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时间:2024-03-12 10:22:33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精品)公司人事管理制度15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公司人事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精品)公司人事管理制度15篇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1

  总则

  第一条本规则依据集团公司章程制定,凡员工的职务、任免、聘用、试用、报到、服务、给假、出差、值班、考核、奖惩、待遇、福利、退休、抚恤等事项除国家有关规定外,悉依本规则规定办理。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职称规定如下:

  (一)集团高级主管—董事长、总裁、总监、法律顾问。

  (二)集团部门(营运公司)主管—主任、总经理、副总经理。

  (三)部门主管—经理、副经理。

  (四)部门员工—科员。

  第三条本集团聘用各级员工以学历、品德、能力、阅历、年龄、体质适合于职务者为原则,但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

  第四条每一职位均设置“岗位责任书”,说明其职务、职权、职责内容。

  第五条集团各部门、岗位的设置,应以核定的“岗位人员编制表”(附件1)人数为限。因业务扩大需要新增的人数,应经部门(营运公司)主管核定后,填写《人员需求审批表》报总裁审定,呈董事长审批。

  任用

  第六条新进员工聘用,由人力资源部统筹安排,根据部门呈报计划,以《岗位责任书》为任用依据,因事择人,使人与事合理配置。

  第七条各级员工的任用,均应综其专业、职称、学历、阅历等予以派任。

  第八条职务的任免,除依集团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核定者外,部门(营运公司)主管可根据需要,填具调派意见表呈董事长核定任免。

  第九条各级职务任免的审批程序如下:

  (一)集团总裁、总监、法律顾问—由董事长审批任免。

  (二)集团部门、营运公司主管—由总裁报请董事长审批任免。

  (三)公司部门经理—由公司总经理报请总裁审批任免,董事长核备。

  (四)公司部门副经理—由公司总经理审批任免,报请董事长核备。

  以上职务任免经分级审批后由集团人力资源管理部发任职通知、聘书。

  员工招聘、录用

  第十条原则;本集团招聘人才应根据当地人才市场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全面考核、择优录用。

  第十一条录用;对招收的不同人员在考核内容和标准上,可有不同的侧重,招聘管理人员的,侧重专业、职称、学历、阅历条件的考核;招收技术员工的,侧重身体条件、实际技能水平的考核;集团对应聘者一视同仁,招聘工作由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部门一起进行,经面试及复试合格后,量才录用。

  第十二条被录用员工按规定填写《员工录用审批表》并实行试用,期考察,除公司主管及以上人员外,未有工作实践(应届、列届毕业生)的员工试用期为6个月,有工作实践经验(再就业)的专业技术员工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资薪按各岗位工资的80%发给。

  第十三条新进员工在报到后、试用前,应办妥下列手续:

  (一)填写本集团《员工登记表》;

  (二)缴验学历、职称证件及身份证并复印存档;

  (三)缴验近期医院体格检查表;

  (四)缴验前任职公司(机构)离职证明书;

  (五)交最近半身正面免冠照片三张;

  (六)签订《劳动合同》。

  员工培训

  第十四条员工教育培训的内容,包括入职培训、管理人员培训、通用技能培训、专业技术培训、职称培训。

  (一)入职培训;包括企业文化、管理制度、工作要求、岗位职责等相关内容的培训。

  (二)管理人员培训;对集团总部及各营运公司主要管理员工的管理能力培训。培训内容:前沿管理理论、实用管理技能等。

  (三)通用技能培训;对员工应具备的基本职业技能和职业心理素质等内容进行培训。

  (四)专业技术培训;根据不同专业需要,开展财务管理、建筑工程、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项目管理等专业知识的培训。

  (五)职称培训;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通知要求进行。

  第十五条员工参加各类专业培训和职称培训,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专业对口,确因工作需要;

  (二)部门推荐或同意,经人力资源部门审批。

  第十六条在培训过程中,人力资源部实行相应监督。员工培训后,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培训效果实施评估。

  第十七条员工经批准参加培训学习的,学费先由单位代支,未获结业证或成绩不合格的,培训费用由个人支付。

  第十八条未经批准自行报考各类院校及电大、函大的员工,不论学成与否,学费一律自理;脱产学习的,必须办理离职手续;

  第十九条凡由集团(营运公司)出资组织参加的专业学历教育、专业培训及外出考察,员工学成后必须在本集团(营运公司)继续服务5年,方可离职或解除劳动合同。在前述期限内,除集团(营运公司)批准解除劳动合同外,其他任何理由离开集团(营运公司)的,都必须按规定交纳相应的培训费。

  第二十条员工在试用期内因品行不良、能力欠佳的,或发现其进入集团(营运公司)前有不法行为的,应予停用。

  第条有下列事情之一的,不得任用:

  二十一(一)剥夺公民权,尚未恢复的;

  (二)曾犯刑事案件,经判刑确定的;

  (三)受禁治产宣告,尚未撤销的;

  (四)通缉有案,尚未撤销的;

  (五)吸食毒品的;

  (六)在其他公司(机构)服务,未办妥离职手续的;

  (七)其他公司(机构)开除的;

  (八)身体有缺陷或健康情况不符要求的;

  (九)未满十八周岁的;

  服务

  第条本集团(营运公司)员工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二十二(一)准时上、下班,承办工作讲效率、求质量、不拖延、不积压

  (二)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以书面陈述或婉转相告。一经主管决定,切应遵照实行。

  (三)恪尽职守,保守集团(营运公司)业务机密。

  (四)爱护本集团(营运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五)遵守集团(营运公司)一切规章制度。

  (六)保持集团(营运公司)信誉,不作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行为。

  (七)注意自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八)不兼任集团(营运公司)以外的职业。

  (九)待人接物态度谦和,争取同仁的支持、合作。

  (十)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集团(营运公司)业务有关人士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

  (十一)员工因过失或故意致公司遭受损害时,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各级员工应遵守本集团(营运公司)一切公告。其职责二除依《岗位责任书》说明外,上级主管交办的其他应急工作,亦应尽力完成,不得拒绝接受。

  第十四条集团(营运公司)实行每周48小时工作制,星期天及二国定假日为休假日。工程(业务)部门因值班制度星期天不休息的,由部门安排补休一天。

  第十五条每日工作时间为八小时,工程(业务)部门如因工作需二要,可依照政府有关规定延长工作时间,所延长时数可累计补休或作加班,其加班费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六条管理部门每日上、下班的时间,可依季节变化事先制定并公告实行,工程(业务)部门每日的工作时间,应视工程(业务)需要,制定一班制或多班轮值制。

  第二十七条员工出勤实行签到制,上班应亲自签到,不得委托他人代签,如有代签情况的,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第二十八条员工出勤应依出勤管理规定办理,员工出勤管理办法另订。

  第二十九条员工请假,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病假--因病须治疗的,请病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可以休假日抵冲。逾期仍未痊愈的,即予停薪留职(痊愈后上班止),以一年为限。

  (二)事假--因私事待理的,请事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14天,可以休假日抵冲。

  (三)婚假--本人结婚,常规婚假8天,晚婚的,可给婚假15天。

  (四)丧假--配偶丧亡的,给假八天,父、母、子、女丧亡的,给假六天,其他亲属丧亡的,给假三天。

  (五)分娩假--女性员工分娩,给假八周(假期中之周日、例假均已并入计算)。怀孕三个月至七个月而流产的,给假四周,七个月以上流产的,给假六周,未满三个月流产的,给假一周。

  (六)公假--因参加政府举办之资格考试(以集团公司批准为原则)、兵役征召或党(民主党派)、团集会,及参加各级选举的,可请公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七)公伤假--因公受伤享受公伤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第三十条请假逾期,除病假依照前条第一款规定办理外,其余均以旷工论处。因患重病非短期内所能治愈、经医师证明属实的,可视其病况与在集团(营运公司)资历及服务成绩,报请总裁特准延长其病假,但最多不得超过三个月。事假逾期系因特别或意外事故,并提出证据的,可请总裁特准延长其事假,最多15天,逾期再按前条规定办理。

  第三十一条请假期内之薪金,依下列规定支给;

  (一)请假未逾规定天数或经延长病事假的,其请假期间内薪金照发。

  (二)请公假的薪金照发,但如公假期间另有薪金(不含会议补贴)的,停发薪金。

  (三)公伤假薪金依照劳动保险条例由保险机关支付的,集团(营运公司)补足其差额部分。

  第三十二条员工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呈核,副总经理及以上员工请假,以及病、事假延长特准申请的,应呈请总裁核准,副科长及以上员工请假,由分管副总经理核准,其余员工由部门经理核准。病假在七日以上的,应附医师的证明,公伤假应附医院或特约医院证明,凡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而不到岗的,以旷工论处。

  第三十三条旷工一天扣发当日薪水,当月考核出勤记分为零。

  第三十四条请病、事假的,当月考核出勤记分核减,全年请病事假逾30天的,当年考核出勤配分为零。

  值班管理

  第三十五条公司在节假日及每工作日以外应办的事务,除由各部门主管负责协调处理外,必要时应建立值班制度,以处理下列事项;

  (一)突发事件及各项应急措施;

  (二)灾害、盗窃及其它危机事项;

  (三)指挥、监督保安人员及值勤工人;

  (四)上级临时交办的各项事宜。

  值班时间规定如下;

  (一)周一至周六;每日下午下班起至次日上午上班止。

  (二)节、假日日班;上午8时起至下午5时半止(可随办公时间的变更而变更)。夜班;下午五时半起至次日上午8时止。

  第三十六条值班安排表可由各部门自行编排,事前公布、通知到人。悬挂值日牌,写明值班员的姓名、值班时间及值班职权、职责。

  第三十七条值班员工应将值班时所处理的事项填具值班报告表,于交班时送主管领导转呈核查。遇有情急、突发事件时,应立即呈报集团公司应急工作组,请示主管领导办理。

  第三十八条值班员工收到电文应分别依下列方式处理;

  (一)属于职权范围内的可即时处理;

  (二)非职权所及事件,视其性质立即联系相关部门主管处理;

  (三)密件应原封妥善保管,待上班时呈送行政管理部。

  (四)急件或限时信件应立即电告有关领导。

  考核

  第三十九条集团(营运公司)各级主管对其下属员工,负有工作考核之责任,员工考核,应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以岗位职责为依据,实行主管考核与员工评估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执行。

  第四十条员工考核办法;分为试用考核、月度考核及年终考核等三种,按下列相应办法实施;

  (一)试用考核:

  1.依据第十二条规定,聘任人员在试用期满后应通过试用考核,考核由试用单位人事管理部门组织;

  2.除试题考核外,考核人员应督导被考核人员提交《试用期心得报告》,注明具体事实情节,呈总经理核准后,报集团(营运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核;

  3.考核合格的,《劳动合同》转正并按职务岗位标准享受工资待遇;

  4.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二)月度考核

  1.月度考核由行政管理部负责;在月末将《员工月度考核表》下发,员工根据当月各项工作实际情况,对照岗位职责,进行客观、详细的自我评核,将工作绩效量化配分,逐一详填后交部门主管评分;

  2.各级主管应对所属员工的工作效率、假勤、操行、态度、学识进行严正考核,按《员工月度考核表》说明要求并签署意见并交行政管理部;

  3.《员工月度考核表》于每月底前由集团(营运公司)人力资源部汇总、核评后,交考核管理小组依据平时工作成绩及勤惰情况评级;

  4.考核评分取A、B、C、D四等级,其中A级为优,B级为良好,C级为及格,D级为劣;

  5.月度考核与薪金挂勾,考核评分在C级及以上的,当月薪金全额发放;C级以下的每少一分扣除当月工资的1/85,连续三月考核评分在D级以下的即自动除名。部门、各营运公司评A级员工的',每月控制在30%以下。月度考核评级后,资料密存,以备作年终考核依据。

  6.月度考核自当月1日起至月底止。

  (三)年终考核

  1.年终考核由行政管理部实施,于每年12月中旬进行;

  2.年终考核主考单位:考核管理小组,由集团总裁、集团人力资源管理部主管、部门(营运公司)主管等成员组成;

  3.对员工年终考核的主要依据为《员工月度考核表》;

  4.员工填写《年终考核表》,由行政管理部统计并复核评比结果,次年1月上旬将成绩通知本人并存档;

  5.员工在考核年度中曾受记过以上处分,请假超过规定期限或旷工累计达三天以上的,不得考列B级及以上;

  6.年终考核评定时,应于慎重,评定年度A(优)级员工,控制在10%,评定年度B(良好)级员工,控制在15%,评定年D(劣)级员工,控制在5%,并须详述具体事实及理由。

  7.年终考核与年终奖金发放挂勾,评分等级C级(含C级)以上发放全额年终奖金,评分等级C级以下的,年终奖金酌情扣除。年终考核为员工岗位调整、薪金调整、合同续签的参考依据。

  8.部门主管、营运公司主管及以上的考核由董事长评定。

  9.考核年度: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四十一条员工考核的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三个方面,分别按30、20、50配分。

  (一)工作态度考核

  工作态度考核是对员工工作热情、工作积极性所做的测评,它担负着业绩与能力考核的桥梁作用。态度考核要素是由工作责任感、积极性、热情以及与其他部门的协作态度、遵纪守法等方面构成。

  (二)工作能力考核

  工作能力考核是对各具体职务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及经验性能力进行测评。能力考核的构成要素是指担当职务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即知识与技能,以及从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判断力、理解力、创造力、表现力、计划力、折衷力、指导和监督力、管理和统帅力等经验性能力。

  (三)工作业绩考核

  作业绩考核是对本公司员工在担当本职工作、完成任务中所发挥出来的能力进行测评。业绩考核的要素是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工作秩序以及工作改进和改善情况等构成。

  第四十二条考核工作程序;分为自我评分、主管领导评分、人力资源部审核、考核管理小组审定四个步骤。

  (一)自我评分

  1.月度考核:员工按《月度考核表》要求填写;

  2.年终考核:员工应根据本人岗位职责要求(另见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客观全面地作出个人工作总结。

  (二)主管领导评分:各部门各营运公司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考核实施细则,报集团公司领导核准后实行。集团公司部门经理、营运公司主管的考核应双向进行;即既接受本单位员工的考核,又接受集团公司领导的考核。

  (三)考核的审核与审定:人力资源部负责考核审核,被考核者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出口头或书面复议申请,呈考核管理小组出最终审定。

  第四十三条考核结束后,主管与员工要及时分析原因,并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计划。

  第四十四条考核结果交由行政管理部存入员工个人档案。

  奖惩

  第四十五条集团(营运公司)奖励分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精神奖励的;授予先进工作者,先进集体等称号,颁发奖状和荣誉证书;物质奖励的;根据工作的效绩,以奖金和实物兑现。分为嘉奖、奖金及晋级三种,其处理范围如下: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授予部门先进工作者荣誉并嘉奖:

  1.当年年终考核列B级的;

  2.品德良好,足为同仁表率,有具体事迹的;

  3.其他有利于本公司或公众利益之行为,且有事证的;

  4.维护公司财物及设备,致节省费用有显著成效的;

  5.承担临时重要任务,能如期完成,并达成预期目标的;

  以上奖励由集团行政管理部备案、营运公司主管申报、总裁审批;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授予公司先进工作者荣誉并发给奖金:

  1.当年年终考核列A级的;

  2.及时制止了重大意外事件或变故的发生的。

  3.对公司业务有重大建议或创新,因而提高质量或降低成本的。

  4.对工程质量、工期管理卓有成效,为公司增加效益的。

  5.对集团(营运公司)管理提出创新意见,经付诸实施后成效显著的。

  6.对材料采购、商品房销售、财务政策研究、财物调度、人力运用等管理有重大改善,降低成本或增加收入可明确计算其价值的。

  7.对天灾、人祸或有损集团(营运公司)利益之事件,能奋勇救护,或预先防止,使集团(营运公司)免受损失且有事实为证的。

  以上奖励的奖金数额,视实际贡献价值决定。由集团(营运公司)行政管理部备案、考核管理领导小组申报、总裁审定、董事长审批;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授予集团先进工作者荣誉并予晋级:

  1.年终考核连续三年被列A级的;

  2.对主管业务表现出卓越才能、品德优良,工作成绩特优,且有具体事迹足资为证的。

  3.工作上有特殊功绩,使集团(营运公司)增加收益或减少损失的。

  以上奖励,由集团(营运公司)行政管理部备案、总裁核报、董事长审批。

  第四十六条员工惩诫;处罚是对员工的辅助教育,对于违反国法、纪律、公司规定的员工,将视情节轻重和造成的损失大小给予分为警告、记过、降级及免职四种处分方式,其处理范围如下: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有具体事证的,应予警告:

  1.未经准假,而擅离工作岗位的;

  2.无正当理由,延误公事致公司发生损失的;

  3.对上级主管不满,因持不同意见而擅自违抗、不听指挥的而任意谩骂的。

  4.行为不检,有损公司声誉的。

  5.在工作场所喧哗、口角不听劝阻的。

  6.对同事有胁迫、恫吓及欺骗行为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应予记过处分:

  1.年终考核当年列为D级的;

  2.公司内酗酒滋事,妨害秩序并被治安处罚的。

  3.向外泄漏公司业务机密的。

  4.指挥不当或监督不周,致部属发生重大错误,使公司发生损失的。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降级:

  1.年终考核连续二年列为D级的;

  2.对本身职务不能胜任的。

  3.故意损坏公司财物的。

  4.在公司内赌博,或有伤风化的行为的。

  5.在公司内打人或互相打骂不听劝阻的。

  6.未按照规定或指示,擅自改变工作方法,致使发生错误,使集团(营运公司)蒙受损失的。

  (四)有下列事情之一的,应予免职:

  1.年终考核连续三年列为D级的;

  2.无故继续旷工至三日以上,或一月内无故旷工累计达六日以上时。

  3.未经许可,擅自在外兼职,或参加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之事业的。

  4.蓄意违抗合理指挥,或打骂侮辱主管行为情节严重的。

  5.利用职权营私舞弊的、招谣撞骗的。

  6.有偷窃行为,经查明属实的。

  7.私藏武器、携带凶器或违禁品的。

  8.散播有损集团(营运公司)之谣言,妨害工作秩序的。

  9.因故意或过失之行为,而引起灾害的。

  10.有煽动怠工或罢工之具体事实的。

  11.触犯刑律,确定判刑的。

  第四十七条员工之奖惩事项,由各部门主管列举事实,逐级核定,除嘉奖、警告由各部门经理核定外,其余均须报总经理核定并呈请董事长批准。

  第四十八条其他未经列举而应予奖励或惩诫事项,可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奖惩。

  第四十九条员工在同一年度功过可以互相抵销,以嘉奖抵警告,奖金抵记过、晋级抵免职。

  第五十条员工触犯法律,交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员工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1、不适应现任岗位工作,集团(营运公司)不能另行安排的;

  2、本人或家庭有特殊情况不能坚持工作的;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员工暂时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重要工作尚未处理完毕,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2、在特殊岗位上任职,涉及集团(营运公司)机密,且调离上述职位时未到解密期的;

  3、正在接受审计检查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劳动合同中另有约定的。

  第五十三条申请解除劳动合同的审批程序为:

  1、员工本人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

  2、部门负责人向人力资源部提出报告。

  3、人力资源部与离岗员工约谈,经劝说和挽留无效。

  4、报权限领导审批并签署意见。

  5、人力资源部依据审批意见及移交清单为离岗员工办理离岗手续。

  第五十四条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应严格按照审批程序执行,不得擅自离岗,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员工,所造成的后果由员工本人承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后,待批期间应遵守劳动纪律,做好本职工作。

  第五十五条劳动合同期限未满的,签订劳动合同时另有约定、离职情况在约定范围内的,集团(营运公司)出资培训而未到规定的服务期限的员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时,集团(营运公司)暂不允许,可按规定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支付相应的赔偿费用。

  第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予终止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满后不再续聘的;

  2、聘任期内,违反纪律和制度、犯有严重错误或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严重损失的;

  3、因能力、学识原因,不能胜任派聘工作,不宜继续担任所聘职务的;

  4、因身体、年龄等原因不能适应派聘工作的。

  第五十七条终止劳动合同的审批程序:

  1、所在部门负责人提交终止员工劳动合同的报告(报告需载明理由和事实根据);

  2、人力资源部根据报告,核对终止劳动合同理由,在听取当事人意见的基础上,与当事人主管协商后,再作终止劳动合同的决定;

  3、经权限领导审批并签署意见;

  4、人力资源部依据审批意见及移交清单为离岗人员办理离岗手续。

  第五十八条员工解聘后,相应的职务待遇不再继续享受,但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第五十九条员工解除及终止劳动合同的,其经济补偿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六十条除名是集团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员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一年以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集团公司有权对员工除名。

  第九十一条员工除名与终止劳动合同的审批程序同。

  离职

  第四十三条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停职:

  (一)有违犯本集团(营运公司)规章之嫌疑,情节重大,但尚在调查之中,未作决定的。

  (二)违犯刑事案件,经司法机关起诉,但未确定判刑的。

  第四十四条前条第(一)、(二)款如经查明,无过失或判决无罪的,可申请复职,如准予复职,除因非本身过失而致停职的外,不得要求补发其停职期间之薪金。

  第四十五条在停职期间,薪金停发,并应即办理移交。

  第四十六条本集团(营运公司)如业务紧缩,或不可抗力停工之原因,可裁遣员工,办理离职,但应在事前预告,其预告期间规定如下:

  (一)在集团(营运公司)服务一年以下三个月以上的,于10日前预先通告。

  (二)在集团(营运公司)服务三年以下,一年以上的,于20日前预先通告。

  (五)在集团(营运公司)服务三年以上的,于30日前预先通告。

  (六)员工对于其所承受之工作不能胜任时,本公司亦可予以解雇,并照上项之规定日期事先通告。

  第四十七条员工在接到前项预告后,因另谋工作的,可以于工作时间请假外出,但每星期不得超过两个工作日,请假日之薪金照发。

  第四十八条依照第四十五条规定,解雇员工时,除预告期间发给工资外,并依下列规定,发给资遣费;在公司连续工作每满一年的,发给一个月薪金。以上所称薪金,以员工最后服务月份之薪金为准。

  第四十九条员工辞职,应于七天前以书面形式层转部门经理核准后报总经理批准。部门副经理以上员工辞职,应层转总经理核准后报董事长批准,应办妥移交,并可依其申请,发给离职证明书,但不发给任何补助或津贴。如离职未经核准,或移交不清,即擅自离职的,以免职处理。

  第五十条员工不论依照上列任何条款暂时或永久离开本集团(营运公司)的,均应办妥移交,如因移交不清,致本公司发生损害的,均应依法追究其赔偿责任。

  调动

  第六十七条集团(营运公司)内部人事调动或人员调剂,由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负责办理,被调动的员工及所在部门不得借故拒绝执行。

  第六十八条在集团(营运公司)内部调动的人员,须重新续签劳动合同,公司工龄可予延续计算。

  第六十九条根据企业发展及战略调整的需要,集团(营运公司)将进行必要的人事调整,相关部门应配合人力资源部做好员工的调动工作。

  退休

  第五十一条本公司对到达一定年龄的员工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退休,办理退休手续,具体事项按国家现行制度执行。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退休,经核准后生效:

  (一)服务集团(营运公司)满20年,男性年满60岁,女性年满50岁的。

  (二)服务集团(营运公司)满30年的。

  第五十二条员工有心神丧失疾病或身体伤残不能胜任职务、经医院证明属实的,应令其退休。

  第五十三条达到法定年限且已办理正式退休手续之员工,身心强健仍能胜任其职的,或因集团(营运公司)工作需要的,经董事长认定,可继续延长服务期。

  第五十四条员工退休金(非社会养老保险金)给予,以退休员工在职的最后三个月之平均薪津(综合薪津)为基数,于核准退休时一次性发给(详见附表)。辞职、停职、免职的不在其例。

  第五十五条申请退休由申请人填具《退休申请表》,连同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文件报核。其服务年限按到职之日起至服务最后之日计算,未满半年的以半年计,满半年的以一年计。年龄计算以身份证为准。

  工作移交

  第九十六条员工因工作调动、离职等原因,离开原工作岗位,应严格按移交规定办理移交工作。移交清单经核准权限领导签署意见后交人力资源部门。主要内容按以下情况把握:

  1、工作:包括工作任务、业务渠道、工作物品等;

  2、档案及财务:借阅的资料、财务欠款、股金退款等;

  3、生活方面:包括住房、车辆、生活用品等;

  4、其它:如就餐卡、工作服等;

  5、如有约定物品需要折算现金的,则按约定办理。

  第九十七条移交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的,由人力资源部门予以协调。离职人员所在单位在办理好本单位移交后,应督促其到人力资源部门报到;若离职人员有关证件在单位保管的,应在其办理公司所有移交后,方可归还其证件。

  第九十八条任职人员(经营负责人、副总、总监等)接到职务解聘通知书,应立即作好移交准备工作。移交工作由人力资源部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共同参与办理。移交内容主要包括:

  1、工作移交:

  ①负责人已完成的工作情况;

  ②未开展的工作;

  ③正在开展的但未完成的工作。对已完成的工作须归档,未完成的工作须整理好,移交给下任或指定人。

  2、资料移交:主要包括单位重要的经营计划、合同文本、主要用户及合作伙伴情况、对外联络情况以及相关业务文件、资料、批示等。

  3、物品移交:

  ①单位提供的办公用具;

  ②单位提供的其它物品。

  4、印章、印鉴交接:

  ①单位印章;

  ②单位财务印章及印鉴;

  ③单位合同专用章;

  ④统一制作的个人印鉴。

  5、其它遗留问题移交:主要指除以上移交外的,须当面交代的相关工作。

  6、离任审计。主要包括经济效益审计(主要针对独力核算的单位负责人)和经营工作的总体评价等。

  第九十九条调动、离职、离任人员应在办完移交手续后,方能离开原岗位(职务)。调动、离职离任人员所在单位负责人应按有关规定监督移交工作顺利完成。

  抚恤

  第五十六条员工在职死亡,或因执行职务而致残、死亡的,依下列标准支给抚恤金:

  (一)员工在职死亡的,参照第五十二条规定之退休金额支给抚恤金。服务年限不满五年的,以五年计。

  (二)因执行职务而致残失去部分或全部工作能力而必需解雇的,参照第五十二条规定之退休金额支给抚恤金。服务年限不满15年的,每年递减二基数,至最低15基数为止。情况特殊的可由总经理报请董事长另加50%以内的特别抚恤金。

  (三)因执行职务而致死亡的,参照前款规定支给抚恤金,其情况特殊的可由总经理报请董事会加给80%以内之特别抚恤金,但经特准的不在此限。

  第五十七条员工因自杀或犯罪而死亡,或已在停职期间死亡的,不予发给抚恤金。

  第五十八条受领抚恤金之员工遗族,除立有遗嘱、另有指定的外,应依下列排序受领:

  (一)配偶(以未改嫁的为限)及子女;

  (二)父母;

  (三)祖父母;

  (四)孙子女;

  (五)同胞兄弟姊妹(以未成年的为第一优先,未结婚的次之)。后项排序内的遗族受领人,必须提出前排序受领人已死亡、改嫁、结婚等事实证明。在同排序中有数人时,应共同具名承领,自愿舍弃应领部分的,应出具书面声明。

  保险

  第五十九条本公司员工,应一律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

  第六十条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应于新进的同时,亲自填写相关保险表格一式二份,交行政管理部代办参保手续。应缴纳的保费,由集团(营运公司)补助xx%,自行负担xx%。自行负担部分,由财务部门按月代扣代缴。

  第六十一条参保后应享受的各项权利及应得的各种给付,均应由集团(营运公司)行政管理部门代向社保机构洽办。保险人除依法应享之给付外,集团(营运公司)不再给予额外赔偿或补助。

  出差

  第六十二条员工因公奉派出差,应依集团(营运公司)财务管理规定标准,各项差旅费用,均应检据报销。

  第六十三条出差天数,应由指派部门主管于事前核定,如出差公务提前完毕,应立即返回,不得滞留。因公确实难于核定天数前返回的,应列具事实理由,呈由原指派部门主管核准。

  第六十四条出差前,可酌情预借旅费,返回后三天内应即报销旅费,多缴少补。

  第六十五条出差应按照最近路线直赴出差地点,非经许可,不得绕道或延滞非公差地区。

  第六十六条出差期间,不得有危害集团(营运公司)之行为,遵守法律及当地习惯,违法违纪、惹事生非造成事故的,均由出差人自行负责,与集团(营运公司)无涉。

  薪金、奖金

  第七十三条集团(营运公司)全权决定所属员工的薪金待遇。

  第七十四条集团(营运公司)执行董事会批准实行的结构薪金。

  第七十五条集团(营运公司)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职务、职责、能力、贡献、表现、工作年限等综合因素决定薪金等级。

  第七十六条员工的薪金,由决定聘用者确定,行政管理部行文通知、财务部门发放。

  第七十八条集团(营运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等保险。

  第七十九条集团(营运公司)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员工享有相应的劳保待遇。

  第八十条员工的奖金由集团(营运公司)根据实际效益、按有关规定提取、发放。

  福利及建议制度

  第六十七条本集团(营运公司)员工,可享受本公司现行的一切福利设施。

  第六十八条集团(营运公司)设立“员工合理化建议制度、举报制度”。

  行政管理部门设置意见箱,由集团(营运公司)高级主管亲自定期启阅。员工对于工作上之困难,无法解决而必须由上级主管或其他部门协助的;对集团(营运公司)某项管理措施不满意而提出申诉的;发现营私舞弊等不法现象而有证据拟予检举的;或根据平时工作经验、学识及研究心得,对集团(营运公司)经营管理提供建设性建议的,均可以书面形式列具理由、事实、内容等投入意见箱内,亦可公开呈报上级主管转呈总经理或有关部门主管核阅。如不便书面说明,则可以述明理由、定期约见、口头报告。

  第六十九条提供意见人必须署名,否则不予受理。属举报案件,应实事求是,提供证据,如系捏造事实、恶意中伤、诬告失实的,检举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除被害人可依法起诉外,集团(营运公司)将依据第三十七条有关规定,对恶意举报者予以严肃惩处。

  第七十条集团(营运公司)对提供之意见,经采纳施行后,可视其对本公司之贡献价值分别议奖。如属检举案件,经查明属实的,除对检举人酌情给予奖励外,并为其保密。

  附则

  第七十一条本规则由集团(营运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二○一一年三月日

  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人事行政管理,理顺公司内部管理关系和提高工作效率,使公司人事行政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公司法》、《劳动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第: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公司全体职员,即公司聘用的全部从业人员。

  第三条: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外,本公司的人事行政管理,均依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二章 人才招聘

  第四条:公司因生产、业务或管理需要招收新员工的,由各主管部门根据岗位要求和需求人数填写《员工需求申请书》,经总经理批准后,报送人力资源部门予以招工。

  第五条:公司招聘员工应以岗位要求、学识、能力、品德、体格等综合因素为依据,采用面试、笔试两种方式考查,公平竞争、择优录取。

  第六条:招用员工的程序为:初试(人力资源部) 复试(主管部门) 笔试(人力资源部) 通知结果(人力资源部) 一个星期的培训、考核(主管部门) 予以试用(主管部门) 予以转正。

  第七条:新进员工经笔试、面试合格和培训考核通过后,由人力资源部门办理试用手续。

  试用人员办理试用手续时,应向人力资源部门送交以下证件:

  (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一寸照片4张;

  (五)体检表及健康证;

  (六)其它必要的证件。

  第八条:新员工的试用期为1个月;在试用期间,由部门主管或经理对新员工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工作效率、责任感、品德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或安排在其他岗位试用;

  对于试用期内个别员工表现特别优秀的,试用部门主管可以提前结束试用期,并将《职员转正考核表》报请人力资源部主管或经理审核,由总经理批准。

  第九条:公司的人才理念为:结果导向,用人为贤,德才兼备。

  第三章 人才培训

  第十条:为提高员工的自身素质和工作技能,营造学习型企业,公司将举办各种培训活动;并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和员工的表现选派优秀的员工参加其他专业培训。

  第十一条:公司各管理人员要高度重视人才培养与工作培训,要从公司的战略角度抓好人才培养和工作培训,各部门要有计划的安排员工进行培训,要有准备的开展各项培训活动;要深入领悟公司的用人理念和人才战略,要努力打造能够满足公司不断发展、使公司在市场竞争当中处于绝对优势的优秀人才队伍。

  第十二条:员工的培训分为岗前培训、在职培训、专业培训三种。

  (一)岗前培训:内容包括:

  1、公司简介、企业文化、规章制度等,具体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2、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工作职责说明、工作技能培训等,由各主管部门负责。

  (二)在职培训:各主管部门应该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在工作过程当中,各级主管应随时因材施教,不断提高员工的工作技能和综合能力;员工本身也应该不断地研究、学习本职技能,不断地提高工作效率,不断地创新。

  (三)专业培训:公司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挑选优秀的员工参加培训机构的专业培训,回公司后将学习的内容传授给其他同事;或邀请专家学者来公司做专题培训;具体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

  第十三条:凡被公司安排进行培训的员工应该服从安排,准时、认真地参加培训,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应按有关请假制度执行。

  第十四条:各部门应该将每次培训的人员和内容以书面的形式交由人力资源部备案;被指派到外面参加专业培训的员工,应该对在培训过程中所获得和积累的技术、资料等相关信息交由人力资源部保管;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私自拷贝、传授或转交给其它公司或个人。

