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管理办

时间:2023-07-20 14:55:53 管理办法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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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管理办法集合(14篇)

  员工管理办法 篇1

  根据上级有关员工年休假规定,保障公司员工正确实施休假权利,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员工管理办法集合(14篇)

  一、享受年休假的范围

  公司全体在岗员工,参加工作满一年(自参加工作日起至休假当年1月1日)的,均可享受当年5天年休假。(参加工作时间是指以与铁塔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之日起计算工龄)。

  二、员工年休假期限

  (一)参加工作满一年不满十年的,年休假五天;

  (二)参加工作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年休假十天;

  (三)参加工作满二十年以上的,年休假十五天;

  年休假天数不包括国家法定的休假日、休息日和国家规定的探亲假、产假、婚假等假期时间。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不享受年休假待遇

  (一)当年事假累计超过20天及以上的;

  (二)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当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三)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当年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当年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五)如员工当年享受了年休假,其病、事假假期又超过了以上其中一项规定期限的,则下一年度不再安排休假。

  四、年休假有关规定

  (一)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婚丧假、生育假的员工,不影响享受年休假待遇,经批准可以合并使用。

  (二)享受年休假的员工在休假期间工资按照相应岗级基本工资执行(车间班长、技术员按9岗,其他人员按7岗)、福利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要处理好员工休假与正常工作的关系,不能因为员工休假而出现漏岗、空岗,也不能出现员工集中突击休假,影响正常工作的现象,应避开生产高峰期。

  (四)累计工作满10年的员工年休假可分段休完,分段休假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但不得跨年度使用。

  (五)符合休假年限条件,因工作等因素未获批准的,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强行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六)休假期间,公司如有紧急情况需员工中断休假的,休假员工接通知后应立即返回公司上班,否则按旷工处理。

  五、年休假管理

  (一)管理职责分工。

  综合部具体负责年休假计划及日常管理。负责核定员工年休假天数,并将核定情况予以公布。负责对各部门员工年休假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

  (二)年休假计划管理。

  各部门应在不影响工作、生产任务的前提下,根据工作任务和岗位人员情况,于每年年底制订员工下年度休假计划,报公司审批和综合部备案。员工年休假计划一经确定,必须严格执行,因工作原因需要进行调整的,由各部门将调整计划,提前一个月报经审批后实施。

  (三)年休假请假程序。

  按照年休假计划,公司部室主任以上员工需提前一周填写《中层管理人员请假单》,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公司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离岗休假;公司班组长以上员工需提前一周填写《员工请假单》,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离岗休假;一般员工由其本人提前一周填写《员工请假单》,经部门同意后方可离岗休假;《员工请假单》一式两份,报综合部、财务部备案。

  员工管理办法 篇2

  为准确把握新进员工的专业能力、技术水平、职业素养以及思想动态,帮助新进员工有效地融入雨中情公司,充分发挥其工作潜能,弥补其缺陷和不足,打造适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的团队,特制定本办法。

  一、 试用期管理的目的

  1、 考核新进员工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确认新进员工与岗位的匹配度。

  2、 促进新进员工与公司的相互了解,帮助新进员工更快更好的融入公司。

  二、 试用期期限及薪酬待遇

  1、 新进员工原则上都应设定试用期。新进员工试用期期限根据公司需要、岗位要求、员工本人情况,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设定。

  2、 员工试用期薪酬由公司公司与应聘人员协商确定,原则上试用期薪酬不低于员工月薪的80%。

  3、 员工的试用期福利根据公司相关福利规定执行。

  三、 试用期管理

  1、 员工在试用期期间应严格遵守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对试用期员工的日常管理依据公司《员工手册》及相关规定执行。

  四、 试用期考核

  1、 考核组织及周期

  (1) 部门主管及以下职位员工试用期期间由员工直接领导(或同事)、部门领导及公司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其进行考核。

  部门副职及以上职位员工试用期期间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总裁室分管领导及董事会负责对其进行考核。

  (2) 员工试用期考核按月度,每月一次。每月20日前(含20日)入职员工当月考核,20日后入职员工次月开始考核。

  2、 考核办法与形式

  (1) 员工试用期考核分为工作计划考核和综合评估两类。

  (2) 工作计划考核为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的由试用期员工部门相关领导参加的考核,每月进行一次,其考核结果将作为综合评估相关项目以及员工试用期转正决策依据。

  每月25日(入职当月在员工入职当天),由人力资源部发放员工试用期月度工作计划及考核表给员工直接领导,启动员工工作计划考核。试用期员工在每月28日前根据岗位安排及领导要求,编排次月工作计划及指标,经直接领导及分管领导确认后执行(入职当月由直接领导编排)。次月25前根据工作计划核定完成情况,并由员工所属职级考核组织对其进行评价。

  (3) 综合评估为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的由试用期员工所在职级考核组织相关人员共同参加的考核,每月进行一次,其考核结果将作为员工试用期转正决策的关键依据。

  每月25日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员工所在职级考核组织相关人员,根据综合评估表相关内容对员工当月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于30前总考核成绩,由员工直接领导对员工进行反馈,并提出改进意见。

  (4) 员工工作计划考核表及综合评估表,由员工直接上级汇总至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归档。日后作为员工转正(或辞退)的依据。

  3、 考核结果处理

  (1) 员工试用期内两次以上出现未完成核定的工作计划情况的,视为不胜任岗位要求,公司可据此进行辞退处理。有特殊情况的,可酌情延长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 在全面完成计划工作的前提下,员工试用期内综合评估最终得分低于70分的,视为不胜任岗位要求,公司可据此进行辞退处理。

  根据该员工“能力指标”与“态度指标”得分,在双方协商一致情况下,可酌情考虑为该员工转岗。根据该员工“能力指标”与“态度指标”得分,结合合同约定试用期限可酌情延长试用期,但不得超过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 在全面完成计划工作的前提下,员工试用期内综合评估最终得分70分及以上的,视为胜任岗位要求予以转正。

  (4) 在全面完成计划工作的前提下,员工试用期内综合评估最终得分95分及以上的',可纳入公司重点培养人才队伍。

  4、 考核面谈

  员工在试用期结束前十五日内,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试用期考核面谈,面谈内容应包括:

  (1) 试用期内的工作心得,对所在岗位工作开展、所在部门工作以及公司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 对所属部门同事、领导的意见和评价;

  (3) 对公司公司文化建设和团队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考核面谈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形成书面记录并由面谈当事人签字确认后作为保密资料保存。

  五、 试用期转正

  试用期员工在试用期满前15日,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递交试用期转正审批表。人力资源部会同员工职级所在考核组织相关人员针对员工试用期表现,提出是否转正意见。经公司相关领导批准后决定是否转正。

  六、 附则

  1、 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办法经公司总裁室批准、职代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附件:

  1、 试用期月度工作计划考核表

  2、 试用期综合评估表(及说明)

  3、 试用期转正申请表

  4、 试用期考核面谈记录表

  附件二

  评估表使用指导说明

  1、使用说明

  《试用期综合评估表》适用于公司内部管理岗位试用期内员工。

  2、指标说明

  (一)评估一级指标分为工作业绩指标、工作态度指标与工作能力指标三大类,分别占50分、25分、25分;

  “工作业绩指标”有四个二级指标,每个指标二级权重为25%;

  “工作态度指标”有四个二级指标,每个指标二级权重为25%;“工作能力指标”有五个二级指标,每个指标二级权重为20%;

  (二)每个二级指标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待提高、较差,五个档次,评估者根据被评价对象在过去一个月的实际业绩选择相应的档次进行客观评估。

  3、评估者:

  评估参与者分为三个层级,分别根据员工职级所在的考核组织确定评估者,在同一指标的评分权重是30%、50%、20%。其中:

  (1)部门主管及以上职位员工:

  A:直接领导(或同事)评估:30%;

  B:部门领导评估:50%;

  C:人力资源部评估:20%。

  (2)部门副职及以上职位员工:

  A: 总裁室分管领导:30%;

  B: 董事会:50%;

  C: 人力资源部:20%。

  4、计算公式

  二级指标综合得分=A级得分×30%+B级评分×50%+C级评分×20%一级指标综合得分=∑二级指标(Mn×二级权重分)(M为二级指标综合得分,M≤5,n≤5)月度评估综合得分=业绩考核指标×50%+能力考核指标×25%+态度考核指标×25% ;试用期最终得分=∑月度评估综合得分(N1+N2+…N6)/N,(N为试用期月数,N≤6)。

  员工管理办法 篇3

  为维护公司的正常工作程序,有序管理,确保公司每个员工能端正态度,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公司员工管理办法规范。

  一、工作时间

  公司每周工作五天,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为7.5小时(具体工作时间具体公司规定)。

  1、上午:8:30-12:00

  2、12:00-13:30为午餐休息

  3、下午:13:30-18:00为工作时间

  二、考勤管理

  1、考勤要求: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人脸识别打卡,迟到3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视作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含)视为旷工。

