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在当下社会,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一、目的:
保障物业公司所管理区域内的的公共安全和预防火灾的发生,为业主和使用人的工作、生活提供安全舒适的环境。
二、范围:
适用于物业公司安全消防管理工作。
三、消防主管职责
(一)、领导消防安全机构,贯彻执行消防法则。
(二)、组织制定、布置、检查、总结消防工作,并定期向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关报告消防工作情况。
(三)、组织防火安全检查,整改火险隐患。
(四)、对员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五)、组织、领导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工作。组织对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
(六)、组织制订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
(七)、组织扑救初期火灾和指导安全疏散。
(八)、调查火警事故,协助公安消防监督机关调查火灾原因。
四、工作程序:
(一)、安全宣传
1、收集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案例,找出辖区安全防范弱点和存在的问题。
2、结合辖区安全防范实际,编拟宣传材料。
3、每季度组织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
4、如有具体针对性的材料,应及时分发到甲方。
5、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材料,应及时分发到甲方。
6、关于辖区安全防范管理的规章制度、管理规定,应及时分发到甲方。
(二)、安全检查
1、消防设施设备每月检查一次。
2、每次检查形成文字记录。
3、实行统一登记、逐级负责、专人管理制度。
4、消防器材由保安统一编号、定位、使用、保养,每月检查一次。
5、每天必须检查指挥中心是否能正常运行,各报警探头是否损坏,报警模块板能否和监控中心联通。
6、紧急疏散通道、消防指示灯是否正常运行。
7、消防设施配备是否齐全。
8、消防标识是否清晰完好。
(三)、消火栓的检查
1、消火栓每月检查一次,检查是否有水,压力是否正常。
2、栓体情况:消火栓是否被埋压、圈占、消火栓是否漏水,消火栓帽是否遗失。
3、开关情况:消火栓是否能快速打开,正常输水。
4、标识牌:是否遗失、干净。
5、消火栓水压能否达到要求,远距离控制能否在要求的时间达到所要求的压力。
(四)、灭火器的检查
1、摆放位置是否摆放在阴凉、干燥便于取用的位置,不得受到烈日的暴晒,不得接近热源或受剧烈震动。
2、灭火器器材周围2米内不得堆放杂物。
3、灭火器的瓶体、保险销是否完好无损,器材是否擦拭干净,灭火器药液是否减少、被动用过。
4、喷筒是否畅通(如堵塞要及时疏通)。
5、压力表指针是否在绿色区域(如在红色区域要检查原因,检查后要及时灌装)。
6、零部件是否完整(有无松动、变形、锈蚀、损坏)。
7、可见部位防腐层是否完好(轻度脱落要及时补好,明显腐蚀应送专业部门维修及进行耐压试验)。
8、铅封是否完好(一经开启,必须按规定再行充装,重新铅封)。
9、按时进行定期检查、保养检查喷嘴和喷射管是否堵塞、腐蚀损坏。
(五)、消防装备检查
1、水带、水枪、分水器等设备是否完好,水带接口是否漏水、水带是否发霉,设备是否正常。
2、消防拉梯:拉梯牢固程度如何,拉绳是否完好,是否能正常使用。
3、防火服、消防斧、消防绳是否完好。
(六)、消火箱的检查
1、每月逐个检查一次。
2、栓外检查:检查栓门关闭是否良好,锁、玻璃有无损坏,栓门封条是否完好。
3、随机抽取灭火栓总数的10%测试,按消火栓报警按钮,监控中心应由正确的报警显示。
4、检查箱内元件是否良好,有无脱落,栓内水龙头有无渗漏。
5、开栓门取出水带,仔细检查有无破损,如有应立即修补或替换。
6、检查水带有无发黑、发霉,如有,应取出刷净、晾干。
7、将水带交换摺边或翻动一次。
8、检查水枪、水带接头联接是否方便牢固、有无缺损,如有,立即修复,然后擦净在栓内放好。
9、检查接口垫圈是否完好无缺,替换阀门老化的皮垫。
10、检查修整全部支架,掉漆部位应重新补刷。
11、将箱内清扫干净,部件存放整齐后,锁上栓门,贴上封条。
(七)、施工现场的检查
1、有没有配置足量、适用的灭火器材。
2、有没有违章动工的行为。
3、有没有乱拉电线和电源接头用裸丝代替插头的行为。
4、施工用的电器机具和临时照明灯具,有没有按照要求采用橡皮电缆线路。
5、有没有违反规定使用易燃、易爆物品。
6、有没有违反规定,在施工现场生火、焚烧、抽烟等。
7、有没有未经许可,动用氧、电焊以及其它明火作业行为,有没有足够的防火措施等。
(八)、安全通道的检查
1、通道是否畅通、有无杂物堆放、车辆堵塞,是否有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2、疏散标志是否完好。
3、标志是否完好、处于明显处、便于确认处;应急照明灯是否完好、被遮挡、损坏、紧急情况下能否照明等。
4、通道照明是否完好能正常照明。
五、检查部位及检查标准
(一)、每月末对公共区域、公共设施进行安全检查。
(二)、节日前或有重大活动的前一天,对公共区域、公共设施进行安全检查。
(三)、检查工作由消防负责人组织。
(四)、检查项目为所有消防灭火器材、消防栓设施是否齐全、有效。检查配电房、风机房、电梯机房等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规定,门锁是否完好。
(五)、检查各层走廊、电梯厅、楼梯是否畅通,烟感探测器、指示灯是否正常。
(六)、检查设备层所有消防设施是否完好。
(七)、检查各机房、电房设备是否运转正常。
(八)、检查防火通道是否畅通,疏散指示灯及报警系统是否正常。
(九)、检查是否有违反消防安全条例的事项。
