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字楼安全管理方案

时间:2024-09-21 18:39:40 晶敏 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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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字楼安全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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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字楼安全管理方案

  写字楼安全管理方案 1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公司的环境、安全工作,建立有效的工作责任机制,真正做到全员参与,进而确保安全目标的顺利完成,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望各部门严格遵守。本制度适用于在总部办公楼内进行相关工作的全体人员。

  人员及办公设备安全的管理

  一、各部门要坚持贯彻执行国家的职业安全标准、法律、法规,落实公司有关规定,改善办公条件,加强安全管理,增强员工安全意识,积极寻求降低事故发生、减少损失的`办法和措施;

  二、员工在办公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管理模式中各项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办公设备和防护用品,积极预防事故的发生,减少和防止事故人身伤害;

  三、各部门的责任人应对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高度重视,有安排、有检查、有奖惩。

  四、办公用品及设备要做到谁使用、谁保养、谁检修,发现异常随时报告,积极保持设备整洁、运转正常、性能可靠。

  五、公司员工应合理安排个人生活,确保上班时间精神饱满、体力充沛,严禁酒后作业、疲劳作业。

  消防安全管理

  一、各部门负责人和员工都有维护公司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灾、报告火警的责任和义务;

  二、电源插座、插线板、电线接头、灭火器、消火栓、各类电器设备为重点防火部位,各楼层安全管理员应明确公司内重点防火部位,随时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对上级单位、领导、技术质量部提出的消防工作整改意见,要认真组织落实;

  三、办公楼内除卫生间以外区域严禁吸烟与明火,卫生间内吸烟应将烟头彻底熄灭后,放入烟灰缸内,严禁乱丢烟头;个人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火柴等点火工具应妥善保管,避免高温暴晒。

  四、各部门应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五、灭火器、消火栓应随时处于良好状态;灭火器压力表应始终处于绿色区域;灭火器应在有效期内;消火栓应保证箱内设备齐全,无跑冒滴漏现象。

  六、不得随意使用、移动消防器材,违者重罚。

  七、禁止在疏散通道内堆放物资,随时保持安全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办公楼内全体员工应悉知周围疏散通道,掌握灭火器、消防栓使用方法,发现初起火情,迅速处理。

  八、办公楼内禁止存放、使用、制作易燃易爆物品。

  九、各区域安全管理员应每日进行本区域防火安全检查,确认消防安全符合以上规定。

  防盗安全管理

  一、公司办公楼安装防盗装置,门禁系统;

  二、公司设专职安保人员,定期巡逻;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办公室;

  三、员工不得在办公室存放私人贵重物品或大笔现金,离开办公室(室内无人)应随即锁门;

  用电安全管理

  一、公司办公区域应根据配电容量配置设施设备,并留有余地;

  二、员工使用各类办公设施设备时,应遵守相关的操作说明书,禁止违规操作以保障用电安全;

  三、除办公设备以外的电力设施设备的维修应由公司专人负责,公司人员不得擅自维修;

  四、维修人员在维修各类电力设备时,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五、员工不得擅自私拉电线,不得擅自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下班时应切断办公设备、电风扇、空调及各类办公电器的电源。

  六、各区域安全管理员应每日进行负责区域内的用电安全检查,确认符合以上规定。

  相关事项

  一、下班时各部门安全管理员应检查各自办公室门窗及重点防火部位的安全情况。如安全管理员下班时仍有员工在加班,则须做好交班工作。节假日及休息日由安保人员负责安全防范工作,发现情况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处理;

  二、各楼层安全管理员依据本制度检查各类防范设施的完好情况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三、各类安全问题由技术质量部根据原因、性质、后果、责任等因素负责调查处理,必要时提请公司总经理批示。

  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写字楼安全管理方案 2

  一、建立设施设备档案

  设施设备档案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消防系统

  b.变压器

  c.低压配电

  d.供、排水系统

  e.监控系统

  f.照明系统

  g.装修材料

  二、供配电系统

  A、运行管理标准物业管理人员应每日检查:

  1、变压器的油位、油色是否正常,运行是否超负荷,是否漏油。

  2、配电柜有无声响和异味,各种仪表指示是否正常,各种导线的接头是否有过热或烧伤,接线是否良好。

  3、配电室防各种标示物、标示牌是否完好,安全用具是否齐全以及是否放于规定的位置。

  4、按时开关辖区内的灯饰。

  5、沿线无堆积易燃物、危险物品。

  B、保养管理标准

  1、低压配电柜维护、保养标准

  1)、每日工作包括:

  a、检查母线接头有无变形,有无放电的痕迹;紧固连接螺栓确保连接紧密,母线接头处有脏物时应清除,螺母有锈蚀现象应更换。

  b、检查配电柜中的各种开关;紧固进出线的螺栓,清洁柜内尘土。

  c、检查电流互感器和各种仪表的接线是否接好。

  d、检查熔断器的容体和插座是否接触良好,有无烧损。

  2)、物业管理人员保证,低压配电柜的'养护,每半年一次。其顺序是:先做好养护前的准备,然后分段进行配电柜的保养。

  2、变压器的保养、维护标准

  a、变压器的养护应每半年一次。

  b、在停电状态下,清扫变压器的外壳,检查变压器的油封垫圈是否完好。

  c、拧紧变压器的外引线接头,若有破损应修复后再接好。 d、检查变压器绝缘子是否完好,接地线是否完好,若损伤则予以更换。

  e、测定变压器的绝缘电阻。

  C、停电应急措施的服务至少应包括:

  1、对于供电局提前通知,检修高压线路计划停电时,物业及进告知业主停电原因及时间,通知做好停电准备工作。

  2、对于突发事件停电时,物业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问明停电原因及时间后,及时通知业主。

  3、当维修和保养电气设备需计划停电时,服务中心提前通知停电范围、时间,维修员应按要求做好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原则上停电选在下班时间或节假日期间。

  4、当供电系统出现突发事故时,维修员应迅速进行抢修,必要时通知业主停电时间及原因。

  5、当发生火灾时,应停止动力设备供电。

  三、电气设备管理标准

  物业管理人员应保障:

  1、正常情况下,配备两人保障24小时办公、后勤等持续供电的稳定性

  2、所有电气设备的安装及线路敷设符合低压电气安装规程的规定。

  3、在增添大容量的电气设备时,需重新设计线路,并经过有关供电、消防部门审核同意后,进行安装和使用。杜绝在电气线路上增加容量,以防过载引起火灾。

  4、建筑内采用采用铜芯导线;敷设线路进入夹层或闷顶内,需穿管敷设,并将接线盒封闭。

  5、办公室内的台灯、壁灯、落地灯和配餐间内的电冰箱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需有可靠的接地保护。

  6、照明灯具表面高温部位不得靠近可燃物,碘钨灯、荧光灯、高压汞灯(包括日光灯镇流器),不可直接安装在可燃物体上;深罩灯、吸顶灯等,如安装在可燃物件附近时,需加垫石棉布或石棉板隔热层;对于碘钨灯、功率大的白炽灯的灯头线,采用耐高。

  7、温线穿瓷套管保护;厨房等潮湿地方采用防潮灯具。

  8、配电室作防火分隔处理。

  9、火灾报警装置、自动灭火装置、事故照明等消防设施的用电,备有应急电源,消防设施的专用电气线路应穿金属管敷设在非燃烧体结构上,并定期进行维护检查,以保证随时可用。

  10、电气设备、移动电器、避雷装置和其他设备的接地装置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绝缘及接地电阻的测试。

  11、在配电室和装有电气设备的机房内,配置适当的灭火器材。

  写字楼安全管理方案 3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写字楼物业管理服务活动中顾客服务、房屋和[1]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服务、写字楼秩序维护和安全服务、环境保洁服务、绿化摆放与养护服务、专项特约服务等内容及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写字楼物业管理服务活动。

  二、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以下术语和定义:

  2.1、写字楼为商务、办公活动提供空间的建筑及附属设施、设备和场地。

  2.2、物业管理物业产权人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2.3、物业管理承接验收以保证物业管理服务正常实施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正常使用为目的的检查验收。

  2.4、顾客接受物业管理服务的组织或个人。示例: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及其他相关方。

  2.5、专项特约服务写字楼物业管理机构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之外,提供为满足顾客个性需求的服务。

