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制度通用(15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物业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物业管理制度1
物业项目维修管理制度是一项全面规范物业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的规程,旨在确保物业项目的.正常运行,提高服务质量和居民满意度。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 维修责任划分:明确物业管理部门、业主、使用人各自的维修责任。
2. 维修流程管理:设定从报修、评估、实施到验收的完整流程。
3. 维修标准与质量控制:制定各类设施设备的维修标准,确保维修质量。
4. 预防性维护计划:定期进行设备检查,预防故障发生。
5. 应急处理机制:针对突发故障,设定快速响应和应急处理方案。
6. 维修成本控制:合理预算和控制维修成本,确保财务可持续性。
7. 培训与考核:对维修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和绩效考核。
内容概述:
物业项目维修管理制度涵盖以下几个关键领域:
1. 设施设备类型:包括公共设施(如电梯、照明、绿化)、公用系统(如供水、供电、消防)和业主专有部分。
2. 维修资源管理:涉及人力、物资、资金等资源的调配与使用。
3. 服务标准:设定服务响应时间、维修质量、客户满意度等目标。
4. 法规与安全:遵守相关法规,确保维修作业的安全性。
5. 信息记录与报告:建立维修记录,定期向相关人员报告维修状况。
物业管理制度2
1. 高级管理员在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当值班时的各项管理工作,并配合协调各部门的管理工作。
2. 必须熟悉大厦内建筑物布置地形应急通道及消防工程设施分布情况。
3. 执行上级之工作指示,监督下属完成工作情况,及时查处偏差行为,并积极向管理部主管提供自己合理有效的建议。
4. 确保所有管理员工按编定时间表值班,如于事假或病假要求时,安排调动其他员工补缺。
5. 检查巡逻系统上的记录是否正常,如有疑点,立即跟进了解情况,并采取适当行动修正。
6. 定时巡查大厦内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如发现大厦设施有任何损坏或潜在危险,应立即通知经理采取适当行动。
7. 指导管理员工树立为客人服务的意识,加强对当班员工的工作安排,监督,检查,考核和违纪员工的处理。
8. 对大厦各区域之水、电、煤和门锁的.检查。
9. 做好值班记录,每小时巡查各岗位一次,检查各部门、班组使用的器械、设备的状态,做好班次交接工作。
10. 切实落实治安,消防报警的查处工作。
11. 随时注意各种不安全因素和可疑事故苗子,对进入大厦的可疑人员进行布控,并及时报告管理处处理。
12. 保持各岗位的通讯联系、协调、对突发事故,在紧急情况下可全权按《突发事件紧急应急方案》处理。
13. 定时对大厦内的清洁和绿化进行检查。
14. 督促班组管理员保持各自值勤区域内的环境卫生,负责检查各值班员工的服装,仪表,仪态是否规范。
15. 负责本班与其它班组的交接工作,并督促检查各岗位员工“交接班操作顺序”执行情况。
物业管理制度3
基本建设管理制度是企业规划、实施和监管其基础设施项目的关键框架,它涵盖了从项目立项到后期维护的全过程。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项目策划与审批: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立项申请、预算编制等。
2. 设计管理:涉及设计标准、招标流程、设计变更控制等。
3. 施工管理:涵盖施工合同签订、进度监控、质量控制、安全规定等。
4. 资金管理:包括资金筹措、成本控制、财务审计等。
5. 竣工验收与交付:涉及工程验收标准、交接程序、质保期管理等。
6. 后期运维:涵盖设施维护、性能评估、更新改造策略等。
内容概述:
1. 规章制度:制定明确的规则和流程,确保每个阶段都有章可循。
2. 组织架构:设立专门的`项目团队,明确各部门职责和权限。
3. 人员培训:提升员工对基本建设管理的理解和技能。
4. 技术标准:参照行业最佳实践,设定技术参数和标准。
5. 风险管理:识别和应对可能的风险,制定应急预案。
6. 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签订、履行和争议解决过程。
7. 信息记录:保持完整的历史记录,以便追踪和审计。
物业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物业人事管理,提高物业工作效率,保障业主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物业公司全体员工的人事管理工作。
第二章:人事招聘
第三条: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制定招聘计划。
第四条:招聘岗位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
第五条:招聘程序包括职位发布、简历筛选、面试、背景调查和录用。
第六条:招聘过程中,应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并按照物业公司的需求制定招聘标准和条件。
第七条:招聘录用工作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根据招聘程序,与候选人签订劳动合同。
第三章:人事档案管理
第八条:全体员工建立人事档案,并进行分类、归档。
第九条:人事档案须记录员工的个人基本情况、履职情况、奖惩情况以及其他与工作相关的信息。
第十条:人事档案应妥善保存,保密,不得随意泄露个人信息。
第十一条:人事档案的更新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
第四章:岗位设计与培训
第十二条:公司根据业务需要,科学设置岗位,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
第十三条:岗位说明书应明确岗位职责、任职要求、工作流程和工作标准。
第十四条:公司应建立岗位培训计划,对新员工进行岗位培训。
第十五条:公司应定期进行员工培训,提升员工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
第十六条:公司应委托专业机构或内部专业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并记录培训情况。
第五章:奖惩制度
第十七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奖惩制度,对员工进行奖励和惩罚,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第十八条:奖励方式包括物质奖励、荣誉奖励、晋升等。
第十九条:惩罚方式包括批评教育、记过、降职等。
第二十条:奖惩制度的具体规定和操作方式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制定。
第六章:工资福利管理
