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制度

时间:2023-11-18 08:13:30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项目管理制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项目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项目管理制度

项目管理制度1

  绩效考评(以下简称"考评")是指用系统的方法,客观公正的评定过去的一段时间内员工在岗位上的工作行为和工作效果。

  一、考评的目的和用途

  1、考评的'最终目的是激励员工,以达到企业的经营目标,并提高员工的满意程度和未来的成就感。

  2、考评的结果主要用于工作反馈、报酬管理、职务调整和工作改进。

  二、考评的原则

  1、一致性:在一段连续时间之内,考评的内容和标准不能有大的变化,至少应保持1年之内考评的方法具有一致性;

  2、客观性:考评要客观的反映员工的实际情况,避免由于光环效应、新近性、偏见等带来的误差;

  3、公平性:对于同一岗位的员工使用相同的考评标准;

  4、公开性:员工要知道自己的详细考评结果。

  三、考评的内容和分值

  1、考核的内容分以下两部分:

  ◆基本绩效考核:考核内容为所在岗位的基本业务能力及工作态度;

  ◆关键绩效考核:考核岗位职责及日常管理行为的具体工作内容;

  2、分值计算:

  原则上,总分满分100分,各项考核标准具体分值详见绩效考核表。(附件一)

  四、考评的一般程序

  1、项目经理直接由公司进行考评,包括基本绩效考核和关键绩效考核;

  2、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的基本绩效考核由项目经理考评,关键绩效考核由公司对应部门进行考评;

  3、各级考核人必须严格执行考评程序;

  4、考评结束时,考评负责人与该员工单独进行考评沟通;

项目管理制度2

  一、室内卫生标准

  室内卫生实行值日轮流制,当天室内卫生值班员负责地面、桌面、窗户等位置的清洁和公共物品的摆放,每周六进行一次全班室内大扫除。

  1、床单应统一为白色,铺放整齐,要始终保持干净。起床后,要将床铺随手整理好方可离开。铺面上通常只能摆放一床被子和一顶帽子,其他物品禁止摆放在床铺上;

  2、被子要求叠放得棱角分明,没有明显的皱痕,摆放在床铺一端的正中央,帽子摆放在被子前,离被子10厘米,帽徽超前;

  3、床下只摆放鞋子和脸盆,鞋子放在床铺下的.两端,摆放顺序依次为皮鞋、迷彩鞋、拖鞋。摆放时,鞋跟朝外。脸盆可放在床铺下的正中央,底边和鞋跟成一线;

  4、地面要时常保持干净,要不定时进行清扫;

  5、室内所有物品必须摆放整齐、有序。

  二、宿舍管理规定

  1、护卫员必须在管理处指定的宿舍,铺位上住宿,未经管理处领导批准不得夜不归宿;

  2、不得擅自让外人留宿。如有亲友遇到特殊情况需要临时留宿时,必须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

  3、中午下班人员必须考虑正在休息的队员,说话、走动、开门、拿放物品时尽量保持轻声,如无特殊情况应在01:00前熄灯就寝;

  4、严禁乱接电线,严禁在宿舍做饭,严禁在宿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有毒有害物品,严禁为他人保管来路不明的物品;

  5、不准擅自调换房间、床位或占用他人床位,不准随意动用他人物品;

  6、自觉爱护宿舍的公共设施和财物;

  7、安全员的亲友须在22:00前离开管理处区域。

项目管理制度3

  一、安全生产费用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费用和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措施费用两部分组成。

  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费用包括

  1、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费用;

  2、安全检测设备购置、更新、维护费用;

  3、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监控、治理费用;

  4、事故应急救援器材、物资、设备投入及维护保养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费用;

  5、安全保证体系、安全评价及检验检测支出;

  6、保障安全生产的施工工艺与技术的研发支出;

  7、安全奖励经费等。

  三、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措施费包括

  1、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用具

  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防护口罩、护目眼镜、耳塞、绝缘鞋、手套、袖套等个人防护用品;

  2、临边、洞口安全防护设施

  临边安全防护设施(楼层临边、阳台临边、楼梯临边、卸料平台侧边、基坑周边等)的材料、人工费;

  洞口安全防护设施(预留洞口、电梯井口、楼梯口、通道口等)的材料、人工费;

  为安全生产设置的安全通道、围栏、警示绳等。

  3、临时用电安全防护

  临近高压线隔离防护的材料、人工费;

  配电柜(箱)及其防护隔离设施、漏电保护器、低压变压器、低压配电线、低压灯泡等。

  4、脚手架安全防护

  安全网、踢脚板等的材料、人工费。

  5、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施

  钢筋加工机械、木工机械、卷扬机等中小型机械设备防砸、防雨设施的材料、人工费;机械设备、设施的安全装置维护、保养、更新等费用。

  6、消防设施、器材

  消防水管、消防箱、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带、沙池、消防铲等购置、安装费;

  7、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措施费

  确保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及安全生产所进行的材料整理、垃圾清扫的`人工费等。

  8、安全教育培训费用(含资料、差旅、培训费等)。

  9、安全标志、标语及安全操作规程牌等购置、制作及安装费用。

  10、安全评优费用。

  11、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专家论证支出。

  12、与现场安全隐患整改等有关的支出。

  13、季节性安全费用:夏季防暑降温药品、饮料;冬季防滑、防冻措施费用。

  14、施工现场急救器材及药品。

  15、其它安全专项活动费用。

  四、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一)房屋建筑工程、矿山工程为2.0%;

  (二)电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铁路工程为1.5%;

  (三)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1.0%。

  五、为职工提供的意外伤害保险、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所需费用,不在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

  六、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应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七、依照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应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专项储备”科目。

  八、“专项储备”科目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项下“专项储备”项目反映。

项目管理制度4

  现代远程教育项目多媒体教室管理制度

  l、多媒体教室是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进行教育教学的'场所,应配备现代教育技术专(兼)职人员进行管理。多媒体教室必须做到防雷、防火、防盗、防潮,对贵重的教学设备,应按使用说明书做好维护和保养工作。

  2、在多媒体教室上课的教师须提前一天向管理人员提出申请,由管理人员协调安排并组织实施。

  3、管理人员必须保障多媒体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并根据教学安排;做好所需设备的检测、准备工作,协助和指导任课教师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

  4、教师应正确使用计算机、视频展示台、投影机及各种视听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爱护设备。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管理人员。

  5、学生进入多媒体教室须听从教师安排入座,自觉遵守纪律,保持室内安静。下课时,在教师的组织下清洁教室,并将桌、凳摆放整齐。

  6、关闭投影机应先使用遥控器关机,等30分钟后,待投影机内灯泡冷却并且风机停止运转后,再切断投影机电源。

  7、多媒体教室使用结束后,任课教师应将所有设备切断电源,关闭电源电闸,罩好护套或放入柜内,登记好设备使用状况表。并向管理人员做好移交工作。

项目管理制度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作,预防、减少和及时解决合同纠纷,维护合同双方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合同管理职责

  第二条 项目法人的主要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保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合同管理工作。

  3、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有关工程合同。

  4、严格审查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应提交有关方面会审,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5、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6、做好合同统计、归档、保管工作。

  7、监督、检查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8、宣传合同法和有关法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

  9、依法处理合同纠纷。

  10、制止有关单位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第三条 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项目法人及现场管理机构等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妥善保管收、付凭证。

  3、配合项目法人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第三章 合同审签管理

  第四条 本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进行。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本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第五条 严禁将合同业务介绍信转借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介绍信的存根应当保存五年,以备核查。

  第六条 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文本应当采用国家规定的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相对方提供的合同文本必须送交局有关部门审核。

  第七条 所有合同都应按顺序由项目法人统一编号。

  第八条 合同及其有关的书面材料,应当语言规范,字迹(符号)清晰,条款完整,内容具体,用语准确、无歧义。

  第九条 订立合同,必须完备合同条款。合同条款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和报酬,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第十条 对于合同标的没有国家标准又难以用书面确切描述的,应当封存样品,由合同双方共同取样封存,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分别交由指定责任人保管。

  第十一条 订立依法可以设定担保或者对相对方的履约能力没有把握的合同,应当要求相对方依法提供保证、抵押、留置、定金等相应形式的有效担保。

  对方当事人提供的保证人,必须是法律许可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对相对方的保证人的主体资格和清偿债务能力要参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查。

  第十二条 对外签订合同,要明确选择纠纷审判管辖地,并优先选择由本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 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应当在合同文本上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 签订合同,应当加盖单位的合同专用章。严禁在空白合同文本上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单份合同文本达二页以上的须加盖骑缝章。

  第四章 合同审签程序

  第十五条 签订合同前必须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对法人必须审查营业执照原件或者盖有工商行政管理局复印专用章的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必须有最近年检章)。

  对非法人经济组织,应当审查其是否按法律规定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对分支机构或是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设立的经营单位,除审查其经营范围外,还应同时审查其所从属的法人主体资格。

  对外方当事人的资格审查,应调查清楚其地位和性质、经济组织是否合法存在、法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及注册地。

  第十六条 签订合同前需要审查代理人的代理身份和代理资格。

  代理人职务资格证明及个人身份证;

  被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代理行为是否超越了代理权限或代理权是否超出了代理期限。

  第十七条 签订合同,必须认真审查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

  第十八条 签订合同,应当仔细审查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有关证明资料,必要时应到签发部门进行验证或进行实地考察,以防对方当事人伪造或变造证明材料。对方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证明资料中所使用的当事人名称、印章等内容必须完全一致。

  第十九条 下列资料不能作为主体资格和履约能力的证明资料,但可归入合同档案保存,以备考查。

  名片;

  厂家介绍、产品介绍等资料;

  各类广告、宣传资料;

  各类电话机等通讯工具号码;

  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未经我方合同承办人见证而复制的或未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资料。

  第二十条 合同承办人应将合同的副本一份及时送交本单位财务部门备案,作为财务部门收付款物的依据。

  第五章 合同履行、变更和解除

  第二十一条 合同履约管理

  1、法定代表人或指定的委托人全面负责合同的履行。合同承办单位、部门和人员具体负责其订立合同的履行。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根据情况的变化,应当对相对方的履行能力进行跟踪调查。如发现问题,合同承办人要及时处理,必要时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可实地调查合同标的情况和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

  3、接收标的必须经过严格的验收或商检程序。对不符合制度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标的应在法定期限内及时提出书面异议。

  4、合同结算必须通过本单位财务部门进行。对合法有效的合同,财务部门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结算。对未经合法授权或超权限签订的合同,财务部门有权拒绝结算。

  5、凡与合同有关的来往文书、电传、信函、电话记录都应作为履约证据留存。

  对我方当事人的履约情况,除妥善保存有关收付凭证外,还要做好履约记录。

  我方当事人收到对方当事人通过邮递方式传送的与合同有关的法律文书时,应当连同信封一并收存。通过邮递方式传送与合同有关的法律文书时,必须使用挂号信函,并保存邮局收据、回执备案。

  第二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对方当事人作为款物接收人而要求变更接收人时,必须有书面变更协议。严禁未取得对方当事人的书面材料而凭口头约定向已变更的'接收人发货或付款。

  2、我方当事人遇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客观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收集有关证据,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同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

