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时间:2025-05-14 08:32:44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消防器材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1

  一、要设有消防器材存放库,消防器材库要坚固干燥、防潮,并有防盗装置。

  二、对消防器材要设有专职或兼职消防器材管理员,并建立严格的管理职责制。

  三、消防器材存放在阴凉、干燥处,存放要得当。

  四、对消防器材严禁乱摸乱拿,严禁挪作他用或随便外借。

  五、要定期对全体人员进行消防器材的性能及使用方法的.培训,保证人人会用。

  六、对消防器材要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切实保证所有的消防器材良好有效。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2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治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为了预防火灾和削减火灾危害,爱护企业人员的人身和公共财产安全,保证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产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治理规定》等制定本制度。

  (三)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四)行政部是企业消防工作的主管部门。

  1、组织制定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开展常常性宣传教育,每年对职工进展消防培训一次。

  3、按规定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

  4、组织防火巡查,准时订正违章行为,每月进展防火检查,准时消退隐患,做好巡查、检查记录。

  5、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全面检测一次,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精确,存档备查。

  6、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7、建立健全消防档案。

  (五)本企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是:喷烤漆房、油料间重点防火部位设置明显防火标志,实行严格治理。

  (六)全体员工必需遵守本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仔细学习防火、灭火学问,开展自防自救活动。

  (七)任何企业个人不得损坏或擅自挪用、撤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和遮挡消火栓。

  (八)消防器材、装备和设施,不得用于与消防应急救援工作无关的'事项。

  (九)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严禁堵塞或摆放各种物品。

  (十)未经主管部门许可,不得使用临时线和电炉子等酷热电器。

  (十一)严格执行动用明火审批制度。

  (十二)新建、改建、扩建和装饰装潢时,应按有关规定上报当地公安消防机关审批。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3

  (一)消防器材及设施主要包括:各种灭火器、消防桶、消防锹、消火栓、水枪、火灾自动报警器及灭火系统、消防装备、阻燃防火材料及其它消防产品。只限消防专用,制止占用、挪作他用或移动位置、损坏等。

  (二)消防器材及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坚持“谁使用、谁受益、谁负责”的治理原则。

  (三)各单位消防器材及设施必需纳入生产设备治理中,配置的'灭火器一律实行挂责任牌制度,实行定位放置,定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的“三定”治理。

  (四)对本单位消防器材及设施,应设立消防器材及设施配置台帐和消防器材领用台帐。各类消防器材领发一律由兼职防火员(安全员)负责。

  (五)各单位必需在冬季对水溶性灭火器及室外消火栓实行防冻保暖措施,每年要对室外消火栓进展一次油漆和转动润滑工作。

  (六)各单位新增防火部位需配消防器材,必需提出书面报告,经厂领导同意后,由消防治理部门依据实际状况和有关消防规定予以配置。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4

  (1)消防设备和设施主要包括各种灭火器、消防桶、消防铲、消防栓、水枪、火灾自动报警器和灭火系统、消防设备、阻燃防火材料和其他消防产品。仅限于消防专用,禁止占用、作为他的用途或移动位置、损坏等。

  (2)消防器材和设施的日常维护,坚持谁使用,谁受益,谁负责的管理原则。

  (3)各部门消防器材和设施应纳入生产设备管理,所配置的`灭火器均实行责任打卡制度,定位配置,定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三定管理。

  (4)本单位消防器材和设施应设置消防器材和设施配置帐簿和消防器材接收帐簿。各种消防器材的领发都由兼职防火员(安全员)负责。

  (5)各部门应在冬季对水溶性灭火器和户外灭火栓采取防冻保温措施,每年对户外灭火栓进行油漆和旋转润滑工作。

  (6)各单位新设防火部需配备消防器材,须提交书面报告,经厂领导同意后,消防管理部门按实际情况及相关消防规定配备。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5