第二十一条:公司应按照国家的劳动法律法规,制定工资福利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工资福利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福利等。
第二十三条:公司应及时发放工资,保证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四条:公司应建立完善的社保和公积金缴纳制度。
第二十五条:公司应提供员工的工伤保险和意外保险,保障员工的安全。
第七章:考勤管理
第二十六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考勤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条: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严格遵守考勤规定。
第二十八条:公司应提供合理的请假制度,并做好请假登记和审核工作。
第二十九条:迟到、早退、旷工等违反考勤规定行为应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三十条:考勤管理的具体操作方式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制定。
第八章:绩效考核
第三十一条:公司应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制度。
第三十二条:绩效考核应包括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
第三十三条:绩效考核应客观、公正,并将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职工晋升和薪资调整的依据。
第三十四条:绩效考核结果应向员工进行通报和解释。
第九章:劳动关系管理
第三十五条:公司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与员工的劳动关系。
第三十六条:公司应积极开展员工关系活动,增强员工对公司的归属感和凝聚力。
第十章:保密与安全管理
第三十七条:公司应建立保密和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十八条:公司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
第三十九条:公司应加强对公司内部信息的保护,防止泄露和不当使用。
第十一章:纪律管理
第四十条:公司应建立纪律管理制度。
第四十一条:公司应加强对员工的纪律教育,确保员工守纪律、遵守制度。
第四十二条: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应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警告、罚款、停职、开除等。
第十二章:问题申诉和处理
第四十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问题申诉和处理机制。
第四十四条:员工有权向公司提出问题申诉,并有权得到解决。
第四十五条:公司应及时处理员工的问题申诉,并给予合理的答复和解决方案。
第十三章:监督与改进
第四十六条:公司应建立对人事管理工作的监督机制。
第四十七条:公司应定期开展人事管理工作的自查和评估。
第四十八条:公司应根据监督和评估结果,及时进行人事管理工作的改进和优化。
第四十九条:公司应不断提高人事管理水平,为业主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第十四章:附则
第五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修订时须经公司领导核准。
第五十一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第五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废止公司原有的人事管理相关制度。
物业管理制度5
物业客户管理制度是物业管理的核心组成部分,旨在规范服务流程,提升客户满意度,确保物业运营的高效和有序。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客户信息管理:收集、更新和保护客户的个人信息,以便提供定制化服务。
2.服务标准设定:明确各类服务的'质量标准和响应时间,确保服务质量的一致性。
3.投诉处理机制:建立有效的投诉反馈渠道,及时解决客户问题。
4.培训与发展:定期对员工进行客户服务培训,提升服务水平。
5.沟通与关系维护:定期与客户沟通,了解需求,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6.评估与改进:通过客户满意度调查等方式,持续改进服务。
内容概述:
1.客户接待:规范接待礼仪,确保初次接触的良好印象。
2.问题解决:设立标准化的问题解决流程,提高处理效率。
3.费用管理:透明化费用收取,避免误解和纠纷。
4.紧急情况应对:制定应急预案,快速响应突发事件。
5.公共区域管理:保持公共环境整洁,保障设施完好。
6.维修保养服务:定期进行设施设备检查,提供及时维修。
物业管理制度6
物业项目钥匙管理操作规程
1、目的
加强钥匙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及各管理处。
3、职责
3.1各钥匙管理部门负责人应指定专人负责钥匙的接收、标识、保管、领用和配制。
3.2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各类办公区域钥匙和办公区域各类文件柜钥匙的管理(副总和财务部办公室除外)。
3.3管理处客服中心负责空置房、空关房、客户临时委托保管钥匙的管理;管理处内勤
负责除业主钥匙(空置房、空关房客户临时委托保管)之外的所有管理处备用钥匙的管理。
钥匙使用人负责领用钥匙的管理。
4、程序
4.1定义:
4.1.1公司钥匙:办公区域各类文件柜钥匙、办公区域的各类房间钥匙。
4.1.2管理处的钥匙主要包括四个层面:
4.1.2.1属于业主的钥匙:家政等服务需要客户临时委托代保管的钥匙、空置房钥匙。
4.1.2.2共用部位钥匙:消防通道、单元门禁卡、电梯机坑、管道井、设备箱柜等钥匙。
4.1.2.3物业管理用房钥匙:管理用房(办公室、库房、休息室、工作间等)、设备房等。
4.1.2.4属于可能开启的个人持有办公室活动柜与员工更衣柜的钥匙。
4.2钥匙的接管:
4.2.1公司和管理处内勤、客户服务人员(专人,客用钥匙)为钥匙的专职管理员,负责钥匙的接管、分配、借用、发放、配置等管理工作。
4.2.2在房屋移交验收时,管理处主任安排钥匙管理员接受所有的钥匙,并分类在《钥匙清单》上登记。
4.2.3钥匙管理员负责将所有钥匙分类加以标识,并确保标识的`清晰及持久性。
4.2.4除保证工作顺利进行分配到各钥匙持有人外,其余钥匙全部作为备用钥匙进入钥匙管理员的专库进行管理。
4.3钥匙的分配:
4.3.1钥匙接管后,按4.3.3的标准进行钥匙分配。
4.3.2钥匙管理人应在《××钥匙清单》上登记。
4.3.3钥匙分配标准:
4.3.3.1由客服前台持有一套,每日移交。文件柜钥匙由内勤持有一套。
4.3.3.2设备房钥匙由设备管理人持有一把,随班次交接进行移交。
4.3.3.3库房钥匙由内勤持有一把,随工作调动进行移交。
4.3.3.4维修、保洁、绿化的休息室、工具间、工作间钥匙由当值员工或当日值班人持有一套,随班次交接进行移交。
4.3.3.5设备箱柜、管道井等钥匙由维修人员持有一套,随班次交接进行移交。