  第四章 工作守则和行为准则

  第十五条:公司的发展离不开全体员工共同的`努力,全体员工要不断学习,万众一心、塑造卓越、共同成就未来;在工作过程当中应该遵循如下守则:

  (一)热爱公司,热爱工作,热爱生活;

  (二)要有强烈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三)要有大局观念和战略思维,处处以公司的利益为重;

  (四)要深入学习、充分了解、认真执行《公司企业理念》和管理制度;

  (五)结果导向,用自己最大的努力,给出最好的结果;

  (六)要有团队合作精神和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分工不分家;要充分发挥合作的力量,使“1+1>2”;

  (七)不断学习,敢于创新,有错必纠,追求卓越;

  (八)永不放弃,敢于挑战,积极主动,不怕困难;

  (九)要注意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习惯,牢记“企业的修为从个人成员开始,成员的修为从培养正确的习惯开始”;

  (十)要有时间紧迫感和危机感,谨记“世界第一与世界第二的短跑者只差零点零几秒”;

  (十一)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服务要做到主动、热情、周到,全心全意为客户服务,全心全意为公司其他同事服务;

  第十六条:企业的业绩来自员工的努力,员工的行为代表着企业的形象,公司员工在工作的过程中应当遵守的行为准则有:

  (一)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服从公司的安排与管理;

  (二)工作认真,尽职尽责、务实求真;

  (三)按规定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四)服装整洁,举止端庄,谈吐得体;

  (五)严格保守公司的人事、财务、生产、业务、技术等商业秘密;

  (六)上班时间不得串岗聊天,不得利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七)工作时间不得中途离开岗位;如需离开,须经上级主管人员批准同意后方可离开;

  (八)不得损毁或非法侵占公司财物;未经许可,不得把公司财物带离公司;

  (九)讲究卫生,物品摆放整齐,不乱丢垃圾,维护公司办公环境的干净与整洁;

  (十)法律法规或公司规定的其它准则。

  第五章 员工的考勤、请假、休假制度

  第十七条:工作时间:公司办公室管理人员每天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每周工作六天;每周星期天休息。

  生产部、业务部的上班时间由部门具体安排制定。

  第十八条: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安排员工进行加班,员工不得推辞;但对被安排进行加班的员工,公司应该给予补偿合理的加班费或安排补休。

  第十九条:公司上下班实行打卡登记制度,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

  第二十条:上、下班而忘打卡者,应由主管部门领导在考勤卡上签字,方能有效。

  第二十一条:因公出差,应由主管部门出具相关出差证明,并办理因公签卡手续;没有证明或不按规定办理签卡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二十二条:请假:员工因病、因事需请假的,应事先填写请假条,先经过部门主管同意,再由上级领导审批后才能离开工作岗位; 1 天以内的,由部门经理批准; 2 天以上的,由部门经理核准,报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三条:以下情况视为矿工:

  (一)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的;

  (二)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的;

  (三)工作过程当中擅自离开岗位的;

  (四)法律法规或公司其他管理制度规定的矿工情况。

  第二十四条: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公司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组织放假。

  第二十五条:带薪年休假: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部门经理安排员工休年假时,需提前 3 日向总经理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确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休假的,由公司给予相应补助。

  第六章 绩效考核

  第二十六条:为了客观的评价员工的工作绩效,提高员工自身工作水平,促进公司整体绩效的提升,创造一种公平竞争的体制,公司定期对各部门员工进行考核。

  第二十七条:员工的考核分为转正考核、季度考核、年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降级、提薪、奖罚的依据。

  第二十八条:考核的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工作适应性、发展潜力等,具体安排如下:

  (一)对于部门经理及主管,主要考核如下内容:领导能力、策划能力、工作绩效、责任感、协调沟通、授权指导、品德言行、成本意识、出勤及奖惩等;

  (二)对于主管以下人员,主要考核如下内容:专业知识、工作绩效、责任感、协调合作、发展潜力、品德言行、成本意识、出勤及奖惩等。

  第二十九条:考核程序包括:自行评分、初核评分、复核评分。

  (一)自行评分,由职员根据自身情况,实事求是填写;

  (二)初核评分,由部门主管根据平时考核记录和印象,客观公正地评分并写出初核评语;

  (三)复核评分,由部门经理根据上述考核结果,客观公正地评分,并写出复核评语;考核评分以总经理批准分数为最终得分。

  具体的绩效考核表由公司另外制定。

  第三十条:每季度考核结束后,考核者、被考核者要相互沟通,面对面交流,并根据考核结果共同达成改进意见和下一步的努力方向。

  第七章 工资和福利津贴

  第一节 工资

  第三十一条:公司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津贴、职务津贴,加班费,业绩提成以及福利津贴等,具体由《薪资福利津贴条例》进行规定。

  第三十二条:工资自报到之日起薪,离职之日停薪。

  第三十三条:加班费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或有关法律法规发放。

  第三十四条:公司每月15 日发上个月工资。

  第三十五条:在营业利润提高时,公司会相应地提高公司员工的工资待遇。

  福利津贴第二节

  第三十六条:公司的福利津贴包括:奖金、保险、经济补偿、生活补贴、外出旅游等内容。

  第三十七条:奖金:对于工作表现优秀、为公司发展做出较大贡献者,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奖金奖励,具体由《薪资福利津贴条例》进行规定。

  第三十八条:公司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一定比例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

  第三十九条:生日补贴金:凡属于公司正式员工,公司在其生日之日给予300元的补贴金。

  第四十条:外出郊游:为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公司将根据需要组织外出郊游活动。

  第八章 奖惩

  第一节

  奖惩原则

  第四十一条:公司在对员工进行奖惩时,应该遵守赏罚分明、公平、公正、民主、合理等原则,并做到:

  (一)奖惩有据: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目标、员工业绩表现等;

  (二)奖惩及时:公司管理人员对有利于公司未来发展、业绩提高的行为,应该及时给予奖励;并及时发现、纠正、惩罚员工错误或不当的行为,减少公司损失,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奖惩公开: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四)有功必奖,有过必惩: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严防特权发生。

  第二节 奖励

  第四十二条:公司奖励的形式包括物质奖励、精神奖励、物质和精神奖励相结合等形式;公司奖励的种类包括:年终奖,全勤奖,节约奖,优秀员工奖等。

  第四十三条:年终奖:公司根据员工该年度的综合表现以及业绩情况发放年终奖。第四十四条:全勤奖: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事假者,公司将依据《薪资福利津贴条例》进行奖励。

  第四十五条:节约奖:公司对于节约用水、节约用电、节约公司其他资源、节约公司成本的员工,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奖励。

  第四十六条:优秀员工奖:对于工作表现突出,业绩优秀,为公司带来明显效益者,公司将根据实际给予相应的奖励。

  第三节 惩罚

  第四十七条:惩罚的目的在于促使员工必须和应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惩前毖后,不断改进,从而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公司惩罚的方式包括:警告、通报批评、罚款、辞退等形式。

  第四十八条:代替打卡的处罚:对于代替打卡行为,代理人与被代理人均罚款50元,情节严重的作辞退处理。

  第四十九条:迟到和早退的处罚:在规定上、下班时间内,迟到或早退时间在5分钟内的,罚款20元;5-30分钟的,罚款50元;超过30分钟的,罚款100元;情节严重的作辞退处理。

  第五十条:旷工的处罚:员工无故矿工的,旷工一天扣其三天工资,情节严重的作辞退处理。

  第五十一条: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事情的处罚:在上班时间内,发现串岗聊天、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每次罚款20元,情节严重的作辞退处理。

  第五十二条:擅自离岗的处罚:工作时间,未经允可,擅自离开岗位者,每次罚款50元,情节严重的作辞退处理。

  第五十三条:擅自离职的处罚:公司不允许任何人擅自离职,擅自离职者公司不发任何工资,并依法追究因此造成公司损失的法律责任。

  第五十四条: 破坏公司环境卫生的处罚:全体员工应该保持公司环境的卫生整洁,乱丢垃圾、办公用品摆放不整齐者,每次罚款20元。

  第五十五条:对未按照公司规定穿着工服、佩戴工牌的处罚:员工上班时必须依照公司的规定穿着工服、佩戴工牌;违者,每次罚款20元。

  第五十六条:其他应该处罚的行为:

  (一)利用工作之便图取私利、贪污、盗窃、诈骗、索贿、受贿、私吃回扣、经手钱财不清、拖欠钱财不偿、违反公司财务制度者;

  (二)窃取、泄露、盗卖公司商业秘密者;

  (三)恣意制造内部矛盾,影响公司团结和工作配合者;

  (五)玩忽职守、敷衍塞责,行动迟缓,给公司生产管理带来损害者;

  (六)利用工作时间从事第二职业或兼任其他企业职务者;

  (七)损毁公司财物;未经允许,私自把公司财物带离公司者;

  (八)公司遭遇任何灾难或发生紧急事件时,责任人或在场职员未能及时全力加以挽救者;

  (九)打架斗殴、大声喧哗,影响正常工作秩序者;

  (十)依照公司制度或法律法规规定应该处罚的其他情况。

  第五十七条:员工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公司有权对其做出处罚,或依法提起诉讼,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九章 档案、公文打印管理

  第五十八条:公司的档案管理由人力资源部指定专人负责,归档范围包括:员工档案、公司规定、年度计划、财务审计、劳动工资、经营方案、会议记录、决议、决定、委托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通报、通知等文件材料。

  第五十九条:人力资源部主管和指定专人应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原始资料及单据、表册齐全完整。

  第六十条:总经理借阅非密级档案,可直接提档;公司其他人员需要借阅档案时,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第六十一条:借阅档案必须做到爱护档案,保持档案原有整洁、整齐,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擅自转借或丢失,如因工作需要摘录或复制的,需经人力资源部主管同意批准;凡属于保密档案,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同意后,方可摘录和复制。

  第六十二条:档案的销毁:任何部门或个人非经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档案材料。若按规定需要销毁时,一律要经过总经理批准同意,并列出销毁清单,经手人签字后,方可销毁。

  第六十三条:如需对外发送公文或其他资料及表册的,必须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方能打印和发送。

  第六十四条:公司各部门打印的文件、制度必须一式三份呈报总经理办公室,并经总经理阅示批准后,方能执行。

  第六十五条:公司印鉴由总经理或人力资源部经理负责管理。

  第十章 劳保用品管理

  第六十六条:员工工衣分夏、秋两季各两套;上班必须统一着装,并保持干净、卫生;员工未干满一个月的不发给工服,未干满一年的,工服费由员工自己承担。

  第六十七条:公司工牌由公司统一制作,并配发给每个员工;员工上班时必须将工牌佩戴在指定位置。

  第六十八条:员工必须爱护劳保用品,节约公司财物,每次领取劳保用品应该做好领取登记、回收登记。

  第十一章 离职与解聘

  第六十九条:员工自愿辞职须提前一个月写出辞职申请书并填好辞工表,报经部门主管同意后,上报人力资源部审批,方可办理辞职手续。

  第七十条:依据公司用工制度,因员工不能胜任岗位工作及各项要求的,由部门提出解聘意见,并填写《解聘书》,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办理解聘手续。

  第七十一条:在试用期内,员工有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等行为,公司可以随时停止试用,并由主管部门报人力资源部办理辞退手续。

  第七十二条:员工离职应该做好工作交接手续和离职手续,并交回工牌、工服等物品和相关文件资料。

  第七十三条:辞职者或被解聘者在办理完手续当天即可以到财务部门办理工资结算手续。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七十四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相关部门做出补充决定并报总经理审批;或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予以修订。

  第七十五条: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全体员工的职业道德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公司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公司有权视实际情况,将其内容修订和补充,经修订及补充之条款,将以通知形式传达所有员工。

  第二章员工招聘

  第四条员工招聘和录用

  1.原则:根据本公司特点,本着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注重各类资格证书积累,按工作能力、业务水平、敬业精神择优录用;

  2.条件:

  (1)具有专业学历本科以上人员或高中级专业职称人员;

  (2)试用期间能独立完成本职工作,经考核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3)公司需引进的其它专业人员。

  第五条员工推荐

  1.员工信息通过现场招聘、网上招聘、内部推荐及待岗人员等方式建立,办公室确定并负责审查;

  2.各部门所需员工确定后,办公室汇总,报经理办公会讨论总经理审批,公司人员由办公室填写《公司员工调配介绍信》并备案。

  第六条公司机关人员招聘

  1.部门经理直接提交用人方案或人选的,人选由办公室进行考察、面试、汇总并报经理办公会讨论总经理审批;

  2.办公室通过院校或其他渠道提供信息的人选,由部门经理进行初步确定后,会同办公室共同进行考察、面试、汇总并报经理办公会讨论总经理审批。

  第七条公司工程项目人员招聘

  1.项目部根据公司项目施工具体情况,结合公司现有的人力资源状况,可以自行挑选,也可以从社会临时选聘;

  2.项目部对临时选聘人员进行工作评价和全面考核,把拟录用的优秀人员报公司办公室考察、面试、汇总后上报经理办公会讨论总经理审批。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签订

  第八条试用

  1.新进人员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内公司与新进人员双方均有权提出解除或辞职,而不负担任何补偿;

  2.试用期满前,由部门出具意见,报办公室考察、面试、汇总并报经理办公会讨论总经理审批。

  第九条劳动合同签订

  1.公司与受聘人员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须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履行劳动合同遵循合法、信用原则;

  2.公司与所录用人员订立劳动合同,须全面告知被录用人员公司的管理制度、劳动规章、岗位职责等;

  3.受聘人员应书面承诺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愿意全面履行劳动义务或特殊岗位在劳动合同中可增加约定之后,双方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条劳动合同的解除

  1.劳动合同解除须与公司结清各项手续,并依法办理相关解除手续;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2.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经一次安排后仍不能适应者;

  2.2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者;

  2.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因调整生产任务或由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与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者。

  第十一条辞职

  试用期满并已转正的员工,辞职需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第十二条自动离职

  凡无故擅自旷工一天以上者,均视为自动离职。第十三条劳动合同的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合同自行终止;

  2.计薪到终止日止。

  第十四条劳动合同的变更

  合同当事人一方确有变换工种、职务、工作期限等正当理由,经双方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员工因终止、解除、辞职等原因离开本公司,须与公司结清相关手续,并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手续。

  第十六条人员管理

  1.公司根据工作需要,本着人尽其才,发挥潜力的原则,鼓励合理的人才内部流动;

  2.公司机关人员管理:岗位设定经部门经理提议,报办公室考察、汇总后报经理办公会讨论总经理审批。审批后,人力资源部备案,待遇按公司制定方案实施。

  3.工程项目人员管理

  3.1凡公司所承建的工程项目按公司有关规定由项目部自行组建。人员名单报由公司办公室备案。

  3.2工程项目人员工作期间的岗位安排、工资待遇、工作考核、劳动纪律由项目部负责管理。

  3.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或其它违反公司各项规章纪律、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的人员项目部有权解聘,并上报公司办公室核定后对所聘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3.3.1员工不服从分配的;

  3.3.2内部流动不去报到的;

  3.3.3每月累计迟到早退二次的;

  3.3.4连续或累计旷工达到一天以上者;

  3.3.5待岗人员在一个月以上(含一个月)仍无岗位的;3.3.6事假月累计超过十天以上的;

  工程项目结束后,项目人员由公司工程管理部及项目分公司进行调配并报人力资源部办理调配备案手续。

  第十七条培训

  1.入职、易岗培训:凡新进或岗位调整员工,必须接受以劳动人事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规章制度学习、以安全生产为主要内容的三级教育;以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为主要内容的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文件培训;

  2.执业资格培训:对执业资格、定期复审、岗位技能、特种作业等执业资格能力的考试考核;

  3.项目开发培训:致力于企业发展、理念提升、管理进步的拓展性培训;

  4.培训协议:员工参加投资较大的培训,应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协议内容包括服务年限和服务期未满需补偿条款等;

  5.培训档案:公司建立员工培训档案,受培训的成绩及档案由办公室存档。

  第四章考勤管理

  第十八条考勤内容包括按时到岗、迟到、早退、事假、病假、旷工等。

  第十九条公司根据实际岗位实行相应的标准工时、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作息时间按公司规定。

  第二十条全体员工不得迟到、早退、旷工。凡迟到或早退超过半小时,按旷工一天论处,早退与迟到处罚相同。

  第二十一条旷工一天扣当月工资的10%,旷工一天以上者,从第二天起,视为自动离职,不予结算任何工资福利。

  第二十二条全月按规定之工作日上班,无迟到、早退、旷工视为全勤。

  第二十三条请假

  1.员工请假须由本人填写假条,按规定程序审批,经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无特殊原因不可口头请假,如电话、捎话请假等;

  2.员工请病假应有市级以上(含市级)医院出具的休息证明,并经主管领导签字,没有证明的一律按事假处理;

  3.实行员工事假上限制度。原则上每年最多休假一个月计算,月累计不超过十天,超过规定限制仍要求请假的,公司有权以不能满足工作需要为由解除其劳动合同;

