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最新停车场管理制度范本(精选10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5最新停车场管理制度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最新停车场管理制度 1
一、 目的
通过规范进入商场停车场车辆的通行和停放,确保车辆及设施、人员安全,保证车辆停放整齐有序,道路畅通。
二、 适用范围
适用于商场停车场各类车辆的进出、停放管理。
三、 职责
1 、 当班领班负责监督、检查车辆出入停放管理工作。
2 、 保安当值保安员负责车辆出入、停放管理。
四、工作程序
1、车辆进场停放,凡进入露天停车场车辆,应按以下程序操作:示意停车取卡、入内;
1.1当有车辆进场时岗亭保安员应用标准指挥手势示意慢行,并根据车辆类型指引其开往适合的地点停放;
1.2员工车辆(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车)由南面坡道进出负一层超市东面门口;
1.3 需临时停放的货运车辆,停放于东门收货平台处停放;
1.4车辆在停车场内应减速慢行,车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
2、如车辆未按照车辆管理规定进场停放
2.1、示意停车操作形象,向来车前方上扬左臂,上扬左掌与臂成直角,五指并拢,按交警停车指示姿式操作;
2.2、指示行车操作形象,向前手伸一臂,另一臂同时向行车方向示意摆动;
2.3.、分流车辆操作形象,对于可入区停靠车辆,应在指示入行后,作敬礼和问候操作。问候语言为“欢迎光临!”;对于暂时无车位进入停车场车辆,应作说明,如“对不起,停车场暂无车位,请到别的'停车场停放, 多谢合作!”或“暂无车位,请稍候便为您安排,谢谢!”;
2.4、行车纠纷处理操作形象,行车纠纷和争执多发生在停车场暂无车位,来车不服从指挥,要强行入停车场的问题上,如遇此纠纷,应按劝说、解释、请求谅解的原则处理,尽可能避免争吵。操作语言应多道歉、多欢慰,如“实在暂无车位,谢谢合作,请稍候”、 “对不起,暂无法入车位,我会尽快为您安排”等等。值班人员应 做到“你火我不火,你急我客气,你吵我道歉”。如遇无法劝说、不听行车指挥,强行进入的车辆,应报告上级部门处理。
3、车辆离场
当有车辆离场时,当值保安员应及时收费并取回计费卡。
五、 巡视
1、巡逻保安员每小时至少详细检查车辆的车况一次,发现漏油、未上锁等现象及时通知车主,并在值班记录上做好记录,同时报告领班或主管处理;
2 、发现无关人员或可疑人员到车场时要及时劝其离开,若有紧急情况按《突发事件处理标准工作规程》处理。
最新停车场管理制度 2
为了加强停车场规范有序的管理,保障停车场的正常运行,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车辆管理负责人职责
1、依法循章对交通、车辆进行管理。
2、负责按物价部门收费规定收取车辆保管费。
3、熟悉掌握车辆流通情况,车位情况,合理布置安排,优先保证业主使用车位。
4、负责监督和落实员工岗位职责,对员工进行日考核,填写《员工日考核表》。
5、负责每日工作检查,并填写《车辆管理日检表》。
6、负责对外协调与联系,处理车辆管理方面的问题和客户投诉。
7、负责对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8、负责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9、定时向车场主任汇报工作。
二、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及纪律
1、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如下:
(1)负责对停车场的汽车,摩托车,以及保管站内的自行车管理。
(2)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服从统一安排调度。
(3)按规定着装,佩戴工作牌,对出入车辆按规定和程序指挥放行,并认真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
(4)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不擅离职守。
(5)按规定和标准收费,开具发票,及时缴交营业款。
(6)负责指挥区内车辆行驶和停放,维持停车秩序。
(7)负责对小区道路和停车场的停放车辆进行巡视查看,保证车辆安全。
(8)负责停车场的消防以及停车场、值班室,岗亭和洗车台的清洁工作。
2、车辆管理员的纪律
