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我作文1100字

时间:2022-10-19 14:48:58 洁婷 作文写作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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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我作文1100字(通用25篇)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许多人都写过作文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实现文化交流的目的。那么你有了解过作文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这就是我作文1100字,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这就是我作文1100字(通用25篇)

  这就是我作文1100字 篇1

  “有一个姑娘她有一些任性她还有一些嚣张。有一个姑娘他有一些叛逆她还有一些疯狂。哈~是哪个姑娘呀?啊~我就是这个姑娘……

  我最喜欢还珠格格里面的小燕子,我的性格和她也很像。我喜欢小燕子的直爽、干脆,不拖拖拉拉,不矫情。还喜欢他的无拘无束,喜欢她的天真烂漫……我就很想当这样大大咧咧的一个人。

  我有着男孩一样的声音,黑黑的皮肤。我脸上的肉很多,像是一个肉饼,不过没饼那么圆。我的耳朵眼睛和嘴巴,是我最喜欢的地方。

  我在家唯一的兴趣和唯一的事情就是玩电脑,可我不玩游戏,我的电脑上没有一个游戏软件。小学时,每天一放学就是坐在电脑前,第一件事就是打开新浪微博,然后上QQ,不聊天,然后就看一下今天谁说了哪些话,如果有明星上传的图片,我就要传到空间相册里。

  我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追星族,但还没有到疯狂的地步。明星的海报我才买了20张左右吧,专辑一张也没买过。我每天都要看“快乐家族”和“至上励合”都在微博上说了什么。比如说:谢娜发一条写着:今天下午录制快乐大本营,请的嘉宾是:五月天。我都可以知道,下午上学时,把这消息告诉知音,和知音分享下。

  我的偶像有很多个,比如:李宇春、张杰、何炅、谢娜、罗志祥。还有一个最重要的男子组合:至上励合。我的偶像虽然很多,有的时候我都数不过来了。但是,有一个组合,我是永远不会忘记的。因为他们启发了我很多,感染了我很多。“至上励合”这四个字,让我的改变不是一般的大……

  自从在“快乐大本营”见到至上励合之后,我就对他们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于是就努力的、深入的了解了他们。看了他们所有的刚出道和没出道时的视频,到现在一路下来的.艰辛和辛酸。知道了“至上励合”这四个字对于他们五个的意义:

  至上,就是最好最优秀;励,就是勤励奋勉;合,就是团结一致;总的就是:团结一体,凝聚一心,勤励奋勉,努力做到最好、最优秀,至上励合不仅是团队的名字,也是他们的精神理念和态度。这句话伴随了我三年,我希望这句话可以伴随所有的人,过完一生。

  我没事的时候喜欢听歌,唱歌,看视频和MV。我不是吹啊,我真的听过一千多首流行歌曲,会唱八张专辑都是这两年刚发出得新专辑,200多首单曲包括一些老歌,不过不多。我知道我唱歌不好听,但是我还是很喜欢音乐,这也是我喜欢我的耳朵、眼睛和嘴巴的原因。

  我是一个对于偶像的话会一直记着,并且努力做到。我会一直记者张远说的:“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的。这句话也在我小升初的考试中帮到了我,让我顺利的拿到了那两分。

  这就是我,一个与众不同的我;一个永远会记住偶像的话的我;一个性格像“小燕子”的我。一个热爱音乐喜欢吉他的我。

  我就是我,是不一样的烟火!

  这就是我作文1100字 篇2

  1、名字里的我

  我叫王思雨。这个名字是我爸爸给我起的。我出生在冬季,可偏偏要起“王思雨”这个名字。奇怪吧?后来我听爸爸说,妈妈生我的那天刚好下着雪。但是妈妈喜欢雨,所以我的名字就是“思雨”,也就是“思念雨天”的意思。

  在家里,我可是受不得别人欺负的,可霸道了!哥哥若是欺负我,那他可就要做好“打仗”的准备了。不然,我对他是一阵乱咬,疼得他“痛不欲生”。因为我很厉害,没人敢欺负我,所以有人把我的名字乱了顺序,叫我“思雨王”。每次爷爷都叫我“思雨王”,我还乐呵呵地答应着:“来了来了!‘思雨王’来了!”每次都惹得大家呵呵大笑。

  因为我妈妈姓程,所以每次到了姥姥家,我都要重复一遍——“不要叫我‘王思雨’了,我要改名叫‘程思雨’!以后每次在奶奶家我就叫‘王思雨’,而到了姥姥家我就要改叫‘程思雨’!”我的话总会让大家哈哈大笑,姥姥还边笑边说:“都听到没有?小雨改姓‘程’了。”

  以前我觉得我的名字雌雄莫辨,所以也想过改名。改成什么呢?就改叫“王思雪”吧,正好我出生那天也下着雪。可是有一天在上小学的时候,老师要收《致家长的一封信》。我偶然间看见了我同桌金航他妈妈的签名:王思雪。哎呀,这可就尴尬了。万一我改了名,金航要认我做他妈妈可怎么办?不行不行,绝对不行!看来我的改名计划也只好到这里结束了。

  2、清晨中的我

  我喜欢清晨。有一次放暑假的时候,我早上起得过早了,才4点多。于是我晃了晃还在熟睡的妈妈,说:“妈,我下楼待会儿,呼吸呼吸新鲜空气。”“好,你去吧。”得到妈妈的应允后,我换好衣服到了楼下。此时天已经亮了,楼下那些起到早的老爷爷老奶奶都陆陆续续去早市了。我们小区里不知道谁家养了鸟儿,一大早就在那里叽叽喳喳地叫。悦耳的歌声让我耳目一新,瞬间让我的目光投向了那里。喜欢清晨,也可能就是我喜欢天蓝色的原因吧。毕竟“天蓝色”是属于清晨的颜色啊。于是有一次在和同学们玩的时候,我们都给自己起了食物的名字,而我的名字就是“蓝莓”——天蓝色的“蓝”。

  3、喜欢花的我

  其实,我不喜欢牡丹、月季等这些花中的富贵者,我喜欢的是栀子花。它清新、淡雅,白色的小花一开就是几朵。它们没有牡丹那样的艳丽,它们也没有月季那样优美的身姿。它们什么话都不说,静静地开放,又静静地凋零。它们看似没多漂亮,可它们在用自己最大的努力来使自己开花。

  4、喜欢雨的`我

  我喜欢雨天。可能是受了我名字的影响吧,我对下雨情有独钟。也可能是因为一首歌的名字——《阳光总在风雨后》。也有可能是因为雨后有彩虹。别说,有一次雨后,我还真在天边看到了彩虹。而且,雨后的空气会变得清新。就像昨夜刚下过一场雨,今早走在一条泥土铺成的小径,空气中还加杂着些许泥土的芳香。

  这就是我,因为名字而让我苦恼一番的我;这就是我,喜欢清晨的新鲜空气和喜欢天蓝色的我;这就是我,对栀子花情有独钟的我;这就是我,喜欢下雨天的我。

  这就是我作文1100字 篇3

  当我不再用哭泣来表达内心的悲伤时,当所有的幻想不再只是用表情画出时,回头一望,才蓦然发现,自己已经长大了,是承诺伴随着我成长!

  老妈,您不要太累了!

  我不是一个幸运的人,从小是母亲独自一人把我和姐姐带大。我的童年是在他人异样的眼光中度过的。

  母亲的身体不好,为了供我和姐姐上学,她每天起早贪黑的去跑市场,那时候的妈妈每天睡觉,起床都不定点,跟市场的'时间走,从来没睡过一个安稳觉,一天有时睡三四个小时,更多的只是打个盹儿,闭闭眼休息一会儿。所以小时候的我就开始学做饭,自己洗衣、打扫家务,学会了独立。

  我从来不怕生活有多艰苦,因为我还有妈妈,还有姐姐,可我最怕的是同学异样的眼光,和他们嘲讽般的笑,更见不得谁对我假装同情。那时候的我常常一个人迎风洒泪,但想一想,妈妈和我说的那一句话:“遇到事情一定要不放弃,不退缩,不服输!”这是她对我的叮嘱,同样是我对她的承诺。想想妈妈一个人在外,每天风吹雨打,她也本是一个普通的母亲,却背负着更重的责任,从一个普通的女人,变得那么非同常人,就像女强人一样照顾着我和姐姐。这些使我咬紧牙擦干泪,一心扑在我的学业上,同样,我想对我的妈妈说,您,不要太累了!

  妈妈,您也同样重要!

  每当到了周末的时候,我也会和妈妈一起去市场,妈妈大多是不愿意让我去的,我知道她是心疼我,同样是害怕我担心她,妈妈很少为自己着想,她的腰不好,不能搬重东西,但她硬是帮着护腰带,咬着牙去搬那些铁筐。看着她那一副故作轻松的表情,其实我知道,很重!即使我知道我也搬不动,但我一般会推开她,生气的对她说:“等一会儿,我找个人去帮我一起搬上去就行,不用你搬,我能行!”但她也总会用微笑回应我说“没事,你现在还小搬不上,等你长大了,一定会让你帮我的。”当时的我心里就像是被什么东西一直揪着,很痛心,很难过,对自己也就只有一句话你,一定要快点长大,这样就可以帮你的妈妈搬那些重物了,不再让她那么辛苦,那么吃力!

  妈妈答应我,一定要好好照顾自己,别太累了,我一定会快点长大的,帮你分担,这是我对您的承诺,我一定会做到的!

  妈,我一点不比别人差

  我是一个很外向的女生,一直是那种大大咧咧的人,我就像那句话说的一样“开心也是一天,难过也是一天,为什么不开开心心的过好每一天呢!”我不会去想物质上我比别人缺少什么,而是满足我比别人多拥有什么!我从来不会觉得我和其他人有什么不一样,因为我所得到的关爱并不不别人少,因为我有最最爱我的妈妈和姐姐,还有和蔼善良的老师,让我开怀大笑的同学。我不比别人差,也不比别人缺少什么。同样我一定会努力学习,更上一层楼。这是我的承诺!

  滴水之恩,以涌泉相报!我会快点长大,努力学习,遇到事情不放弃、不退缩、不服输!这是我的承诺!