  4.员工病假、事假二日以内的由部门主管批准,病假十日以内的由主管副总经理批准,超过十日由总经理审批;部门主管病假、事假二日以内的由主管副总经理批准,超过二日由总经理审批;

  5.假期终止时,应向批准人销假,以便及时安排工作。若要续请,必须提前一天办理续假手续,续假手续与请假手续相同,续假以一次为限;

  6.逾期未到岗上班或未批假,擅自不上班或离开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对发生旷工行为的员工,公司有权解除其劳动合同。

  第二十四条公司各部门设考勤员一名,负责部门的`考勤记录,考勤表应由考勤员和部门负责人签名。

  1.每月1-5日,各部门将上月考勤送交办公室,逾期不报影响工资核算发放的,由部门负责人负责;遇节假日,可延期报送,以办公室的通知时间为准;

  2.考勤员应及时填写当日出勤情况,公司办公室有权随时抽查各部门考勤记录,人力资源部根据考勤记录核发工资。

  第五章薪资及福利

  第二十五条工资待遇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六条工资支付:按月支付。

  第二十七条保险金制度按照国家法定标准执行。

  第六章行为规范和考核

  第二十八条员工须遵守下列行为规范:

  1.员工必须认可、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公告及通告,维护公司的权益;

  2.员工应服从分配,听从指挥,完成安排的工作,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履行工作职责,不得擅离职守;

  3.员工对本工作区域内的节能环保安全文明负责;4.员工在对外业务交往中不得接受招待、馈赠或其它不法利益。不得营私舞弊,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侵占或者盗窃公司财物;

  5.员工上班时不迟到,不串岗,不怠工,不务私。下班时不早退,不得在休假期间在外另谋他职。

  6.严禁在工作环境中寻衅闹事,严禁上班时饮酒、严禁酒后进入工作现场,不得在工作区域无理取闹、谩骂、打架,故意妨碍他人工作、干扰正常工作秩序;

  7.不得从事或者与他人合伙经营与本公司相同或相关的经营活动。不得占有属于公司利益的信息或资源活动。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商务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8.不得虚报冒领、拟造证明(谎报病假单、发票及虚报加班等)、隐瞒事故实情,谎报情报,诬陷他人;

  9.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给公司经营和声誉造成损失者;

  10.不得渎职,严重损害公司声誉。在单位或以单位名义参加会务活动时,应体现企业形象,维护社会公德,保持文明风度,遵守会场规定;

  11.未经公司授权,不得在新闻发布会等公共场合发布言论、散布信息;

  员工违反以上规定情形之一或其它违反公司各项规章纪律,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的,经公司调查核实后,公司可以解除其劳动合同。

  第二十九条公司每年对员工的德、勤、绩、能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由办公室存档,作为确定薪酬、培养晋升、奖励、调职的依据。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办公室。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自20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公司为推进现代化的企业管理,健全员工管理,提升企业文化,依据有关法律和相关条例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以下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正式聘用的员工,及试用期间的新进员工。

  第三条凡本公司的员工管理制度(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请全体员工遵照执行。

  第二章招聘与录用

  第一条本公司对员工采用聘用制管理,基本政策是:根据年人力资源规划、人员动态情况和人力成本控制目标,保证人员选聘和录用工作的质量,为本公司选拔出合格、优秀的人才,并使之适应业务发展要求。

  第二条选聘和录用过程遵循公正、公平、平等竞争和亲属回避四项原则。

  第三条本公司聘用员工,由用人部门提出人员需求计划,凭总经理审核通过的《人力需求申请表》申请招聘,由行政人资部按《岗位分析说明书》要求统一发布招聘信息,并办理内部选聘、调配或对外招聘手续。

  第四条招聘本着“先内部选聘、调配,后外部招聘”原则,降低、减少对外招聘费用。

  第五条应聘人员须向行政人资部提供应聘材料和有关证明材料,由行政人资部和用人部门联合确定拟聘人选和招聘考核方式,由行政人资部安排和组织招聘面试考核工作。

  第六条参加面试考核的应聘人员应真实填写有关表格,按表格规定程序完成面试考核,行政人资部保留调查核实员工作经历及个人背景的权利。

  第七条面试考核过程分三个部分视需要进行,第一部分由行政人资部初试(完成对应聘人员身份学历证件和任职资格的考核);第二部分,由用人单位面试(完成专业任职资格的考核);第三部分由行政人资部安排复试并完成应聘者资格核查。对于重要职位的招聘需由总经理作最终的面试考核。考核由以下几项内容组成:1)仪表、修养、谈吐;2)求职动机和工作期望;3)责任心和协作精神;4)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5)相关工作经验;6)素质测评;7)必要时增加笔试。

  第八条具体办事流程见《招聘面试流程》。

  第九条经核准拟试用的外部应聘人员,由行政人资部通知试用并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可入职后一周内提供有效体检证明),体检合格者,按规定时限到行政人资部办理入职手续,否则视为拒绝受聘。

  第十条办理入职时,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证明、岗位资格证明、英语级别证书、结婚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与原单位解除劳务合同证明、原单位社保证明以及近期体检报告和免冠近照4张,并亲笔填写《员工登记表》和对公司制度的认定书。上述资料不齐者,不予办理入职手续,确因特殊原因需延迟提交者,报公司领导批准后,于入职后2周内补齐资料,否则不予留用和资遣。

  第十一条当个人资料有以下更改或补充时,及时知会本公司行政人资部,以确保与你有关的各项权益:

  (1)家庭地址和电话号码;

  (2)婚姻状况;

  (3)诞生子女;

  (4)出现事故或紧急情况时的联系人;

  (5)培训结业或进修毕业。

  第十二条公司保留审查新入职员工所提供个人资料的权利,如有虚假,会立即被除名。并赔偿公司为招聘该员工而付出的一切费用。

  第十三条接到录用通知后,应在指定日期到达本公司行政人资部报到,如因故不能按期前往,应与有关人员取得联系,另行确定报到日期。报到程序包括:

  (1)入职培训;

  (2)办理报到登记手续,领取考勤卡、办公用品和资料等;

  (3)与部门主管见面,接受工作安排;

  (4)签订试用期合同

  第十四条本公司聘用的新进人员,均应从入职之日起试用,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但对于技术、业务等比较特别的岗位,可根据具体岗位情况,适当的延长试用期时间到6个月。如表现好,工作成绩突出者,可提出书面申请经用人部门同意,行政人资部根据考核情况核准,公司总经理批准,缩短试用期。反之,确有需要经审批同意,试用期可延长,但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此期间,如果感到公司实际状况、发展机会与预期有较大差距,或由于其它原因而决定离开,可提出辞职,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相应的,如果新员工的工作无法达到要求,公司也会终止试用。

  第十五条如试用合格并通过入职前培训,可到行政人资部领取《员工试用期工作表现评定报告》,由试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主管该业务的上级主管审核后,报行政人资部。由行政人资部上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六条具体办事流程参见《试用转正流程》。

  第十七条试用期原则上不能请假,如确实有需要请假的,转正时间将会被顺延;若请假超过一个月,则作自动离职处理。

  第十八条试用期间,公司会指定入职引导人帮助新员工接受在职培训。入职引导人的职责包括介绍本部门职能、人员情况,讲解本职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工作标准,帮助新员工了解公司有关规则和规定,为新员工安排培训的时间。任何有关工作的具体事务,如确定办公位、领取办公用品、使用办公设备、用餐、公司宿舍等,尽可咨询入职引导人。

  第三章劳动合同

  第一条劳动合同管理是对本公司与本公司员工之间劳动关系以及双方权利和义务进行的一种规范化的管理。本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包括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及争议解决的管理。管理过程须体现本公司人事政策,符合劳动法规定。

  第二条公司与员工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地订立劳动合同,依法建立劳动关系,并保证劳动合同的有效性。劳动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法律效力,本公司员工亦应全面履行。

  第三条凡公司录用(含试用期、技术考核期)的员工,本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和相互约定的其它协议,并在合同中阐明。

  第四条劳动合同一定是本公司与其当事人亲自签定,不得他人代签。劳动合同一式二份,本公司和其当事人各执一份。

  第五条公司对员工实行聘用制,聘用期为一年,即:劳动合同期限也为一年(含试用期)。

  第六条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政府劳动部门规范的劳动合同,保密合同,合同附件及合同附件约定的有关内容。

  第四章人事档案

  第一条人事档案是员工的过去背景和现在情况的记录资料,所有员工均应建立人事档案。人事档案归口行政人资部专门管理。

  第二条一般员工不得借阅他人的人事档案。部门经理或上级主管可以借阅本部门员工的档案,借阅其它平级部门档案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阅。

  第三条人事档案借阅时均需办理借阅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借阅时间为一天。

  第四条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应对员工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作好档案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为员工个人资料保密。

  第五条员工人事档案中有下列事项变更,当事人须七天通知行政人资部:

  1)地址和电话;2)婚姻状况;3)诞生子女;4)出现事故或紧急情况时的联系人;5)培训结业或进修毕业。

  第六条员工人事档案应有内容:

  一、招聘资料

  1、求职登记表6、学历、学位证(复印件)

  2、面试评定表7、婚姻状况或计划生育证明

  3、试用通知书8、职称证、岗位资格证、特殊工种操作证

  (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9、半年内有效的体检表

  5、劳动合同10、原单位离职证明

  二、录用资料

  1、试用期考核登记表

  2、员工工资调整一览表

  3、考核记录表

  4、奖励记录表

  5、违规记录表

  6、内部异动记录

  三、离职资料

  1、辞职申请或解除劳动合同通知

  2、员工业务交接清单

  3、员工行政交接清单

  4、工资结算单

  第七条调动户口员工及毕业生人事档案管理:

  一、档案异动

  1、本人书面申请,说明本人具体情况;

  2、申请人所在部门经理签署意见,人资部核实申请人情况,报总经理批准;

  3、人资部办理相关的异动手续。

  二、档案保管

  1、存放档案材料的地方要能保持清洁、牢固的使用空间;

  2、有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的工具和措施;

  3、定期检查档案的摆放位置及安全措施,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查阅人事档案

  1、除有下列情形可以查阅人事档案外,一般不得查阅档案:调整工资、职称考核、调动工作、任免事项、政审、组织处理、晋升职称、入党、出国;

  2、查阅人事档案的人员,对档案内容应严加保密;

  3、不准在材料上圈划、涂改、销毁、撤消、拍照、复印等。

  4、人事档案一般不外借,如确因特殊情况须外借时,应经总经理批准。

  四、人事档案的转递

  1、市外人事档案,以特快专递或挂号邮寄,原则上禁止本人携带或平信邮寄;

  2、市内人事档案,由对方单位委派专人持介绍信提取。

  第五章工作规范和行为准则

  第一条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知及公告。

  第二条工作规范:

  1、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责的行为。

  2、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或兼任其它公司的职务。

  3、职员除本职日常工作外,未经公司总经理的授权和批准,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1)以公司名义考察、谈判、签约;

  (2)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证明;

  (3)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介发布意见、消息;

  (4)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4、不得违背组织原则,在背后对公司、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影响劳资关系。

  5、不得泄露业务职务上的机密或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6、员工在工作期间内,未经批准不得接待亲友或接待来宾参观。如确因重要事情必须会客时,应经主管人员批准在指定地点、时间内不得超过十五分钟。

  7、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的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8、不得携带公物(包括生产资料及复印件)出公司;不得损毁、拷贝、转移公司商业、技术资料。

  9、未经主管或负责人允许,严禁进入机房、仓库及其它禁入重地,工作时间中不得任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方可离开。

  10、职员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不得索取或者收受业务关联单位的利益,否则将构成受贿。

  11、员工在工作开始前不得怠慢拖延,工作时应全神贯注;工作时间内,严禁看杂志、报纸、抽烟,要提高工作效率,防止危险。

  12、员工应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在办公区或宿舍吵闹、斗殴、搭讪攀谈、聚众赌博、互相聊天闲谈、搬弄是非、扰乱秩序。

  13、职员对外业务联系活动中,遇业务关联单位按规定合法的给回扣、佣金的,一律上缴公司作为营业外收入或冲减成本,个人侵吞的,以贪污论处。

  第三条行为准则:

  1、仪表及衣着服饰应保持整洁、大方、得体。

  2、坚守工作岗位,工作需要外出或因其它情况需离开工作岗位,应向主管领导请准后,在前台填写外出记录方可离开。

  3、每日应该注意保持工作区的环境卫生,办公用品、设备、器件等摆放整齐。

  4、使用电话应注意礼貌,语言简明,不得随意在前台接听、拨打电话。

  5、开展业务工作,尽量长话短说,不得长时间(5分钟以上)或多次占用公司电话,造成通讯不畅;对因工作需要开通了长途电话者,不得拨打私人长话,一经发现,双倍处罚。

  6、工作时间内,不得躺卧休息、进餐吃东西、长期或多次访问与工作无关网站、以其它方式怠慢工作。

  7、应爱护公司的财产,包括电脑设备、办公用品、办公家具、书籍资料、花木等,如在非正常情况下发现缺损,员工应如数赔偿。

  8、严禁私自使用公司复印机、传真机等公司资源从事于工作无关的事宜。

  9、应注意节约能源,下班离开时及时关灯、关空调、关电脑等,上网查询资料完毕后及时下线。

  10、下班时间除因工作需要加班者,员工不得长时间滞留公司,不得无故留宿公司不返宿舍,为加强公司安全,请于每天22:00前离开公司。

  第四条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以达到工作上精益求精,提高工作效益的目的。

  第五条每个员工必须懂得只有努力工作,提高质量,才能获得改善及增进福利,以达到互相合作,劳资两利的目的。

  第六条各级主管及各级部门、公司的负责人必须注意本身的涵养、领导所属员工提高工作热情和满意度水平,使员工在职业上有安全感。

  第七条违反《工作规范及行为准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纪;因违反《工作规范及行为准则》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视情节轻重,将追索经济赔偿和行政处分;有涉嫌违法的,公司有权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八条为体现公司整体形象,员工应按《工作规范及行为准则》行事,当不能清楚判断自己的行为是否与本准则相违背或《工作规范及行为准则》未涉及到时,当事人应向行政人资部或公司领导咨询。

  第六章考勤与休假

  第一条除总经理、副总经理及不定时工时制员工,所有员工应亲自打卡计时,不得托人或受托打卡,否则双方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二条本公司实行五天工作制,工作日出勤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上下班均应打卡,每工作日打卡四次,中午上下班不得连续打卡,中间须间隔30分钟,否则按一次忘打卡处理。

  第三条员工的考勤与处理。

  一、迟到、早退

  1.员工均需按时上下班,考虑上班交通问题,工作时间开始后10分钟后到岗者为迟到。

  2.无故迟到或早退时间在30分钟-60分钟内,以缺勤半天论处;无故迟到或早退时间在60分钟以上,以缺勤1天论处。但因公外出或请假并经所属部门和行政人资部签卡者除外。

  3.上下班而忘记打卡者,应于当日,最迟次日早上经部门领导证明和行政人资部签卡才视为出勤。

  二、旷工

  1.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岗按旷工处理。

  2.工作时间私自外出或未打卡又不签卡者,一次按旷工半天处理。

  3.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按一次一天旷工论处。

  4.连续迟到、早退三次以旷工一天处理,以此类推。

  5.无故连续旷工三天或全月累计无故旷工5天或一年旷工达10天者,予以辞退,不予资遣。

  三、处理

  1、忘打卡未及时签卡者每次罚款10元;

  2、连续打卡每次罚款10元;

  3、迟到、早退30分钟内每次罚款10元;

  4、员工旷工,不发当日工资及津贴,并扣罚二天工资及津贴。

  第四条员工除周六和周日休息外,法定假日有:元旦、劳动节、国庆节、农历春节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节日。具体天数根据市政府和公司情况另行通知。休假期间工资、津贴照发。

  第五条假期:

  一、全国法定公休假

  1)元旦;

  2)春节;

  3)劳动节;

  4)国庆节。

  以上节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将在工作日补假,具体调整日期按实际情况处理;全国法定公休假为有薪公休假。

  二、婚假

  1)员工结婚可享受3天婚假,结婚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

  2)离婚再婚者不享受婚假。

  3)婚假须在结婚证领取半年内凭结婚证申请休假,超过半年者不者享受婚假。

  三、丧假

  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死亡,可给予3天的丧假,非直系亲属死亡给予1天的丧假。需要到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

  四、产假

  女员工生育,基本产假90天,晚育者加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提供独生子女证者,加35天;男员工配偶产假期间给予男方3天看护假。男26周岁、女24周岁以上初育为晚育。

