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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时间:2023-02-10 14:30:25 作文 我要投稿

【荐】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作文了吧,写作文可以锻炼我们的独处习惯,让自己的心静下来,思考自己未来的方向。那要怎么写好作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荐】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也是精神食粮。有了书籍人才会进步,才会发展。我看过许多好书,可我最喜欢的却是《巴黎圣母院》。

  这本书是法国作家雨果的著作,主要讲了圣母院的主人克洛德收养了一个弃婴,这个弃婴长的奇丑,但心地善良。克洛德给他取名卡西莫多,并将他抚养长大。某一天,克洛德对一个吉普赛少女一见钟情,但得不到她的心。克洛德便用教会的力量把少女送上了绞刑架,卡西莫多知道后,冒着生命危险救出了少女,可克洛德依旧不死心,当他准备再次加害于少女埃斯梅拉达时,却被卡西莫多从钟楼上推下,当卡西莫多知道自己的救命恩人的心肠如此歹毒时,心里百感交集,但最终还是将克洛德推下钟楼,自己也以死谢罪。

  当我读完这本书的时候,真切地体会到了人性的真善美。主人公一个相貌堂堂,却心肠恶毒,一个丑陋不堪却心地善良。他们的'命运各不相同,有着不同的结局,这全在自己的所作所为当中呈现了出来。这位“法兰西的莎士比亚”让我钦佩,因为他将人性在书中表达的淋漓尽致,读者读完后荡气回肠,久久回味。

  “书犹药也,善读者可以医愚”。这句名言也是告诉我们多读书就一定会有收获,一定会成长,一定会更加聪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

  我读过很多书,其中《怪老头儿》这本书给我留下的印象最深刻,书里的故事也使我最难忘。

  为什么要说是怪老头呢?因为老头儿总是会做出一些怪事,比如:房子可以像纸一样叠起来,鸟可以放进入的肚子里捉虫吃,在普通的'大河里能钓到带鱼,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鸟可以在人的肚子里捉虫。

  那是一个早晨,赵新新的肚子又开始疼起来,他无可奈何只能请求怪老头儿帮忙,接着怪老头儿把鸟笼里的一只鸟一下子塞进了赵新新的肚子里,赵新新吓得想赶紧逃跑,可怪老头儿却一把拽住他,说:“先别着急跑呀!小鸟可是要每天喂食的,每天吃下去一两颗生米粒喂它。”老头儿还没说完,赵新新就吓得赶紧挣脱了他的手,头也不回的逃走了。过了几天,他发现肚子真的不疼了,他跑到怪老头住的地方,可不知道老头去哪里了。没办法,他只得这样上小学去了,不知道是不是小鸟吃饱了高兴,竟然在课堂上溜溜的唱歌,让他脸丢尽了。

  你们说怪老头儿怪不怪?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怪事还有很多呢!我喜欢这本书,你们呢?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

  海伦.凯勒是一个生活在黑暗世界中,却能为世界带来光明的伟大女性,她熬过了87年没有光明,没有声音,没有语言的孤独岁月。海伦.凯勒是人类永远的骄傲,她虽然又盲又聋又哑,但是,她用心灵去感受生活,用心灵去触摸生命。也许就是因为这样的信念,让海伦.凯勒毕业于哈佛大学,并且建起无数家慈善机构,为世间需要帮助的.人造福。海伦.凯勒以自己惊人的毅力接受了命运的种种磨难与挑战,终于,在自己人生的黑暗之时升起了永不落下的太阳。

  四肢健全的人,也许永远不会明白残疾的痛苦;在和平年代的人,也许永远不会了解战争的残酷;身价上亿的富翁,也许永远不会体验到穷人的贫瘠与悲哀……然而,他们想过没有,当这所有的预言都变为现实的时候,一切是否会太晚了一些呢?答案是肯定的。因为生命是脆弱的,有时候,它也许就像摘下一片树叶那样,伤害生命总是悄悄的,在不经意间。

  可是,海伦.凯勒却用实际行动告诉我们,“脆弱”二字可以用坚强去击倒,用信念去克服。

  是呀,毅力是最强大的,它可以战胜一切!就让我们在《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中相见,让海伦.凯勒带领我们去感悟生命的真谛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谁搬走了我的乳酪》,这本书的类型是励志类,因为它带给我心灵上很大的启发,让我懂得成功过后才能享受到那可口的乳酪!

