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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7-20 18:34:56 作文网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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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喜欢夏七夕,喜欢那些小小的浪漫,懵懂的悲伤,静静的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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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在每篇问章中寻找她的身影,喜欢在同一本杂志上等待故事的结局。喜欢给她留言,轻轻的打上一句:深蓝,喜欢你。却不知道,你会不会看到。

喜欢她的《蓝色气球和苏夏》《海是倒过来的天》《带着眼泪去流浪》……

喜欢她用最华丽的语言编制出的一个个受伤的故事。

但我最喜欢的就是在这个夏天,七夕姐姐写的《我不是你的多啦A梦》,喜欢假如,我是说假如,如果有来世的话,那么我会在佛前祈求上天,让我出生在幸福健全的家庭,不会遭遇天灾人祸,生离死别,重新将你遇到,陪你好好的活一遭。只是那时你还会记得我吗?

我喜欢,在这个并不快乐的夏天,带着忧伤的心情,读你的长篇小说《后来我们都哭了》,喜欢她的封面,她的文字,她的青春。

七夕姐姐,我很喜欢你的样子,喜欢你空间中的生活照。那么清纯的面容,可是……你的眼神总显得那么夏伤。

七夕姐姐,有很多人都说你是悲情女王,可我觉得,那是错的,你的文章总让我感到莫名的温暖,莫名的夏伤,莫名的痛楚,却不知自己为什么会那样。

我,可以用很多的话心疼一个人,却不及你的一句话来的伤情。

你们可以去七夕的博看,是她的11月5日写的博文:微博上有个好玩的投票问,你妈嫌你什么?

选项五花八门,我妈嫌我太懒惰,我妈嫌我乱花钱,我妈嫌我爱上网,我妈嫌我长不大,我妈嫌我没有男朋友等让人忍俊不禁。

但看到朋友回的一句话后,我立刻泪崩,她说,我妈嫌我离家远。

或许现在的很多寄居父母羽翼下的人并不懂这句话对一个漂泊的人的含义。但我不介意告诉你们,当有一天你耳边没有了父母的唠叨,你远赴千里的大学不再能轻易尝到妈妈做的饭,你谈恋爱受伤后哭得一塌糊涂却找不到人倾诉,你茫然走过一条又一条的大街,你毕业后找工作不顺利,你身上只剩两元钱吃饭,你生病无人照顾只能躺在床上望天花板,你始终不习惯开火而总是泡面应付一日三餐,你在公司被人两面三刀算计,你在社会上行走艰难时,你一定明白家的存在意义。

……

我喜欢,有很多人喜欢七夕,我喜欢,喜欢七夕。我喜欢花火,买他们的花火,让他们无处可买花火。

又那么多人在你博留了言,你一定看了,可是会不会看到我的那一条,那么渺小的,那么不懂是的我,那么一无是处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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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深信

它们都有着各自的姿态~

各自的妖娆。

我喜欢读信~

喜欢挚爱亲朋的来信~

那些熟悉的话语展在纸上~

如同面对他们熟悉的笑颜~

总能使我在泪光中甜甜的回想往事。

我喜欢看书~

特别是在夜晚~

喜欢在万籁俱寂的夜里~

被风花雪月的小语~

感动的落泪~

喜欢品读英文原本的小说~

读那种心灵的震撼~

仿似有身临其境的感受。

我喜欢松散闲适的生活~

我不喜欢精密的分配时间~

不喜欢紧张的安排节目~

我喜欢许多不实用的东西~

我喜欢怀旧的东西~

我喜欢泛黄的旧照片~

我喜欢美丽的小饰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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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白色的灯光照耀着我的全身,我不敢动弹,嘴角颤抖无法开口。“拍拍拍”台上响起了熟悉的掌声,我紧张的看着下面为我鼓掌的你,深吸一口气,双手紧握着话筒,理了理那离乱的思绪,想起那我准备已久的歌词,看着台下微笑的你,我张开了口,歌声也在这音乐室里开始回荡着。

我喜欢你的名字,你的名字有种自由自在的感觉,喜欢你洒脱的笑容,喜欢你那会说话的眼睛,喜欢你嘴角经常勾起的坏笑,喜欢我把你的手紧紧捧在手心里的感觉,我不曾想象自己能拥有你。

以前,我经常上网看着别人讨论你的话题,看着你越来越多人喜欢,我的心里又高兴又伤心,这种不知所措的感觉至今还遗留在我的心里。现在,你终于从照片里走了出来,宛若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又似观音座下的金童,妖媚而又帅气,让我无法分清楚你是男是女,深深吸引着我的眼球,占据了我整个心里。你看着我,嘴角勾起了弧度,缓缓向我走来,我无法抗拒的站在那里。

