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食城运营管理制度

时间:2022-04-20 15:46:03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美食城运营管理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美食城运营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美食城运营管理制度

  美食城运营管理制度 篇1

  当您置身于通透开阔的环境中,张口便可品尝新鲜无公害美食。远离城市的喧嚣,赋予了传统餐厅健康与休闲,感受着这里多样化的美食;食物的卖相好,味道也好,价位低,经济实惠。省去了您人少不好做饭的烦恼,省去了您做饭时繁琐的步骤,这里有您家一样的感觉。这应该是我们梨城最大美食中心的前景展望。

  那么为了保障每位业户在天汇美食城经商的和谐与共赢;请广大业户积极配合天汇商厦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虚度我们所投入的每一分金钱。

  一、美食城各档口碗、盘等餐具的说明

  1、各档口的业户自行将餐具标有清晰的标示,而且不允许与其他档口餐具标示同样,不允许模仿其他档口的标示,违反者罚款50元。

  2、如有档口在闭店前发现餐具丢失,在同楼层内可互相监督检查,发现该档口有不当收留餐具者罚款50元并物归原主。

  3、各档口业户不得以任何原由将餐具添加本档口标示,一旦发现有涂改者罚款100元,并物归原主。

  4、如有餐具送错或拿错者,请业户自觉将餐具物归原主,否则每套餐具罚款50元。

  二、美食城转项、添项、转租规定

  凡在天汇美食城经商的业户,必须按协议上签订的经营项目经营,不允许超出协议以外的经营范围,不得私自转项、添项,如私自转项、添项,商厦有权责令其业户停止该项目的经营,各档口经营的主项,不允许其他业户添加为自主摊位的副项,如需转项、添项的业户必须向商厦主管经理申请,经商厦允许后,业户方可与商厦签订补充协议,如业户由于经营不善会有其他原因等需要转租档口时,不允许停业转租(不允许在本档口内贴有出兑或转租的标示)如有进修、学习的需要歇业时,须向主管经理说明情况,经商厦领导同意后方可歇业。

  三、美食城水、电、燃气使用安全的规定

  各档口的业户必须按照正确的使用方法使用各档口内的设备、设施及用电,严格遵循日常使用规范,不得私拉乱接电源、电线,闭店前仔细检查本档口水、电、燃气及窗户是否关闭,如因使用或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失,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业户自行承担。各档口的'业户自行承担设备、设施的日常维修、维护及保养。

  四、各档口业户的管理规定

  1、商厦提供客用公共设施,为各档口配备上、下水;排油烟系统。各档口业主有所需要购置的,按照安全、整齐、美观的原则自行配备并保持本铺位内的卫生与陈列横平竖直的体现。

  2、为提升整体对外形象,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文化气氛,各档口必须根据天汇商厦的各项规章制度行事,否则,处以清除场地或罚款(未及时缴纳的所罚款项,将在质保金中双倍扣除)。

  3、大厅空调开放时间由商厦视天气情况决定,各档口业户不得干预。

  4、每天用餐时间段(上午10:00—下午14:00;下午16:00—18:00)必须将厨房门关闭,以免影响外界对您及商厦带来的负面影响;以及更好的发挥空调的作用,如有违规楼层管理处,将以记分形式来评定您合同期满,是否可再次续签或地理位置。

  4、各档口业户以自负盈亏的方式经营,不得空岗、空摊或闭摊出租、出兑;如违约立刻终止合同取消经营资格,租金不予退还。

  5、各档口业户的经营范围,经营品种必须上报。经商厦领导同意后,方能经营、否则视为违规。

  6、各档口必须服从天汇商厦,安全操作,做好消防安全、人身安全等工作,因人为因素造成的一切事故,由业户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7、业户如出租、出兑要提前一个月告知管理层,经批准后与下一业户(或领导)交接,交换所借用或租用的设施、设备、工具等。若有缺损按原价赔偿(设备自然折旧不算在内)。

  8、各档口业户经营过程中需要的生产设备自行负责。

  9、各档口业户在经营期间,若与其他档口(或顾客)产生矛盾纠纷,须向上级领导汇报协调解决,对擅自处理并对商厦产生不良影响的行为,将处以扣留质保金以及取消在天汇商厦的经营权利或解除合同。

  五、美食城的卫生制度

  1、档口内设备设施及墙面要清洁干净,地面清洁,玻璃光亮达到无蝇、无异味。

  2、不销售变质、过期、发霉、生虫等食品。

  3、餐具用后洗净、消毒、保洁。

  4、档口内工作人员要着装上岗,佩戴工牌,使用礼貌用语,工前便后洗手消毒。

  5、食品必须在防尘、防蝇玻璃柜内销售,坚持使用清洁的销售工具。

  6、服务人员工作时禁止涂艳色指甲,不准浓妆艳抹。

  7、餐具要无缺口、无裂缝、无破损、无污渍、清洁完好,保持光亮。

  8、废弃垃圾要在分离后清倒在指定地点,不准随地乱扔垃圾,不准将档口内垃圾倒入大厅;不准在档口内的下水处清倒热水,设施如有损坏自行负责,按价赔偿。

  9、前台服务员在饭口时要保持微笑、站立服务,各业户不准带小孩上岗,用规范语言、文明服务、礼貌待客、主动热情。

  10、要遵守商厦各项规章制度,配合商厦执行突发事件。

  11、工作人员在清理时,不得乱动和私拿顾客东西或公共物品,不准向顾客索要物品,拾到遗失的物品请交工。

  12、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特别是做好防火、防盗工作,要及时检查水、电、燃气等,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和处理。