  这就是我作文1100字 篇4

  窗外斜斜的雨丝编织着一个个忧愁的梦。屋里的灯光有些昏暗,抚摸着光滑的书面,一页页墨迹在手中略过,勾起沉思的弧度。我遥想着,在遥远的英国北部,也是在这样的雨天,同样有一个平凡的少女伏在案前奋笔疾书,将她的笔尖饱蘸忧愤与悲苦,在世俗的枷锁中,在哲学的国度里塑造了一个不朽的形象:简·爱。

  简·爱对装扮是简约的,心中的简·爱似乎永远是一袭黑色长裙,整齐的长发一丝不苟的束于耳后,瘦小的她沉默的坐在角落。与光华大殿里那些身穿绫罗绸缎,拥有娇俏面孔的太太小姐们相比,她成为她们口中的小丑,在如今这个追求时尚的时代在某些打扮“时髦”的人眼里,这种装束如此不可理喻。对他们来说好像不弄个发型,上个彩妆就出不了门。却忽视了自然才是最美的,难道穿金戴银就是美?难道顶着一头“火焰”招摇过市就是美?父母给的清爽面孔为什么非要涂上胭脂水粉,像是带了一张面具而遮盖了最真实的自己呢?腹有诗书气自华,真正的美是由内而外散发出来的。朦胧中,简·爱的褐色眸子闪着从容的光辉,她说:“素面朝天的人才是离美最近的人”。于是我承诺,我要做一个简单自然的人。

  简·爱对生活是不屈的。幼时面对舅母的厌恶,堂兄的毒打,仆人的偏见,小简·爱倔强的挺直了腰板,在寄宿学校,死亡的笼罩在她的周围,进入桑菲尔德原生活开出了 鲜花,却没想到满心期待的爱情是一场骗局。这其中的一件不幸发生在我的`身上,我都会被压垮吧。但瘦小的简·爱吞下痛苦的泪水,又毅然走向自己的道路。人生总会面临很多抉择,既然是自己选择的道路,就要有走完的信念,因为没有人会替你走。累了时就想想简·爱,只有走到路的尽头,才知道哪儿有什么。偶尔的失意就让他如云朵般飘走吧。遇到困难坚强的站起来,用失败来淬炼心中的铁甲,不要抱怨,你坚定的脚印终会攻克困难。朦胧中简·爱的话语掷地有声,“向不幸低头的人是弱者。”于是我承诺,我要做一个坚强不屈的人。

  简·爱对爱情是自尊的。她对罗切斯特先生的感情是真挚的,是不染任何利益的。他更不允许自己所忠贞的爱情有任何污点,所以他在得知真相后义无反顾地离开了桑菲尔德。想想吧,如果她不离开,他依旧可以享受荣华富贵,可不是后来那样差点被冻死。但简·爱的自尊使她不向任何人低头,她说,在上帝面前,每个人的灵魂穿过坟墓,都在平等的交流。在生活中,有些人却丧失了自尊,卑躬屈膝,一副奴相,我们丢了什么独独不能丢了自尊。朦胧中我看见简·爱纤瘦却直挺的身影若隐若现,她说,“没有自尊的人是人格残缺的人。”于是我承诺,我要做一个自尊自爱的人。简·爱,一个矮小瘦弱的平凡女子在结果却收获了爱情与尊严。她如一株向日葵,执着的守着自己的信仰,她的灵魂包裹着一层温和却坚定的光芒。犹记得,在一个蒙蒙细雨的黄昏,我与简·爱相遇,相知,我决定,我也要在心中种一株向日葵。

  这,就是我的承诺。

  这就是我作文1100字 篇5

  瞧!这个小女孩,一米三左右的个子,头发系成一束漂亮的马尾高翘脑后,一双眼睛虽然不大却充满神采,显得很机灵。唯一美中不足的嘛,是嘴里那排洁白的小士兵,有一两个长得有些调皮。

  呵呵,这就是我!

  我叫城,名字很特别,对吗不错,我姓城,普天之下只有我一个人独占此姓,是我老爸专门为我创造的;至于呀,也比较特殊,电脑字库里不太好找,《现代汉语辞典》的解释是古代传说中的一种神珠。特殊的姓,特殊的名,自然就寄托了老爸对我特殊的希望。记得在我很小的时候,爸爸就拿古代一位杰出女诗人的名句来激励我,这位女诗人叫李清照,她的名句是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

  为鬼雄呀,那是百年之后的事情做人杰嘛,现在也还不敢当。不过不甘人后还是应该的。还好,从小到大,本小姐基本上没给关心我的人丢了脸。

  幼儿园的时候,每年六一儿童节我都要把红花幼儿的大红奖状捧回家。五周岁那年,我还参加了由共青团吕梁地委、妇联吕梁地区办事处和石州电视台联合举办的离石城区少儿电视风采大赛,面对年龄比我大一点的.哥哥姐姐什么的,我也没感到怎么害怕,一不留神还得了个三等奖,把一台电子游戏机抱回家来。嘿嘿,让老爸老妈高兴得呀,一晚上合不拢嘴!

  秋天,我来到了离石市第一小学,开始了我的小学生涯。我牢记老爸品德好、学习好、身体好的教导,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勤奋学习,不久就光荣地加入了少先队。我入学早,比同年级的同学小了一岁,可我坚信有志不在年高,决心在学习上与大家一比高低。上学后第一次统考,成绩处在班里中等偏上水平,但名次毕竟靠后了些。我不服输,沉住气,刻苦钻研,奋起直追,呵呵,第二次考试一举冲入了全班前几名。从此,我就一直在班里名列前茅,在全校也算是榜上有名了。

  我爱读书,但不死读书、读死书。利用节假日,我不仅参加了英语兴趣小组的学习,还先后进行了系统的舞蹈训练、电子琴学习,前不久我又开始学打乒乓球。广泛的爱好,加上开朗、活泼、幽默的性格,使我得到了同学们的喜欢。

  我也喜欢和小朋友们玩耍做游戏。在和大家玩得累的时候,我又常常给大家讲个小笑话和小故事什么的,让大家开心。当然我最喜欢的还是看书,一看书就什么都忘了,用爸爸的话说就是达到忘我的境界了。书里的世界很精彩哟,是书本让我懂的了许多许多,也是书本让我想懂得更多更多。我还喜欢写作,因为它可以丰富我的生活,让我把心里话告诉别人。

  呵,也许您要说:你把自己说成一朵花了,就一点缺点也没有惭愧,惭愧,人是吃五谷杂粮的,最不缺少的就是缺点。我最大的缺点是四个字——粗心大意。咳,就因为这四个字,让本姑娘在考试的时候屡受损失!

  好了,这就是我!我有优点,也有缺点。优点嘛,我当然会发扬光大;缺点嘛,我自然也会努力克服

  这就是我作文1100字 篇6

  书,是我成长的道路中必不可少的伴侣。每当我拿起书准备潜心阅读时,脑海中便会不由自主地想起第一次读书的趣事。

  ——题记

  触摸书籍

  我读幼儿园大班了,可依然像个永远长不大的小毛孩儿,在幼儿园中,我是个出了名的淘气包。

  那天,阳光灿烂。

  “咦?‘及时雨’,你们在看什么呀?”下课时,我见我的铁哥儿们手中都架着一本奇怪的书,埋头看着,便满腹疑狐地问。

  “什么?你连这是什么都不知道?”“小博士”摇着手中的书抢先开口了,“这可是知识的源泉,心灵的清洁工——书啊!杜甫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难道你不懂吗?”

  这家伙也太欺负人了吧,难道我偌大的一个人连书都不认识吗?“小博士”就这副德性,每次说话总是文绉绉的,还老爱取笑别人。什么“源泉、清洁工”,什么“破万卷、如有神”,说得我一头雾水,内加一腔怒火。可看着他们读得津津有味的样子,我也想读读那本书。好奇心驱使着我从“小不点”手中抢过书,读了起来,并记住了书的名字——《不一样的卡梅拉》。

  虽然我那时识字不多,但读得懂大概的意思。看着看着,我才发现书中的故事是那么惊险曲折,引人入胜,处处充满了神奇的想象,语言又不乏幽默。我家里也有很多少儿读物了,那都是爸爸妈妈特意为我买的。平时我从不触摸这些书籍,却总是缠着爸爸、妈妈将书中的故事讲给我听。今天,我才明白,自己看书与听别人讲故事的感觉是完全不同的。我想:我也要让妈妈给我买这本书。

  设法买书

  回到家,我进入妈妈的房中,跳进妈妈的怀里,搂着妈妈的脖子,说:“妈妈,我……”

  “什么事?宝贝!”

  “我想买书!”

  “想买书是好事……”在一旁的爸爸话音未落,妈妈便向他使了个眼色,说:“我的宝贝要买书了,妈妈真高兴。我们家有好多适合你读的书,你就从中选择一本来读吧!”

  “我不,我就要买……”我使起小性子来。

  “只要你读完家中的任何一本书,妈妈一定给你买!”

  看来妈妈这回是铁了心了,我知道自己再哭再闹也无济于事了。我无可奈何地从书柜里选了一本《安徒生童话》(彩图注音版)。为了买到我所想要的书,从那天开始,我一有空就捧着《安徒生童话》,用我仅有的识字量认真地读着。渐渐地,我发现自己被书中的故事深深吸引了,我为小人鱼的善良感动不已,为丑小鸭的.执着由衷喝彩,为《皇帝的新装》那出荒唐的闹剧忍俊不禁……

  一天,妈妈用温柔的手将我轻轻拍醒。我张开了惺松的睡眼,看到妈妈手上正拿着一本书。天啊,这不就是我梦寐以求的《不一样的卡梅拉》吗?我一跃而起,抢过妈妈手中的书,迫不及待地翻阅起来。

  就这样我爱上了读书,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家中的书自然都成了我的读物。

  书,是我最诚挚的朋友,让我快乐;书,是我最亲密的伙伴,与我共同编织着一个又一个美丽的梦。我愿成为一只小书虫。

  这就是我作文1100字 篇7

  刚踏入学校,心中的压抑又多了几分。寒假刚过,新年刚过,疲倦的双眼还来不及休息,就需要进入开学的状态,总是这样匆匆的,如时间一般。昔日繁杂的喧闹声早已不在,只有四五个同学到达而已,这样的气氛,让我不自觉的喜欢。

  高中的生活,如此复杂。看着那满是红色叉的试卷,我没有为这次的考试默哀,只是把眼睛转向窗外那些苍翠的绿叶,那些在风中摇动的小草,心情却不因它们而转晴。或许是自卑,又或许是多想,只要朋友一低头窃窃私语,我会想,我是不是做错了什么?只要陌生人一个异样的眼光,就足以让我卸下微笑好一阵子。

