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时间:2024-11-04 20:55:35 赛赛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精选13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不合格品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精选13篇)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1

  一、目的

  对不合格产品进行识别和控制,防止不合格品混入合格品中交付或使用。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不合格的控制。

  三、职责

  1、质检人员负责不合格品的检测和识别,并对不合格品出具处理意见,并采取纠正措施后进行验证;

  2、生产科负责对不合格品采取纠正措施。

  四、管理内容

  1、产品检验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产品标准,掌握了解检验技能,坚持原则,不受行政干扰,独产的行使职权,科学公正的对产品进行检验;

  2、各级岗位检验人员发现不符合产品标准或合同要求的产品,认真判定,分为合格品、不合格品,做好标识,隔离存放,填写检验记录,不合格品做技术处理后应进行重新检验,仍不合格的`做其他处理;

  3、检验人员发现不合格品及时提出纠正处理,发现批次的不合格品,应及时通知生产部及公司相关领导,由生产部及技术人员分析原因,查找根源,解决和纠正问题,防止不合格品的继椟出现,制定出研究不合格品的补救措施;

  4、质检人员对出现不合格提出处理意见,汇报主管领导批准,如果责任车间和责任人对处理意见有异意时,由品管部负责解释、答复;

  5、建立不合格品管理档案,对不合格品补救后的质量状态标识准确清楚,避免与合格品混在一起;

  6、不合格品出现在哪里,哪里负责,并且落实到人,谁生产的谁负责;检验员没发现,由检验员负责;车间没有标识,造成混乱,由车间负责;库中混放由库管员负责。凡是不合格品必须认真统计管理,进行综合分析,查找原因进行补救措施,返工的产品重新检验判定;杜绝一切漏洞,确保产品质量合格。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2

  一、目的

  对工作的不合格和不合格品进行识别和控制,以防止不合格品的流出所造成的影响,避免工作上的疏忽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

  二、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采购材料验收、产品生产过程及成品检验不合格的控制。

  三、职责

  1、本程序由成产安技质监办管理。

  2、评审职责:本公司授权质检员、库管及相关生产人员负责本厂内不合格品的评审。

  3、处置职责:质检员作出不合格品的处置决定。若不能处置,则上报公司相关负责人处置。生产人员根据处置决定及时进行处理。

  4、工作程序

  采购材料、半成品检验和成品检验中中发现不合格品进行标识、评审,确定不合格品的范围和性质;决定并实施不合格品处置方案,并根据不合格品的严重程度和范围,上报公司有关负责人。

  四、评审、记录

  1、采购材料检验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由质检人员根据合同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和补充要求以及相关国标规定作出评审,做好记录,不合格原料不予收购。

  2、产品生产过程中不合格品判定由生产技术人员根据标准作出评审,不合格半成品不得流入下一道工序。

  3、成品检验中发现有不合格产品应进行重新加工,经质检人员重新检验合格后方能入库。

  4、标识,隔离

  (1)原料收购检验时发现的不合格品,一律拒收。储存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由仓库保管员作出如下标识。

  (2)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由该岗位人员根据技术规程规定作出相应标识,有条件时,应与合格品隔离。

  (3)对不合格品粘贴识别标记,并填写“不合格品通知单”及注明不合格原因。

  (4)不合格品的隔离方法。对不合格品要有明显的.标记,存放在指定的隔离区,避免与合格品混淆或被误用。

  (5)不符合规定检验标准的产品,不允许入库。

  5、处置

  (1)不合格产品处置方式:

  ①让步接收

  ②退货

  ③重新加工

  ④报废

  (2)检验人员对不合格品评审有作出处置决定,由相关人员进行处置。若有争议,则公司相关负责人裁决。

  (3)生产过程中,结于标准允许返工的不合格品,生产人员应按相应标准和技术规程的操作工艺,予以返工,并经检验员重新验证合格后方可放行。

  (4)对已判定不合格的成品或经返工仍不合格的产品另行堆放,进行报废处理。

  (5)原料/成品储存过程中发生的不合格品,由仓管人员进行处置。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3

  不合格食品实行预警退市措施是商品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为做好不合格食品退市和杜绝再次流入市场,特制定本规定:

  一、对已过保质期的食品和质量不合格食品,经营者仍在上市交易的,由工商管理部门强制抽检,根据检验结果,确定食品流向,销毁或退回原厂进行处理。

  二、对不能确定其食品来源或食品是否合格,又无质量检验的,要求该食品一律不准上市交易,必须退出市场。

  三、对经质量抽检,属产品质量问题的,由工商部门予以处罚外,不影响食用的',可经厂家整改后继续销售;不能食用的,就地销毁。

  四、对退出市场的问题食品,经营者必须提供其流向证明,备案存查,以防问题食品再次流入市场。

  五、为确保问题食品流向到位,超市配合工商部门与问题食品退回厂家当地工商部门联系进行跟踪管理,确保问题食品得以有效的监督管理。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4

  1.0目的

  确保服务过程中的不合格产品及体系运作和服务过程中的不合格项(不合格服务)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

  2.0适用范围

  对公司各部门提供服务过程中的不合格产品和不合格项的控制。

  3.0职责

  3.1各部门主管(管理处主任)或库管员对不合格产品进行评审、标识和处置。

  3.2各部门负责人对本管辖区提供服务活动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进行确认、处理。

  4.0工作程序

  4.1不合格产品的控制

  4.1.1部门主管或管理处主任对服务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评审后,进行记录和处置;库管员对采购物资验证出的不合格产品评审后,进行记录、标识、隔离,由采购人员确认后进行退货或更换,或按4.1.2进行处理。

  4.1.2对使用过程中或采购回的不合格产品的处置应由使用部门先填写《不合格品处理报告》,然后经部门主管或管理处主任批准后作出以下处理:

  4.1.2.1降级使用于对服务影响无关部分;

  4.1.2.2退货;

  4.1.2.3报废。

  4.2不合格服务的控制

  4.2.1对服务过程质量影响不大或用户感觉不明显的'不合格服务,各相关部门应在当日内作出处理并做好记录。

  4.2.2根据服务工作的检查记录,若有不符合要求或不合格的地方,主管部门应提出处理意见,可填报《不合格项整改通知》,由相关的人员执行,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对该服务工作进行复检。

  4.2.3因质量体系运作或因工作失误造成的使用户严重不满的服务,由部门负责人或与机关部门评审确认后,填写《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报告》,并负责组织人员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在规定时限内给予处理,若在近期内无法解决的,则要制定纠正计划。

  4.2.4因客观环境条件(如天气、交通、市政等)的影响和制约所造成的不能满足用户要求的可事先与用户协调,经用户同意后,再约定时间进行处理。

  4.2.5返工或返修后的服务项目应按相应的检验程序重新验证并做记录。

  5.0相关文件

  5.1《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6.0相关记录

  6.1《不合格品处理报告》

  6.2《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报告》

  6.3《不合格项整改通知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5

  一、食堂工作人员要求

  1、工作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并且要求每年体检一次,否则不得上岗。

  2、工作人员必须保证个人卫生、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头洗澡换衣,保持衣服干净整洁。

  3、工作人员进卫生间后必须戴好工作帽,做好双手清洁、消毒才能进入业务操作。

  4、工作人员不得对着食物咳嗽、打喷嚏,不得随地吐痰。

  5、工作人员态度和蔼,平等礼貌待人,树立服务意识。

  二、食品采购要求

  1、应从正规渠道采购有食品安全保障的物质,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不采购、经营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2、蔬菜一般当天购进当天食用,不得放置两天以上,发现变质立即丢弃处理;

  3、禁止采购腐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4、禁止采购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有明显致病寄生虫的禽、畜、水产品及其制品、酸败油脂、变质乳及乳制品、包装严重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而造成污染的食品。

  5、禁止采购掺假、掺杂、伪造、冒牌、超期或用非食原料加工的食品。

  三、加工操作要求

  1、生熟食品的刀、案、容器要分开,放入冰箱的熟食品要密封,防止发生交叉感染。

  2、清洁后的原材料或已盛装的食品容器必须离地存放。

  3、清洁餐具必须做到一刷、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冲洗餐具必须使用餐具洗涤剂,不得使用洗衣粉等其他非餐具类洗涤剂。

