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奖惩管理制度

时间:2025-06-13 17:26:07 诗琳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奖惩管理制度(通用32篇)

  现如今,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公司奖惩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公司奖惩管理制度(通用32篇)

  公司奖惩管理制度 1

  1.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种类、办法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先进,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接受劳务派遣的工人以及试用期员工。

  2.奖惩审批程序

  2.1对员工实施的奖罚均需填写“奖罚单”,原则上由员工的直接上级(车间主任级以上主管)填写。其他人员如发现员工有涉及公司奖罚行为的,应与员工的直接上级(车间主任级以上主管)或行政人事部主管反映,情况较为恶劣不变直接反映的也可以向审计部反映。接到反映的直接上级或相关部门主管应经核实后,由员工的直接上级或由行政人事部开出奖罚单。

  2.2奖罚单填写后,根据公司组织构架规定的上下级关系及公司管理权限规定的程序,逐级审批,必要时人事部组织有关主管评议通过,由人事部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2.3凡涉及嘉奖、记功、批评、警告等奖罚均经部门经理和人事部经理审核,交副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实施。

  2.4凡涉及记大功、晋级及特殊奖励或严重警告、辞退、开除、附加处罚(包括降职、降级、冻结薪资调整、留用察看、经济赔偿)等,经人事部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由人事部实施。

  2.5凡涉及5S管理或质量管理的相关奖罚,由品管科主管或行政部主管提出书面意见,由相关部门及上级主管会签后报副总经理批准,由人事部实施。

  2.6奖罚的书面报告和记录由人事部存入人事档案和电脑系统。

  3.奖励的原则、种类、标准

  3.1奖励的原则

  公司对有突出表现和贡献的员工予以奖励。奖励必须有事实依据,宁缺毋滥,严禁弄虚作假、伸手要奖、贿奖等丑恶行为,否则将严厉查处,相关人员将予以开除。

  3.2奖励的种类:

  3.2.1嘉奖: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公司员工,将给予嘉奖。

  A)拾获贵重物品而不昧,值得表扬者;

  B)发现职责外的问题,予以速报或妥善处理避免公司损失者;

  C)所在部门或团队被评为公司优秀部门或团队者;

  D)对于原材料、工具等节约或废物利用,细心维护公司设备等,有显著节省成本成效者;

  E)有其它突出成绩者。

  3.2.2记功: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将给予记功。

  A)对于营运策略、生产流程、物料管制、服务项目等提出改进建议或方案,经采纳实施有显著成效者;

  B)提案改善产品与加工方法、降低成本,或实施质量管理卓有成效者;

  C)对于原材料节约或废物利用,取得重大成效者;

  D)有小创造发明、小改小革,经施行有显著成效者;

  E)发生非常事故或灾害或发现重大隐患、重大质量问题或重大机械设备故障时,勇于负责,及时处理,避免公司损失者;

  F)举报盗窃案件,检举营私舞弊、拿回扣等危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或企图,及时制止或使案件得以及时破获,奋不顾身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以及社会治安者;

  G)一贯忠于职守、兢兢业业、认真负责、不断改进、廉洁奉公,本职工作业绩突出、事迹突出者;

  I)其他有显著绩效者;

  3.2.3记大功: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将给予记大功。

  A)发生意外事故时,不避艰险,为保护公司财产或员工安全,临危不惧,奋不顾身而减少公司损失者;

  B)对各项生产设备、工艺有重要发明、创造、技术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重大成效者;

  C)预防重大故障隐患或抢修工程提早完成,使生产显著增加,成绩卓著者;

  D)在改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作出显著成绩者;

  E)奋不顾身,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以及社会治安方面有显著功绩者;

  F)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维护公司财产和利益,避免重大损失,事迹突出者;

  G)其它维护公司重大利益,作出重大的功绩者;

  3.2.4.晋级:对于有下列表现的公司员工,可晋级。

  A)对研究发明或革新生产设备、工艺或提高质量、改革管理,确有特殊功绩,且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或管理能力,明显超出原岗位的要求,可以胜任更高级别岗位要求者,;

  B)具备丰富业务或管理经验,对业务有特殊贡献,或使成本降低、利润显著增加,能担当重任者;

  C)在同一年度累计记大功两次者;

  D)按考核制度应予以晋级者;