(十)、检查防火设备能否正常使用。
(十一)、检查中发现设施设备有异常,或其他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问题,要立即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六、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的范围主要包括
(一)、施工人员违反了安全管理规定。
(二)、辖区内有不利于消防安全防范的隐患。
(三)、公司内部各部门出现的不利于消防安全防范的隐患。
七、消防训练
(一)、按年度制订出训练计划,拟出训练科目和具体内容及时间安排。
(二)、训练内容按突发事件处理程序中的'要求进行。
(三)、参与训练人员以全体保安员为主,适当组织公司员工和部分业主参加。
(四)、做好培训记录内容包括:
1、培训时间及参训人员。
2、培训科目及组织者。
3、培训小结及存在的问题。
4、培训者签名。
5、至少保证常规培训每月一次。
(五)、培训包括以下内容:
1、学习消防理论知识。
2、熟悉使用常用灭火器材,水带连接。
3、了解火警报警程序和处理程序。
4、开展消防综合演练。
八、消防演练
(一)目的
增强保安人员的消防意识,提高对火灾扑救工作的组织和处理能力,能使全体工作人员更好地了解本公司所辖区域的防火制度和紧急状态下的消防逃生路径,提高抢险和自救能力。
(二)、消防演练的频度
消防演练至少每半年一次,特殊情况下可以增加演习次数。
(三)、参加消防演练的成员
1、区域主管应为防火总负责人,区域队长为防火总指挥。
2、其它保安人员为义务消防队员。
(四)、演练的组织
1、公司所辖区域的消防演练计划由区域主管负责组织制定,并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2、请消防专员现场指导,使所有参加人员能熟练掌握各种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3、确定演练方案、演练日期和时间后,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
4、演练人员名单汇总后,报公司备案存档。
(五)、消防演习过程
1、后勤保障
安排公司保洁人员负责消防后勤保障,主要负责演练结束后的场地清扫工作
2、人员疏散
在消防演习过程中组织安排人员有序进行疏散,防止拥挤及不安全隐患的发生。
使人员在按规定时间内辙离火场。
3、组织灭火、安全警戒
由保安人员负责组织灭火,并做好现场安全警戒工作。
4、物资抢救
对一些重要物资及危险品应及时进行抢救,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对火场范围内进行断电,供水保障。
(六)、总结消防演习的效果
每次消防演习结束后,区域主管应总结演习效果和经验教训;同时收集各方面对演习的反馈意见;将以上两份总结书报区域经理审阅后存档。
九、火灾扑救
(一)、接到火警后,必须立即调动应急分队赶赴火场扑救火灾,同时了解何处、何物起火等基本情况。
(二)、按突发事件的处理章节的要求,并结合当时实际情况,组织扑救。
(三)、及时向区域消防负责人汇报或及时报警。
(四)、待公安消防部门到达后,指派专人带路并引领取水。
(五)、及时组织保安人员和公司员工积极参与火灾扑救,抢救贵重物品,引导业主及工人迅速安全转移。
十、消防监控中心当值保安接到火警电话后:
(一)、立即组织最近岗位进行查看,扑救。
(二)、情况严重及时拨打“119”报警电话,报告区域主管。
(三)、联络各岗位人员,组织进行扑救。
(四)、密切监视报警地点情况,随时报告。
十一、组织扑救
(一)、带领消防人员携带灭火器以最快速度到达火警现场。
(二)、立即指挥在场人员进行灭火扑救。
(三)、指挥火警现场及可能受影响范围内的人员使用消防通道疏散。
(四)、坚守火场,控制火势,等待专业消防队的到达。
(五)、火情解除后,会同消防主管机关,认真勘查现场,收集情况,查明事故原因。
(六)、组织有关部门认真总结教训。
(七)、记录火警(火险、火灾)全过程,存档。
十二、消防报警信号处理程序
(一)、消防监控中心当值保安收到消防报警信号报警时:
(二)、迅速查明报警位置,用对讲机通知巡逻保安即时到现场核实。
(三)、核实保安即时报告,讲清报警地点。
(四)、巡逻警卫或管理员接到消防监控中心当值警卫呼叫后,要以最快速度赶到报警地点核实,要仔细观察报警地点的每个角落,将现场情况准确明白地回报消防监控中心。
(五)、经现场检查确认属误报的,即时通知消防监控中心当值警卫复位;若报警地点在办公室、业主室内等场所,进入检查时,需向业主解释清楚,致歉后方能离开。
(六)、报警地点若在房间内且已上锁,监控中心的保安在报告时应将此情况明确通知区域主管,若无钥匙,且观察到有明火或烟,有必要时必须破锁进入现场检查,排除险情后加锁。
(七)、经现场检查确认为火警后,按初期火警处理程序处理。处理完毕后将信号复位,并做好记录。
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社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的安全,创造良好的社区消防安全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北省实施%26lt。消防法%26gt。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城市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和社区居委会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公安消防机构的监督指导下,按照本规定负责社区消防安全工作。
第三条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应当立足现有社区组织机构,发挥管理和服务功能,发动和依靠群众,实行群防群治。