  13、抹布、扫把、水桶等清洁用品,应放在安全地方、不得外漏,不可留在通道或大厅内。

  六、处罚条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约定缴纳租金达十五天的(扣除质保金并清场)。

  2、与顾客或其他档口业主发生矛盾,擅自解决给商厦造成不良影响的(罚款100元)。

  3、经营后营业状态经协调管理依然不佳,可退场(扣除相应管理费)。

  4、不服从商厦正常管理(可清退出场)。

  5、水、电费结清后,办理退场。合同终止后,各档口自行采购的物品自行带回。

  6、各档口装修不得拆卸,商厦不负责赔偿。

  7、任何时候不得动用公共设施(水、电、桌椅)等,各档口业户应以动线以里为“家”不得逾越,串岗等出现,如有违规罚款50元。

  8、上班迟到、早退(罚款每分钟1元)。

  9、如有吸烟者。(罚款200元)

  10、服务不主动、不热情、不积极解决,客人提出力所能及的要求,引起客人不满的。(罚款50元)。

  11、在卫生检查中发现多处不合格者(如人员无健康证)(罚款100元)。

  12、上班时间看书、阅报、吃零食、喝饮料、打瞌睡(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13、随地吐痰、乱丢纸屑、果皮等杂物(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14、不按指定员工通道出入,着便装进入工作岗位(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15、餐含异物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16、违反工作程序,造成工作隐患(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17、被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18、抗拒领导、态度恶劣;工作不当造成,停水、停电等重大事故者(清除商厦)。

  19、侮辱、诽谤、殴打、恐吓、威胁、危害同事和领导,或打架斗殴(清除商厦)。

  20、故意损坏公物;对外界发表有关商厦的污蔑性言论;发表有损商厦名誉等言论者(清除商厦)。

  七、考勤制度

  1、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

  2、员工辞职须提前与领导申请,在下一任未到岗前不得离岗,否则工资按旷工扣除。

  3、员工请事假需提前申请,如遇人员紧缺或有重要任务,可不予批准,每月超过三天事假一律按旷工处理。

  4、严格按照规定班次上班,如有急事可换班、替班,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提前一天向主管领导申请,未经同意擅自换班按旷工处理。

  5、对骗取事病假的,一经查出,视情节给予旷工或除名处理。

  八、仪容仪表

  1、工作时间应穿着规定的工作装。

  2、工作装要整洁、挺直、工牌要正确带在左胸口位置上。

  3、工作人员着装后应接受经理检查。

  4、工作人员应保持面容清洁、头发整洁、发型美观、大方。

  5、顾客的询问不能以“不知道”回答,如遇顾客不当言行,不可针锋相对,应婉转解释,坚持顾客永远是对的。

  注:楼层经理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做到五勤(勤转、勤看、勤查、勤闻、勤说)尤其对饮酒过量的顾客特别注意,防止其吸烟等行为。

  美食城运营管理制度 篇2

  锦秀美食广场为了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保护市场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科技大厦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规范条例:

  一、经营者在租赁(快餐厅)经营期间要严格遵守商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经营者要维护美食广场的公共环境和经营秩序。禁止经营者在场所内吸烟、喝酒、看书报等行为。违反上述者处以50——200元罚款。严重者将给予停业整顿。

  二、经营者在优质服务中要做到文明经商、热情服务、礼貌待人。要以顾客为上帝做为宗旨。不准在经营市场内欺行霸市,强买强卖,高声喊卖,不准打仗斗殴或与业户及消费者之间打骂,扰乱市场秩序,不服从监督管理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停业整顿。处以200—1000元罚款。

  三、经营者在经营中要严格按照招商前自报项目经商场批准的经营项目守法经营,不得擅自超项经营,对擅自改变经营方式或超越标准的经营者,视情节轻重处以100—300元罚款。

  四、经营者在经营期间一定要遵守商场窗口收银机管理规定。禁止现金交易。因卡使用不当发生纠纷,后果自负。(如业主借消费者空卡使用没有退还,引发纠纷)。经营者因在操作收款机时有欺骗作弊者,视情节轻重处以50——500元的罚款。

  五、经营者在经营中要按照卫生法五四制要求认真执行。经营者要按规定办理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上岗要佩戴健康证。经营者不得出售腐烂变质食品,不得进假冒伪劣商品,以次充好。食品卫生和环境卫生要达标。违反者视情节较轻的处以100—300元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以300—1000元罚款,造成后果的负责赔偿经济损失及停业整顿。

  六、经营者在经营中期间,要按规定办理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按期交纳税费、工商管理费,定期到税务局购买发票,保证发票正常使用。因以上因素违反规定者应予以警告,经警告不改的处以100—2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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