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成品管理制度

时间:2023-04-24 13:14:16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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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成品管理制度

  在当下社会,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公司成品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公司成品管理制度

公司成品管理制度1

  1目的

  为了保障仓库成品保管安全,提高成品仓库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成品仓库的出入库管理。

  3职责

  3.1储运部经理负责成品仓库的管理工作;

  3.2储运部仓库管理员负责成品仓库的日常工作。

  4管理办法

  4.1产品入库

  4.1.1产品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才能入库,入库时由生产车间填写《产品入库单》(品名、型号、规格、数量、批号),《产品入库单》上必须有生产车间的签字,储运部仓管人员根据《产品入库单》上的内容,与实际产品进行核对,相符后将产品入库。《产品入库单》一式三联,由生产车间、储运部和销售管理部各保留一联。

  4.1.2产品入库时,储运部仓管人员必须及时将电脑中的入库单进行审核;同时按要求做好产品库存卡片(入库后二小时完成)。

  4.1.3退货产品按《退货产品处理规定》办理。

  4.2产品出库

  4.2.1储运部仓管人员根据销售管理部下达的《送货通知单》进行产品出库的工作。

  4.2.2产品出库必须符合包装整洁、完整、标识齐全(特批产品除外),同一品种不允许不同批号拼箱,同一品种供同一家客户按同一批号发货(最多不超过二个批号)。

  4.2.3储运部仓管人员根据销售管理部下达的《销售出库单》和《销售需求单》上翻包装通知进行翻包装,涉及到需要重新灌装和重新封口的产品,由储运部开具《翻包装作业单》交给生产车间,由生产车间负责完成这种类型的翻包装工作,此时的《翻包装作业单》由生产车间保留。翻包装产品必须符合出厂产品要求。

  4.2.4拼箱产品根据销管部下达的'出库通知单,按《拼箱、开箱原则》办理。

  4.2.5产品出库时,储运部仓管人员应及时更新《库存卡》的记录,同时将出库信息及时输入信息系统,保证记录和输入的准确性,并将出库记录进行审核。当天入库的记录和输入工作必须在当天完成。

  4.2.6产品出库装车时,储运部仓管人员应提交《销管出库单》(清单的内容、品名、型号、规格、数量、批号、发往客户等)给货车司机,由货车司机监督装车货物是否与销管出库单所列相符,并签字确认。

  4.2.7客户如需发货清单随货,储运部必须按要求将《销管出库单》放入箱内,并在箱外标明,以供客户收货、验货。

  4.2.8货物中携带资料和样品的,必须随箱放入清单,在箱外标明,以便客户及时查收。

  4.3库存管理

  4.3.1储运部仓管人员必须做好成品仓库的防火、防盗、防潮、防鼠等防护工作和检查工作。

  4.3.2产品按分类、规格、型号、按序摆放整齐,并做好标识,产品堆放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便于出库。

  4.3.3储运部仓管人员每月月底对库存进行盘点,保证帐、物、卡一致,如有差错立即上报并查明原因

  4.3.4储运部仓管人员查视库存产品,对6个月以上未动销的,及时转到滞销库(当月红字显示),并对滞销产品进行处理。

  4.3.5距到保质期1/3时间之内的产品不允许直接发货,报技术质量部审定。

  4.3.6按财务要求做好每月的收付存报表。

公司成品管理制度2

  一、成品验收:

  1.仓库按质保部的成品检验报告单和车间填写的.成品入库单验收成品。

  2.同意验收的合格成品填写入库成品总帐。

  3.正在检验而需要寄库的成品,应在指定位置挂上待验牌。检验后,按检验结果办理入库或退回手续。暂时不能取走的不合格品,必须放在指定的不合格区域,并挂上不合格标识牌。

  二、成品入库:

  1.成品应按品种,分类、分批码放。

  2.成品码放时,货行间必须留有一定距离,以能执行先进先出的原则。

  3.合格的成品放置处应设置成品库存货位卡。

  三、成品销售:

  1.成品销售时必须逐项填写产品销售记录,做到必要时可予收回。销售记录至少保存至产品保质期或有效期后一年。

  2.销售时必须遵循先产先销的原则。

  3.成品退货时应贮存在指定地方,明显标志,并做好产品退货记录。

公司成品管理制度3

  为了明确仓库人员的责任,规范产品入库,出库和库存管理。确保仓库提供真实、准确、可靠的数据,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严各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旷工,违者按相关制度规定处理。