  3、发现对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合同承办人应当催促对方当事人采取有效补救措施,收集、保存对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的有关证据,及时向法定代表人报告。

  4、我方当事人因不便掌握,应明确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说明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因和请求对方书面答复的期限,尽快与对方当事人达成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

  第六章 合同纠纷处理

  第二十三条 合同纠纷管理

  1、为解决合同纠纷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必须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和期间内进行。

  2、发现对方当事人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等犯罪活动时,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3、合同承办部门、人员应配合好参加仲裁或诉讼。

  4、合同纠纷发生后,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5、合同发生纠纷后,需要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或诉讼活动的,应当及时委托有资格的代理人参与处理纠纷。

  6、解决合同纠纷的申请书、起诉状、证据、答辩状、协议书、调解书、仲裁书、裁定书、判决书等,在结案后十日内,由承办人送交备案。

  第二十四条 合同纠纷处理程序

  1、发生合同纠纷,合同承办部门、人员应立即报告分管领导和本公司领导,合同承办部门、财务部门应当及时提供解决纠纷所需的相关材料。

  2、在处理合同纠纷过程中,对于可能因对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应当及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3、合同纠纷发生后,应当依法采取一切措施,积极收集、整理有关证据。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应当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4、向法院提供原始证据时,必须先行复制,并请求法院的承办人员出具证据收执。

  第七章 合同资料管理

  第二十五条 档案资料内容

  下列资料可以作为合同档案:

  谈判记录、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报审及批准文件;

  对方当事人的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事业法人执照的副本复印件;

  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证明资料复印件;

  对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的职务资格证明、个人身份证明、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或复印件;

  我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对方当事人的担保人的担保能力和主体资格证明资料的复印件;

  双方签订或履行合同的往来电报、电传、信函、电话记录等书面材料和视听材料;

  登记、见证、鉴证、公证等文书资料;

  合同正本、副本及变更、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

  标的验收记录;

  交接、收付标的、款项的原始凭证复印件。

  第二十六条 合同资料归档、统计与管理

  1本项目部所有合同都必须统一编号,由办公室妥善保管。

  2、合同承办人办理完毕签订、变更、履行及解除合同的各项手续后十日内,应将合同档案资料移交办公室。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部门。

  第二十八条 公司以前文件与本制度有抵触的按本制度规定执行;本制度未涉及的,按公司现行文件或国家有关法规执行。

  第四二十九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总经理。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生效实施。

  二零零九年三月一日

项目管理制度6

  一、库房管理制度

  1、材料管理人员要坚守岗位,保持库容整洁干净,对入库的各种材料,对照计划单,来料单逐一核对,对物资的品种、规格、质量、数量,进行验收入库。

  2、对质量、数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的,有权拒绝入库,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

  3、根据材料性能要求,保管好物资,做好防护措施。

  4、库内货架应摆放合理,利于货物的存储,按照品种、规格进行码放,标明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

  5、做到先入库,先使用的原则,按照制度规定的手续发料,做好货物的发料记录。

  6、出入库的帐目要齐全,要有出门证,帐实相等,日清月结,做到有物必有帐。

  7、库房要达到防火、防盗要求,进入库房的工作人员严禁吸烟,库内配置灭火器材。

  8、易燃、易爆、贵重物品及有毒物品应设专库存放,并有保管措施。

  9、易燃、易爆材料严禁在结构工程内部存放。

  二、现场料具管理、使用和周转制度

  10、各班组、各外包队班组,必须设有专人领料,由材料人员登记入帐。

  11、各种工具、劳保工具、机具,使用完毕后,必须清理干净,完整的交回材料组,不得在班组长长期存放。

  12、负责现场材料管理工作,对进场材料认真检验,做好检测、发放记录,建立健全材料采购台帐。

  13、负责场容管理工作,现场材料要分规格、分区域码放,做到标识清楚。

  14、妥善保管和合理使用各种工具,不得损坏,不得丢失。

  15、所有工程用料必须按计划使用,不得随意丢弃浪费和损坏,对故意损坏浪费材料的人酌情进行处罚。

  16、超计划用料必须由工地经理签发领料单。

  17、各种工具、材料,因保管不当丢失的照价赔偿。

  三、现场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提高现场的管理水平,合理、有效的使用面积狭窄的施工现场规定如下:

  1、凡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需把车停在指定位置,不得影响施工作业。

  2、一切运送材料的车辆进入现场后必须听从材料人员的指挥,把材料卸到指定地点。

  3、卸料时要轻拿轻放,码放整齐,不得随意抛、投,不得超高码放,夜间来料卸料不能影响周围居民的休息。

  4、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防火、防盗的工作,设专人作品好施工现场的清洁保洁工作。

  5、保持施工现场的道路畅通。

项目管理制度7

  1、文明施工,标准作业,严格根据公司标准及各小区的标准要求进展施工,遵守各小区的`规章制度及作息之间。

  2、每一工种质量层层验收,每一工种完工后,工长先行验收并准时整理后施工现场负责人再行验收后并出具书面文件,鉴交由施工总监再行验收签字后通知业主一同验收。

  3、施工工期严格遵守,每一工种工长必需安排好当天的任务,责任到人,工地上不行无故无人,即使工种完工等下各工种进场,也必需提前通知公司早人做安排,如有违反进展罚款。

  4、安全用电用水,用电肯定要带触电爱护。离开施工现场时,务必关掉水阀,总电源及窗户。凡每发觉一次记过错。

  5、效劳态度热忱,对客户德提问要好言答复,不得恶语中伤,不理不睬,不得随便向客户索要任何财物,不得向客户发生冲突或发生任何争吵,情节严峻勒令停工,一切损失由该工种的负责人付责任。

  6、工地即使清理,当天垃圾当天清理并送至小区指定地点,保证工地洁净干净,材料堆放有序,工地每天检查。

  7、工地上留意维护公司形象,不得讲和做不利于公司形象和利息的事,否则罚款300元——-1000元,情节严峻者马上开除并扣除其全部工资。

  8、必需佩带上岗证,严禁赤膊及穿拖鞋施工,严禁穿其它公司工作服。

  9、工地上制止流淌吸烟,严禁带小孩及闲杂人员驻留工地上。不得在施工现场酗酒及打架斗殴。

  10、公司广告牌,进度表及考核表贴上墙。

  11、对于工地上的成品及半成品,每一工种工进步场必需点清查实。若收工后发觉成品及半成品有损害,赔偿,更换均由工种担当。完工时工地必需移交给下一工种并鉴写工程移交单,并请客户签署验收单。

项目管理制度8

  项目部为加强“成本管理责任制”作出如下安排:

  一、结合公司安字(20xx)014号文件,项目部在各人员岗位职责中建立项目成本管理责任制,由主任经济师编制,经项目经理审批后20xx年1月1日起全面执行。

  二、项目部投标工作及新接工程安排:

  1、核算工程量:项目经理或主任经济师安排相关专业造价员提量,并形成投标预算;

  投标预算书制作费用:xxxx‰,不能整套(算量、套定额子目、上机、出报表)完成的按xxx‰支付。出现严重失误的按同比例扣还预算费。

  造价员xxxx项目部所有持造价员资格的人员。不能按时完成或接受任务都后续造价员继续教育等费用不再予以报销。

  2、投标预算的汇总和递送由主任经济师(经营管理员)完成。

  3、项目经理、主任经济师参与调标,主任经济师做好相关记录。

  4、新工程:项目经理、副经理,主任工程师、经济师安排应该工程现场管理人员及班组,主任工程师向分公司相关部门报送人员体系审批表。

  5、项目负责人填写“开工报告”、“施工进度总计划”,主任工程师审核后交分公司审批后返主任经济师一份,工地留存一份。

  6、主任经济师依据司字[20xx]131号文件配合分公司经营科做“土建安装配合合同”、“承包合同”的签订工作,并交总公司经营管理处、土建项目部、分公司经营科、安装项目部存档。

  三、施工预算的编制:

  1、工程中标后一个月内(且必须在产生人工工资前)由主任经济师安排专业人员结合投标清单、预算交底、调标记录、上缴管理费、土建安装配合费等因素编制施工预算(按20xx年陕西价目表及配套费用表进行编制,人工单价一般不得超过陕建[20xx]323号文件36元/工日。

  2、由项目经理、副经理、主任工程师、主任经济师一起确定施工预算总费用并报经营科审核。审批后的施工预算一份返项目部,一份留经营科,做为经营科对单位工程总费用进行控制的依据。

  3、由项目经理、副经理、主任工程师、主任经济师一起确定单位工程目标完成成本分析、盈亏统计表、单位工程费用构成表。由主任经济师报经营科进行审核,总经济师审批。

  4、项目经理签订安装承包合同,签审后留主任经济师存放。

  5、主任经济师组织成本策划,由分司经营科、项目经理、副经理、主任工程师、主任经济师一起确定各项人、材、机目标值。经营管理员将各目标值传递到各部门、人员及班组。

  四、人工费、机械费的控制:

  1、主任经济师、项目负责人安排该工程的相关专业工长签订“分部分项工程承包合同”。项目经理(有特殊要求的按实际分包约定内容签订)审签。

  2、分司经营科将投标状态下的目标值提供给劳资科,劳资科每月依据项目部所报人工工资递减。

  3、劳资(记账)员进行人工、材料、机械的实时消耗量统计,每月10日交主任经济师处。主任经济师作成本统计及分析。

  劳资员结合项目部实际人工工资,区分工程、班组、职工工资等,每月5日前将上月工资发放汇总情况交主任经济师一份(样表1附后)。

  记账员结合实际项目部机械的实时消耗,区分采购费、维修保养费等,每月10日前将上月机械费消耗汇总数据交主任经济师一份(样表记账员自制)。

  (记帐员各类凭证等应区别各工地记录;以备结算及成本核算。)

  4、工长(施工班组长)每月16日报实际完成工程量(样表2附后),经质检员、安全员、现场负责人确认质量、安全、是否为合格产品后,项目负责人将审核过的工程量报经营员,填写“月工资额”表(样表3附后)。

  5、经营管理员依据进度计划,核算月完成工程量。于每月19日前交分司。

  6、劳资员应严格以经营管理员提供的人工费为依据,编制工资发放凭单,项目经理审签后,将每月工资发放汇总情况交主任经济师一份,即本项第3条。

  五、材料费的控制:

  1、物资需用总计划是现场工程实体消耗的'预测成本,是工程物资控制的总目标。物资需用总计划由项目部自主编制、审核及控制。项目部在报销发票时,经营科依据物资需用总计划中的数量依次递减,并在材料总费用中递减。

  2、现场负责人开工前组织各工长编制物资需用总计划,由主任经济师审核,项目经理审批后一式两份,一份返现场负责人,一份交主任经济师备案作为材料费控制的依据。

  3、在月材料采购过程中,由现场负责人依据物资需用总计划,审核专项工长提出的月材料计划,并核对库房材料节余量后,分阶段、分系统编制月采购计划一式三分。经主任经济师审核后,交项目经理审批签字后,工地、材料员、主任经济师各留一份。材料员负责采购。

  4、现场负责人建立物资采购计划台账(样表4附后)交主任经济师,主任经济师在物资需用总计划中逐次递减。分析原因,及时纠偏催促变更。

  5、物资供货合同的评审,经材料员确认、签字,主任经济师审核,项目部经理审批后,报经营科。经营科组织评审后,与供货商签订物资供货合同。记账员、主任经济师、经营科各留一份。

