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公共卫生质量控制方案(通用11篇)
为保证事情或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通常会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写方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基本公共卫生质量控制方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基本公共卫生质量控制方案 1
一、工作原则
健络、完善机制,全面覆盖、规范管理。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建立村居、社区、专业机构三级管理网络,不断创新公共卫生管理体制机制,探索建立具有区域特色,符合社会经济发展,适应城镇化建设,运行有效的以村居为单位的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网格化管理模式。
三、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1、加强网底建设
加强乡医管理,强化乡医公共卫生职责,根据《关于在我市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中充分发挥乡村医生作用的通知》精神,在社区公共卫生工作中充分发挥乡医作用。根据村居人口和城镇化进程,结合乡医工作能力和工作经验,每个村居设1-2个乡医负责辖区内公共卫生工作。其中张贵庄街、丰年街及新立街、万新街部分居委会等没有乡医设置的地区,工作由社区站医生承担,充分发挥居委会、社会工作者作用。根据《*市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标准》对乡医或参与社区卫生服务的.居委会或社会工作者进行补助。
2、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体制机制
⑴加强儿童预防接种与儿童保健门诊建设
加强儿童预防接种与儿童保健门诊职能建设,合理配置门诊人员和设施,明确工作职责,加强质量管理,切实提供优质的预防接种和儿童保健服务。完成儿童疫苗接种信息的汇总、上报、接种反应监测与处理,加强疫苗和冷链管理,做好儿童疫苗接种管理,及时登记和核对接种信息,完成儿童系统保健服务和信息收集工作。
⑵完善妇女保健和计划生育科建设
按照妇幼保健相关工作要求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相关要求设置和完善科室建设,合理配置人员、房屋,强化工作管理,高质量完成辖区内孕产妇系统保健服务、妇女保健服务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⑶建立社区卫生服务团队
以公共卫生项目为主线,以村居为单位,统筹中心工作人员,建立社区卫生服务团队。建立公共卫生管理包村(居)制,根据单位和辖区内实际情况,设置专人包村或专组包村。组织和实施相关工作,提供以健康为中心的优质健康服务。
⑷建立公共卫生管理科(团队)
统筹中心公共卫生管理人员和职责,建立公共卫生管理科或者是具有公共卫生管理职能团队,负责辖区和本中心公共卫生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各项公共卫生服务,加强技术指导检查,做好辖区内乡医和社区服务站公共卫生服务的指导与管理,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例会和工作培训。并负责做好院内传染病疫情报告、门诊登记管理、慢病和死因监测、健康教育及基础档案管理。
⑸建立和完善公共卫生管理机制
建立信息核对制度。儿童保健与预防接种门诊、妇女保健与计划生育科每月定期核查工作完成情况,并将相关信息反馈到管理科,由管理科组织社区卫生服务团队、乡医或社区站医生组织实施各项公共卫生服务和管理。
建立例会制度。定期召开中心工作例会、乡医例会,沟通信息、研究和部署工作。
建立完善考核制度,定期对工作完成质量和数量进行考核评估。
3、强化专业机构职能
疾控中心与妇幼保健院要切实履行专业机构职责,发挥专业机构龙头作用,加强业务指导,提高业务指导效能,定期对社区公共卫生服务情况进行评估信息反馈,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加强业务的研究,制定科学的公共卫生管理策略,有效提供技术支撑,提升公共卫生服务与管理水平。
4、完善考核评估制度
制定《xx区卫生局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实施方案》明确社区公共卫生工作标准。定期组织社区公共卫生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对拨付社区公共卫生专项资金。
各社区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对工作开展的质量和数量进行考核评估,结果作为兑现乡医补助和中心职工个人分配和年终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
5、完善责任体系
建立责任追究制,明确工作职责和责任。根据职责与分工,对照工作进行奖惩。对不达标的单位予以通报;连续考核不达标的单位予以警告和责令限期整改,对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以上工作责任中如因专业机构不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导致,追究专业机构负责人或相关人员责任。
四、组织实施
1、明确责任乡医(去年12月15日-26日)
各社区服务中心根据辖区情况和乡医工作能力和工作经验,每村根据村居人口及城镇化进程情况,设1-2名乡医负责相应公共卫生管理工作。其中张贵庄街和丰年街由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生或居委会、其他社会工作者承担。12月26日前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报乡医和社区站名单。
2、召开启动培训会(去年12月25日)
启动三级管理模式,明确各岗位和乡医职责,明确经费补助标准,明确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3、建立公共卫生管理体系(去年12月26日-31日)
⑴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明确单位公共管理组织体系,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各项工作制度。
⑵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指导乡医和社区站医生建立辖区儿童、孕产妇、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底册。
4、强化实施(今年1月1日-今年7月31日)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积极运行三级管理模式,专业机构和卫生局相关科室加强工作督导与检查。
5、工作验收与总结(今年8月1日-今年9月30日)
组织专业部门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评估三级管理模式运行效果。总结和推广经验,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五、经费补助
1、补助标准
根据《关于在我市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中充分发挥乡村医生作用的通知》和《*市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标准》进行补助。参与社区卫生服务的居委会或社会工作者补助参照乡医补助标准。
2、经费支付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对工作考核结果,依据工作量和补助标准计算额度,采取年初预付和年末结算方式进行核算和支付
六、工作要求
1、提升社区公共卫生与健康服务水平
各单位和专业机构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认真研究工作,明确各岗位和乡医职责,明确经费补助标准,明确单位内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疾控中心和妇幼保健院加强对社区公共卫生工作指导检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进一步提升社区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切实为百姓提供高质量的健康服务。
2、不断创新与完善,提升管理体系的科学性
各单位要认真研究工作,积极探索公共卫生管理和服务的新思路、新举措,不断创新、不断完善,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服务管理体制机制,提高工作质量。
3、加强督导,督促落实
卫生局主管科室及相关专业机构要定期对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管理工作进行评估与考核。将评估结果作为社区卫生服务资金拨付、单位评优、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根据职责与分工,按照工作情况进行奖惩。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期对乡村医生公共卫生工作任务完成的数量和质量进行全面考核。
基本公共卫生质量控制方案 2
为有效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健康教育相关内容,加强全省健康教育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健康教育服务网络,普及居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大力开展城乡居民和重点人群的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全体居民健康水平,使城市、农村居民基本健康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80%、70%以上。
二、项目范围
在全省范围内实施。
三、项目内容
(一)明确健康教育内容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工作方案活动方案落实卫生部《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规范》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康教育服务规范》,统一规范服务对象、内容、方式、流程等。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和疾病预防控制的需要等,现阶段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活动主要内容如下:
1.宣传普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
2.居民健康教育:合理营养、控制体重、加强锻炼、应付紧张、改善睡眠、戒烟、限盐、限酒、控制药物依赖等可干预的健康危险因素基本知识健康教育。
3.重点人群健康教育:青少年、妇女、老年人、残疾人、0-36个月儿童父母等。
4.重点慢性病和传染病健康教育:包括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哮喘、乳腺癌和宫颈癌、结核病、肝炎、艾滋病等健康问题。
5.公共卫生问题健康教育:包括食品卫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卫生问题。