  我早已厌恶了别人的繁杂碎语,那些足以让人颓废的讽刺,总是环绕在身旁。习惯一笑带过,又或者装做耳聋沉默不语。走着在人群里。我怕孤独,所以我不愿逃出人群里,即使我愿当渺小。活着在这个世界里,我怕死亡,所以我想,即使这世界无人在乎,我也要活着,像我喜爱阳光一般的爱活着,即使我从未逃出我那封闭的世界。有好几个月,我甚至告诉自己,重复的告诉自己,不要出门,这样在家就好,很安静,安静得很踏实。

  只要离开学校,像是背上了重重的壳,让我刚吐出了一口气,心情也蒙上了厚厚的雾。生活过得很好,倔强的我从不肯低头。依旧行驶在那条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小路,“哇,那棵桃树怎么花全没了。”朋友惊讶的看着路旁的小树,我抬头望了一下,一棵小小的桃树,每枝上都布满了翠绿的叶子,新生的,充满生机勃勃的叶子。桃花像是被人采去一样。对了,元宵节要到了,正月的'十六是我们这里最热闹的日子,一家一户都会在熟鸭插上桃花去拜神爷。代表着吉祥的意思。可是,这树是什么时候在这边的,为什么以前从未见过。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回答朋友的话说;“春天到了吧,这翠绿的树叶就代表了一切。”朋友纳闷的说:“不是得过一个月吗?”我笑了,笑着说:“可能来早了吧。”

  一到家,趴在阳台上。回想起刚才的一幕,或许我就像这棵桃树一般,在不需要的时候,别人从未在意你,就像我对这棵桃树的忽略一般。这条路,我来来回回将近五六年了却都未发现。是因为路边的风景太多,还是这棵树不出众的原因。到它被需要的时候,它是有价值的。过了一个节日,忽略它的人是不是不计其数了?即使如此,四季轮流替换,它依旧开着灿烂的花朵,为别人带来吉祥的寓意。

  它不计较得失,它不计较路人冷漠的眼光。它从不计较。植物如此,人也应如此,不要计较路人的纷杂碎语,不要计较这世人对你如何,不要计较你总没人疼爱,不要计较这命运对你不公。敞开心胸,做你本该做的自己,做你想做的自己。不该让流言蜚语妨碍了你微笑的脸庞,不该让自卑阻挡了前进的步伐……

  你的未来式就该由你作主。我也该如此,我的未来式,就该由我自己来决定。

  像是戳中心事一样的透彻到底,像是拨开云日见太阳的豪爽。微微起身站稳,伸出双手懒懒的伸了个懒腰,任由那即将落下西山的阳光洒在脸上,嘴角勾起浅浅的微笑。卸下重重的壳,抹掉厚厚的雾,心情比什么时候的轻松。

  对着快要日落的天空微笑着在心中许愿;“我的未来式由我做主”。

  这就是我作文1100字 篇8

  乍一看,我没什么特别之处,学习也不是多出众。看起来,我好像挺平凡的,就像沙滩上的一粒沙子一样,茫茫沙粒中找不到我的踪影。但是,俗话说得好;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吗。我现在是一粒沙子,将来就是一块金子。我,绝不平凡。

  光论学习,我就显得与众不同了。一般情况下,上了五年级之后的女生,都是比较怕数学的,但我是个例外,我喜欢数学。喜欢那些难的别的同学做不出来的题。简单的题往往我的一百的绊脚石,而难题则是我的高分的资本。我就是这样,越难做的题做得越好。我就像刚从高山奔腾下来的溪流。虽然我很小,但我又要推开阻挡我前进的勇气。

  但当学习语文的时候,我这个“奔腾的小溪”则像是在平坦呢大道上缓缓流淌,一下变得温柔起来。我的文笔还不错呢,偶尔还能写几首小诗,写的作文基本全都是优。作文本就是我最得意的私有财产,没事儿还喜欢翻来看看,时不时享受一下成功的喜悦。

  作文写得好的原因是什么呢?这还得归功于我那满满一柜子的.书,他们是我收藏的不舍得拿去与别人交换的宝贝。只要一有空,我就会坐在凳子上专心的看书。往往看书的时候,连别人叫我,我都听不见。我超乎寻常的定力就是在这时体现出来的。我读书的范围也很广,从古典名著到文学杂志,从童话故事到汉中日报,我一概都看。看的书多了,积累的词汇句子多了,写作文也得心应手了。读书也是我平时的最大爱好。

  作文写到这里,也就差不多结束了,我想告诉大家:请相信,我绝对是一个会让你们信赖的朋友。这,就是我。

  这就是我

  我长着长长的头发,眼睛黑白黑白的,像黑白相间的钻石,嘴巴红红的,特别是红红的脸蛋像个红苹果。这就是我。

  我叫黄诗涵,就读人和小学三年级二班。我是一个活泼开朗、勇敢,又文静的一个女孩。比如:我上幼稚园时常常不爱说话,很内向,父母针对我这个问题给我报了一个兴趣班——播音主持。从此以后让我更加有信心,也很大胆。做任何事情都勇敢去面对,而且话的用词也更丰富。为什么我也有文静的一面呢?因为在上小学时,我学习了书法,让我也能安静地写好每一笔,我写了很多诗句。如:望庐山瀑布、寻隐者不遇、鹿柴、登鹳鹊楼、早发白帝城、山行等各种诗句。我既学会学字,又学了很多诗词句。

  勇敢是来形容男生的一面,为什么我会拿来形容我呢?是这样子的,在每年的夏天我都会学习游泳,可只会在水里看见别人游来游去,心里多不是滋味,可自己也怕得很,怕游的时候沉下去。可爸爸说:“那我来教你,学游泳要学会吸气和憋气,再开始游。”我克服着下水练习时经常一不注意就要喝水,可我还是坚持按照爸爸的要令开始一遍一遍的练习,直到我会为止。现在我终于会游泳了。

  这就是我,我有活泼开朗的一面,又有文静的一面,还有勇敢的一面。你喜欢我吗?

  这就是我作文1100字 篇9

  每一次酣畅淋漓的胜利都是我想要的

  ——题记

  “啪,啪——”羽毛球和球拍激烈相撞,我仿佛听见梦想在球场里发出清脆的回响……

  放下水壶,小跑进入了场地,嘴角上挂着一丝微微的笑容。让青春在羽毛球场飞扬,让意志在每一个回合中得到淬炼,这就是我想要的!

  每个人的童年期,是决定兴趣爱好的年龄段,出于我太好动的性格,而且还是个小胖墩,所以对那些需要静下心来的项目,都提不起兴趣。也许是上天赐予我力量,在重重困难之下,我唯独选择了羽毛球,并坚持了下来。时光荏苒,羽毛球成了贯穿我年少岁月里一条隐秘而孤独的弧线,散发着迷人、自信的魅影。

  当时年纪还小,还不知为何夺取冠军后,那些看似沉稳的运动员会喜极而泣,泪流满面,有的甚至把球拍、衣服兴奋地扔向观众,在当时的`我看来,他们的样子一点都没有世界冠军的风范。

  随着我的球技越来越好,我的对手也不再是那几个常被我“蹂躏”的老面孔了。与之同时,我的训练量也在不断加大,这让我心力憔悴,几欲放弃。但是,心底的梦想一直如浪花拍击着我的胸膛,我仿佛看到一颗年幼的种子迎着阳光挺直了骄傲的背影,咬咬牙,我终于坚持了下来。

  今年五月,我迎来了人生中的第一次重要比赛,是上海市闸北区某知名俱乐部和体育局合办的“未来之星”羽毛球比赛。这是我第一次参赛,上赛场前,我还在对自己的水平不断质疑,心里还潜藏着“打好了就是打好了,打不好就等着被骂吧”的消极想法。在比赛中,我发挥得也不太好,但就是这样,我还是在一次又一次的挥拍中截杀。

  在第一场比赛里,我战胜了一个又一个对手,自信心瞬间升高,试图想冲击冠军。透过淋漓的汗水,我仿佛看到了梦想的光环熠熠生辉。在最后一场冠军争夺战中,我和对手大战了两局。几个回合下来,我明显地感受到了“来者不善”,那咄咄逼人的锋芒似乎要挫伤我的自信和锐气。我努力做着坚强的防守,却一再失守,内心的防线也渐渐崩溃……慢慢地,感觉观众的脸在汗水迷离的视线里模糊成遥远的背景;灯光太亮,我在一阵眩晕中败下阵来。

  我输了,在球落地的那一瞬间!

  我听到了对手的一声大吼,看到他激动地跪在地上,像一头加冕的雄狮。我似乎突然间明白了什么,为什么世界冠军会像一个小孩子一样的表现,因为他们的努力得到了回报,他们终于摘取到了想要的桂冠。

  尽管我没能夺得桂冠,但我由衷地祝福我的对手——冠军获得者。

  羽毛球场上有句谚语叫:“每球必争”,通过激战,击败对手,摘取胜利,这是每一个运动员的梦想。我,也有。

  七月份,我将要代表学校参加松江区中学生羽毛球比赛,我一定会认真打好每一球,努力向前每一步,酣畅淋漓地赢得该赢的每一个球——每球必争,力争摘取桂冠,圆梦赛场,因为,那才是我想要的。

  这就是我作文1100字 篇10

  神采奕奕,落落大方。弯弯的眉毛,右眼下方“镶嵌”着一颗独一无二的痣。长得像金丝猴。别人都叫我猴子。

  我有很多爱好,有很多的成就:喜欢打篮球,打乒乓球,下象棋,还有听笑话。至于成就吗?

  我性格丰富:执着,做事有始有终;粗心,数学专门计算错误;胆大,上课举手,有什么说什么;急躁,常常像热锅上的蚂蚁——急得团团转;坚强,遇到困难从不退缩;泼辣,常常在吃亏后把别人说得狗血淋头。

  最爱:色彩中我最喜欢金黄色,我认为,在生活中,人最需要的就是这种金黄色的鼓励、自信与成就。在书刊中,我最喜欢《生命制高点》。因为,在这里的残疾人使我知道:生命在于奋斗和拼搏。

  人生信条和目标:我想,怀着“有志者,事竟成”的信心,我一定能达到理想的彼岸,我一定能看到世界上最美的太阳。

  我,要做自己。齐白石老先生曾说过;“学我者生,似我者死。”走不出前人的框架,自然也就不会有自己的天地。当流行泡沫小说时,我感觉那时在浪费时间,当流行网络游戏时,我感觉那是在虚度青春。要做自己,看清真实的我,拿出十二分的信心,告诉自己:“我就是我,凭什么跟他一样?!”抛掉那些人为的浮华雕饰,亮出自己的王牌,追求自己的个性,做我自己,最好!