  2、员工病假/事假需要提前请假,并告知上级领导,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紧急突发事故需请假者,可以先告知部门负责人批准,《请假单》后补。

  4、出差员工应该和HR说明情况,并做好考勤登记。

  三、迟到和早退

  未按照规定的上班时间,视为迟到;未按照规定的下班时间,视为早退,处理如下:

  1、迟到5分钟(含),扣款10元;

  2、迟到5分种--30分钟(含)50元;

  3、迟到30分钟,扣除半天工资。

  四、旷工

  1、未经请假就擅自离岗、请假期满未到岗、不服从工作岗位分配及调动、未按照公司规定打卡签到等,视为旷工。

  2、每旷工一天,扣除当天工资并罚款200元,以视惩戒。当月连续3天旷工者,公司有权终止劳动合同,并不做任何工资补偿。

  3、因旷工造成公司的经济损失,公司保留追究的权利,必要时要求责任人进行赔偿。

  4、未按要求请假、销假手续不完善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五、工作纪律

  全体员工应以高度的工作热情和良好的工作态度,立足岗位,履行好职责,服从工作安排,确保企业高效运作,对促进企业的经济发展有重大作用。

  1、工作期间,要求公司全体员工正装,着装大方得体,整齐,对树立企业良好的形象有积极作用。

  2、工作期间,不得闲聊一切与工作不相关的任务、话题,一经发现,严惩不贷。

  3、工作期间,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4、工作期间,不得利用公司的工作时间或资源从事兼职工作,特别是与公司有竞争性的工作。

  5、工作人员应时刻保持工作区域卫生,管理好公司财产,不得随意损坏及破坏。

  6、工作期间应按照规定佩戴工作证,未佩戴工作证者,每次罚款100元并进行督导文化教育。

  六、加班和值班

  1、加班员工因工作原因,需要在下班后或者节假日后继续工作,视为加班,但是有以下3种情况不视为加班:

  (1)因公司布置工作,是个人工作效率或者未能完成,导致的加班,不视为加班;

  (2)公司规定的`午休时间,不视为加班;

  (3)公司未安排,员工自行加班,不视为加班。(员工加班可以按照公司规定进行调休,也可以按照工资进行补偿,具体看公司文明规定)

  2、值班节假日放假期间,公司需要员工进行接听电话、接待客户等,而进行轮流值班的人员,视为值班,值班期间应做好相对应的工作安排。(值班人员的补贴标准是100元/天,不过具体还是得根据公司具体情况)

  七、入职、转正和离职

  1、入职,新员工应及时办理入职手续,填写《员工入职登记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1)一存彩色照片

  (2)身份证正反复印件

  (3)银行卡正反复印件

  (4)毕业证复印件及相关专业的证书

  2、转正员工使用期满,根据HR及相关部门评估,评估合格者可以转正,并办好录用手续;对评估不合格的员工及员工在试用期不满意者,给予办理离职手续。

  3、离职

  (1)员工提出离职申请·由员工填写《员工辞职申请书》上交领导审批;·部门领导对申请进行批复,其中包括同意、工作交接、离职时间;·员工办理离职手续。

  (2)公司辞退员工由HR填写《员工解雇通知书》,其中包括解雇的理由、离职时间、工作交接、工资补偿等。

  八、工资结算

  公司全体员工按照固定工资+浮动绩效,其中浮动绩效上级领导根据本月工作进行总结,打分,再进行工资结算。另外,每个固定15号发放工资,如遇到节假日,提前1-2个工作日进行发放。本办法自20xx年X月X日开始执行,最终解释权归人事部。

  员工管理办法 篇4

  为增强办公室工作人员的组织纪律,强化内部管理,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全局意识、服务意识和整体素质,根据桐梓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请假制度

  一、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离职守,不得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有事临时外出,必须请假。

  二、本人及直系亲属婚、丧、嫁、娶等情况需请假的,须按规定经本人申请,按规定天数写出请假条,按事假程序审批,书面请假并经办公室负责任和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办公室存档备查,其他情况原则上不准请假。

  三、病假须以县级以上(包含县级)医院证明为依据,按允许天数休息。如需住院治疗的人员,须出具医院出具的证明。

  四、请、销假制度及审批权限

  1.工作人员请假,由本人事先填写《请假条》,办公室责任人根据实际情况签署意见,报领导审批。

  2.请假半天由办公室责任人签字批准,请假一天由大队长签字批准,请假一天以上由分管局领导签字批准,并逐级上报依次签字。

  3.因故不能在假毕后上班者,须提前办理续假手续,征得分管局领导同意后,方可继续休假。因特殊情况不能提前完善请假手续的.,可先电话请假,在假毕后及时完善请假手续。

  4.请假人员在完善请假手续后,一律将请假条交办公室负责考勤人员,未完善请假手续及未将请假条交办公室考勤人员处,一律按旷工处理。

  五、办公室考勤人员应如实做好考勤记录,一月一汇总,并将汇总情况及时报出入境大队,考勤纳入出入境大队二级考核。

  六、公休假按桐梓县公安局民(辅)警公休制度执行。

  考勤制度

  一、干部职工必须按颁布的休息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不得早退,否则为不按时上下班。

  二、干部职工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职工上下班主动签到,如果不签到又不说明理由的,按旷工处理。职工出差、下乡、外出办事的,必须向办公室说明出差、下乡、外出办事的地点和事由。

  三、干部职工均实行考勤制。考勤由办公室统一负责,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并将考核情况通知其所在单位。

  四、全体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工作时间,坚守工作岗位,不得迟到早退。职工迟到、早退、病假、事假、旷工情况纳入年终考核,作为年终评选先进个人和核定年终达标奖的主要依据。

  五、办公室负责做好职工节假日加班、夜间值班的登记工作,报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后备案。

  工作纪律

  一、坚决服从领导,听从领导安排。

  二、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勤奋工作,服从单位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三、遵守保密规定,妥善保管文件资料。履行职责,加强防盗、防火等安全工作。

  四、召开的各种会议,不准迟到、早退、缺席,有事需向分管领导请假;手机一律关机或调为震动,无特殊情况不得打、接手机。

  五、工作时间不得处理私事、接待亲友,未经批准不得将亲友带入工作场所;工作时间严禁玩游戏、下载电影、进行网上购物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六、衣着得体,干净整洁。进入工作岗位,不许穿拖鞋、异装;保持工作场所和办公设施用品的整洁。

  七、不得无故串岗、聚众聊天谈笑、争执吵闹、高声喧哗。

  如违反上述纪律要求,情节轻微的,首次违反,给予批评教育;两次以上出现违纪行为,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并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给部门造成不良影响的,除责令做出书面检查,予以通报批评外,还将联系其所在单位,严格按相关要求,取消其本年度在职务晋升、评优评先、岗位聘用、工资晋升等方面的资格。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以上工作制度及相关要求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员工管理办法 篇5

  为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培养和塑造广大员工的集体荣誉感和使命感,不断增强企业向心力和凝聚力,特制订本办法。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空调事业部各单位全体基层员工,包括各科室、车间(厂)办公室人员和制造、研发、营销系统一线员工。中高层干部不参与事业部优秀员工评选。

  一线员工

  制造系统:包括制造工艺人员、检验人员、生产工人、技术工人、辅助工人等;

  研发系统:包括直接从事新品研究、开发、测试评价的技术人员、中试工厂试制员等;

  营销系统:包括驻外业务、推广、维修、售后技术、财务、导购等员工(含当地招聘人员)。

  管理职责

  归口管理部门

  事业部经营管理部负责组织事业部优秀员工的评选、奖励等工作,并负责制订、完善和维护评选标准和评选程序。

  相关职责

  各二级子公司、职能部应参照本办法组织制订、完善本单位优秀员工的评选管理办法,并负责根据评选标准组织评选本单位内部优秀员工,及根据名额比例向事业部推荐申报。

  评选标准

  分类

  优秀员工按工作性质分成办公室人员、车间作业长与班组长和制造、研发、营销系统一线员工。评选时,向制造、研发、营销系统一线员工倾斜。

  基本条件

  优秀员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缺一不可。

  在事业部连续工作1年以上;

  遵守考勤纪律,年总出勤率在99.7%以上;

  品德端正,遵纪守法,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厂规厂纪行为;

  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服从整体安排,能配合同事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无较大的工作失误;

  热爱某某,爱岗敬业,乐于助人,与同事相处融洽;

  完全胜任本职工作,能较好完成工作任务。

  优先评选条件

  在基本条件已具备的条件下,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员工可优先参与评比,经综合评价后择优确定人选。

  *以下分值均表示最佳状况时的得分,为该项目的满分;评选时将根据实际情况扣减后计正分。

  办公室人员

  刻苦专研业务知识,在本职岗位工作成绩突出,受到领导和同事普遍好评。(30分)

  努力改进工作成效或通过合理化建议,为公司创造显著经济效益。(20分)