  四、食堂环境卫生要求

  1、保证厨房内整洁卫生,空气清新无异味,严格执行清洗、消毒等卫生要求。

  2、彻底清除苍蝇、蟑螂、老鼠等害虫。

  3、保证排水沟通畅、沟内无积有食物残渣,不乱扔垃圾、乱倒污水;垃圾处理及时,不得过夜。

  4、及时打扫食堂,保证墙壁、通风设备无脱落、无破损、无灰尘、无蜘蛛网、无发霉、无积有油垢等。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6

  1目的

  对质量体系运行中出现的不合格项和产品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不合格品进行控制,确保体系不断改进和不合格品不转入下道工序或出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企业质量体系运行中出现的不合格项和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出现不合格品的处理。

  3职责

  3·1技术部负责不合格品控制的归口管理,负责不合格确定,并组织评审和处置。

  3·2各部门负责不合格项的识别,技术部负责评审和处置。

  3·3不合格品的责任部门负责不合格品的记录、标识、隔离和处置的具体实施。

  4管理办法

  4·1不合格的分类

  不合格分为体系不合格和产品不合格。体系不合格称为不合格项,产品不合格称为不合格品。

  体系不合格(不合格项):在企业质量体系运行过程中,发生的不符合本企业质量体系文件要求的不合格称为体系不合格。

  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品):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的不合格称为产品不合格。

  4·2不合格的性质:

  对不合格视其严重程度,可分为一般不合格和严重不合格。

  一般不合格:性质轻微,属偶尔现象,不具有普遍性,造成影响不大,经济损失在200元以下的不合格。

  严重不合格:性质严重,具有普遍性或有一定的影响力,或造成的影响很大,经济损失在200元以上的不合格。

  4·3不合格的评审与处置:

  4·3·1不合格由技术部评审,以确定不合格性质,对不合格的评审与处置应填写《不合格品及纠正措施处理单》,交责任部门执行。对于严重不合格应分析发生不合格的原因,并视情况采取纠正或纠正措施,并应预以验证。

  4·3·2不合格品的处置:

  (1)不合格品的种类:

  a)不合格原(辅)料:

  糕点和饼干:小麦粉、食用植物油、起酥油、白砂糖、鸡蛋、绵白糖等。

  b)不合格添加剂:色素、食品添加剂;

  c)不合格包装物:包括聚乙烯食品包装袋、食品用塑料周转箱;

  d)不合格半成品:生产过程中的半成品;

  e)不合格成品:各种类型成品;

  f)市场退回的不合格品。

  (2)不合格的处置

  不合格品评审后的处置方法通常为:

  a)原辅料:拒收、让步接收(降级或降价)、报废;

  b)包装物:拒收、让步接收(降级或降价)、报废;

  c)半成品:返工、报废;

  d)成品:报废。

  4·3·3需要让步接收的不合格产品,需返工或报废的半成品或成品由技术部提出处置意见,报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4·3·4各生产、贮存部门接到技术部的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对不合格品进行记录、标识、隔离。

  4·3·5各类不合格品的控制

  4·3·5·1原辅料不合格品的控制

  技术部依据国家产品技术标准和《采购管理制度》进行检验,判定为不合格的原材料,检验员作好记录,报技术部对其进行评审,并填写评审意见,由市场部处理。

  a)拒收的原材料由市场部负责办理退货;

  b)降级的原材料,由市场部与供货方交涉,市场部按降级后的等级挂牌标识,入库存放。

  c)贮存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原材料,由各相关部门通知技术部复检,确认为不合格品后,作退货或报废处理。

  4·3·5·2生产过程中不合格半成品的控制

  半成品达不到检验要求时,如成型、烘烤、装饰工序中出现的不合格品,生产中出现卫生不洁等情况,应作不合格处理,应做好标识和记录,作返工或报废处理。如出现不合格品数量较多时,应通知技术部,查找原因,采取纠正措施。一般不合格的半成品的评审意见和处置记录由生产车间予以记录。半成品中发生严重不合格需报告技术部进行处置,并采取纠正措施。