(1)仪容整洁,遵守《仪容仪表规定》。
(2)执行公司文明礼貌用语规范,讲究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3)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4)值班时禁止喝酒、吸烟、吃东西:不准嬉笑、打闹,不准在值班时会客、看书报、听广播,及做其他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事。
(5)爱护各种器具,不得丢失、损坏、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
(6)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坚持原则,是非分明。
(7)禁止在停车场所管物业范围内打麻将;不准借娱乐为名搞变相赌博。
(8)团结互助,禁止闹纠纷;不说脏话,不做不利团结的事。遵守《员工宿舍管理规定》,不得带人留宿,来客留宿必须经管理处分管主任批准。
三、门卫管理制度
停车场库门卫需设两人,一人登记收费,一人指挥车辆出入和停放。其职责是:
1、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
2、对进出车辆作好登记、收费和车况检查记录。
3、指挥车辆的进出和停放。
4、对违章车辆,要及时制止并加以纠正。
5、检查停放车辆的车况,发现漏水、漏油等现象要及时通知车主。
6、搞好停车场库的清洁卫生。
7、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如有损坏,要及时通报上级,维修更换,不准使用消防水源洗车等。
8、车场库门卫不准私自带亲戚朋友在车库留宿,无关的闲杂人员要劝其离开。
9、值班人员不准睡觉、下棋、打扑克或进行其他与执勤无关的事,要勤巡逻,多观察,随时注意进入停车场库的车辆情况及车主的行为,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四、车辆管理员交接班制度
1、按时交接班,接班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达岗位,在接班人员未到达前,当班人员不能离岗。
2、接班时,要详细了解上一班车辆出入和停放情况以及本班应注意事项。
3、向下一班移交值班记录和《车辆出入登记表》。
4、交接班时应将上一班移交的.值班物品如对讲机等及其他设备清点清楚,并在值班记录上签名。
五、停车场管理规定
管理处负责车辆管理,车辆行驶停放,车场主任负责协调指导停车场的管理工作,车管员负责车辆的存放、保管、放行等具体管理。
1、对进入停车场车辆的管理规定
(1)进入停车场的车辆须具备一切有效证件,包括行驶证或待办理证明、保险单等,车辆号牌应与行驶证相符,待办车辆应与待办证明相符。
(2)进入停车场的司机,须按进出场各种程序办理停车手续,并按指定的车位停放。
最新停车场管理制度 3
一、各级人员职责
(1)项目部第一负责人职责
1、依据停车管理服务合同,对停车场进行有效管理。
2、熟悉掌握停车场车辆流通情况、车位情况,合理布署安排。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优先保证项目开发商、管理公司、VIP客户使用车位。
3、负责在本车场贯彻执行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规章制度、决议决定和各项工作要求。
4、负责本项目部员工队伍的建设、工作管理、生活管理,人员调配、考核、奖惩。
5、负责完成本项目部甲方要求表格、文件等。负责每日工作检查,并填写《项目部周工作总结表》、《月度工作总结》,监督填写《停车场交接班记录表》、《停车场巡视记录单》。
6、负责监督和落实车管员岗位职责,对车管员进行考核。
7、对所辖管理人员、员工合理分配工作,让每个人都能知道该做什么、该怎么做。
8、负责对外协调与联系,处理车辆管理方面的'问题和客户投诉。
9、遇突发事件,参考按相关预案灵活处理,认真填写《停车场突发事件处理记录表》。根据甲方的管理风格,对需上报事件及时上报并尽力获得已上报证据。
10、负责对车管员进行岗位培训、训练工作,不断提高车管员服务技巧。
11、定时与甲方甲方车场管理部门门沟通有关停车管理工作。
12、完成公司下达的其他任务。
(2)项目主管(副主管)职责
1、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全面配合项目经理的工作,完成车场管理工作。
2、对分工负责的工作,要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3、在项目经理不在工作岗位时,代行项目经理职责,对车场的经营管理工作负全责。