  对推动品质管理、成本控制工作和在体系监控、维护方面作出突出贡献。(15分)

  克已奉公,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10分)

  为公司取得重大社会荣誉。(10分)

  在集团和事业部获得重大奖励和表彰。(10分)

  努力提高自身素质,通过自学或其它形式获得更高一级学历或学位,并能在工作中得到发挥。(5分)

  车间作业长、班组长

  (一)除具备第七条列出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必备条件:

  1.班内至少有一个qc小组组长及两个以上组员,2.该qc小组能够按照企业标3.准qg/mk08.35《qc小组管理办法》开展活动;

  4.班内没发生过质量事故。这里的质量事故是指5.:①制造过程中,6.班内有关人员违反有关规定或惯例,7.造成100台(件)以上,8.总价值在3000元以上的产品因类似的问题需返修、报废或不9.合格;②产品投放市场后,10.被消费者、经销商或顾客服11.务科投诉有性质严重的个别质量问题(如机内有手套或打错包装等);

  3.班内材料、零部件进、耗、产帐目清晰,无金额在XX元以上的重大不明帐目;

  4.班内无违反iso9001/iso14001体系而被事业部通报批评案例;

  5.班内无违反mrpii操作规程而被事业部通报批评的案例;

  6.无工伤事故;

  班内员工无打架斗殴等重大违纪及违法现象;

  班内工作气氛和谐融洽,无集体怠工现象。

  (二)优先评选项目有:

  按月考核,质量水平超过车间指标要求的。质量水平的评价主要基于自错(含自检、互检)及合格率。各车间将上级下达的质量指标分解到各个班,作为车间对班的质量指标。(30分)

  按月考核,生产效率超过车间指标要求的。各班的生产效率指标,以每小时产出量计算,由车间根据排产任务及实际情况,在现有基础上制定。(15分)

  在本单位或品质管理部组织的qc小组活动成果发表中获奖的或在全国、省、市获奖的。(15分)

  按月考核,班内设备故障率在5%以下的。(10分)

  各车间(厂)每周组织现场评比,或利用上级单位每周的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检查结果,对评比良好的班实行加分。(5分)

  每月一次对班组园地、板报进行评比加分。(5分)

  广泛征求合理化建议,采取自主改善活动,效果良好的应予加分;若对产品质量、成本、功能有较大贡献且经技术开发部、测试中心或生产管理科书面确认的,应给予重奖。(5分)

  班内人员在事业部、集团举办的各项竞赛活动中获得名次。(5分)

  员工在社会上因好人好事受有关部门、单位或个人书面表扬或感谢的。(10分)

  制造、研发、营销系统一线员工

  工作绩效综合评价。制造系统侧重于自错率、合格率及服务到位、反应速度等方面的评价;研发系统侧重于新品开发质量、进度等方面的评价;营销系统侧重于销售任务、广告费用、投诉处理等工作执行能力方面的评价。(30分)

  通过创新,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为公司创造显著经济效益。(20分)

  在品质、成本控制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15分)

  在qc活动、团队建设、合理化建议等活动中表现优异并获得重大奖励、表彰。(10分)

  克已奉公,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5分)

  为公司取得重大社会荣誉。(5分)

  在集团和事业部获得重大奖励和表彰。(10分)

  努力提高自身素质,通过自学或其它形式获得更高一级的.学历或学位。(5分)

  标准说明

  各职能部、二级子公司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在此标准的基础上细化、充实和完善各评选条件,确保评价体系的统一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评选程序

  评选时间

  事业部优秀员工评选时间为每年7月份,一年集中评选一次;并要求各二级子公司、职能部在6月底以前完成本单位内部优秀员工评选,并向事业部推荐。

  评选人数

  事业部优秀员工候选人30名(每年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调整),事业部经综合评价后从中择优选出20名,评为事业部优秀员工。

  倾斜原则

  二级子公司、技术开发部、营销部员工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制造、研发和营销一线员工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各单位内部评选

  各职能部、二级子公司根据本单位内部的优秀员工评选管理办法,组织本年度优秀员工评选。

  候选人推荐

  事业部根据下属各单位员工总人数、整体素质等情况确定优秀员工候选人分配名额;各单位组织填写“某某空调事业部优秀员工候选人申报表”(见附件),经主管部长或子公司总经理审批签字后,按规定名额向事业部推荐申报。

  评选小组组成

  事业部优秀员工评选小组由各职能部管理科科长、二级子公司管理部部长等人员组成,总人数为12-15人,事业部下属各单位原则上只能选派1名评委。

  初步筛选

  评选小组成员依据评选标准对优秀员工候选人进行初步筛选,不符合事业部评选条件的员工将不再参加下一轮投票评选。

  投票表决

  评选小组成员对经初步筛选后的优秀员工候选人进行差额投票评选,每个小组成员一人一票,按得票高低选出前20名,即为事业部优秀员工;若第20名有多人得票相同时,可对相同票数的候选人再进行投票表决,按得票高低选出其中1名。

  报批及调整

  经评选小组评选出的20名优秀员工名单连同候选人申报表,报事业部经营管理部部长审核,总经理审批。在报批过程中有重大质疑和申诉时,可召集评选小组再进行评选。

  优秀员工奖励

  奖金来源

  事业部优秀员工奖励资金来源于事业部及下属单位的管理基金,由经营管理部按照报批的金额统一支取。

  奖励标准

  事业部优秀员工由经营管理部组织实施奖励,原则上安排出国旅游,特殊情况下可组织国内旅游;若颁发奖金,参考标准为3000元/人。

  第二十一条其它

  事业部下属各单位内部评选出优秀员工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奖励,原则上要求已获奖励的事业部优秀员工不在各单位内部重复奖励。

  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经营管理部负责制订并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XX年销售年度优秀员工评选遵照本办法执行。

  某某空调事业部

  优秀员工候选人申报表

  姓名性别工作单位

  进厂时间学历出生日期

  岗位名称申报类别办公室人员作业长、班组长

  一线员工

  基本条件描述

  优先评选条件描述

  职能部主管部长或子公司总经理评价意见

  签名:

  员工管理办法 篇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员工薪酬管理,体现员工岗位价值,有效激励员工,提高员工积极性,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本办法适用于酒店员工,其中政府委派定薪人员、职业经理人及外包人员除外。

  第三条职责分工

  (一)行政人事部

  1.酒店薪酬管理办法的拟定、解释与执行。

  2.酒店员工工资的核算及报送等。

  3.薪酬总额的预算编制、控制及报备。

  4.薪资档案存档。

  5.负责对酒店及各部门薪资制度、员工定薪进行评审。

  (二)财务部

  1.员工工资数据的审核。

  2.员工工资的发放、个税申报及账务处理等。

  (三)酒店各部门

  1.与行政人事部共同确定部门新入职人员的薪酬等级。

  2.向行政人事部提供部门月度绩效考核数据和调薪考核数据。

  第四条构建原则

  坚持效率优先、以岗定级、以能定档、人岗匹配、易岗易薪的原则。

  第二章薪资通道及结构

  第五条薪资通道

  员工薪资实行管理序列和专业序列并行的薪资职级通道管理,即管理岗位员工薪资按管理序列定薪,非管理岗位员工薪资按专业序列定薪。具体薪资标准根据员工岗位及担当能力确定相应的薪资通道、薪资职级及档位。

  第六条薪酬结构

  (一)高层管理人员(除政府委派定薪人员外)

  高层管理人员为副总经理以上员工,实行年薪制,根据酒店损益高管层共担的原则,按照各自分管板块不同,参照企业负责人年度薪资的不同系数取酬。薪酬总额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

  1.基本工资

  根据所占酒店负责人年度薪资系数的标准确定岗位基本工资。

  2.绩效工资

  根据所占酒店负责人年度薪资系数的标准确定岗位绩效工资。绩效工资的发放根据酒店全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按照其分管板块的绩效考核结果发放。

  (二)中基层管理人员及专业序列人员

  实行月薪制,岗位工资标准根据岗位职级、岗位能力及履职情况按照东方科堡酒店薪档标准表确定,薪档标准由职级工资标准和津贴标准构成;员工月薪总额分为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

  1.职级工资标准

  根据岗位价值及风险评估确定各岗位的职级工资。

  2.津贴标准

  津贴包含年功补贴(即店龄补贴,以入店年限计算,50元/年,15年为补贴上限)、岗位津贴、交通补贴、通信补贴,同岗位层级的津贴标准一致。

  3.工资月薪总额=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原则上同岗位层级的绩效比例一致,具体占比详见《山东东方科堡酒店职级薪档表》。

  基本工资为:工资总额(1-绩效工资占比)

  绩效工资为:工资总额绩效考核比例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系数。

  第三章试用期薪资及薪资调整

  第七条试用期薪资

  新入职员工定薪根据试用期工作能力评估,结合入职岗位确定职级及档位。试用期期间薪资按入职定薪的80%发放,转正定薪后差额不予补退。

  第八条薪酬调整

  (一)合同期内调整

  1.高层管理人员(除政府委派定薪人员外)

