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实施方案
为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往往需要预先进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指的是为某一次行动所制定的计划类文书。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实施方案3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实施方案 篇1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领导对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4名留守儿童服农药中毒死亡事件重要批示精神,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留守儿童关爱和教育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留守儿童关爱和教育工作,临夏市教育局结合全市教育工作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践行教育“立德树人”目标要求,结合扶贫攻坚行动,全面深入地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排查排忧和建档立卡工作,充分发挥学校的育人功能,深入调查留守儿童成长状况及实际需求,扎实推进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落实各项教育资助政策,确保所有适龄阶段的留守儿童都能接受良好的义务教育。
二、工作目标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认识加强留守儿童关爱和教育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必然要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也是解除进城务工人员后顾之忧的有效手段,将留守儿童的关爱教育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领导,形成合力,通过对留守儿童问题的调查、分析与研究,找到影响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原因,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和办法,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着力为我市留守儿童营造一个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确保留守儿童健康快乐的成长。
三、主要举措
(一)建档立卡,全面摸清留守儿童底数
1、各校要认真调查研究,抽调得力人员集中1周的时间进行家访活动,于6月底前全面摸清留守儿童的底数,100%建立留守儿童档案联系卡制度。
2、安排负责学籍档案管理的人员对留守儿童的档案进行管理,并根据学生变动情况,及时补充或变更联系信息的有关内容。通过联系制度的建立,加强班级与学生家长及其他监护人的`联系,共同形成以学生为中心的关爱网络。
(二)健全机制,切实保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1、各校要成立关爱留守儿童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对留守儿童的统一领导和管理,保证各项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到位。
2、进一步完善留守儿童监护人联系制度。学校开通亲情热线,帮助留守儿童每月进行一次与外出务工父母通信、通电话或视频交流活动。督促留守儿童家长每两周与孩子通一次电话,每月与孩子互通一封信,每月与孩子的班主任和委托监护人联系一次,倾听孩子的心声,关注孩子的成长,弥补孩子感情上的缺失。学校每学期召开一次留守儿童临时监护人会议,通报留守儿童在校学习、生活、品行和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情况,提出留守儿童管理教育的针对性建议。班主任每学期组织二次对每位留守儿童的家访活动,了解并指导监护人进行正确的家庭教育。
3、实施教职工结对帮扶留守儿童制度。在留守学生中确立重点帮扶对象并配备帮扶教师。配对帮扶教师要不时与留守儿童互相交流、沟通,掌握留守儿童的思想、生活情况,定期走访监护人,及时交流反馈儿童的情况,帮助做好儿童的思想工作。
4、建立健全教师与留守儿童的谈心制度。班主任每月与留守儿童谈心一次,详细填好记录卡。特别对个别学习严重滑坡、人格发展不健全、道德规范方面问题较多的留守儿童要加强谈心谈话频率,监护人交流次数,必要时制定个别教育管理方案,着重进行矫治和帮助,做到有的放矢,因材施教。
(三)多措并举,确保留守儿童快乐成长
1、学习上优先辅导。班级要从学习方面对留守儿童逐一进行分类、分组,落实到每一位任课教师。由任课教师具体分析学生的学业情况,制定学习帮扶计划,明确帮扶时间、内容和阶段性效果。每个留守儿童由老师牵头确立一名学习帮手,教师要对结对帮扶效果进行定期检查,建立进步档案。
2、生活上优先照顾。教师对留守儿童要多看一眼,多问一声,多帮一把,使学生开心、家长放心。要指导学生学会生活自理,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