第四条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街道办事处、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委会的主要领导对管理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并确定专人具体负责社区消防安全工作。
第五条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由办事处负责人任主任、综合治理办公室、公安派出所、社区居委会、驻社区有关单位人员组成的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本辖区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指导、督促和协调。
第六条社区居委会建立由居委会主任、居民小组长、社区巡逻队、社会治安志愿者、楼院长组成的社区消防工作小组。
第七条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公安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列管重点单位之外的其他单位和社区居委会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八条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委会负责本辖区内居民住宅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九条街道办事处在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将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作为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内容,制定消防工作计划,定期召开社区消防工作会议,组织、督促、协调社区消防工作的开展。
(二)督促指导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委会定期开展社区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受理群众举报,开展消防咨询服务。
(三)负责辖区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四)组织开展社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社区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五)负责社区消防宣传阵地的建设和公用消防器材的维护和管理。
(六)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与辖区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委会签订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并组织年度考评,落实奖惩措施。
(七)建立健全社区各项消防管理制度,完善社区消防档案。
(八)参与组织辖区火灾扑救,维持火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核查火灾损失。
第十条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委会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按照街道办事处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做好辖区的消防安全工作,维护辖区消防安全。
(二)对居民住宅楼院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巡逻,疏散消防通道,整治清理居民楼道可燃物,发现和纠正消防违章行为。
(三)负责辖区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
(四)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完善消防档案。
(五)制定居民防火公约,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向居民家庭发放消防宣传资料,为辖区老、弱、病、残和孤寡老人提供消防安全服务。
(六)辖区发生火灾,及时组织疏散周围群众,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组织人员扑救初期火灾。火灾扑灭后,应协助消防部门保护火灾现场,调查火灾原因,核查火灾损失。
(七)为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公共消防设施、器材维修更换提供经费保障。
第十一条公安派出所在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辖区列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监督工作。
(二)加强对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消防业务指导。
(三)配合公安消防机构对社区消防管理人员进行消防专业培训。
(四)帮助社区消防组织建立健全各项消防规章制度,完善消防业务档案。
(五)指导社区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及时总结和推广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经验。
