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实用的欣赏的作文5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写过作文,肯定对各类作文都很熟悉吧,作文可分为小学作文、中学作文、大学作文(论文)。你写作文时总是无从下笔?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欣赏的作文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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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赏的作文 篇1
昨天晚上,我、刘予希、芸姨、妈妈去酒井明菜吃晚餐。我们来到了餐厅,看见有西米露、奶茶、咖啡、巧克力喷泉等等,真是令人眼花缭乱啊!
我们坐下来以后立刻去拿东西吃我先去拿蛋糕,还有巧克力喷泉,巧克力喷泉的吃法非常巧妙,先用一根竹签刺一种食物或水果,然后放进巧克力喷泉里,泡一下,巧克力很快就沾到了食物上面,这样就成功了!
啊!这顿晚餐真好吃啊!
欣赏的作文 篇2
吃完晚饭,心怎么也静不下来,内心最深处一直挣扎的一句话也越来越清晰:出去走走。是啊,该出去走走了!走?又走去哪里?我想努力地回忆起这个村庄让我童年欢笑嬉闹的那些地方,可突然大脑像出现了错误似的,就是找不到那些充无忧无虑承载了我整个童年的片段。我本想去责怪这个村庄,怪它不够深刻才让那些片段勾不起我半点的记忆。但转念一想,我有什么资格去责怪它呢。我变了,周围的环境也变了,又怎能自私地去让它为我自己独自承受这一切呢?天越来越黑了,好吧,且由着自己的脚去吧。
穿过一条曾经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胡同,却没想到剩下的只有令我满脸诧异的陌生:不是这样的啊!那座荒宅呢?那个黑迹斑斑半开着的破木门呢?那堵不知经历过多少年风吹雨淋的矮墙呢?全都没了!少了那些破旧的,代替它们出现在我面前的是那高大明亮的新房,漆红的大门,石灰水泥裹平的墙……我快速地走出了胡同。胡同的尽头就是村后。
那些我以为消失了的记忆片段开始逐渐变得异常清晰。胡同前边原来左右都有一个湾坑。小时候,在右侧的湾坑里,可以跟二叔家的孩子一玩儿就是一整天。这个湾坑就在二叔的房后。那时候,我们一起在里面挖土洞,藏东西,爬树,过家家……母亲叫吃饭的喊声远远传来,拍拍手上的土然后各回各家吃饭。饭后,夏日正午,当流火的烈日把所有人都驱赶到风扇底下午睡的时候,我们几个依旧进行着那几样不变的游戏,乐此不疲。我们的玩闹声和着整个村子的鼾声送走了那段无邪的岁月。现在堂姐结婚了,堂妹待嫁,从当初的过家家到现在的过生活,我们都变了。左侧的湾坑也早就成了人们倾倒垃圾的场所,右侧出现了那种相似度极高的房屋,我真佩服村民的创造力!我只有继续向前走。