  五、病假

  员工患病及非公伤需接受住院治疗者,凭病历及医院证明,根据员工在公司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六个月的医疗期。在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对超过医疗期仍未全愈的,按事假处理。医疗期间公司按下列标准支付病伤假期工资:

  a)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基本工资百分之六十;

  b)工龄满五年不满十年者,为本人基本工资百分之七十;

  c)工龄满十年及十年以上者,为本人基本工资百分之八十。

  六、公伤假

  员工因工作或执行公务受伤,可享受公伤假。公伤假工资津贴照付,医药费由社保机构支付,对超过规定医疗期仍未全愈的,按病假处理。

  第六条员工在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期间享受基本工资待遇。

  第七条以上员工假期规定除第一条及第六条外,只适用本公司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及临时工不予执行。

  第八条员工请假办理程序和审批权限:三天(含三天)以内,由当事人部门经理批准,报人资部备案;三天以上除部门经理批准外,还需上报总经理批准。原则上公司不准连续五天以上的假期。

  第九条员工请假就于前一天安排好工作并填写请假单,依照第七条规定办妥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论处;但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来不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或其它方式迅速向部门经理或行政人资部请准,返岗时仍依照规定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也视同旷工论处。

  第十条公司提倡正常工作时间以内完成固定工作任务,超时完成固定工作而加班的,不再另计加班费;超时完成固定工作需加班时,经部门经理确认,加班至晚9:30后的第二天可迟一小时上班。

  第十一条请假手续均需在当月送人资部备案。否则考勤时完全按考勤卡记录处理。

  第十二条出差考勤按照《出差管理办法执行》。

  第七章员工福利

  第一条员工户口调动:

  1.正式员工可自行申请或由部门推荐办理户口调动。

  2.行政人资部了解拟调人的调动意向及档案户口等情况,按人事局或劳动局当年招调要求对员工自身条件进行初审合格后,填写《调入申请表》上报总经理批准。

  3.行政人资部集中员工申请于每年12月份上报人事局第二年招调计划。

  4.具体工作流程参见《户口调动办理流程》。

  第二条社保办理:

  1.公司依照政府有关规定,为员工办理相关社会劳动保险,保障员工的利益设立劳动保险项目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

  2.公司办理社会劳动保险的对象是公司试用期满的正式员工(根据政府有关社会劳动保险的规定,年满女50周岁、男60周岁的员工停止办理社会劳动保险)。

  3.缴纳保险费按有关政策规定的比例由公司与员工共同承担,公司不承担试用期的社会劳动保险费用。

  4.在试用期间,员工需将其原有社会劳动保险连续起来,可提出申请,经审批后,行政人资部给予办理,费用由员工自行负担。

  5.公司行政人资部负责办理员工的社会劳动保险事宜,每月十五日前将本公司人员新增、基数变更或停交等情况自行备案后,报总经理审批后送报社会劳动保险局。

  6.社会劳动保险参保基数:

  A、试用期满公司正式员工按当年度的投保基数金额参保。

  B、投保基数和浮动额度的调整时间为社会保险局每年公布的时间统一调整。

  7.具体工作流程参见《社保办理流程》。

  第三条商业保险

  公司为正式员工投保价值人民币10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及价值3000元的意外伤害医疗金。

  第四条员工宿舍

  一.公司为员工提供良好的住宿条件。

  二.新员工在入职公司15个工作日后可申请入住公司宿舍,填写申请表经批准后,统一安排住宿。

  三.员工的水电费、清洁费、太阳能(热水费)、有线电视费、管理费每月从工资中扣除

  四.宿舍员工辞工或其他原因离职,需在一周内办理退房手续

  五.具体办事流程详见《宿舍管理流程》

  第五条证件办理

  一.暂住证办理:

  1.公司为正式非深户员工办理暂住证。

  2.新办员工,应提前一周、续办员工应于暂住证期满不少于1个月向行政人资部提出申请。

  3.行政人资部集中办理日期为每月的5号。

  4.办证人员需上交暂住证照片3张、身份证及原暂住证复印件、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到行政人资部。

  5.具体工作流程参见《暂住证办理流程》。

  二.港澳通行证办理:

  1.员工因业务需要往来香港、澳门的应于每年4月前向行政人资部申请,由行政人资部向市公安局申报港澳通行证指标及报备人员花名册。

  2.如无报备的人员,本年度将不可以办理港澳证。

  3.续办人员应于期满前17个工作日,向行政人资部提出续办,并交回港澳证。

  4.具体工作流程参见《港澳通行证办理流程》。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国家有关人事法律,结合本公司及员工的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人事管理制度。

  一、人员聘用

  (一)公司聘用人员的条件:

  1、公司所聘用的职员必须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和一定业务技术专长,具备团结协作、艰苦创业、吃苦耐劳的精神,以及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

  2、聘用人员的数量必须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适合公司发展需要,按照董事会规定的人员编制从严控制。

  (二)公司聘用人员的方法:

  1、面向社会招聘。

  2、对公司有特殊作用的人才可直接引进。

  (三)人员的录用:

  1、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人员,可先与公司签订试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经过三个月的`工作考验,正式录用后方与公司签订正式合同,[[正式聘任合同以年为期,可以连续聘任。

  2、所有招聘或直接引进的人员均须报请总经理批准。

  3、录用程序:用人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总经理同意,管理部负责调查、审核、填报并签署录用与否的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录用。

  二、人员培训

  (一)培训的条件及程序

  根据公司发展的特点业务部工作人员需不断提高个人素质、销售技巧,业务部提出申请,总经理批准后进行。

  (二)培训费用:

  凡经公司举办的培训工作,其所发生的培训费用由公司全额承担。

  (三)培训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三、员工的调动

  (一)员工在公司内部之间的调动以公司管理部签发的书面调令为准,在各部门内部岗位变动由各部门主管自定。

  (二)员工必须按公司的要求,服从调动。否则,公司将以违纪论处。情节恶劣的,公司有权解除其聘用合同。

  (三)员工调动时必须有交接书,交、接双方及部门主管领导应在交接书上签字,确认原工作无误后方可调动。

  四、公司员工的工资、福利、保险(见福利待遇章节)

  关于员工休假及员工休假日加班的规定:

  1、本公司员工除正常休息外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的休息权。根据职级不同享有不同年假。

  2、实行调休制度:因工作岗位及职责及工作需要,公司有权要求员工利用休息日加班,凡加班者采用调休方式补休,不另作经济补偿。

  3、凡加班后均计入考勤,送人事部记载,以作为今后补休的依据。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6

  一、本公司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劳动合同由公司与个人签订,劳动用工的宗旨是知人善用。

  二、招聘制度:

  招聘原则:公开招聘,择优录用,重在品德、素质、能力、经验。

  招聘程序:经常州市有关部门批准公开招聘,应聘者交自荐信、简历、照片及证书,经初试、复试后十日内确定是否录用。

  招聘人员录用后由行政部建立员工个人档案,进行行政制度培训,分派到用人项目进行业务培训后上岗试用,试用期三至六个月,试用期新员工享受试用期工资。

  试用期满递交试用期总结,由用人项目审核后签订劳动合约。

  三、解聘程序:

  试用期间,任何一方只需提前三天通知对方即自动停止试用关系,试用期满后,公司及员工任何一方需提前一周递交书面说明,方可解除劳动合约。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约: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本公司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严重业务差错,营私舞弊,泄露公司有关机密,对本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无故旷工三天以上或年内旷工三次以上的`;

  有不诚实行为,经常搬弄是非,扰乱公司正常秩序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不服从公司调配者。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7

  一、总则

  (一)为了规范集团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加强对人事档案的收集、补充、鉴别、汇总整理、借阅、借用、转递、保管等工作流程的内部管理监控,维护集团人事档案的规范性和保密性,根据国家人事档案管理法律法规和集团档案管理制度等有关制度,结合集团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集团系统内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二、档案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一)综合办公室安排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对人事档案的收集、补充、鉴别、整理、借用、借阅、转递、保管、规范等管理工作,原则上管理人员档案资料终身保存,普通员工档案至少保留两年;

  (二)集团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1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保密制度,保护档案的安全,不得泄露档案内容,做好人事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2 .根据集团公司人事档案工作具体情况,完善各项必要的规章制度,坚持原则,严格按照档案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办事;

  3 .收集、鉴别和整理人事档案材料,办理人事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等工作。及时登记人事职务、工资、职称等的变动情况,为有关部门提供人事档案信息;

  4 .积极主动地去发现人事档案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定5期向部门领导请示报告工作;.积极参加档案管理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借阅人事档案资料。

  三、纸质资料管理

  (一)收集综合办公室档案专管员在收集人事档案资料时,要仔细核对资料信息,保证资料完整、真实、有效,资料收集齐全后须及时整理归档。

  (二)整理

  1 .人事档案分类人事档案纸质资料大致分为基础档案资料、

  辅助档案资料、离职档案资料三大类;其中基础档案资料和辅助档案资料属于在职期间的资料,离职档案资料是员工离职时需要办理的资料。

  (1)基础档案资料入职基本资料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性别、部门、职位、岗位、出生年月、年龄、民族、籍贯、政治面貌、身份证号码、学历、专业、学位、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紧急联系人姓名地址单位联系电话、入职时间、项目经历、家庭情况,工作履历等;

  员工入职相关审批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入职审批表、员工薪酬说明书、新员工提供的`以前工作成果文档(如需要)等;员工各类证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驾驶证、各种专业证书、比赛获奖证书等等;员工各类在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转正申请书、试用期员工转正定级考核表、每年度工作总结等;

  (2)辅助档案资料

  ①辅助档案资料是指除了基本资料以外的其他在职期间的档案资料,这部分档案资料会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的更新。

  ②辅助档案资料分类累积类资料:是指不可用新版替代旧版的辅助档案资料,这一类资料需要累积存入人事档案中;更新类资料:是指可用新版替代旧版的辅助档案资料,这一类资料仅需用新版替代旧版存入人事档案中即可(旧版抽出,新版存入)

  ③辅助档案资料(累积类)主要包括:培训学习)总结资料、任免类文件、调动交接资料共四类;

  ④辅助档案资料(更新类)主要包括:劳动合同及保密协议和体检资料共两类。

  (3)离职档案资料离职档案资料是指在办理离职手续时需填写、上交、归档的档案资料。

  四、档案组卷、存放规定

  1.设立专用的档案柜。档案存入箱柜时排列系统,重要档案要专柜存放。

  2 .以部门为单位,分类设置基础档案资料、辅助档案资料及离职档案资料档案盒,将每位员工的人事资料对应存入部门人事)32Cnl6cm档案袋的分类文件盒中,必要时可统一使用(长(宽)*(22Cnl高)*的档案盒存储档案。

  3 .档案盒背侧应当贴有人事基础档案资料、人事辅助档案资料及人事离职档案资料及档案号。

  4 .档案盒内首页应当设置档案索引表。

  5.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用统一的报告纸、拟稿纸书写。

  五、电子档案管理

  电子档案管理对应于纸质人事档案,即将员工档案原件用扫描的形式,保存一份完整的电子档案,同样设立人事基础档案资料、人事辅助档案资料及人事离职档案资料文件夹,以部门为单位存入。为后续的查阅与调取提供便捷;也可防止因意外致使原件丢失、破损、被盗窃、被毁损等情况出现;

  1 .电子信息录入:综合办公室档案专管员必须在员工入职(含新入职人员、离职返聘、实习人员)当天及时对其所有相关个人信息进行初始录入,部分暂未收集到位的资料信息需在员工入职后一星期之内全部录入公司人事管理系统。

  2 .电子信息更新:员工个人信息发生变动时,需及时对其电子信息进行更新。

  六、监督与处罚

  对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的,由综合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1、擅自向外公布、泄露档案材料的;

  2、擅自涂改档案内容或伪造档案材料的;

  3、利用职务便利调取档案资料谋取私利的。对前款所列情形负有责任的单位或直接责任者,要视情节的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开除处分;触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生效。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8

  1、考勤管理原则

  1.1职能部门员工及业务部门内勤员工须严格按照工作时间进行考勤;

  1.2业务人员则可以有一定的弹性工作时间,但其工作安排须提前得到直接上级的核准;

  1.3员工违反考勤纪律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2.1工作时间

  2.1.1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周一至周五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天上午08:30 --- 12:00,下午14:00 --- 17:00(周五提前半小时下班);

  2.1.2正常上下班员工须在每天上午08:30前、中午12:30 --- 14:00期间、下午17:00后通过公司门禁系统刷卡三次,刷卡记录将作为员工的考勤记录;

  2.1.3因工作关系未能正常上下班的员工,须提前得到直接上级的.许可,并在到达和离开公司时刷卡以作记录;

  2.1.4公司不允许他人代为刷卡,如有发现,当事双方将受到公司的纪律处分。

  2.2迟到、早退、旷工

  2.2.1迟到超过30分钟,当月迟到时间累计超过8小时,按旷工处理;

  2.2.2员工无特殊原因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未上班,一律视为旷工。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经批评教育无效,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3、加班管理

  3.1原则上公司不鼓励员工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加班,除另有规定外,需填写《加班核准单》,经相关领导审批后送人力资源部留存;

  3.2加班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每日不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加班一般不应超过36小时;

  3.3不安排女员工在怀孕期或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期

  8间加班;

  3.4特殊或紧急情况处置可突破加班时间限制和常规程序,但须事后补办相关手续;

  3.5公司部门经理层以上员工实行目标管理,其额外工时工作视作应尽义务。

  4、休(请)假管理

  4.1员工休(请)假必须提前填写《休(请)假申请表》,并获得批准后,方可离岗休假;

  4.2休(请)假不超过3天(含3天)时,基层员工的申请由所在部门经理审批,部门正、副经理以上员工的申请由分管领导审批;

  4.3休(请)假超过3天时,基层员工的申请须同时经分管领导批准,部门正、副经理以上员工须同时经总经理批准;

  4.4由于特殊原因无法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者,须本人或委托他人及时与直接上级联系,并于上班后立即办理补假手续

  5、考勤相关制度

  5.1门禁卡管理规定

  门禁卡使用

  (1)员工出入公司需随身携带门禁卡,按照考勤制度的要求上、下班刷卡。人力资源部将以此作为核定考勤的主要依据。

  员工离职门禁卡收回流程

  (1)员工办理离职手续至人力资源部;

  (2)将门禁卡交给相关人员,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继续办理离职手续。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9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人事劳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的聘用、试用、报到、保证、职务、任免、调迁、解职、服务、交接、休假、出差、值班、考核、奖惩、待遇、福利、退休、抚恤等事项除国家有关规定外,皆按本规定办理。

  第三条本公司自总经理以下工作人员,均称为本公司职员。

  第四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均应遵守本规则各项规定。

  □聘用

  第一条本公司所需员工,一律公开条件,向社会招聘。

  第二条本公司聘用各级员工以态度、知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职务或工作者为原则,但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

  第三条新进员工的聘用,根据业务需要,由人事部门统筹计划,呈报标准。

  第四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才能聘用

  (一)副总经理以上职位,必须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熟悉业务、具有五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年龄在35岁以上。

  (二)部门经理,必须具备大本以上学历,熟悉业务,具有五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年龄在26岁以上。

  (三)一般职员,大专以上学历,其条件符合职务要求。

  第五条本公司特勤人员(司机、打字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经考试合格,才能聘用:

  (一)司机有汽车驾驶执照,并具有两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

  (二)打字员擅长中英文打字,有实际工作经验。

  □试用及报到

  第一条新聘用人员应试用合格才为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期满合格者方予录用为正式员工。

  第二条员工在试用期内品行和能力欠佳不适合工作者,可随时停止使用。

  第三条员工录用前应到人事行政部办理报到手续,并按规定时间上班。

  (一)填写个人履历表;

  (二)交登记照片3张;

  (三)交身份证复印件1份;

  (四)交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

  (五)所执其他证书复印件一份

  □保证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外地员工均应觅妥保证人,保证其在本公司服务期间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新进员工于办妥保证手续后才能报到。前项保证手续及保证人责任均按保证书及保证规约执行。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保证人(以下简称保证人)以具有下列资格之一,经本公司认为适当者。

  (一)团体保资本充实经合法登记有案的企业或机构;

  (二)个人保有正当职业,在社会上有相当信誉及地位的人士。但被保人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或本公司现职人员均不得为保证人。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经管现款、材料、成品等人员,其保证人应为相当的团体保。

  第四条被保人如有下列各款事项之一者,保证人应负一切赔偿责任,并负责代被保人办理离职手续。

  (一)违反本公司一切规章或营私、舞弊、盗窃及其它不法行为致本公司蒙受损害者;

  (二)贪污公款挪用公物者。

  (三)弃职潜逃者。

  第五条保证人的职业或住址如有变更时,应由保证人或被保人以书面通知本公司办理更正。

  第六条本公司员工如因职务变更对原保证人认为不能承担保证责任时,被保人应随时另觅妥保证人。

  第七条保证人如因故欲退保或因其他事故丧失其保证资格时,应立即以书面通知本公司,由被保人另觅新保证人办妥换保手续,发还原缴保证书后方得解除保证责任。

  第八条本公司员工的保证人如发现不妥时可随时通知被保人限期换保,在换保期间如有必要可暂停其职务,待换保手续办妥后才准许复职。

  第九条本公司对员工的保证人如发现不妥时可随时通知被保人限期换保,在换保期间如有必要可暂停其职务,待换保手续办妥后才准许复职。

  第十条本公司员工离职,经办妥移交手续后3个月内未发现任何弊端时才发还保证书解除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职务任免

