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班学习人员管理制度

时间:2022-03-15 12:32:09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跟班学习人员管理制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跟班学习人员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跟班学习人员管理制度

  跟班学习人员管理制度 篇1

  一、选派对象和跟班学习时间

  选派对象为在乡镇工作满2年以上、未在市直机关跟班学习的选拔生(含已调入县、市、区直机关工作的选拔生)。跟班学习时间为6个月。如有特殊情况,跟班学习时间可适当延长,但须征得选拔生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同意,并书面报组织部批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2个月。

  二、推荐、申报办法和选派程序

  1、推荐、申报办法。采取选拔生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每年12月底前向组织部推荐5至8名符合跟班学习条件的选拔生(见附件1)。市直机关每年要有计划接收选拔生跟班学习,在每年12月底前向组织部书面申报接收计划(见附件2)。

  2、选派程序。组织部根据市直机关接收计划和要求,从县(市、区)推荐跟班学习的人选中选派跟班学习人员,办理有关手续。选拔生到岗7日内,市直机关将《赣州市选拔生跟班学习安排表》报组织部(见附件3)。

  三、管理与考核

  1、选拔生跟班学习期间与原单位工作脱钩,服从跟班学习单位的管理和工作安排,遵守机关的各项管理规定和制度。县(市、区)委组织部要加强对选拔生跟踪管理,在跟班学习期间, 主动到跟班学习单位了解掌握选拔生表现情况2次以上,共同做好选拔生跟班学习工作。

  2、选拔生在跟班学习期间由所在市直机关管理和考核。市直机关要加强对跟班学习选拔生的管理和培养,要为选拔生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指定1名县级或科级干部传帮带,要压担子、交任务,支持他们大胆开展工作,让他们尽快熟悉机关工作方法和程序。选拔生跟班学习期满,市直机关要对其进行认真考核,作出考核鉴定,书面向选拔生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反馈。

  3、充分利用考核结果。选拔生跟班学习期间的考核结果要作为今后评先评优、提拔重用的依据之一。市直机关在面向基层考选工作人员时,对跟班学习表现优秀的选拔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四、几点要求

  1、各地、各单位要着眼于赣州未来的发展,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锻炼,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党政后备领导人才,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选拔生到市直机关跟班学习工作,把工作落到实处。要严格执行选拔生到机关跟班学习制度,不得拒派选拔生跟班学习。

  2、选拔生跟班学习期间,工资、奖金、福利由原单位发给,各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扣发其奖金、福利等。接收单位负责解决其住宿和交通、伙食补助。

  3、20xx年的推荐和申报工作,于4月20日前报组织部人才工作科。

  4、选拔生到县(市、区)直单位跟班学习,参照本《通知》执行。

  跟班学习人员管理制度 篇2

  为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更好地履行反腐倡廉的神圣职责,市纪委会决定,计划用三年左右的时间,组织市级机关部门、市直单位的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分期分批到市纪委、监察局机关轮训一遍,特制定如下跟班培训制度:

  一、培训对象

  跟班培训对象为市级机关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根据工作需要和市级机关各部门、各单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实际状况,每期安排5—6名市级机关纪检监察干部到市纪委、监察局机关有关室工作,由市纪委干部管理室与有关部门、单位党政组织协商,提出跟班培训初步人选,经市纪委会研究确定。

  二、培训方式

  培训采用“全日制跟班工作”的形式进行,培训人员在培训期间原则上脱离原单位工作,参加所在室的工作分工,在分管和室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每期培训时间一般为三个月。

  三、培训干部的管理

  跟班培训的纪检监察干部视同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培训人员应珍惜跟班学习培训机会,虚心学习,服从工作安排,严格遵守市纪委、监察局机关的日常管理制度,参加市纪委、监察局机关的`月度工作目标考核。原单位有特殊情况需要处理的,应履行请假手续,累计请假超过二周的,应相应延长培训时间。分管领导和室负责人应加强对培训人员工作的指导,强化管理,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学习培训环境。室负责人应注意了解培训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表现等情况。培训期满后,培训人员要撰写学习小结,所在室对其作出书面鉴定,干部室综合各方面情况形成综合考察材料,向其原单位党组织反馈,并存入纪检监察干部个人档案,作为其今后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

  跟班学习人员管理制度 篇3

  为切实提高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巩固和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县政府信息公开办与各级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双向互动,使镇街、部门人员到县政府信息公开办跟班学习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实行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跟班学习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跟班学习对象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临港产业园管委会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

  二、跟班学习方式

  (一)跟班学习实行分期分批的方式进行,每一期为2人,时间为1周(见附件1)。

  (二)各有关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向县府办推荐1名人选,填报跟班学习推荐表(见附件2)报送至互联网邮箱。

  三、跟班学习内容

  学习政务公开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和业务知识;国务院及省、市、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实施细则及考评标准;针对本单位应主动公开的内容细节;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跟班学习纪律

  跟班学习人员在跟班学习期间,必须严格按照《莒南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科室工作规范》及科室内部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坚守岗位、严守纪律、加强学习、认真履职,服从县政府信息公开办的工作安排,不得迟到、早退、缺席或随意顶替。

  五、其他相关事项

  (一)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跟班学习是县政府安排的工作任务,各单位要认真对待,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安排人员参加,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搪塞。

  (二)为保证跟班学习人员集中精力学习,跟班学习期间与原单位脱钩,各单位不再安排其他工作任务。

【跟班学习人员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名校长跟班学习鉴定12-17

组织部跟班学习鉴定12-19

跟班学习个人发展规划服务12-18

外委人员管理制度03-14

餐饮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2-22

宿舍人员管理制度12-10

小班跟班教师工作总结02-09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12-27

工程公司人员管理制度12-18

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制度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