(二)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开展下列健康教育活动:
1.制定年度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做好健康教育年度计划,保证其可操作性。计划应包括六个方面的具体内容:健康教育的内容、形式与时间、实施和质量控制方法、组织实施流程、人员安排、设备和材料准备、效果评价等。
2.发放、播放健康教育资料。
一是发放印刷资料,包括健康教育折页、健康教育处方和健康手册等。放置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候诊区、诊室、咨询台等处,供居民免费索取。印刷资料种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分别不少于12种、8种;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分别不少于6种、3种。
二是播放音像资料,包括录像带、VCD、DVD等视听传播资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应诊时间,在门诊候诊区或观察室内循环播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播放种类不少于6种;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播放种类不少于4种。
3.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宣传栏不少于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宣传栏不少于1个,每个宣传栏的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宣传栏一般设置在机构的`户外、健康教育室、候诊室、输液室或收费大厅的显眼处,距地面1.5-1.6米高的位置。专栏应标有机构名称,根据健康教育规律、季节、疾病流行情况、社会活动等及时更新,每年更新不少于6次。
4.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在各种卫生宣传日、健康主题日、节假日,并利用会议、集会、电影放映等社会活动,开展特定主题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和公众健康咨询活动,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开展咨询每季度分别不少于2次、1次。
5.举办健康教育讲座。以普及居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技能和预防传染病、慢性病、多发病为重点内容,以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等慢性病、精神分裂症患者及家属、孕产妇、0-36个月儿童家长等为主要对象,定期举办健康讲座,引导居民学习和掌握健康知识和必要的健康技能,从而促进辖区内居民的身心健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举办讲座每季度分别不少于2次、1次。
6.健康教育工作资料档案管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要有完整的健康教育活动记录,应及时收集、整理、妥善保管健康教育素材、记录、总结、评价等资料,包括文字、图片、影音文件等,并妥善保存,逐步建立完备的工作档案、以便工作考核和效果评价,提高健康教育质量。
(三)健康教育服务网络建设
1.将健康教育列为城市社区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主要服务内容,列入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内容。
2.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配备1名健康教育专业人员,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有专人负责健康教育工作,保证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健康教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3.为保证健康教育活动正常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应设健康教育室、健康教育宣传专栏,并配备照相机、电视机、DVD机、投影仪等设备,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应设健康教育宣传专栏,并配备必要的设备。
(四)健康教育能力建设
1.基层健康教育服务机构专业人员培训。培训采取逐级培训的方法进行;培训对象为各级健康教育专业人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负责健康教育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和相关医务工作者;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健康教育基本理论、内容、方法、技巧和基本设备使用、效果评价等;专(兼)职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每年至少接受上一级健康教育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不少于8学时。
2.城市社区和农村健康教育技术指导。各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要定期参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组织的健康教育活动,提供现场技术指导、质量控制、效果评价,及时掌握工作进展,了解和发现存在的问题,加以指导和纠正,为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当好参谋。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机构和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也要根据自己的职责、服务内容等,加强对城乡基层健康教育工作的指导。
3.积极与大众媒体合作。主动邀请媒体参与社区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大众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效果。
四、组织实施
1.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健康教育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包括制定实施计划、人员培训、技术指导、绩效考核、信息管理等。工作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统筹安排。
2.项目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具体实施。相关工作经费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中支付。
五、督导评估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作为重点卫生工作年度目标考核项目。各级健康教育、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定期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健康教育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考核评估,省、市级每年不少于1次,县、区级每年不少于2次,考核结果将作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人员补助发放依据,以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调动人员积极性为原则,对补助经费可进行适当调整和浮动。
(二)督导考核主要内容:项目实施计划制定、组织管理、经费使用、服务数量、服务质量、服务效果、居民满意度等。
(三)主要评价指标
1.健康教育活动组织和任务完成情况;
2.《中国公民健康素养66条》宣传普及率;
3.城乡重点人群及居民相关健康知识知晓率、行为形成率;
4.居民满意度。
基本公共卫生质量控制方案 3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为及时掌握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进展情况,发现并解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保证11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特制定本方案。
一、督导内容
1.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组织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落实情况。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和项目任务的分解落实情况,项目计划执行进展情况。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质量及工作真实性核实。
4.十一大类服务基本服务项目任务落实情况以及具体操作人员是否熟练掌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具体内容和工作要求。
5.村卫生站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成情况,以及完成质量(每乡镇抽查2-3个村卫生站)。
6.乡村医生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经费兑现情况。
二、督导方法
1.听取汇报:主要内容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进展情况;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困难;下一步工作计划。
2.查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成情况的有关资料:主要包括是否按要求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是否按要求开展慢病管理、老年人管理、重性精神病管理、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等;普通居民档案和专病档案存放管理是否科学、规范;免疫规划疫苗保障供应、安全接种及时效性;传染病报告管理的'准确和及时情况、兑现乡村医生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经费发放情况等级。
3.现场调查:上户核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走访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的满意情况。
4.向被督导单位及有关人员反馈检查结果和建议。
三、督导时间
1.10月—11月份开展年终考核和年初工作督导;
2.2月—3月份对公卫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
3.5月—6月份对公卫工作整改情况进行督导;