  这本书的主角有好鼻鼠、飞腿鼠、奇奇、糟糟,它们在一个地底下的洞穴里找寻着美味可口的乳酪,有一天早晨,好鼻鼠、飞腿鼠就马上通往迷宫里准备挖掘乳酪,而奇奇和糟糟则是好吃懒做,随着地上的脚印来找到乳酪的'所在处。

  光阴似箭,岁月如梭,慢慢的乳酪只剩一丁点了,但是好鼻鼠和飞腿鼠则是努力不懈的寻找乳酪的所在处,只有奇奇和糟糟还在原地打转,希望有人能把乳酪放回来。这样过了几天后,奇奇觉得事情越来越奇怪,所以它决定独自去寻找乳酪,也在墙上贴上了许多纸条,希望能让糟糟找到好吃的乳酪,最后,奇奇和糟糟先后到达,看到好鼻鼠和飞腿鼠已经在享用那美味的乳酪,不禁感到羞愧,不过它们也非常欢迎奇奇和糟糟来一起品尝这得来不易的乳酪!

  这本书带给我的启发是:“人生不是一条笔直的路,我们不可能会一路顺畅,在探索迷宫的旅程中,为了找到正确的道路,难免会有失落及困惑”,只要我们提起勇气,一定能突破许多难关!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

  书是人类登上成功顶峰的阶梯,书是到达幸福彼岸的航船。我从小时候就喜欢读书。我读过的书有很多,就像天上的星星数也数不清,今年暑假我读了近十本书,这本沈石溪的《导盲犬迪克》带我走进了一个盲童和一条狗之间,历尽千辛万苦找妈妈的故事。书里的.情节有的让我捧腹大笑,有的让我潸然泪下,我陶醉在书中,被阿炯和迪克之间的友谊深深感动。

  迪克是一条血统纯正的猎狗,他刚生下来因为长得丑被主人抛弃了。后来被阿炯收养。

  阿炯小时候,他的妈妈就和爸爸离婚了,他和继母生活在一起,过得十分困苦,得了眼疾失明了,迪克就成了他的导盲犬。后来阿炯就去遥远的春城昆明找分别多年的妈妈。他和迪克在街头一路卖艺乞讨,历尽千辛万苦,有一位“神秘的阿姨”总会把一元钱放进他兜里,还帮他安排伙食,甚至在阿炯生病时把他接到家里养病。后来阿炯当上了二胡演员。在一次偶然中,阿炯知道了那位阿姨就是自己分别已久的妈妈。

  后来迪克这被坏人关了起来,阿炯为了救迪克,放弃了和妈妈相聚的幸福生活,继续和迪克一起去流浪。

  迪克虽然是一条长得很丑的小狗,它对阿炯非常忠诚,心灵很美,心灵美才是真正的美!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

  相信大家读过不少书吧。今天我要介绍的一本书就是《不要咬嘲笑的鱼钩》他给我的印象极为深刻。

  故事讲的是:对西蒙来说。今天是个倒霉的日子。原因是他的姐姐嘴里的口香糖掉了然后他发现口香糖居然在——西蒙的头发里。他试着把口香糖从西蒙头上剪下来时,不小心把西蒙的头发剪下来了,西蒙的头发被剪之后像被狗啃过。西蒙带上帽子就跑了出去。

  他不想让任何人看见确实谁都没有看见西蒙的头发……直道摔了一跤,帽子掉了,大家看到了西蒙的头发都一一的嘲笑他,他往家的方向跑。他差点撞上了露丝奶奶,他知道了西蒙今天发生的`就告诉西蒙一个故事:很久以前有一个非常著名的垂钓之地,人们从四面八方来到这里用的鱼钩逗弄鱼,当鱼咬住鱼钩时钓鱼的人就会收回。鱼钩时钓鱼的人就会收线,许多人鱼都被抓住了,鱼儿们向年长的鱼总结了几个道理:

  一什么都不做或视而不见。

  二同意,他说的话。

  三换一个话题是开个玩笑。

  四开个玩笑。

  五远离他。

  这个故事不错吧,不读课外书,就像你吃饭没有菜话说你读过哪些课外书呢?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

  我喜欢《西游记》,我爱看《罗大陆》,我着迷于《破苍穹》,我沉迷于《米小圈上学记》,但我最喜欢的是《十万个为什么》。

  你知道为什么这一本书叫做十万个为什么吗?下面就由我来告诉你答案吧。这出自一位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的诗句:“五千个在哪里?七千个怎么办?十万个为什么?”十万只是一个虚指,用来形容非常多,所以这本书里并没有10万个为什么。但是,这本书却蕴含着天文、地理和科学等多方面的知识,真不愧是一本“百科全书”。

  提起这本书,我印象最深的是《为什么牛看见红布会变得兴奋?》这一片段。阅读完这一个“为什么”之后,我知道了其实牛并不是对红色的东西有兴趣,因为牛天生就是一个的色盲,看不见颜色。那为什么他看到红色的布会兴奋呢?那是因为牛对晃动的'东西有兴趣,所以会变得兴奋。至于为什么斗牛要用红色的布,只不过是为了气氛而已。