(六)把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列为社区民警职责,作为评比考核内容。
第十二条街道办事处每季度应当对管理单位至少进行一次防火检查,防火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单位、部位或场所施工、使用或开业前,有关消防审核、验收或者检查手续是否完备。
(三)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四)单位员工的消防宣传教育和消防培训情况。
(五)灭火器材的配备和维护保养情况。
(六)燃气、火源、电源的管理情况。
防火检查要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要在检查记录上签名,检查时发现问题要及时督促单位整改,较大火灾隐患或解决不了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辖区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消防机构查处。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单位对辖区的消防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对居民住宅的楼院、通道的消防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对居民家庭随时进行防火提示。
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应当建立消防巡逻制度。巡查的内容包括:
(一)用火、用电、用气有无违章情况。
(二)小区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
(三)小区消防车道或住宅楼通道是否畅通。
(四)消除火灾险情,发生火灾时及时报警,利用现有灭火器材,实施有效处置。
巡查要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要记录巡查的内容、部位、频次及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措施,并在巡查记录上签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纠正,较大火灾隐患要及时报告责任区民警查处。
第十四条街道办事处建立社区消防宣传阵地,通过在社区内设立消防公益广告牌、消防宣传栏、消防宣传橱窗,在居民楼道设置消防警示牌等形式,营造社区消防安全氛围。
第十五条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单位和社区居委会应当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对有关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宣传教育,按照部署组织好本辖区每年一度的“119”消防宣传日活动。
第十六条社区应当根据季节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动。要针对辖区的老弱病残人员,加强防火和逃生自救常识的宣传。学生放假期间,加强对辖区中小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向居民家庭发放消防宣传资料,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第十七条城市消防站应当定期向社区开放,流动消防宣传车应当深入社区,开展流动消防宣传工作。
第十八条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单位和社区居委会应当定期组织群众到消防站参观,开展火场逃生演练,提高群众的消防素质。
第十九条街道办事处应当督促辖区单位主要负责人及重要岗位从业人员参加消防培训。
第二十条街道办事处应当设立消防工作室,消防工作室内应当悬挂张贴街道办事处的社区消防建设示意图、社区消防组织网络建设图及社区消防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街道办事处消防工作室应当建立下列消防业务档案:
(一)社区基本情况档案。
(二)辖区重点单位名册和基本情况档案。
(三)火灾隐患档案。
(四)火灾统计档案。
(五)防火检查档案。
(六)消防宣传教育档案。
(七)消防会议记录。
(八)消防培训档案。
(九)街道办事处与辖区单位、社区委员会签订的《消防安全责任书》档案。
(十)其他有关档案。
第二十二条社区居委会应当建立下列消防业务档案:
(一)社区居委会基本情况档案。
(二)辖区特护人员及家庭基本情况档案。
(三)防火检查档案。
(四)消防巡查档案。
(五)消防器材配备及维护档案。
(六)居委会与各居民签订的《居民防火公约》档案。
(七)消防宣传活动档案。
(八)消防会议记录。
(九)其他有关档案。
第二十三条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应当作为社区年度综合检查、考核、评比的内容。
第二十四条对在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辖区人民政府或公安消防机构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因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失职造成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依法给予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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