最新停车场管理制度 4
为加强夜间停车管理,维护本院停车场秩序,禁止车辆乱停乱放,预防车辆被盗被损等情况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强夜间停车管理,禁止在停车线以外停放各种车辆,安排专人负责夜间停车情况。
2、停车场护管员负责指挥车场内的车辆整齐停放、存放、监护,并在《停车库车辆进出登记表》上做好记录。
3、应确保停车场内的设备、设施和停放车辆的安全,保证车场内整齐有序。
4、夜间停车所有客户的机动车辆必须登记备案。
5、当有车辆驶入地下车库时,值班人员应迅速指引车辆慢行。
6、安全地停放在指定的车位上,并提醒司机关锁好车门、窗,并将车内贵重物品随身带走,无车辆停放许可证的'车辆不得停放。
7、每隔半小时或临时详细检查车辆的车况,发现漏水、漏油、未关好车门窗、未上锁等现象及时处理并通知车主。
8、严密注视车辆情况和驾驶员的行为,若遇醉酒驾车者应立即劝阻,并报告班长及时处理,避免交通意外事故发生。
9、车辆出库时,仔细核对出库之车和驾驶员(车主),有疑问时,应立即到车挡面前向司机敬礼,再有礼貌盘问。
10、当停车库发现可疑人员时,保安岗应急时前往对可疑人员进行查问,同时巡视检查停车所有车辆,有无丢标志,车辆有无损伤,车门窗、后备箱有无撬痕。
最新停车场管理制度 5
1、凡进入本停车场的车辆,必须遵守本管理规定,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按规定位置停放。
2、车辆出入本停车场时,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
3、车辆进场停妥后,车主应拉紧手挚,切断电,带走贵重物品,锁好门窗再行离开,本停车场主要是供给车辆的停泊服务,对车辆和财物的损失和损坏,恕不负赔偿职责。
4、严禁载有易燃、易爆、易腐蚀、剧毒、枪、弹药等违禁物品的'车辆泊入本停车场内,如车主瞒报或违反本停车场的规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除由当事人负责外,还报司法部门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职责。
5、进入本停车场的车辆必须完好。残缺或漏油、漏水之车辆不得进入本停车场。
6、严禁在车场内加油、加电池水、修车、洗车、吸烟和动用明火。
7、停车场内不得堆放任何物品,严禁存放汽油、柴油及棉纱等易燃、易爆物品。
8、如本停车场有任何事故发生,管理公司由权采取适当的临时应变措施,以尽量减少对客户的不便,在紧急情景下本停车场有权要求车主将车辆驶离停车场,或在未通知车主前将车辆拖离到安全地点,除因本停车场员工故意造成的损坏外,管理公司恕不负责赔偿。
9、任何车辆对停车场造成的一切损坏,或导致其他人士受伤或损失,管理公司有权要求赔偿,并保留在事件未处理完毕之前拒绝该车辆离开停车场的权利。
10、管理公司有权对违例泊车做出锁车或拖车等相应的处理,一切费用将由车主负责。
11、停车场的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最新停车场管理制度 6
1.目的
确保停车场(库)内的设备、设施和停放车辆的安全,保证车场(库)内整齐有序.
2.范围
适用于xx科技大厦停车场(库).
3.职责
3.1交通班负责指挥车场(库)内的车辆整齐停放、存放、监护和并在《值班日志》、《停车库车辆进出登记表》和《b2车库停车证登记表》上做好记录。
3.2交通班长和警卫班长负责车场管理、监督、指导.
4.程序
4.1停车场(库)管理
4.1.1停车场(库)设保安岗,工作时间为停车场8:00-17:00,停车库7:30-19:00.
4.1.2大厦内所有客户的机动车辆必须在保安部登记备案.
4.2停车库
4.2.1当有车辆驶入地下车库时,值班人员应迅速指引车辆慢行,安全地停放在指定的'车位上,并提醒司机关锁好车门、窗,并将车内贵重物品随身带走.无车辆停放许可证的车辆不得停放在车位上.
4.2.2每隔半小时或临时详细检查车辆的车况,发现漏水、漏油、未关好车门、窗、未上锁等现象及时处理并通知车主.
4.2.3严密注视车辆情况和驾驶员的行为,若遇醉酒驾车者应立即劝阻,并报告班长及时处理,避免交通意外事故发生.
4.2.4禁止司机(车主)用消防水源洗车,经劝阻不听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2.5车辆出库时,仔细核对出库之车和驾驶员(车主),有疑问时,应立即到车挡面前向司机敬礼,再有礼貌盘问.
a.若是车主的亲友,和车主联系认可,并有驾驶证方可放行.
b.若盘问时发现有问题,应立即扣留车辆,并及时通知班长和巡逻保安,机警地做好应急准备,以防不法分子盗车行凶.