  《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很多的答案,所以我非常的喜欢这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

  我看过很多的书,最让我喜欢的一本书是老舍先生的《猫城记》。

  这本书描写了一个国家的灭亡,对于只了解一些皮毛现代史的我来说,当我发现老舍的《猫城记》写的是一个讽刺小说,猫城和旧中国十分相似的时候,我很高兴。但这本书描写的内容带给我更多的是悲痛与叹息。

  我喜爱历史故事,但我最不爱看的就是近现代史,当我在看这本书时,我仿佛看到了老舍先生伫立在窗前,望着这个无救的国家,这个残忍的世界,不住地叹息。这也是老舍选择了跳河自杀,不愿意再活在这个世上的`原因吧!

  我想告诉大家:勿忘国耻。只有记住过去的悲痛,才能让未来更加美好。

  读完这本书之后,我觉得一个国家的灭亡十分简单,但要重建自己的家园非比寻常,我们作为新时代的少年,更要好好学习,我现在有一个理想:我想要保护我们的祖国,让她繁荣富强。

  《猫城记》是一本讽刺、伤感的小说,但它让我受益无穷。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9

  整本书中,我彷佛看到“大我”和“小我”不停的在拔河,“大我”没错,“小我”也没错,就错在“大我”和“小我”同时存在时,就可能会造成利益冲突。

  “野犬姐妹”之间长年来培养的手足之情,在患难中见真情,没因冲突同而消失,在生死之际,没有选择大难临头各自飞;两姐妹表现的是一种至爱,族群生存的难关依旧在,就是因为有情有爱,而找到生存的平衡点,看完这本书,凡是住在太平富裕地区的我们,真该庆幸现在的我没有求生存的`压力,可以丰衣足食,追求学问,没有烦恼。

  妈妈常说,人世间凡事都要以爱为出发点,有爱才能体谅别人,宽恕别人,凡事都不能强求,是自己的要争取,不属于你的,千万不可以争夺,要做到凡是尽力而为,但求无愧于心”,虽然我还不是很明白其中的道理,但我都是一直用真心去对待我周围的人、事、物,我不犯人,人不犯我,做好自己的本份,努力用功,学好学问,将来才能成为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

  我最喜欢的书是《汽车族》,这本书非常好看。

  我小时候特别想看关于车的书,终于到了四岁,我求着爸爸让他给我买了一本名叫《汽车族》的书。当时,我大字不识几个,只好看里面的图。现在我长大了,能看懂其中的'意思了。

  虽然我搬了一次家,有些书找不到了,不过这本《汽车族》还是跟着我到了新家。搬家的第二天,我又把它给找了出来。这本书的封面早就没有了,可是,我还清楚地记得封面上是一辆闪闪发光的银白色的捷豹车。

  这本书的作者是一位汽车设计家,我极其喜欢和崇拜这位和我兴趣爱好一样的汽车设计家。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第100页有一个国产好品牌,是比亚迪,车的名字叫秦。宽敞的内饰、精致的方向盘、动感的科技,这真让我惊讶。下面就更惊人了,它能远程遥控,还可以自动倒车,而且它是混动车,动力强,油耗低,这太完美,太让人喜欢了。虽然是国产车,但一点不比进口车差。

  现在我已经九岁了,这本书看了五年,总是那么喜欢。我希望这本书一直陪伴我,因为我就是一个每天都离不开车书的车迷呀!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1

  古人有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也喜欢看书,我喜欢看的书有:《童年》、《呐喊》、《欧亨利短篇小说精选》等等。但是,经过我百里挑一的选择之后,最终脱颖而出的就是路遥的《平凡的世界》。

  在《平凡的世界》这本书中,我最感动的片段就是孙少平忍受着房子中潮湿黑暗的环境,点燃蜡烛,坚持读书。每次读了这篇我的眼泪都不禁流了下来,如果他能够来到现在这个时代就好了,我们现在的很多人都不懂得珍惜去上学的时光,以为学习是父母逼的,是爸妈自己未完成的梦想,是爸妈自己的尊严。但是,你不知道的是学习全是为了自己的.未来,虽然学习苦了这几年,但是换来的就是后面60年乃至70年的幸福快乐。

  《平凡的世界》中,不仅有我最喜欢的片段,还有我最喜欢的人物——那就是孙少平了。他好胜心强,以看书作为他一生中最快乐的事情。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里面还有着许多感人的故事,如果你也想看,就去购买《平凡的世界》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2

  在难忘的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男生日记》,这本书是杨红樱阿姨写的,读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我最喜欢这本书的第一章,“两个男人”的故事情节。这篇主要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吴缅的男孩,小学毕业后精彩、难忘的暑假生活。充分表现了当代少年儿童成长的快乐和烦恼。