  6、材料到达现场验证后,库管员应严格按照物资管理办法,检查物资的数量是否与购料合同及物资采购计划相符,规格、型号是否一致,核对无误后填写《物资验收单》、《物资进场验收记录》;对于甲供的材料,库管员视同采购填写《物资验收单》、《顾客提供物资清单》。现场负责人(技校员)及时将甲供材清单递送主任经济师留存。

  7、库管员应将材料账按十大类分开,依据材料验收单登记明细账、将分步工序实际工程量作为各项材料用量的控制目标,严格按照限额领料进行控制,每月现场负责人核对库房材料节余量前,对库存材料进行盘点,对下次物资入库量进行登记分类。库管员负责建立日、月入库、出库台账每日进行盘点,并将月入库、出库台账(样表5附后)于当月16日前交主任经济师一份。

  8、经营管理员每月将物资月计划与实际消耗进行对比分析(样表6附后)报主任经济师,现场管理人员要对操作人员使用的材料量进行监督,主任经济师组织相关人员制定措施避免材料浪费。

  9、工程收尾期间,现场负责人对材料进行清查,对于剩余材料及多次使用性材料进行回收入库,并编制回收入库单(样表7附后)交材料员、主任经济师各一份。

  10、工程项目物资报销单据由材料员(样表8附后)、项目负责人签字,主任经济师审核,项目经理审批。主任经济师将物资报销费用计入成本。记账员(样表8附后)到经营科输发票报销手续,报销凭证必须是正式发票。发票后附的入库单、验收单、材料清单,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单价、数量必须填写清楚,与发票一致。材料员及记账员协同进行材料的实时消耗量统计,每月10日前将上月统计数据交主任经济师一份作成本统计及分析。

  六、成本管理:

  1、项目部经营人员:

  主任 经济 师:xxx

  经 营 员:xxx,兼电气专业造价员

  暖通专业造价员:xxx

  专业造价员优先执行项目部经营工作,配合主任经济师每月完成成本数据的收集、整理、核算、分析统计工作。

  七、变更签证:

  1、变更时间要求:随时变更,随时签证。各工地出现变更时,应及时通知主任经济师安排签证,超过一个星期的现场负责人自负。并在一个星期内将变更通知单、签证单等交主任经济师一份留存。每个工地现场应设专用变更签证档案盒。

  2、工作安排:

  ①、凡是投标中没有认价的材料,项目负责人必须与项目副经理、主任经济师协商后制定出需再次认价的材料明细,报甲方认价。甲方供材需做好签收记录,及时报主任经济师。

  ②、现场负责人协同主任经济师分析对比投标预算和施工预算在项目上的出入情况,核对投标量是否有漏项、少量等情况并编制出量差、价差分析表,必要的填写签证单。

  ③、工程新增变更类:项目负责人(技术员)根据变更单情况,及时计算出工程量。做好无法描绘于竣工图的签证单工作,不得出现口头变更情况,且力求每份变更都能完整超额地反映在竣工图上。工作中要坚持先做变更签证再施工的原则,避免出现工作干完了没人签字的情况。

  ④、现场签证要注意区分清单工程和定额工程的签证方式。

  ⑤、所以变更项目负责人需及时找甲方、监理签字盖章,尽量在一星期内完成。完备后原件交经主任经济师,复印件存放于工地专用变更签证盒内以备结算。

  3、培训工作:结合工程实际,不定期召开经营培训。

  八、竣工结算书:

  工程竣工后,经营员应在收到审计报告后三日内编制完成工程竣工成本分析对比表(样表9附后)交主任经济师审核,项目经理审批后报经营科备案。

  工程结算是工程造价控制的最后阶段。工程项目经济效益的好坏与最后阶段的工程结算编制完整、正确与否息息相关,特别是完整性。

  1、工程初验前一个月经营员将所有结算资料(招标文件、合同、答疑记要、变更签证、实际出库统计量等)整理汇总交主任经济师,项目经理与主任经济师安排各专业人员编制预结算书。竣工验收合格23天内,将首次报送甲方的结算书(附各种依据资料)送交分公司经营管理科审核。

  2、项目负责人安排完成竣工图的制作,资料员及时整编装订(有时变更签证合理反映到竣工图上才会被确认,注意无法措绘于竣工图上的签证单)。

  3、主任工程师填写“安装工程竣工报告”。项目副经理配合、指导主任工程师填写“安装工程竣工档案”,其中需指明区别于其它工地的一些特点、难点。附工程整体外观效果彩图,文明工地证书彩页,获奖证书、奖杯类,体显该工程工艺特点的图片3~4张及顾客满意度调查表等。

项目管理制度9

  1.对管理处经理负责,执行管理处各项规定和决议。

  2.负责设备管理质量控制,通过科学管理和精心保养,使各项设备运转正常,提高设备的使用寿命与完好率。

  3.拟制设备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和质量管理办法,并督促所属员工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质量管理办法。

  4.制定设备年度、月度的修理与维护保养计划,并组织实施。

  5.拟制设备的应急预案,及时处理每一项与设备有关的紧急状态与紧急事故,并做好善后与防范工作。

  6.组织对日常设备管理,对重大设备事故做好原始记录,搞好技术资料的归档和资料管理。

  7.明确所属员工工作职责,督促其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认真查阅设备员工的各类工作记录并签名,努力提高每个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营造和保持良好的工作氛围。

  8.关心下属员工的.思想和生活,考核其工作实绩与技术水平,对设备员工的奖罚提出意见,同时做好新进、转岗设备人员的岗位职责、工作要求等内容培训工作。

  9.配合和参与业主搞好工程收尾工作,做好已竣工系统的验收与接管工作。

  10.做好与其它部门的协作与配合工作,遇事分工不分家,责任到人。

项目管理制度10

  第一章 总则

  1、为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加强临时用工管理,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生产、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2、临时用工在公司定员定编的前提下,坚持按照“以岗选人,宁缺毋滥”的'原则,努力提高整体绩效。

  3、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临时用工。

  第二章 临时用工范围

  4、本办法所指临时用工皆指公司定员定编外使用年限较短的临时性、季节性、专业性用工。

  第三章 临时用工录用

  5、录用程序

  ⑴ 各部门需使用临时工,由各部门提前一周提交临时用工申请(包括工作任务、人员数量、性别、年龄要求、所需技能、用工期限、人员到岗时间等方面内容)。经部门负责人签发后送人力资源部审核,经常务副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统一调配。

  ⑵ 特殊情况下,如需紧急使用的临时工,应由部门负责人事先与人力资源部电话联系商定,并补办临时用工申请手续。

  ⑶ 临时用工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归口审批,各部门必须在项目核定的临时用工控制指标内申请使用,不得擅自或超指标雇用、安排临

  时工,凡未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的部门,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相关部门责任人自负。

  6、录用条件

  ⑴ 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劳动年龄即年满18周岁至58周岁。 ⑵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所从事的工作。

  ⑶ 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

  7、聘用管理

  ⑴ 对于聘用的临时人员(特别是专业性强、特种作业等)必须坚持先培训,后考核发证,需持证上岗,对达不到要求的,不得安排上岗工作。

  (2)凡经考核录用的临时工,报到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3)人力资源部负责给新录用的临时工办理报到手续,并与其签订临时用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权力和义务。

  第四章 临时用工管理

  8、临时工在工作期间,由用工部门负责其教育和管理,在用工协议规定的服务期限内,如发生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人力资源部门,协议期满,用工部门应主动向人力资源部办理清退手续。

  9、对于进入生产场所工作的临时工,用工部门必须会同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安全和思想教育,必须指派一名正式员工负责领导其工作,经常检查、督导和纠正其不规范操作和不安全行为,必要时可宣布停止其工作。

  10、公司所有临时工一律穿戴劳保用品。

  11、临时工在工作期间,不得以各种理由请假,原则上部门经理没有权利批准请假。

  12、若非公司工作安排原因,在生产任务没有结束之前,临时工擅自离开工作场地,自离开之时起,公司不予结算一切费用,双方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工部门要将情况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五章 附则

  13 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重庆威凯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二〇XX年十月一日

项目管理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企业对项目材料的管理工作,发挥企业整体优势,满足施工生产的需要,减少库存积压和浪费,降低工程项目施工生产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施工项目所需的主要材料和大宗材料应由单位物资部门统一招标采购,按计划供给项目经理部。

  第三条施工项目所需的c类材料可由单位授权有项目经理部自行采购;项目经理部就编制采购计划,报单位物资部门批准后按计划采购;

  第四条工程项目所需的a、b类材料,必须通过招投标的方式进行采购。

  第二章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

  第五条各项目经理部应设材料组,是项目经理部管理层的组成部分,业务上受分公司、公司物资部门领导;

  第六条根据工程需要,各项目应配备材料人员1-3人,其材料人员由分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和物资部门同项目经理商定,报分公司经理批准。

  第七条项目材料人员必须职责分工明确,杜绝一人包揽,严禁采购兼保管。

  第三章计划与供应管理

  第八条项目经理部在开工三天前,应向分公司物资部门提供'项目材料需用总体计划'。材料计划应明确材料名称、规格、型号、质量(技术要求)、数量及进场时间等,需要及进场时间等,需要加工定做的料具,应附图纸并注明要求。

  第九条项目参与询价、定价和采购合同的签订,提供价格信息和合格分供方,随时了解市场情况,以便分公司物资部门及时确定材料和品种和供应单位。

  第十条分公司物资部门根据项目经理部定期编制的项目材料月度计划,保质、保量、按时将材料供应到现场。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业主)供应的材料,::由分公司物资部门与建设单位(业主)签订材料供应办法,并与建设单位(业主)落实材料的选样工作。

  第十二条全部材料按实际价格加运杂费计入项目成本,材料进退场及一、二次搬运所发生的人工费、运杂费计入项目成本。材料回收退库所发生的装卸人工费和运输费由项目组承担。

  第十三条发生材料代用的量差(增)由项目承担。

  第四章材料的验收和使用保管

  第十四条进场的材料应进行数量验收和质量检验,作好相应的验收和标识的`原始记录。数量验收和质量检验,应符合国家的计量方法和企业的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进入现场的材料应有生产厂家的村质证明(包括厂名、品种、出厂日期、出厂编号、试验检验单)和出厂合格证。要求复检的材料要有取样送检证明报告。新材料未经试验鉴定,不得用于工程中。现场配置的材料应经试配,使用前应经认证。

  第十六材料的计量设备必须经具有资格的机构定期检验,确保计量所需要的精确度。检验不合格的设备不允许使用。

  第十七条对进场的材料发现质量不合格,应做出标识,按公司程序文件规定,挂上'不合格物资'标牌,及时通知分公司物资部门联系解决。

  第十八条凡进入项目现场的材料,应根据现场平面布置规划的位置,做到四定位、五五化、四对口。现场大宗材料须堆放整齐,砂、石成堆、成方、砖成垛,长大件一头齐,要求场地平整,排水良好,道路畅通,进出方便。

  第十九条应建立材料使用限额领料制度:

  1、由负责施工的工长或施工员,根据施工预算和材料消耗定额或技术部门提供的配合比、翻样单,签发施工任务书和限额领料单。两单工程量要一致,并于开始用料24小时前将两单送项目材料组。项目材料组收到后,立即根据单位工程分部分项用料预算进行审核。审核工程量有无重复或超过预算,审核材料消耗定额有无套错,审核计算有无差错。审核无误后,送工长或施工员交承担的施工生产班组凭单领料。

  2、无限额领料单,材料员有权停止发料,由此影响施工生产应由负责施工的工长或施工员负责。

  3、班组用料超过限额数时,材料员有权停止发料,并通知负责施工的工长或施工员查核原因。属工程量增加的,增补工程量及限额领料数量;属操作浪费的,按有关奖罚规定办理,赔偿手续办好后再补发材料。

  4、限额领料单随同施工任务单当月同时结算,已领未用材料要办理假退料手续。在结算的同时应与班组办理余料退库手续。

  5、班组使用材料衽节约有奖、浪费赔偿、奖赔对等的原则,其材料奖按节约材料的20%发给班组,材料浪费仍以浪费材料的20%扣罚班组。奖罚节约或浪费的材料单价,按工程当地的定额材料单价计算或按项目与班组的合同单价计算。

  6、钢筋按放样料单数量加1、5-3%的损耗一次承包给钢筋加工车间(班组),达到指标应给予奖励,节约部分五五分成。

  第二十条应建立材料使用台帐,记录使用和节超状况。材料管理人员应对材料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做到工完、料清、场清;建立监督记录;每月按时对材料使用情况进行盘点和料具租赁费的结算,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分析和处理。

  第二十一条废料处理

  1、废料由项目整理集中后,必须经过材料部门同意或委托项目经理部方可进行处理。

  2、废料处理所得收必须按实交财务部门冲销项目成本。

  3、任何人不得私自将废料处理所得收入截留使用,否则按贪污公款处理。

  第五章统计与核算

  第二十二条项目材料组自项目开工到竣工交付验收,应做好各种资料收集整理,装订成册,按月做好统计核算工作。

  1、项目承包工程材料消耗表

  2、项目承包工程主材预算与消耗对比表

  3、项目承包周转料具租赁结算表

  4、项目承包周转材料(非租赁)摊销情况表

  5、建立材料耗用情况数据库。

  第六章奖罚办法

  第二十三条项目工程价差降低率按与项目签订横向承包合同的规定执行,公司(分公司)物资部门负责核算。

  第二十四条项目经理应同项目材料负责人签订工程目标责任状确保三材节约目标:钢材2%;木材3%;水泥0、56%。

  第二十五条每月由分公司物资部门对各项目进行'项目法施工项目分项检查考核',对于检查达不到95分的,应要求限期整改,并给予批评和罚款。

  第二十六条局、公司每年对分公司及项目材料管理进行检查考核,将对做的较好的单位或项目给予表扬,对达不到要求的单位或项目将限期整改,并给予批评和罚款。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20xx年11月12日起执行,原有关规定与本办法有冲突的地方,按本办法执行。

项目管理制度12

  地产项目开发工作管理规定

  为有效地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立项以及勘察设计等前期工作进行指导,使各项前期工作规范化,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工作失误,特制定本规定。

  一、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通过对拟投资开发项目的调查研究及经济测算、分析其可操作性,做好风险预测,为公司投资决策提供准确依据。

  1、开发部负责组织编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营销部、预算部、工程部、财务部密切配合。

  a、营销部负责提供市场调研报告。

  b、预算部负责提供建安、配套工程成本测算分析。

  c、工程部负责提供施工组织方案。

  d、财务部负责提供融资方案及管理费用预算报告

  2、可行性研究报告起草完成后,由开发部呈报主管经营者审阅,提交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确定,方可决策进行立项工作。

  二、项目立项工作:由开发部负责实施完成,其它部门密切配合。

  1、用地申请

  a、对公司经理办公会同意投资决策的开发项目,开发部负责委托市规划土地局指定的勘测设计院进行勘测,绘制现状地形图,草拟用地申请报告,呈报主管经理审查通过。

  b、开发部负责配合主管经理向市开发办呈交用地申请报告,现状地形图等相关性文件,办理用地申请批复。

  2、规划及用地审批:

  a、开发部将市开发办用地申请批复转报市规划土地局规划处,市规划土地局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确定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及用地红线图。

  b、开发部依据确定的规划设计条件及红线图,采取招标(或委托)的形式,安排详细规划方案设计,并将详规方案通过专题会讨论,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通过。

  c、开发部将规划条件、红线图、详规图呈报规划土地局详规审查小组办理详规审批。

  d、开发部将用地申请批文,规划条件及红线图,详规方案,呈报市规划土地局地政处测算地价并形成测算报告。开发部应协调政府相关部门,积极争取有关优惠政策。

  e、土地出让金测算报告批复后,开发部向市开发办交纳部分土地出让金及大配套费用,取得中标通知书、开发建设履约保证书。

  财务部负责筹集所需要款项。

  f、开发部将批复的土地出让金测算报告、中标通知书、开发建设履约保证书、详规批复等转报市规划土地局办理建设用地批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协调现场测量,确认土地使用面积。

  g、开发部向开发办交纳余下土地出让金,办理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土地使用证,财务部负责筹集所需要的款项。

  h、开发部依据详规批复,采取招标(或委托)的.形式,按排单体方案设计及总平面图设计,并将方案经过专题会讨论,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通过。

  i、开发部将上述各类批文、批图及单体方案、总平面位置图一并呈报市规划土地局,办理单体方案审核及大规建发文。

  j、开发部负责向市规划土地局缴纳项目的人防工程建设费、墙改专项基金、砂石管理费等行政事业收费,办理有关前期缴费事宜。

  k、开发部将上述所批文,批图一并呈报市规划土地局,灵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l、开发部须将立项过程中所有批复及时报行政部存档。

  三、项目勘察设计工作:开发部负责委托项目的详细规划、场地勘察、工程设计等工作,工程部、营销部、预算部为主要的配合部门。

  1、开发部准备设计所需的基础资料;

  2、开发部负责组织编写设计任务书,其它部门需提供相关资料:

  a、营销部负责提供项目功能要求书或项目建议书;

  b、工程部负责提供设计技术要求书;

  3、开发部根据已积累的各设计单位综合情况初选3-5家设计单位,并对初选设计单位的资质、技术力量、社会信誉、近期承揽的项目工作情况等进行调查,提交主管经理研究确定设计单位。

  4、开发部负责起草设计委托合同,并按《合同会签制度》签署。

  5、开发部向确定的设计单位提供准备好的基础资料和设计任务书等。

  6、开发部接收设计文件后,组织设计单位及相关部门召开评审会并形成会议纪要,会后安排设计单位修改。

  7、开发部将完整的设计文件进行存档、分发、上报等工作,进行下一步程序。

  四、本规定由开发部负责解释。

  五、本规定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项目管理制度13

  1、目的

  为了加强项目经理部的内部管理,规范各部门、员工的管理行为,优质、高效地实现项目经理部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成本等各项目标,为企业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根据项目经理部的具体情况和特点,制定本制度,项目部有关部门及人员应严格遵照执行。

  2、依据

  国家及地方法律、行政法规

  国家及地方行业标准、规定

  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经理部的项目管理工作。

  4、项目管理制度

  4.1工作制度

  为规范项目部各管理人员的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以严谨的工作作风,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为工程项目,为企业创造良好的社会形象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项目经理部的成员严格遵照执行。

  1严格遵守项目部规定的作息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更不得脱岗、旷工。(具体作息时间由项目部根据项目施工的不同阶段另行通知)。

  2积极、认真地干好本职工作,部门之间及部门内部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楚,既分工负责,又配合协作,不得扯皮,互相推诿。

  3着装整洁,工作严谨务实,上班时间不得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更不得做有损企业、项目部的形象和利益的事。

  4积极迎接和配合上级部门的检查、指导,认真听取意见,改进工作,对联系工作的外来人员主动、热情接待。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尊重他人,尊重自己。

  6遵守后勤、安全等管理制度,不从事黄、赌、毒等违法乱纪活动,树立文明形象,做文明人。

  1)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项目部的作息时间,对上、下班进行严格的考勤,由项目部指派专人实施。

  2)实行上、下班考勤制度。根据项目部作息时间要求,管理人员在早上上班、下午下班时进行签到。每次迟到不足五分钟罚20元,超过五分钟罚款50元,无故迟到超过30分钟,按旷工处理。

  3)其他时间的考勤: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人员、项目领导成员对部门负责人随时抽查,发现缺席、脱岗,每一次罚款50元,部门负责人循私舞蔽的,每次罚50元。

  4)旷工一天罚款200元,旷工三天及以上,项目部有权辞退当事人。

  (1)管理人员因公事、私事需外出,必须请假,部门人员向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向项目领导请假并取得批准。当部门人员请假时间超过1天(包括1天)必须用书面形式向项目领导请假并取得批准。如未请假或未经批准私自外出,按旷工处理。

  (2)一个月内事假、病假三天及三天以内不扣薪金,三天以上按请假天数每天扣月薪的1/30。

  A项目经理部领导进行安全值班轮换制,每人负责一个月的安全值班,对当月的安全生产、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指导、实施,并作好值班记录。

  B国家法定的节假日,项目部各部门应安排人员值班,以保证项目部的各项管理和生产得以顺利进行,并将值班安排以书面形式上报项目部领导。项目部领导随时检查,发现迟到、早退、脱岗、旷工的,按考勤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C施工生产或安全管理等其他工作需在节假日、夜间等休息时段加班的,部门负责人应安排本部门的相关人员值班,并以书面形式上报项目部领导。在值班期间随时检查,发现违反规定的,按相关制度执行。对于因值班人员迟到、早退、脱岗、旷工或玩忽职守造成的经济损失、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或其他不良后果的,视其情节,对相关人员按国家和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造成经济损失的按5~10%赔偿。部门负责人负连带责任。

  a项目部各个成员,应及时参加各种例会和其他临时会议,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席。

  b迟到、早退按考勤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无故缺席每次罚款50元,由会议主持人实施考核和处罚。如有特殊原因需迟到、早退、缺席的,应于会前用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会议主持人或项目领导请示并取得批准。

  c参加会议必须作好笔记,办公室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作好会议记录,没作笔记的,按每次20元处罚。

  d项目部每月召开一次生产会,每周召开一次现场碰头会,每半月组织一次安、质量、文明施工大检查,每周组织一次例行检查,其他时间需开会或检查时由项目部临时通知。

  e参加会议,应认真听取别人的发言,作好记录。不得“开小会”和大声喧哗,不得吸烟,通讯工具应关闭或置于无声状态。会场吸烟或通讯工具每响一次罚5元。

  f作好会议签到记录,如未签到按缺席处理。

  4.2施工管理制度

  1)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如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技术员、测量员等,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和规范、标准的要求进行施工。若不按要求执行,盲目施工,造成返工、质量缺陷等,要追究相关人员经济责任。按经济损失的5~10%赔偿。对于造成质量事故或其他重大不良后果的,除经济上的处罚外,项目部有权将其辞退。