  1、目的

  为了规范消防器材的管理、保证消防器材完好及正常使用。

  2、职责和权限

  2.1、各项目为日常管理部门,项目负责人为消防器材的`直接责任人。

  2.2、公司行政部、工程部为消防器材归口管理部门。

  3、管理规定

  3.1器材、设施管理

  (1)申领、变更消防器材需经各项目负责人审批后报公司行政部。

  (2)公司行政部审核确认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购置。

  (3)各项目负责人领取消防器材,应办理有关手续并填写《消防器材领用登记表》。

  3.2日常管理

  (1)使用部门须建立消防器材台帐。

  (2)消防设备、器材和工具应放置在醒目、取用方便的地点。放置在室外的要采取防雨、防晒、防锈蚀、防霉烂、防结块和防冻措施。

  (3)消防设备、器材的周围不准堆放杂物和挂放其他物品,严禁埋压圈占消火拴和消防水池,消防水池内应当保持规定的水量。

  (4)凡维修消防管道或者停止供水时,必须事先通知小区业主,做好应急措施。

  (5)对室外消防栓每年检修一次,其中放水排污为半年一次,对室内消防栓两年一次油漆维修。每月对全站各部位灭火器材及室内消防柜进行两次集中检查,及时更换失效器材。

  (6)每年凉晒消防水带一次,防止水带霉烂,保持干燥。

  (7)任何人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圈压消防设施,挪动消防标志。

  (8)消防器材、设施专物专用,不得将消防器材擅自挪作他用。

  (9)检查消防器材不能正常使用应及时上报工程部与公司行政部。并填写《消防器材、设施维修记录》报工程部进行维修。

  (10)使用部门负责人因工作变动应到公司行政部,做变更手续。

  (11)使用部门对消防设施每月检查2次,并做好详细记录。

  (12)灭火器原则上每年重装一次,但可根据实际情况,到维修期压力合格的可延期重装。

  4、损坏、丢失、报废处理

  4.1损坏

  (1)使用部门、岗位因违反正常使用规定或其他人为因素造成消防器材、设施损坏的,发生一切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2)修理费用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反馈财务部和当事人,由财务部从工资中扣除。

  4.2、丢失

  (1)消防器材、设施丢失,当班工作人员应立刻报本项目负责人,由本项目负责人报公司行政部处理。

  (2)公司行政部核实界定责任,按财务管理有关规定赔偿并对直接负责人作出相应的建议处罚。

  (3)需要申领的应重新按照申领程序进行领取。

  4.3报废

  (1)报废年限:手提式干粉式灭火器(贮气瓶式)8年、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0年、手提式1211灭火器10年、推车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10年、推车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2年。

  (2)需报废的由公司行政部统一汇总,依据《公司实物资产管理制度》规定填写《低值资产报损单》报批。

  (3)公司行政部在档案中填写报废情况记录。并将报废申请报财务部。

  5、罚则

  5.1、对违反本规定有关内容部门、责任人,视情节给予扣分、经济处罚、通报批评。

  5.2、处罚标准参照公司《安全奖惩实施细则》和其他有关规定。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6

  1.0 目的:

  1.1 为保障公司安全,确保公司安全生产,为公司的经济效益保驾护航,突出“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做到灭火器材用时无碍,特制定本制度。

  2.0 适用范围:

  2.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

  3.0 职责:

  3.1 人事行政部保安队负责落实检查和保管。

  3.2 人事行政部负责督导和指导。

  4.0 程序细则:

  4.1 消防器材人事行政部负责,每半年综合检查一次,每月点检一次,做到临警好用。

  4.2 本制度所指的消防器材具体为:各类灭火器、消防栓以及其他消防设施。

  4.3 消防器材安置好以后,必须由各部门安全消防责任人负责,分段、分块落实到班组。

  4.4 消防器材周围不得堆放杂物、货物,不得阻塞通道,消防器材随时保持清洁。

  4.5 消防器材是灭火的专项物品,不得任意挪用。

  4.6 消防栓箱内的水带、接口、板头、喷枪等物品要每月检查一次,且随时处于备用状态。

  4.7 消防器材箱、消防栓及其内的物品损坏、缺少,将按公司《奖惩条例》予以处罚。情节严重者按破坏消防设施论,送交派出所处理。

  4.8 公司建筑物内凡存放有物品的地方,有人员活动的地方、公共场所、娱乐场所、楼层间、机房、电房、厨房、办公室等部位视情况配备轻便手提式灭火器材,由管辖部门负责维护保管及外表的'清洁卫生,摆放消防器材的地方不得堆放杂物,改变消防器材摆放的位置时,要经人事行政部同意,有意损坏消防器材要罚款,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4.9 过期损坏或因消防演习使用过的消防器材经人事行政部确认后,统一进行配备、装药,并按《废弃物管理程序》规定处理。