4.2.6当发现无关人员或可疑人员到车库时,保安岗应按如下程序进行处理.
a.当车库发现无关人员时,保安岗应劝导其离开车库,对于不听从劝导的人员应立即通知交通班长及警卫班长,前往处理.
b.当停车库发现可疑人员时,保安岗应急时前往对可疑人员进行查问,同时用对讲机通知交通班长,由其他警队人员及时巡视检查停车所有车辆,有无丢标志,车辆有无损伤,车门、车窗、后备箱有无撬痕.如未发现问题,可把可疑人员放行.当发现可疑物品及车辆有损时,应立即送交保安部进行处理,并进行事件的记录.
4.3地面停车场
4.3.1指挥进入车辆慢行,按规定行驶方向行驶,停放车辆位置适当,使车场车辆停放整齐.
4.3.2指挥开出车辆按规定方向行驶,慢行开出停车场.
4.3.3随时巡检地面车辆情况,发现门、窗未关好,有漏油、漏水,刮蹭现象应及时通知车主,并做好记录.
4.3.4夜间应对停放在大厦停车场内的车辆进行登记,以保证车辆的安全状况.
4.3.5留意进入大厦车场的车辆情况,对带有危险品车辆,禁止进入车场.
4.3.6如有特殊情况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5.监督执行
最新停车场管理制度 7
为保证本停车场的公共秩序及安全,特制定管理规定如下:
一、本车场为小区内居民及访客停放机动车辆带给服务,进入小区地下停车场的所有车辆都应遵守本规定。
二、享有认可停车位的车辆,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可证费用。外来车辆应缴纳临时停放费用。
三、在本车场办理固定泊位的车辆应办理“车辆综合保险”。
四、进场车辆,应主动出示停车证明,理解工作人员检查。
五、按箭头指示方向行驶,不得鸣号,按规定车位停放,限速5公里。
六、在本停车场停放车辆人员,均有职责维护车场各种交通标识和设备设施的完好,并对意外损坏行为承担赔偿职责。
七、服从车辆管理员的调度和指挥,将车辆停在指定位置。享有固定停车位的车辆不得擅自停放在闲置车位,不得有妨碍其他车辆停放的行为。
八、不得堵塞消防通道、进出车路口,不得驶入人行道、草坪。
九、停车使用的收费单据、证明及其他票据,所有权为车场,任何仿造均无效,发现后立即没收并追究其职责。
十、不得在场内试刹车、练习或修理车辆,禁止装载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险品的车辆停放。有滴漏机油等现象务必清洗干净。
十一、持续停车场的.清洁卫生,车内垃圾应放置在车场指定的容器内,不乱丢杂物、随地吐痰或在停车场内清洗车辆等,不得在停车场内起卸货物或存放物品。
十二、严禁在场内加、放燃油和保养车辆,特殊状况,须经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十三、场内严禁游逛、赌博、喧哗、打闹和其他不宜进行的活动。
十四、车辆停泊后,应关掉发动机,摇上车窗、锁好车门及行李箱,勿将贵重物品留在车内,车场出入卡要随身携带。如因违反本规定引起车辆损坏、附件和车内财物丢失等,本车场概不负责。
十五、未经同意,任何车主不得随意更改、转让车位。应做到车、位相符,否则按自动放下处理。
十六、停车场管理员有权采取适当行为维护车场秩序,处理停车场发生的问题。
十七、不得刁难、辱骂和威胁车场管理员执行公务。
十八、本停车场只带给停放服务,停放以外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赔偿义务。诚望各业主、司机对车场的管理予以支持,积极配合。
最新停车场管理制度 8
第一章
第一条:为规范机动车停车场管理,适应机动车停车需求,维护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市区内机动车停车场(以下简称停车场)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停车场是指供机动车停放的露天或室内场所,包括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和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公共停车场是指为不特定社会公众供给机动车停放服务的场所(道路临时停车泊位除外)。专用停车场是指主要为本单位、本住宅区供给机动车停放服务的场所。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是指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城市道路范围内为停放机动车依法统一施划的停车场所。
第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具体组织实施,对本市停车场使用进行统一监督管理。规划、建设、城管执法、交通运输、价格、工商、财政、税务、消防、人防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停车场相关管理工作。
第五条:停车场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划、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确保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第六条: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鼓励在贴合规划、环保、消防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建设立体式停车场和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公共停车场的用地供给和资金投入,在民间资本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的规划、建设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七条:本市实行公共停车信息系统联网管理。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本市公共停车信息系统建设,应用停车诱导系统、停车自动计时收费等信息化、智能化手段管理公共停车场和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公共停车信息系统的联网管理规定和有关标准,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二章
第八条: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停车需求状况,会同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及建设、城管执法等行政管理部门编制停车场专项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停车场专项规划批准后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应当依法定修改程序进行审批。
第九条:编制停车场专项规划应当遵循节俭利用资源和停车需求调控原则。城市交通枢纽、城市轨道交通换乘中心应当规划建设公共停车场。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应当按照停车场配建标准和相关设计规范配套建设停车场。建设项目停车场配建标准由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建设项目停车场配建标准应当根据城市交通发展情景和城市停车需求变化适时进行调整。