4.8月—9月份对全年公卫工作开展情况和迎检准备工作进行督导。
四、检查组成员
督导检查由县公卫指导中心具体实施,县卫生局领导带队,卫生局相关股室、县卫监大队、县疾控中心、县保健院、抽调部分乡镇卫生院公卫人员等组成专项督导检查组。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项目工作,认真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推进工作,确保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实施进度。
各乡镇要认真开展自查,将附件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督导表一和表二中的督导内容落实情况如实填写完整,以备督导组检查核实。卫生局将根据检查督导情况,对项目工作落实较差、问题突出、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并扣减公卫平常工作分值以及将检查情况进入年终项目专项考核。
基本公共卫生质量控制方案 4
一、项目范围
全县辖区内常住人口均可免费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工作内容
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与处置、卫生监督与协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12项。
三、工作目标
按照深化医改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要求,开展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并在我县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成效的基础上,继续以实施重点人群、重点疾病和弱势人群健康管理为主要工作目标,全面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四、20xx年主要任务
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技术规范》要求,以提升服务质量为重点,全面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1.各乡镇医疗机构要对已录入系统电子档案(包括一般人群、重点人群)的姓名、性别、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码、地址等信息进行全面核对,确保档案信息的真实性。
2.推进健康档案电子化管理,规范健康档案使用和管理,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要加以完善,对未体检即给予建立的,要给予补充体检。要把健康档案建立、更新和使用融入日常医疗服务中,动态补充和完善,对持社保卡就诊的群众,就诊后要及时点击关联,将就诊信息关联到电子档案,确保电子档案及时更新,充分发挥健康档案在疾病控制和人群健康管理中的作用。
3.电子建档率达≥85%,合格率≥80%,健康档案使用率≥50%。
(二)健康教育
1.针对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优生优育及辖区重点健康问题等内容,向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信息和健康教育咨询服务,严格按照服务规范要求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定期更新内容,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等健康教育活动。
2.开展居民健康素养相关知识知晓率调查,居民健康素养相关知识知晓率≥60%。
(三)预防接种
1.为适龄儿童接种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麻腮风疫苗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在重点地区,对重点人群进行针对性接种,包括肾综合征出血热疫苗、炭疽疫苗、钩体疫苗;发现、报告预防接种中的疑似异常反应,并协助调查处理。
2.6岁以下儿童建证率达95%,各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单苗接种率达95%。
(四)0-6岁儿童健康管理
1.新生儿访视至少2次,儿童保健1岁以内至少4次,第2年和第3年每年至少2次,4-6岁每年开展一次健康管理服务。主要内容包括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心理行为发育、母乳喂养、辅食添加、意外伤害预防、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
2.新生儿访视率≥85%,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80%,系统管理率≥75%。
(五)孕产妇健康管理
1.早发现孕妇,为孕产妇建立保健手册,开展至少5次孕期保健服务和2次产后访视。主要内容包括一般体格检查、产前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积极运用中医药知识和方法,开展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以及孕期、产褥期、哺乳期保健等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
2.早孕建册率≥85%,产后访视率≥85%,系统管理率≥80%。
(六)老年人健康管理
1.各基层医疗机构要将每年1次的老年人健康体检作为年度工作重点,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老年人的参与和认可程度,及时反馈体检结果并根据体检结果做好健康指导。
2.老年人健康体检率≥70%,健康体检表完整率≥80%。
(七)慢性病健康管理
1.对已纳入健康管理的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加强健康管理,每年进行至少四次随访和一次较全面的的健康体检。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加强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筛查、随访评估、分类干预、健康体检等项目。
2.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率≥40%,规范管理率≥60%;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25%,规范管理率≥60%。
(八)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
1.按照《县卫生局关于印发县进一步加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规范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卫〔20xx〕102号)文件要求,对已纳入健康管理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每年开展至少四次随访和一次体检工作等健康管理工作。
2.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检出率3.5‰,规范管理率≥60%。
(九)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1.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疑似病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参与传染病现场疫点处理;开展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配合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非住院结核病人、艾滋病病人进行治疗管理。
2.传染病疫情报告率、及时率≥9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率≥95%。
(十)卫生监督与协管
1.做好辖区食品安全信息报告,职业卫生咨询指导,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2.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开展率≥90%。
(十一)中医药健康管理
各乡镇医疗机构要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合理配置中医药人员,加强人员培训,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积极开展老年人、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确保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35%以上。
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目工作指标要求详见《县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指标》(附表1),20xx年度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各项目任务指导数详见《20xx年度各乡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指导数》(附表2)。各项目指标要求、任务指导数如有变动另行下发。
五、职责分工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责
1.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主体,应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技术规范》要求免费为全体居民提供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辖区内村卫生所签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目标责任书,指导辖区内村卫生所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对其完成的数量、质量进行考核,接受县级公共卫生机构的指导、培训。
2.村卫生所是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收集居民信息,参与、协助提供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接受乡镇卫生院的指导和考核。
(二)公共卫生专业机构职责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协助县卫生局制定预防接种、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等项目技术实施方案;成立相关项目指导专家库;负责相关项目实施情况的监测、指导、培训及日常督导、考核等工作。
2.健康教育机构。县健康教育促进中心要协助县卫生局制定健康教育项目技术实施方案;负责项目实施情况的监测、指导、培训及日常督导、考核等工作
3.妇幼保健机构。县妇幼保健院要协助县卫生局制定0-6岁儿童健康管理和孕产妇健康管理项目技术实施方案;成立项目指导专家库;负责相关项目实施情况的监测、指导、培训及日常督导、考核等工作。