  (1)根据酒店效益、岗位价值及个人绩效履职情况,确定薪资标准的'调整。

  (2)薪资调整需经集团绩效薪酬委员会审核后,报党支部委员会、董事会审定。

  2.中基层管理人员及专业序列人员

  (1)岗位层级不变而发生的调薪

  ①年功调薪:根据员工年功,员工工作每满两年且绩效考核优秀者,基本工资档级可顺延上调,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调整或视情况做降薪处理。

  年功调薪根据员工入职月计算,由酒店行政人事部在核算工资前结合绩效成绩进行汇总,提报集团人事分管领导审批。

  ②如员工在年功调薪期内,工作表现优异,经集团运营管理中心人力资源办公室审核后,层报酒店负责人、集团分管领导、集团人事分管领导审批。

  ③同层级岗位调整而发生的调薪,则套入变动后相应职务/岗位职级与原级别最相近的薪酬级别就高定薪。并经集团运营管理中心人力资源办公室审核后,层报酒店负责人、集团分管领导、集团人事分管领导审批。

  (2)岗位层级变动而发生的调薪

  因岗位层级变动而发生的薪酬档级调整,原则上变动后的薪资档级从该级别与其原薪资相近的档级计算工资,并根据调薪时间重新计算年功调薪期。并经酒店行政人事部审核后,层报酒店负责人、集团分管领导、集团人事分管领导审批。

  (3)管理序列员工在其相应职级内调整薪档,达到本职级档位最高后,若职务不发生变动,则不再调整。

  (4)岗位在管理序列与专业序列间调整的:按照原岗位所在职级的最相近薪档确定,如薪档上下差额相同,则就高确定。

  (二)合同续签调整

  劳动合同期内员工薪资调整根据上述调整,合同期到期续签,应重新核定岗位职责,确定薪资标准。

  第四章薪资核算及发放

  第九条薪资核算

  (一)实发工资

  实发工资=基本工资+绩效考核薪资-缺勤扣款-代扣款项

  (二)缺勤扣款

  缺勤扣款=岗位工资总额/缺勤天数

  (三)代扣款项

  1.员工个人所得税

  2.员工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

  3.员工个人承担的公积金费

  4.酒店制度中规定应从工资中扣除部分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应从工资中扣除部分

  第十条薪资发放

  (一)酒店原则上每月20日发放上月工资,如遇节假日、公休日,提前或延后至最近的工作日发放。

  (二)离职人员于办理完交接手续正式离开酒店之日起停发工资,在交接期间请假的按缺勤计算。

  (三)假期工资支付标准见下表:

  类别

  工资计算方法

  法定节假日

  按正常出勤计发

  事假

  不计算工资

  病假

  病假1个月(含)以内,计发月度基本工资70%;病假累计超1月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支付,薪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时,按当地最低标准80%发放。

  年假/婚假/丧假

  按正常出勤计发

  产假/流产假

  产假/流产假期间的工资转生育津贴。

  产检假/哺乳假/产假陪护假

  按正常出勤计发

  工伤假

  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四)加班工资:员工加班优先安排调休;如无法调休的,员工需按考勤相关管理办法提报加班申请,审批通过后,月度核算加班工资。加班核算基数为基本工资。

  (五)酒店员工工资由酒店行政人事部核算,经财务部,集团运营管理中心、集团财务部及分管领导审批,报集团公司分管领导签批后发放。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行政人事部制定,并负责解释和修订,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酒店工资薪点标准表》

  《员工调薪审批表-中基层员工》

  《员工调薪审批表-高层员工》

  《员工调薪评估表》

  员工管理办法 篇7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信科技”或“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下以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或“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开户的有关问题的通知》、《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登记结算业务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之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制定

  第二条 公司设立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一)实现股东、公司和员工利益的一致,维护股东权益,为股东带来持续回报;

  (二) 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帮助公司实现战略业务突破和产业升级;

  (三) 倡导公司与员工共同发展的理念,有效调动管理者和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兼顾公司长远发展。

  第三条 员工持股计划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原则,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公司的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均需符合公司制定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标准,并经董事会、监事会确认。

  (三)风险自担原则

  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第三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概述及参加对象、资金来源、股票来源

  第四条 概述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均为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在公司或下属子公司领取薪酬的在职员工(以下简称“公司员工”),资金来源为员工自筹资金及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股票来源为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

  第五条 参加对象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总人数不超过600人,包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部分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含中层管理人员)及骨干员工,其中:

  1、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13人,合计认购本员工持

  股计划份额不超过8300万份,合计认购份额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总份额比例为27.67%。

  2、其他参加对象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含中层管理人员)以及骨干员工合计认购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超过21700万份,合计认购份额占本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比例为72.33%。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含中层管理人员)以及骨干员工的认缴份额比例具体如下:

  序号 持有人 认缴份额(万份)合计占本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比例1 董监高认购份额合计(陈奇、高前文、 8300 27.67%张兵、陈夕林、许沭华、廉健、陈伟达、朱立祥、潘治、廖斌、何晏兵、郑建军、邹蓁)

  2公司及其附属子公司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含中层管理人员)及骨干员工 21700 72.33%

  合计 30000.00 100%

  第六条 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员工自筹资金及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第七条 股票来源

  股票来源为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第八条 资金缴纳期

  参加对象应根据《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协议书》相关约定足额缴纳认购资金。未按缴款时间足额缴款的,自动丧失认购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未缴足份额的权利。

  第九条 锁定期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购买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买入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第四章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

  第十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

  本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管理事宜。公司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草案,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相关事宜。

  管理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文件规定管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并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安全,避免产生公司其他股东与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间潜在的利益冲突。

  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管理委员会可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员工持股计划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管理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行使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票对应的股东权利。

  参加对象实际缴纳出资认购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成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每份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具有同等权益。

  第十一条 持有人权利

  持有人享有如下权利:

  (一) 按持有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享有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的权益;

  (二) 依照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参加持有人会议,就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三) 享有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 持有人义务

  持有人应当承担如下义务:

  (一)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

  (二) 遵守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履行其为参与员工持股计划所作出的全部承诺,并按承诺出资的`员工持股计划员工出资额在约定期限内足额出资;

  (三)按持有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承担员工持股计划投资的风险;

  (四)遵守生效的持有人会议决议;

  (五)承担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的持有人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 持有人会议

  1、持有人会议的职权

  持有人会议由全体持有人组成。所有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持有人会议,并按各自所持有的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行使表决权。持有人可以亲自出席持有人会议并表决,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表决。持有人会议行使如下职权:

  (1) 选举、罢免管理委员会委员;

  (2) 审议批准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3) 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决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是否参与该等融资,并审议管理委员会提交的参与方案。

  (4) 授权管理委员会监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5) 授权管理委员会行使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所对应的股东权利;

  (6) 授权管理委员会行使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职责;

  (7) 修订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办法;

  (8)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的或者管理委员会认为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审议的其他事项。

  2、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

  (1) 首次持有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其后持有人会议由管理委员会负责召集,管理委员会主任主持。管理委员会主任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其指派一名管理委员会委员负责主持。

  (2) 公司董事会提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方案;管理委员会委员发生离职、连续三个月不能履行职务等不适合担任管理委员会委员的情形;或者出现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的需要持有人会议审议的其他事项的,应当召开持有人代表会议。

  (3) 召开持有人代表会议,会议召集人应提前5日发出会议通知,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邮寄、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给全体持有人。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会议的时间、地点、方式,会议拟审议的主要事项,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发出通知的日期。书面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的时间、地点:

  <2>.会议的召开方式;

  <3>.拟审议的事项(会议提案);

  <4>.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及其书面提议;

  <5>.会议表决所需的会议材料;

  <6>.持有人应当亲自出席或者委托其他持有人代为出席会议的要求;

  <7>.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8>.发出通知的日期。

  口头会议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1>、<2>项内容以及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持有人会议的说明。

  3、持有人会议的表决

  (1)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每1元出资额认购1计划份额,每1计划份额有一票表决权,持有人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计划份额行使表决权。

  (2) 每项提案应当经过充分讨论及审议后表决,并形成会议决议;主持人可以决定逐项表决议案,也可以决定在会议全部提案讨论完毕后一并提请与会持有人进行表决;经主持人决定,可以采用通讯方式开会并进行表决;主持人应在会议通知中说明持有人会议采取通讯方式开会和进行表决的方式、表决意见的寄交方式。

  (3) 持有人的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与会持有人应当从上述意向中选择其一,未填、错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份额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持有人在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后或者规定的表决时限结束后进行表决的,其表决情况不予统计。

  (4) 持有人会议应当推举两名持有人参加计票和监票,以现场方式召开持有人会议的,会议主持人应当当场宣布现场表决统计结果。每项议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半数以上份额同意后通过(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的除外),形成持有人会议的有效决议。