天更黑了,再往前,路就成了土路,泥泞却真实。我想人们还没有时间来整理这一切吧。路两旁是葱郁没有尽头的玉米地。我慢慢地走着十年前经常走的那条路,走得似乎所有的一切又回到了那一年。太阳很热很高,炙烤得地上的土有了更浓的味道;路两旁的知了都在竭力地叫着,似乎下一刻就再也不能叫出声了。一群小伙伴从这条路上跑过,手里都不空着,有的拿着各种长短不一的棍子,有的拿着旧得不能再旧的塑料玩具,一阵风般过去了。后面那些穿着拖鞋追不上的,索性把鞋脱了拿在手里光着脚跑。没人知道目的地在哪,就知道很远很远,当所有人都走不动的时候就到了。玩不多长时间,就开始往回走了。总觉得那时候应该很累,却在某天醒来的时候把那种累的感觉忘掉了。口渴的感觉却记得清清楚楚,那时候非常渴,觉得路前边都是水。终于捱到了奶奶家,门也许关着,没关系,趴下能很容易地从木门底下的门洞爬过去。飞快地跑到厨屋前,一脚踹开厨屋的更为简易的'木门,拿着水瓢就去缸里舀水喝,满满一瓢一饮而尽。多年来我一直费解,那时候的小肚子怎么就能装下那么多的水呢?其实我们从那条路回来后就散了,他们有的走向了婚姻,有的走向了漂泊,我是那仅有的几个走向大学里的一个。
地里的虫子叫得更响了,我开始往回走。原本打算再去转几个胡同的,一想还是算了,转过后不还是一样的结果?夜还是夜,不会因你一个人的焦急而天明。街上还有很多饭后出来谈天说地的“评论家们”,有的认识,有的不人认识。简单地打了声招呼,自己就走回了老宅——这十几天我一直独处的地方。
我想过,等哪一天自己再好好转一转这个生我的村庄,那些小时候跑过、跳过的地方。有时候也嘲笑过自己的幼稚,嘲笑归嘲笑,可现实是根往往来不及等落叶的。人的生命很短,村庄的生命很长。它笑着看到光着屁股的你,又神态漠然地瞥见躺在棺木里的他。那个“你”是我们的昨天,那个“他”是我们的明天。熟悉的那些二爷爷、瞎奶奶、叔叔婶婶们,走的已经有不少了,街上能叫我叔叔的但不知道是谁家的小孩儿们越来越多了。就像血细胞的更新一样,任何人都不能阻止自然的这种伟大的新旧交替。村庄不会老去,它只会越来越年轻,而我们所熟悉的往往是那个老在自己心里的村庄。且用我曾经写过的一句诗来结尾吧:问翁自何方。
欣赏的作文 篇3
敬畏生命,因为生命不全属于你自己。人类的历史是一条连绵不断的线,每一个人都是这条线上一个点。这个点却不是独独的,孤立的.,但是连绵线上的一个点,是一个承接前后点的个体。上苍创造了这个点,就赋予了相应的使命;生生的切断这条线,就是违背自然,违背规律。
敬畏生命,就是要努力让生命在规律的春夏秋冬里呈现自己的色彩。在春天里播种,在夏天里欣赏繁花似景,在秋天里听梧桐叶落,在冬天里贯看白雪飞扬。人生短短几十年,二十岁之前懵懂无知,三十而立却困难重重,四十不惑而家庭负担沉重,五十总算轻松一些,却又要看日落西山,六十一到,告老还乡,逐步退出历史舞台。这就是规律,每一个阶段都有自己的色彩。
敬畏生命,就是要始终保持平和的心态,享受平常的生活。
欣赏的作文 篇4
我最欣赏的人是不畏严寒酷暑,每天笔直地站在马路上指挥交通的交警叔叔。他们长年累月风吹、日晒、雨淋,有人说他们是“马路吸尘器”,但是他们日复一日地坚守着自己的岗位,为我们的安全出行付出了辛勤的汗水。
我最欣赏的人是那些消防兵叔叔。他们一接到火警电话就迅速出发,以最快的速度赶到火灾现场,不管现场的火势多么猛烈,消防兵叔叔总是冲在最前面,把人们的生命和财产的损失降到到最低,就算不是火警,在其它发生意外的场合,在最危险的地方总能看到他们英勇的.身影。
我最欣赏的人是那些和歹徒英勇搏斗的警察叔叔。我记得,电视上曾讲过一个警察的故事:
警察小王在下班途中,遇到有歹徒抢劫,小王二话没说就追了上去,没想到劫匪手持匕首,一副凶恶的样子很是吓人,但小王连一丝都没有犹豫就冲上去和歹徒进行搏斗,搏斗中歹徒的匕首刺中了小王的大腿,歹徒趁机逃脱,小王忍着剧痛追了上去,血在马路上洒了一路,但最终还是制服了歹徒,并把他送进了警察局,小王却因失血过多被送进了医院,面对着前来道谢的失主,小王只是轻轻地说了一句:“这是我作为一名人民警察应尽的职责。”
这就是我最欣赏的人,他们都是最可爱的人!