4.3.3.6消防通道等钥匙由监控室人员持有一套,封闭入库,随班次交接进行移交。
4.3.3.7单元门禁管理卡由该区域巡逻人员持有一张,随班次交接进行移交。
4.3.3.8空置房和空关房钥匙、客户临时委托代保管的钥匙由客服中心在钥匙库中进行保管,随班次交接进行移交。
4.3.3.9员工办公室活动柜和更衣柜钥匙由本人持有一把,随调动或离职移交。
4.4钥匙的保管:
4.4.1其他人员因工作需要而借用钥匙,须由部门主管授权在钥匙持有人或备用钥匙管理员处严格履行领用手续并填写《钥匙使用登记表》,不论当日工作是否完毕,所有钥匙应于工作完成时或当日下班时归还钥匙,于第二日重新借用,当日钥匙使用人发现钥匙未归还,应进行追索;监控中心保管的钥匙归还时应在班长监督下,由监控室人员进行封存保管。
4.4.2钥匙领用后必须随身携带,不可将钥匙随意离身放置或转借给他人,更不能让他人代还钥匙,严禁将钥匙带离小区,严禁未经部门负责人许可私配钥匙。
4.4.3内勤请假外出时需把库房和文件柜钥匙交给部门负责人指定的人员,并在《钥匙使用登记表》上签名确认。
4.4.4空置房和空关房钥匙在整改过程中,不能直接交给承建单位,应由客服中心在确认整改事实并办理手续(押证)后,指定管理处人员为承建单位开启房门,并确认户内的设施设备状况;整改完毕,承建单位关闭房门前,通知客服中心安排专人查验整改和设施设备状况后,办理退证手续。整改过程中发生的设施设备损坏应由承建单位赔偿。
4.4.5交接班时,应在交接班记录上对钥匙数量、借出人予以交接,有不明去向的钥匙,接班人应不予接班并立即报告部门主管,同时在《钥匙使用登记表》上进行登记。对外借的钥匙接班人员要在当日追索回库。
4.4.6返回的钥匙如果发现异常,应立即核实钥匙的真伪、变形等情况,不能使用或不慎遗失,必须即刻报告部门负责人或钥匙管理员,由部门负责人做出处理意见,钥匙管理员《钥匙清单》上予以登记备案。
4.4.7因工作需要必须开启或公司清查属于个人管理的文件柜和更衣柜时,应由所属部门主管在《钥匙使用登记表》上登记后,由钥匙管理人陪同共同开启、关闭、封存。
>
4.4.8如果员工调动、离职,钥匙管理员负责收回其持有或借用钥匙,并将变更情况在《钥匙清单》上予以记录。属共同持有的,应由部门主管清理钥匙是否齐全并签署意见。
4.4.9钥匙管理人应每月25--30日,对备用钥匙库中的钥匙进行清理、盘点,并报告部门负责人,获准同意后,对钥匙予以更换、配置、报废。
4.5钥匙的更换、配制、报废:
4.5.1钥匙使用人或借用人,因工作需要或遗失需配制时,须由钥匙管理员填写《钥匙管理表》,报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配制。
4.5.2门锁的钥匙损坏或全部丢失需更换锁芯时,应填写《钥匙管理表》报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予以更换,重点部位门锁应在24小时之内更换完成(节假日时可口头报部门负责人同意),所更换的钥匙交钥匙管理员在《钥匙清单》上予以登记。
4.5.3因锁芯更换等原因导致原钥匙已无使用和保留价值,钥匙管理员应填写《钥匙管理表》报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予以报废处理。
4.5.4因钥匙使用人和管理人造成的重要钥匙遗失,如:空置房和空关房、通小区和客户的消防通道钥匙。应在遗失后4小时内更换完成,更换锁芯的费用由遗失人支付。
4.6客户临时委托钥匙的管理
4.6.1如有客户因返修、维修、家政、房屋出租等原因要求临时委托代保管钥匙,钥匙管理员应委婉提醒其风险发生的可能,如客户仍坚持或有其他特殊原因需要代管钥匙的,须经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同意后方可接收。
4.6.2钥匙管理员受理客户临时委托钥匙时,应要求客户在《客户委托代管物品登记表》上进行签字登记。
4.6.3钥匙管理员负责将客户委托钥匙加以标识,并确保标识的清晰及持久性。
4.6.4相关工作人员领、借用客户临时委托钥匙时,须经部门主管同意,并严格填写《钥匙使用登记表》。如需过夜借用客户的钥匙,必须经过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借用,并由钥匙管理员负责追回,否则将追究钥匙管理员责任;
4.6.5任何人不得复制客户委托管理的钥匙。
4.6.6客户领回委托管理的钥匙时,钥匙管理员应要求客户在《客户委托代管物品登记表》上签字确认,及时销帐。
4.6.7如客户委托管理的钥匙发生丢失或损坏,钥匙管理员应即时报告部门负责人,并向客户及时通报相关情况,妥善地对客户进行安抚、沟通解释,积极协商解决办法。
5、相关记录
《钥匙借用登记表》
《钥匙配置报废表》
物业管理制度7
1.制度制定:由物业主任主导,各部门参与,共同制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管理制度。
2.培训宣导:定期组织员工培训,确保每个人都了解并遵守制度。
3.执行监督:设立专门的.监督机制,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反馈调整:鼓励员工和业主提出建议,根据反馈调整和完善制度。
5.激励机制:将制度执行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奖励表现优秀的员工,激发团队活力。
通过上述方案,物业主任管理制度将成为物业公司日常运营的有力支撑,推动物业管理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从而提高业主满意度,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
物业管理制度8
1.0目的
为保证xx物业项目的服务品质,在满足物业项目档次定位与功能使用需求的前提下,达到节能降耗的质量管理目标.规范节能降耗操作管理,合理评估节能降耗管理工作的成效,向开源节流的方向努力,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0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xx物业节能降耗的操作管理及能耗管理绩效的评估.
3.0管理职责
3.1能耗管理作为xx物业全员参与的物业长效管理工作,以节能降耗操作项目的管控和公共能耗抄记与统计分析汇总的管理方式进行.
3.2各项目物业物业服务中心经理/主管负责:所管项目节能降耗动态性监督管理,要求加强宣传,不断灌输全员节能降耗的品质管理服务意识.
3.3各物业项目的定时操作项目管控表和公共能耗抄记与统计分析汇总表,由物业工程部主管负责按月编制调整与汇总统计,经物业服务中心物业经理审核签字后,通告全体物业员工知晓,以相互提醒、相互督促的方式贯彻执行.
3.4定时操作项目(公共照明系统采用手动开关的建议逐步进行技术改造),须按物业经理/主管审核签字规定的时间段进行操作,该开启时间段内的灯光及用能设备应按时开启,不该开启的应及时关闭.物业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和各部门主管须承担监督管理责任.全体物业当值员工均须承担操作、巡查和及时处理的责任.凡未按规定执行,对物业服务管理形象造成负面影响或不良后果的按《员工手册》失职条款处理.
3.5能耗统计分析电子汇总表具备:不同物态、不同的实管面积,不同的月度与月度、年度与年度的纵向比对功能;同类物业项目与项目的横向比对功能.为日后公司物业软件管理平台的过渡打下坚实基础.能耗管理的表单,统一采用总公司工程部的excel电子版.同时为便于各物业项目能耗管理在时间上的统计分析比对,能耗数据抄录与统计截止日规定为:每月的20日.