  4·3·5·3不合格成品的控制

  感观、理化、卫生指标与产品标准不符的不合格品,质检员作好记录,通知成品库隔离、标识,同时填写《不合格品及纠正措施处理单》送交技术部,评审后进行处置,并采取纠正措施。其它情况发生的不合格,应按规定作不合格处理。

  4·3·6不合格品返工后应重新进行检验。

  4·4不合格的记录由各相关部门记录和保存。

  5记录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7

  一、目的

  为防止本公司发生的万一存在因微生物、异物等异常原因造成的不合格食品的扩散,尽早回收,以减轻或杜绝对社会、公众的威胁,维护企业的形象,减少公司损失,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成品的回收控制。

  三、职责

  1、公司为本程序的最高决策者,负责提供资源支持(包括人员、资金、器材等),负责配合执法部门一起进行不合格产品的召回工作;

  2、销售部负责提供销售信息,确定问题产品的回收方案处于公司的控制之下。

  3、质检部负责发现问题,分析该问题的影响力,提供解决问题的建议。

  4、生产车间负责在最短时间内,对问题产品进行逆向追溯。

  四、产品召回步骤

  1、厂区内部发现的问题,处理步骤按照不合格品处理程序时行再加工或销毁等处理。

  2、销售商或用户发现的`问题,由营销业务部负责了解并记录问题发现的地点、时间和批号等,及时向公司汇报,并保持与销售商或用户的持续联系。

  五、投诉评估

  投诉汇总报告由发现问题的归口部门如实整理成书面材料并交质检部会签,如果发现产品有可能危害人体健康,则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技术人员调查研究以确定存在危害因素,必要时请外界的研究机构来协助;

  2、立即通报公司;

  3、营销业务部部负责追溯及产品的所有标签。必须在24小时内查到问题产品的销售点;

  4、质检部、生产车间联合收集并反复阅读研究有关质疑产品,生产前后所生产的产品与质量记录。

  六、回收程序

  1、问题发现→报告召回工作组→集体调研→决定回收→产品标识→生产记录→顾客→回收→评估→处理。

  2、追回产品,直接废弃。

  3、回收结束后,填写《产品回收报告)),三日内归档。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8

  一、本制度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

  二、本企业严禁采购、销售不合格药品,凡属《药品管理法》第48、49条规定的假药、劣品范围,均属不合格药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属不合格药品:

  1、药品包装内有异常的响动和液体渗漏;外包装出现破损、封口不牢、衬垫不实、封条严重损坏等现象;包装标识模糊不清或脱落等。

  2、凡在验收和养护检查中发现不合格药品。

  3、药监部门发布质量问题的药品或检查发现的不合格药品。

  三、发现不合格药品,各岗位负责人及时将不合格药品存放在不合格药品区内,挂上明显标志,并向质量负责人报告。质量负责人查明质量不合格的原因,分清质量责任,及时处理并制定预防措施。

  四、凡属报废药品,由药品验收员填写不合格药品报损审批表,经质量负责人签署意见,报企业负责人核准,按规定进行销毁。其中假药销毁应事先报告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

  五、特殊药品销毁事先报告聊城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由药监执法人员到场监督销毁。

  六、不合格药品的确认、报告、报损、销毁应有完善的`手续。

  七、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理情况做到定期汇总和分析,并建立档案,作为药品质量分析的依据。

  八、不合格药品报损审批表和不合格药品销毁单由药品验收员负责填写。

  九、本制度责任人为质量负责人。

  十、本制度每季度考核一次。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9

  一、为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本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确保守法经营,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对不合格产品实行退市制度,是指对销售质量不符合国家、地方或者行业标准或有关要求,或存在其他安全卫生隐患的食品,采取停止销售,推出本经营单位的管理制度,本企业必须遵守,不得违反。

  三、经自查,发现下列食品为不合格食品的,本企业停止销售,推出要经营单位:

  1、包装破损和运输途中被污染的或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的要求的食品;

  2、超过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质日期的食品;

  3、感官鉴别已经腐烂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4、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5、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6、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7、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食品;

  8、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食品;

  9、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他非食用物质加工的食品;

  10、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标志的食品;

  11、假用他人注册商标,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标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让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食品;