  2)主办施工员应事先编制材料需用计划和劳动用工计划。根据总进度计划编制月、周进度计划和日作业计划。如未编制,或计划针对性不强,可操作性差,每次处以20元罚款。

  3)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接受安全员的监督、指导,搞好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不野蛮施工。若不执行或执行不彻底,造成工伤事故或重大伤亡事故的,除按国家及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外,对造成的经济损失,还按1)条的规定处理。

  4)施工员对质量员、安全员及上级部门提出的质量、安全隐患整改意见应认真及时地执行。若拒不执行或执行不彻底,造成不良后果的,按3)条的相关规定执行。

  5)若因玩忽职守、责任心不强、监管不力等原因造成材料浪费、设备损坏,按经济损的10%赔偿,并追究相关责任。

  6)按照工程进度,认真及时做好各项工程资料,使其与工程进度同步。若未能按照项目部资料管理规定的时间保质保量的移交归档,对相关责任人按其规定处理。

  7)严格执行公司的劳动用工制度,实事求是的开出工程任务结算单。故意多开、重开的,按相应金额全额处罚。并按相关规定执行,对于触犯法律的,要追究相应责任。

  4.3质量管理制度

  1)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要贯彻全面质量管理的思想,即全员、全过程、全面管理,从人、材料、机械设备、方法、环境各个方面对质量的形成过程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

  2)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编制切实可行的质量保证计划,并在施工生产中持续有效的运行。由技术负责人牵头,与项目经理、技术员一起组成审核小组。每一季度末定期对本项目部质量体系的运行进行审核。同一部门(同一人员)如发现三个以上一般不合格项,将通报批评并罚相关人员50元。发现一个严重不合格项罚款200元,两个以上(包括两个)则项目部有权将其辞退。

  3)成立质量检查小组,每半个月定期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一般质量缺陷,每一处罚相关施工员、质量员50元,班组罚100元;严重质量缺陷,每一处罚相关施工人员、质量人员100元,班组罚200~1000元,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如因材料、机械设备等原因造成质量缺陷,相关责任人也按上述办法处罚。

  4)施工前必须进行层层技术交底,并对交底的内容负责。凡未交底的,每次罚相关责任人20元,班组负责人50元。

  5)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三检制”,上道工序未经检验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检查人员检查后作好记录。合格后签字认可,如未检查或无记录、认可,就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罚相关的检查人员20元,班组100元。

  6)做好工程成品的保护工作。施工人员对班组作书面交底,并提供必要的材料和工具。如未交底,罚施工人员20元。凡损坏成品或半成品的,班组或个人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如系故意损坏的,则另加罚经济损失的20%。

  4.4安全管理制度

  1)项目部在施工生产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标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做好班组安全教育。由安全员牵头,组织施工员、保卫人员、设备管理人员等班组及新入场的工人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并作好记录。如未进行安全教育或未作记录,罚安全员100元,相关部门人员50元,新入场工人未接受安全教育就上岗的,对班组负责人按50元/人处罚,并清退未接受安全教育的相关工人出场。

  3)作好“三上岗一讲评”工作,并做好记录,由安全员每月底对该月的该项工作进行检查。如未作或无记录的,罚班组负责人100元。

  4)对特殊工种作专项安全教育。安全员、施工员、劳资员、设备员对特殊工种作专项安全教育,并作好记录,使其了解所从事的特殊工作的安全操作规程,如未进行专项教育或无记录的,罚上述人员各50元。如无证上岗,按无证上岗的人数罚安全员、劳资员及班组负责人各50元。

  5)成立安全检查小组,每半个月定期对安全生产进行全面、彻底的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由安全员作好记录并向相关部门责任人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限期整改。整改人应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如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彻底,按每一条整改内容罚相关责任人50元。

  6)坚持层层交底制度,并对交底内容负责。凡未交底的,对部门相关责任人罚50元,班组负责人100元。

  7)施工中必须严格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施工,对违章冒险作业的应立即纠正。安全员、施工员及相关责任人视而不见,姑息养奸的,各罚50元。班组不听劝阻,强行施工,每次罚班组负责人100元。造成事故的,除负相关责任外,视其情节罚相关责任人100~5000元。

  8)正确使用安全防护“三宝”。进入施工现场未戴安全帽的,每次罚20元,配戴不符合要求的,每次罚10元;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的,每次罚100元,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每次罚20元。

  9)对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要实行严格的申报、审批制度,发现问题要及时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

  10)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抢救,并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

  11)故意损毁、拆除安全设施、消防设施、安全警示牌的,视其情节,每次罚100~500元,造成安全事故的,追究相应责任。

  4.5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项目部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建设部、地方政府关于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文明施工管理,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文明施工管理要求、环保措施组织生产,以保障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提高经济效益,树立企业形象。

  2)加强对职工、生产班组的文明施工教育。施工部门、质安部门在对班组进行安全交底、技术交底的同时,还要进行文明施工教育,并作好记录。如未进行教育或无记录,每一次罚相关施工员20元。

  3)着重抓好施工现场落手清工作。施工部门、材料部门、质安部门及设备部门每天下班之前,检查所辖班组的落手清工作情况,并在其他时间随时抽查。违反文明施工规定的班组,视其情节,每次罚50~200元。如因此造成材料浪费、工伤事故或其他不良后果的,除承担经济责任外,每次视情节罚班组50~500元。

  4)施工现场的材料、成品、半成品按总平面图的布置或材料部门、施工部门及其他责任人临时指定的地点整齐堆码,并作好防护措施,如随处、随意堆放,造成现场混乱、道路不畅通的,罚班组每次20~100元。

  5)后勤部门应做好办公区域、生活区域的日常卫生清洁工作,施工部门应保持施工现场的'道路、排水、排污设施的清洁、畅通。如不符合要求,罚相关班组20~100元,管理人员监管不力的,罚责任人20~50元。

  6)搞好施工区域内的卫生清洁工作,划分责任区,落实到班组、人员。施工部门、质安部门每周定期对卫生工作进行检查,不符合卫生标准,脏、乱、差的班组根据情节罚20~100元。凡在施工现场小便的每次罚20元,凡在施工现场大便的每次罚100元。

  7)搞好环保工作,防止扰民。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扬尘、噪声污染,工地内的污水不得外溢,建筑垃圾堆放在指定地点,并及时清运出工地。

  8)在分公司、项目部或其他上级部门的文明施工检查中获得表彰的,奖励相关部门责任人50元,生产班组100元。

  4.6材料管理制度

  1)按照规定对材料的采购进行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

  2)施工部门编制材料需用计划,报材料部门。材料部门根据需用计划和项目部的材料储备情况编制材料采购、租赁计划,并报项目经理审批。无采购、租赁计划并未取得批准擅自采购的,由采购人员负一切责任,且不得上帐入库。

  3)采购前按照规定对材料供应商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选择最合适的供应商,并作好评审记录。采购时要进行三比一算,比质量,比价格,比运距,算成本。没有进行评审或评审无记录的,每次罚采购人员50元。

  4)采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材料的质量标准,对采购材料的质量进行检查,特殊材料要进行逐个检查,并收集相关质保资料。如质量不符合要求,或无质量保证资料、准用证的,不得采购,否则采购人员自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损失。

  5)特殊的材料,如塑钢门窗、防水材料等,除质保资料外,供应商还要提供复试报告。不能提供复试报告而又采购的,采购人员承担相应的检测费用,经检测不合格的要承担相应损失并罚20~100元。

  6)采购人员必须按照施工生产部门所要求的时间、数量、质量组织材料进场。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满足时间、数量要求,需报请项目经理同意,否则按每次20~50元处罚。

  7)采购人员协助项目经理签订材料供应、周转材料及架设工具租赁合同。建立材料采购计划、分供方评审记录、合格分供方花名册等台帐。

  (1)所有进入施工场地的材料、设备必须经过材料管理人员的验收合格后方能上帐、入库。验收人员不得少于两名,验收人员同时签字认可后方能生效。

  (2)材料管理员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施工生产的要求对进场材料、设备进行验收,量大材料抽查验收,特殊材料逐一检查,不合格的材料一律拒收,明知不合格仍放行的,一经发现,视情节罚验收人员20~100元,并退还不合格品。

  (3)验收时,必须检查材料的质保资料,需准用证的还须检查准用证,并将该部分资料收集整理、存档。如无质保资料仍放行的,按2)条的规定处理。

  (4)材料验收时,应严格细致的检查、核对其规格、型号、品种、数量是否与采购计划相一致,按实际数量办理验收手续。规格、型号、品种不符合要求的不得验收,如根据施工需要可以验收的,要报材料负责人审批并取得同意,否则按2)条的规定处理。

  (5)材料验收时,要防止供应商以次充好,以少充多,情况严重的,按购销合同的约定处理,并取消其供货资格。材料管理人员如实办理相关验收手续,如虚报数量,视其情节罚款50~1000元,并按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违反法律、法规的,要追究相应责任。

  (6)建立材料进场原始记录、现场材料验收凭证等台帐,要求准确、及时,能真实反映现场实际情况。

  A进入施工场地的材料,按要求及时入库,或按照总平面图所规定的地点整齐堆码,并按程序文件的要求对材料进行标识,如不按要求堆码或标识的,每次对相关材料人员处罚20元,造成道路堵塞、材料误用的,每次视情节罚20~200元。

  B施工场地的材料应做好防雨、防水、防潮、防火、防盗等措施,如不做防护措施或措施不力,造成材料受损、报废,管理人员除负经济责任外,按经济损失的5~10%赔偿。

  C材料进场后,及时向监理人员报送材料报审表(如需要),向项目部试验人员发送检验试验通知单。如未送或未及时送该通知单使材料不能及时送检造成工期延误,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视情节罚材料人员50~1000元。

  D库存材料在库房整齐堆放,小型材料分门别类整齐摆放在货架上,并挂卡标识。出库材料必须有领料单等相关手续,并及时下帐,做到帐、卡、物相一致,材料负责人随时抽查。如入库、出库材料未及时上帐、下帐,帐、卡、物不一致,无领料单私自出库的,每次罚库管员20~50元,材料负责人疏于监督,循私舞蔽的,每次罚50元。