  第一条各级职务的委派分为实授、代理二种。

  第二条职务的任免除依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核定者外,各经理如认为有必要时可填具调派意见表呈总经理核定任免。

  第三条职务任免经核定后由人事行政部门填发人事任(免)令。

  第四条职务委派经核定后进行职务加薪,其数额按《公司薪酬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迁调

  第一条本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任一员工的职务或服务地点,被调的`员工如借故推诿,概以抗命论处。

  第二条部门经理依其管辖内所属员工的个性、学识和能力,力求人尽其才以达到人与事相互配合,可填具人事异动单呈核人事行政部派调。

  第三条奉调员工接到调任通知后,经理人员应于10日内,其他人员应于7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前项奉调员工由于所管事物特别繁杂,无法如期办妥移交手续时,可酌予延长,最长以5日为限。

  第四条奉调员工离开原职时应办妥移交手续,才能赴新职单位报到,不能按时办理完移交者呈准延期办理移交手续,否则以移交不清论处。

  第五条调任员工在新任者未到职前,其所遗职务可由直属上级暂时代理。

  □解职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的解职分为当然解职、、辞职、停职、及免职或解雇六种。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死亡为当然解职。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自请辞职者,应于请辞日30天前以书面形式呈送人事行政部申请核准,在未核准前不得离职,擅自离职者以旷工论处。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命令停职

  (一)保证人更换期间,所属中心总监认为必要停职者;

  (二)因病延长假期超过6个月者;

  (三)触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羁押或提起公诉者;

  第五条命令停职者。 遇到下列情况,酌情予以处理

  (一)因病命令停职者,自停职日起6个月内未能痊愈申请复职者资遣或命令退休。

  (二)因案命令停职者,经判决为有期徒刑以上者免职或解雇,但有关机构撤诉或判决无罪确定后,可予复职。

  第六条本公司员工于停职期间,停发一切薪津,其服务年限以中断计。

  第七条本公司员工离职,除当然解职及命令解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者外,均应办理交接手续,经各部门接交人签准后才能离职。

  服务

  第一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及公告。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应接受上级主管的指挥与监督,不得违抗,如有意见应于事前表明。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应尊重公司形象与声誉,凡个人意见涉及本公司方面者,非经许可,不得对外发表,除办理本公司指定任务外,不得擅用本公司名义。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不得经营或出资与本公司类似及职务上有关的事业,但经董事长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应尽忠职守,并保守业务上的一切机密。

  第六条本公司员工执行职务时,严格遵守《职务说明书》及其他相关规定,不得畏难规避,互相推诿。

  第七条本公司员工处理业务,应有成本观念,对一切公物应加爱护,公物非经许可,不得私自携出。

  第八条本公司员工对外接洽事项,应态度谦和,不得骄傲自满以损害本公司名誉的行为。

  第九条本公司员工应彼此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发生斗殴、搬弄是非或其他扰乱秩序,妨碍风纪的事情。

  第十条本公司员工出勤管理应由人事行政部统一管理,员工出勤管理办法另订。

  第十一条本公司员工因业务需要加班者,应由部门经理签署《加班核定表》后方可加班,如有特殊情况可先加班,后由中心总监签署《加班核定表》。

  □交接手续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交接分

  (一)三级以上(含三级)人员交接。

  (二)三级以下人员交接。

  第二条

  《公司人员分类表》规定的三级以上(含三级)的人员。三级以下人员者为直接经管财物或事务的人员。

  第三条三级以上(含三级)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一)人员名册。

  (二)未办及未了事项。

  (三)主管财务及事务。

  第四条三级以下经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一)所经管的财物事务资料名录。

  (二)未办及未了事项。

  第五条三级以上主管人员交接时应由公司中心总监监交,三级以下人员交接时可由该部门经理监交。

  第六条本公司员工的交接,如发生争执应由监交人述明经过,会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拟具处理意见呈报中心总监核定。

  第七条三级以上(含三级)人员移交应于交接之日将本章第三条规定的事项移交完毕。

  第八条三级以下人员移交应于交接日将本章第四条规定的事项移交完毕。

  第九条三级以上(含三级)人员移交时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依移交表册逐项点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内接收完毕检齐移交清册与前任及监交人会签呈报。

  第十条三级以下人员移交时,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依移交表册逐项点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内接收完毕,检齐移交清册与前任及监交人会签呈报。

  第十一条各级人员移交应亲自办理,其因特别原因,经核准指定负责人代为办理交接时,所有一切责任仍由原移交人负责。

  第十二条各级人员过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得责令于10内交接清楚,其缺少公物或致公司受损失者应负赔偿责任。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10

  一、现在企业人事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人力资源规划、招聘及任用、员工培训、工资与福利、绩效考核与奖惩、考勤与休假、人事档案、员工守则(或权利与义务)、劳动合同与卸职管理等。

  二、在大企业人力资源规划是企业发展、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内容,小企业一般就统归在员工招聘的规定中了。

  三、有的大企业人事制度就叫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小企业主要沿用那种以人事工作为主的管理制度。但是有的规定是必不可少的,如人事任免手续、劳动合同的签定与管理、保密制度在人事制度中的.体现、人事档案管理等,如果企业的考勤制度和薪资制度独立成文,可以在人事制度中引用,如“见xx制度”等,如果没有独立成文也应该制定在人事制度中。

  四、制度章节的设定形式。简单明了的形式就是将每一项内容制订为一章,每个具体事项制订为一条。

  下面是根据本人经验列出的小企业人事制度基本提纲:

  第一章:总则

  宗旨、原则、主要负责部门及其职责。 第二章:员工招聘

  招聘计划的制定与落实,包括招聘方案的制定、审批、发布;

  应聘的接待与审查,面试负责部门、内容及录用的决定、不予录用的情形;

  录用手续、录用后的试用期,试用期转正的申请、考评与审批。

  第三章:员工任用

  根据领导批示签订劳动合同,必要的明确劳动合同中的岗位责任、保密条款;

  岗位责任、任用期间的调(升)职。

  第四章:员工培训

  培训计划、形式、内容、要求、考核等。

  第五章:绩效考核

  考核的标准、形式、期限、结果(奖惩)等。

  第六章:薪资及待遇

  企业或岗位基本薪资构成、等级标准;福利待遇、薪资的调整。

  第七章:考勤及休假(可引用)

  第八章:卸职管理

  辞职、辞退、合同终止的劳动关系解除、资遣退职等办理程序。

  第九章:员工守则(可引用)

  劳动纪律、职业道德、文明礼仪等行为规范 。

  第十章:人事档案管理

  员工个人人事档案的建立、人事信息管理、人事手续中的文件归档管理等。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公司人事管理走上正规化、制度化、现代化的道路,在有章可循的情况下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特制定以下制度。

  第二条公司的用人原则: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第三条公司的用人之道是:因事择人,因才适用,保持动态平衡。

  第四条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基本准则是:公开、公正、公平、有效激励和约束每一位员工。

  1、公开是指强调各项制度的公开性,提高执行的透明度。

  2、公平是指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为每个员工提供平等竞争的机会。

  3、公正是指对每位员工的工作业绩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给予合理的回报,同时赋予员工申诉的权利和机会。

  第五条公司涉及人力资源方面的管理均依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员工

  招聘管理

  第六条公司所需员工,一律公开条件,通过各种途径面向社会招聘。

  第七条本公司员工的任用应以所核定的“人员编制表”人数为限,其任用条件以“职位说明书”为依据,采用面试和笔试两种方式,依实际需要任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若需笔试,试卷由用人力资源部提供。

  第八条各岗位人员的派任,均依总公司统一调控为准则。

  第九条员工招聘程序如下:

  1、用人部门需规范填写《员工需求申请表》,并按要求通报相关领导审批,批准后交送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选择合理有效的招聘渠道,并发布招聘信息。

  3、人力资源部收集应聘人员的求职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以及其它有关业务资历材料。

  4、人力资源部主持面试,用人部门或公司领导视情况参加,并在《应聘人员登记表》中填写意见。

  5、面试后两天内,由人力资源部向合格的人才发出通知,并办理报到手续。

  6、经核定录用人员应按规定日期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妥下列手续:

  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

  ②填写《员工档案登记表》;

  ③交验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以及其它相关证件(如职称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办理经济担保。

  第十条担保

  1、凡公司员工均须办理担保手续,担保形式如下:

  ①最高学历证原件

  ②郑州市固定房产复印件及该房产所有人书面担保。

  上述两种形式,任选其中一种即可。

  2、在本公司工作的员工不能担任保人。

  3、担保人所负一切担保责任,决不因被担保人的工作地点有所不同而借口推脱。

  4、公司于每年定期“对保”,并在认为必要时随时办理“对保”。

  5、被担保人离职一个月后,如无手续不清或亏欠公款等情况,即向本人发还经济担保相关资料。

  第三章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

  第十二条公司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均为一年。

  第十三条连续两年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者,公司提供或缴纳基本养老及医疗保险

  第十四条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须承诺保守公司商业机密。

  第十五条在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前10日,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员工本人及用人部门,用人部门根据员工合同期内工作表现确定是否继续聘用该员工,并将结果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根据双方续签劳动合同的意愿,通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逾期不签且未作说明者,即视为自动待岗(待岗期间无薪)。

  第十六条员工劳动合同期满而原工作部门不同意续签,员工又不能联系到新工作部门时,劳动合同终止,合同期满,员工不愿意再在公司工作的,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人力资源部于合同终止当日通知合同终止,员工办理终止劳动合同及离职手续。

  第十八条XX

  第四章档案管理

  第十九条员工档案是为每位员工建立的内部管理资料,包括员工的有关招聘、录用、合同、考核、薪资、奖惩、培训等材料,建立此档案旨在方便内部管理。

  第二十条员工档案自员工报到之日起建立,每人一份,按部门动态管理归类,依员工顺序号进行存放保管,由人力资源部指派专人负责管理。

  第二十一条公司员工内部档案应及时、全面地收集到人力资源部门统一保管,各部门应主动将平时形成的应归档材料及时递交人力资源部保管。若员工个人情况有变更,如:姓名、籍贯、文化程度、专业技能等,员工应以书面方式及时准确通报人力资源部,以便员工档案内有关记录得以相应更正。驻外机构在当地招聘的人员须建立详细的人事资料存档备查,并将所应聘人中的主要个人资料整理,汇总后交公司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二十二条为确保档案的`准确,档案管理人员应随时对档案进行检查、核对;员工离职时,其档案应以年度为单位归入离职人员档案,保存期限为两年。

  第二十三条员工人事档案的使用

  1、员工人事档案是为公司决策部门提供各种人事方面的基本依据,并为人事统一分析提供资料。

  2、查阅、借阅员工档案的人员须是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且只能查、借其下属档案;查阅、借阅员工档案的人员须填写《档案查阅(调阅)登记本》,档案借出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

  3、档案管理人员和查阅者不得私自增删,涂改,泄露档案材料内容。

  第二十四条员工档案仅供公司内部使用。

  第五章员工管理

  第二十五条凡属公司的员工,公司对其拥有管理、调度和分配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服从公司安排是每个员工第一素质。

  第二十七条公司各部门员工自进入公司起,就应受到公司文化体系的教育、培训,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条各部门员工应接受上级主管的指挥与监督,不得违抗。

  第二十九条员工应尊重和维护公司信誉和形象,凡涉及本公司方面的信息,非经许可不得对外公布;除办理本公司指定任务外,不得擅自以本公司名义开展各种活动。

  第三十条员工在服务期间不得经营或出资与本公司类似及职务上有关的事业,或兼任公司外的职务。

  第三十一条员工应尽忠职守,并保守业务上的一切机密。

  第三十二条员工应爱护一切公司财物,非经许可,不得私自携出公司。

  第三十三条员工对外接洽业务,应态度谦和,不亢不卑,并不得有骄傲满足等损害公司名誉的行为。

  第三十四条员工应彼此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吵闹,斗殴,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秩序妨碍纪律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所有员工须按公司规定积极参加公司会议及各项活动,期间违纪者按平时规定的3倍处罚。

  第六章考勤休假

  第三十六条工作时间规定

  1、公司行政人员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每周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六。

  2、公司实行的作息时间为: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若需调整作息时间则由行政部另行通知。

  第三十七条考勤管理

  规定

  1、公司考勤记录实行打卡制,员工每天上班前、下班后两次打卡,无论任何情况均需打卡;

  2、公司严禁代人打卡,代人打卡被发现者,第一次对双方当事人各处以罚款50元,第二次对双方各处以罚款200元,并各记大过一次;

  3、考勤卡上空白处以《出差、请假登记本》上的内容为依据,不在由人力资源部填写。

  第三十八条考勤内容

  1、迟到:上班时间已到未打卡者,且时间在半小时之内

  2、早退: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且时间在半小时之内。

  3、擅离职守: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且时间在半小时之内。

  4、旷工: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超过半小时,或未经准假而不到岗者。

  第三十九条考勤处罚

  1、员工每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10元,以后逐次累加10元;

  2、一个月迟到、早退合计5次(含)以上者记大过一次,第一次被记行政大过者罚款200元,第二次被记行政大过者罚款1000元;

  3、旷工半天(迟到半小时以上,或者早退半小时以上按旷工半天计)扣1天半的工资;

  4、旷工1天扣3天工资;

  5、在一个月内旷工两天(含)以上,或者全年累计旷工5天(含)以上上者,予以辞退;

  6、调休、出差、请假若在《出差、请假登记本》上无记录,以旷工论处,但因突发事件或急事不能先行告假、出差者,应利用电话或其它方法迅速向直属上级告假,事后须在2个工作日内补填《出差、请假登记本》

  第四十条休假规定

  1、除规定假日及因公出差外,凡不能上班的员工均应依本规定请假。

  2、员工请假须填写《请假单》事先报主管批准,并按规定办妥工作代理人,经审批后,方得离开,否则以旷工论。但因突发事件或急病不能先行告假者,应利用电话或其它方法迅速向直属上级告假,事后须在2个工作日内补填《请假单》。

  3、假期已满,但未销假,又未续假者,也以旷工论。

  4、批准权限:部门经理假期必须由总经理批准,员工3天(含)以内的假期由部门主管领导批准,3天以上的假期由总经理批准。

  第四十一条根据国家及公司的规定,请假分为以下几种:

  1、病假:员工本人因身体不适需要到医院就医,而不能到岗工作的,视为病假;年累计病假不超过10天(含)的,为半薪假,超过10天的为无薪假。病假必须向考勤员出示医院相关证明,无证明者按事假处理。

  2、事假:员工本人因私事不能到岗工作的,视为事假;事假为无薪假,如未满一个工作日的,按钟点计算。

  3、婚假:员工或其亲属结婚可以申请婚假,婚假为有薪假,婚假需提前3天持有效证明申请。

  ①员工本人结婚的,婚假为5天,晚婚者7天;

  ②员工子女结婚的,可请婚假2天;

  4、产假:女方为无薪假,公司可保留其原有岗位;男方可享受5天带薪假

  5、丧假:有薪假

  ①员工父母,配偶丧之的,可请假5天;

  ②祖父母,兄弟姐妹(直系)及子女,岳父母丧之的可请假3天。

  第四十二条公司住外营销人员每月可带薪休假3天,但休假须经部门经理批准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当月未休息者,可享受全勤奖60元;累计6个月全勤奖者,可报销所负责市场到郑州往返车旅费,同时享受7天特别带薪假。

  第四十三条国家法定节日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元旦(一天)五一(三天)国庆(三天)春节(七天)共计14天

  第四十四条若因业务需要,本公司可临时变更休假日或于休假日照常上班。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12

  第一章总则

  一、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企业章程,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确立“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以科学的方法、规范的制度推进公司的发展。

  三、公司人事制度的总原则是:“没有重叠、没有空白,人人有事干、事事有人管”。

  四、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对企业的全面经营管理负责,对企业的人力资源问题有决定权。

  五、人力资源工作包括: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薪资和福利、员工培训、绩效考核、劳动合同等。

  第二章人力资源规划

  一、根据公司的发展计划,制定公司人力资源的长期、中期和短期计划。

  二、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与财务部合作,建立人力资源会计体系,核算费用。

  第三章员工招聘与配置

  一、为保证集团公司的不断发展壮大,招聘、储备好必需的人才,对员工的招聘与岗位配置做以下规定:

  1、所需员工应面向社会广泛招聘,同时鼓励在职员工把德厚的、有才能或有专业特长的亲朋好友推荐给公司。

  2、任人唯贤,力求做到人尽其才,注重培养工作表现好、能力强、有管理才能的在职员工,并尽可能将其提拔到重要的负责岗位,不让人才埋没、浪费和流失。

  3、职位空缺和出现新职位时,优先聘用在职员工,不足时再向外招聘。

  4、在职员工每月和年终的绩效考评结果,将作为员工职务与工资晋升的主要依据。

  二、招聘程序

  各公司、部门负责人将人员需求计划以书面形式报行政部;行政部人力资源主管审核汇总,拟制招聘计划上报集团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实施。招聘计划内容为:

  1、招聘的岗位、人员数量及相关的福利待遇范围,招聘信息发布方式。

  2、招聘方法:由人力资源部招聘主管进行资格审查;再组织进行初试和复试;

  3、招聘时间及人员的安排。

  三、入职手续

  1、应聘者经确认合格后,由行政部人力资源主管和用人部门在《应聘登记表》上签署意见报总经理审定批准。受聘者与公司签订《试用合同》,成为公司员工。

  2、新员工向公司提交近期免冠照片10张,提交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证、岗位资格证,工作业绩和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等原件,查验后公司复印存档。

  ⑴员工个人资料包括家庭住址、电话、婚姻及子女状况。当提供的个人资料中姓名、家庭住址、暂住地址、电话号码、培训结业和毕业等情况更改时,应及时通知公司行政部。

  ⑵特殊岗位的员工还须提供担保人姓名、在昆住址、身份证和户口册复印件、担保人亲笔签名的担保书。

  ⑶公司有保留、审查员工所提供的个人资料的权利,如有虚假、伪造等情况,公司将视情节予以降职、降薪或终止试用、解除劳动关系等处理。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法律责任,由员工本人承担。

  ⑷公司适时对新员工进行上岗前的培训,使其对公司的基本情况和规章制度有初步的了解。

  ⑸报到上岗。新员工填写员工登记表,与试用部门负责人见面,接受工作安排。

  三、试用

  1、新员工均有1~3个月的试用期,应届大中专毕业生的试用期为3~6个月。试用不满三日者,不发给薪金。

  2、试用期工作表现突出者,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写出书面推荐报告,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试用时间可以缩短。

  3、公司急需的特殊人才,经总经理批准也可缩短或免除试用期。

  4、正式员工离职后重新进入公司的免除试用期,但司龄从最后一次进入时计算。

  四、转正

  1、试用合格的员工须填写《员工转正申请表》,由试用单位负责人和行政部人力资源主管共同考评签署意见,分管该业务的公司副总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2、试用期内员工请假一周以上,其转正时间将会被顺延;请假超过一个月者,则作自动离职处理。

  五、竞聘制度

  1、集团公司的管理岗位竞聘制度:“五不”、“一有”(即:“不分先后、不分内外、不分亲疏、不分男女、不分年龄”,“有能力就上”)和“先内后外”原则。

  ⑴鼓励员工努力学习,提高理论和实际工作水平,积极参与竞聘;员工自荐、推荐、举荐、引荐适合者参与竞聘。

  ⑵内部竞聘报名后,向社会公开招聘,选其中优秀者与内部人员共同参加竞聘。

  2、竞聘的实施办法

  ⑴在职管理岗位的竞聘:每年年末,公司组织中级管理层(含副总经理级、经理级、副经理级和主管级)在全体员工大会上进行述职、考评。先本人自述,尔后由总经理和全体员工进行民主评议(无记名投票)。其中,总经理的投票权重点50%、全体员工投票权重点50%。述职考评通过率为60%以上视为合格,被考评人可以连任。未能达到60%为不合格,该被考评人降一级使用,其空缺的岗位进行内、外竞聘。

  ⑵空缺、新增管理岗位的竞聘:公司统一组织竞聘。鼓励能胜任某岗位的员工,向行政部人力资源主管报名积极参与竞聘。

  3、竞聘程序

  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竞聘演说→竞聘答辩→筛选评定→上岗试用→任职考核→月绩效考核→年终述职考评。

  4、竞聘组织

  行政部负责竞聘的组织,竞聘小组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分公司经理、部门经理组成(本岗位竞聘时,岗位的原负责人回避),竞聘题目由公司领导或专家出题。

  5、试用

  竞聘小组采用打分制决定人选,进入试用期(公司内部员工1个月,外聘人员1-3个月)。试用期结束时进行履职考核,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聘期一年,任期满后重新进行履职考核。

  第四章员工薪资制度

  员工的薪金,根据本人的学历、资历、能力、岗位和月、年绩效考评,在集团公司工作的时间(简称司龄)以及管理目标责任完成情况等构成(详见《绩效工资表》)。

  一、薪金构成

  1、基本工资:含工龄工资、学历工资、职称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

  2、岗位职务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岗位核发。

  2、月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的每月绩效考评情况核发。

  3、年绩效工资:根据集团公司的全年效益和员工的每年年终的绩效考评情况,年度结束后发放。

  4、项目效益奖金:集团公司项目完成产生效益后,以税后利润的5%提取,按岗位职责和历次员工绩效考评情况确定发放金额。在公司项目完成之前因个人主观原因(因病无法克服的客观原因除外)离开公司的人员,不享受项目效益奖金。执行经营管理目标责任的单位,按《责任书》约定实施。

  5、总经理奖励基金:总经理拨出专项“奖励基金”,并决定发放对象与方式。

  6、岗位津贴:项目施工一线的员工,出勤率达到26天以上的享受岗位津贴,津贴标准视项目情况而定。公司其他单位均不享受此项津贴。

  7、待岗工资

  ⑴集团公司业务量减少时,可安排部份员工待岗。待岗一年内按政府规定发给“最低生活保障费”,保留劳动关系。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待岗时间也可超过一年。待岗前的工作时间内的年绩效考评工资和项目效益奖金,按实际在岗时间计算。

  ⑵员工待岗期间接到公司的上岗通知必须按时到岗,否则公司有权终止劳动关系,保留追回已发的最低生活保障费的权利。

  二、薪资定级、定档

  1、定级、定档方法。由员工自己选择适合的薪资档、级,并自述理由(包括:岗位职责、工作能力、工作成绩、绩效努力目标和实现的办法以及本岗位的社会平均薪资水平等),经民主评议后报总经理审定批准。执行期三个月,根据每月的绩效考评情况决定维持其薪资级、档或进行上、下调整。

  2、工资的级、档金额随公司效益增加和物价水平的提高适时上调。

  3、员工岗位发生变动,其薪资亦进行相应调整。晋升级、档的工资从公司下发通知的下月起执行;降低级、档的工资从公司下发通知的当月起执行。

  4、根据对员工的绩效考评情况,公司每年将进行薪资调整,以激励优秀、督促后进。当年内晋级两次以上者,年终奖励再晋升一级。若当年内未能晋升一级者,次年降一级薪资。

  三、发薪日期。每月的10日,集团公司支付员工上月1日至月末的薪金。若付薪日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于最近的工作日支付。薪资均以税前数值计算。

  四、集团公司下属各承包单位的薪资标准可参照公司标准和制度执行。

  第五章绩效考评制度

  一、总则

  为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员工的工作绩效,激励其不断改善工作表现,圆满完成集团公司的经营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评原则

  1、对员工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三方面进行考核、评估,建立绩效考核考评档案,作为工资发放、薪资级、档调整、岗位聘用与晋升的重要依据。

  2、考评对象

  ⑴集团公司全体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和因病、因私、因伤缺勤者,但不包括当月出勤未达15个考评工作日者。

  ⑵员工在考评期内更换工作岗位,就职新岗位超过15天参加新岗位考评,反之则回原岗位进行考评。

  3、考评分为月考评、年度考评和其它考评。

  4、因完成公司计划外临时安排的工作,影响了月计划工作的完成,考核、考评时应酌情正确处置。

  三、考评指标

  考评指标按普通员工、主管级以上员工两种类型分别确定(详见附表)。

  四、月考评程序

  在员工自评的基础上,由考评小组进行考评。考评小组的组成:

  1、普通员工类的考评小组:由行政部人力资源主管,被考评员工的直接上级、分公司经理、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组成。

  2、主管级以上员工的考评小组:由行政部人力资源主管,被考评员工的直接上级、分公司经理、总经理组成。

  五、年度考评程序

  1、普通员工的考评分上级、同级、自我考评三级进行,各级的考评权重比例为:上级占总评的70%,同级占总评的20%,自我考评占总评的10%。

  2、主管级以上员工的考评分上级、下级、同级和自我考评四级进行,各级的考评权重比例为:上级考评占总评的60%,下级考评占总评的20%,同级考评占总评的10%,自我考评占总评的10%。

  六、年度考评方式

  以考评会议评定的方式实施年度员工考评。

  1、考评会议的成员:由被考评部门全体员工、其它部门的经理、分公司负责人、公司副总经理和总经理组成。

  2、考评会议由总经理或指定人员主持,主持人指定一名参评者负责会议的相关记录和评分核算。

  3、会议程序

  ⑴行政部人力资源主管对被考评人各月绩效考评结果进行简要介绍。

  ⑵被考评人作自评陈述。

  ⑶被考评人回避,参评者对被考评人的陈述进行评论和评分。

  ⑷评分以不记名方式,按上级、下级、同级分类后交给记分员。记分员按上述级别分类算出各类的平均分后,再以各级评分权重比例算出被考评员工的年度绩效考评得分。

  七、奖惩办法

  (一)“优秀”:绩效考评得分90以上(包括90分)。

  1、月绩效考评连续三个月获得“优秀”晋升一档薪金。

  2、年绩效考评得分为全公司第一名,晋升三档工资;第二名晋升两档工资;第三名,晋升一档工资。

  3、年度奖励名额:集团公司参评人数在20人以下,评选一人;参评人数在20-50人,评选二人;50人以上,评选三人。

  (二)“称职”:绩效考评得分为89-80分为称职,不奖不罚。

  (三)“基本称职”:绩效考评得分为60-79分,考评为“基本称职:

  1、月绩效考评得分为75-79分,扣除本人绩效工资的5%;绩效考评得分为70-74分,扣除本人绩效工资的15%;绩效考评得分为65-69分,扣除本人绩效工资的20%;绩效考评得分为60-64分,扣除本人绩效工资的30%。

  2、连续二个月考评为“基本称职”,按比例加倍扣除当月绩效工资。连续三个月考评为“基本称职”,扣发当月“绩效工资”的100%。若本人为部门经理的,还要扣除其“职务工资”的100%。

  3、员工月绩效考评为“基本称职”,扣除其直接上级当月“职务工资”的`10%;连续两个月考评为“基本称职”,扣除其直接上级当月“职务工资”的20%;连续三个月“基本称职”,扣除其直接上级当月“职务工资”的100%。

  (四)“不称职”:绩效考评得分为59分以下,作以下惩处:

  1、月绩效考评为“不称职”,扣除本人当月“绩效工资”的100%;连续二个月考评为“不称职”,除扣100%“绩效工资”外,加扣100%的“职务工资”;连续三个月考评为“不称职”,降薪(降职)一档处理;连续四个月考评“不称职”予以换岗或辞退。

  2、员工月绩效考评为“不称职”,扣除直接上级当月“职务工资”的40%;连续两个月考评为“不称职”,扣除其直接上级当月“职务工资”的60%;连续三个月考评为“不称职”,扣除其直接上级当月“职务工资”的100%。

  (五)年绩效考评为集团公司最后一名的,降薪二档或降职。

  (六)考评后的个人月收入不低于昆明市规定的最低月工资标准。

  第六章员工福利

  一、有薪假期

  1、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五一、国庆按政府的规定执行。集团公司另有规定时另行通知。

  2、带薪年假:员工在公司服务满一年的可以享受三天的带薪休假,司龄每增加一年休假可增加一天,最多不超过15天。该类假期可充抵病、事假时间。

  3、婚假:依照婚姻法履行正式登记手续的公司正式员工结婚,按政府规定给婚假;符合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及以上)初婚条件的,参照政府规定和公司实际另加晚婚假。

  4、丧假:直系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之父母)或直系供养人死亡,公司给丧假3天加来回路程,最多不超过7天。

  5、以上未列假期根据公司实际参照政府规定执行。

  6、休假的一般规定

  ⑴员工提前一个月向所在部门领导和行政部申报拟休假的种类和时间。

  ⑵具体休假时间,一般员工由所在部门与个人协商后统一安排;经理层及以上的由所在部门与公司行政部协商安排,报总经理审批。休假期间若遇公众假日或法定假日,不另增加休假时间。

  二、社会保险

  1、公司为试用期满并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购买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项目。保险基数根据企业情况每年核定一次,缴费比例按照政府规定执行。

  2、公司对长期外派和现场工地的员工,按国家有关规定购买工伤或意外伤害保险。

  3、若员工本人不愿意购买、或因其他原因不能购买上述保险,需本人写出书面报告,责任由本人自负。

  三、员工活动

  1、公司为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每两年进行一次例行体检,并适当组织体育锻炼和娱乐活动。

  2、公司员工均可参与公司工会每年定期或不定期举行公司周年庆祝、春节联欢、体育竞赛、郊游等活动。

  第七章奖励和处分

  一、奖励

  1、集团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况的公司予以奖励:为公司创造显著经济效益;挽回重大经济损失;取得重大社会荣誉;管理改进的成效显著;培养和举荐优秀人才。

  2、奖励分为项目绩效奖、年度特别奖和不定期的即时奖励。奖励方式为授予荣誉称号、颁发奖状和奖金。

  ⑴项目绩效奖。根据安全、质量、进度、开源节流、产生的经济效益,由上级主管单位推荐,集团公司组织评审,经总经理批准。

  ⑵年度特别奖由所在部门推荐,公司行政部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

  ⑶业绩表现、工作态度、敬业精神、管理创新表现突出和有其他特殊贡献的员工,即时给予奖励。

  二、处分

  集团公司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将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认识态度等予以处罚(不排除犯有下列行为之外的过失也会受到处罚):

  1、工作态度不认真,造成一定后果;不服从合理的工作分配,影响工作;违反工作纪律,在工作场所或工作时间吵闹、打架的过错方;根据绩效考核制度应受的处罚;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而给公司造成损失;损坏公物,影响公司正常秩序;虚报个人申述资料或故意填报不正确个人资料;擅自篡改记录或伪造各类年报、报表、人事资料;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及公司制度。

  2、处罚分为:警告、扣除当月部分或全部绩效工资、薪资降级(档)、开除四类。

  第八章员工培训

  一、培训目的:保障员工自尊、自我实现的需要,充分释放其潜能,有效调动积极性、创造性,强化员工敬业精神,增强企业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二、培训内容

  (一)新员工培训

  1、培训时间:新员工到岗后的第一周进行。

  2、培训内容:⑴了解集团公司发展战略、方针和宗旨(行政部负责);⑵了解企业规章制度、文化(行政部负责);⑶了解工作内容、性质、责任、权限、利益、规范(部门经理负责);⑷熟悉组织机构、岗位、人事环境(部门经理负责);⑸熟悉工作流程、技能(部门经理负责)。

  (二)员工素质培训

  1、目的: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培养价值观,增强团队意识和团队精神,激发工作热情,体现公司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

  2、培训方法:以面授、讨论、心得共享、自学相结合。

  3、培训负责部门:行政部

  4、培训时间安排:分阶段进行,每逢双月的周六下午4:30~6:00。视工作情况和工作需要也可集中一天或半天进行专业培训。第一阶段培训以激励和素质教育为主题;第二阶段以ISO9001:20xx为培训主题;第三阶段以宣传企业文化为主题。包括其它相关的培训。

  三、规章制度培训

  培训内容为公司的规章制度,通过培训,使之人人熟知、自觉遵守(行政部负责)。

  四、专业知识培训

  1、专业知识普及培训。涉及的各个专业的培训,每月进行一次,分别由公司专业人员或各级领导以讲课方式传授专业知识,提高员工的综合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由行政部负责组织)。

  2、学历培训(公司支付学费式培训)

  ⑴符合下列条件、未取得大专或本科文凭的员工,享受在职学历培训。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本人愿意长期服务于公司,也希望提高自我素质;绩效突出,公司拟重用或作后备力量的;岗位工作需要进行培训的。

  ⑵学历培训以业余学习(夜大、函大学习、进修)方式为主,时间一般为2~3年。员工可选择与本职工作相关的专业进行深造。

  ⑶第一年学费由公司支付,其余学费毕业后凭毕业证报销。未取得毕业证,全部学费自行负责;继续学习取证的后期学费不得报销。

  ⑷接受了学历培训的员工,须在公司服务三年(从拿到毕业证起计算);未满三年而离开公司的,应向公司支付部分学费。支付办法为:以学费总数除三十六个月,未满的几个月的学费由个人赔付公司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3、换岗、任职培训。因岗位变更须进行的培训,可在任职过程中接受锻炼、培训(由公司领导安排)。

  4、技能培训(在职短期培训)