  4.1 0公司各类灭火器由人事行政部统一每年一次换药并送检消防部门。

  4.1 1消防手电筒、出口指示灯、事故应急照明灯保持完好。

  4.1 2采购消防器材时,应符合环保要求。

  4.1 3报废管理:

  从出厂日期算起,达到如下年限的必须报废:

  手提式化学泡沫灭火器―――5年;

  手提式酸碱灭火器―――5年;

  手提式清水灭火器―――6年;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贮气瓶式)―――8年;

  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0年;

  手提式1211灭火器―――10年;

  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

  推车式化学泡沫灭火器―――8年;

  推车式干粉灭火器

  (贮气瓶式)―――10年;

  推车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2年;

  推车式1211灭火器―――10年;

  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

  另外,应报废的灭火器或贮气瓶,必须在筒身或瓶体上打孔,并且用不干胶贴上“报废”的明显标志,内容如下:“报废”二字,字体最小为25mmx25mm;报废年、月;维修单位名称;检验员签章。灭火器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维护检查。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7

  一、我园配备的各种消防器材是预防和扑灭火灾的专用工具,必须处于完整良好的状态,为保证其能达到迅速有效得扑灭初期火灾的预期目的,总务处要做到对消防器材定期检查与维护保养。

  二、各处配备的消防器材,必须严格管理,不得随意挪作他用,幼儿园全体教职工要掌握各种消防的'性能、用途及保养使用方法。

  三、幼儿园全体教职工要了解灭火器的规格、适用范围、数量及有效期限,并作详细登记,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分管安全工作的总务处汇报,以便于及时维修和更换,从而确保消防器材的正常使用。

  四、对在无任何火情、火灾的情况下随意动用和损坏消防器材者,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五、幼儿园内各处所配消防器材无故损坏的,一律由毁损器材者自行购买、赔偿。

  六、对各种灭火器材要加强管理,保持清洁,注意防冻,防暴晒,放于荫凉、千燥、通风等便取之处。

  七、总务处要定期组织专、兼职及义务消防队员对园内各处所配置的种灭火器材进行检查,保养,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8

  1.目的

  为加强公司消防设备管理,保持消防通道畅通,确保公司消防安全,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及全体员工。

  3.职责

  3.1公司的消防工作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公司的安全生产体系中进行统筹管理。公司负责人属于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领导和指导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公司消防安全工作小组负责全公司消防工作归口管理;安技部负责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新接车队消防器材的配置工作,确保新接车队消防器材的配置适量、适用、合理,符合车队的实际需求。

  3.2各部门负责人是各部门消防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按照网格化要求,认真负责本部门的消防日常管理工作,完善日常消防管理台账,并保管存档。

  3.3各车队管理部负责所属车队消防器材的监督管理工作,督导所属车队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工作及检查,及时处理消防器材的异常问题,确保消防设备器材常年无损缺、性能良好,使用时状态正常、有效。

  3.4车队长是车队消防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责本车队的消防日常管理工作。

  3.5员工:遵守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事故发生时听从上级领导及应急指挥中心的指挥调度,按部门负责人的指示疏散到安全地点,有抢险能力的员工要积极参与火灾抢险与财产保护。

  4.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1定期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或者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学习热忱。

  4.2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4.3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防火。

  4.4对所组织培训的时间、内容及接受培训人员进行认真详细的记录并存档。

  4.5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内容:

  4.5.1深入宣传贯彻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部门消防工作的指示精神。

  4.5.2教育员工掌握防火灭火常识和灭火技能,做到“四懂四会”,即:懂得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懂得预防火灾措施,会扑救初起火灾;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懂得逃生的方法,会组织人员疏散。

  4.5.3教育员工自觉遵守消防法规,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落实岗位防火责任制。

  4.5.4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5.防火巡查、检查

  5.1依照逐级防火责任制,公司实行四级防火安全检查制度,即公司季查、部门月查、班组周查、岗位日查。

  5.2值班巡查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加强检查,做好当班记录;发生突发事件和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置,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或人员报告。

  5.3各部门应坚持开展经常性防火安全检查,并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开展各类专项检查。