  E每月25日前编制当月材料收发耗用报表,建立相关台帐,如逾期没编制,台帐不齐全,每次按20元处罚。

  F严禁材料管理员自行开出领料单填充库存数量,一经发现,视情节每次罚50~200元。

  G所有材料机具的出场,必须具有材料、设备部门所出具的出门条方能放行。

  a施工现场材料的使用要尽可能的使用现有材料,减少采购、租赁数量,消耗材料要减少投入,减少浪费,周转材料要提高周转次数、使用频率,减少闲置时间。

  b认真贯彻执行材料限额领料制度。施工部门根据施工预算、施工方案编制限额领料计划,报项目部计划员、项目经理审批,以此作为限额领料的依据。无限额领料计划,材料人员不得发放材料,否则每次按50元处罚。材料员在领料限额内发放材料,超出部分由施工员编制超用报告,经计划员及项目经理审核批准后,在规定的数量内发放。超用部分无审批手续发放的,材料员按10%赔偿。超用部分无正当理由或人为原因造成,施工人员或其他相关责任人按10%赔偿,班组全额赔偿。

  c钢管、扣件等周转材料由施工部门编制需用计划并报计划员、项目经理批准,生产班组凭领料单领用,并办理领用手续。回收时按正常损耗进行回收,超出损耗部分按原价赔偿。扣件按5%,回形销、蝴蝶扣按10%计取损耗。施工完毕后,由班组按指定的地点、方式堆放,交材料部门验收并办理有关手续。如班组不按要求码整齐,施工部门、材料部门另行安排人员堆码,由班组承担2倍的相关费用。

  d钢管严禁擅自锯短、弯曲变形,一经发现,班组按5倍价格赔偿。特殊情况,确有必要时,必须报施工人员、材料负责人批准,切割量大时,必须报项目经理批准。

  e易耗品如圆钉、铁丝等,人为因素造成浪费的,班组按2倍价格赔偿。

  f层板、木板、木枋严禁随意锯、割。班组根据施工部门的模板配制计划,尽量使用短、小材料配制。确需锯割的,必须报请施工人员、材料负责人批准,否则按原价的2倍赔偿。

  g材料管理人员必须坚守施工现场,如因自身原因造成材料不能及时发放造成工期延误,影响工程安全、质量的,按每次20~100元处罚。

  h每月25日前施工部门把当月实际完成量用书面形式报材料部门,材料部门根据实际支出与预算收入进行对比,编制节超对比表。

  i根据分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建立材料领料单及限额领料单、主要材料耗用台帐、材料费用计算台帐等台帐。台帐不齐全的,按每种每次20元处罚。

  4.7设备管理制度

  1)机械、电器设备的采购、验收按照材料的采购、验收要求执行。

  2)项目部使用的机械设备,大中型的由分公司组织配备或租赁,需购买的大中型设备,由项目部提出需用计划,报分公司购买;一般设备需经项目经理同意后购买或租用,小型设备应由班组自备。

  3)施工现场所有机械电器设备由设备员(机务员)统一管理。领用时由生产班组书面申请,经施工员、设备员书面同意后发放,并办理借用手续。施工期间班组自行保管,完工后交回。因操作不当或人为因素造成设备损坏的,班组承担维修费用。丢失或自身原因造成报废的要全额赔偿。

  4)大型机械的安装、拆除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在施工中严格贯彻执行。所有设备的安装、拆除、使用都必须对操作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将操作规程和警示标志在醒目处挂牌标识。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方案无针对性对技术员和设备员每次各罚50元,无安全、技术交底记录的,施工员、设备员每次各罚50元,班组在没有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就上岗操作的每次罚班组100元。设备没挂操作规程或警示标志的,设备员每一处罚50元,造成工伤事故的,每一次罚50~200元。

  5)所有的机械电器设备操作人员都属特殊工种,都必须做到持证上岗,无证严禁上岗,否则对劳资员、设备员处以50元/人的罚款。因此造成工伤事故的,按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与机械电器设备操作无关的其他所有人员,均不得进行操作,否则按每人每次100元处罚,造成工伤事故或安全事故的,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6)设备员编制设备维修保养计划,作好记录,定期对施工场地的机械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排除故障,消除安全隐患,严禁设备带病工作。无维修保养计划、记录或记录不全,在项目伤事故或安全事故的,按公司的相关规定处理。

  7)操作班组要做好每天的机械设备运转记录、交接班记录,没有记录或记录不全的,对责任人按20~50元处罚。

  8)操作人员不遵守操作规程、违章作业的每次罚款20~100元,造成工期延误,影响质量、安全,每项罚100~500元,造成设备损坏的全额赔偿,造成工伤事故、安全事故的,按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

  9)机械电器设备的安装必须牢固可靠。安装好后,设备员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并作好验收记录。大、中型设备如塔吊、井架、搅拌机等必须挂验收牌。如没组织验收就投入使用,每次罚设备员50元,没组织验收就投入使用班组可拒绝操作,如擅自使用的,每次罚班组100元。

  10)设备操作人员准时上下班,按设备员、施工人员的要求加班,以满足生产需要。如因迟到、早迟、脱岗、不按要求加班造成生产延误、停工的,视其情节,对操作员罚当月工资的5~10%。操作人员向班组提出不正当要求,或故意刁难的,一经发现,每次罚操作员20~100元。

  11)设备员建立设备台帐、月报表、特殊设备进场认可记录、设备维修保养等台帐,做到准确、及时。

  4.8劳动力、工资管理制度

  1)项目部必须使用成建制的、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技术能力、资金能力,满足工程项目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成本等要求的、具有较高操作水平的劳务队伍,并报公司审查、批准后方可使用。零星工作或因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引进小规模的、零散的劳务队伍的,施工部门向项目经理书面申请并取得批准后方可引进。未征得公司、项目经理同意擅自招募队伍的,相关责任人每次按50~200元处罚,并清除其队伍出场。

  2)劳务队伍应事先进行考察、评审,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劳务队伍进场后,由项目部与劳务队伍签订劳务合同或劳务协议。合同或协议中必须明确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成本、综合治理等方面的目标和奖罚措施,做到目标明确,责任清楚。

  4)办公室必须建立劳务队伍的档案记录。如花名册、身份证、暂住证、特殊工种上岗证复印件等资料。特殊工种上岗证必须核验原件。无证严禁上岗。无相关档案记录或记录不全,罚劳资人员每次20~50元。特殊工种无证上岗的,按安全管理和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5)劳务队伍上岗前,必须进行质量、安全、劳动纪律、治安消防等方面的培训教育,由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组织实施。施工、质安部门、设备管理部门还必须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并作好记录和签字手续。如没进行培训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就投入生产的,对部门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按项目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生产班组的技术考核。项目部对劳务队伍的技术水平进行现场考核、优胜劣汰。由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质安部门参与,在生产班组进场后,上岗操作之前对其进行所从事的工作进行专项考核,以施工规范、工程质量标准为依据,由技术负责人进行评定,作好考核记录。对操作水平达不到要求的人员要求劳务队伍将其换离本岗位或辞退。施工、质安部门人员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加强对生产班组技术水平的考核,随时清除不合格者,以保证劳务队伍的素质,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7)劳务队伍必须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公司、项目部各项管理制度,服从工作安排。生产班组或人员不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遵守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后勤管理等规定的班组或人员,严格按照项目部的相应管理制度进行处理。对屡教不改的,由项目部书面通知劳务队伍将其清退出场。劳务队伍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对劳务队伍处以每人(清退人员)100元罚金,并由项目部强制执行。

  8)劳务队伍需要对现场生产班组或人员进行调整,应提前3天向项目部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批准。不得私自调进、调出人员。否则对班组按调动人员每人50元的处罚。班组人员调整以不影响施工生产的各项要求为前提。劳资、施工、质安部门对调整人员作好记录、培训、教育、考核等工作。

  a、项目管理人员的工资按项目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b、劳务队伍的人工费(工资)在劳务合同或协议中确定其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原则上一次性包干,不再调整。

  c、施工部门根据生产进度,按照劳务合同或协议所约定的工资计算方法和付款方式定期、按时开出计件工程任务单。如按月结算,施工员在每月3日前开出工程任务单并交送质安、预算人员审核。质安、预算人员在5日前审核完毕并履行签字手续,预算人员在7日前报送项目经理审核。不按时全部报送的,相关责任人按每天50元处罚

  d、各人员在填写工程任务单时,应按要求的内容填写清楚、整洁。如有数据修改,必须有修改人的签字和修改日期,否则该部分内容无效。

  e、施工人员应实事求是的开出工程任务,故意多开、重开的,按项目部施工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f、不论采用什么方式支付劳务队伍的工资,必须预留10~20%的工资作为质量保证金,在工程竣工半年后支付。

  g、因劳务队伍自身原因造成返工、材料浪费的,劳务队伍承担相关损失,在工资中扣除。

  h、对零星的、不可预测的、不在劳务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其他用工,尽可能的采用计件工资。

  当无法采用计件时,可适当采用计时、一次性估工、估价或订人订薪专职用工(如施工道路保洁等)。无论计件、计时还是估工估价,施工、材料等用工部门必须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进行现场考查、评估,确定最合理、最经济的的方式和数量。最后按规定填写派工单。

  i、计时工必须当天产生当天验收签发,两天内完善签字,逾期无效。

  4.9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a、工程资料的管理由资料员在项目技术负责人的监督、指导下,按照国家及重庆市资料管理的规定、标准要求负责实施。

  b、项目部施工员、技术负责人根据施工生产、预决算的需要,编制各种规范、标准、标准图集等工具书需用计划,报项目部审批后购买。擅自购买的自行负责。

  项目部有关人员需要使用规范、图集等工具书的,在资料员处借用,办理借用手续。如未办理手续,造成遗失,资料员负责购买,不得报销。无法购买到的,按双倍价格赔偿;使用人员造成遗失的,也按上述办法处理。

  c、资料员将所有的资料建立总目录和分目录,便于管理和查找,文件、资料的收发要有记录。无目录的,在项目部内部审查时,每次每项按10元处罚;收发无记录的,按每项5元处罚。

  d、工程资料要及时、详细、有效,能真实地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防止“做”资料。资料的时间顺序、逻辑关系应符合工程实际。如试验、隐蔽、评定等资料之间的顺序、关系。技术员、资料员随时检查,对严重失真、时间顺序、逻辑关系错乱的,对相关责任人按每份5元处罚。

  e、工程资料必须做到与工程进度同步,以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及时整理归档,避免事后补资料。

  f、桩基工程的资料,在质监站对该部位进行验收前三天,施工、质安、试验、材料等部门将各自所应提供的资料交资料员,以便整理、归档,并在质监站验收时接受检查。不能及时交附的,对相关责任人按每份每天2元处罚;由此影响到工程验收的,视情节罚责任人20~50元,并限期整改。0.000以下其他部位的工程资料,也按上述方法和要求进行管理。

  g、主体结构的资料,在每层楼的砼浇捣前一天、装饰阶段的资料,在每个分项工程完工的当天(当完工的具体日期出现争议时,由项目总工界定),各部门将各自的工程资料交资料员,逾期不交的,按f条的规定处理。

  h、工程竣工验收前5天,各部门将应交验的所有资料及时交资料员收集、整理,逾期不交的,按每份每天5元处罚,由此影响到竣工验收的,对相关责任人处以50~100元的罚款。并限期整改。

  i、资料的交接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否则视为该过程未进行。

  j、竣工资料在技术负责人的主持下,由施工员、质安员、试验员、材料员、资料员等共同编制、收集、整理归档,按照公司、重庆市及甲方等的有关要求及时交送相关部门、单位。

  4.10检验试验管理制度

  a、检验试验工作由试验员在项目技术负责人的监督、指导下,按照国家规范、标准以及公司程序文件的要求负责实施。

  b、试验员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地方试验标准的要求,建立施工现场的养护室。

  c、试验员负责对进场的建筑材料负责取样送检。试验员在取样前及时报请监理人员,在监理的监督下按照规范要求、试验标准所要求的取样方法、数量进行取样,将试件及时送试验室检验。如因试验人员取样送检不及时,造成材料不能使用、工期延误的,视其情节,对试验员处以20~100元的处罚。