4.卫生监督机构。县卫生监督所要协助县卫生局制定卫生监督协管项目技术实施方案;负责相关项目实施情况的监测、指导、培训及日常督导、考核等工作。
5.精神卫生机构。县第三医院要按照《县卫生局关于印发县进一步加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规范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负责做好全县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项目监测、指导、培训及日常督导、考核等工作;及时将情况稳定、出院后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信息转交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健康管理工作。
6.中医药服务指导机构。县中医院应协助县卫生局制定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技术实施方案;成立项目指导专家库;负责相关项目实施情况的监测、指导、培训及日常督导、考核等工作。
六、绩效考核
县卫生局、财政局按照《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要求对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情况进行考核,每半年考核一次,上半年于7月底前完成,下半年于下一年度1月底前完成。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对辖区内村卫生所完成的数量、质量进行考核,每半年考核一次,上半年于6月底前完成,下半年于12月底前完成。
七、经费保障
(一)经费补助。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从人均30元提高到人均35元。县卫生局、财政局按照《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偿参考标准》,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际完成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数量和质量,在绩效考核后,兑现补助经费。
(二)乡村医生补助经费。各乡镇医疗单位原则上要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30%-40%工作量交给村卫生所承担,并兑现相应的补助经费。乡村医生补助经费要与任务完成数量、质量挂钩。各乡镇医疗机构按照《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偿参考标准》,根据乡村医生实际完成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数量和质量,在绩效考核后,经公示无异议,发放乡村医生补助经费。
(三)资金使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卫生厅关于印发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市卫生局、财政局关于落实并规范使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通知》规定规范专项资金的支出和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不得将专项资金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设备配备和人员培训等其他支出。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照项目要求,专款专用。
八、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健全管理组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工作方针和新医改实施方案精神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组织领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健全管理,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落到实处。
(二)要统筹协调,合理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贯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年度卫生工作的始终,各单位要统筹协调、合理安排,既要保障基本医疗服务,又要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通过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促进公共卫生与基本医疗良性互动,推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
(三)要强化培训,提升服务质量。县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技术指导,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培训、指导力度,每年要组织不少于2次的培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服务内容。各乡镇医疗单位要加强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培训,使每位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乡村医生能够按《规范》中规定的标准、内容与流程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四)强化督导检查,落实绩效考核。20xx年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实行以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督导为主,综合督导组督导为辅。县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中医院、健教中心、卫生监督所、第三医院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切实履行业务指导责任,要实行领导分片挂钩,抽调业务技术人员分片包干,定期深入基层开展技术指导。各乡镇医疗单位要加强村卫生所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指导,确保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得到提高,相关基本公共卫生任务得到落实,服务质量得到保证。
基本公共卫生质量控制方案 5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对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管理。保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实施的公平性及可行性,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省、市、区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目的
逐步建立和平辖区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考核体系,认真履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职能,规范服务行为,并指导和督促辖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站,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和绩效优先的原则。根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科学合理地制定本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的具体内容、标准和政策措施,有效地开展考核工作。
(二)坚持客观、真实、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考核程序、内容、标准,考核过程要坚持实事求是,考核结果要客观反映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落实的真实情况。
(三)坚持全面考核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建立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对各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日常管理和补助经费使用监督,通过全面考核促进服务机构服务能力的不断提高、服务章程不断规范。
三、考核内容
(一)组织管理包括组织保障、管理制度、督导考核、落实整改等情况。
(二)项目执行情况。完成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数量和服务质量情况。
(三)项目资金管理。主要包括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完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实行项目资金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帐册清晰,原始凭证真实,资料符合规定。
(四)项目实施效果。主要包括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满意度和知晓率等。
四、考核对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科室和人员,各社区卫生服务站
五、考核方法
(一)考核采用自查、检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在社区卫生服务站自评的基础上,和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行全面考核检查,并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重点抽查复核。
(二)考核采取查阅资料、现场考察、抽查核实、召开居民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法。
(三)中心各具体业务服务负责人,由院部组织业务考核小组进行考核,结果汇报院部进入当月绩效考核。
(四)由项目办组织医疗、防保、财务人员每季度对下属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下拨村医劳务补助的依据。
六、考核指标体系
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为标准为依据,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中心和下属服务站考核细则,作为项目质量和数量的'考核标准。
七、机构职责