第十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意见。对不贴合停车场专项规划和配建标准的建设项目,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不得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配套建设的停车场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配套建设的停车场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三章
第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将已竣工验收的公共停车场不投入使用;不得擅自将已投入使用的公共停车场停止使用、挪作他用。因修改、调整城市规划需改变公共停车场用途的,应当由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意见后进行审批。
第十二条: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产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应当采取招标等公开竞争方式,选择专业管理单位进行管理。
第十三条:公共停车场建设单位或者经营管理者应当自公共停车场竣工验收后15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申请公共停车场备案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备案申请书;
(二)土地、房屋使用权属证明和公共停车场已竣工验收的证明材料;
(三)土地或室内场地总平面图及规划蓝线图复印件;
(四)停车场泊位布置图和场地的街道位置示意图;
(五)停车场经营、管理者身份证明;
(六)停车场相关管理制度。公共停车场收费的,还应当提交停车场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公共停车场停车泊位设置情景等备案信息发生变化的,其经营管理者应当提前10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公共停车场确需停业、歇业或者停止使用的,应当提前30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告。
第十五条:已开通公共停车信息系统联网功能区域的.公共停车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设置与城市公共停车信息系统相配套的实时停车信息数据传输系统,将其停车信息纳入全市公共停车信息系统,对社会公众实时公布。
第十六条:公共停车场的经营、管理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使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统一监制的停车场标志;
(二)在停车场出入口的显著位置明示服务时间;收费停车场还应当明示收费标准;
(三)确保照明、消防、排水和通讯设备及交通安全设施、电子监控设备等防盗、防破坏系统正常使用;
(四)制定并落实车辆停放、安全保卫、消防管理等制度;
(五)指挥车辆按序进出和停放,维护停车秩序;
(六)定期清点场内车辆,发现长期停放或者可疑车辆,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
(七)依照规定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
(八)市人民政府其他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禁止在公共停车场内从事影响机动车停放的其他经营性活动。
第十八条:公共停车场实行收费的,其服务收费根据不一样性质、不一样类型,依照有关规定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公共停车场,其收费应当遵循城市中心区停车收费高于非中心区停车收费的原则。公共停车场收费应当执行价格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印监制的收费发票。具体收费标准由价格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制定。
第四章
第十九条:规划用于停放机动车的专用停车场,应当首先满足单位、业主等的停车需求,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
第二十条:已建住宅区内规划建设的专用停车场不能满足住宅区业主停车需要时,经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委员会可依法向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将住宅区内道路(城市道路除外)以及其他空置场地设置为停车场,但应当贴合以下条件:
(一)不得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二)不得占用绿地;
(三)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妨碍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一条:鼓励专用停车场向社会开放,实行错时停车,为社会供给免费或者收费停车服务;其中向社会供给收费停车服务的,其管理参照本办法有关公共停车场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专用停车场应当配置必要的通风、照明、排水、消防、防盗等设施,并坚持其正常运行;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指挥车辆有序进出和停放,维护停车秩序,做好停车场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工作。
第二十三条:停放公交车辆、客货运车辆首末站(场)的设置应当贴合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在对公交、客货运车辆首末站(场)设置进行规划编制、实施行政许可时,应当征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意见。设置公交、客货运车辆首末站(场)不得占用城市道路。公交车辆停车场、客货运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章
第二十四条: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景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能够根据城市道路交通状况,依法在城市道路范围内施划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设置、撤除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不得设置影响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使用的障碍。
第二十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施划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应当组织编制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施划方案。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施划方案编制应当遵循以下准则:
(一)贴合区域道路停车总量控制和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总量控制要求;
(二)与区域停放车辆供求状况、车辆通行条件和道路承载本事相适应;
(三)区别不一样时段、不一样用途的停车需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编制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施划方案时,应当进行专家论证,征求城管等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并进行公开听证和社会公示。未经上述程序,不得施划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第二十六条:施划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应当贴合以下要求:
(一)保障道路交通有序畅通;
(二)保障各类车辆和行人通行安全;
(三)集约利用道路资源,提高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周转率;
(四)按照国家标准划设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标志和标线;
(五)贴合国家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施划规范的其他要求。
第二十七条:下列区域或者路段禁止施划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一)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临时停车的地点;
(二)机动车双向通行的车行道路路面实际宽度小于8米、单向通行的车行道路路面实际宽度小于6米的;
(三)消防通道、无障碍设施通道;
(四)其他不宜施划的区域或者路段。距路外停车场出入口50米内原则上不予施划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第二十八条:市区范围内人行道区域不再施划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本办法施行前已经施划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清理。本办法所称人行道,是指城市规划道路红线范围内专供行人通行的部分。
第二十九条:城市规划道路红线与建筑物外缘之间的开放式场地,沿街经营单位能够用于临时停车并自行管理,但不得违反《长沙市城市容貌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人行道与上述开放式场地相连接无法明显区分的,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市规划、城管执法等行政管理部门采用标线等专业措施加以区分。
第三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施划、使用情景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评估,并根据道路交通状况、周边停车场增设情景和相关街道、社区意见,对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予以及时调整,并向社会公示。已施划的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调整准予停车的时段或者撤除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一)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不贴合施划技术标准或条件的;
(二)道路交通状况发生变化,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影响车辆、行人通行的`;
(三)道路需要改建、扩建及维修、养护的。
第三十一条: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标准的确定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一)路内停车高于路外停车;
(二)城市中心区停车高于非中心区停车;
(三)交通繁忙区域停车高于交通非繁忙区域停车;
(四)交通高峰时段停车高于交通平峰时段停车。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管理方式以及有关收费办法由市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确定。
第三十二条:在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停车时,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标线停放机动车,并按停车实际占用的停车泊位数缴纳停车费用。
第六章
第三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依法对停车场进行监督检查。社会公众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能够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和举报。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未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履行备案、报告义务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处1000元罚款。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未按有关规定和标准设置与城市公共停车信息系统相配套的实时停车信息数据传输系统,将停车信息纳入全市公共停车信息系统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罚款。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擅自设置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可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10000元以下罚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擅自撤除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或者设置障碍物影响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使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1000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职责。