“这位小姐我有这个荣幸请你舞上一曲吗?”你的声音轻轻划过我的耳边。

我小心翼翼的把手搭在了你的手上,我不敢想象那修长白皙的双手正拉着我那双笨拙粗糙的手,我的脸瞬间红透了。我呆呆的任由你来操作,而你身上的独特的香味让我整个心都变得十分的柔弱。

曲终了,我停住了那凌乱的脚步,抬头望了望你,你的微笑从来没有从你的脸上消失过,还是那么淡淡的笑着,我整了整裙子,挥动着双手想把脸上那两片红晕压下去,可是滚烫的脸蛋始终保持着“高烧”的状态。

“小姐,我很开心,今天谢谢你了。”你再一次开口了,我微微的愣住了,看着你脸上那更深的笑意,我不好意思的低头傻笑。

“咚咚咚”外面的钟声想起了,十二点准时到了,你挥了挥手,示意自己要回去了,就像灰姑娘到了十二点离开王子一样,我紧紧地追随着你,直到你消失不见,却没有给我留下可以再次寻找到你的水晶鞋。

你和我说过你的名字里面藏着的意思是“沉静的爱”就像是我们俩一样,这份爱情随无法延续,但却十分的沉静。

舞台下的你等待着我唱完那首歌时,已经消失不见了。我微微的笑了下,是的这就是最沉静的爱。

梦醒了,我望着那盆曾经种过白色风信子的花盆,似乎我又想起了你。风信子,沉静的爱,也许只有我们俩明白。

我喜欢你,白色风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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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上的,终究不是现实,终究只是幻想,终究只是虚构。

我跟许多人说过,我很喜欢尹智厚,喜欢他最悲剧的结局,是的,我知道,最能抓住人心的不是happyending,只有悲剧的结局才会让人印象深刻,让人难以忘怀,让人久久思虑,让人深思其中的原因。所以,我会喜欢那个剧中的尹智厚,那个完美的悲剧王子,可是,我并不喜欢现实生活中的那个金贤重,那个很脱线,很努力地追求自己梦想的大男孩。不,也称不上是不喜欢,只是没有感觉,没有对剧中尹智厚的感觉,那种为他心疼的感觉。只是,看到他就想哭,其实,应该说很心疼他为丝草做消防员,做救生员,可是丝草却做不了他的谁!

我也和许多人说过,我喜欢单君昊,喜欢他细腻的心思,喜欢他高高在上的唯我独尊感,可是,同样地,我对现实生活中的明道也没有这种感觉。而我明明也知道明道的优秀之处以及他为了成为演员所付出的努力,我在《读者》上看到那篇介绍他成长历程的文章时也很感动,可就是比不上对单君昊的感觉。我明明也不是不喜欢明道啊!

也有人知道我很关注马天宇。其实,我对这号人物说不上喜欢。同样地,我只是看了《青衣》的MV,在那里面我喜欢上了那个台下看戏的少爷,只是因为他的一个神态。他走到后台正好是戏中女子在梳头的时候,他从门缝中看着她的表情,无数种感觉只化作一个神态,无数句未说出口的话化作一个眼神,就那一刹那,我就喜欢上了这个有着娃娃脸的人。可是,我想我终究不可能喜欢马天宇的,因为我很清楚地知道,他并不是MV中的那个他,不是……

在喜欢的同时,我还很分得清楚演员和剧中人是不同的,这是件好事还是件坏事?我不清楚……

不过,太多的`感动只存在于虚构中,这并不是件好事。我对虚构世界的感动永远无法再现实生活中实现,这对于我来说,是件很痛苦的事情,有可能,我这一辈子都在现实生活中寻找着与虚构世界同样的感动,然而永远找不到,那么,我是不是永远都不会感到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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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什么就做什么,这,也许是本身的性格,是无法改变的一种心情、我常常会很随意的说“因为喜欢,所以喜欢”

