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器设备管理制度

时间:2022-12-01 20:29:17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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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器设备管理制度(精选5篇)

  现如今,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电器设备管理制度(精选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电器设备管理制度(精选5篇)

  电器设备管理制度1

  一、小型防爆电器(防爆按钮、防爆接线盒、防爆灯、防爆插销、牌板管理,做到帐、卡、物、板四相符二、小型防爆电器入库时由防爆检查员验收合格后,才能入库,不经验收不得入库。

  三、各单位需要领用小型电器,必须到机运部小型电器管理组办理领用手续,由使用单位负责安装,维修、保养、回收及现场管理、小型电气领用实行以旧换新。

  四、小型防爆电器的选型、安装、使用和维护,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和《机电设备完好标准》,不得超过额定值运行。

  五、井下小绞车、皮带、溜子等设备使用的电铃,三通、打点器和操作按钮要集中上板、安装整齐,严禁失爆。

  六、闲置的'小型电器使用单位应及时回交机运部,经检修必须达到防爆合格要求后入库管理,否则不准入库。

  七、小电器组每月与各使用单位核对一次领用情况,做到数量清、状态明、地点清,把在用、库存、待修、报废、丢失等数据进行统计。

  八、各使用单位严格按照小型电气管理制度执行,违者按以下规定处罚。

  电器设备管理制度2

  1、井下使用的五小电器各个种类及信号、照明、操作、电话通讯等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防爆规程以及电缆维护、使用管理制度,坚持定期维护。

  2、井下电缆的选用应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467条规定。

  3、五小电器使用材质必须符合有关防爆技术标准的要求和规定,否则不得在井下使用。

  4、正确使用检漏继电保护装置,定期检查完好情况,经常检查接地线地可靠性。每班进行一次手动试验,每月进行一次远方试验,并做好记录,保存备查。

  5、五小电器及各种接线盒地接地保护参照《煤矿安全规程》第九章第六节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的.规定执行。

  6、五小电器必需完好上板,在采掘工作面使用时,放炮期间要妥善保护。

  电器设备管理制度3

  1、五小电气修理工必须清楚所检修防爆开关、小电气、电缆的型号、规格、性能、技术特征,掌握《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2、着装符合工作要求,不得干与本岗位无关的工作。

  3、检修应具备有必要的常用工具及摇表、塞尺、万用表等。

  4、保持室内空气畅通,空气新鲜。

  5、检修防爆设备和小电气要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进行,保证防爆性能符合煤矿电气设备的完好标准。各零部件螺丝,垫圈要齐全,要进行防爆试验。

  6、检修检查防爆面时,应注意防爆性能,禁止用扁铲,平锤,楔入防爆结合面,禁止用沙纸打磨防爆面,并注意防爆面的放置,不得受其它金属器械碰撞,以免防爆面受伤,失去隔爆性能。

  7、消除防爆面锈蚀,只准用细油石轻微的.研磨。

  8、检查的防爆设备,其防爆结合面,不准涂其它油脂,为防止其锈蚀,可涂适量凡士林。

  9、对检查的防爆设备,按要求认真填写“检查报表”和“低压防爆开关性能测验记录”并进行严格验收。

  10、电缆的检修,必须先检查其相间绝缘情况,橡套及芯线是否破损或断线,并查出断路、短路和漏电处,做好标记。

  11、对各种不同规格电缆的热补要用适合的模子,保持硫化外套和被接电缆外套相一致。

  12、电缆芯线的接头,16平方毫米以上电缆要绑扎焊接,10平方毫米以下电缆可以不焊,并包扎好绝缘带,接头绝缘耐压达到试验电压而不击穿。

  13、耐压试验,电压要从零逐步增加进行,试验耐压要达到2KV/分钟相间(包括对地线),不被击穿,电钻电缆要达到1KV/分钟相间和对线不被击穿,方为合格。

  14、检修完毕,整理检修设备并将电缆盘放整齐,工具材料各自归位,打扫室内外卫生。

  15、认真填写各种测试检修记录。

  16、检修的电器完好,等待有关单位验收。

  电器设备管理制度4

  1、全矿的小电器由机运队小电器组统一管理,使用单位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到小电器组领用,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批发,违者罚款50元。

  2、新到的小型电器设备由小电器组和防爆检查员验收合格后入库,并编号,不经编号的五小电器不得入井使用,违者对发放者罚款50元。

  3、小电器入井前要严格检查,达不到防爆要求一律不准入井使用,因不检查或检查不细而造成事故的'对防爆检查员罚款100元,使用中的小电器因维修、保养不好造成失爆的查出一台罚款500元,并限期整改或更换,违者加倍罚款,丢失一台按原价赔偿并对责任单位处以50%罚款。