(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组织,制定制度,负责落实清浦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方案各项指标。根据区卫生局要求组织考核评估,进行内部质量控制,并指导各社区卫生服务站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社区卫生服务站:是承担辖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基础,按规定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40%左右基础性工作。按月进行自查自评,并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在每月1日前填写好上一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月报表》上报民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八、考核结果应用
每季度对下属各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一次考核,每年11月份进行一次全面综合考核。季度考核结果和平时业务执行情况占30%,考核占70%。考核结果实行100分评分制,分别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结果。考核成绩在95分及以上为优秀,考核成绩在80-94分为合格,考核成绩在69—79分为基本合格,考核成绩在69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结果作为下拨村医劳务费的依据。
每月对中心内部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职工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发放40%绩效工资的依据。
九、工作要求
(一)健全考核组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作为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首要任务,中心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各中层干部为成员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领导小组。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业务指导小组,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二)完善考核制度。制定考核办法和标准,做到公平、公开、科学、规范。及时考核,公布考核结果,限期整改。考核结果作为医务人员核发绩效工资、奖金以及评先评优的依据。
(三)监督资金使用。根据文件要求使用专项资金,严禁挪用资金,杜绝不合理开支。及时兑现职工绩效工资,建立激励机制。根据下拨资金进度,确保30%以上的资金用于村医劳务补助。
(四)严肃考核纪律。对在考核中敷衍塞责或弄虚作假的,除责令立即纠正外,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宣传,按要求规范开展项目工作,不断提高群众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知晓率和满意度,设立意见箱,召开行风监督员会议,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基本公共卫生质量控制方案 6
为响应区委、区政府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号召,有效地把水利行政工作与之相结合,优化城区环境、提升城区品味、为民造福办实事,积极投身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根据《老边区20xx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安排》,结合我局行政工作实际,特将我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老边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会议精神,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目标,以“抓学习、转作风、提效能、保稳定、促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为中心,在水利行政系统内部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努力营造干净、舒心的居住、工作环境。
二、工作目标
统一思想认识,领会我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会议精神实质,明确任务,严肃纪律,立足自身职能,充分发挥法律服务优势,组织动员水利行政部门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服务,为我区顺利通过调研考核,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做出应有的贡献。
三、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
1、局属各单位要立足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我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把“创卫”宣传落到基层、落到实处。
2、全体水利行政干部职工携起手来,并肩奋斗,把创卫热情融入到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积极参加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宣传、除害防病、卫生清扫、健康教育、倡导戒烟等活动,营造浓烈的.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氛围,共建美好家园,同享一片蓝天,为全面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做出贡献。
(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与水利工作结合起来
1、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涉及各行各业、千家万户,在水利实际工作过程中,要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与水利工作紧密结合,把调解工作寓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之中,水利工作贯穿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中,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中提高业务水平,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中锻炼工作作风。
2、从我做起,树立新风,强调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重要意义。
一是组织各水利站和局属各科室开展大扫除并进行卫生检查。
二是从身边小事做起,公共场所尽量不要抽烟,办公室内窗明几净、文件档案摆放整齐。
三是进行爱国卫生教育,增强主人翁意识,自觉维护水利卫生城市形象,督促家人亲友做文明卫生好市民。
四、建立为民、务实的水利行政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作风
认真落实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任务,凭着争干实事、执着工作的激情和自我牺牲精神,始终把做好工作放在第一位,亲自动手清理各种卫生死角。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过程中,认真践行“以民为本”、“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引导村民建立诚信守法、友爱互助、和谐共处的新农村道德风尚,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营造良好的氛围。
五、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协调,加强部门协作,密切配合,强化信息沟通,充分发挥水利工作职能作用,形成合力,加强监督检查,定期对局属各单位、各部门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专项检查,监督指导,听取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和解决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工作经验,推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深入开展。
基本公共卫生质量控制方案 7
为认真贯彻省卫计委、省财政厅、省中医药局《转发国家卫计委等三部委关于做好20xx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通知的通知》、市卫生局《市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全面推进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深入开展,引导重点管理人群增强自我管理意识,提升自我管理水平,现结合我县实际,在全县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网格化管理试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原则,延伸管理触角,健全组织体系,增强重点人群参与自我健康管理的意识,扎实推进11类43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构筑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城乡统筹建设相一致、与人民群众健康相适应的基层卫生服务体制机制,努力实现卫生事业的“北抬头”。
二、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
(一)建立县、镇、村、组四级网格管理体系
一级网格为县级(卫生局),二级网格为镇级(卫生院),三级网格为村级(卫生室),四级网格为组级(自然组)。在第四级网格内选聘有知识、有能力、有责任心的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或离岗的老村医担任网格长,作为县级医院、镇区卫生院健康管理团队及村卫生室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补充力量。
(二)明确网格长职责
1、健康信息员。及时向网格成员传达卫生政策和信息,定期报送网格成员的健康状况,做好活动信息记录,协助村卫生室采集居民健康档案有关信息。
2、健康宣讲员。对网格成员进行健康防病知识培训指导,协助村卫生室制作健康教育宣传板块,通过村级广播向居民宣讲健康知识,协助乡村医生入户宣讲健康知识。
3、健康督导员。督促网格内成员养成健康生活方式,督促慢性病人按时服药,协助健康管理团队开展巡诊和随访工作。
4、健康帮办员。帮助网格内成员联系县级专家和健康管理团队人员,帮助重点人群查阅个人健康档案,帮助网格成员购买药品。
(三)落实活动场所和时间