3.6各物业项目的定时操作项目管控表和公共能耗统计分析汇总表,以电子版方式提供给公司工程部.
4.0定时操作项目管控表
4.1各物业项目应将所管辖范围内的日常定时开关操作项目,纳入《定时项目操作管控表》进行管控.
4.2定时操作项目应明确规定:谁负责操作、谁负责巡查处理.(含:在特定情况下谁有权负责作临时性的调整)
4.3定时操作项目管控表,应按不同季节光照、温度,不同物业类别、不同物业管理阶段等实际情况调整,定时操作项目每月编调,由物业经理审核后实施.
4.4为便于月度之间与年度之间和横向与纵向的比对评估,各项目的定时操作项目管控表,按总公司工程部提供的excel电子模版进行编制与调整.
5.0公共能耗抄记及能耗统计分析汇总表
5.1公共能耗抄记和公共能耗统计分析汇总表,由各项目物业工程部按总公司工程部提供的excel电子母版,进行抄记和公共能耗的统计分析汇总,物业经理和工程主管对公共能耗数据的准确性填报承担核查责任.
5.2公司主任工程师在物业项目工程巡视中对公共能耗的数据应予抽查,以便发现问题督导协调解决.
6.0节能降耗管理的绩效评估方式
6.1定时操作项目的管控度与合理性比对评估.
6.2公共能耗预算费用与实付费用的合理性比对评估.
6.3单位能耗指标的数据统计分析汇总比对评估.
6.4通过对不同类别的物业、不同地域物业项目的品质定位,不同营销推广和不同的运作管理阶段以:定时操作项目管控表和公共能耗统计分析表的汇总标识统计分析曲线图进行比对,力求达到一目了然的比对评估.
7.0节能降耗管理工作中的注意事项
7.1公共照明/泛光照明/景观灯光指定的当值人员应按《定时项目操作管控表》进行操作,下例情况下的.开关时间调整,应报请物业相关主管同意后,作临时性开关时间的调整:
7.1.1季节性自然光照有较大变化时.
7.1.2有重大活动或重要贵宾接待等特殊情况时.
7.1.3地下车库宜按车库实际使用率调整照明度,使用率低时可保持最基本的照明.
7.1.4凡因当地政府部门要求开启的公共泛光照明,建议物业项目酌情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适当的能耗费用补贴.
7.2空调
7.2.1要求充分利用室外自然通风,按用户量调整温度设定值及空调机组启停时间.
7.2.2空调机组运行中,工程当值人员应根据空调机组负荷与实测的平均温度结合用户的反映,调整温度设定值或机组台数启停操作.
7.2.3气温变化较大时,特别要注意暴热或暴冷气温时的空调设备温度的调整操作.(同时必须注意水管道的防冻保暖等工作)
7.2.4物业办公区域的分体空调在无人当值时应及时关闭.
7.3电梯根据用户电梯使用率(含夜间),在满足使用需求情况下可调整电梯启停台数.
7.4地库通/排风
7.4.1地库通排风应按实际使用频率及地库潮湿度,进行间隔性运行时段的调整.
7.4.2地库通排风若是利用消防通排风设备的,(消防通排风设备属于短时大功率运行设备)务必注意不能长时投入运行,否则会严重缩短消防通排风设备寿命或造成设备损坏,消防通排风设备的修理或更新费用将远高于普通的通排风设备.
7.5水景
7.5.1各类水景灯光、喷泉、水幕墙等的开关时间要合理,注意加强用电安全检查.
7.5.2注意水景、水池等设施的渗漏检查,若有渗漏务必及时协调解决.注意循环水处理及循环补水量是否正常.绿化用水要充分利用湖河水,即有利于绿化生长又合理利用了天然水资源,从而降低物业管理成本.
8.0物业物业服务中心支付的公共能耗费中,凡有施工或施工整改的用电、用水,必须协调明确施工整改发生的能耗费用承担方.
各项目物业经理/工程主管应注意收集:现有设施设备在功能和使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提供能耗管理技术改进的可行性、可操作性分析与建议,为设施设备的节能技术改造提供依据;为避免xx新项目重复xx物业运作管理中已发生的设计施工与设备选型配置缺陷问题.
9.0相关记录
9.1定时项目操作管控表
9.2能耗统计分析汇总表———电子母版
物业管理制度9
一、弱电机房防火制度
1.机房重地严禁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2.设备安装必须符合防火要求。
3.机房内禁止吸烟和明火作业,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及其它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4.用过的废纸、过期的文件或其它可燃物要及时清理。
5.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定期对设备进行清理、检查、保养。
6.下班前要对所有房间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切断应切断的电源,关闭门窗,方可离开。
二、电话总机房防火制度
1.机房内禁止吸烟和明火作业,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和本机无关的物品,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2.严禁用汽油清洗机件。
3.室内电器设备要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修各种电源插销,必须要有明显标志。
4.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精神集中,不得擅离职守,要不断巡视,做好纪录。注意各种部件的运转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5.保持室内清洁,走道畅通,灭火器材存放位置不得随意挪动。
6.消防器材放置在指定地点,严禁随意移动,机房人员必须熟悉消防器材的位置,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负责扑救初起火灾。
7.离开机房时,应关闭照明设备,确认无问题后方可离开。
三、电传、打字、复印室防火制度
1.电传、打字、复印室内(包括商务中心)禁止吸烟,并用中英文制作标牌贴出。
2.室内工作人员要及时清理电传纸条等易燃物品。使用电器设备不得超负荷,插头(接头)线路绝缘要良好。
3.工作人员下班前要对整个房间进行安全检查、关闭电源、门窗后方能离开。
4.工作人员要熟记灭火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经常保持其清洁灵敏,并不得随意挪动。
四、消防泵房防火制度
1.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泵房,泵房内不准私人会客。
2.严禁携带剧毒物品进入泵房。
3.泵房内严禁吸烟。
4.泵房内不得随意使用明火,必要时需经保安部同意办理动火手续后方可使用。
五、电梯机房防火制度
1.电梯机房内严禁吸烟,禁止存放各种油料、纸张和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兼作库房和其它工作间用。
2.机房、梯箱顶部和梯井底部要定期清扫,及时清除布毛、纸屑、垃圾等可燃物。
3.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清洗机件,使用可燃液体清洗机件时,应采取有效措施,以防着火,擦布等要妥善处理好,不得乱扔乱放。
4.严禁未经批准动用明火作业,如需明火作业时应经部门主管签字认可后,到保安部领取动火证后,方可作业。
5.消防器材应放置在指定的位置,严禁随意移动,机房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消防器材放置的地点,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负责扑救初起小火。
6.电梯机房内严禁无关人员入内。
六、锅炉房防火制度
1.房内禁止喝酒、睡觉,严禁无关人员入内。
2.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必须遵守锅炉房的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擅离职守。
3.禁止在锅炉房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准在锅炉房内存房和分装易燃、易爆物品及烘烤衣物。
4.要经常检查、测试安全阀、气压表、水位计等,保持灵敏有效。
5.对锅炉房的炉体、各种管道、阀门、烟道、水位表等,做定期检查记录在案,发现有裂缝、空隙或漏热等不良情况,要立即报告工程部进行检修,必要时,先切断电源、煤气。
6.建立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逐级逐人逐项落实,做到层层把关,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每班做好检查纪录,防止因错误操作或失职而发生重大事故。
7.工作人员必须能熟练使用各种灭火器材,消防器材应放置在安全可靠位置,不准随意挪动。
8.锅炉房内气体管道阀门及喷油管是重点防火部位,应加强管理,发现问题及时修复
9.一旦锅炉房发生火警,立即关闭供气阀门及电源。
10.密切跟消防控制中心联络并汇报最新情况。
11.一旦大楼起火,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听候指挥部的指令。
七、变、配电室及发电机房防火制度