  12、行政监管机关公布属于不合法或经法定机构检验不合格的食品;

  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或者存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食品;

  四、本企业员工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该食品,应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登记造册。

  (2)将不合格食品撤出市场,退回已售出食品,退回供货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报告。

  (3)对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货销毁。

  五、对已经出售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本经营单位选择能够覆盖销售范围的新闻媒体予以公告,或者在营业场所内公示,通知购货人退货,将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销毁。

  六、本企业和供货商签订合同时,在合同中必须订立供货方食品质量保证条款以及对不合格食品的召回、退货和赔偿等条款。

  七、本企业员工应对本经营企业内的食品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推出市场;对可能造成食品安全危害的,应立即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积极协助做好食品退市和查处的相关工作。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10

  第一条为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管理,严肃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活动,确保本经营单位依照法定条件、要求处置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维护本经营单位声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对不合格食品实施处置制度,是指对销售质量不符合国家、地方或者行业标准或有关要求,或存在其他安全卫生隐患的食品,采取停止销售,退出本经营单位的管理制度。

  第三条下列食品为不合格食品,应停止销售,退出本经营单位:

  (一)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

  (二)包装破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

  (三)超过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质日期的;

  (四)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五)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

  (六)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质加工的;

  (七)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记、名优标记、国际尺度采用标记、防伪标记等质量标记等,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透露表现或使用绝对宣传用语的;

  (八)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

  (九)行政监管机关公布属于不及格食品的;

  (十)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划定的,或者存在隐患,可能对人体安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

  第四条本经营单位工作人员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该食品,并采取下列措施:

  (一)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登记造册;

  (二)将不合格食品撤出市场,并通知生产企业或供货方,配合召回已售出食品,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三)对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应交由有关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四)可能造成安全卫生危害的,立即向当地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五条对已经出售的严重危害人体安康、人身安全的不及格食品,本经营单位选择可以覆盖销售范围的消息媒体予以公告,或者在营业场合内公示,告诉购货人退货,将不及格食品追回和销毁。

  第六条本经营单位工作人员应对本经营单位内的食品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退出超市。

  第七条本经营单位应抵消费者作出食品质量承诺,并在出售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购货凭证或商品质量信誉卡。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11

  1.目的

  对不合格产品进行识别和控制,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或交付。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交付后的产品发生的不合格的控制。

  3.职责

  3.1质检人员负责不合格品的识别,并跟踪不合格品的处理结果。

  3.2生产主管、质检负责人负责在各自职范围内,对不合格品作处理决定。

  3.3生产主管负责对不合格品采取纠正措施.

  4.程序

  4.1不合格品的分类严重不合格

  a)经检验判定的批量不合格,或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直接影响产品质量、主要功能、性能技术指标等的'不合格;

  b)一般不合格:个别或少量不影响产品质量的不合格。

  4.2进货不合格品的识别和处理,处理方式可采用拣用、让步接收、降级处理、退货等。

  4.3检验员在物料上贴不合格标签,仓库将期放置于不合格品区,检验员将进货的检验结果报采购人员处理。对严重不合格应填写不合格品报告,报生产主管作出退货决定,然后质检员将进货的检验发给采购负责人,由采购人员办理退货手续。

  a)对一般不合格品中拣用时,由质检人员在“不合格”标签上加注“拣用”标识,由检验员依据质检人员提供的样品进行全检并记录,拣出的不合格品作退货处理;

  b)一般不合格品作让步接收时,由质检人员批准在原不合格标签上加注“让步接收”,直接发给生产线使用。对于进货的重要物源,不允许让步接收。

  4.4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物料,经质检人员重检后,按上述条款执行。

  4.5不合格半成品、成品的识别和处理,处理方式有让步接收、返工、返修、降级、报废等。

  4.6对于检验员能判定立即返工或返修的少量一般不合格品,可要示、求加工者立即返工或返修,并记录半成品和成品的检验情况。返工、返修后的产品必须重新检验,仍不合格或不适用者由质检主管在相应的检验记录上和出处理决定(让步接收、收工、返修、报废等),由质检员将记录发至生产线和仓库进行相应处理。