在每一网格内选择具备一定条件的用房,配备桌椅、黑(白)板、挂图、体重秤、血压计等基本设施,作为网格内健康重点管理人群的活动地点。原则上每月活动一次。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县卫生局制订方案,召开动员会议;镇区卫生院要通过“三位一体”和签约服务健康管理团队、乡村医生要通过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画廊橱窗、媒体等多种形式,向辖区居民宣传健康自我管理的目的和意义,向老年人及慢性病患者等发放“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网格成员邀请信”,同时有意识地选聘网格长。竞聘人员较多的`地方,可采取公开竞聘的方式,选聘网格长。
(二)组织培训。镇区卫生院负责对网格长进行业务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老年人自我保健、养生康复、慢性病自我管理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自我管理活动形式等,明确网格长职责和责任,指导网格长制订网格活动计划。
(三)活动启动。自我管理活动由网格长召集,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活动要有计划、签到、书面记录、照片或影像资料等。县级专家、镇区健康管理团队、乡村医生要定期参加网格活动,协助网格长做好课前动员、授课支持、课间鼓励及课后总结等工作,每次活动有记录。
(四)阶段评估。对活动进行阶段性评估,总结经验,排查存在问题和困难,并形成阶段性报告。
(五)巩固推广。总结交流并推广试点经验,在全县全面推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网格化管理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局成立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各实施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结合“三位一体”、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制订工作方案和计划,全力做好试点工作。
(二)落实责任。局公卫科负责做好组织协调、宣传发动、督查指导等;县疾控中心负责具体业务指导,针对不同人群做好技术培训、活动指导和质控评估等;镇区卫生院负责组织实施,村卫生室具体操作;镇区健康管理团队要不定期参加网格活动,为网格成员答疑解惑;网格长具体承担“四员”职责。
(三)强化投入。镇区卫生院要将健康网格化管理作为基本公共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活动场所建设,添置必要的设施,设立明显的标志牌,保证活动场所设施齐全,环境整洁。要配齐网格活动相关的资料、用品,为网格活动的正常开展提供必要的后勤保障。
(四)严格督查。年终,对各网格开展活动进行评比,优秀网格长将给予一定的经费奖励。对网格长适当安排活动经费,活动经费额度由卫生院自行确定,可按月或季度发放,也可年终一次性发放,所需经费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劳务费用中列支。
(五)注重总结。各单位在开展、指导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网格化管理试点工作时,要及时填写“三位一体”工作手册;小组每次活动要有相应的活动记录;县统一印制《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网格长工作手册》,各网格要及时记录活动开展情况,相关资料要及时收集,确保台帐资料完整齐全。
基本公共卫生质量控制方案 8
一、前言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保障居民健康的重要手段,提高居民健康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的卫生权益。为了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质量和效果,需要建立和实施科学有效的质量控制方案。
二、质量控制方案的制定背景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涉及到全社会的健康水平,一旦质量出现问题,不仅会影响到居民的健康,也会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因此,制定质量控制方案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质量控制方案的基本原则
1、科学性原则:制定质量控制方案必须基于科学的理论和方法,确保方案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2、合理性原则:质量控制方案必须符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际情况,保证实施过程中的合理性。
3、全面性原则:质量控制方案必须涵盖项目实施的各个环节,确保全方位的控制。
4、可操作性原则:质量控制方案必须具有可操作性,方便实施和监督。
五、质量控制方案的内容
1、质量目标:明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质量目标,包括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服务范围等方面的目标。
2、质量标准: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质量标准,包括服务质量、服务效果、服务态度等方面的标准。
3、质量控制措施:制定质量控制的具体措施,包括质量监控、质量评估、质量改进等方面的措施。
4、质量管理机制:建立质量管理机制,包括领导责任制、部门协作机制、绩效考核机制等方面的'机制。
5、质量监督体系:建立质量监督体系,包括内部监督、外部监督、社会监督等方面的监督。
六、质量控制方案的实施
1、明确责任:建立质量控制的责任制,明确各个岗位的责任和义务。
2、加强监督: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质量问题。
3、加强培训: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意识。
4、加强宣传: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宣传,提高居民对项目的认可度和信任度。
七、质量控制方案的监督和评估
1、建立监督机制: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监督机制,定期对项目的质量进行评估和监督。
2、开展评估工作:定期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质量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完善改进机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完善改进质量控制方案,不断提高项目的质量和效果。
八、总结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关乎人民健康的重要工程,必须建立科学有效的质量控制方案,确保项目的质量和效果。只有不断完善质量控制方案,提高管理水平,才能更好地保障居民的健康权益。
基本公共卫生质量控制方案 9
各旗县区卫计局、稀土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市精神卫生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市疾控中心、市妇幼保健所、市健教所、市社管中心,委相关各科室:
一、宣传对象
宣传对象为辖区常住居民,重点是以下4类人群:
(一)辖区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工作人员;
(二)辖区农贸市场、工业园区、商业区等流动人口;
(三)辖区幼儿园、小学在园(校)的3-6岁儿童家长,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家长或监护人;
(四)65岁及以上老年人,育龄妇女,慢性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及其家属。
二、宣传内容和目标
(一)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意义,有针对性地解决不同职业人群因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知晓不足而导致感受度不均衡的问题;
(二)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免费提供的12大类45项具体内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机构,使不同人群了解、熟悉与自身相关的服务内容和接受渠道,不断提高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和老年人健康管理等项目的服务利用率;
(三)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进展情况,重点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群众特别是重点人群所带来的实惠,以及实施过程中涌现的典型人物和机构,引导全社会支持和主动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四)同步宣传家庭医生式签约服务新型服务模式,开展日常医疗卫生常识、疾病防治知识、健康文明习惯等健康教育,提高宣传的实效性。
三、宣传形式
按照“十个一”要求,全面做好宣传活动。
(一)制作一张地图。各旗县区卫计局制作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分布图、机构服务区域示意图,有条件的地区可制作电子地图,在当地主要公共场所、居民小区显著位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宣传栏或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网站、微博、微信进行发布,使群众能够方便地到居住地或工作地附近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受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
(二)发放一本手册。向辖区居民发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居民手册,实现辖区常住居民(包括流动人口)“一户一册”,老年人、孕产妇、农民工等重点人群要“人手一册”。手册应包括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分布图、机构服务区域示意图、项目12大类45项内容、主要科室联系方式、片区划分和责任医生联系方式、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健康教育知识情况等。
(三)贴发一张联系卡。主动与辖区街道、社区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会组织建立工作联系,在居民小区和单元楼宇公共告示栏、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张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联系卡。
(四)张贴一个温馨提示卡。在入户为重点人群提供免费服务时,如未见到服务对象,应在其家门上贴一张粉色的温馨提示卡,提示居民何种方式、何时、何地应接受免费的服务;对同一服务对象第二次温馨提示应换橙色的温馨提示卡;对同一服务对象第三次温馨提示应换红色的温馨提示卡。对同一服务对象多次进行温馨提示应换不同颜色的温馨提示卡,以提高警示效果,促使居民主动接受国家免费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五)举办一次签约仪式。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苏木乡镇卫生院(乡村医生)筹划举办一次家庭医生团队签约服务仪式,并现场对有需求的、行动不便老年家庭等重点人群,签订家庭医生式服务契约。