1.室内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及与本室无关的一切物品,严禁在室内会客,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2.值班电话要保持畅通,发现危险情况要及时果断处理。
3.值班人员班前、班中禁止饮酒,勤听、勤看、勤闻、勤检查设备,逢节假日要全面检查,确保供电安全。
4.严禁用汽油、煤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
5.保持室内清洁,走道畅通,禁止在门口、走道等处堆放物品。
6.消防器材应放置在指定地点,并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7.有火情时,应听从灭火指挥部的命令,及时切断电源,投入紧急发电运行。
8.当班时,遇有火情应首先通知消防中心,并采取措施,以防火势蔓延,当接到火警通知时,应按预定安排各就各位。
八、天然气调压站防火制度
1.站内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2.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交接班制度,经常检查站内设备有无漏气现象,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并报告。
3.对各种仪表设施要定期检查,节假日期间要重点检查,责任到人,确保安全。
4.室内要铺设胶皮地面,以防打火引起火灾。
5.应在调压站附近明显处设置'严禁烟火'标志。调压站周围严禁使用明火,要经常打开窗户,保持站内空气流通。
6.严禁在调压站内拉设临时电路,配备的电器设备(包括电灯)应采用防爆装置等。
7.站内配备的灭火器要放在明显易取处,保持清洁,不准随意移动和损坏。
8.应掌握调压站内煤气报警器的使用方法,发现问题及时报工程部修理。
9.为了保证维修安全,配备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
10.如发现火警,立即通知天然气公司,并关闭燃气阀门。
11.如果楼内发生火警,工程部应根据灭火指挥部的命令
,关闭调压站天然气阀门,并坚守岗位,以备作进一步协助。
九、危险品库防火制度
1.除执行一般库房的防火制度外,应严格执行《化学危险物品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
2.性质特别危险的物品,必须单独储存,性质互相抵触的、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应分开隔离储存。
3.遇水发生危险的物品,不得堆放在露天或低洼容易受潮的地方,遇热分解自燃物品应储存在阴凉、通风的库房内。
4.对存放的物品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如发现包装容易不良破损、残缺及物质变质分解等情况,应立即采取措施。
5.定期检查库房内电气、照明设备,做好修理、更换工作。
6.在库房内开启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时,严禁使用能够产生火花的工具。
7.库房区域严禁明火。
十、车库、车场防火制度
1.按时清扫车库、车场地面上的垃圾和废弃物,以防遇有火种发生火灾。
2.车库、车场禁止堆放各种包装物及汽油等其它易燃品。
3.禁止将擦车用的油棉丝和车内脏物往车库或车场里乱扔乱倒,要放在加盖的金属桶内,并定期清理。
4.禁止在车库、车场内维修、保养车辆。
5.车库、车场内严禁吸烟。
6.司机要按顺序停放车辆并保持距离,不准在通道上停车。
7.出现火情要及时疏散车辆,并组织扑救,迅速报警。
8.每个司机要熟练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十一、更衣室防火制度
1.严禁吸烟,杜绝一切火种。
2.更衣柜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3.不得在室内乱丢纸张及其它可燃品。
4.不准乱拉临时线及在室内使用任何电热器具。
十二、库房防火制度
1.库房应设专人负责防火工作。
2.库房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且严禁携带火种进入库房。
3.物品入库时认真检查是否带有火种,特别是对草、纸及布包装的物品,需严格检查,如有可疑应另行存放,进行观察。
4.库房内的照明灯具及其线路应按照电力设计规范,由正式电工安装、维修,引进库房内的电线必须安装在金属或硬质难燃塑料套管内,禁止乱拉临时线。
5.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电炉子、电烙铁、电钟、交流收音机和电视机等电器设备,不准超负荷作业。
6.每年至少要两次对库房内的灯具、线路等设备进行检查,发现因电线老化、破损、绝缘不良可能引起打火、短路等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更换、维修。
7.物品应按'五距'要求码放:
a、顶距:货垛距顶五十厘米;
b、灯距:货距灯五十厘米;
c、墙距:货距墙五十至八十厘米;
d、柱距:垛与柱子十至二十厘米;
e、垛距:货与垛之间为一百厘米,主要通道宽度不应小于一点五米。
8.要保持库内通道和入口畅通,消防器材要放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移动,在消防器材一米范围内不得堆放物品。
9.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
10.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消防器材放置地点,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负责报警和扑救初期火灾。
十三、餐厅防火制度
1.在餐厅服务中,要注意宾客乱丢弃未熄灭的烟头、火柴梗;收台布时防止夹带火种而引起险情;在清理垃圾时,要将烟缸里的烟头用水浸湿后,再倒入垃圾桶。
2.餐厅的出入口及通道不准堆放物品或堵塞,且保持畅通;所有门钥匙要有专人管理,以备一旦发生紧急情况时使用。
3.餐厅要对各种电器设备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4.服务人员要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在发生火灾时,按指令疏散客人并积极参加扑救。
十四、中控室防火制度
1.室内线路、电器设备的安装要符合防火要求。
2.室内禁止乱拉、乱接临时电线和使用电加热器具。
3.室内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
4.严禁在室内堆放、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5.定期对机器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擦拭机器不得使用易燃液体。
6.严格按规程操作,设备出现故障时,立即通知专业人员予以排除。
7.保持室内卫生,做好防尘、防静电工作。
物业管理制度10
仓库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仓库储存物品的安全。
1、仓库系物品保管重地,除仓库管理人员和因业务、工作需要的有关人员外,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准进入仓库。
2、因业务、工作需要进入仓库的'人员,在进入仓库时,必须办理入仓登记手续,记录进入仓库的时间、人员、事由及离开时间等,进仓要有仓库管理员或部门主管陪同,不得独自进入,凡进仓人员工作完毕,出仓时应主动请仓库管理员检查。
3、一切进仓人员不得携带火种、背包和手提袋等物进入仓库。
4、仓库周围及仓库办公地点不得会客,其它部门的职工不得围聚闲聊。
5、仓库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如柴油等)需采取相应的措施,符合消防规范。仓库内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物业管理制度11
各类设备、设施是集团固定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设备、设施的技术状况和完好率,直接影响着集团和小区的能耗、修理费用及居民生活。设备设施管理工作的成效,对集团的开发成本和经济效益,有着直接的关系。所以必须从技术、经济、组织等各个方面加强综合管理,以达到最大限度地发挥设备设施的综合效能和投资效益。
一、设备管理组织机构
物业总公司设备工程主管
分公司(处)设备维修主管
电工班水暖班瓦工班热力站
二、设备设施技术资料管理
设备、设施管理资料,主要指其应具的台帐、卡片、档案等的建立和管理。
1、设备分类:
a.供暖、供热水设备;b.供电设备;c.给排水设备;d.通讯设备;
e.交通运输设备;f.办公设备g.生活设备h.机械加工设备
i.土建设备j.社区文化宣传设k.社区文娱健身设施l.其它设备
2、设备设施编号:
3、a、已经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的设备设施,在转入固定资产的同时,均应由设备管理员统一建帐登记。台帐、卡片一式两份,由主管部门和财务部各执一份。
3、设备设施台帐和卡片的管理:
台帐和卡片由设备管理员管理,财务部由分管设备的财会人员负责。