3、活动上优先安排。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留守儿童参加集体活动,或根据特点单独开展一些活动,既使其愉悦身心,又培养独立生活能力。
4、进一步健全“控辍保学”责任机制。各校要严格依照《义务教育法》、《甘肃省义务教育条例》规定,依法办事,积极配合乡镇街道,动员和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学生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留守儿童入学率、巩固率均达到100%。
5、注重对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教育。针对品德行为偏差和心理障碍的留守儿童,学校要着重开设心理教育课,大力开展心理咨询、心理矫正活动,定期开展思想教育、情感教育、独立生活教育和体谅父母教育等,使留守儿童感到备受关爱,体验到生命成长的快乐与幸福,消除不良情感体验,树立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培养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6、指导家长做好家庭教育。充分发挥三级家长委员会的作用,督促指导外出务工家长积极承担起法定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学习科学的育人观和教育方法,协助学校加强留守儿童的教育监管,帮助留守儿童化解成长中遇到的困难和烦恼。同时,加强安全教育,切实增强留守儿童自救自护、应急避险能力、预防溺水、煤气中毒、食物中毒等意外事故对留守儿童的伤害。
四、工作要求
(一)成立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留守儿童关爱教育工作,现成立教育系统留守儿童关爱教育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教育党工委书记、局长 李志中
副组长:教育局副局长 张晖娟
成 员:市招生办副主任 马学忠
市政府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 张玉萍
教育股股长 何振星
财务股股长 张永发
办公室主任 张建华
学生股股长 牟晓东
全市各中小学校长、各学区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临夏市教育局学生股,由牟晓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各项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二)着力营造关爱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
1、教育局留守儿童关爱教育活动领导小组要积极协调团市委、关工委、妇联等相关部门,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勇于战胜困难、立志成长成才留守儿童典型,宣扬他们珍惜时间、不畏困难、热爱学习、热爱生活的优秀品质,在留守儿童中间传递正能量,在全社会努力营造关注教育、关心学生、关爱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
2、各学校要通过定期举行主题班会、团队活动、举办书画展、演讲比赛、文艺演出等各种活动,组织留守儿童积极参与,缓解其孤独情绪,使他们生活在欢乐、和睦的氛围中,找到回家的感觉,增强学习、生活的信心,体会到学习的快乐、成长的快乐。
(三)全面强化监督检查
1、各校校长要切实承担起关爱和教育留守儿童的主体责任,落实好教师结对帮扶机制,强化监督检查,定期召开关爱教育留守儿童的座谈会、专题研讨会,研究研判学校留守儿童教育管理中的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及早着手,提前处置。
2、在年终学校考核中,根据督导检查情况,对留守儿童关爱教育活动开展的先进学校和留守儿童中出现的优秀学生、自强学生进行表彰。
实施方案 篇2
一、今年防汛工作总目标和任务
突出工作重点,狠抓薄弱环节,保证措施到位,切实做到日降雨量100mm以内不造成人身伤亡和损失,在规定的防洪标准内,水库不垮坝,一切排洪工程不阻水,对超标洪水有安排,把洪涝灾害减少到最低限度。
二、切实搞好汛前检查,逐项落实安全渡汛措施
各村、各单位要利用汛前的有限时间,组织力量对本单位所辖防汛区域内所有建筑设施、水利工程、群众住宅、学校及仓库等进行一次拉网式大检查,对危房登记造册,逐项落实措施,限期解决,消除隐患。对于可能发生滑坡、岩石陷落的采矿点,要加强检查,对危险矿场可令其停止生产,确保人身安全,要落实管护人员和抢险队伍,备足防汛料物,专人保管,做到主动防范。各村、各单位要在6月30日前,把存在的隐患及解决措施上报镇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三、抓住重点,明确责任
今年的防汛重点包括河道防汛、水库防汛、村镇防汛和行业防汛四部分。
1、河道防汛:主要是岳杨河和后寺河。河流经区域包括、八个村,后寺河流经民权村。上述各村要迅速行动,责任到人,务于6月30日前清除河道内的障碍物。特别是岳杨河上游、下游垃圾堵塞严重、隐患较多,沿河各村一把手要切实负起责任,抓紧落实,对有障不清,造成损失的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追究有关领导和个人责任。