  既然你诚心诚意地发问了,那我就大发慈悲地告诉你:年仅13,性格开朗,能言善辩,活泼可爱,郑伟涛——涛仔是也教育互联。神采奕奕,落落大方。弯弯的眉毛,右眼下方“镶嵌”着一颗独一无二的痣。长得像金丝猴。别人都叫我猴子。

  我有很多爱好,有很多的成就:喜欢打篮球,打乒乓球,下象棋,还有听笑话。至于成就吗?

  我性格丰富:执着,做事有始有终;粗心,数学专门计算错误;胆大,上课举手,有什么说什么;急躁,常常像热锅上的蚂蚁——急得团团转;坚强,遇到困难从不退缩;泼辣,常常在吃亏后把别人说得狗血淋头。

  最爱:色彩中我最喜欢金黄色,我认为,在生活中,人最需要的就是这种金黄色的鼓励、自信与成就。在书刊中,我最喜欢《生命制高点》。因为,在这里的残疾人使我知道:生命在于奋斗和拼搏。

  人生信条和目标:我想,怀着“有志者,事竟成”的.信心,我一定能达到理想的彼岸,我一定能看到世界上最美的太阳。

  我,要做自己。齐白石老先生曾说过;“学我者生,似我者死。”走不出前人的框架,自然也就不会有自己的天地。当流行泡沫小说时,我感觉那时在浪费时间,当流行网络游戏时,我感觉那是在虚度青春。要做自己,看清真实的我,拿出十二分的信心,告诉自己:“我就是我,凭什么跟他一样?!”抛掉那些人为的浮华雕饰,亮出自己的王牌,追求自己的个性,做我自己,最好!

  既然你诚心诚意地发问了,那我就大发慈悲地告诉你:年仅13,性格开朗,能言善辩,活泼可爱,郑伟涛——涛仔是也教育互联。

  这就是我作文1100字 篇11

  女孩都认为自己是美丽的公主,小时侯我也这么认为,可是长大了才发现,自己一点都不漂亮,于是我相信一种说法,就是自己是独一无二的,因为自己是父母的结晶,我又开始骄傲,因为自己很独特,可是谁又能料到,我现在连独特都没有了,因为我走在大街上常常会被别人认错,他们惊叹,你和"她"好像哦!我怎么连特别的资格都没有了呢?

  我爱唱歌,很喜欢唱COCO的歌,偏偏老妈给了我一副破嗓子,一到高音就像鸡叫似的,而COCO的歌大都是高音,于是在我家里经常传出鸡叫般的歌声。

  我不爱整理房间,我的卧室永远杂乱无章,全家人都很头疼,说女孩子要有女孩子的样子,不能让卧室这么乱,于是我常常去参观女孩的房间,哇,好干净,好漂亮,羡慕是羡慕,可是我的房间依旧杂乱,我把这一责任推到妈妈身上,理由就是妈妈没有给我准备那么高级的房子,所以我不知道珍惜,要是我的房间也那么华丽,那我肯定会好好整理!

  我不会做家务,从前妈妈会经常叫我帮帮忙,做一些简单的事,记得有一次,妈妈让我帮她把鸭子的毛弄干净,于是我乖乖地拿着鸭子去拔毛,谁知道,2分钟左右,我就吐了,被那难闻的味道熏的,从那以后,妈妈再也不敢让我做这些高难度的事了,我只适合在妈妈炒完菜的时候递递盘子。

  我喜欢宠物,却不会料理,最早我养了一些金鱼和一对小鸟,由于护理的不好,第三天就全部死了,后来养了一只哈巴狗,我只知道和它玩,却总不给它洗澡,不给她喂东西吃,于是这些体力活自然就落在了妈妈身上,后来我就想,那我养花吧,可是花也不好养,怎么办呢?想了很久,终于决定了,养仙人掌。

  我也喜欢玩玩具,可是我这丢三落四的性格经常让我找不着着玩具的零部件,而且人又这么大了,玩玩具总是显得幼稚,所以只好舍弃了这一爱好。

  我还爱幻想,让自己的`思绪天马行空,呵呵,也许是有的时候想的太入神了,好几次下班的路上,我撞上了路边的大树。

  我说话从来算话,只要是我说的,那我一定会去做到,只是时间长短的问题。于是我经过了一个月的思想斗争之后,去辞职了,听起来是有点可笑,可谁让我天生胆小呢!

  我没有梦想,很可笑,也许说出来没人相信,大家都觉得每个人都应该有自己的梦想,这样才会有目标,才不会浪费今天,可是我就是没有目标,我活的很盲目,大概我一直在浪费时间,浪费每一个今天,我也很奇怪,自己怎么就没有梦想呢?

  我脾气不好,爱生气,和妈妈吵架是家常便饭,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最奇怪的是每年的年三十和初一我们都要吵,似乎不吵架就没法过年了。

  我还爱看书,漫画书是我的最爱之一,再就是三毛写的书,我很羡慕三毛,喜欢她的生活方式,喜欢她看待事情的态度,只是我无法成为第二个三毛,因为三毛就是三毛,而我还是我!

  这就是我作文1100字 篇12

  看到这个题目,你一定会想:菜农?在网上qq农场的那个还差不多。

  哈哈!大错特错。想知道我的“种菜生涯”是怎样开始的吗?别急,听我慢慢道来。

  一天,我突然发现妈妈用来做菜的大蒜发芽了。我想起了妈妈经常在网上玩“qq农场”,但妈妈不让我玩。我想:做个现实中的菜农也不错啊。于是,我便拿起大蒜问妈妈:“妈妈,这些大蒜可以种吗?”妈妈瞧了一眼大蒜,回答:“可以啊!”我听了心花怒放,赶忙拿来一个大盘,在门前挖了满满的一盘泥,然后把大蒜种在盘子里面。

  四天后,我和妈妈去合浦玩,车子经过金鸡路口时,我透过车窗,看到了一间种子专卖店,里面的种子应有尽有、琳琅满目,霎时看得我眼花缭乱。我十分高兴,对妈妈说:“回来时我们可以在这间种子店买种子吗?”妈妈露出了笑容,说:“好吧。”回来的时候,我们在金鸡路口下车。我看到货架上大包小包的种子,心情非常激动。接着,我和妈妈选择了玉米和芫茜种子。经过一翻“叽哩哗啦”的讨价还价后,我买了一包玉米种子和一包芫茜种子。上车后,我兴奋得大声地唱起自己编的歌:“金鸡路口,种菜之路,想吃果实就在这里买种子……”妈妈说:“这首歌好耳熟哦!”我得意地说:“改编田震《铿锵玫瑰》。

  回到家后,我马上找出废旧的大盘、小碗,然后拿起一把铲子,到外婆的菜园去挖泥。我用小铲吃力地挖泥。太阳非常猛烈,我的汗水像一粒粒断线的珠子滴进泥土里,好不容易才挖了半盘。真是:“挖泥正当午,汗滴进入土,谁知盘中菜,根根皆辛苦”呀!最后,我把装着泥土的“家伙”全部放进走廊。然后把种子的包装盒打开。我先用食指伸进泥土,然后伸出来,泥土便出现了一个小洞。我把种子放在小洞里面,把泥埋好。这样,就种下一棵种子了。我三下五除二就把种子种完了。接着,我开始浇水。

  我每天都给它们浇水、拨草,捉虫。没过几天,种子就发芽了。

  一条条嫩绿的芫茜、绿色的玉米芽、翠绿的辣蒜探出头来。过了几天,几粒种子的芽儿又争先恐后地钻出地面。我看到我的种子发芽了,我飞快地跑回家,欣喜万分地告诉妈妈:“妈妈,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我的'种子发芽啦!”正在洗碗的妈妈听了十分高兴,说:“还不错嘛!”我骄傲地说:“一代胜一代嘛!”

  一个月后,我的农作物已经“精神饱满”,长得大概有两尺高。又过了几天,我的农作物终于派上用场了。妈妈要煎鱼,但是忘记买辣蒜了,我得到可靠消息后,悄悄地在妈妈煎鱼前拨了两根辣蒜回家。当妈妈看到已经洗干净并已切好的辣蒜时,脸上露出了笑容。

  晚饭时,我看到爸爸妈妈津津有味地吃着我自己的劳动成果,我心里乐滋滋的。我用筷子夹起一根辣蒜放进嘴里。“好香啊!”我禁不住叫了起来。妈妈笑着说:“以后我们不用买辣蒜了。”我开心地笑了。

  真是:“买包种子,都辛勤种,走廊之内,盘盘植物,满廊植物,谁的天下…..(改编周杰伦之歌《黄金甲》)。

  这就是我作文1100字 篇13

  我不会孤独,也不会永远快乐。我是我自己—一个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我。

  我叫张泽堃,这个名字含义很深刻,“泽”是“水积聚的地方”,通常代表天,“堃”是“八卦之一”,代表地,所以,把这“泽”“堃”连起来就是顶天立地的意思。

  我有很多爱好,也有很多的成就:喜欢踢足球,作数独游戏,玩象棋,还有听笑话。小学时获得过数学、英语科目的很多奖项。

  我这个人嘛,很喜欢交朋友。我性格热情开朗,乐观向上,我很喜欢和幽默的人打交道,所以我很幽默。我爱好广泛,但我最爱看书。书,给予我丰富多彩的业余生活。每当我看到好笑的片断时,我会笑得前仰后伏,甚至会在床上打几个滚,就像一个疯小子似的乱蹿;每当我看到悲痛的片断时,我的眼泪便会扑哧扑哧的散落下来,这个时候我便成了一个标准的泪人儿。在闲暇的时候,我喜欢看书。每次看得都废寝忘食,忘了一切,仿佛进入了书的世界,等看完了书,已经夜里10点了。我还喜欢看“非常神秘”和“非常好笑”系列的书。这几个系列的书即好笑又有趣,能提高人的想象力。

  我曾经的志向就是考进重点中学、再进入重点高中、然后走向我的`成材之路。为国家的发展作贡献、为国家的科学事业作贡献。这样的理想我已经实现了第一步,我相信只要像《走一步,再走一步》这片文章里的莫顿·亨特一样遇见困难,而不畏惧,把大困难分解成一个一个的小困难,坚持不懈地向前走去,那么终将成功。

  记得我我小学中年级的时候,我对英语真得可以说是七窍通了六窍——一窍不通。我这个人本来就要强,看着同学们在考试的时候总是能拿到自己理想的分数,自己却不可以,心里真的很不是滋味。也就是在这时候,我在心里暗暗里下决心:我一定要赶上我们班同学,争取超越他们!从那以后,我便开始为兑现自己的诺言付出努力:每周日都上2个小时的课外班;每天晚上都做练习,坚持学习《新概念英语》……就这样,凭着我对英语的执着,我的英语成绩慢慢的提高了,不知不觉中,我的英语成绩已经名列前茅,我别提有多高兴了!同样,这也印证了中国的一句古话:“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你说,是吗?