第三十七条:对违反规划、建设、工商、价格、交通秩序等有关管理规定的,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在市区范围内人行道上违法停车的,根据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规定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第三十八条:规划、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相关规定,致使建设项目的配建停车场达不到配建标准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职责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有关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管理工作中,有其他不履行或者不当履行管理职责的情形,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职责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第三十九条:拒绝、阻碍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职责。
第七章
第四十条:本市各县(市)机动车停车场的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一条:装载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或其他违禁物品的车辆停放管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最新停车场管理制度 9
为维护商场秩序,保持商场区域的安静、整洁,保持消防通道和人行道的畅通,特制定本制度:
一、所有进入商场区域的车辆,必须服从商场管理人员和保安人员的管理指挥,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止管理指挥,对违反者、管理人员有权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二、所有外来车辆未经物业部许可,不得进入商场区域。
三、禁止2.5吨以上货车或大客车进入商场区域,特殊情况须经物业部处同意方可进入。
四、车辆进出商场区域,必须按照本区域交通管理电脑控制系统服从操作或交通管理员指挥。
五、禁止车辆在商场区域内乱停乱放,必须停放在车场车位上或临时规定停车的地方。
六、顾客要求长期停放的车辆,应向物业部申请,办理进出相关手续,凡允许进入商场区域的一切车辆必须按照商场管理规定停车。
七、进入商场区域的车辆应严格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禁止在商场区域内鸣号。
八、凡进入商场区域的`车辆,要爱护商场的道路、公用设施,禁止所有车辆停放在人行道和草坪,如损坏者,照价赔偿。
九、除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外,其他车辆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停车场管理规定
一、商场区域的交通秩序、车辆管理,由本商场物业部负责,接受交通管理部门指导。如有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车辆盗窃等案件交由交通理部门处理,物业部要积极给予配合。
车辆管理员职责:
1、本商场入口停车场设立门岗、电动道闸,派专人24小时值班。
2、熟记车辆车主、车牌号码和车辆固定停车位,熟悉商场区域道路和停车场环境。
3、一切进入商场的机动车辆,一律发给顾客IC卡进入本停车场;出门时凭IC卡放行。
4、当班巡逻员要经常巡查车辆停放情况,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通知车主,同时报告物业部处理。
5、负责车辆的停放次序,指挥进出车辆行驶。
6、举止端正,仪容整洁,对顾客进入停车场,要热情有礼貌。
7、值班时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不得在岗位上聊天、做私活、会客。
二、各类车辆在本商场区域内行驶停放,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商场区域内的道路、公用设施,不能随意停放。
2、停放车辆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规定位置停放。
3、车辆停放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走,否则后果自负。
4、机动车辆在本区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严禁超车。
5、机动车辆在商场区内行驶禁止鸣号。
6、严禁机动车辆在商场停车区内任何场所试车、修车、练车。
7、不准辗压绿化草坪,损坏路牌等其他标志,不准损坏路面及公共设施。
8、不准在行车道、消防通道口停放车辆(非机动车辆只能在非机动车库停放)。
9、除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外,其他车辆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三、停车场管理规定
1、大货柜车、集装箱车、拖拉机、工程车不得驶入商场停车区。
2、车辆入场,凭IC卡刷卡入场。车辆出场,凭IC卡刷卡出场,采用电脑控制系统管理。
3、不得在停车场试刹车、练习驾车;有滴漏机油等必须清洗干净,不得损坏停车场设施。
最新停车场管理制度 10
1.0开机检查
1.1停车场管理系统24小时不间断运行,如遇特殊情况电源中断,在开机前,应仔细检查线路是否正常。
2.0开机
2.1先开显示器,后开电脑主机。
2.2 window2000操作系统启动,桌面上出现“停车场管理”图标。
2.3双击““停车场管理””图标,进入停车场系统操作界面,要求输入登录的用户名及密码经确认后进入系统连接接动态显示车辆道闸出入情况。
3.0系统设置
3.1停车场系统的设置(基本操作软件的设置参照停车场系统的设置操作)
3.1.1点击管理员交班键后出现输入用户名及密码的对话框,输入用户名及密码即可使用户进行切换。
3.1.2点击月卡用户查询键可查找月卡办理、车辆进出停车场记录情况。
3.1.3管理员点击月卡续费键后弹出续费界面,此时将一张未授权的卡放到读卡器处刷卡输入相关的资料后确认,此卡已授权可以使用。
3.1.4.点击更改密码键本班管理人员对自己密码可以进行修改。
3.1.5.点击月卡有效期查询键;弹出查询界面后输入查询车号确定便可查询有效期内的月卡。
3.1.6点击查询场内车键查看现有停车场车辆数量及车号。
3.1.7点击报表管理键弹出报表界面;输入不同的车辆不同的时间段查询月金额、出入停车场情况。
3.1.8点击重置入口、出口键下传电脑内的数据再次下传至道闸控制器。
4.0车辆出入的监视和控制
4.1配合监视器和停车场管理系统显示器,密切注意地下车库摩托车车库出入口车辆进出情况。
4.2发现车辆读卡错误而欲进入车库的`情况,值班人员到现场查看,并向车主说明情况,劝其将车辆驶离入口,避免防碍其它车辆进入。
4.3地感装置灵敏度太低,导致车辆通过后道闸无关闭动作,则通知维修人员调节地感装置反应时间。
4.4升降时间设置太长,导致车辆通过后道闸不能完全关闭,则通知维修人员调节道闸升降时间。
4.5若续卡器发生故障,道闸机械电气部分完好,则采用手动操作方式,对符合规定的车辆予以放行,并及时通知维修人员处理,同时做好有关记录。
4.6若遇停电或道闸电气部分故障,则将闸杆升起,并及时通知维修人员处理,同时做好有关记录。
5.0电脑主机的管理
5.1由值班人员负责电脑的开启和关闭。
5.2打开主机后,先运行停车场管理程序。
5.3值班人员密切注意车辆进出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做好记录。
6.0注意事项
为了避免计算机病毒威胁电脑安全,任何人员不得自带软件在电脑主机上违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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