  d、工程开工前,由试验人员根据施工预算,按照规范要求,编制材料取样、试块制作计划。无此计划,对试验员进行50元处罚,由技术负责人监督限期整改。

  e、试验员按照要求对施工现场的对焊、电渣压力焊等焊接件进行取样送检,试验合格后方可成批焊接。如未经检验合格就成批焊接,对相关施工员处以50元罚金。试验人员如未制止的,处以20元罚金。由此造成经济损失的,施工员按10%赔偿,试验员如未制止的,按5%赔偿。

  f、试验员将试验结果及时用书面形式通知施工部门,如未通知或通知不及时,造成工期延误或致使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上的,对试验人员处50~200元的罚金。造成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的,按相关规定处理。材料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就用于工程上的,对施工员处以20~200元罚金,造成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的,按相关规定处理。经检验不合格的材料,要及时按规定处理,防止误用。

  g、砼、砂浆搅拌前,由试验员根据试验室的配合比和施工现场砂、石级配、含水率等情况试验,确定施工配合比,并将该配合比(每盘用量)在搅拌站挂牌明示,如未试配或未挂牌明示的,对试验员每次处以50元的罚金。

  h、试验员按照规范要求的数量、方法对砼、砂浆在浇注、使用地点进行取样,制作试块,并按要求养护、保管。同时作好坍落度、稠度、温度等测量,并作好记录。试验员未按要求制作试块,按每组20元处罚。如因此造成工程实体强度测试的,承担20%的测试费;未进行坍落度等测量或无记录的,每次处20元的处罚。

  i、试验员对砼、砂浆的搅拌作全程跟踪监控,防止强度不足引起质量缺陷、质量事故,或强度过剩引起材料浪费。如擅离职守,监督不力造成强度不足或质量事故的,按相关规定处理;造成材料浪费的,按10%的比例赔偿。

  j、试验人员建立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各项台帐,对设备进行日常的维护、保养,按规定的检验日期及时送检。如超过时间未送检的,按每件20元处罚,因此造成设备无法使用,工期延误的,按每件50元处罚。检验、测量、试验设备由试验员保管,各部门使用时办理借用手续。如无手续,造成设备丢失的,试验人员承担经济责任,价值500元以下的,全额赔偿,500元以上的,半价赔偿。

  k、检验、试验资料及时收集、整理、归档,防止丢失。

  4.11治安消防管理制度

  a、治安管理在项目保安负责人的领导下,由保安人员具体负责实施。保安负责人积极与当地公安机关、派出所联系,搞好警民关系,在他们的帮助和支持下,搞好本项目的治安管理工作。

  b、进入施工场的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重庆市治安管理规定,以及本项目部的规章制度。违反规定的,按本制度执行,违犯法律、法规的,由保安人员扭送公安机关处理。保安人员加强日常治安管理和夜间巡察工作,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职工的安定生活,防止治安事件的发生。

  c、工地人员进场3日内必须持当地证明、身份证到项目经理部保卫部门登记。无证件者严禁进入施工现场及住宿,违者按当地外来人员管理规定处罚,其本人按100元处罚,所在班组按200元/人(无证者)处罚。上述款项在班组工资中扣除。

  d、职工、劳务队伍上班使用的各类工具、电器、电线,在50公斤以内,下班后必须收回宿舍妥善保管,确实无法收回的应交待值班人员看守,否则后果自负,造成损失原价赔偿。

  e、现场使用的轻便电器、仪器、保险柜、电焊把钳线、易燃易爆物品,指定专人保管,不得乱丢乱放,造成丢失的,相关责任人负赔偿责任。严禁偷盗公私财物,如有违犯,情节轻微的,处以100~500元罚款,违犯法律、法规的,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f、来工地会客访友、联系工作,必须在门卫室登记,经同意后方可进入现场。未经许可一律不准进入。在工地留宿未到保卫部门登记的,谁留宿谁负责,按每人100元对责任人处罚。

  g、工地上同志间因工发生纠纷,要报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制止事态发生。纠纷中动手打人者,除赔偿伤者的医疗、营养、护理、工资等费用外,还处以50~1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机关处理。酗酒闹事,借酒发疯,谩骂、行凶打人或持凶器威胁他人的,视情节给予100~1000元的经济处罚,违反法律、法规的,送交公安机关处理;结伙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进行其他流氓活动、造谣惑众、煽动闹事的也按上述处罚。

  h、严禁在工地聚众赌博,违者按每人100元处罚,并没收赌x、赌资。不服从管教或屡教不改的,清除工地。保管好自己的钱、财、物,贵重物品不得带入工地,否则后果自负。做好防火、防盗、防毒工作。

  i、门卫、警卫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加强日常治安管理工作,特别是夜间巡查,防火防盗。做好材料、人员的进出场检查、登记工作。值班期间不得请人代班,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否则每次按50元处罚。玩忽职守造成公私财物被盗,按经济损失的50%赔偿。坚守自盗者,视其情节给予100~500元处罚,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取消其工作资格。协助公司人员搞治安管理工作。

  (a)、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消防管理领导小组,对消防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策划,保安人员负责具体实施。按照国家及公司消防管理的规定,监督、指导施工、质安、材料、设备、后勤等部门建设、设置如消防水管、砂池、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各部门不按照要求建设、设置的,对部门负责人处以50元的罚款,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b)、成立义务消防队,由保安人员组织其进行消防知识的学习、消防技能的训练。义务消防队在保安人员的组织下,每半个月定期对消防措施的落实情况、消防设施的设置、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根据检查情况,向相关责任部门发出整改通知,部门负责人组织本部门限期整改,拒不执行或执行不彻底的,对部门负责人处以20~50元的罚款。

  (c)、义务消防队经常维护、保养、检查消防器材。未经保安人员的允许,任何人对消防器材不得擅自挪动、使用或挪作他用。违者每次罚款50元,故意损毁消防器材的,除赔偿外,处以100元的罚款,由此造成火灾不能及时扑救的,应承担相应的经济、刑事责任。

  (d)、施工现场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未经审批,擅自从事明火作业,每次对操作人员处以50元罚款。明火作业无监护人员,对相关的管理人员处以50元罚款。因上述原因造成火灾事故的,对责任人处以50~200元罚款,并承担20%的经济损失赔偿,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e)、氧气、乙炔瓶、油漆、油料等各种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单独存放,专人看护,远离明火,作好消防防护。

  (f)、机械、电器设备的安装、防护,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实行“一机、一闸、一保险”等规定,防止机械、电器设备引发火灾事故。

  (g)、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如蜡烛、电炉、碘钨灯,也不得使用电炒锅、电饭堡等,一经发现,除没收外,每次罚款100元。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在宿舍内吸烟,违者每次罚50~100元,引发火灾事故的,按d条相关规定执行。

  (h)、在每半个月的例行安全检查中,安全员、保安人员按照项目部的防火规定和防火责任制的要求和标准,对施工现场、油库、木工房等重点防火部位进行严格、细致的检查,对违反防火规定,未尽到防火责任的相关责任人,视其情节,处以20~2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或由此引发火灾事故的,按d条的相关规定执行,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要求责任人限期整改。

  4.12后勤管理制度

  a、后勤管理工作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由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

  b、办公用品和生活设施的采购、租赁,分别由办公室编制计划,经项目经理审查批准。无计划、审批,私自采购的自行负责,一律不准报销。办公用品和生活设施的领用,必须作好登记手续,借用的须有借用手续,如无相关手续造成物品丢失的,办公室承担经济损失。

  c、工地的各个办公室要制定本办公室清洁卫生轮换值班制,办公室成员轮换值日。每天对本办公室进行清洁卫生扫除,保持办公室的清洁卫生,创造文明、卫生的工作环境。由项目负责人牵头,每周定期进行一次卫生检查,将检查情况用黑板报通报。

  d、办公室安排专职人员对办公区域、生活区域的公用部位、排水沟、厕所、浴室等公共设施进行卫生清扫,随时保持整洁、卫生,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场地无积水、排水沟畅通、干净。保洁人员清扫不及时、不彻底,造成脏、乱、差的,由办公室对其进行20~100元的经济处罚,屡教不改的,停职下岗。

  e、办公室负责搞好卫生防疫工作,定期消毒,消灭“四害”,防止传染病的漫延,保证人民的身体健康。在办公区域、生活区域设置垃圾桶、饭菜桶、灭蝇罩等设施。

  f、宿舍内保持卫生、整洁,鞋、帽、衣服、餐具等物品,按照指定的地方整齐摆放,宿舍人员轮流值日,每天对宿舍进行清卫生打扫。办公室每天用餐时间对宿舍卫生进行检查,对宿舍脏、乱、差的,每个成员按10元处罚,对卫生搞得好的,给予适当的奖励。生活垃圾、饭菜倒在指定的桶内,随处乱倒的,一经发现,每次罚款20元,随处大小便的,每次按100元处罚。

  g、食堂职工必须具有健康证,否则不得从事本工种,并按时进行体检。无证上岗的,调离本岗位,并对负责人和本人处以50元罚款。食堂按照《食品卫生法》所要求的方法对食品进行保管和贮存,并按要求留置饭菜样品备查,作好记录。未经允许,严禁在生活区域摆摊设点,特别是不洁食品,一经发现,一律没收。

  h、工地内严禁偷盗、打架斗殴、寻衅滋事,严禁赌博或变相赌博,侮辱妇女,违反的按治安管理制度的规定处理。宿舍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明火,如蜡烛、电炉、煤油炉、碘钨灯等,违反的按消防管理制度的规定处理。

  i、施工现场严禁带家属、男女混居,否则每次处以100元的罚款。

  j、爱护施工现场的一切公共设施、公私财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故意破坏的,加倍赔偿。

项目管理制度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炼化企业检维修和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商的安全环保管理,防止承包商在施工作业中发生事故,保证人身安全和环境安全。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检维修和工程建设项目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装置设备的检维修及相关服务项目。相关服务项目包括工业安装、水电安装、室内外装饰、房屋修缮、土石方开挖、基础打桩、道路维修、防腐保温、装置及设备拆除等工程。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承包商,是指在股份公司各炼化企业从事服务项目的外来施工队伍,包括设计方、设备制造商、施工承包商、检维修承包方、工程建设承包方、工程监理承包方等。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股份公司所属炼化企业。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炼化企业法律管理部门负责对承包商资质的法律审查,并负责合同管理。

  第六条各级工程项目管理部门是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及资本性支出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和隐患治理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工程项目进行工程交底,组织承包商进行服务项目施工作业安全环境因素识别与风险评价,制订风险削减措施,并检查落实,对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环保工作负责监督检查。

  第七条各级设备管理部门是日常检维修项目及修理费支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和隐患治理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设备技术进行工程交底,组织承包商进行服务项目施工作业安全环境因素识别与风险评价,制订风险削减措施,并检查落实,对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环保工作负责。

  第八条各级安全环保部门负责对承包商安全环保管理进行监督,负责对承包商施工作业过程中的风险评价及现场安全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章对承包商的资质准入和合同要求

  第九条服务项目合同签订前,由炼化企业法律部门、工程项目管理部门、设备管理部门和安全环保部门对承包商的资质进行审查与确认,不能满足资质要求的承包商不准承担服务项目。

  第十条对承包商安全资质审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过省、市级的安全培训,并经考试取得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人员操作证》,证书的种类、数量应达到从事服务项目的需要;