  4、小电器设备实行以旧换新,旧的在新的领出后24小时交回小电器组,否则按新价格罚款。

  5、井下生产系统改变拆除的小电器要及时回收上井,交小电器管理组办理移交,清理帐务,不办理交接手续的仍由原使用单位进行维护保养,发现问题由原使用单位处理。

  6、井下使用小电器要按其性能合理使用,不得超压、超限使用,否则每发现一处对使用单位罚款200元。

  电器设备管理制度5

  为保证矿井机电系统安全运行,切实管好、用好小型电器,使小型电器的损耗降到最低水平,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有关,特制定小型电器管理制度。

  适用范围及职能

  1、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杨村煤矿所有小型电器,主要有:按钮、接线盒、打点器、电铃、照明灯、组合信号等。

  2、职责

  机电科是全矿小型电器管理的主管部门,小型电器管理组(以下简称小电组)是机电科小型电器管理的业务职能组,对全矿小型电器的计划汇总进货验收、领取、发放、调配、现场检查、地面修复、检验、报废等实行统一管理;使用单位对各自的小型电器的使用、维护负全面的管理责任,使用单位必须设一名专(兼)职小型电器管理员报机电科备案,负责本单位小型电器的领取、使用、验收、回收等工作,并建立小型电器领用手册。

  计划编制、采购与库存

  1、小电组根据全矿实际消耗情况,编制小型电器整件或配件的购置计划,由机电科审核、报矿分管领导批准。

  2、新上工程增加的小型电器,使用单位必须提前一月提出申请计划报小电组,小电组经核实后,需购置的报计划购置,计划外的小电组不予发放,因此而影响生产的由使用单位负责。

  3、各单位计划编报需经单位负责人和编制人盖章,一式三份,并注明使用地点、规格及数量。

  4、器材科根据小电组申报批准的计划必须按时供货。

  5、小型电器进货后,由器材科组织小电组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小型电器由小电组领回保存。

  6、各类照明灯具由使用单位自行编制计划。

  使用与调配

  1、小电组对新进的、使用中的、检修后的小型电器,进行编号、建账、建卡、挂牌管理,必须做到账、卡、物、牌板四相符。

  2、小型电器在下井前必须进行防爆检查,贴防爆合格证,合格后方准下井。

  3、各单位需用小型电器时,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到小电组办理领用手续。申请应注明所需电器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使用地点等,小型电器的正常使用,一律实行交旧换新,特殊情况下,可先领新后交旧,但交旧时间不得超过2天。

  4、凡井下撤除不使用的.(或更换下来的)小型电器,使用单位必须在三日内回收上井,交还小电组,并办理相应的手续,每拖延一天按原值6%罚款。凡因回收不及时造成损坏和丢失的,按原值100%给予赔偿。

  5、使用中的小型电器,使用单位要加强维护和管理,保持完好,杜绝失爆,并不得私自转让。因维修或管理不善造成损坏和丢失的,按原值的100%给予赔偿。

  6、凡交回小电组的小型电器,零部件必须齐全,否则按其轻重给予处罚。

  7、新施工安装或使用中的小型电器需单位之间移交时,小电组参与移交验收,并办理相应的手续,否则按原单位使用对待。

  检修

  1、使用中的小型电器由各单位自行检修维护。

  2、回收上井的小型电器由小电组进行检修,小电组要对收回的小型电器及时进行修复,并确保检修质量,以保证生产的需要。

  检查

  小电组对井下小型电器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定期检查每月一次,检查监督小型电器的使用情况,井下小型电器必须保持完好,杜绝失爆,每检查出一处失爆,罚使用单位200元。各单位小型电器完好率要达到95%以上(含95%)。检查结果,小电组应及时下整改通知单,并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加倍处罚。

  其它规定

  1、小型电器(包括配件)购置费用由机电科纳入矿井材料消耗计划。

  2、小型电器的年消耗量,严格控制在矿规定的计划内,对超出或节资部分,按矿规定给予奖励或处罚。

  3、小型电器所罚款项全部用于奖励在矿井小型电器管理工作中的优秀单位或个人。

  4、罚款或奖励款项由小电组汇同财务科办理有关手续。

  附则

  1、本管理办法自下文之日起执行。

  2、本管理办法与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上级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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