b、集团新添设备设施和退出使用的设备设施,凭有关凭证,记入台帐卡和销帐注销卡片。
c、设备设施折旧、大修、事故、内部调配、调出、报废等,都应根据有关凭证登记在卡片内,集团内部调配转移时,卡片随机转移接收单位。
4、设备设施的档案管理:
设备档案包括设备一生的规划、设计、制造、购置、安装、使用、维修、改造直到报废过程中所形成的图纸、文字、使用说明、计算数据、科技参数、凭证照片、记录文字等文件资料,通过收集整理签字归档建立而成。是综合记载设备设施管理成果,是完善管理的'重要依据和条件。
a:要为每台设备建立档案,一台设备一个档案,袋内主要内容为:
设备选型和技术经济论证报告书;
设备购置意向书和竞标内容;
购置合同或协议签字副本;
设备验收合格证;
设备装箱单及开箱检验记录;
进口设备索赔相关资料;
设备安装记录和验收移交记录;
设备登记卡片;
设备调试、运行记录;
设备故障分析报告、事故报告;
设备定期检查和监测记录;
设备维修、检修工作记录;
设备报废申请和记录、其它记录。
b、设备施档等管理原则和办法:设备设施档案内主管单位资料室统一管理,设备设施档案应建立目录和索引。
设备档案原则上不外借,只供查阅,特殊需要,需经主管单位领导批准。
三、设备设施的日常管理:
1、新置设备设施一经验收应及时入库妥善保管。
2、在用设备设施分级管理,责任落实到部门、班组和个人。
四、设备的日常使用和维护:
1、设备在使用操作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设备的结构、性能、维护和技术、安全等方面的业务知识,熟悉所操作的设备的关键部位,严格遵守本工种的技术安全规程。
2、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要落实到人,表面保持整洁,安装要牢固可靠,部分设备设施要按时加油,润滑油装置种类齐全并符合技术规定。
3、设备在使用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做到;'三好';即管理好、使用好、维修保养好。
五、设备的调迁、租赁、报废:
1、集团设备因需要内部调迁使用部门,必须由主管领导批准,交接双方共同检验设备现状,签字并移交附属设施物品。
2、集团的设备向外租赁,需先交押金。在合同或协议中对租赁期限、租金标准、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明确体现,经集团总裁批准后方可租赁。
3、设备报废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有关负责人、技术人员和财务管理人员进行技术鉴定,并写出报告,经总裁批准后方可办理报废手续。
六、设备事故:
4、设备事故类别:a.一般事故(直接损失在500元以下)
b.设备大事故(直接损失在20xx元以下)
c.重大设备事故(直接损失在20xx元以上)
5、事故责任划分:a.由于人为原因或操作者违规造成的设备事故。
b.因设计、制造质量不好、安装不当造成的属质量事故。
c.设备在正常使用下,因自然灾害或非人力所能抗拒的灾害造成设
备事故属自然事故。
6、设备事故处理:a.一旦设备发生事故,设备管理员组织操作员、技术人员、有关领导共同分析原因,确定事故类别、
责任并写出报告和处理意见。
b.一般事故由主管单位领导做处理决定。
c.大事故和重大事故由集团总裁签署处理决定。
七、设备的维修保养:
1、要根据本部门所管设备的性能特点,使设备的维修保养各项规定落实到人,
多人操作的设备每一台都要有专人负责,集团公用设备指定专人保管维护,根据设备实际使用情况建立日常检查保养制度和定期检查保养制度以及日常巡回检查制度。
2、考核指标:a.设备完好率:热能、供电、供水在90%以上。
b.故障停机率小于3%。
c.一、二级保养完好率98%以上。
d.巡回检查率达100%。
3、交接班制度:交班作者下班前,负责清扫卫生,完成本班次交班设备运转记
录并签字;接班操作者必须提前十五分钟到达岗位,对照交班记录认真检查设备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必要时拒绝接班,请主管负责人协调处理。设备运转记录应字迹清晰、描述真实,各类记录不准撕毁和丢失。
物业管理制度12
一、制定本制度的目的及范围
目的.:迅速扑灭火灾,保障公共财产和广大业主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业主安居乐业。
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管理的各项目。
二、各岗位的相关职责
管理处经理为消防责任人办公室职员、保安人员、工程人员、清扫工和绿化工为义务消防员。
三、工作方法
(一)、消防管理与设备维护
1、加强防火管理,强化防火宣传、普及消防知识,定期对住户进行防火常识教育和紧急救生训练。
2、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纠正违章,整改火险隐患。
3、根据辖区内商业区、住宅区具体情况,制定相关消防措施,制定紧急状态下的疏通方案。
4、接到火灾报警后,根据灾情向消防机关报警,同时组织有关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启用消防工具设施进行扑救,并协助有关部门查清火灾原因。
5、火灾报警智能操作系统,由专职人员操作、管理、维护,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触动。消防设备维修后,必须恢复原始状态,不得随意更改安装位置、传输线路。
6、消防系统主机操作人员,每天对主机进行自检,工程维修人员负责对终端设备(烟感、温感传输电缆)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并按制度要求做好检查维修记录。
7、定期对区内消防设施、器材,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确保各类消防设施、器材处于良好备用状态,并做好检查、维修记录。
8、对消防设备进行检查、维修、试验,应提前报告有关部门,做好防范措施。楼内消防设施和器材,每年检修不得少于二次。
9、消防设备故障维修,一般不得超过8小时,若在8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应将故障原因、解决方案、时间上报上级管理部门,限期解决。并通知用户做好应急措施。
(二)、消防管理规定
1、根据消防管理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分情节轻重,分别处罚,情节严重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1)、辖区内严格禁止超负荷用电,禁止私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
(2)、室内外改线,增加用电设备需报管理部门同批准,派专职人员处理。
(3)、不得私自占用消防通道,在楼道堆放杂物,可燃物。
(4)、不准改变、拆除、封堵消防设施,不得损坏消防设备和器材。
(5)、不准在辖区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有毒物品。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责令停业,并分别情况,处直接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
(1)、未经物业管理部门许可,强行进行室内装修的。
(2)、室内装修所用材料,不符合防火要求,不进行防火处理。
(3)、烧焊、用火、用电作业,防火安全保障措施不落实的。
3、各业主、住户必须服从消防管理人员的管理,不得妨碍消防管理人员依法行施职责。对不听劝阻者,造成严重后果者,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处行政拘留和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物业管理部门应经常组织、指导住户居民进行扑救初期火灾和安全疏散演练。当灾情发生时根据火情及时拨打火警求救电话,并积极组织辖区内人员扑救火灾,疏散易燃易爆物品。
5、建议业主委员会解决中下层楼房出现灾情、高层居住人员的逃生问题,增设高空救生设备器材。
物业管理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
第四条国家鼓励物业管理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的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的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业主及业主大会
第六条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1、业主:已经与出卖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且入住使用房屋的,应当具有业主的权利;业主分为自然人业主与非自然人业主。