  (二)承包商资质等级证书应具备所从事工程项目的作业要求,安全资质合格证件齐全,符合施工质量要求;

  (三)必须有完善的`安全环保管理体系和健全的安全环保规章制度,有足够的安全环保专业管理人员;

  (四)有可靠的安全环保保证体系,并提供服务项目安全环保负责人、安全环保管理人员名单和安全环保组织机构网络图;

  (五)安全设施、急救器材、职业安全卫生防护用品能够满足从事服务项目的需要;

  (六)安全环保业绩、技术力量、员工人数以及机械装备能够满足工程项目作业要求。施工机具、设施符合安全规范和标准,能够达到安全施工的要求;

  (七)近三年来没有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有不少于五年的石油化工项目承包经历;

  (八)禁止无证和临时性的农民工进入石油化工装置现场从事涉及到工艺和设备的检修工作。

  第十一条由炼化企业法律部门、服务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安全环保部门对承包商的合法性、技术水平、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审查确认后,由承包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到安全环保处提交资质等级证明书(提交复印件)、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资格证书、现场安全环保负责人安全环保监督管理网络名单、作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名单、特种设备、厂内专用机械及安全设施登记表等相关资料备案。经过相关资质审查后,承包商到工程服务、项目归口管理部门签订《检维修﹙施工)安全环保合同》和《服务项目合同》。未办理安全审查和签订安全环保合同者,禁止签订服务项目合同。

  第十二条施工过程中临时追加的项目,应按程序补签安全环保合同和补充安全环保措施后方可实行。严禁未签安全环保合同就进入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环保合同到期后不办理补签手续的,项目所在单位有权终止作业。

  第十三条凡未签订安全环保合同的服务项目,各级安全环保部门不予进行入厂教育,项目归口管理部门不得安排施工,审计监察部门不予审计,财务部门不予付款。

  第四章安全环保教育

  第十四条炼化企业与承包商签订服务项目合同和安全环保合同,两个合同生效后,承包商到项目所在单位接受入厂安全教育和考试,由双方建档登记,考试成绩存档一年,考试合格后办理相关证件。承包商各类人员未经安全环保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厂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作业,并由业主主管部门备案检查。

  第十五条各炼化企业应该要求承包商各类人员在现场作业时必须随身携带项目所在单位办理的有关证件,作业中发现无证指挥者和无证操作者,一律按违章作业处理,项目所在单位有权停止其作业。

  第十六条各炼化企业应该要求承包商在施工作业中人员发生变动时,应按规定对变动人员进行安全环保教育。

  第五章对承包商的安全环保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各炼化企业应该要求施工承包商在检修施工进入有限空间、动火、高空作业、起吊作业、临时用电等每一个作业过程装置检维修要严格执行生产受控管理的各项工作要求。

  第十八条各炼化企业应该要求施工承包商严格遵守生产单位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要全面掌握作业点的生产工艺情况和安全状况,及时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严格按照审批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改变施工方案。

  第十九条施工现场的生产与施工双方,要明确分工,密切合作,共同做好检维修施工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甲方施工主管部门和乙方人员应该全过程现场监督,监护人员要全程在施工作业点监护。对于装置检修存在交叉作业的区域,作为重点监控对象,采取有效的隔离和警戒措施,夜间施工做到照明和联络等手段有效,现场有专人统一协调工作情况,做到监护到位。

  第二十条各炼化企业应该要求承包商根据服务项目所在单位在作业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和告知的作业危险源,进行作业风险识别和评价,提出作业风险因素削减措施,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应急预案和安全操作规程,报项目主管部门和安全环保部门审批后实施。

  第二十一条各炼化企业应该要求承包商在开工前,要按施工总平面图的布置,安排作业区、预制场地、材料堆放场地等。所有布置须经工程服务项目的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搭建临时建筑物、工棚要提交申请(并附有具体相邻建筑、管线位置图),经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审批后方可搭建。施工组织设计完成后,承包商和项目所在单位到现场落实安全措施。

  第二十二条各炼化企业应该要求承包商在施工现场要设有安全警示标志,施工现场危险区域,如坑、井、沟等必须设置明显标志,夜间要设有红灯警示,并做好防护。施工和检修机械、施工器具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第二十三条各炼化企业应该要求承包商要严格实施制定的控制环境污染的措施。对重要环境因素,要制定应急预案,并落实应急措施。在施工作业、清理设备等过程中确需排放废水、废气、废渣等,其预处理的措施、排放的方式、路线要按照项目所在单位安全环保部门的审批要求进行。

  第二十四条各炼化企业应该要求承包商在进行用火、进入有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等危险作业要按规定办理“作业票”。各种特殊作业人员要随身携带“作业票”,以备检查。

  第二十五条各炼化企业应该要求承包商进入作业现场的各类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并按作业性质佩戴特殊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十六条各炼化企业应该要求承包商在作业中未经消防部门批准不准占用消防通道。如作业需要占用消防通道时,承包商必须到消防等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在规定期限完工后,要立即恢复。

  第二十七条各炼化企业应该要求承包商的进入厂区的施工车辆要按规定办理“临时通行证”、携带灭火器、配带阻火器,在规定的路线上行驶。遇有异常情况,施工车辆要听从项目所在单位的指挥。

  第二十八条各炼化企业应该要求承包商在作业过程中发生险情或事故,应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施救,并立即通知项目所在单位,不得隐瞒和私自处理事故。

  第二十九条各炼化企业应该要求承包商在作业期间应文明施工,施工完毕后要及时恢复施工作业场所原有的环境面貌,并经项目所在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进行验收。

  第三十条各炼化企业应该要求承包商必须组织好作业现场的安全环保检查,坚持日常检查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特殊任务作业必须进行专项安全检查,检查要有记录,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第三十一条各炼化企业应该要求承包商应按照工程项目所在单位的有关规定缴纳安全环保风险抵押金。承包商作业期间的违章违纪,应由项目所在单位和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三十二条承包商在作业期间发生的事故,按“安全环保合同”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由中国石油炼油与销售分公司、化工与销售分公司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项目管理制度15

  1.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理检查要点

  1)督促施工企业和项目部必须建立健全各级、各职能部门及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装订成册,其中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还应挂墙。

  2)总分包单位之间、企业和项目部应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工程各项经济承包合同中必须有明确的安全生产指标,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中必须有明确的安全生产指标、有针对性的安全保证措施、双方责任及奖惩办法。

  3)施工现场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齐全,装订成册,需张挂的按工种分别张挂。

  4)设置专职安全员。组成安全管理组,负责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5)建立企业和项目部各级、各部门和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考核有书面记录。企业一级部门、人员和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每半年考核一次,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和各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由项目部每季度考核一次。

  2.目标管理监理检查要点

  1)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程开工前应制定总的安全管理目标,包括伤亡事故指标、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目标以及采取的安全措施。

  2)项目部与施工管理人员和班组,班组与职工必须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以责任书形式把工地总的安全管理目标按照各自职责逐级分解。项目部制定安全目标现任考核规定,责任到人,每月考核记录在册。

  3)项目部各级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内容应明确安全生产指标、双方责任、安全工作措施和考核及奖惩内容。

  3.施工组织设计及各项方案中有关安全工作监理检查要点

  1)检查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有否根据工程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编写较全面、具体、针对性强的安全技术措施。

  2)本工程中专业性较强的项目,打桩、基坑支护与土方开挖、支拆模板、脚手架、临时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卸料平台等是否编制专项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3)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内容要有针对性,根据工程实际编写,能有效地指导施工。

  4)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签名盖章后方可实施。

  5)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严格督促落实安全措施。施工过程中更改方案的,必须经原审批人员同意并形成书面方案。

  4.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检查要点

  1)有否建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与下达施工任务同时进行。各工种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可定期交底,非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可按每一分部(分项)工程或定期进行交底。新进场班组必须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再上岗。

  2)施工方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应包括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等,既要做到有针对性,又要简单明了。

  3)此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交底人与被交底人双方必须履行签字手续。

  5.安全检查监理督促要点

  1)施工企业和项目部必须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明确检查方式、时间、内容和整改、处罚措施等内容,特别要明确工程安全防范的重点部位和危险岗位的检查方式和方法。检查次数公司每月不少于一次,项目每半月不少于一次,班组每星期不少于一次。

  2)各种安全检查(包括被检)做到每次有记录,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并要有复查情况记录。被检单位必须如期整改并上报检查部门,现场应有整改回执单。

  3)按照《电网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基准风险指南》要求,跟踪施工单位各项安全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

  4)按照《电网建设安全施工作业票》要求,检查施工单位进场作业票。

  5)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必须如期完成,并上报公司和有关部门。

  6.安全教育培训检查要点

  1)企业和施工现场所建立的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和档案有否明确教育岗位、教育人员、教育内容。

  2)现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新进场工人须进行公司、项目部、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才能进入操作岗位。

  3)安全教育内容必须具体,有针对性。

  4)企业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其中变换工种的`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教育。

  5)专职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企业进行年度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6)进场作业人员应持进网作业证,方能进场作业。

  7.班前安全活动检查要点

  1)施工现场应建立班组前安全活动制度。

  2)班组应开展班前三上岗(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教育)和班后下岗检查,每月开展安全讲评活动。

  3)班组班前活动检查、讲评活动等应有记录并有考核措施。

  8.特种作业持证上岗检查要点

  1)施工现场必须按工程实际情况配备特种作业人员和中小型机械操作工,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和中小型机械作工操作制度,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和中小型机械操作工花名册。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操作证应按规定年限复审,不得超期使用。

  3)特种作业人员变换工作单位的,必须有调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9.季节性施工监理控制要点

  1.夏季、雨季前应做好防风、防雨、防火、防暑降温等准备工作;现场排水系统应整修畅通,必要时应筑防汛堤。

  2.各种高层建筑及高架施工机具的避雷装置均应在雷雨季前进行全面检查,并进行接地电阻测定。

  3.台风和汛期到来之前,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的临建设施及高架机械均应进行维修和加固,防汛器材应及早准备。

  4.暴雨、台风、汛期后,应对临建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电源线路等进行检查并及时维修加固。有严重险情的应立即排除。

  5.机电设备及配电系统应按有关规定进行绝缘检查和接地电阻测定。

  6.夏季应根据施工特点和气温情况适当调整作息时间。露天作业集中的地方,应搭设休息凉棚;特殊高温作业地点,应采取防暑降温措施。

  10.保健急救检查要点

  1)施工现场必须有保健药箱(箱内配备一些工地常用的药品)和急救器材。

  2)施工现场配备的急救人员必须经卫生部门培训,应掌握常用的“人工呼吸”、“固定绑扎”、“止血”等急救措施,并会使用简单的急救器材。

  3)施工现场应经常性地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并做好记录。

  11.工伤事故处理检查要点

  1)施工现场工伤事故定期报告制度和记录。建立事故档案,每月要填说明,伤亡事故报表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盖章认可。

  2)发生伤亡事故必须按规定进行报告,并认真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调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不明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

  12.综合治理检查要点

  1)施工现场建立治安保卫责任制并落实到人,采取措施严防盗窃、斗殴、赌博等事件的发生。

  2)施工现场因地制宜,积极设置学习和娱乐场所,丰富职工业余生活,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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