  没有一个人是完美的,当然我也有缺点。我的优点是电脑用的很好,乐于助人,和同学相处的很好,待人和气。如果你惹了我那我就会“君子动口不动手”。我的缺点是有时很懒惰,爱忘记事情,但是我已经改掉。但其中最“致命”的还是我马虎大意。这个缺点已经伴随了我六年了,我正在努力去改掉它。可是,偶尔还是会在重要关头出现一些小错误。我真的希望我可以彻底改掉这个缺点,还是那句老话:“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会有我的优点战胜我致命的缺点。

  好了,自我介绍就到这里。怎么样,对我的评价还算好吧!

  这就是我作文1100字 篇14

  这就是我,一个天真、可爱活泼开朗的我。我爱笑,喜欢与同学、老师一起笑,那总笑,不是一种单纯的笑,里面更蕴含着师生之间的深厚感情。

  在小学六年级时,我在班上常常乐于助人,看见老师正抱着一大堆作业迎面而来时,我会毫不犹豫地上前去帮助老师减轻负担。在同学需要帮助时,我总会热心的帮助他们。在我需要帮助时,别人也会帮助我。在班上,我有许多好朋友,人缘关系也不错,因此,大家都给我取绰号,如:奥一奥、澳大利亚等。我的特点是善于交朋友、有点幽默、风趣,在班上气氛压抑时,我会做出一些搞笑的事情,让同学们都笑起来;在走进一个陌生环境时,我会主动与别人谈论一下以前都有过的经历,使彼此互相认识,慢慢地成为好朋友。在学习上,我有一个特点,就是在我拼命把学习提高时,不知为什么我的.成绩总不能名列前茅。虽然老师对我的表现很满意,也时时看见我的进步,总把我们当做乖乖女,可是我的成绩总在班上的中等偏上。不过,每次回想起我从一个普通的学生到老师身边的助手时,我都会十分满足,因为,我努力了,我争取了,我问心无愧。

  我的特点是——好奇。对于某一种我所不认识的东西,我都会想尽一切办法,追根求源,找到线索。我喜欢画画、看书。在没事做时,我都会拿出一张纸,一只铅笔画画。或是拿着一本书,聚精会神的读了起来。

  记得那会,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我最喜欢的书,我整天到晚都拿着这本书看。晚上,妈妈让我早点睡觉,可我不听妈妈的切告仍拿出本书读了起来。这时,妈妈突然进来了,说:“你再看书,我可要发脾气了。”晚上睡觉时,我始终睡不着,一直想着那故事后面会发生什么。结果,我经不起那本书的诱惑,想了个好办法,那就是在被子里拿着电筒照着书一个字一个字的看,说做就做,虽然,手抬得有些累,但我在书的精彩中忘记了我手中的累。

  这就是我,有着独特风采、个性的我,我希望与你叫交朋友,你呢?请记住:你快乐,我也快乐;你欢喜,我也欢喜;你真挚、诚恳,我就与你交朋友。让你我的行为能给彼此带来怎么会是,明明是这个键?于是我狂按,结果他把我的精确度扣成了百分之五十几。过了不久老师才说:“这个键要和另外一个键一起按住才行。”害得我扣了好多分,最后我马上 补 分,结果只补成了百分之八十几。这门课我非常喜欢因为我玩电脑技术很高。

  只要我在做一件事时很专心时,最讨厌别人来烦我。例如:有一次我在我的房间里看书时,正看到精彩的地方,王硕在他们的房间里叫了几个人过来我的房间。他们一来就大声叫道:“交出吃的来。”我一开始没有管他,他也没烦我了,而是去找和我在一个房里的朋友要东西吃,结果空手而归。于是过来我里烦我起来了。我让他走开可他就是不走开。这让我十分的厌烦,让我十分头痛,还让我十分生气。

  这就是我,希望将要与我同窗三年的同学多多了解我,认识我,让我们在一起度过美好、快乐的时光吧。

  这就是我作文1100字 篇15

  我就像深海里的柠檬鲨。锋芒毕露,不知天高地厚。碑文

  我姓田,长得漂亮,相貌平平,不值一提。我从来没有渴望拥有美丽的外表,过上美好的生活!古董爱好者,各取所需。意思是美玉无瑕,不染人间。生在深圳,长在湖湘。用旺刷,但不觉得后悔。俗话说,有阳光就能让灵魂美丽。没有阳光也没关系。白花依旧可爱。

  就兴趣而言,我没有其他爱好。我不追求戏剧,偶像化,也不喜欢看小说。我喜欢看一些名著,尤其是《红楼梦》。经常感叹自己和林妹妹有些像。我也喜欢随便写几首短诗,写几篇短文,但只能借,不能雅。

  对了,我还是个“网络控制器”。什么是「网络控制」?在很多人眼里,沉迷游戏的无非是一些不健康的青少年。但我不是。我的梦想,目标,甚至我对这个美好地方的一切的.理解。在接触互联网之前,我就像走在迷雾中,找不到方向,一起呆在同一个地方。我的网友遍布全球,他们在我的精神世界里的笔触形成了一幅色彩斑斓的画卷,也渲染了我一片空白的未来。

  “没有黄金是完美的,没有人是完美的”。我自然也是这样。我的问题很多。第一个——会被举报。我不喜欢斤斤计较,所以很少生气。但如果有人触及我的底线,我绝对不会容忍。第二个——三心二意。我的第一个志向是去北方大学读理科,成为一名科学家,为祖国做贡献。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对自己认识的加深,逐渐发现自己更适合学文科。他将自己的志向转移到hku的法律部门,希望维持法律的平衡。后来我决定坚持自己原来的心,可能是因为我对物理一见钟情,也可能是觉得学术理论能更好的为祖国做贡献。然而,“美好的时光不会长久。过几天感觉智商跟不上初中理科。有网友劝我,如果我是学文科的料,就不用去理科发展了,天赋改不了。勤奋可以弥补自己的困难,只适合初中。高中阶段努力是必须的,但智商也是不可或缺的。我希望我不想步他的后尘。现在我也想明白了,两个同命运切割,乖乖听命运的话,等高中再考虑。不过北大和港大,我一定要考一个。

  第三个问题我觉得不用解释了。我的话都透露出这种气息。那就是——盲目自大。我不知道我从哪里获得了自信,但梁静茹无论如何都没有给我。其实!我是一个没有背景,没有条件,没有天赋的“三无”山生——。如果你能考上大学,将来有更好的工作,那将是辉煌的一生。但是,我不愿意平凡,我渴望有所成就。就像天天夸父亲一样,有人觉得很可笑,但我觉得是信仰。就算尽力也赶不上也没关系。甚至不自量力,那又如何?只要努力,青春无悔,人生无悔。

  徘徊在黑暗的深海,但我不会被深邃黑暗的大海吓倒。只要有一丝光亮,我就会不断前进。我希望自己永远是那个无畏无惧风浪,能在海洋中畅游的“柠檬鲨”。希望星光不要承载过客,时间不要承载梦想家。

  这就是我作文1100字 篇16

  一幅水墨画静静挂在我的书桌旁,此时的它早已被充实了整个画面。但数年之前它却并不完整,不过却因一个承诺而改变。

  一根苍劲有力的枝条从黝黑的石缝中伸出,它全身都是由凹凸不平的折线组成,没有半点平滑与柔软。深褐色的树皮反映着银白的光泽,刚中带美,美中有刚。他所扎根而下的石块更是棱角分明,犹如精雕细琢的金刚石,只是块更大,色更深罢了。

  那是姥爷的遗作。作品长存,但人已作古。还记得姥爷临走时,指着那幅还只完成了枝干和根基的画对我说:“可惜我无法亲手完成它了,剩下的画面需要你来完成。”我含泪向他承诺道“我记住了。”那是姥爷最寄予厚望的作品,我必须帮他完成这最后的遗愿。

  承诺虽易,但何时才能实现?

  几年时光,却是我人生中最为黯淡的日子,生活中,少了那一声声亲切的话语陪伴,心情自然低落无比。而每每练习国画时,伤心之情便更甚。我开始准备墨汁了,没有人再去细细叮嘱调墨时的浓淡稀稠;我提起毛笔,没有了那只无比温暖的大手去扶正我的笔杆,也没有了人耐心地指导我的每一勾画每一点染;没有了创作灵感,我却依然习惯性的问:“姥爷,你说我这次画什么好?”然而我再也等不到那句:“你得自己去发现。”……

  我和那些没有生气的绘画工具,常常僵硬在我的画室,几乎是每画下两三笔,我就会丢下笔杆,然后对着空荡的宣纸发呆,过了许久,才又有了些许想法,再添上两笔。往往是数月才能完成一幅作品,而且色泽单调,笔法生硬,内涵更是十分缺乏。

  我意识到,至少在国画这条路上,没有姥爷,我将寸步难行。

  但是,我有承诺要去实现。

  我开始更加留心于世间万物,公园中的湖水,山林中的绿树,远到大江大河边的亭台楼阁,近至放学路上的一丛芬芳。慢慢地,我发现我已适应了自己完成从灵感到创作中的任何步骤。无需任何人指点,一幅作品就能信手拈来,姥爷那双善于发现的慧眼开始被我所继承。

  终于,我在一次绘画大赛中完成了自己的承诺。我在枝干上画满了一簇簇殷红的梅花。它们有的争奇斗艳,有的含苞待放,还有的暗含青绿,装点在枝头。我交上了和姥爷共同的作品,我并不期待能有多好的结果,只是完成了诺言,我如释重负。

  一个多月后,我的指导老师带着一等奖的证书找到我,满面红光地说道:“深藏不露啊,这幅你自己完成的作品竟然如此成功。这些枝干画的`真是好,它们支撑着这个画面,它们对梅花深情体现得淋漓尽致,真不愧是我的学生。”

  是啊,如果没有那一根根苍劲的虬枝,如何开得艳红的梅花?我没有告诉老师那些枝干是姥爷的遗作,但我知道我真的是在姥爷的指引下走进了艺术的殿堂!