欣赏的作文 篇5
旧书的记忆
大哥高中二年二期肄业,源于对学习的热爱,中途很少回家。他的样子、性格我在我年幼的记忆里十分模糊。只是对柜子里老旧的书有些好奇,母亲告诉我,这是大哥学习用过的课本。厚厚的,有好几叠。书里藏着什么呢,人为什么要读书,读书有什么好处,一系列疑问在我脑海徘徊。殊不知在大山的外面还有整个世界。
大哥从小喜欢搬条小板凳尾随外公左右,摇头晃脑地吟诵《三字经》、《百家姓》、《弟子规》等,受外公生活的熏陶,实则有了大哥后来的“文化之旅”,才有了我对这些书的好奇与幻想。
大哥姓袁,小名作明(现袁卓光),因为年龄悬殊,他的童年和少年我经常听父母说起。大人们说起大哥小时候读书的事情已传为佳话。但在我年少的记忆里,大哥自立、自强,是个勤劳的人。
大哥是个文化青年,朴实中透着帅气和睿智。放假回来,他把劳动当成快乐,砍伐楠竹,扛树木,拾柴火,帮家人打下手,做事十分棒忙。他性格成稳、坚定,爱谈笑风生,人缘好。他学习轻松快乐,初中毕业,考取省立三中(现永兴一中),是当时一所极具影响的名牌学校。母亲因病除花去了家里全部积蓄外,还向政府借贷现金近百元。仅差最后“一里路”,与大学失之交臂。人生就此发生巨大转折,命运捉弄了带着无限憧憬的青年,希望像积雪一样消融……。好在大哥面对现实,在一次与探井队员的交流中,熄灭的火再一次燃起,得到工程师的认可后,被录用到鲤鱼江电厂(省级重点企业)。从此,家里情况也渐渐地好了起来。一个晴暖的`初夏,欣喜之余,母亲把我打扮得漂漂亮亮,身穿花布衣裳,头扎羊咩小辫。约六七岁大小,我第一次来到电厂,并照了我人生第一张照片,记录着我幸福的童年。
电厂宿舍整齐,环境优雅。大哥潇洒自信的样子仿佛是和那叠厚厚的旧书有关。也从此,他的形象在我年少的记忆里逐渐清晰和高大。以后取代这叠书的是崭新的课本,新书的到来一定是源于那叠旧书的内智,仍旧富有魅力。就是为了它,我才独自翻山越岭,爬山涉水,走在山间小路上。一头是学校,一头是家里,都是父母的等待和接送,我度过了难忘的学习生涯。
六十年代,大哥离开了他最早工作的地方——电厂,像一只远飞的“大雁”。 不管他有多大理由,为什么要“远渡重洋”,我百思不得其解。不过好在母亲才四十出头,身体也完全康复。母亲理解作为年轻人的大志,母亲说大哥的追求与孝顺是完全的两码事。儿行千里母担忧,无论走到哪里,大哥便成了家里所有人的牵挂。
无论身在何方,大哥没有少来信,尤其在内蒙,他克服了南北气候的巨大温差;克服了零下四十度的低温。然后从北京到河北保定,并在保定成家,安居乐业。他每到一个地方都寄来照片,照片上的他,帅气、潇洒。家里人既为之欣喜,又为之牵挂。结婚后,他寄来一件枣红色毛衣,颜色漂亮,也是我第一次开眼界,至今一直留存在我脑海。大嫂是保定一所医院的护士,身材高挑,容颜美丽。一个大山农民的孩子,有了理想妻子,算是有了平稳的家和“世界”。他工作出色,生活也有人照应。家里人悬着的心也放了下来,并为之欣喜而温暖。大嫂在保定长大,生活优越,边远的山区是个什么样子她从来没有见过,更没有想过。记得那是在一个浓春的阴雨天,泞泥的山路坑洼不平,大嫂脚打草绳,柱着竹棍,从山脚爬到山顶,气喘吁吁,大汗淋淋。大哥一路开着玩笑,鼓舞和安慰她。在二哥、二嫂的帮扶下,用了两个多小时才攀爬到到达。家里人欣喜万分,相距十年啊,期盼已久的这天终于来到。村里的老人、小孩早早地站立在大门口迎候。大哥很会体贴人,上老下小,依偎细处他照顾得无微不至。大哥忙里忙外,做事干脆,说话很有底气。到底是见过大世面的人,举手投足间都流露出文化气质。我一边看一边瞎想。