共有权人和即将取得共用权的人。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2、业主权利:在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时,有权拒绝支付物业管理费用,并有权提出赔偿请求;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八条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考虑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3、物业管理区域:物业管理区域可以按一幢楼或者多幢楼划分,业主对物业管理区域有不同意见的,可以要求区、县房地产行政管理机关来确认。
4、物业管理区域划分原则:便于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服务,便于业主召开业主大会,业主可以意思自治来决定物业管理区域。
第十条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的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根据业主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住宅套数等因素确定。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5、首次业主大会投票权:每建筑平方米一个投票权(邹律师:建议还是每套一个投票),但是无论如何,一名自然人业主的投票权最高不得超过全部投票权10%;对于业主是公司或者其他法人的,如果法人之间存有关联关系,则全部具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业主与法人业主所具有的投票权之和不得超过15%。
(胡律师:此事可以由业主大会来决定;邹律师:业主大会自身如何无法达成一致性意见怎么办)
6、发起:30户业主联名可以发起召开业主大会并成立业主委员会,发起人应当将业主大会章程、业主委员会章程、议事规则、财务管理规则、物业服务监督规则等文章以邮件的形式送至物业所有的区、县人民的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如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备案内容提出修改建议,发起人应当根据修改建议进行补充更正,但此等修改建议仅限一次。
7、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成员只能是业主,对于夫妻双方共同拥有房屋的,(房屋共有的情形不限于夫妻,还包括与父母、子女和其他人共有的情形)如果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只写明夫妻一方的,另外一方也可以加入业主委员会,但是夫妻双方只能有一人加入业主委员会。
物业管理区域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人员可以加入业主委员会,但不得成为业主委员会主任。
8、银行开户:发起人在办理完毕备案手续后,应当凭业主委员会章程、议事规则、财务管理规则到当地银行办理银行开户手续。
9、主体地位及法律责任:业主委员会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民事诉讼或仲裁,业主委员会所有的'财产应当进行登记备案,并以其登记所有的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业主委员会无法独立承担的,由全体业主按照投票权的份额承担各自赔偿责任(但业主已经就某一事项明确与权利方约定了违约或赔偿责任的除外)。
(陈律师:去民政部门办理社团法人进行登记)(邹律师:法院不是法人)
第十一条业主大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修改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三)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
(四)决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 (五)制定、修改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六)法律、法规或者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有关物业管理的职责。
第十二条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持有1/2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
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业主大会作出决定,必须经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1/2以上通过。
业主大会作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和续筹方案的决定,必须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通过。
业主大会的决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10、投票日:业主有权在投票日通过投票方式选择业委会成员;如果业主有约定的,投票日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则以每年11月1日为投票日。
(邹律师:选举日没有发票规定,应当规定业主大会在什么条件下怎么召开,非常不现实)
11、选举公告:各地房地产行政管理机构或3%但是不少于十名业主联合成立的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前十日张贴选举公告,选举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业主登记及资格、候选人登记及资格、投票日、投票地点。
12、候选人介绍:各候选人可以向业主介绍自己的情况,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当选后的工作目标与施实过程、无法完成目标时可以承担的责任,以使业主能够对候选人情况有所知情。
13、行为责任:侵害业主对候选人知情权和对业委会成员选举权的行为系违法行为,房地产行政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应当受到行政机关的处分,权利受侵害的业主有权到人民法院主张选举无效,并有权向房地产行政管理机构及负责主张民事赔偿,赔偿的标准以每个投票权5000元。
第十三条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
经20%以上的业主提议,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14、定期业主大会:第一次业主大会的召开时间由各地房地产行政管理机构或3%但是不少于十名业主联合成立的临时选举委员会的决定,每年三月、六月、九月第三个周六九点为业主大会的召开时间。
15、临时业主大会的召开:由20%或不少于三十名业主联名,可以召开临时业主大会,临时业主大会的费用由联名的业主承担,如果经过表决,可以全体业主分摊会议费用(列为业主委员会的支出项目)。
16、临时业主大会的议题:社区内的突出性事件,针对业委会的某些工作或者决定提出质疑,对物业管理企业的可能给业主利益造成损害的行为(包括已经造成损害或者即将产生损害)。
第十四条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业主。
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会议,应当同时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应当做好业主大会会议记录。
第十五条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
(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六条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的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
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委员中推选产生。
17、业委会备案:区、县人民的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于收到的备案申请应当做出同意备案或者不同意备案的决定,业主委员会发起人如果在发出邮件后三十天内没有收到不同意备案决定的,应当视为已经同意备案。
18、法律责任:对于不同意备案的决定,区、县人民的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要求,作出相应的说明;没有规定不同意备案的,区、县人民的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及负责人应当向业主承担赔偿责任,其标准不低于业主购买贷款的利息(如规定,应明确计算办法)。