  a)让步接收时,检验员在不合格标签上注明“让步接收”,转至下道工序或入仓库。只有产品虽不符合要求,但不影响顾客使用时,不能用办理让步接收,让步接收应取得顾客同意;

  b)返工、返修由生产车间执行,返工返修后的产品必须重新检验,并填写相应的检验记录。重检不合格时,生产主管可在检验记录上作出处理决定;

  c)报废产品由生产车间放置于废品区,由组织统一处理。

  4.7检验员判定的严重不合格,需贴上“不合格”标签放置于不合格品区,由质检主管在相应的检验记录上签字确认,并填写不合格品报告交至生产主管作出报废、降级改作它用的决定。

  4.8交付或开始使用后发现的不合格品,应按的重大质量问题对待,除执行

  4.9条款有关规定外,质检员应组织采取相应的纠正或预防措施有关规定;供销人员应及时与顾客协商处理的办法,以满足顾客的正当要求。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12

  为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的食品消费安全,加强对流通领域质量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及退市后处理的监督管理,制定本制度。

  一、不合格食品强制退市的内容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

  2.预包装食品标签不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标准要求的食品;

  3.应为QS认证的,但在食品外包装上没有QS认证标识的食品;

  4.假冒伪劣、有毒、有害、变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5.无检疫、检验证明的畜禽。

  二、食品经营者应定期检查所经营的`食品中是否有上述不合格食品,发现不合格食品,要及时退市。对保质期不足一个月的食品,每周检查一次;对保质期不足一周的食品,每日检查一次。

  三、食品经营者应设立不合格食品下架存放箱,及时将不合格食品及有关部门公告的质量不合格食品下架,装入下架存放箱。

  四、食品经营者应设立不合格食品退市登记台帐,对不合格食品的下架日期、食品名称、规格、退市原因、处理情况等如实记录,对过期食品不得更改生产日期、保质期。食品批发商或者专营商对下架食品进行回收,要与食品经营者之间履行交接手续,由收货人代表批发商或者生产者在退市登记台帐中填写有关内容并签字。

  五、食品批发商、供货商在收到食品经营者的退市食品后,要认真做好退市回收食品登记。对回收食品进行销毁的,要有销毁记录;退回批发商或者生产企业的,要由批发商或者生产企业有关负责人在退市登记台帐上签字。

  六、食品经营者对不合格食品退市登记台帐、批发商供货商退市食品销毁记录、处理记录以及生产商接收记录要妥善保管,以备当地工商管理所查检。工商管理所在巡查中,要认真填写巡查记录,以备上级机关检查。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13

  为建立和实施不合格商品的退市制度,彻底消除消费安全隐患、确保人身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一、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是指将不符合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或存在其它安全卫生隐患的食品,应停止销售,退出市场的一种质量管理制度。

  二、下列食品应当停止销售,退出市场;

  (一)经检测证实为不合格或感官鉴别已经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不洁、有异物、异味的;

  (二)“三无”食品,超过保质期或者保存期的;

  (三)应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四)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

  (五)伪造产地、虚构厂名厂址、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执行标准、质量标志,对食品质量作引人误解虚假夸大宣传的;

  (六)假冒他人商标,擅自使用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消费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

  (七)包装严重破损和其它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

  (八)使用非食用色素,超标准使用食用色素,或添加其它有损害人身安全健康物质的;

  (九)其它法律法规禁止上市的。

  三、对尚未售出的食品销售者应认真清理,发现不合格食品时自动下柜下架,退出市场。

  四、对巡查和监测中发现的涉及人身健康的不合格食品,强制退出市场。

  五、对已售出的不合格食品或有问题的食品,应在第一时间追回,或在媒体发布召回、停止食用的公告。

  六、对无法追回的不合格食品或有问题的食品,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予经济赔偿,并视情节承担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七、对退市的不合格食品或有问题的食品,应追溯来源和渠道,及时采取强制措施,防止不合格商品改头换面二次流入市场。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危化品仓库管理制度09-23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08-10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07-05

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08-04

卫生不合格检讨书06-06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集合15篇)03-18

寝室卫生不合格检讨书07-14

教室卫生不合格检讨书09-27

宿舍卫生不合格检讨书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