  我完成了自己的承诺,我也完成了姥爷最后的愿望,那就是,在姥爷离开后,还能在这条路上很好的走下去。

  这就是我作文1100字 篇17

  “瞧!瞧!那是谁呀?”他有着一对如同孙悟空一样的“火眼金睛”,小巧玲珑的鼻子下有着一张能说会道的小嘴,从中常常说出一句句甜言蜜语,就像鱼不停地吐着泡泡。一笑起来,两个小酒窝如同小随从一般时时跟着他。他是谁呢?没错,他就是我,――大名鼎鼎的龚元昌!

  你可别小瞧我,我在家里可是人小鬼大,就如同一个“智多星”,有时连爸爸也不得不佩服我的足智多谋,而且,我在学习上,从来也是一丝不苟。

  在课堂上,我可是鼎鼎有名的学霸。老师出的题目,对我来说可是小菜一碟。我一手拿着笔,按着作业本,用孙悟空的“火眼金睛”盯着题目,很快,这题已被我“看”破了“防线”,三下二下就被我缴械投降了。在上课时,我也是聚精会神地听讲,一丝不苟地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有时,同学们绞尽脑汁、冥思苦想都想不出答题方法时,他们都会来请教我。这些题目对我来说,就如同要面临一个巨大的挑战,但是,每次我都会“胜利归来”。每当我帮同学做出难题之后,我都欣喜若狂,就如同一位打了胜仗的将军。

  不过,你可千万别被我在学校的完美表现给迷惑了,小声地告诉你,其实,我也有弱点。我,是一个名副其实的胆小鬼,请千万可别说出去,这可是我的秘密!

  有一次,我正聚精会神地看一本我最爱的《海底两万里》。打开这本书,我就如同走进了另一个神奇世界一般。我仿佛坐在潜艇“独角鲸”里正探索奇妙的海底世界。瞧!那是只鲸鱼!哇!它大约有50吨重,一百多米长,它可真是个大家伙!哇,那里有好大的蚌,里面还有一颗大珍珠呢!此时的我,没有一点察觉一个“危险”正在接近,我还是专心致志地陶醉在“海底两万里”的景色之中。

  突然,一只老鼠跳到了我的书上。啊!老鼠!老鼠!

  这只老鼠,有一身灰色的杂毛,一条如蚯蚓的.长尾巴正不停地蠕动,尖尖的嘴巴正动个不停,露出白森森的牙齿,又黑又小的眼睛瞪着我,像一个凶神恶煞的恶魔。

  我双眼都吓得差点飞了出来,手一下子扔掉了我最心爱的书。我一下子被吓得魂飞魄散,双手不由地举了起来,大声尖叫着。一转身,我的表哥又“插”了我一“刀”。身后的表哥猛然对我大吼一声,差点没把我给吓出心脏病,我的心都悬在了嗓子眼了,我一下子被吓得呆若木鸡,像木头一般立着。

  表哥!最爱做恶作剧的表哥!

  我缓过神来,心中一下子醒悟了,再仔细看看书桌上,那只老鼠果然一动不动。又是表哥在恶作剧!我终于抓到了这个“罪魁祸首”。表哥一边拍手一边大声说:“胆小鬼!原来你怕老鼠呀!”我心中真是又气又恨,差点没把表哥给重重打一拳。我心中气愤极了:这个死表哥,真是“嫌人”,竟来这一套,把我的“国际秘密”给暴露了,以后他一定会嘲笑我的。我的心中如同被人刺了一刀,“痛”极了。

  怎么样,虽然在家我是一个胆小鬼,但是在学校,我是不是爱学习的胆小鬼呢?这就是我,一个爱学习的胆小鬼。

  这就是我作文1100字 篇18

  一个瘦瘦的男孩,长着一张瓜子脸,两根大眉毛在紧皱成一团的眉头旁待着,一双清澈的眼睛被高高的鼻梁支撑着,一双能说会道的小嘴不紧不慢地跟在后头。他是谁?哈哈,没错,他便是我,孔甫丞!

  幽默之星

  “哈哈哈哈……”这笑声,一听便知是我又按耐不住自己,在那儿放声大笑了。说来也怪,我的笑点特别低,低到万丈深渊,深不见底,一眼望去也不能望出个所以然来。于是就会经常出现下面的场景:一位同学说了一个很冷的笑话,霎时间全场寂静无声,几秒后,我的笑声便回荡在漫长的夜空中……虽然我的笑点低,但我也常常逗别人开心。比如同学遇到了不开心的事,豆大的珍珠即将成型,我便会站在他的身后,拍拍他的肩膀。等他转过头来,我便使用出我的必杀技——扮鬼脸!那位同学看了我的鬼脸,瞬间破涕为笑。当然,也有倒霉的时候。如果我和那位同学离得太近,他的鼻涕眼泪就会喷到我的脸上,在场的人无一不纷纷放声大笑。这时,我便会以每小时400km的速度冲向厕所,用清水一遍又一遍洗着脸。唉,让别人开心真心不容易……

  助人之星

  我这个人,除了笑点低还有一点——太老实。老实到什么程度呢?如果我骗别人,我的良心便会受到谴责。于是,我从来不骗人,不失信。所以,我的人缘特别好。如果发现咬笔头、抓头发,甚至抓狂的遇到困难的同学,我便会热心的帮助他。如果是一道数学题,我便会耐心的.给他讲解;如果是生活中的一些琐事,我便会细心地听他倾诉。这不,我正在小区的操场打篮球,忽然从远处传来一阵阵哭声。我放下手中的篮球,跑过去一看,原来是个五六岁的小弟弟。我蹲下身子,轻轻抚摸着他的头,安慰着他。原来,他找不到爸爸了。我掏出手机,帮他打了爸爸的电话。不过一会儿,他爸爸匆匆赶来,将他领走了。这时,我的心中便荡漾着一股暖暖的温情……

  阅书之星

  我的家里,谁都知道,我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小书虫。不信?你来瞧!

  暑假到了,如释重负的我坐在床上,坠进了与我告别已久的书的海洋。我拿着一本《草房子》,头也不回地跑入了书中的油麻地。多愁善感的桑桑、文弱的纸月、坚强的杜小康……他们带着我,经历了无数个感人的故事,把我迷得摇头晃脑、如痴如醉。“孔甫丞,过来吃午饭喽!”老妈的声音从厨房里传出。可是,当时的我正和桑桑交谈着细马的身世,哪有时间理老妈!就这样,桑桑拉着我,经过山坡上的浸月寺,来到大坝里的细马家,眺望着热闹的集市,穿梭在寂静的麦田。当我终于有了一丝倦意,揉了揉眼睛,看了看手表。我的上帝!居然已经下午三点钟了!我居然一连看了5个小时!再看看我的肚子,早已打响了“空城计”,扁得不成样子了。我又再次以每小时400km的速度冲向餐厅。妈妈呀,餐桌上只剩下一些残羹冷炙了……

  这就是我,这就是调皮又多愁善感的我,有空记得找我玩哦!

  记得打红苹果哦~么么哒~

  这就是我作文1100字 篇19

  几年前的我是个贪玩的我,甚至还有些坏脑筋,我的“胡”却不胡的老师为了激发我们的学习热情,随时奖励努力认真的小孩,把玩具放在铁盒子里,而我因为老师的一个小礼物,从而走向努力和认真的`学习之路。

  我是个好奇的孩子,在自习的时候,总是静不下心来,总是盯着那个盒子,仿佛那里有魔力吸引着我。因为总是不专心,我从来没有得到允许在铁盒中拿过玩具,我的同桌是个优等生,天天认真努力,我认为他天生是个学习的料,几乎每天同桌都得到胡老师的认可,从铁皮盒中领来什么弹跳球.爆丸.小汽车,看着同桌欢笑的脸我装作不在乎的样子,却不时瞟向那些小玩具心里很不舒服。

  又是一个领玩具的中午,一如既往我依然没有拿到许可证,而同桌又一次拿来个小跳球,我心中羡慕嫉妒恨,下课时同桌的小球在桌子上不停的跳,在我眼中,那个球犹如一个美少女在桌子上翩翩起舞,激起了我强烈的占有心。第二天中午,我为了得到小球,很早来到学校,天助我也教室里一个人也没有,我心中一阵窃喜,真是天助我也,蹑手蹑脚靠近铁皮盒,伸出脏兮兮的小手,拿出了昨天同桌领来的小跳球,我捧起小球欣喜若狂地放入口袋中。晚上在家中,我玩着小跳球,但它似乎不那么有趣了,仿佛一个老巫婆骑着扫帚乱飞,我一下有点后悔了,想起老师下午的话:“咦?小跳球怎么不见了?也许是掉了,有没有同学看见?”我心里想,也许这个小球很重要呢?要不然胡老师在那么许多玩具却能记得这个小球呢?妈妈告诉我拿别人的东西是不对的。

  后悔的我,在胡老师办公室外来回徘徊,手中拿着小球,刚把脚抬进门内又缩了回来,我不敢我害怕胡老师不再爱我了,不再关心我了,最后在内心不断的挣扎中我走进了办公室,办公室里空无一人,我在桌子上看到一本泛黄的日记本,尽管我知道这样是不好的,但还是情不自禁地翻了几页,我看到了这么几句话“女儿和其他小孩都不一样,她走路学的比别人慢,学习也不尽人意,有一次,她考试考了100分,作为奖励,我给她买了个小跳球......”我的眼眶一下湿润了,才明白我手中这个小球凝聚了多少鼓励和关爱啊。

  这时胡老师走了进来,我对胡老师说:“对不起!老师,我就是那个小偷”,胡老师愣住了,我原本以为胡老师会责怪我,可胡老师却抚摸着我的头,眼神中充满了温情说:“孩子,我不怪你,爱玩是每个孩子的天性,犯了错也不要紧,有谁会不出错呢?知错能改就是好孩子,”胡老师停顿了一下,她的眼睛变的深邃了,我猜她一定是想起了她远嫁他乡的宝贝女儿吧!我有发现,胡老师的眼眶中有晶莹的液体在滚动,她呜咽着说:“这个小球就是你的奖励,像我女儿一

  样......像我女儿一样......”我的眼眶也跟着湿润了起来。

  如今,我拿着那个小跳球,在初中的道路上行驶,尽管有坎坷和不顺,但小跳球在前面发光,在路上一蹦一跳为我点亮光明,而我跟在后面,前进!前进!