(六)更换一期宣传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苏木乡镇卫生院、嘎查村卫生室针对宣传活动内容,更换一期宣传板。指导中小学校、幼儿园等出一期宣传板(栏)。增强宣传板内容的科学性、实用性和时效性,在每期的宣传板上要固定公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地址、责任医生的联系方式。具体宣传内容及形式由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统一设计提供。
(七)悬挂一幅宣传标语。各旗县区卫计局要在人群集中位置,悬挂永久性宣传标语;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苏木乡镇卫生院、嘎查村卫生室要在门前悬拉一幅永久性宣传标语。
(八)举办一场项目大讲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深入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以开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大讲堂”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和宣传活动。各旗县区卫计局、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在当地报纸、电台、电视台开设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大讲堂”形式,开展政策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
(九)举办一次宣传板集中展示活动。在旗县区、街道(苏木乡镇)范围内举办一次宣传板集中展示活动。
(十)建立一个沟通平台。组织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通机构微博、微信等,充分发挥其互动性强、网民参与度高、传播速度快等特点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使居民可以随时通过文字、语音等方式,与机构进行沟通交流。有条件的机构可以利用现有信息平台开发手机APP软件,为居民提供服务机构定位查询、随访预约、体检结果查询、门诊咨询等便捷服务。
四、组织实施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集中宣传活动每年由市社管中心和各旗县区自行组织,市卫生计生委不再另发方案。20xx年集中开展宣传活动要求如下:
(一)动员部署(20xx年8—9月)。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活动的准备、动员和组织发动工作。各旗县区卫计局要结合市卫生计生委要求研究部署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活动的具体工作,下发活动方案,召开宣传活动启动会议,组织宣传内容知识培训,制作有关宣传资料等。
(二)组织实施(20xx年9—10月)。各旗县区卫计局组织辖区苏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广泛联系重点人群驻地的相关部门,统筹协调安排,落实“十个一”宣传形式和载体,全面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活动。市社管中心要组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落实“十个一”宣传形式和载体,全面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活动。市精神卫生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市疾控中心、市妇幼保健所、市健教所,要结合本单位职能全面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活动。
(三)总结交流(20xx年10—12月)。各地、各单位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活动的完成情况进行总结,梳理先进工作经验和有效成果,按照要求报送市卫生计生委,适时推广具有代表性、指导性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工作经验和做法。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旗县区卫计局要高度重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工作,及时总结提炼本地区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成效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具有典型意义的做法,组织制定当地宣传工作方案,有计划、有组织做好当地的宣传活动。各地可在本方案要求的“十个一”宣传形式的基础上,结合当地文化、风俗资源,创新活动形式,丰富宣传载体,使宣传活动既富有特色又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沟通配合,搞好互助协作。各旗县区卫计局要加强与地方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社会团体等本辖区其他单位的沟通和协作,协调推动政府及其他部门和单位的积极性、参与性,做好服务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司、商户等机构或单位的宣传,搞好衔接配合,共同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工作,构建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突出关键内容,抓好重点宣传。各旗县区卫计局在做好大众宣传的基础上,要突出宣传重点,利用春节、重阳节、儿童节等节假日、健康主题日、农民工返乡、学生健康查体等特殊节日和契机,针对老年人、孕产妇、儿童、学生以及返乡农民工等重点人群开展专项服务项目宣传。通过日常工作安排、服务重点人群、抓好重点环节、组织公益行动等不同形式,使城乡居民充分了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和免费服务政策,提升居民感受度和满意度。
基本公共卫生质量控制方案 10
为全面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任务,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农民健康水平,促进基本公共卫生事业健康、持续、协调发展,根据市、区有关部门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高家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进一步完善镇、村分级负责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管理体制和镇、村二级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投入保障和责任考核机制,进一步推进农村疾病控制、合作医疗、妇幼儿童保健、爱国卫生、卫生监督和基本医疗等工作。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和健康教育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全面落实预防接种等各项疾病防治措施,有效控制结核病、艾滋病、肝炎等严重危害农民健康的各种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和职业病,积极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重性精神病、冠心病、脑卒中、肿瘤等常见慢性病的综合防治工作。建立健全公共卫生信息收集与报告制度,提高对农村重大疫情、集体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应急能力。开展多种形式健康宣教活动,以提高全镇群众的健康素养和自我健康保健知识知晓率。
(二)提高农村妇幼保健、儿童保健工作水平和计划生育政策宣传与技术服务。加强婚前保健服务,积极引导欲婚青年接受婚前检查。加强妇女生殖保健、常见妇女病防治和孕产妇、儿童系统管理,加强产后和新生儿保健管理,强化产前筛查与诊断,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加强计划生育政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避孕药具免费发等政策放宣传,进一步控制和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和出生人口素质。
(三)深入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依托创建文明村、镇,卫生村、镇活动和“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农民饮用水”工程,加强农村基础卫生设施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加大改水改厕和除四害工作力度,逐步推进农村垃圾、污水集中收集和处理。大力推进农民健康促进行动,采取多种形式普及科学卫生知识,增强农民健康意识,引导农民形成良好的卫生行为。
(四)加大农村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加强卫生监督执法力量,协调公安、卫生、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环保等部门实行联合执法,充分发挥群众参与、舆论监督的作用。以健康相关产品、职业危害及医疗服务市场监督执法为重点,全面加强对药品、企业、学校、公共场所、医疗机构等的卫生监督管理,提高农村卫生安全保障水平。
(五)改进农村基本医疗服务。调整和优化农村卫生资源布局和配置,加快健全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保证农民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抓好中心卫生院的改革与发展工作,保证中心卫生院向农民提供便捷、有效的基本医疗服务。充分利用卫生支农政策,有侧重点地发展适合农民需求的医疗服务项目。提高农村基本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为农民提高便捷、连续、有效的基本医疗服务,做到小病不出村、大病及时救治。
(六)做好流动人口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重点做好流动人口的预防接种、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落实血吸虫病、结核病、艾滋病等重点疾病的查治病和管理。
三、进一步完善镇、村二级公共卫生管理体制