  (5)会议主持人负责安排对持有人会议做好记录。

  第十四条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对员工持股计划负责,是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监督管理机构。管理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人。管理委员会委员均由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经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管理委员会主任由管理委员会以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1、管理委员会任期管理委员会的任期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一致。

  2、管理委员会选举程序

  (1)候选人征集。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5日向全体持有人发出会议通知。首次持有人会议的议案为征集并选举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会议通知中说明在规定期限内征集管理委员会委员提名。该提名的征集至会议召开前1天截止。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10%以上的持有人有权提名一名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应为持有人。经单独或合计持有10%及以上份额的持有人签署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提名函应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给召集人。

  (2)召开会议选举管理委员会委员。选举管理委员会委员的持有人会议按照持有人会议规则召开。会议开始前,召集人应当公布征集到的全部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提名名单,以及有效提名情况。持有人所持每1计划份额有1票表决权。持有人会议推选二名持有人计票和监票。管理委员会候选人按得票多少等额依次确认当选管理委员会委员。管理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期限自当选之日起至员工持股计划终止,管理委员会委员发生变动时,由持有人会议重新选举。

  3、管理委员会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及全体持有人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1) 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员工持股计划的财产;

  (2) 不得挪用员工持股计划资金;

  (3) 未经管理委员会同意,不得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4) 不得违反《管理办法》的规定,未经持有人会议同意,将员工持股计划资金借贷他人或者以员工持股计划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5) 不得利用其职权损害员工持股计划得益;

  (6) 不得擅自披露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商业秘密;

  (7)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义务。管理委员会委员违反忠实义务给员工持股计划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管理委员会的职权

  管理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1) 根据《管理办法》规定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执行持有人会议的决议;

  (2) 代表全体持有人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3) 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股份的股东权利;

  (4) 代表员工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5) 管理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

  (6) 决策员工持股计划弃购份额、强制转让份额的归属;

  (7) 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继承登记;

  (8) 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减持安排;

  (9) 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5、管理委员会主任的职权

  管理委员会主任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和主持持有人会议和管理委员会会议;

  (2)督促、检查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决议的执行;

  (3)管理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6、管理委员会会议的召开

  (1)管理委员会不定期召开会议,由管理委员会主任召集,于会议召开5日以前通知全体管理委员会委员,全体管理委员会委员对表决事项一致同意的可以以通讯方式召开和表决。

  (2)代表1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1/3以上管理委员会委员,可以提议召开管理委员会临时会议。管理委员会主任应当自接到提议后5日内,召集和主持管理委员会会议。

  (3)管理委员会召开临时管理委员会会议应在会议召开前3日以前以当面告知、电话、邮件、传真、短信等方式通知全体管理委员会委员。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时间和地点;

  2)事由及议题;

  3)发出通知的日期。

  (4)管理委员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参加方可举行。管理委员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过半数通过。管理委员会决议的表决,实

  行一人一票制。

  (5)管理委员会会议,应由管理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管理委员会委员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管理委员会委员代为出席,代为出席会议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管理委员会委员的权利。管理委员会委员未出席管理委员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6)管理委员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五章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与权益处置

  第十五条 员工持股计划账户

  管理委员会根据《指导意见》、《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登记结算业务指引》的规定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开立证券账户、资金账户及其他相关账户。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证券账户与资金账户名称为“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开立资金托管等相关账户。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账户只能由管理委员会使用,不得转托管或转指定。公司及管理委员会不得将专用账户以出租、出借、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提供给他人使用。

  第十六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由如下资产构成:

  (一) 本员工持股计划成立时认购人投入的现金资产用以认购长信科技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长信科技股票金额不超过30000万元。

  (二)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资金为委托财产,独立于公司的固有财产。公司不得将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委托归入其固有财产。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

  (三) 资产构成

  1、长信科技股票;

  2、现金存款和应计利息;

  3、资金管理取得的收益等其他资产。

  第十七条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权益的处置办法

  1、在存续期之内,持有人所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经管理委员会同意后可以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持有人之间(或者:具备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格且同意受让的受让人)进行转让。

  2、在锁定期内,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进行收益分配。

  3、在锁定期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时,新取得的股份一并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票的解锁期与相对应股票相同。公司发生派息时,员工持股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获得的现金股利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不进行分配。

  第十八条 员工所持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处置办法

  1、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或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持有人所持有的持股计划份额不得主动转让、退出、用于抵押或质押、担保或偿还债务。

  2、持有人所持权益不作变更的情形

  (1)职务变更存续期内,持有人职务变动但仍符合参与条件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

  (2)丧失劳动能力存续期内,持有人丧失劳动能力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

  (3)退休存续期内,持有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而退休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

  (4)死亡存续期内,持有人死亡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并继续享有;该等继承人不受需具备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限制。

  (5)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经管理委员会审议决定可以取消该持有人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并将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按当日净值或者持有人所持有份额的认购成本价孰低者强制转让给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持有人(或者:具备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格且同意受让的受让人),由受让人向上述不再符合员工持股计划参与资格的人员支付转让价款。

  离职时,必须先办理持股转让,再办理离职手续。

  (1)持有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该情形下,持有人不再符合员工持股计划参与资格的日期为持有人受到刑事处罚的当日;

  (2)持有人员工在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主动辞职的 持有人不再符合员工持股计划参与资格的日期为递交辞职申请当日;

  (3)持有人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以及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违纪行为。该情形下,持有人不再符合员工持股计划参与资格的日期为公司认定重大违纪行为的当日;

  (4)持有人在劳动合同到期后拒绝与公司、子公司续签劳动合同。该情形下,持有人不再符合员工持股计划参与资格的日期为持有人劳动合同到期的当日;

  (5)持有人未经公司或子公司同意,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而被公司或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该情形下,持有人不再符合员工持股计划参与资格的日期为持有人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当日。

  (6)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 员工持股计划期满后股份的处置办法

  当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时,经持有人会议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即可终止。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如持有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不延长的,存续期届满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持有的份额进行分配。

  第六章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成立、存续、变更和终止

  第二十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动终止,经持有人代表会议决议同意的,可以提前终止。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对标的股票的转让做出限制性规定,导致标的股票无法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的,或因股票流动性不足等市场原因导致标的股票未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的,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在经持有人代表会议和董事会通过后相应延长。

  第二十一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代表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第二十二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下列情形下将自行终止: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并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持有的份额进行分配;

  (二) 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满后,当持有的资产均为货币性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

  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xx年 1月 18日

  员工管理办法 篇8

  一、总则

  为了完善食堂管理,规范员工就餐行为,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xxxx公司全体职员就餐管理。

  三、员工卡管理细则

  3.1、就餐:员工凭此卡在食堂刷卡就餐,每张卡每餐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刷卡一次,每张卡每天只能刷二次。

  3.2、员工卡的办理、则需缴纳10元押金。

  3.2.1、员工卡的办理:新进或调入职员,入职手续办理完成后,员工凭人力资源专员开据的《员工卡充值单》到食堂办理餐卡。新进、调入或借调返岗职员调入当月的伙食,按实际到岗日数折算。

  3.2.2、员工卡的补办:职员因保存不当导致员工卡损坏或遗失,应及时在食堂办理员工餐卡补办或挂失登记,并缴纳补卡费10元办理新卡。(原卡挂失后自动失效)

  3.3、员工卡的退还:职员离职或调出,持交接清单在食堂办理退卡手续,由食堂填写当月用餐明细后,交厂方确认。员工卡退还食堂。将退还10元押金。(如员工卡遗失或损坏,则不退还押金。)

  3.4、伙食标准

  供餐方案一:5元/人/餐,我司推出一荤一素一汤,米饭任吃。(附菜谱确保份量)

  供餐方案二:6元/人/餐,我司推出二荤一素一汤,米饭任吃。(附菜谱确保份量)。供餐方案三:7元/人/餐,我司推出二荤二素一汤,米饭任吃。(附菜谱确保份量)。

  3.4.1早餐、夜宵按实际消费情况以现金支付.