  第二条仓库安全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工伤事故的出现,严格执行现场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条仓库区域内严禁烟火和明火作业,确因工作需要动用明火,按安全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产品入库时仓管员(成品库统计)必须清点入库产品的数量,做到数量准确。

  第五条产品码放必须规范、整齐,按规定区域码放,码放要符合安全、方便、节约的原则,提高仓容利用率,并明确标识,统一悬挂标识牌。做到勤检查、勤整理,禁止存放个人生活用品。

  第六条装箱人员装箱时严格检查产品质量是否符合质量标准要求,发现不合格的`产品时应及时向主任汇报,成品库主任应及时联系生产经理、销售经理,经生产经理、销售经理批准后方可装箱。

  第七条装箱人员严格按派工单要求装箱,严把数量关,不准出现多装、少装或混现象。

  第八条产品装完箱后,封箱、打包要整齐、美观、大方。

  第九条产品出库时,装车人员应合理搬运,防止在搬运过程中,产品标识受到损坏,防止产品损坏。

  第十条进出仓库严禁私拿物品,私动仓库物品。

  第十一条爱护仓库设备、设施、工具、器具,严禁摔、踩设备、设施、工具、器具。

  第十二条夜间无特殊情况,不开仓库发货,确保安全。

  第十三条为了便于产品的盘点,必须对库存产品建立保管账、卡,记录反映产品出入库及库存情况。

  第十四条产品盘点应在账账核对上进行,盘点时,依次逐垛逐品种清点,并做好盘点记录,盘点须二人以上进行,要有监点人,一般情况下,须有仓管人员一起进行盘点。

  第十五条每月25日为仓库盘点时间,27日将盘点清况上报财务部。

  第十六条产品的出入库作业程序按q/hb-zy-cg001-20xx号文件《仓库作业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违反本制度规定,视情节对责任人处以10-100元罚款,给公造成损失的加倍处罚。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仓管部制定,并负责解释、修订。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公司成品管理制度4

  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使本公司成品的缴库、保管、发运、销货退回及滞存品处理等事务流程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范围

  有关成品仓储管理作业包括库位规划、收发货作业及仓储管理等事务,依本准则的规定办理。

  库位规划

  第三条库位规划与配置

  (一)仓库应依成品出入库情况、包装、方式等规划所需库位及其面积,以使库位空间有效利用。

  (二)库位配置原则应依下列规定:

  1.配合仓库内设备(例如手推车、消防设施、通风设备、电源等)及所使用的储运工具规划运输通道。

  2.依销售类别、产品类别分区存放,同类产品中计划产品与订制产品应分区存放,以利管理。

  3.收发频繁的成品应配置于进出便捷的库位。

  4.将各项成品依品名、规格、划定库位,标明于'库位配置图'上,并随时显示库存动态。

  第四条成品堆放

  配货中心应会同商品部的质量管理人员,依成品包装形态及质量要求设定成品堆放方式及堆积层数,以避免成品受挤压而影响质量。

  第五条库位标示

  (一)库位编号依下列原则办理,并于适当位置作明显标示:

  1.层次类别,依a、b、c顺序由下而上逐层编订,没有时填'0'。

  2.库位流水编号。

  3.通道类别,依a、b、c顺序编订。

  4.仓库类别,依a、b、c顺序编订。

  (二)计划产品应于每一库位设置标示牌,标示其品名规格及单位包装量。

  (三)库管依库位配置情况绘制'库位标示图'悬挂于仓库明显处。

  第六条库位管理

  (一)仓库管理人员应掌握各库位,各产品规格的进出动态,并依先进先出原则指定收货及发货单位。

  (二)计划产品每种规格原则上应配置两个以上小库位,以备轮流交替使用,以达先进先出的要求。

  收货管理

  第七条成品缴库方式

  (一)入库部门开立'入库单',使用方法及流程前面已经讲述过。

  第八条收货注意事项

  物料管理科应就缴库内容与成品缴库单的内容确实核对,如发现入库产品款号、品名、规格、产品数量、包装或唛头等不符时,应即时通知入库部门更正。

  发货管理

  第九条发货注意事项

  (一)配货中心接到'订货单'时,经办人员应依产品规格及订货通知单编号顺序列档,内容不明确应即时反映业务部门确认。

  (二)因客户业务需要,收货人非订购客户或收货地点非其营业所在地的,依下列规定办理:

  1.经销商的订货、交货地点非其营业所在地,其'订货单'应经业务部主管核签方可办理发运。

  2.收货人非订购客户应有订购客户出具的收货指定通知始可办理发运。

  (三)配货中心接获'订(货)单'才能发货,但有指定交运日期的,依其指定日期发运。

  (四)订制品(计划品)在客户需要日期前入库或'订货单'注明'不得提前发运'的,配货中心若因库位问题需提前交运时,应先联络业务人员转知客户同意,且收到业务部门的出货通知后始得提前交运,若系紧急出货时,应由业务部主管通知配货中心主管先予发运,再补办出货通知手续。

  (五)未经办理入库手续的成品不得发运,若需紧急交运时需于发运同时办理入库手续。

  (六)订制品发运前,配货中心如接到业务部门的暂缓出货通知时,应立即暂缓发运,等收到业务部门的出货通知后再办理发运。紧急时由业务部门主管先以电话通知配货中心主管,但事后仍应立即补办手续。

  (七)'成品发运单'填立后,须于'订货通知单'上填注日期、'成品发运单'编号及数量等以了解发运情况,若已发运毕结案则依流水号顺序整理归档。

  第十条承运车辆调派与控制

  (一)配货中心应指定人员负责承运车辆与发货人员的调派。

  (二)配货中心应于每日下午4点以前备妥第二天应发运的成品发运单',并通知公司总务科调派车辆。

  (三)如承运车辆可能于营业时间外抵达客户交货地址者,成品发运前,配货中心应将预定抵达时间通知业务部门转告客户准备收货。

  第十一条客户自运

  (一)客户要求自运时,配货中心应先联络业务部门确认。

  退货品管理

  第十二条运输的联络

  配货中心接到业务部门送达的成品退货单'应先审查有无注明依据及处理说明,若没有应将'成品退货单'退回业务部让补充,若有则依'成品退货单'上的客户名称及承运地址联络承运商运回。

  第十三条退货品的`验收

  (一)退货品运回公司后,配货中心应会同有关人员确认退回的成品异常原因是否正确,若确属事实,应将实退数量填注于'成品退货单'上,并经点收人员、质量管理人员签章后,依据前面介绍的退货单使用流程办理退货。

  (二)配货中心收到尚无'成品退货单'的退货品时,应立即联络业务部门主管确认无误后暂予保管,等收到'成品退货单'后再依前款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退货的更正

  (一)若退回成品与'退货单'记载的退货品不符时,配货中心应暂予保管(不入库),同时于'成品退货单'填注实收情况后,报交业务部门。

  (二)业务部门查验退货品确属无误时,应依实退情况更正'退货单'送配货中心办理销案。

  第十五条盘点

  (一)库存成品应作定期或不定期的盘点,盘点时由会计部门将盘点项目依规格类别填具'成品盘点表'会同配货中心盘点,并按实际盘点数量填入数量栏内。

  (二)实施电脑化后,'成品盘点表'由电脑制表。

  (三)会计部门将'成品盘点表'的盘点数量与帐面数量核对若有差异,即填具'盘点异常报告单',并计算其盘点盈亏数及金额,送配货中心查明原因,再送销售部主管研判,拟具改善措施呈总经理核决。

  (四)盘盈亏数量经核决后,由配货中心开立'调整单',第二联送会计部门,第一联配货中心自存.

  第十六条消防设备

  仓库内一律严禁烟火,配货中心应于仓库明显处悬挂'严禁烟火'标志,并依工业安全卫生管理的规定设置消防设备,由总务科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每日至少检查一次,如有故障或失效,应立即申请修护补充,并配合厂区消防训练,以提高应对能力。

  第十七条库房管理应注意事项

  (一)仓库内应经常维持清洁,并随时注意通风情况。

  (二)易燃品、易爆品或违禁品不得携入仓库,配货中心应随时注意。

  (三)仓库内不得吸烟,若因工程需要烧焊时,应先报备,并有人专责允许后才可。

  (四)配货中心对所经管的成品库存及仓运设备应负责安全使用之责,如果破损应立即反映主管并立即委托修护。

  (五)未经配货中心主管核准有关人员不得进入仓库,搬运完毕后,亦不得在仓库逗留。

  (六)配货中心人员于下班离开前,应巡视仓库及电源、水源是否开闭,以确保仓库的安全。

  第十八条库房抽查考核制度

  (一)为了了解仓库的工作效率以及工作进展,公司将不定期的对仓库的生产与管理情况进行抽查;

  (二)抽查内容包括仓库的货品陈列、人员考勤、场地卫生等;

  (三)抽查人员的安排由公司指定或派遣;

  (四)抽查时间将不提前通知,每月抽查次数为2-3次。

  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