(一)镇政府强化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领导责任,成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上级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定期开展辖区内公共卫生工作的检查考核。镇政府确定一位领导分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并在在职干部中确定一名兼职公共卫生管理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各驻村干部积极配合做好有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
(二)各行政村要确定一名公共卫生联络员配合本村责任医生做好本村范围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管理工作。村两委负责组织实施本村的环境卫生、改水改厕、健康宣教、公共卫生安全等健康相关产品的巡查、信息报告和流动人口的卫生管理等;督促村责任医生、个体诊所履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有关职责。
四、进一步完善镇、村两级公共卫生服务
(一)切实转变现行的农村医疗服务模式。逐步推进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按照社区“六位一体”工作要求,积极开展社区卫生服务。落实和开展好“责任医生制”,使农村居民获得连续、便捷、有效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村卫生室(责任医生)要接受村两委、镇卫生院的管理和指导,主要承担责任区域的公共卫生信息收集与报告、常见病的初级诊治和转诊、健康宣教、协助建立健康档案、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等工作。继续加强对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和全面实行基本药物零差价销售监督管理,进一步减轻当地群众的就医负担。
(三)提高农村卫生技术人员素质。健全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加强在职医务人员全科医学知识转型教育和学历再教育,强化责任医生医生全科医学知识培训,不断提高责任医生的业务知识水平。
五、加强直接面向农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一)加大对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投入。重点加强直接面向农民的公共卫生服务,创新服务机制,充实服务内涵,提高服务质量减轻农民负担,使农民享有更好的卫生服务和卫生安全保障。
(二)保证农民享有基本公共卫生卫生服务。通过主动上门、电话预约和呼救等服务形式,为农民家庭提供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病、肺结核等慢性病定期随访服务,开展健康教育、健康随访、社区巡诊和连续、便捷的基本医疗服务。
(三)做好城乡居民的免费健康体检工作。把推进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改进对农民的医疗卫生服务结合起来,积极做好城乡居民免费体检工作,确保xx岁以上老人每年体检一次,体检率达xx%以上,学生和x—x岁儿童每年体检一次,体检率达xx%以上,育龄妇女及其他人群每二年体检一次,并逐步建立完善健康档案,提高保障水平和服务水平,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巩固和完美。
(四)保证农村重点人群享有重点服务。为农村儿童提供系统保健和预防接种;为农村妇女提供孕产保健和妇女病检查;为高血压、糖尿病、重症精神病、结核病等慢性患者提供社区随访服务和xx岁以上老人提供定期管理服务。
(五)保证农民享有基本卫生服务安全保障。落实对农村学校、企业、医疗机构等的巡查协管,实行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制,加强对农村食品、饮用水卫生的监测和集体聚餐的指导和管理。加强公共卫生信息报告管理,提高农村公共卫生信息报告及时率和卫生监督覆盖率,努力避免因信息报告不及时、控制措施不力而造成的损失。
基本公共卫生质量控制方案 11
卫生监督协管是今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新增的一项服务项目。做好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可以充分发挥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职能,深化公共卫生服务内涵;可以依托基层公共卫生服务网络,构建覆盖城乡的一体化卫生监督体系;可以依法维护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安全、职业安全、医疗和血液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标准》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
卫生监督协管制度完善、工作规范、资料齐全,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达到95%以上,建立职责明确、行为规范、执法有力、保障到位、覆盖城乡的卫生监督体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职能得到充分发挥。
(二)分年度目标
20xx年卫生监督协管5项主要工作内容全面开展,信息报告率达到80%以上,信息报告填写准确规范。
二、项目任务
1、设立“卫生监督协管科”具体负责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按照服务人口1/万的标准配备兼职卫生监督协管员,每个社区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至少配备2名兼职协管员。
2、制定本辖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有关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分工。
3、掌握辖区范围内食品安全、存在职业危害因素企业、集中式供水单位、学校、诊所、公共场所等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基本情况。
4、在辖区内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巡查工作,指导帮助相对人规范执业行为。及时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卫生监督协管专项工作。
5、及时收集、上报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学校、公共场所等相关工作信息,建立规范的台帐资料。
6、协助开展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及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学校、医疗市场的卫生评估监测、监督检查等工作。
7、协助开展相对人的卫生知识培训;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开展学生健康教育。
8、做好职业病防治的卫生咨询、宣传工作。
三、项目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1、市卫生监督所负责制定全市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方案、工作制度,布置工作任务,开展培训指导和考核评估。
2、各辖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应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管理规定,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
3、各辖市、区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在乡镇、社区设派出机构或派出人员;定期开展工作业务指导;建立通畅的工作信息交流通道;举办业务知识培训;开展督查、考核评估。
4、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卫生监督协管的主要责任单位,单位主要责任人是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根据项目任务要求全面做好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二)绩效考核
1、卫生监督协管绩效考核工作由各辖市、区卫生行政部门牵头,各辖市卫生监督所具体负责。考核标准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单位卫生监督协管督查考核表(附表2)。各地要将相关考核结果作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卫生协管工作完成情况的依据,作为卫生监督协管员奖惩和核定绩效工作的.依据,与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拨付挂钩,与单位主要领导年度考核挂钩。
2、市卫生监督所会同各级卫生监督所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督导考核,对辖区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全部考核,对辖市采取随机抽查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督导得分情况,结合当地卫生监督协管整体工作推进情况,对各地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情况给出总体评价和考核得分,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各辖市、区卫生监督年度工作评价的重要依据,并报市卫生局备案。
3、辖市(区)卫生监督所对所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督导考核次数每季度不少于1次。每次督导记录要形成书面材料,并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市卫生监督所汇报督导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要从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角度,加强基本公共卫生网底建设角度,加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将卫生监督协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工作责任。
(二)明确任务、狠抓落实。监督协管员主要职责是卫生监督检查,无行政处罚权,其检查记录可以作为案件来源。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落实协管人员、工作场所、办公用品等必备的工作条件,并开展辖区本底资料调查,建立协管档案、开展日常巡查、及时报告信息并向居民宣传协管服务等工作。
(三)沟通协调、上下联动。在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开展过程中,各地应加强信息沟通,协调配合,特别是在调查摸底和督查指导阶段,应上下联动、协调左右、密切配合,切实将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做到本底清晰、资料全面、保障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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