  3.5、如因工作需要,来客需在食堂就餐,经办人凭食堂客人用餐卡打卡就餐。

  3.5.1、来客就餐流程:各部门经办人先填写《客餐签批单》,经部门负责人签批,将签批的《客餐签批单》交食堂管理人员后,凭客人用餐卡打卡就餐。若部门负责人不在,经办人应及时向食堂管理人员说明,并在食堂作好登记,三日内完成补签手续。

  3.5.2、客人用餐卡由综合管理中心内勤每月统一在投资财务审计中心出纳处充值。

  3.6、员工卡仅供本人使用,不得借予或转于他人使用。

  四、结算

  食堂每月1日到行政部进行上月就餐打卡记录统计。与贵司行政部门核对。到财务部门结算上月餐费,最在本月5日前结算清上月餐费。

  五、就餐规定

  4.1、就餐时间

  4.1.1、就餐时间按公司规定时间执行,其他时间食堂一律停止营业,其他特殊情况须经公司行政部批准后营业。

  4.1.2、公司员工必须按规定时间就餐,上班时间不得进入餐厅就餐,更不得提前就餐。

  4.1.3、如遇会议或其他事情影响正常开餐时间的'厂方要提前通知食堂,做好提前或推迟开餐时间。

  4.1.4、未经允许,就餐员工不得私自进入厨房及售卖间。

  4.2、排队就餐制

  4.2.1、所有员工必须按照先后顺序排队打饭,不得插队,服从食堂人员管理和劝告,不得争先恐后,不推敲盆喧哗。

  4.2.2、就餐人员必须按需盛饭打汤,不许故意造成浪费。在餐厅用餐的人员米饭吃完不够凭餐具到售卖间免费领用,吃饱为止;需打包到餐厅外就餐的,米饭固定标准(一人吃饱份量)供给,不得再添加。

  4.2.3、食堂内不准随地吐痰,不随地丢弃杂物,不准大声起哄、吵闹,做到文明用餐。

  4.2.4、就餐人员一律服从食堂管理和监督,爱护公物、餐具,讲究道德。

  4.2.5、讲文明、讲礼貌,尊重食堂人员,对食堂管理服务有意见,可向行政部提出,不能与食堂人员争吵。

  4.2.6、就餐人员要爱护食堂的公物和设施,不得随意挪动或损坏,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4.2.7、对食堂的饭菜质量和食堂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有意见者,可向行政部协商解决和完善,不得因此和食堂工作人员发生矛盾而争吵、打架。如有违反以上规定者,行政部有权给予相应处罚,情节严重者、屡教不改者,给予行政处分或除名。

  六、需要公司配合事项

  5.1、如有需要,甲方应适时委派水工、电工、焊工等专业人员配合厨房工作顺利进行。

  5.2、各餐用膳时段,甲方应委派专人(总务、保安)配合乙方督导就餐人员用餐秩序,共同维持餐厅环境清洁、卫生。

  5.3、严格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当月员工餐费。

  5.4、对拒不配合食堂管理人员工作,带头在食堂聚众闹事、无理取闹者,公司应协助食堂对其进行规劝、教育、处罚,以维护食堂经营者正常的经营秩序。

  5.5、经营期间,公司不得随意变更合同条款,增加任何额外收费项目。

  5.6、如遇放假或其他原因需停餐时,应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食堂;有客人需在食堂用餐时,同样需提前4小时以上通知食堂。

  注:凡是固定餐人员可享受95折扣。

  七、附则

  6.1、本管理办法从x年xx月xx日正式执行。

  6.2、附表:

  6.2.1、《客餐签批卡》 6.2.2、《员工卡充值单》

  员工管理办法 篇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宗旨

  日立建机(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称为“公司”)为保证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行,同时保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实现公司与员工共存共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员工工作规则。

  第二条适用对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和员工。

  第三条员工的定义

  本规则中使用的“员工”一词,是指公司基于其与人才派遣公司之间的人才派遣合同(包括劳务合同等)使用的受雇于人才派遣公司并受人才派遣公司派遣的员工。

  第四条人才派遣公司的定义

  本规则中使用的“人才派遣公司”一词,是指根据中国法律设立、具有合法经营向其他公司或者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等输出劳务或者派遣其雇佣的员工等业务的公司或者组织。

  第二章关于员工的一般规定

  第五条员工个人资料的提供

  员工应当自派遣之日起日内向公司提供以下个人资料:

  1、户口簿复印件或者实际居住地址;

  2、婚姻状况和家庭状况;

  3、身份证复印件;

  4、个人简历;

  5、健康证明;

  6、资格证书(适用于有特殊技能者);

  7、本人报名照片(最近三个月拍摄);

  8、公司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六条通知义务

  员工的姓名、国籍以及第五条规定的应当提供的个人资料中记载的内容发生变化时,员工应当在发生日起10日内通知公司。

  第七条保证

  员工应当保证其向公司提供的个人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八条擅自公开的禁止

  负责管理员工个人资料的员工未经公司许可不得擅自向第三者公开员工的个人资料。

  第九条使用关系的确定

  公司和员工之间的使用关系的确定基于公司和人才派遣公司之间的人才派遣合同或者劳务合同。

  公司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和员工就使用关系另行签订合同或者协议。

  第十条试用期

  公司对员工设定期限为三个月的试用期。公司认为员工不符合使用条件的,可以随时与试用期内的员工终止使用关系。

  第十一条使用期限

  员工的使用期限依照公司和人才派遣公司之间的人才派遣合同或者劳务合同的约定,员工的试用期包括在使用期限之内。

  第十二条使用关系的终止

  以下条件之一成就时,公司和员工之间的使用关系终止。

  1、公司与人才派遣公司之间的人才派遣合同或者劳务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公司和人才派遣公司均无延长或者更新使用期限之意时;

  2、员工单方面提出终止使用关系时;

  3、公司单方面提出终止使用关系时;

  4、公司被其总公司决定关闭时;

  5、公司与人才派遣公司之间的人才派遣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被解除或者终止时;

  6、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以员工的生日为准,其中男性为60周岁,女性为55周岁)。

  第十三条使用关系终止的手续

  公司和员工之间的'使用关系终止的手续以及使用关系终止不当的后果等依照公司和人才派遣公司之间的人才派遣合同或者劳务合同以及公司和员工签订的合同或者协议(如存在的话)的约定。

  第十四条员工的工作内容

  公司决定员工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

  公司根据业务上的需要或者员工的工作能力、技能、健康状况或者工作表现等可以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

  员工应当无条件服从公司关于员工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调整的决定。

  第十五条工作移交

  与公司终止使用关系的员工,在离开公司之前应当向公司移交工作,归还公司物品。如对公司负有债务,应当向公司清偿。

  被公司决定调整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的员工,应当向公司指定的员工办理原工作的移交手续。

  第十六条业务培训

  公司根据业务上的要求,在必要时对员工进行业务培训。员工应当认真参加业务培训,努力达到公司要求的培训目标。

  第十七条考核

  公司每年对员工进行考核(考核次数不受限制),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成绩、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和公司规章制度的遵守情况等。考核结果作为员工工资和奖金评定、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调整以及与公司之间的使用关系是否存续的依据之一。

  第十八条员工权益的保障

  公司保障员工基于公司和人才派遣合同或者劳务合同所拥有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十九条工作时间

  员工每周基本工作时间为四十小时。

  公司由于业务需要,经与员工协商后,可在一日最多三小时、一个月最高三十六小时的范围内延长工作时间,即让员工加班。

  公司由于业务需要,经与员工协商后,可在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安排员工工作。

  第二十条上、下班和休息时间

  除法定休假日外,星期一至星期五为公司的工作日。正常情况下,员工在工作日的上班时间为上午9:00,下班时间为下午5:30。其中中午午饭休息时间为12:00至下午1:00。

  公司由于业务需要,可以在日工作时间八小时的范围内变更员工的上、下班时间和午饭休息时间。

  上班时间是指工作日工作开始的时间,员工应当在上班时间之前到达公司指定的岗位并且进入可以工作的状态。

  下班时间是指工作日工作结束的时间。员工的工作状态应当持续到下班时间。

  员工的上、下班以及加班、休息日工作和法定休假日工作等,应当得到所属上司的事先指示或者同意和事后确认。

  第二十一条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

  员工的休息日定为每周星期六和星期日。

  员工的法定休假日为:

  1、元旦:一日

  2、春节:三日

  3、国际劳动节:三日

  4、国庆节:三日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员工的其他休假日为:

  公司创立纪念日:一日(11月20日)

  第二十二条休息日的变更

  公司根据业务上的情况,可以变更前条第一款规定的员工的休息日。

  第二十三条带薪年休假

  公司给予员工每年15日的带薪年休假。新派遣的员工当年度派遣期间不足一年的,每满一个月,公司给予一日带薪年休假。

  带薪年休假可以一次性享受,也可以分数次享受。分数次享受,每次不得低于半日。

  当年度未享受的带薪年休假日数可以累积至下一年度。但是,当年度的带薪年休假日数与历年累积的未享受的带薪年休假日数的合计,最多不能超过30日,超过部分在当年度不得再享受,也不得累积至下一年度。同时,公司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因从事特殊工作客观上无法享受全部带薪年休假的,不受此限制)。

  员工管理办法 篇10

 

  1、树立真正“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

  商业零售企业的服务主要是通过一线员工完成的,他们的工作状态直接决定了服务的结果。

  胖东来从经营理念到管理机制都充分体现组织对员工的尊重和关怀,努力营造一个自我激励、轻松和谐的工作氛围,培养一种齐心协力、配合默契的团队精神,让员工时时感到自己被重用,使员工能在企业中找到自己的心理支撑点,使每一个员工都能得到充分的尊重,这样既增强了胖东来的凝聚力,又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和培训,以提高其服务素质和强化服务质量意识