  5.4防火安全检查范围:

  5.4.1防火安全规章制度落实情况;

  5.4.2火源、电源使用管理;

  5.4.3消防器材、消防设施使用、管理;

  5.4.4生产设备及要害部位;

  5.4.5火灾隐患整改;

  5.4.6消防安全标识;

  5.4.7其它有关情况。

  5.5防火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火险隐患,依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级进行整改,对火险隐患必须做出详细记录,建立档案,依照“三定”原则,即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限期整改。对不能及时整改的火险隐患,应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并报上级备案。

  5.6各部门负责人是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的直接责任人,隐瞒安全隐患或不按期完成整改项目的,经查实按发生事故论处,并追究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6.安全疏散设施管理

  6.1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堆放物品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6.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6.3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报警系统、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6.4严禁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或作业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严禁将安全疏散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7.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

  7.1消防器材装备要做到专物专用,严禁挪做他用,对于擅自挪用者,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当事人行政或法律责任。

  7.2建立消防器材装备台帐,指定专人负责,定期对所属器材装备进行清查,清查中发现器材装备丢失或损坏应做好记录,查明原因,及时补充。

  7.3消防器材装备要定点存放,有明显标志。因保管不善,保养不好和违反操作过程,发生丢失、损坏和人身伤亡的事故,应及时查明原因和责任,严肃处理。

  7.4消防器材的配置与使用

  7.4.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和灭火需要,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做到配量充足,布局合理,使用有效。

  7.4.2消防器材要放在固定醒目处,做到防雨、防晒、防锈蚀、防冻。

  7.4.3对配备的各种消防器材,必须按时维护保养,对擅自挪动或做与消防无关使用的,应及时制止。

  7.4.4消防器材周围不准堆放商品和杂物,不准堵塞及占用消防通道,不准在设施和器材上挂放它物,并保持整洁。

  7.4.5每年对消防泵、消防拴、消防阀进行检查及试运行,以保持其灵敏有效。

  7.5车辆消防器材的管理

  7.5.1驾驶员要做好消防器材的保管工作。消防器材只允许在火警发生时和演习训练需要时使用,平时一律不准挪作他用和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或急用的,须经所属车队管理人员同意或事后说明有关情况。

  7.5.2驾驶员要做好车辆消防器材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保持消防设备器材干净、整洁、无积尘,灭火器铭牌朝外,各类标签、标识清楚。

  7.5.3驾驶员要做好车辆消防器材日常检查工作,严格做好交接班期间的检查、记录,实行“谁当班,谁负责”原则;如当班期间消防器材发生损坏、丢失等情况,由当班人员负全责;如因交接班期间未认真检查、核对发生损坏、丢失等情况,由当班驾驶员负全责;消防器材一旦发现异常,须及时处理。

  7.5.4每位驾驶员应了解车辆上各类消防器材维修期限、报废期限,以及摆放位置和使用方法。

  7.5.5消防器材采购需到证照齐全的消防器材设备门店(公司)进行购买,并开具发票。

  7.5.6灭火器的维修充装及配件的更换。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灭火器达到使用期限、压力不足、处表破损严重或灭火器胶管、铅封、喷嘴、支架等配件有损坏情况的,应及时将需维修充装或需更换配件的灭火器交到车辆所属的管理部门,由经营部负责联系相关消防器材设备门店(公司)安排处理。

  7.5.7消防栓的维修及配件更换。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消防栓内配件有损坏情况的,因老化等非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应及时上报安技部,安技部及时安排维修或更换配件。

  8.动火、用电安全管理

  8.1动火安全管理

  8.1.1进行焊接、切割等动火作业,必须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进行现场勘察,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8.1.2动火作业必须在批准的有效时间内作业,提前、延期或变更明火作业时间地点的,必须重新办理相应手续。

  8.1.3动火作业前,在作业现场必须配备足量的相应消防器材,动火作业负责人对全体作业人员详细说明动火方案和动火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异常情况、预防措施和处理办法,做好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及清理工作,相关部门对现场进行监督。

  8.1.4动火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合格的防护用品,动火设备、工具应安全完好,相应的附属设备、工具应安全、灵敏、有效,发生异常情况动火人必须立即停止动火作业,实施救助措施。