(邹:主体资格的设立财产权、银行开户)
第十七条业主公约应当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业主公约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19、业主公约:业主公约是业主之间签订的集体合同,其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要求,业主认为业主公约侵害自己利益的,可以请求法院撤销或者变更相关条款,业主委员会应当参与诉讼。
(该条与业主应履行的义务矛盾,业主应当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第十八条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就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投票权确定办法、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和委员任期等事项作出约定。
第十九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的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
第二十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配合公安机关,与居民委员会相互协作,共同做好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会治安等相关工作。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积极配合相关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支持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
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应当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并认真听取居民委员会的建议。
第三章前期物业管理
第二十一条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20、基本原则:建设单位不得选聘有关联关系的物业公司,所谓关联公司是指物业公司与建设单位有利害关系,是否具有利害关系,可以由业主向法院提出确认之诉。
建设单位选聘有关联关系的物业公司,业主可以提出撤销物业服务合同(该条之规定没有法律依据,不符合实际情况,建议删除)。
第二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建设单位制定的业主临时公约,不得侵害物业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21、临时公约:业主或者买受人对临时公约有不同建议的,有权要求建设单位增加、修改、删除相应的条款,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业主的请求(最后一句话删除)。
第二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业主临时公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物业买受人在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当对遵守业主临时公约予以书面承诺。
22、明示责任:建设单位在物业销售前没有明示业主临时公约,或者明示后未经业主同意又进行修改的,(其修改部分无效),并应当向业主承担违约责任,最低赔偿金为每套内使用面积平方米1000元。
第二十四条国家提倡建设单位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
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住宅规模较小的,经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的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二十五条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
第二十六条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23、民事责任:因为合同终止造成的损失,由建设单位与前期物业管理公司协商承担,但是不得损害业主利益,损害业主利益的,每户业主的最低赔偿金为三千元,由建设单位和前期物业管理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分。
24、责任认定:建设单位处分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如果没有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书面认可,即为擅自处分。
25、民事责任: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应当将其收益的两倍支付给业主作为赔偿金,每户业主的最低赔偿金为三千元。
第二十八条物业管理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26、责任认定:物业管理企业承接物业时,没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查验记录的,视为可以正常使用。
第二十九条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移交下列资料:
(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二)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四)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将上述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27、民事责任:物业管理企业没有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将上述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的,应当向全体业主承担赔偿责任,每户业主的最低赔偿金为三千元。
第三十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
物业管理制度14
物业维修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层面:
1. 安全保障:及时修复设施设备,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2. 服务提升:高效的.维修管理能快速解决业主问题,提升业主满意度,增强物业品牌形象。
3. 资产保值:良好的维护保养延长了设施设备的使用寿命,减少了更换成本,增加了物业的市场价值。
4. 法规合规:遵守相关法规,确保物业设施的安全标准和环保要求。
物业管理制度15
物业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是物业管理行业中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它涵盖了项目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及后期维护等多个环节,旨在确保物业项目的品质,提升业主满意度,保障物业的长期价值。
内容概述:
1. 工程质量标准与验收规范:制定详细的工程质量标准,包括建筑结构、装饰装修、设备设施等方面,并设定严格的验收流程。
2. 施工过程管理:监控施工进度,确保施工质量,包括材料检验、工艺控制、现场安全等。
3. 供应商与承包商管理:评估供应商和承包商资质,定期考核其工程质量,确保合作方满足质量要求。
4. 维护保养制度:建立完善的`设施设备维护保养计划,预防性维护以延长设备寿命。
5. 问题处理机制:设立有效的投诉处理和问题修复机制,快速响应业主反馈,及时解决工程质量问题。
6. 员工培训与考核:对物业工程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定期考核,提升团队整体质量意识。
【物业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物业管理制度09-25
物业工程管理制度01-13
物业维修管理制度02-16
小区物业保安管理制度11-25
物业保安管理制度汇编15篇01-11
大厦物业工程部维修档案管理制度12-21
物业的管理方案03-27
物业的年末总结08-29
物业培训方案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