  这就是我作文1100字 篇20

  无论我在失意或是高兴的时候,我总按照自己的爱好安排一切。——毕加索

  巴塞罗那,夜色正浓,夸特·加兹酒馆。

  角落里有一个年轻男人,抱着胳膊,面无表情地看着身边一群人在兴高采烈地谈论着什么。他身边是一个年轻人,两人默默坐着。突然,那个奇怪的男子站起身来从口袋里掏出一支,朝窗外开了一枪,整个酒馆乱成一团。

  “谁再敢说塞尚的坏话,我就让他永远闭上嘴!”说完便又面无表情地扔下所有不知所措的人走了,他那位同伴跟了上去。

  他就是毕加索,那朋友是毕加索一生中最重要的人之一—萨巴提斯。

  说起毕加索,人们首先想到的是他的反法西斯作品《格尔尼卡》,然后是他夸张的绘画方式:看起来畸形的人体,完全琢磨不透的布局,那些所谓的乐师、吉他、美女似乎都是些胡乱堆砌的砖块,脑子里不禁出现一个又一个大问号:他是什么意思?他想画什么?想表达什么?可毕加索最讨厌别人问他这些。他只是画自己想画的,没什么意思!

  其实毕加索并不是一开始就这么“怪异”的。他很小的'时候就表现出了惊人的绘画天赋。他的父亲何塞希望儿子能有出息,便把他送往法国的学校学习。就这样,毕加索以初级班的年龄进入了高级班。起初,他会根据所学内容和身为画家父亲的引导画一些“传统”的画。并且在一次考试中,他用极其简单却又与大家都不同的方式画出了他的模特。然而这时,他的绘画风格开始出现变化,之前的油画风格渐渐退出他的画布,取而代之的是人们“简直无法接受与诠释”的画。人们试图让他回到正轨,但他执意走自己的路。于是,他开始接受人们无谓的批判,与此同时结识了许多朋友,而他们给毕加索带来的不仅仅是友情,对毕加索画风的影响也不容小视。

  毕加索终其一生,名誉满满,可他的生活并不是一路欢歌,膝下子女因各种原因相继自杀,最后只有三个子女尚在人间。

  与凡·高的命运多舛相比,毕加索艺术人生可谓是登峰造极,辉煌之极,并且成为世界上第一个活着看到自己的画作进入卢浮宫的画家。他是崇高的,善良的,虽饱受争议却也英名远扬。他的画作不一定每个人都能接受,但他的人生态度却值得人们深思。说他的画风倾向于立体派,还不如说他是个立体的人。他是立体的,鲜活的,每一面都不缺,严肃的毕加索,开心的毕加索,认真的毕加索,愤怒的毕加索……他活的真实,并且独立。

  如同那个听取自己心灵之语而归隐田园的陶渊明,如同那个宣扬自我无所畏惧的麦当娜,如同那个沉迷于科学自由天地的牛顿,如同那个黑暗中潇洒起舞的麦克尔﹒杰克逊,如同千万个活出自己的智者,毕加索也活得无愧于自己。

  活出真实的自己是一种现代人缺乏的生活态度。不听信别人对自己的贬低,不管别人怎么看自己,不违心,不虚伪,为自己而活,活出个自己。

  毕加索画的不是立体画,而是他自己的立体人生。

  立体,毕加索,活给自己看,就是这样!

  这就是我作文1100字 篇21

  一花一世界,一人一片天。所谓花季少年,我们自有自己的小世界,自有自己的个性、思想、爱好、特长等等,而我绝对属于个性鲜明的那一个。

  我是个爷们儿,但目前长得瘦小,一双不大的眼睛,但属于有神的那种,眉毛浓浓的,像两条弯弯的小月亮,似乎为一双眼睛增添了些许光芒。睫毛长长的密密的,像两道黑色的瀑布。鼻梁很端挺,只是上面的眼镜给它增加了负担。有一段时间,我留着长头发,很是潇洒,但总有人在侧面或后面误以为我是女孩,让我一度苦恼。最争气也最不争气的就是我的这张嘴,说它争气,是因为它有非凡的鉴别美食的能力,任何食物休想在它那里逃避瑕疵;说它不争气,是因为它总不会播放好听的甜言蜜语,总是忘记问候的语言,为此,我没少挨训,也没少挨揍。

  若论性格,我应该属于矛盾的综合体。偶尔能言善辩,偶尔沉默寡言,这或许就是大人嘴中的不定性吧?就是因为这种不定性,我的爱好很广泛,也常更换。目前我迷恋羽毛球,我常常为那胶头白尾在空中、网上飞来飞去而痴迷。有一次,约好和同学比赛,当我握紧球拍,专注的'盯着对方的时候,空气似乎凝滞,我努力地拼争每一个来球,全力攻击对方的软肋,最终胜利属于我。通过这一次,我发现潜在我自身的潜能与天赋,成为一名羽毛球运动员的想法在我心里滋生出来。对,我要努力成为一名专业的羽毛球运动员,进而向着林丹、谌龙的方向发展。哦,原来我的性格里,真正的核心是不服输的精神。

  我与所有的同龄人都不一样,看电视最爱看美食节目。像“舌尖上的中国”,中央十台的“味道”节目,甚至“远方的家”等等,只要涉及到美食的节目,那必然是我的首选,而且我还会拉着妈妈一起看,当然,目的不言自明,妈妈也很配合,明早或明晚的餐桌上,指定有昨天节目里的某道菜,让我味蕾大大的满足。爱吃是一方面,其实我更好奇其中的神奇与文化渊源。每一种食材在每个地区的做法都不同,而其中的不同,最大的原因就是历史给现代人传承的文化内涵让我深深的迷醉与思考,大自然的产物与大中国的智慧真是配合的相得益彰。比如:我们众人在北京全聚德总店吃烤鸭那回,全国或全世界的顾客,在那时不分尊贵地集体排队,无论是明星大腕还是市井小民,吃的时候也都放下了身份,该吃葱吃葱,该吃酱吃酱,任汁液顺嘴角的流,此时,香、享,已经占据了所有人的心。再看厨师切鸭,烤脆了的鸭子在他的手中,瞬间被切成无数薄片,转眼间薄鸭片被他摆成了两盘国花--牡丹,啊,这一刻,我真的不知道是快快吃还是慢慢看。同时我似乎也明白了,我爱美食的原因:满足舌尖是小的一面,更多的原因是大中国渊源流长的文化魅力,让我怎能不爱呢?

  动与静是我双重的本色。动就动得如脱兔,静就静得如老僧。没有什么能够改变我的坚定,认准的事就一路狂奔。

  这就是我,游刃于动与静之间,爱寻找真相,爱寻求真理的我!

  这就是我作文1100字 篇22

  有一个孩子叫做我。对,就是我。你可以想象他(她)的性别、年龄、相貌或者其他。反正这个孩子就叫我。

  我不是个好孩子,从小时侯就露出了苗子。我在很小的时候,只有饭桌那么高的时候,她就有了许多坏主意。她跟父母顶嘴,抢妈妈的遥控器,抢爸爸的新报纸,做恶作剧,往小狗腿上绑沙袋,把沙子撒得地板上都是,用指甲抠电视频幕,砸得遥控器里的电池满地都是在父母看来,我的确是坏透了,她任性又调皮,是让人竖起头发小魔女。妈妈斥她,骂她,却不忍心打她。爸爸便劝妈妈,孩子都这样,不必跟她较真,莫非你成她那年纪了?我听见了,笑得比吃了蜜还甜,谁知道她想到什么了呢。

  我上了小学,一年级。第一次去学校便哭得跟个泪人儿似的,屁股就不着凳子。爸爸妈妈外婆外公奶奶爷爷全部出动,要把她按在凳子上,她就像小蛇似得扭几扭就跑走了,边跑还边哭。哭得班里的同学们都看着她。有个家长看见了我的这个样子,对自己的孩子说:宝宝千万别学她,你看她哭得多伤心啊,上学都要哭。上学有什么好哭的。那个孩子听了,看似表情真想哭了。后来,我总算不逃学了,她乖乖得坐在位子上听老师点名,还乖乖得喊报道。于是便开始了我的小学生涯。

  小学生活可悠闲,可风光呢。我在幼儿园就会背乘法口诀了。那天上数学课,没等老师说上课,她就先站起来背了一遍,老师是又气又乐,把她斥了一遍后又表扬了一遍。这个,我同学确实不错啊,能背乘法口诀,大家要向她学习学习。我就记住老师表扬她的话了,骂她的话全当左耳进右耳出了。

  六年级的时候,家里有了电脑。我很高兴呐,玩游戏,聊QQ。给自己取时髦儿的网名。还记得我那个时候玩泡泡堂玩得出神入话,技术很精。用时髦点的话说,就是很牛。暑假里跟同学玩游戏呀,用真钱换成点卷,开始了网络投资。后来小学毕业考试,完了上了中学,她第一个感触就是,电脑游戏真幼稚。她叹息她那大把大把投入的五元纸币,喃喃得说要是捐希望工程可是一大笔钱呐,能让几个孩子上学啊。

  所以,我现在要说的就是,网络游戏是无限的,金钱是有限的,不要把有限的金钱投入到无限的游戏中去。当然,雷锋的`精神还是要永垂不朽。

  现在我上初三了,按理说不是孩子了,于是她的口头禅便是我小时候,她说得吐沫星子四溅,朋友还听得津津有味。回到正题,上初三,没那么简单了,作业、试卷和月考像海浪似得一个接一个得来。我有些感触了,伤心,悲痛,不自由。老师一遍一遍得强调初三阶段的重要性。说初中毕业是人生一大转折点,你不想过也得过。我开学那几天,天天以泪洗面,不过现在好了,习惯了忙碌的生活。哪个和我一样上初三的孩子,是否也有和我一样的感触?