2、水库防汛:重点是凉水泉水库和水库,凉水泉水库溢洪道狭窄,管理设施不齐,特别是水库上游桥涵狭窄,洪水易被杂物堵塞。岳寨村要把它做为防汛重点,村委主任岳红甫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做好防汛的各项准备工作。水库位于民权村,由民权村负责,村委主任贺成川为第一责任人。
3、村镇防汛:重点是学校、村庄、群众住宅、企业、厂矿等,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村负责本辖区的各项防汛工作,各村行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
4、行业防汛:要抓好电力、通信、学校、矿山、煤矿、企业等的防汛工作,电力由镇电管所负责,通信由联通公司营业部负责,学校由镇教研中心负责,矿山、矿坑、煤矿、企业由镇安全办负责,民房由镇民政所负责。确保汛期电力、通信畅通,学校正常上课,矿山、煤矿正常生产,老百姓及时搬出危房,对不符合防汛要求又没有安全措施的`,各职能部门要限期整改,责任到人,直至关停整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本行业防汛责任人。
四、建立精干防汛队伍,备好防汛物资
镇政府成立50人的抢险队,耕生公司100人,金龙公司100人,各村每个村不少于50人,其他各村不少于30人,各镇直单位也要组建自己的抢险队。各抢险队要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演练,提高实战能力,保证出险时拉得出,抢得上,守得住。各村、各单位要早行动、早组织,尽快把抢险队伍拉起来,人员名单于6月30日前报镇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防汛料物要坚持宁可备而不用,决不可用而不备,临时抱佛脚。镇供销社要准备至少5吨铁丝、500把锨、1万条麻袋,2500平方土工布,公司要准备50方桩木,柏林编织袋厂准备2万条纺织袋,岳寨村储备电缆400米,砂料石1250立方,块石1250立方。其他各村也要抓紧落实防汛物资,并将落实物资的名称、数量、放置地点等情况报镇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五、严明纪律,依法防汛
防汛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要绝对服从命令,团结协作。对违犯法规、阻挠和破坏防汛工作,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要层层追究责任。对在防汛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镇防汛指挥部、各村、各单位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实施方案 篇3
为了积极稳妥推进新课程实验,有效实施普通高中学生学分的认定和管理,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普通高中学分认定办法(试行)》等文件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试行)。
一.建立学分认定组织机构
1.学分认定委员会:
主任:x
副主任:x
成员:x各学科高中教研组组长
职责:负责制订学分认定实施方案,全面领导和指导学分的认定工作。
2.学分认定工作小组
组长:x
副组长:x
成员:年级段长、备课组长、班主任(教学班指导教师)、学科任课教师、学生代表。
职责:负责对学分的认定、评定、公示等工作的组织实施。
3.学分认定仲裁委员会
主任:x
副主任:x
成员:办公室、教务处、教科处、政教处、团委等处室负责人、年级段长、高中各学科教研组长。
职责:负责对学分认定工作的监督,对学分认定过程中学生的申诉进行调查、核实以及纠正。
二.学分设置
三.学分认定的内容和办法
学分由学分认定委员会认定,学分认定的基本条件是:(1)达到一定的课程修习时间(不少于规定学时的2/3);(2)在学习过程中有良好的表现(依据学习过程记录、学习成果、学生互评及教师评价等)(3)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或考查)并成绩合格。
(一)学科模块学分认定
学分分为必修学分和选修学分,均由过程评价和终结评价(模块测试)两个部分组成,我校规定两部分的分值权重为4:6。模块测试以满分100分计,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为及格,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不及格者不取得学分。
1.学习形成性评价成绩(过程表现)(40%)
学习形成性评价成绩包括修习时间、课堂表现、作业质量、平时测验等平时过程性表现,累计以满分40分计入总分成绩。
学生修习时间要达到课程标准要求的2/3以上。因病假、事假未能达到规定时的,在课余时间通过补课达到要求的给予认定。修习时间未能达到要求的不予认定学分。课堂表现包括学生的学习情感态度、对课堂的参与程度、提出问题解答问题的数量和质量等,有实验操作的学科实验操作的考核也包含在本项目内;作业质量包括作业完成的次数和质量等;平时测验成绩模块学习中间的阶段性测试,可以是笔试,也可以是口试或实验操作等其他形式。
2.学业水平测试成绩(60%)
由学校依据课程标准统一命题(满分为100分),或采用市教育局统一的模块测试卷。该部分以满分60分计入决成绩。
以上两项由学校统一制定评定细则(见附件)。
(二)综合实践活动学分认定
1.研究性学习学分认定