  8.1.5动火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清理作业现场,熄灭余火和飞溅的火星,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并及时切断电源,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8.1.6大风天(4级风以上)室外禁止动火作业。

  8.1.7外来施工单位进行动火作业,必须履行本制度和其它有关规定。

  8.2用电安全管理

  8.2.1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由专业电工负责,非专业电工不准进行电工作业。

  8.2.2严禁使用不符合规格的保险装置(如以铜丝代替保险丝等)。

  8.2.3严禁随意拉设电线,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严禁超负荷用电。

  8.2.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8.2.5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8.2.6电器设备附近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并定期检查。

  8.2.7各单位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8.2.8电器着火,首先要切断电源再组织灭火,严禁带电灭火。

  9.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与演练

  9.1制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根据预案的相关要求做好消防应急准备工作,以确保预案能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启动。

  9.2将应急预案在全公司公布,各部门要组织全员学习并掌握应急疏散预案。

  9.3每年组织消防演习前都要制定演习方案,组织演习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9.4演习可分批分次进行,但要确保员工至少参与一次演习,要根据预案进行疏散、清点人数、抢救人员、模拟灭火训练。

  9.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点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10.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

  10.1首先发现火灾(火警)的人,应按照程序向上级及时报警,讲明着火的物质、火警规模,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必要时要向110报警,寻求消防队增援。报警人员要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做到边报警边扑救,将火扑灭在萌芽或起始状态。

  10.2火灾造成损失规模较大的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经公安消防部门同意后,方能清理现场。

  10.3调查处理火警、火灾事故,应按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落实责任,制定防范措施,教育警示周围群众,处理事故责任人。

  10.4发生火警、火灾事故,应将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损失情况登记备案,重大火灾事故要按有关规定上报主管部门和市公安消防局。

  11.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

  11.1对消防安全工作做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对以下情况要给予奖励:

  11.1.1及时发现、报告火险隐患,隐患得到及时控制,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

  11.1.2在火灾事故中救人、救物及处理事故过程中表现突出的。

  11.1.3对消防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得到实施并取得明显效果。

  11.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1.2.1损坏消防安全设备、设施的,视损失情况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11.2.2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11.2.3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11.2.4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不使用安全保险装置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11.2.5谎报火警:未发生火险故意启动消防警铃的。

  11.2.6玩弄消防设施、器材,造成不良后果的。

  11.2.7对消防安全工作小组提出的火灾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相关责任人员。

  11.2.8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1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11.3.1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11.3.2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11.3.3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11.3.4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11.3.5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11.3.6对消防安全工作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11.3.7对安全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11.3.8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换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9

  (一)由园办负责组织落实消防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二)消防器材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及其他有关规定确定配置数量、型号类型,合理设置分布点。

  (三)园办负责建立灭火器、自救面具等器材的维护保养管理档案,记明类型、配置数量、设置部位和维护管理责任人,并制作维护保养卡进行明示。

  (四)每月由各部门维护管理责任人配合园办检查责任区域的.消防器材情况。

  1、灭火器材是否放置于干燥、阴凉、易取用的地方;贮气压力是否符合要求,喷射软管有无老化破损及喷嘴堵塞、灭火器箱上锁锁闭现象;

  2、自救面具是否置于易于取用和干燥、避光的指定场所,有无丢失现象;

  3、每12个月组织或委托维修单位对所有灭火器进行1次功能性检查,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距出厂日期5年,以后每隔2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手提式贮压干粉灭火器有效使用时间10年,推车式贮压干粉灭火器有效使用时间为12年,防烟自救面具的有效使用时间为距出厂日期满5年,防毒面具为8年,到期强制报废。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10

  管理原则:

  1、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各食堂和个人必须遵守消防法规,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做好消防工作。

  2、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各食堂与消防工作相关的单位和个人。

  3、采取“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食堂主要负责人是本食堂的防火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食堂的消防安全。

  消防组织及其职责:

  1、各食堂消防责任人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监督消防法律法规的实施。

  2)组织防火检查,督促火灾隐患的整改

  3)负责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培训,宣传消防法律、法规知识。

  4)负责对各食堂消防设备设施的建全、更换、添置。

  2、各食堂主要负责人是本食堂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食堂的.消防安全,履行下列职责:

  1)负责本食堂的消防宣传,教育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2)对本食堂开展日常的消防安全巡视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并做好检查记录。

  3)落实消防设备维护保养责任人,定期更换灭火器。

  4)落实二名义务消防员,明确义务消防员的职责。

  5)负责对本食堂临时宿舍消防安全管理,严禁违章使用电器、液化气。

  6)负责组织火灾的扑救工作。

  火灾扑救:

  1、灭火

  1)发现火警时,第一发现人应立即使用手提式灭火机进行扑救,同时进行呼叫,使其他人员听见积极参加扑救。其他职工听见要迅速报警,切断电源,积极扑救。关键在于“灭早、灭小、灭了”不要惊慌失措,火场无论大小都应在统一指挥下进行扑救。

  2)当火情严重,在无力自灭自救时,一方面积极组织扑救、疏散物资设备保通信,另一方面,应立即报警(119),报警时要讲清单位、地址、起火部位、燃烧物资、报警人姓名,并派人在路口接应和引导消防车进入。

  3)在扑救中,职工必须自觉服从现场最高负责人的指挥,要沉着、机灵、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做到先控制,后消灭。

  4)某些物品在燃烧中产生的有毒气体,扑救时应采取防毒措施,如用湿毛巾、口罩捂住口。

  2、疏散

  1)发现起火,人员应及时离开火场,报警呼叫。班组长要及时清点人数。

  2)疏散通道被烟雾所阻时,应用湿毛巾、口罩或物品捂住口。

  3)发生火灾应及时开启大门、通道,以用于急需疏散人员,人员疏散严禁使用电梯,以防突然停电,人员关在电梯中。

  4)除非不得已,不要敲窗、跳楼或随意开窗。

  5)疏散时应尽最大可能分散人流,避免大量人员涌向一个出口,造成伤亡事故。

  3、日常注意事项:

  1)各食堂平时要保持室内整洁,周围通道畅通、严禁在通道堆放物资、停放自行车。

  2)对区域内配置的消防器材、做到专人定期检查、严禁闲杂人员移动灭火器材。

  3)扑救中,应先重后轻,先抢救重要物品、尽量减少集体财产损失。如遇人员围困在火中,应组织强有力灭火手段遏制,消灭火势,尽力抢救人员。

  4)员工须了解“三懂三会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11

  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教育,针对学校的特点,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和火灾逃生教育。让学生了解各种常见火灾类型,明白火警电话(119、110)和其他报警方式。教育学生懂得在公共场所不玩火,了解起火原因,能认识和使用一般的灭火器,初步掌握轻微火情的'扑灭方法和逃生自救常识。

  2、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学校在学校内决不允许焚毁资料和物品,如特需要焚毁的不得随便乱烧;要选择远离建筑物的空地,并有专人负责焚烧,须等余烬完全熄灭后方能离开。

  3、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学校。学校用于做实验的易燃易爆物品、药品,要专人分管,有专用库房存放,严格保管制度,及用及领,用后立即清理,全部归还,做到不漏不失。

  5、按照消防管理规定配备必须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加强管理,爱护消防设施设备,要经常检查学校水、电、气等设备。经常检修电路和各种电器,保证学校不因电路问题和用电器故障等引起火灾。

  6、严禁在学校库房、实验室、微机室、等地吸烟和乱扔烟头。严禁在办公室内私自应用电热饼和电热玻璃插座等电器设备,预防火灾发生。

  7、学校要组织进行消防演练,了解不一样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设备,在火灾中能迅速组织学生逃生避险,不组织未成年学生参与救火。

  8、做到安全用电,严禁在学校内违章乱搭用电线路,预防因电线老化而导致火灾。

  9、严禁在学校教室、办公室使用蜡烛、油灯等照明。

  10、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贴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12

  一、目的

  为了加强现场消防设施和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各项消防设备在火灾发生后能有效地灭火,第一时间扑灭初火,减少人员伤亡和物质损失。

  二、安全负责人

  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由各施工现场工程队或加工厂质量安全主管负责,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门定期检查。

  三、消防设备分类:灭火器、消火栓

  (一)灭火器的维护和管理

  1、灭火器存储

  灭火器应保持干燥和通风,环境温度应在— 10—45℃范围内,防止瓶体受湿和腐蚀;避免阳光暴晒和强辐射热,以免影响灭火器的正常使用;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应避免碰撞。