  有个孩子啊,你别说,他(她)的名字就那么怪,就叫做我。那个我现在还是小我,慢慢得就会变成大我了。

  有个孩子啊,你别说,他(她)就是那么独特,全世界只有一个。

  就是我。

  到底是这个我还是那个我,谁也说不清。反正,每个孩子都是一个我。

  这就是我作文1100字 篇23

  承诺是春天的新绿,充满生机;承诺是夏天的清风,拂面清爽;承诺是秋天的果实,芬香诱人;承诺是冬天的阳光,温暖人心。

  从小,我的泪腺似乎十分发达,遇到什么事就悲伤逆流成河,泪水积攒成海。连我妈妈都说我的眼睛像两个关不住的水龙头。

  有一次,我与爸爸妈妈发生了争执,感到十分委屈,就跑回房间并将门反锁,趴在床上,眼泪像瀑布一样一泻千里,泪水沾满了衣襟。突然,窗外传来了雨水敲打玻璃的声音,一下两下,清脆动听,我的心随着雨声慢慢平静下来。走到窗边,看着根根丝线一般的雨水与泪水是多么相似,但雨却在不断的洗刷陈旧,而泪水呢?它只是在不断地展示我的脆弱罢了。我突然明白,哭是没有用的,不是吗?我要学会坚强。

  ——坚强,是我对雨水的承诺。

  我一直是一个胡思乱想能力很强的人,而黑夜就是一个胡思乱想的王国。所以,我非常害怕走夜路。一个人走在路上,总感觉有“鬼”在后面跟着我。再想想电视剧里的“鬼”的模样,便会毛骨悚然。

  一次,我在好友家玩的忘了时间,回家时,周围仿佛笼上一层黑纱,伸手不见五指。此时,白天的喧闹已经沉寂,只听到树叶在风中沙沙作响,仿佛在穿梭低吟,阴森恐怖。但该面对的还是要面对的,我独自一人踏上了漆黑的小道。此刻,我轻微的脚步显得战战兢兢,我多么希望爸妈能立即出现在我的面前。此时,我不经意地望向天空,发现繁星几乎占据了整个黑幕,月亮却不见踪影。

  没有月光,不是还有星星伴我前行吗?这个念头,仿佛在我心中点亮了灯塔,让我充满力量,突然一点也不害怕了。因为有什么好怕的呢?所谓恐惧,只不过是我们心中的迷茫罢了!那天,我学会了勇敢。

  ——勇敢,是我对繁星的'承诺。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做父母的总希望将最好的留给儿女,但儿女却总是身在福中不知福。这天,我突然心血来潮,想帮妈妈梳一次头发。妈妈十分配合地坐到梳妆台前,我拿着梳子,学着妈妈的手法,一下一下地从头梳到尾。我发现妈妈的头发中竟有了不少的白发,我说给她听,她笑着说:“是啊,我老了!还不是因为我把年轻留给了你啊!”

  我鼻头一酸,抬头望着妈妈在镜子中的模样,发现真应了那句话——时间是把无情剑。这把剑残忍地在我妈妈的脸上刻下了一道道皱纹,留下了一根根白发,让她年轻不在。

  我恨,却也无可奈何。毕竟,我们的生命不就是时间赋予的吗?所以,我们要珍惜时间,珍爱生命。此刻,我突然明白了“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这句话背后的辛酸。是啊,君予吾以岁月,吾却无以回报,君望吾为龙、凤,吾却为利伤君心!我也明白了妈妈一直以来的良苦用心。那天,我学会了上进,因为我想让妈妈过上最好的生活。

  ——上进,是我对妈妈的承诺。

  ……

  在一次次的承诺中,我慢慢地成长。在一次次的承诺中,我发现时光已逝。所以,我们更应珍惜现在,珍惜每一次承诺。

  这就是我作文1100字 篇24

  学了胡适的《我的母亲》后深有感触,不禁想谈谈我的妈妈。

  不过,你们可千万别弄错,我要说的这位妈妈她可不是我的生母,而是后妈。

  很小的时候,妈妈便离开了家。后来,爸爸领回了一位年轻漂亮的阿姨。我望着阿姨那漂亮的脸蛋一言不发。既陌生有似曾相识一样。慢慢地,那位阿姨开始经常出没我家还经常买礼物送我逗我开心。可妈妈的离开对我打击太大,致使我从不给她一个微笑,也没跟她说过一句话,甚至一个字也没有。后来,阿姨住进了我家。爸爸对我说:"这,就是你的新妈妈,快,叫妈妈。""芳芳,相信我,我会做好你的妈妈的!"然后变露出一个迷人的微笑。让我恶心。我使劲的摇着头喊到:"不,不,你不是我妈妈,我妈妈已经走了,她已经丢下我走了,你不是,我也不要你做我妈妈,不要~~我撕心裂肺地喊着。爸爸也根本没想到会这么严重,他见此情景也痛心疾首,我看到他躲到一边去偷搽眼泪了。就这样,他们没逼我叫妈妈,我也依旧对他一言不发,直到这件事的发生。

  那年,我还不是很大,本来身体很好的我却不幸出了麻疹。本来在家养病,然而祸不单行。我发烧到了40度。她急了,忙开车带我到处找医生。后来在一位医生的诊断后我住进了死气沉沉地医院。从那天起,她便时时刻刻守着我。而我却还是一如既往的对待着这位善良的妈妈。可她却从没生气,反而对我倍加关爱,在医院住久了,人也瘦了一大圈,胃口也不好,她见了,眼里充满了怜惜与自责。一天早上我躺在病床上什么也不肯吃。她急了,心急地问:"是不是不好吃。"我点点头"那你等等。我很快就来!"说完,她便向外跑去,那时,我不知道她去干什么,只知道外面下着倾盆大雨。然而她却没带伞。这时,我有点急了。可也没用,因为,我下不了床,十分钟后,她回来了。全身湿透了,可她手里却紧紧地抓着一只饭盒,她把饭盒盖打开。拿来一双筷子。便夹起里面的.一个饺子送到我嘴边,笑道:"芳芳,快张开嘴吃吧,不然,冷了就不好吃了,来。"我望着她,一头乌黑的长发还在滴着水,衣服全都湿透了,这时,我才清醒过来。她是为我买我最爱吃的饺子去了,而且,淋湿了一身,这时,仿佛一个声音在对我说:"芳芳,快叫妈妈呀,快啊!"我也不知着了什么魔,竟大声叫了一声妈妈。她听了后,抱着我,开心地哭了出来~~~

  不错,这个就是我的妈妈。一位善良漂亮的后妈。是她,给了我新的生活。是她,使我再次得到了母爱,是她,让我再次回到了母亲温暖的怀抱中。现在,我想对她说出一直埋藏在内心深处的话:"妈妈,以前是我不懂事,不明白,才使您受了许多委屈,虽然如此,可您却依旧对我宠爱有加,这些年,也正因为有您,我才能重新站起来,我想跟您说,您就是我的妈妈,您比我的生母还要亲,将来,我一定要好好的孝敬您,一定!"

  这就是我作文1100字 篇25

  每一个人都有一个母亲,而我却有些特别,因为我一生中有两个母亲。一个是赋予我生命的母亲,一个是赋予我知识和灵魂上的母亲——郑老师。母亲虽和我有血缘关系,怎么也割不断的亲情。而郑老师和我,在名义上只是师生关系。但是,我和老师之间的关系是浓厚的,胜过亲情的知心友好,我心中,不管有什么难关,她总能帮我度过。

  在学习上,老师给了我很多的帮助。我总记得我刚上学的时候,我的成绩一直不是很好的,再加上害羞,所以每次抽问我问题,我也要支支吾吾答上个半天,作业也错误连天,自从她知道我学习上的问题,她就单独把我叫到办公室和我谈了很久的心。我记得她的每一句话,她告诉我,不要害羞,有问题就要大胆地说出来,不要总羞于口。遇到什么问题都可以来找她。从此,她每天在放学后给我补习,为我悉心解答我的疑惑,还每次在课堂上抽我回答问题。就这样,一次又一次,反反复复,我的成绩突飞猛进,竟然在全班取得第二名的好成绩。同学们都说我天资聪颖。

  其实,也只有我知道,这样令人羡慕的成绩,是用老师的休息时间换来的。老师,您的这份情!作为学生如何敢忘呢?

  还记得那次老师的生日,全给同学自发凑钱买了一个生日蛋糕,在老师生日时,班长下楼去办公室将老师骗上了楼,在老师敲门时,全班屏住呼吸,老师轻轻地推开门……

  只听见“丝……丝……”两个女同学分别站在教室两边,左手捧着花儿,右手握着彩带,喷到老师身上。随后,全班起立,那两个女同学纷纷把两束康乃馨双手捧到老师面前,大家一起祝老师生日快乐。教室的天花板上也挂满了祝福语,班长把隐藏已久的蛋糕提到了讲台上,打开包装盒,让老师给我们切蛋糕,同学一个接着一个地把自己的祝福、礼物送给老师,吃蛋糕之前,老师示意让我停下来。

  老师欣慰、惊讶的神情仍然挂在脸上,我记得老师曾说过:“孩子们,谢谢你们,坦白说,在我所教过的班级中,你们是最懂事的,也是唯一能记得老师的生日并为我庆生的学生,这是我十二年来最有意义的生日。谢谢,谢谢你们!”说完,老师深深地鞠了一躬。这一鞠躬,充满了谢意,也饱含深情。但偶然间,老师的眼睛闪过一丝亮光,我的眼睛湿润了。为了老师这些话,我哭了,一个从不会掉眼泪、坚强的女孩哭了,不只是我,全班都泣不成声,原本快快乐乐的'教室变得格外安静。班长见状,强忍着即将夺眶而出的泪珠儿,起了一首英文歌,教室里立刻转悲为喜,大家又开始为老师庆生。老师和班长为我们切蛋糕,不知是哪个小鬼头提出的建议,大家都把吃剩的奶油互相涂抹,大家你追我赶,千里之外,都能听到教室里的欢声笑语……

  老师,也许没有你,就没有今天的我,我的成功是你给予我的,我很谢谢你。在你面前我永远都是你需要启蒙的学生。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插柳之恩,终生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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