  2.6、突发性公共事件在写字楼物业管理范围内发生的自然灾害(包括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等)、事故灾难(包括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公共卫生事件(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等。

  三、基本要求

  3.1、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要求从事写字楼管理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具有相应的资质,符合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试行办法》的要求。

  3.2、物业管理承接验收

  3.2.1、物业管理企业应依据相关规定,与业主方进行物业管理承接验收;

  3.2.2、物业管理承接验收的条件应符合《成都市物业管理承接验收指导意见》的'规定;

  3.2.3、移交的物业资料记录清楚,签订了《承接验收协议》,对遗留问题的处理进行了约定;

  3.2.4、完成了承接验收备案。

  3.3、管理机构与人力资源配置要求

  3.3.1、物业管理企业应根据写字楼的具体特点、功能定位以及合同的约定,设置相应的管理机构,配备适当的管理服务人员;

  3.3.2、管理人员应取得物业管理从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专业技术、操作人员应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证书或职业技能资格证书。

  3.3.3、从业人员接受过相关专业技能的培训,掌握物业管理基本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物业的基本情况,能正确使用相关专用设施设备。

  3.3.4、管理服务人员着装统一、规范,佩戴标识,文明用语,举止端庄,服务主动、热情。

  3.5、管理服务要求

  3.5.1、制订有切实可行的物业管理服务方案,有较为完整的管理服务制度和作业标准,并认真执行;

  3.5.2、房屋共用部位完好,共用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3.5.3、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秩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

  3.5.4、实行了“三公开”(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服务内容和标准、公开办事流程);

  3.5.5、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

  3.5.6、有服务受理、投诉、回访处理程序;

  3.5.7、管理服务中的相关作业记录完整,可追溯。

  3.6、档案管理

  3.6.1、物业管理档案健全,有专人保管,查阅方便。

  3.6.2、有较完善的物业管理档案制度,档案内容至少应包括:

  3.6.2.1、物业竣工验收及承接验收档案;

  3.6.2.2、设备台帐和管理维修档案;

  3.6.2.3、顾客资料档案;

  3.6.2.4、物业服务日常管理档案。

  3.7、财务管理

  3.7.1、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对物业管理费和其它费用的收支进行财务管理,运作规范,账目清晰。对于顾客报修、超时空调、特约服务等费用须单独结算的应准确计算;

  3.7.2、物业管理费、能耗费、通讯费、杂费、特约服务收费、车库管理费以及其它费用的缴付标准、时间、方式严格按照公开的收费制度进行(合同另有约定除外),收费应操作规范;

  3.7.3、实行酬金制的,应向业主大会或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不少于一次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3.8、顾客满意度

  3.8.1、写字楼物业管理机构应每年开展顾客意见调查,顾客对物业服务的满意度不低于合同约定标准;

  3.8.2、每年调查顾客的人数不低于写字楼内物业使用人总人数的2/3;

  3.8.3、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有改进措施。

  3.9、专项特约服务写字楼物业管理机构应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努力满足顾客的专项服务需求,开展专项特约服务。

  3.10、节能管理写字楼物业管理机构应根据物业的实际情况,制订符合国家法规、政策和适宜、有效的节能管理方案,并认真执行。

  3.11、突发性公共事件处理写字楼物业管理机构应对管理服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设施设备故障、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性公共事件建立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培训、演习、评价和改进,事发时按规定途径及时报告顾客和有关部门,并采取相应措施。

  四、顾客服务

  4.1、接待服务有条件的写字楼应设置总服务台。为物业使用人提供咨询、服务受理、投诉接待等服务;同时为外来的办事人员提供咨询、引导等服务;不具备设置总服务台条件的写字楼,物业管理机构应设置服务窗口,受理物业使用人的咨询、报修、特约服务申请和投诉。

  4.1.1、入驻、退租服务顾客需入驻和退租时,应按规定的程序及时受理,在承诺的时间内办理完成相关手续,及时建档、归档。

  4.1.2、报修接待服务顾客报修时,应及时受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场,小修项目当天完成(预约除外)。维修完成后应进行回访。

  4.2、邮件、报刊杂志收发服务

  4.2.1、正确分理信件,报刊杂志和挂号信、特快专递、包裹、汇款单、特殊邮件等应进行登记;