  2、灭火器的检查

  (1)使用单位每月对灭火器进行一次检查,检查数据包括:责任人维修责任的落实情况;灭火器的压力值是否在正常压力范围内;安全销、铅封是否完好;灭火器不得挪作他用;灭火器放置牢固,不得埋压,灭火器箱不得上锁;灭火器存放区域应远离阳光和强辐射热;灭火器是否在有效期内。

  (2)将灭火器检查情况填写在“灭火器管理卡”上,挂在灭火器瓶上,以便明确标明。

  (3)使用单位应当组织或者委托维修单位对所有灭火器至少每12个月进行一次功能检查。主要检查数据有:灭火器气瓶是否生锈或变形;铭牌是否完整、清晰;喷嘴是否变形、开裂或损坏;喷淋软管是否畅通、变形、损坏;灭火器压力表外表面是否变形或损坏,指针是否在绿色区域内;灭火器手柄、阀体等金属部件是否有严重损坏、变形、腐蚀等影响使用的缺陷;灭火器的橡胶、塑料部件是否变形、变色、老化或破损;

  3、灭火器的更换、维修和报废。

  (1)有机械损坏、明显腐蚀、灭火剂泄漏、开启使用或具备其他维修条件的'灭火器,应及时修理或报废。

  (2)灭火器一旦打开,即使喷得不多,也必须按照规定的要求重新加注。

  (3)无论灭火器是否使用过,从生产之日起达到规定的使用寿命后(每个灭火器的气瓶都有生产日期)必须送维修单位维修,达到报废寿命时必须报废。

  (二)消火栓的管理

  室内消火栓的检查主要包括消火栓、管道和水源。

  1、检查消防栓。室内消火栓箱应始终保持清洁干燥,防止生锈、擦伤或其他损坏。至少每六个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维护。主要数据如下:检查消火栓、消防卷筒供水闸阀是否漏水,如有漏水,更换密封圈;检查消防水枪、水管、消防卷筒等,各附件应齐全完好,卷筒转动应灵活;检查报警按钮、指示灯和控制电路,确保其功能正常,无故障;消火栓箱体外观及箱体内装配的部件无破损,镀层不得脱落,门玻璃完好;消防消火栓、给水阀、消防卷筒等所有旋转部件应定期注满润滑油。

  2、供水管路的检查。

  (1)对管道进行目视检查,如有腐蚀、机械损坏等,及时修复;

  (2)检查阀门是否有泄漏,及时修理;

  (3)室内消火栓设备管路上的阀门为常开阀,平时不得关闭,并检查其开启状态;

  (4)检查管路是否固定牢固,如有松动,应及时加固。

  3、水源检查。

  (1)按有关要求检查水泵设施,注意启动水泵设备是否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2)检查水箱(或气动供水设备),如有损坏及时修理。如发现异常,应关注水箱内的检测信号设施,检查其功能是否正常;

  (3)检查水泵转接头上的设施是否完好,止回阀、安全阀、接口等部件是否异常。检查时还应注意水泵适配器附近的室外消火栓或其他水源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4、消防设备的管理

  (1)增加、更换、维修、报废消防设备。由现场项目组或加工厂统一安排。

  (2)若消防设备出现问题,应尽快向加工厂项目经理或厂长汇报,并在质量安全环保部门备案。

  (3)人为管理不善造成消防设备损坏、丢失的。扣除用户部门的安全评分。

  (4)各项目组和加工厂必须建立消防设备明细账。台帐每六个月提交质量安全及环境保护署存档。

  消防器材及安全管理制度3

  1、专职管理员负责消防设施的日常使用和管理。专职管理员每天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情况,坚持设施清洁、卫生、完好。

  2、消防集中管理部门负责对消防设施设备的技术性能进行维护和定期技术检测,并安排专职管理员每天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检查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的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3、定期测试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

  (1)烟雾、温度感测报警系统的试验,由消防集中管理部门组织实施,保卫部参加。每个烟雾和温度传感探头应至少每年测试一次。

  (2)消防泵、喷淋泵、水幕泵每月测试一次,检查是否齐全,可以使用。

  (3)正压送风防烟系统每半年进行一次试验。

  (4)室内消火栓及喷淋水排放试验每季度进行一次。

  (5)其他消防设备的试验时间应根据不同场景确定。

  4、消防设备管理:

  (1)在冬夏预防期间,每年对灭火器进行两次普查和换装。

  (2)安排专人定期对消防设备进行管理和检查,确保消防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3)经常对消防设备进行检查。如有遗失或损坏,应立即补充,并向领导报告。

  (4)各部门消防设备由本部门负责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景、事故处理等情景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13

  为了保证生产的安全,充分发挥消防器材的作用,消灭初期火灾,必须加强对消防器材的管理。

  1.消防设施、器材、标志及用具等均应消防专业。各部门不得将消防器材随便用于非消防工作上,对擅自动用或损坏消防器材的,视情节予以必要处理。对于在消防工作和器材管理中有成绩和贡献的,予以表扬、奖励。

  2.消防水池应保持充满,保证有足够的消防用水。并应保持池内水的.清洁,防止杂物堵塞水泵和阀门。

  3.定期检查消防水泵及其附属机件。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排除,保证随时可以正常运转。

  4.定期启动消防水泵,防止长期不运行发生故障。

  5.消防水泵房内不准住人和存放其他物品。

  6.定期检查消火栓的完好情况,注意有无土埋、漏水、打不开等情况,并随时排除故障。

  7.消火栓三米范围内不准堆物,不准堵塞消防通道。

  8.消火栓钥匙应保证完好,并放置于消火栓附近明显处,不准随意动用。

  9.地下消防栓必须有明显的地上标志。

  10.冬季应做好消火栓的保温措施,以防冻坏。

  11.水枪、水带应装置在消火栓附近的防雨箱内,并经常检查保证质量。

  12.站内各部位应设置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并应定期进行检查和补充。

  13.消防器材应置于便于取用的指定地点,不准随意挪动。每次使用后应及时检查、充药装粉,以备急用。

  14.消防工具应具有固定存放位置,不许乱动,周围不准堆放物品。

  15.设专职人员负责全面的消防器材管理、检查、维修、保养。做到不丢失、不随意挪动,对器材存放问题要及时上报解决。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14

  一、学校的消防器材配置、维修和管理由总务处统一负责,要对全校消防设施器材建立完整的`电子档案,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维修器材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二、学校新建楼体必须按消防安全设计要求配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设施、器材。

  三、学校消防器材、设施由专人负责看护和管理,并应将其数量、状况、位置记录在册,出现问题及时报告,保证其完好有效性。

  四、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未经同意,严禁非火警使用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五、各驻校经营单位、各建筑工地,必须按规定配置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并负责管理、维护,确保完好有效。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15

  一、单位消防设施器材实行定期维护保养制度,具体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各部门发现消防设施器材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保卫部报告,维修不及时或管理不当将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二、消防设施器材日常管理实行部门归口管理,各部门对本责任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有效情况负责,并确定专人具体负责。

  三、单位应与建筑消防设施维护单位签订维护保养合同,每月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出具维护保养报告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功能检测,确保其正常使用。

  四、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探测器投入使用2年后进行清洗,以后每3年清洗一次(编者注:此依据GB50166-20xx《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按照GB29837-20xx《火灾探测报警产品的维修保养与报废》具有报脏功能的探测器,在报脏时应及时清洗保养。没有报脏功能的探测器,应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淸洗保养;产品说明书没有明确要求的,应每2年清洗或标定一次。)。

  五、灭火器应定期检查保养,凡使用过和损坏的应当及时维修。超期灭火器必须强制报废。建立灭火器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六、定期对消防水池、消防水箱进行全面检查,修补缺损和防腐处理;每年对水源的供水能力进行一次测定;每季度对报警阀进行一次放水试验,对管道控制阀进行一次检修;每月利用末端试水装置对水流指示器进行试验;每月对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及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水位和压力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消防水泵每月启动运转一次并模拟自动控制启动运转一次;内燃机驱动消防水泵每周运转一次;电磁阀每月检查一次并作启动实验;每月对全部喷头进行一次外观检查;室外消火栓、室内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每月进行一次检查。以上检查要记入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

  七、不准随便动用火灾区域报警器、手动报警按钮、消防插孔电话、自动喷水灭火报警阀、防火卷帘手动开关等,发现损坏要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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