这次回来所不同的是,家里建起了水砖房,有新添置的木质家具,生活无忧。家家户户告别了煤油灯的历史。
七十年代,他再次领着一双儿女回来,千里迢迢,不惜将幼小的孩子放在老家好长一段时间,大山地方偏僻,医疗条件极差,但大哥便说“根在大山,我们的心就在大山。几百年来,山里人不都是这样走过的吗?”是啊,大山是人生的大课堂,只有经历艰苦,方能知晓幸福。九十年代初,大哥领着儿媳晓宏和丽萍,带着孙子袁帅第一次回老家时,母亲已是四世同堂。母亲曾经的思念和牵挂,今天终于有了报答。母亲终于明白大哥曾经的用心良苦。
大哥每回来一次,都是亲朋好友的一次大聚会。大哥成了山里人了解外面世界的窗口,山里人喜欢和他拉家常,问他外面的形势,谈山里山外的事,问候家长里短……只要听说谁家困难,他总是带着怜悯和关爱,问身体,问生活。一口地道的家乡土话,让乡亲们倍感亲切。无论离开十年八载,他乡音未改。每次离开,乡亲们都前来道别,开伦兄、凤清婶和满香舅妈尽其所能地拿出自家最好的土产或食品,千叮万嘱地“作明,父母亲都年岁已大,你一定要常回家看看!”每每这样,大家总是相聚恨短,相别恨长!
20xx年大嫂病故,大哥全身心地和外孙女霆霆一起生活,从小学陪到初中毕业,还帮她做饭洗衣,辅导她的学习,处处无微不至。
随后,为母亲的身体操劳不少,为她购买倾听器,购买拐杖、衣物等。逢年过节、母亲的生日,他一次也没落下。父教子随,儿子一样十分孝顺祖母。在儿女身边,大哥是慈父,是同仁,是好友。在亲友身边,他是好兄弟,好儿郎。
大哥十分懂得元和家里上上下下的人,媳妇身边恭维婆婆;家人面前讨好媳妇。为老人买好吃的、好穿的,婆媳相敬如宾。他喜欢扮演“唆人主”(调解人)的角色,让善意的谎言面前沐浴阳光。
大哥每次回来,都要拉着母亲的手,面对面地促膝谈心,凑近她的耳朵“妈妈,您想吃点什么?您需要什么儿带你去买!”经常搬把靠椅领着母亲坐在阳光底下“补钙”,告诉她要怎么保健和养生,修身养性等。牵着她的手到屋前屋后走走,最好的孝顺是更多的陪伴。
大哥孕育在母亲体内的第三个月,父亲因病故世,完美的人生有了缺失,是母亲和继父把他拉扯大,供养他生活和学习。相比同年的孩子是不幸中的万幸。如今,事业有成,生活幸福美满。是时代的东风,是自身的不懈奋斗。
现在大哥已退休,但活泼、开朗,十分显年轻。“书是精神的巢穴,生命的禅堂。”他学无止境,读书、上网、健身已成为常态。他送我的《正蒙宝典》一生受用。“弹指一挥间”,几十年已过,旧书仍是我生命里的源泉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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