  3.2.5其它奖励:如质量管理奖励、5S管理奖励、公司主题活动奖励等,根据具体的奖励标准和细

  则执行。另外,年度"优秀员工",在每个工作年度结束前,由人事部按相关规定组织评选。此外公司还可根据需要设劳动竞赛或技能比武奖、创造发明奖、小改革奖、合理化建议奖等,并经审批具体公布奖励办法。

  3.3奖励的标准:

  3.3.1嘉奖:一次性奖励100元,同时公告表扬。

  3.3.2记功:一次性奖励300元,同时公告表扬。

  3.3.3记大功:一次性奖励600元,并由总经理签署表彰证书,公告表扬。

  3.3.4晋级:根据实际情况晋升1级-2级工资。

  3.3.5其它奖励:根据公司相关奖励措施实施执行。

  4.处罚的原则、种类、标准以及处罚的申述

  4.1处罚的原则

  4.1.1公司本不愿处罚任何人,然而为了给员工提供一个安全、卫生及有序的环境,对个别员工影响工作秩序、损害大多数员工利益和公司利益、不道德等不当行为必须进行严肃而又公正的处理,以保护大多数员工的利益和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4.1.2处罚指本公司对员工不服从管理、违反制度规范条例、损害多数员工利益或公司利益、影响正常生产或工作秩序、违背道德等行为做出的处理。若员工行为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则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4.1.3处罚时将向被处罚的员工出示处罚单,注明事实情况、违反条款、处理意见。员工在处理单上签字表示确认知晓处罚单内容,但不需要其同意,如拒绝签字,并不影响处理单的生效。如员工因被处罚而采取不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本规定所列事项,将比照所列事项或按相关制度法规进行进一步处理。

  4.1.4处罚由相关负责人按制度规定填写处罚单,由行政人事部在批准后执行。

  4.1.5被处罚者有申诉权,但应按照下面规定的办法进行申诉,不应影响工作和公司的正常运作。

  4.2处罚的种类和标准

  处罚包括行政扣分、通报批评、书面警告、辞退等,根据情节和性质,可以同时处以降薪、降职、调岗、冻结薪资调整、留用察看、经济赔偿等附加处罚。

  4.2.1行政扣分

  根据《消防和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及条例、《考勤管理制度》、车间管理制度、设备工具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等公司明文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有违反的按制度给与行政扣分。

  4.2.2通报批评

  如员工有发生如下行为,公司予以通报批评的同时扣行政分3分的处罚:

  A)违反公司制度规定且情节较为严重的,或按制度规定应予以通报批评的;

  B)对生产或工作秩序造成一定影响的;

  C)不服从管理或公司要求,影响工作/生产进度或造成一定损失的;

  D)违反制度或规范,或不认真负责,造成一定损失的;

  E)因不当行为造成一定不良影响的;

  4.2.3警告

  如员工有发生如下行为,公司予以书面警告并通报批评,同时扣行政分5分。

  A)违反公司制度规定、情节较为严重且不听劝告者,或按制度应予以警告的;

  B)影响生产或工作秩序且不听劝告的,或对生产/工作秩序造成较大影响的;

  C)非故意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者;

  D)有较严重的违背道德、职业素养行为,造成较严重的不良影响或潜在损失的;

  E)非故意对大多数员工利益或公司利益造成较大损害的;

  4.2.4辞退

  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即构成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予以立即辞退,情节严重的送司法机关处理。被辞退者自处罚当月起不再享受所有奖金和绩效工资,劳动合同解除手续由人事部办理。

  A)当月行政扣分达,或累计有2个月行政扣分达或本年度行政扣分累计达X次者;

  B)年度累计被通报批评达三次者;

  C)年度累计被书面警告达两次者;

  D)直接触犯“辞退”条款者;

  E)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F)有任何打架、斗殴、酗酒、赌博、吸毒或偷盗行为的';

  G)泄漏公司商业秘密、秘密文件或资料,或将在公司开发知晓的技术、软件、客户资料等据为己有或泄漏给他人的,或以不正当的手段窃取公司的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的;

  H)非因工作目的,私自删除、拷贝公司的电子文档,私自复印、外发(通过传真或邮件)公司文件的;

  I)对公司员工或顾客进行诬告、诽谤、侮辱、暴力威胁、殴打,造成恶劣影响的;