  胖东来尤其重视对直接接触顾客的一线员工的教育和培训,让他们充分理解和领会企业服务营销的总体目标,增强他们为顾客服务的责任感和真诚的爱心,并注意培养他们同顾客打交道、与顾客建立良好关系等方面的高层次技能。

  3、构建公平合理的激励机制和绩效评估体系

  胖东来运用定价策略中的方法和技巧,设计合适的薪酬福利计划,建立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的晋升机制,发挥考核与奖励的'杠杆作用,使薪酬制度对员工更有吸引力和对外的竞争性。

  胖东来根据员工对企业做出的贡献,及时做好实绩考核,明确、合理地奖励、表彰优秀员工,让他们感受到自己的努力得到了企业的认同和重视,从而促使员工产生奋发向上的进取精神、努力工作的积极性和满足感。

  4、创建畅通的内部沟通渠道

  有效的沟通可以实现员工对企业目标的高度理解、支持和拥护,并在企业内部形成信息共享的环境和良好的人际氛围。

  有效沟通的关键取决于渠道的有效性和信息发送者与接收者之间的理解。胖东来选择员工能够接受的方式和渠道,使组织目标潜移默化地被员工理解和接受。

  5、充分、合理的授权

  授权是指通过赋予员工相应的权力和自主性,使其能控制与工作相关的情况和做决定的过程。

  充分合理的授权可以使员工在遇到服务问题时,及时采取行动,这样可以有效避免将矛盾搁置,延误时间而招致顾客不满,或者由于信息传递的问题导致决策失误,彻底失去顾客的情况发生。

  胖东来给予了员工和管理人员足够的授权,他们可以在实际的销售过程中面对突发事件,采取合理恰当的措施,来稳定局面,维护企业形象。

  员工管理办法 篇11

  1、按时开、关灯,督促学生按时起居。每天早晨起床铃响后。管理员要催促学生尽快起床;每天晚上就寝前10分钟,男、女管理员要到各寝室检查督促学生按时应寝。

  2、每学期开学,管理员应安排好各班的宿舍,并统计好各宿舍人数。

  3、督促学生搞好寝室卫生及内务整理,每天定时检查并将寝室卫生及财产损坏、内务整理欠佳的情况及时通知班主任安排整改,每天将情况如实汇总交学校团支部。学校定时抽查寝室卫生及内务整理。

  4、严格执行学校作息时间的规定,定时开关宿舍大门,学生未到开门时间需要进入宿舍的必须持班主任或科任教师证明。

  5、认真登记学生家长来校探访记录,热情接待家长,防止不法分子冒充家长到宿舍滋事 。

  6、认真执行查房制度,每天登记因病逗留宿舍的学生、无事不到班上上课的学生,不按时起居的学生,在宿舍内违纪的'学生等,并将情况及时告知班主任,每周汇总上报学校团支部。

  7、遵守值班纪律,不准无故离开岗位。如因特殊情况,需暂时离开宿舍,应找人代理事务,并向校长请假,告知离开宿舍时间。

  8、严肃工作纪律,不准与学生称兄道弟,不准拉帮结伙,不准讲有辱学校的话,不准做有害学校的事。

  9、关心爱护学生,多做学生思想工作,遇事沉着、冷静,不简单粗暴。

  10、学生就寝后,管理员应巡视寝室,维护就寝纪律,检查学生就寝人数,对没有回宿舍的学生要及时通知班主任并作记录 。

  11、管理员应搞好自己宿舍内卫生及内务整理,坚持每天打扫 。

  12、管理员要及时了解每层楼的供水、供电情况,对学生浪费水的情况应制止,并作记录登记 。

  13、在宿舍内对有困难和有病的学生要及时提供帮助,并及时通知班主任 。

  14、管理员每天要检查各宿舍的财产情况,如有损坏要及时登记,并通知班主任 。

  15、宿舍内学生吵闹、大声喊叫、跳动、打球等过激行为应给予制止 。

  16、严防宿舍内打架、敲诈事件的发生,如有学生打架、敲诈,管理员立即制止 。

  17、管理员要了解本栋宿舍学生的基本情况,特别是经常违纪的宿舍和学生,重点做思想工作 。

  18、严禁学生在宿舍内点蜡,乱接电线等危险行为,管理员必须督促到位或者及时制止。

  19、管理员在全校不放假时正常上班,有年级放假时宿舍要留管理员正常值班,双休日正常值班。

  员工管理办法 篇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满足公司持续发展对各类人才的需求,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管理,实现集团公司员工招聘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实行员工招聘制度,不断改善和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实现企业内部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通过公开招聘,吸引和选拔所需各类人才,为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人才保证。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直属单位,适用的招聘岗位包括集团公司各单位管理权限范围内的各层级管理、技术、业务、采购等岗位。

  第四条本办法中所指员工招聘包括对外社会招聘和应届毕业生招聘,涵盖计划、招募、甄选、聘用、报到等全过程。

  第二章招聘原则及条件

  第五条员工招聘工作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符合业务发展和人力资源规划要求,严格控制人员增长的原则;

  (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德才兼备、量才聘用的原则;

  (四)人员与岗位相互匹配的原则。

  第六条员工招聘应坚持严格的选拔标准。用人标准主要依据招聘岗位对任职者的要求,即知识、技术、能力、经验、个性心理素质以及与公司文化的相容性等,同时注重专业素质、发展潜力和求职动机。

  第七条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道德素质;

  (二)符合应聘岗位任职条件要求,专业对口,素质测评及面试成绩优良;

  (三)应聘公司原则上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他岗位人员的学历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行确定;

  (四)社会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男性不超过45岁,女性不超过40岁;

  (五)身心健康。

  (六)对于市场经营、网络管理、资本运营等岗位需要的特殊人才,如确属综合素质好、能力突出且经验丰富的,经招聘单位综合考评小组推荐并报请招聘单位领导研究同意后,应聘条件可适当放宽。

  第三章招聘工作的组织和审批

  第八条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客观公正,各单位应根据招聘岗位的实际需要,成立由各级领导、人事部门以及用人单位(部门)相关人员、外聘咨询专家等各方面人员组成的综合考评小组。

  第九条综合考评小组通过综合面试对应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承担岗位职责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包括与岗位有关的知识、经验、能力、性格和价值观等基本情况);根据面试情况进行总体评价打分;根据评分结果研究提出聘用人选建议。

  第十条集团公司各单位招聘计划和人选确定,须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管理规定报批。

  第十一条为总体掌握集团公司各单位员工招聘情况,各单位应在每年元月底前将本年度员工招聘计划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四章招聘程序

  第十二条员工招聘的主要流程包括:制定招聘计划、组织招募活动、测评筛选、综合面试、考察通知。

  (一)制定招聘计划。各单位应紧密围绕企业经营发展目标和近期工作重点,科学进行本单位人力资源总体规划和人才需求预测,在确保业务发展需要的前提下严格控制人员总量增长,制定招聘计划。

  (二)组织招募活动。各单位可根据招聘岗位的实际需要,通过报刊、人才招聘会以及专门人才机构等各种媒介和渠道发布招聘信息;进行初步筛选等。

  (三)测评筛选。为确保员工招聘质量,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对应聘申请人进行素质测评和专业知识、业务技能考试。素质测评和考试成绩均达到优良者方可进入综合面试。

  (四)综合面试。综合面试是对应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并决定是否聘用的重要环节。招聘单位综合考评小组通过答辩或情景模拟等多种方式,全面考察应聘人的综合素质与业务能力,并集体研究提出聘用人选建议。

  (五)考察通知。人力资源部门组织对拟聘用人选进行背景、现实表现和人事档案的审查了解,在审查、体检合格并履行审批程序后,发给单位聘用通知书。

  第十三条根据需要,员工招聘的信息发布、报名筛选、素质测评等工作可委托国家有关部门、专业咨询机构或人才招聘网站等单位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集团公司各单位招聘员工时,应对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书、证明进行严格审查、认证,必要时可委托有关专门机构进行验证,以防止弄虚作假情况的发生。

  第十五条社会应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出具原所在工作单位开具的《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未办理相关手续的`人员不得聘用。

  第十六条已通知正式聘用的人员,应在聘用通知书规定期限内到应聘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第五章招聘人员的管理

  第十七条对于经研究同意聘用的应届毕业生,招聘单位应与其签订由用人单位、毕业院校、毕业生本人三方共同签署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如违反协议书条款约定,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已签约应届毕业生一般不允许在集团公司内变更签约单位。

  应届毕业生需持《高等院校毕业生派遣报到证》并在规定期限内到应聘单位报到。

  第十八条新员工聘用后,招聘单位应从用工之日起及时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和集团公司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根据国家和招聘单位有关规定,新招聘毕业生应实行见习期或考察期制度。见习期或考察期满,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应及时对其进行业绩考核鉴定。