喜欢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把作业拿出来做。我不习惯白天做功课,特别讨厌刺眼的阳光,即使阁着窗帘,即使射进来的只是一丁点光,即使周遭安静的吓人,我还是独爱黑夜。听,他们都睡着了,月亮也出来了,它很羞涩,一会儿躲进黑云中,一会儿又露出来,那么的圆,那么的皎洁,这时,无限的思绪都涌出心头,会想象月亮上的故事,会幻想嫦鹅旁边的把只小兔子,夜里的风是温柔的,它吹过树梢,叶子轻轻摆动,一切的一切都显得那么恬静,植物的絮语正在进行着,沙沙沙、呼呼呼、哗哗哗、我虽然是听不懂,但是好象明白了似的。写着作业,头不时的向外张望,有时候会碰上好戏,那天,00:20多,我看到了一场惊心的场面,正好,天正值大雨,两位夫妇在争吵着什么,雨水打在他们的身上,站在中间的是他们的女儿,搞了好半天我才弄懂,原来夫妻俩闹离婚,男人要女儿,那个女人同样也想持有女儿的抚养权,于是在谈不合的情况下发生争执。这只是生活的一段小插曲,立时立刻,我不知又想到了什么,感慨到了什么,情不自禁的在日记本上写下“今天天气持大雨,夜晚还是跟往常一样宁静,只不过从中演绎了一小节故事,这故事虽不感人涕下,但是仿佛包含着深刻的道理,是啊,如今现在离婚的家庭这么多,他们只追求自己的那种自由与当时的快感,一时的冲动却没想到受伤最大是孩子,我想,如果自己的父母真的也离异了,我会选择独立,我会过我自己的生活……”那晚,我记的是那样的清晰,以后的日子,我更加喜欢夜晚了,为了不错过每一个平凡而又真实的小故事。

喜欢访问久违的事。孤独无奈时刻,我会翻很久很久以前的东西,比如儿时的作业,儿时的照片,每一次看,我都会非常的开心,想想那时的单纯无知……“那个时候真好”我自言自语着,最爱做的事情,就是去借书时路过那家奶茶店买一杯热乎乎的奶茶,那家店的老板已跟我熟的不能再熟了,我们之间也达成了默契,只要我一朝他那方向去,老板就会义无返顾的冲好了奶茶,老板知道我永远热忠于蓝梅的味道,喜欢蓝梅,因为它的味道很香浓,很香很香,戒不掉它独有的浓度,我经常一边拿着书,一边品尝蓝梅味的奶茶,我想,这个时候,应该是最快乐,最悠闲的时候吧!

喜欢跟人打闹。一直以来都觉得自己是个特别特别无理的女孩,我喜欢疯,喜欢闹,和班的里的同学常常玩的大汗淋漓,朋友之间的闹别扭我从来没当回事,因为我知道,我现在跟她们吵了一大架,明天来上学时肯定又是一大拥抱,斗斗嘴,打打架,这是最平常的,无聊时期我就会没事找事,我敢这样做,因为我知道,她们不会怪我,她们了解我的性格。偶尔开了大点玩笑,我也不会太在意,因为我知道,大雨过后,一定是晴天。

喜欢无拘束的笑。爸爸妈妈说我是疯丫头,没点矜持可谈,大里大气,笑也不成体统。我没办法,只能对他们的责怪微微一笑,笑,不是错误,老师曾经说过,人最好的身份证就是微笑,爱笑是天性、是本能、是先天的。遇到超好玩的事,最能表达此时情绪的那只是豪迈的大笑了,虽然,这可能会露出不想被人看到的丑态,但那又如何,我就是我嘛!如果批着本不属于自己的套装,那就是另外一个人了,所以,要笑出自我的风采、要笑的正气,笑的纯洁。

喜欢是无止境的,可以喜欢天,可以喜欢地,可以喜欢云彩,也可以喜欢一切你喜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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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觉得自己是一个奇怪的人,有着奇奇怪怪的想法和思考,还有那些极为好笑的习惯。

偶然看到杂志上的梦游娃娃,忽然喜欢上她。于是,怀着极强烈的执著,在校外喧闹的店铺穿梭长长地反反复复地穿梭。然而,终于在那家明亮的店里看到它的时候,我忽然只想这么看着,就看着她摆在那里,嘴角是一抹安然的天使样的微笑。于是,我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她于我而言,终将只是每个中午,默默地走过门口,刚好看到架子上的她,上扬着头,微微地冲我笑。带着我喜欢的,零星的狡黠和微露的欢喜。他们问我:“为什么总去看,不买下它呢?”我摇摇头说:“我喜欢它,但是不想买它,不想拥有。”他们笑我,说我这是没有头绪的话。

常是这样的,我喜欢一个本子,却不愿在上面写下字迹,我只希望它会一直保持纯粹的自由。我喜欢一首歌,却只愿轻轻地在心里唱着,我希望它的曲调是属于所有的。我会喜欢一个名字,喜欢一个符号,甚至喜欢一个汉字,一个英语单词然而,我终究是不愿把它们据为己有,只是这么喜欢着,这么浅浅的喜欢,一种心灵最初、最安然的纯净。这种喜欢应是很美的情感,因为它往往不会奢求什么,不会强硬地要求拥有,不会蛮横地占据什么。没有什么属于它,然而却什么都属于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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