研究性学习学分以课题评价形式认定。按照《州温七中研究性学习课程实施方案》实施,高一年级进行研究性学习通识培训并完成一个课题研究,通识学习部分获得3个学分,课题研究获得6个学分。高二年级完成一个课题,获6个学分。研究性学习以小组的方式进行,每组控制在5-10人之间。课题立项时,要根据课题大小和难易程度及所需时间来确定学分。其认定依据主要是:(1)参加研究的活动时间记录;(2)开题报告和学习方案;(3)每次课题研究学习活动记录和《州温七中研究性学习课题活动记录册》;(4)具体反映成员参与研究的感受、体会、小结;(5)课题研究学习成果(论文、研究报告、解决问题的方案、活动设计、实物设计、多媒体课件等)。
2.社会实践学分认定
社会实践每学年总的活动时间不少于一周,共六个学分,社会实践由学校政教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第一学年安排军训,第二、三学年安排参加生产劳动、公益劳动、参观考察或社会调查。由学校根据学生参与的`时间、态度、实践的效果和实践场所书面意见等进行认定。
(1)学生每学年必须参加1周有组织、有意义的社会实践,并且有个人的社会实践记录(如日记、体验材料等),可获得2学分。
(2)社会实践可以在校内或校外进行。校内实践活动可以是值周班活动、社团活动等;校外可以是春、秋游活动、社会调查、参观访问等。校内实践2学分、校个实践4学分。
(3)军训是社会实践的独立内容,时间不少于一周,记2学分。
3.社区服务学分认定
社区服务利用课余、假期时间分散进行,三年内的服务总时间不少10个工作日。公益活动一般安排在每年的三月学雷锋月,为三个工作日;宣传教育安排在暑、寒假里,为5个工作日;扶贫帮困活动一般安排在课余和节假日,为2个工作日。
学生三年内应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共获得2学分。参加社区服务少于10个工作日的,不给学分。
社区服务以小组或行政班的方式进行。学校依据既定程序和社区提供的相关材料(服务对象及联系方式、服务时间、服务项目、认定签名、服务体会等)认定有效工作日及学分。
4.选修学分认定
学校开设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为学生选修创造条件,并在修习结束后进行考核。选修学分的认定与必修学科模块的学分认定一样从学习课时记录、修习过程反映和课程考核结果三方面来认定。以上三方面均合格者,才能获得相应学分。
四.学分认定的时间和程序
(一)学分认定时间:学科类课程在修习完每个模块后,由学校确定时间组织考试、进行学分认定;综合实践活动学分认定,由学校根据情况确定时间进行统一认定。
(二)学分认定程序
1按规定完成课程(模块)修习并经考试、考核后,任课教师及时向学校提出学分认定申请。
2.任课教师综合学生学习时间、学习态度、学习过程中的表现以及终结评价等情况进行考核,填写《学科模块学分认定登记表》,并提出学分认定的初步意见。
3.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学分的认定、还须有实践场所、服务对象单位的书评鉴意见和学生在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过程的详实记录等相关材料,由班主任或带队老师进行考核,提出是否予以认定的初步意见。
4.相关科目学分认定小组或年级学科备课组对任课教师提出的初步意见和学生相关资料进行审核。
5.教务处复核。
6.学分认定委员会确认学分。
7.学分认定委员会主任签署认定意见。
8.公示获得学分的学生名单。对未取得学分的学生,学分认定委员会书面通知学生并说明原因。
9.教务处记录学生学分成绩,并存档。
五.学分认定的处理
1.未取得学分的学生对学校认定意见如有异议,可在得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由学生本人向学校学分仲裁小组提出书面复议申请。学校学分仲裁小组提请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复议,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在15日内召集有关教师、认定小组复议,作出决定并相关学生。
2.学生对学校给予其他学生的学分认定如有异议,可以书面向学校学分仲裁小组反映。阐明提出异议的理由并有权得到答复。
3.学生因模块考核成绩不合格而不能取得学分的处理。(1)可以申请补考,补考时间由学校安排。若补考后的模块考核成绩仍不合格者,可申请重修、改修或放弃(必修课程和有必修学分要求的选修课程不得放弃,选修课程中要求获得必修学分的模块有其他选择的除外)。(2)重修要在接到不取得学分的通知后1年之内完成,重修所用时间不得与先前修习所用时间累加。同科课程(模块)重修不得超过两次。学生因修习时间不足不能取得学分的,可在补足修习时间后认定。
六.学分管理
1.学校设立学生学分档案,由教务处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妥善保管学生学分认定相关材料,待上级落实信息系统软件后,建立学生学分管理的平台。
2.学校不以学分奖励学生,学生学习成绩特别信优异或在某一方面特别突出,可在“学生成长记录册”或“学籍管理卡”的相应栏目内予以真实记录。
3.合格学分是学生取得高中毕业资格的主要依据,按照规定,高中学习期间学生必须取得相应学分,才能准予毕业。
4.学分认定工作必须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学校学分认定工作应接受学生、家长、社会和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确保学分认定的权威性和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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