  4.2.2、挂号信、特快专递、包裹、汇款单、特殊邮件等应请收件人签收;

  4.2.3、每日10:00前(节假日除外)应将当天的报、信送达收件人;特快专递、电报等须及时传递的邮件,应在收到邮件后的2小时内送达(或通知)收件人(收件人因故不能按时接收的应做好相关记录);

  4.2.4、顾客迁离本物业后,应为顾客提供一个月的邮件保管服务,并尽力通知顾客领取,对无法联系收件人的邮件,要退回邮局。

  4.3、装修管理服务

  4.3.1、制订装修管理制度,告知顾客装修管理的流程、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

  4.3.2、签订《装修管理服务协议》,明确业主、施工单位、物业公司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4.3.3、建立顾客装修档案,内容应包括装修申报登记、审核、验收(装修过程中所涉及的公共设施设备)资料。

  4.4、投诉处理

  4.4.1、物业管理机构直接受理的投诉,应核实情况,及时处理并回复投诉者。属于物业管理责任的,应向顾客道歉并及时纠正;属于无理投诉的应做好解释工作。物业管理机构与投诉者无法协商解决的,应上报物业管理企业或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4.4.2、物业管理机构直接受理的投诉,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回复处理结果,最长不得超过三个工作日;

  4.4.3、顾客直接向上级主管部门的投诉或者上级部门转来的投诉,应查明事实,确认证据,分清责任后如实反映情况或上报书面材料,协助上级部门做好相应工作;

  4.4.4、向公安机关报案的投诉,应协助公安部门处理;

  4.4.5、涉及依法裁决的投诉,按法律程序处理;

  4.4.6、受理、处置顾客投诉应做好记录。

  4.5、专项特约服务受理对顾客提出的专项特约服务要求,应在24小时内回复;在物业管理机构力所能及范围内的,原则上应当受理,不能受理的要告诉原因。

  五、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服务

  5.1、房屋共用部位维护管理

  5.1.1、建立房屋使用、维修档案,检查房屋使用情况,告知顾客正确使用房屋,遵守房屋安全使用的规范、政策、法规;

  5.1.2、墙表面粉刷无明显剥落开裂,墙面砖、地坪、地砖平整不起壳、无遗缺;修补墙面的粉刷层及面砖应保持与原墙面色差、材质一致;天花板无明显污渍和破损;外墙面无明显剥落、墙面饰材无明显遗缺、玻璃幕墙无开裂;屋面防水层发现有气鼓、碎裂或隔热板有断裂、缺损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项修理;

  5.1.3、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维修养护记录完整;

  5.1.4、根据房屋实际使用情况和使用年限,定期检查房屋的安全状况,做好检查记录;

  5.1.5、发现问题及时向房屋产权人报告,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及时提出方案或建议,经房屋产权人同意后组织实施。遇紧急情况时,应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5.2、装修管理

  5.2.1、执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成都市城市房屋装修结构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

  5.2.2、按照《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约定的时限,及时审核、回复装修人的《装修申报》;

  5.2.3、每日巡查装修施工现场,发现违反装修管理制度的行为、现象应及时劝阻、制止。如制止无效,应向业主和有关部门报告。

  5.3、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服务

  5.3.1、变配电系统高压电气设备至少每二年进行一次安全测试,油浸式变压器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测试,留存高压电气测试合格报告;低压配电设备每年至少一次全面停电检修;按照规定周期对变配电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清洁,并做好记录;高低压配电柜运行正常、操作灵活,仪表显示准确;变压器运行正常,通风降温设备可靠,温度显示准确;直流操作系统运行正常,蓄电池组充、放电量符合工作要求,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充、放电试验;功率因数自动补偿运行正常,功率因数不低于0.9,电容器容量符合工作要求,无鼓包、漏液现象;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程序和临时用电管理措施,明确停、送审批权限,停、送电按规定提前通知顾客;制定配电室人员出入管理制度,配电室实行封闭管理,无鼠洞,配备符合要求的灭火器材;高压防护用具、验电器按规定每半年检定一次,计量器具、检测仪表按规定周期送计检局检定。

  5.3.2、应急供电系统每周检查发电机组的机油位、冷却液位、蓄电池液位、空滤指示器是否符合要求,水路、油路有无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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