  见习期或考察期满考核合格者,依照招聘单位有关规定享受与同岗位人员相同的薪资福利待遇。

  第二十条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新招聘员工,招聘单位应安排其到基层单位实习半年以上。

  第二十一条新聘用员工的人事档案可采取人事代理方式委托当地人才交流中心管理。

  第二十二条关于招聘外省(区、市)员工的户籍问题,按照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因工作需要,集团公司各单位招聘外籍员工时,须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第二十四条根据集团公司导企业领人员任职回避有关文件规定,应聘人如属于任职回避亲属关系范围的,不得应聘。

  第二十五条在员工招聘工作中,如发现单位或个人违反招聘管理办法和有关工作纪律,将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第二十六条各单位应依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中若今后与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相违背,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员工管理办法 篇13

  1.0为了改善广大员工福利,提高广大员工士气,增强广大员工对公司认同感,特制定本办法。

  2.0资金来源:

  2.1罚款收入:员工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未按要求达成工作而予以的行政处罚;

  2.2罚没收入:员工自动离职或急辞工的工资罚没收入;

  2.3公司拨款:公司根据实际状况,为平衡收支予以的拨付款项;

  2.4捐助收入:公司内部员工的捐款收入;

  2.5其他收入:除上述外其他列入福利基金的收入。

  3.0资金开支范围:

  3.1丰富员工业余文化生活开支;

  3.2平日表现优秀员工之奖励;

  3.3为增强凝聚力,提供给部门的`活动经费;

  3.4整体表现优异之部门奖励,限于部门集体活动;

  3.5经济困难员工遭遇重大疾病或和灾害的紧急救助;

  3.6其他经批准列支事项。

  4.0资金管理:

  4.1人力资源部每月10日前将自动离职或急辞工以及在职人员的罚没明细或支出数据统计汇总,与财务核对后报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财务于每月发薪日按核准后金额划款至专用帐户;

  4.2费用由各需求部门或个人申请,报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或总经理批准后交财务出纳,现金交申请人签收;

  4.3每月5日前财务公布基金专户上月收支状况。

  5.0日常管理流程:

  5.1责任单位:人力资源部负责罚款金额统计以及开支审核;财务负责资金保管及出纳;

  5.2各部门/员工提出申请→部门主管领导复核→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财务部取款支付→申请部门/员工凭有效单据或票据报帐→人力资源部复核→财务接收单据。

  6.0监督、处罚:

  6.1鉴于本资金更多用于广大员工福利和公益活动,必须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按规定申请用途开支。获批使用人不得变更资金用途;

  6.2部门活动经费不得被私分或鲸吞,不得用于不健康、不文明之事宜;

  6.3各部门对于本基金的收支情况有质疑权,由公司各部门经理参与组成的稽核小组调查并回复质疑人;

  6.4对于违规使用本资金之部门和个人,一经查实,给予当事人违规金额5倍处罚,并视具体情况给予取消申请本资金使用用途并回收的权利。

  7.0本办法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由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负责解释。

  员工管理办法 篇14

  第一条为规范XX国际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劳动用工,保障医院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制定的劳动合同文本,是医院与职工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医院依据劳动合同对职工进行管理,职工依据劳动合同履行职责并使自己的权益得到法律保护。

  第三条职工享有国家规定的劳动、学习、培训、休息的权利和义务,有参加医院民主管理,获得政治荣誉、物质奖励的权利。

  第四条医院和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他保险和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文本中的规定办理。

  第五条职工在签订劳动合同前,有权了解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劳动报酬,以及职工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医院应当如实告知职工。

  医院在招聘用职工时,有权了解劳动者的年龄、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和工作经历等情况并查验有关证件,被聘用者应如实说明和提供。由于劳动者自己提供给医院的所在具体地址等资料不详或者有误而造成的后果由劳动者自己来承担。

  本人不愿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的不予录用;尚未与其他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不予录用。

  第六条新招聘职工,经考核合格,被医院正式录用之日起,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医院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并经医院与职工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医院与职工各执一份。

  第七条除劳动合同文本规定的条款内容外,医院与职工可以协商约定培训、保守秘密、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具体约定的其他事项主要是:

  1、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工作需要,与甲方签订的相关补充协议书都作为本劳动合同的补充。

  2、甲方将根据岗位和乙方的需要,为乙方出资提供专项培训。并与乙方订立协议,同时约定服务期及乙方违反约定服务期应承担的违约金。

  3、对负有保密义务的职工,同时要与医院签订保密协议。

  4、根据工作需要,甲方对乙方予以岗位变动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变更其劳动合同中的工作内容。

  5、外派、外借到其他单位工作的职工,由医院与其所在工作单位一方签订外派、外借工作协议,协议由本医院人力资源部保存。

  6、乙方离职时,应归还聘用期间因工作需要领用的物品、交接有关工作和业务资料并结清所有债务。

  第八条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按下列情况与职工协商确定:

  1、所有职工第一次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的,其劳动合同期限为一至三年;

  2、第二次签订劳动合同时,经双方协商,期限为三至五年。

  3、距法定退休年龄五年以内的,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4、因特殊工作需要,以完成一项工作任务为目的招聘(用)人员,可以签订以完成一项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职工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医院与职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职工在医院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连续与医院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职工没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第十条对初次就业、再次就业或改变劳动岗位(工种)的职工应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执行。试用期的工资按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放。

  试用期内不符合医院录用条件的:如伪造学历、证书、简历;隐藏病史或受伤经历;未达到工作目标或不符合岗位职责要求;非因工伤原因不能提供劳动义务的;试用期有任何违法违纪行为的等,医院则提前3天通知本人解除试用期。

  第十一条考虑到每月要对职工考核、计税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等,工资发放日为每月10日。

  第十二条医院人事部门自劳动合同订立之日起30日内,向市劳动保障部门办理职工的劳动合同备案及社会保险等相关手续。

  第十三条医院人事部门应当建立职工名册、档案备查。职工应如实的向医院人事部门提供所需的各种证件和资料。

  第十四条劳动合同续签和终止的办理:

  医院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期满或终止条件出现时的前一个月内,由医院人事部门就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的意向书面通知职工:

  1、如医院与员工双方都有意续签劳动合同的,员工在收到《劳动合同到期通知书》后的十五天内,由本人填写《劳动合同续签申请表》,经所在部门的主管领导和医院领导签署意见,同时经过考核,本人能较好地胜任本职工作,符合续签劳动合同条件和工作需要,报医院法人代表签字同意后,医院与其续签劳动合同;

  2、如本人不愿意与医院续签劳动合同的,则职工在收到《劳动合同到期通知书》后的十五天内书面告知医院,待劳动合同期满之日,到人事部门办理离职手续。

  3、如医院不愿意与职工续签劳动合同的,则由人事部门出具的《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告知职工,待劳动合同到期之日,到人事部门办理离职手续。

  4、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办妥以后,医院以发文的形式,正式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

  5、医院人事部门开具失业证明,同时将各项社会保险和其他相关证明交给本人,并在十五天内将其档案转到__市(或__区)人才交流中心。

  第十五条医院在不降低各项待遇的前提下,职工提出要求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试用期内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医院(先提交给所在工作部门,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送医院人事部门),人事部门在收到职工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的五日(试用期二天日)内发出《对员工提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回复》,就职工提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事宜,与职工进行协商。经协商双方取得一致意见同意解除的,由人事部门通知职工所在部门和本人办理工作移交等离职手续。

  第十六条由医院提出与职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职工,职工在收到医院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的五日内应对医院提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予以回复,同时就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事宜,与职工进行协商。经协商双方取得一致意见同意解除的,由人事部门通知职工所在部门和本人办理工作移交等离职手续。并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规定外),支付职工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经济补偿金,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十七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医院应支付职工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

  1、医院和职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由职工提出的,则不作经济补偿);

  2、劳动合同期满的;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四十条规定。

  第十八条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医院和职工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医院和职工各执一份。

  第二十条对执行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产后哺乳一年期)内劳动合同期虽满,不能终止其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自动延续到哺乳期满。

  第二十一条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按劳动部发布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执行医疗期。凡进入医疗期的职工,必须与医院签订医疗期协议。如在医疗期内,劳动合同期虽满,但医疗期未满,不能终止其劳动合同,应自动延续到医疗期满。

  第二十二条医院为职工出资提供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项技术培训的,应与该职工订立协议,并约定服务期。

  职工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医院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超过医院提供的培训费用。医院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按不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医院与职工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职工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医院与职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医院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同时就违反保守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设定违约金。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职工,医院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其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职工因退休(职)、开除、除名、自动离职、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被追究刑事责任、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职工不履行《劳动合同》而解除合同的等,则不享受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五条劳动合同履行中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以向医院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或不愿调解的,可以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嘉兴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仲裁申请;也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定不服的,自收到仲裁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未尽事项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今后法律、法规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二○○x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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