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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度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月度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篇1
一、目的
1.1实现公司的经营战略,完成公司的年度经营目标;
1.2客观评价员工的工作成果和工作表现,帮助员工改进工作业绩,提升本公司整体绩效水平;
1.3通过绩效考核使员工和上级领导加强沟通,就工作职责、工作期望、能力要求、公司和员工未来的发展等达成共识;
1.4了解员工的培训需求,为培训工作提供明确的依据;
1.5为员工的薪酬调整、职位调整等提供客观的依据。
二、适用范围
2.1公司内全体职能人员;
2.2绩效考核所有相关事务。
三、职责与权限
3.1人力资源部负责绩效考核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并对本制度拥有最终解释权;
3.2人力资源部负责整个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监督和改善,并对考核结果进行统计分析,考核结果为其他人力资源政策、决定提供依据;
3.3人力资源部负责对考核指标的确定提出建议并设计相关考核表格;
3.4各部门负责人根据本部门绩效考核目标和业务特点,拟订相应绩效考核指标,然后把指标分解到本部门岗位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考核,并制定相关的考核细则;
3.5各部门负责人及人力资源经理负责绩效面谈,帮助相关人员提高绩效;
3.6个人对当月绩效进行客观自评,并按时向直接领导提交考核表;
3.7总裁对整个绩效考核工作进行监督,对考核体系的建立、组织以及考核结果的运用,总裁有建议和决定权。
2. 0考核内容
4.1员工绩效考核内容分为两部分,业绩考核和素质考核,其中业绩考核占80%,素质考核占20%;
4.2业绩考核指标和考核标准由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年度绩效目标以及岗位职责制定,考核指标应
含盖所有该职位的关键性任务,考核评分标准应尽量明确、详细,尽可能地将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量化、明确化,加强评价的客观性。素质考核指标和考核评分标准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制定,各岗位通用。目前素质考核暂时由“工作态度与责任心”、“团队协作精神”和“组织性,纪律性”三部分组成。
5. 0考核工作流程
5.1绩效目标和考核指标制定:
5.1.1每年初,公司高层领导提出年度规划,从而设定年度绩效目标,并将目标分解至各部门。
月度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篇2
1、总则:
1.1、制定目的:为使本公司绩效考核管理规范化,改善员工的工作绩效,以达企业经营管理之目标。特制定本办法,以作为绩效考核之依据。
1.2、适用范围:本公司各部门管理、后勤员工之绩效考核管理,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办法执行。
1.3、权责部门:
1.3.1、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1.3.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管理办法:
2.1、制定考核标准:
2.1.1、各部门总监/经理根据本部门人员的岗位职责,于每月15日前分别制定/修改本部门人员的.“绩效考核表”及“绩效考核评估标准”。
2.1.2、经制定/修改的“绩效考核表”及“绩效考核评估标准”每月20日前交人力资源部主管核查/修正/备案。
2.2、考核方式:
自评:被考核者本人依据考核表,填写月度工作绩效自主结果并签名。
初评:部门总监/经理/主管依据考核对象的表现,填写月度工作绩效初评结果并签名。
终评:总经理/人力资源部主管依据考核表,填写月度工作绩效终评结果并签名。
2.3、考核程序
2.3.1、人事文员/秘书室负责于每月25日发放绩效考核表,每月28日统一收集、汇总。
2.3.2、各部门总监/经理每月25日填写本人工作绩效自评结果,交秘书室呈总经理终评,终评结果于每月30日前交财务部在当月工资中进行奖惩。
2.3.3、各部门主管每月25日填写本人工作绩效自评结果,交部门总监/经理初评,由秘书室呈总经理终评,终评结果于每月30日前交财务部在当月工资中进行奖惩。
2.3.4、一般工作人员每月25日填写本人工作绩效自评结果,交人力资源部主管终评,终评结果于每月5日前交财务部在当月工资中进行奖惩。
2.3.5、绩效考核每月进行一次,财务部每月10日前制作考核得分汇总清单,交人办资源部张榜公布。
2.4、核定权限:
2.4.1、部门总监/经理级人员,由总经理终评。
2.4.2、主管级人员由部门总监/经理初谰,总经理终评。
2.4.3、一般工作人员由部门总监/经理/主管初核,人力资源部主管终评。
2.5、考核分值及奖惩:
2.5.1、以个人月薪的10%为考核工资。按考核的分会比例进行奖惩。
范例:月薪为1000元的员工,考核得分80分,考核后工资为:
当月工资=个人工资—(1—80/100)*个人工资*10%
980元=1000元—(1—80%)*1000元*10%
2.5.2、对本职工作有创新,使公司生产/管理成本降低,产量、质量、效率、销售量上升。由各部门总监/经理在绩效考核表中初评栏位评分,终评人员根据实际情况核定增加分值。(工作创新有显著成效者,可另行专案提请奖励)
2.5.3、绩效考核表总分庙宇为100分,低于100分按比例扣罚。
2.6、注意事项:
2.6.1、考核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2.6.2、月度绩效考核成绩是职务/工资升降的重要参考依据。
2.6.3、各级考核承办人员应严守工资秘密,并以客观立场进行考核,不得泄密或循私
2.6.4、“绩效考核表”由总经理指派专人保存,除总经理及各部门总监/经理外,其它人员不得查阅。因公必须查阅部门管理、后勤员工考核情况时,必须以MEMO形式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查阅
2.6.5、月度绩效考核资料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基础资料,应妥善保存,不得遗失,不得复印或携带出厂。
3、本制度自董事长批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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