  ⑴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进行定向、专业、脱产或半脱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技能。

  ⑵员工培训结束后,所学内容应在本部门和相关专业的公司员工中进行“互教学”,共同分享成果。否则将承担所有的学习费用(由行政部组织实施)。

  5、公司根据需要安排的执业资格、岗位证培训考试,取得的资格证的费用由公司报销,但持证人须在公司服务满三年(从拿到资格证起计算);未满三年而离开公司的,公司要求其支付部分学费。支付办法是:以学费总数除三十六个月,未满的几个月学费,由个人赔付公司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五、培训纪律

  1、在规定的培训时间内,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席或请假。确有要事的,需事前以书面形式(附总经理签字)交至行政部,口头请假或事后补假均无效。无故缺席者每次罚款30元。

  2、迟到每十分钟主管级以上员工罚款10元,普通员工罚款6元,以此计算。

  3、培训将进行不定期的考试,考试成绩计入当月绩效考核内容。

  六、培训绩效评估

  每一阶段的培训结束后,以考试、问卷调查、谈话调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培训评估,依此对下阶段的培训方式、内容和对象进行调整,以达到培训效果和目的。

  第十章劳动合同与离职

  一、适用范围:试用期满转正后的全体员工

  二、合同期限

  1、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2、因公司原因或员工个人原因而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已在公司工作三个月以上的,均视为一年期劳动合同。

  三、合同签订、续订、变更和解除

  1、新员工在试用期满转正时,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2、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员工应在合同期满前三十天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续签劳动合同。期满未重新订立劳动合同而双方均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原合同续签。

  3、公司与员工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4、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员工需解除合同的,应提前三十天提出书面申请,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解除合同。

  5、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给予经济补偿。

  ⑴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⑵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⑶未经公司批准而自动离职;⑷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⑸擅自离岗,连续旷工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被公司除名;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员工本人并支付经济补偿:

  ⑴经与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⑵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终结后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岗位工作(增发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⑶不能胜任分配的岗位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⑷劳动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7、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经公司批准后方可辞职。如未提前通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8、未提及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离职手续、补偿

  1、员工在离职前必须完备离职手续,否则不给予离职补偿;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公司保留司法解决的权利;第一负责人或重要岗位管理人员离职,公司将安排离职审计。

  2、离职手续包括:⑴办理工作交接事宜;⑵按《离职手续表》要求办理离职手续;⑶交还所有公司资料、文件、办公用品及其它公物;⑷报销公司帐目,归还公司欠款;⑸如与公司签定有其它合同(协议),按其它合同(协议)的约定办理;⑹离职手续完备后,领取离职当月实际工作天数薪金。

  3、离职补偿。员工在公司工作每满一年,补发一个月基本薪金。其中:半年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发;超出一年不满一年半的,按一年半发,以此类推。补偿费最少发一个月,最多发放12个月。

  五、纠纷处理

  合同过程中的任何劳动纠纷,员工可通过申诉程序向上级负责人或责任机构(公司专职负责人、公司工会负责人、公司总经理)申诉,协议解决;不能达成协议时,可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13

  一、目的:

  规范公司办公用品的请购、入库、领取(发放)及使用,使之规范化、合理化并有效控制办公成本。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人员。

  三、职责

  行政部负责办公用品的领取、保管、发放并登记;

  四、内容

  1、办公文具的划分

  ⑴A类办公文具:圆珠笔、签字笔、笔芯、笔筒、文件夹、文件架、橡皮擦、胶水、回型针、订书针、透明胶带、涂改液、磁盘、便条纸、燕尾夹、刀片、油性笔、荧光笔、装订夹等。

  ⑵B类办公文具:启订器、直尺、打孔机、订书机、白板擦、名片夹、电话机、计算器、资料册、打印纸、档案袋、墨水、印油、印泥、隔页纸、装订环、封面纸、电脑鼠标、复写纸等。

  2、办公文具的配置标准:

  A类办公文具根据需要各部门办公室人员可领一个(套);(保安员及维修工除外)

  B类办公文具根据需要各部门可配置一件(套)。

  3、办公用品的领取、发放及登记程序

  ⑴各部门每月8号上报文具领用申请(过期将延至下次),填写《文具领用单》给部门经理签名再交行政部审批,行政部凭审批后的单据派专人到华南城行政部领取文具,并于每月10号发放至各部门。其它时间原则上不再领取办公用品,特殊情况除外。

  ⑵未交《文具领用单》的或未审批的《文具领用单》,行政部不受理,不领取文具。

  ⑶对新入职的`员工行政部根据其岗位需要配置办公文具(不限时间),办公室人员配置标准:文件栏/架2个、软皮文件夹3个、笔筒1个、签字笔及圆珠笔、铅笔各1支,笔记本1本、信纸1本、便条纸1盒;其它员工可发笔一支,笔记本一本。

  ⑷当办公文具使用耗尽或需更换时,部门或个人应以“以旧换新、以坏换好”的原则到管理部领取或更换,耗尽品除外。

  ⑸离职人员的办公用品(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应移交至工作接交人或部门负责人,不得占为己有,并应在《离职表》相应栏中列出明细。

  ⑹各部门(包括各市场)所领的办公用品均由行政部作帐登记,每个部门(包括市场)分别单独核算费用。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14

  一、人才招聘录用

  第一条招聘原则

  (一)员工的招聘将根据公司岗位需求进行。

  (二)招聘录用采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招聘优秀、适用人才,招聘以面试方式为主。

  第二条录用条件

  (一)具备以下情况均将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1)被公司开除或未经批准擅自离职者;

  (2)未满16周岁;

  (3)有欺骗、隐瞒行为者;

  (4)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5)工作能力不符合要求。

  第三条录用程序

  (一)各项目服务中心根据本单位发展或职位空缺情况,配合行政人事部进行招聘。

  (二)新录用人员报到应先到行政人事部办理下列手续:

  (1)如实填写相关人事资料表格;

  (2)核对并递交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核对并递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交1寸免冠彩色免冠照片1张;

  (5)持本人的烟台市工商银行卡;

  (6)员工每年的缴纳180元安全保障基金;

  (7)到财务缴纳60元饭卡及工牌押金,我们为您办理员工就餐卡及工牌;如需公司提供住宿,请到财务缴纳100元宿舍押金,我们为您提供床上用品7件套。

  二、入职管理

  第一条试用与转正

  (一)新聘员工根据岗位设置不同的试用期

  保洁员试用期为3天,3天之后经考核合格办理入职手续,试用期工作时间计入工资,3天之内离职者不计工资;

  其它岗位员工原则上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公司可随时解除劳动雇佣关系。试用期满且经考核合格后可转为公司正式员工,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延长试用期或予以辞退。

  (二)试用期满后转正程序

  新员工填写转正申请表,由部门负责人、服务中心项目经理、行政人事部对新员工的工作表现依次进行评价,根据公司工资标准填写转正意见并拟定转正工资,报总经理审批。

  第二条员工入职接待

  (一)新员工报到时由行政人事部负责接待,并全力帮助解决生活、工作等方面遇到的困难。

  (二)新员工报到后,行政人事部帮助办理饭卡及工牌,部门协助为员工安排好住宿。

  (三)新入职员工必须保持仪容、仪表干净整洁,按公司的规定着装,佩戴工牌,试用期未发放工装人员根据部门要求尽量规范着装。

  (四)新员工进入部门以后,由部门负责人安排老员工尽量采取一带一的方式对新员工进行帮带,引导员工尽快熟悉工作区域,了解工作职责,进入工作角色。

  第三条物业公司员工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员工在工作时间不允许抽烟、吃零食、看报纸、上网及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更不允许岗前岗上饮酒,打架等,一旦发现将给予辞退处理。

  (二)员工应本着节约、杜绝浪费的原则,循环利用使用过的单面纸打印或复印。单面纸的内容必须为一般性的文件或资料,对涉及保密信息不得循环使用,以免信息外泄。

  (三)维护公司信誉,不做任何有损物业公司信誉的行为。

  (四)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五)严格操守,不得接受公司内部员工、业务单位、客户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

  三、培训及考核

  第一条培训目的

  (一)通过培训,使员工达到并保持在本职工作岗位上进行规范操作的要求。

  第二条新员工入职培训

  (一)新员工入职培训由行政人事部组织实施,各部门配合。

  (二)培训内容包括员工手册、公司简介、公司组织结构介绍、人事制度、劳动纪律、安全教育等。

  第三条在岗培训

  (一)在岗培训由各部门组织实施,行政人事部配合。

  (二)培训内容包括部门规章制度、操作流程、工作标准,并结合实际工作案例进行,注重业务能力、技术掌握等。

  第四条管理人员培训

  (一)管理人员统一培训由行政人事部牵头,培训内容包括管理理论、管理能力、管理技巧、营销理论、财务知识等。

  第五条培训考核资料

  (一)培训考核资料应归档保存,作为晋升或奖惩的依据。

  第六条考核的类型

  (一)考核分为试用转正考核和年终考核。

  (二)员工考核记录将作为转正、升迁、调薪及奖惩的`依据。

  第七条考核制度

  (一)考核分为试用转正考核、年终考核。

  (二)试用转正考核:由部门负责人、部门员工考核试用人员,经评估合格后,报行政人事部,由物业公司总经理审批。

  (三)年终考核:每年年底执行。由部门负责人对部门员工先行考核,报行政人事部总评,由物业总经理审批。

  (四)考核内容包括员工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团队精神、遵纪情况等。

  (五)考核工作由部门负责人、行政人事部、物业负责人根据员工的工作绩效、专业技能、工作态度以及全年的功过记录等以客观的态度予以评定。

  四、薪酬管理

  第一条薪酬框架

  (一)物业公司建立了以岗位工资及补贴相结合的薪酬制度。

  (二)实行同岗同酬的原则,按公司制定的岗位工资标准执行,做到同岗同酬,严禁不遵照岗位工资随意调整工资。

  第二条试用期管理

  (一)员工试用期结束后,考核合格,参照岗位工资标准,执行岗位工资;考核不合格,根据情况延长试用期或予以辞退。

  第四条其他

  (一)对于工作单位调动、岗位调动或职务变动人员的工资,由物业公司根据新的工作岗位或调整后职务的工资标准重新确定工资。

  (二)外聘人员工资原则上按照招聘时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

  五、劳动合同及劳动保险管理

  第一条合同种类

  (一)合同分为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在籍合同三种。

  第二条签订范围

  (一)劳动合同签订范围:外聘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重点岗位人员以及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员工。

  (二)集体合同签订范围:普通岗位员工。

  (三)在籍合同签订范围:在籍人

  员。

  第三条签订日期

  (一)签订日期:员工入职1个月内签订合同,并盖本单位行政章。

  第四条注意事项

  (一)劳动合同由行政人事部组织员工签订。

  (二)合同内容要完整清晰,禁止空格或更改,如有更改,必须在更改处加盖单位领导的印章。

  (三)员工签完合同后,须于落款处签字摁手印,公司领导审核后,签字或盖章表示同意。

  第五条合同档案管理

  (一)合同签订完毕后,行政人事部将劳动合同及电子版索引报总公司办公室。集体合同由行政人事部存档。

  第六条合同期限届满

  (一)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劳动者应当提前30日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书以书面形式通知行政人事部。

  第七条保密协议

  (一)外聘师傅、重点岗位技术人员在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保密协议。

  第八条公司保险

  (一)公司保险类别分为社会劳动保险、安全保障基金。

  第九条社会劳动保险

  (一)缴纳社保的范围及条件

  (1)对档案由公司代理的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试用期合格且与公司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者可申请缴纳社会保险。

  (2)对工作满2年的重点岗位、技术骨干及其它普通员工,年龄在40岁以下,且与公司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根据个人意愿,可申请缴纳社会保险。

  (二)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员工到行政人事部领取缴纳社会保险申请表,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经所在部门及本服务中心物业领导批准后,报总公司审批。

  (2)行政人事部在接到员工申请表后,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员工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报物业公司总经理审批,逐级审批后报总公司办公室。

  (3)审批批复后,由行政人事部社保人员通知员工按要求办理相关参保手续,同时办理社保手册(单位保管)及医疗保险证、医疗IC卡(个人保管)。

  第十条安全互助基金

  (一)员工每年需缴纳160元安全保障基金,基金用于员工出现的各种意外情况的补助。

  六、岗位调动管理

  第一条调动类型与程序

  (一)调动分为平行调动(各项目之间)、晋升、降职。

  (二)员工不得拒绝公司对其职位、工作地点的调动,否则将终止合同。

  (三)任何调动必须由物业公司行政人事部按规定程序进行,个人不得私自调整工作岗位。

  第二条平行调动

  (一)平行调动:职位级别、薪酬不变的情况下的工作变动。

  (二)平行调动发生情况:

  (1)部门工作量增减。

  (2)新项目需要。

  (3)工作急需。

  (4)员工不能胜任现任职位。

  (5)岗位轮换。

  (6)其它原因。

  第三条晋升

  (一)晋升:职位级别或薪酬向上调整的职位变动。

  (二)晋升的条件:

  (1)员工在原岗位表现优秀。

  (2)有担任高一级职位的能力和潜力。

  (3)完成晋升职位所必须的教育与培训。

  (三)晋升可通过自荐或直接领导推荐,经总经理审批实施。

  第四条降职

  (一)降职:职位级别或薪酬向下调整的职位变动。

  (二)降职的条件:

  (1)不能胜任本职工作。

  (2)由于组织结构调整,职位被取消,目前没有合适的职位空缺。

  (三)降职人员从降职的次月起执行新职位的工资与福利标准。

  (四)降职应当从严掌握,员工有权对降职提出异议,但公司一经决定,员工应当服从。

  七、离职管理

  第一条终止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第二条离职手续办理

  (一)员工离职,需提前一个月向行政人事部递交离职申请,公司确定离职时间后,向行政人事部领取离职审批单并填写。

  (二)归还饭卡,公司收回《员工手册》、个人的工装及工具等。

  (三)归还财务借款,所经办业务设计的资料(公文、图书、技术资料等)。

  (四)工作交接应由本人亲自办理,如有特殊原因经核准方可指定他人代为办理,工作交接须填写工作交接单,交接双方,重点岗位须有监交人,签字确认方可办理离职。

  (五)如未经同意自动离职或未填写离职审批单而私自不上班者,本月出勤工资将不能给予发放;填写离职审批单后及时归还饭卡,入职时所交押金公司将给予退还。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人事调动工作,保证公司内部各部门的员工调动工作能够有序、及时的完成,适应公司的发展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各部门及分支机构,但不包括临时工、返聘员工和兼职人员等人员调动。

  第二章调动类别

  第三条调岗

  当公司内部出现岗位空缺时,除考虑内部提升及外部招聘外,亦考虑平级调岗。公司有关部门及员工本人可提出调岗(详见招聘管理办法第五章十四条):

  A、公司提出调岗的',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协调,取得调出与调入部门经理的同意后,填制《工作调动表》,按人员招聘权限报公司领导批准。

  B、员工提出的调岗,应由本人提出书面调岗申请,填写“工作调动表”并报所在部门经理同意后,填写“工作调动表”,由人力资源部参照员工招聘录用审批程序办理。

  第四条借调

  由于某项工作需要,各个车间之间临时借入人员,在完成某项工作或借调期满时需返回原部门。被借调人的劳动合同关系情况不变,有下面两种:

  1)调动人的工资及考核仍在原部门,由原部门负责,福利待遇按调动人原待遇、原规定执行;

  2)调动人的劳动关系仍在原部门,工资及考核由调入部门负责,福利待遇按调入方的规定执行。

  借调不需要填写调动表,但须借调部门与调动部门经理协调好,借调工资及考核由调入部门负责的需向人力资源部报备,发生问题由借调双方部门负责协调。

  第三章任命及调动

  第五条公司内部招聘或公司指定人员发生岗位变动、公司会议中形成的调动员工的会议决议,部门主管级以上人员由战略规划部下发公司红头文件进行任命,部门主管级以下人员由战略规划部下发岗位变动通知,由人力资源部通知本人及调入、调出部门(借调不发通知,长期借调或职能部门借调将发)。

  第四章职位升迁

  第六条员工职位升迁,部门内部升迁不调离原岗位的不填写调动表,除此以外由本人填写工作调动表,并由人力资源部按照升迁职位的聘用权限报公司领导批准,并根据级别由战略规划部以公司红头文件下发到公司各部门。

  第五章员工调动工作原则

  第七条因工作需要,公司各部门、公司可申请在公司内部调配人员。非工作需要或无特殊原因的人员调动一律不予办理。

  第八条人员调动审批手续必需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后,再由公司领导批准。

  第九条调动人员审批手续办理完毕,按规定办理完调离原工作岗位手续后,方可到调入部门报到,否则不得离开原部门和工作岗位。

  第十条未经公司人力资源部明确调动的,或调动双方自行私下调动的,一律视为无效调动,公司将根据公司制度给予相关责任人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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