  这本书中有善良的冉东阳,坚强的相小雅。聪明的英欣儿,漂亮的沙丽,调皮的小魔丈,嬉皮笑脸的`精豆豆。油嘴滑舌的古龙飞,肥头大耳的鲁肥肥,敢作敢当的吴缅…他们活像一只只自由飞翔的小鸟。

  吴缅,虽然自己的亲生母亲离了婚,但是自己却也没有大吵大闹,而是尊重他们的决定。让我印象深刻的,在最后一天晚上,四个人站在银杏树下,四只手紧紧地重叠在一起,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月亮在天上看着他们,明天他们将各奔前程,路到这里,我的眼泪竟情不自禁的流了出来。想着:再过一年我也要毕业了,那时候我也将要离开他们吧,好舍不得那些和他们在一起的美好的日子!

  读了这本书我深有感触,我要好好珍惜和同伴们在一起的日子,这本书很值得我们来阅读、学习。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3

  去年寒假,我看了中国四大名著之一--《三国演义》。

  这本书的内容实在太精彩了,我一连看了好几遍,还觉得不过瘾。书中描绘了不少精彩的故事,其中“火烧赤壁”最为惊心动魄。

  曹操率领着百万大军,誓要拿下江东,浩浩荡荡的战场将长江都堵住了,而军力薄弱的孙权选择了与刘备联手,共同抗击曹操的进攻。

  周瑜与诸葛亮商定计谋,一步步地将曹操大军击溃,他们先是用反间计让曹操误杀自己的.水军大将,造成了曹操水军无人操练的后果,接着,黄盖用苦肉计诈降,将曹军引入设下的陷阱里,最后诸葛亮又生一计--借东风火烧连环船,曹操溃不成军只能从华容道狼狈而逃,这一计接着一计,一环连着一环,设计得精彩,令人叹服。

  读到这里,我仿佛身临其境,来到了当时的战场上,看到周瑜借酒醉让蒋干盗走“密信”,陷害蔡瑁,张允,看到诸葛亮羽扇纶巾,谈笑间草船借箭,看到忠勇老将黄盖站着船前,指挥冒火前进的英勇士兵攻打敌军的舰队……

  《三国演义》这本书中还介绍了许多忠肝义胆,英勇善战的英雄人物,他们的智慧,他们的忠义,他们的勇敢,令人佩服不已。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4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名字叫作文魔法枕。

  我喜欢它是因为它不仅能够让我增添知识,还可以提升我的写作能力。

  现在,我就带大家来了解它。高斯是一个调皮的`小男孩,他最怕写作文,每次作文成绩都是垫底的。教他语文的徐老师实在没有办法了,就给了他一个枕头,并告诉他,这是一个作文魔法枕,只要睡在这个枕头上,就能带他进入作文王国。高斯听了很高兴,马上回家睡在枕头上面,果然进入了作文王国,还看到了一个宝塔。

  高斯走进宝塔,发现第一层是观察大厅,介绍了如何写观察作文;第二层是事件描写大厅,讲述了写记事作文的6个技巧;第三层是人物描写大厅,介绍了怎么写好人物作文;第四层是事物描写大厅,讲述了怎样写好状物作文;第五层是景色描写大厅,高斯在这里学会了最后一个本领描写景色的6种方法。从作文王国回来,高斯成了班上的作文大王。

  这本书不但让高斯学会了写作,也让我学会了写作、爱上了写作!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5

  我觉得365好故事这本书很有趣,它讲了很多小动物。

  我知道了有一篇叫智惩丑丑怪,丑丑怪总是吓唬大家,老鹰和精灵兔在想办法管住它,让它不要再吓唬大家,它们想的办法是让老鹰告诉精灵兔,老鹰说,精灵兔你去丑丑怪的'山洞里跟丑丑怪说……后来,老鹰送精灵兔去丑丑怪的山洞里,精灵兔说:丑丑怪,老鹰告诉我,在天上飞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你想不想跟老鹰一起飞呢,丑丑怪听了,激动的说,当然了,精灵兔接着说,我们先准备一个箩筐,你坐在箩筐里,老鹰就能带你飞起来了,后来,箩筐编好了,丑丑怪坐进里面,老鹰就带它开始飞了,刚开始丑丑怪觉得很有趣,又过了一会,丑丑怪大哭,老鹰说,今天我要把你扔到河里去,说完老鹰松开了爪子,丑丑怪吓坏了,它又哭又说,救命啊,过了很久,丑丑怪听到一阵笑声,它睁开眼睛一看,是老鹰和精灵兔在河对岸,原来河面早就结冰了,丑丑怪吓了一大跳,说,我以后再也不欺负大家了。

  在这里,我知道了,不要总是去吓唬别人,这样是不好的行为,我们都不要向丑丑怪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