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中偶像的作文

时间:2023-05-07 12:58:09 作文 我要投稿

【必备】我心中偶像的作文四篇

  无论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作文了吧,作文是由文字组成,经过人的思想考虑,通过语言组织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文体。一篇什么样的作文才能称之为优秀作文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我心中偶像的作文4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必备】我心中偶像的作文四篇

我心中偶像的作文 篇1

  他是我们战队的队长,在小区所有小孩中,他的枪法是数一数二的,也是“驰名中外”的,他是谁呢?他是刘劲宏,也是鼓号队的。

  他经常为我们战队做贡献,如果我的枪坏了,他不但经常为我修,而且半句怨言也没有,平时还经常给我们制定省力的训练。上战场之前,他发给我们一人一块回味无穷的奥利奥小饼干,已保存体力。在战争中,他让体力不支的.战员先休息,然后派了一支“秘密特务队”来守护他们。小特务队员就像一个个小士兵一样坚定不移地守护体力不支的他们。

  一次战争警报突然响了——所有队员集合的速度比光速还快。队长说:“队员们,我们一定要赢!对不对?”“对!”“对!”“对!”……我们喊着!到了战场上,我们找好阵地之后,就定下来了,然后,战争打响了。“突突突”子弹像雨一样下了下来。我的头盔被打穿了,豪哥见我头盔被打穿了,就把他的让给了我,并说:“大牛,你带吧!”我激动地流下了眼泪……当时,觉得他像一个志愿者一样,在帮助别人。

  我情不自禁地对刘晋宏说:“谢谢你!”

我心中偶像的作文 篇2

  今天是20xx年12月24日平安夜,我和爸爸妈妈去西安城市运动公园体育馆看郎朗圣诞音乐会。

  体育馆里好大呀,我们找呀找好不容易才找到了自己的座位,我迫不及待的等待着郎朗的出现、等待着音乐会开始,7点45分音乐会终于开始了,在大家的呼声中郎朗开始了自己的演奏,郎朗的琴声在温柔的时候就像羽毛漂浮在水面上,而琴声在激昂的时候就如同草原上永久奔驰的骏马,他弹琴的表情就可以看出已经陶醉在美妙的乐曲之中,全场所有的`人都已经陶醉到了极点,我目不转睛的望着郎朗,望着那小精灵一样的双手在琴键上跳舞,几首曲子弹完后,潮水般的掌声催动全场。

  人们佩服他、羡慕他,因为他付出了很多,才有今天的成绩,我也要学习这种刻苦练习,坚持不懈的精神。

我心中偶像的作文 篇3

  有些人花容月貌,英俊潇洒,但却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而有些人朴实无华,相貌平平,但却往往有着过人之处。这就像是我的哥哥,虽然他不是最好的,但他却是我心中的偶像。

  哥哥今年高一,比我大三岁,悟性比我高很多。他在上初中时,物理学得极好,他的物理小制作在班上屡次获奖。他为了把发动机的原理和结构弄清,购买了九种结构、大小、形状完全不同的发动机,并一个一个分解,再一个一个组装,甚至把它们改装或合二为一。有时,我也在一旁听着他背诵机器结构图,也能捡点知识,但现在也忘得差不多了。他运用自己组合的发动机,以及一些杂七杂八的部件,组装成了一个小巧的洗衣机,完成后,他自豪地说:“虽然太小,洗不了衣服,但洗个毛巾啥的还可以。”我又惊讶又佩服:运用课本上没有的知识自制洗衣机,光想象就很难,何况做出来!不光如此,上九年级后,他运用化学和物理知识做出了更多新奇的玩意儿,像随时变色水,电动步枪,遥控飞机……虽然小巧些,但功能一模一样,最主要的是,这是他独自努力的成果。

  我和哥哥一起学习吉他,可是他总是比我技高一筹。我五年级暑假开始学习,他初二暑假才开始学习。当时去老师那儿试课,老师无论教什么,我才刚刚开始学习时,他就已经在终点等待――他永远是我们那个班学得最快的。老师一眼看中了他,当得知哥哥马上上初三时,老师叹着气说:“可惜了,要是早点学,一定有所成就,可惜了……”但哥哥没有被打击到,反而更努力了。若问原因,他会说:“正是如此,所以更要努力用最短的时间去赶上与他人的距离。”这令我深受启发。在他初三下学期临近中考时,老师因怕他中考被影响,所以强制让他不准学吉他,中考后再来,他也很听劝。中考之后,他怕落后,每天练习,从不动摇。再次上课后,他居然用一周的时间学完了我们半年的进度,并保持他一贯的作风――永远第一个学会!

  哥哥对汽车和手机的研究颇深。也许是他整日研究物理的缘故吧,他甚至能把所有手机、所有处理器的'容量、作用、功能背下来,他的信息容量总很庞大,所以我们家人买手机或电子产品都先找他推荐,进行比较。别人的手机一拿出来,他不看标牌,单看相机容量、功能,他就知道是什么手机,什么处理器……别人车的副驾驶坐的是大人,可哥哥家的副驾驶成了他的“宝座”。他对车的了解也极为深刻,他每次都坐在副驾驶上指点他爸爸开车,“这是自动泊车系统,这是……”他的知识,让大人听了也不禁目瞪口呆。

  这就是我的哥哥,我的普普通通但却爱好广泛、乐思精钻的哥哥,我心中永远的偶像。

我心中偶像的作文 篇4

  我心中的偶像是美利坚合众国第44任总统奥班马,他3年的国会参议员生涯,7年的伊利诺伊州参议员生涯,民主党内国会众议员初选的一次败北,民主党全国大会上的一次精彩演说,两本政治类畅销书,这就是46岁的奥班马的政治履历。他同时也是美国第一位打破种族界线的非裔总统。

  奥班马的早年可谓是历经坎坷。在他两岁多时,父母便婚姻破裂,六岁多时,他随继父迁往印度尼西亚生活。在印尼,奥班马在学校里深受种族歧视,被同学们称作“黑鬼”,年幼的奥班马曾想过要用香皂将身体上的黑肤色洗掉。这时,母亲为了考取博士学位,主动到印尼进行人类学工作。他很奇怪母亲的行为,母亲却告诉他,做人要有追求,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并且有益于他人,这样才能获得真正的快乐。他一下子就“顿悟”了,重拾丢失已久的梦想——虽然我是个黑人,但我要赢得你们的尊敬。他认同了自己的黑人身份,努力学习。此后,奥班马变得十分自信乐观,一步步地向前跨进,凭借自己的努力摘取了美国第44任总统的桂冠。

  自信是个很难把握的东西,过分一点成了自负,欠缺一点则成了自卑。我们往往开始的时候是前者,遇到挫折后很快变成了后者,渐渐的,自信力我们越来越远。怎么办?我觉得应该学习奥班马,从可以轻松找到成就感的事入手,一点一点积累成功和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