  J)非法集会、煽动怠工或罢工、聚众闹事,或蓄意制造事端,破坏生产或工作秩序;

  K)不服从管理,有意拖延工作或怠工,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给公司造成损失或恶劣影响的;L)谎报姓名、住址、年龄,冒名顶替,提供各种虚假伪造证件;

  M)营私舞弊,收受贿赂、挪用或贪污公司财物,索取或接受回扣的;

  N)打探议论薪资或奖金,造成工作或生产秩序受到严重影响者;

  O)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公司名誉受损;

  P)未经公司授权或超越公司授权的范围,私自对外签订合约;

  Q)未经甲方许可在其他企业或单位兼职(无论是上班时间还是业余时间),或同时为其他单位服务、赚取佣金等报酬的。

  R)故意损毁公司财物,或私自锁定密码或故意破坏文件资料(如电脑中的文件、数据,平面文件资料或数据),给公司造成损失或影响公司正常运作的;

  S)损毁、涂改公司重要文件者,或在金融票据、财务票据或账簿上弄虚作假者;

  T)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或挑拨公司与员工之间的感情,情节严重;

  U)有拉帮结派、任人为亲、打击报复等任何的行为者;

  V)伪造或盗用公司印章或主管签字,或违反规定擅自签字盖章,造成公司损失或法律纠纷者;W)有不良行为,道德败坏,严重影响公司声誉或在公司内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

  X)在工厂“严禁烟火”处抽烟者;

  Y)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自己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业务者;

  Z)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采购商品,或从关系单位采购不合格商品;

  AA)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者;

  AB)离职时不按规定办理交接,有严重影响公司业务的行为;

  AC)其它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情节严重者。

  4.2.5附加处罚措施

  公司采取上述处罚时,可视情节轻重对其同时进行降薪、降职、调岗、冻结薪资调整、留用察看、经济赔偿等附加处罚。

  4.2.6.其它处罚

  如安全责任事故、质量责任事故、5S管理处罚等,根据相关制度执行。

  4.3处罚申诉

  4.3.1处罚公布前需告知受处罚者本人,允许其陈述和申辩。

  4.3.2员工对处罚不服,可向直接上级主管或人事部申诉;对直接上级或人事部的答复不满意,可向审计部申诉,相关部门在收到申诉请求3个工作日内应当给与答复。

  5.奖惩办法

  5.1奖励办法

  5.1.1员工如获嘉奖、记功奖励,由行政人事部公告表扬,奖金随当月工资一起发放;

  5.1.2员工如获记大功奖励,由行政人事部公告表扬,并颁给总经理签字的奖励证书,奖金随当月工资一起发放;

  5.1.3员工如获晋级奖励,由人事部办理晋级手续后执行。

  5.2处罚办法

  5.2.2其他非记件制员工的行政扣分,视同月度绩效考核的扣分,按照公司绩效考核制度来执行。

  5.2.3其他各类处罚:其它各类处罚(如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等)由行政人事部按相关规定处理。

  6.附则

  6.1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起草,经公司工会讨论通过后公布。

  6.2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及工会负责共同解释,非经公司工会讨论决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

  6.3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奖惩管理制度 2

  一、奖罚制度

  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奖罚制度,依照公司流程和规范,保障公司工作正常进行,激励员工的工作热情及敬业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物业公司全体员工

  三、奖罚形式

  奖励:

  口头表扬、公司通报表扬、经济表扬、晋升工资、晋职

  处罚:

  口头警告(书面记过)、公司通报批评、经济处罚、解雇

  四、奖励标准

  嘉奖一次10元~500元不等(酌情),晋升工资在原有工资的基础上上涨

  50~200元不等;晋升原则上升一级,如有特殊贡献或能力突出者,可酌情晋升。

  五、奖罚程序

  由该员工直接上级或物业办公室根据事实提出建议,并填写《奖罚单》,经当事人确定后报请各级领导审批,由行政部门备案。

  六、申诉途径

  如员工对所处理的结果不服,有异议者,请于实施人将《奖罚单》交予当事人签名确认时,对奖罚人提出申诉,如申诉结果未达成一致意见,则从接到奖罚通知起两天内向上一级或行政管理部门申诉。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审诉又拒不签名的,《奖罚单》强制执行。

  七、奖罚规定

  奖励:

  (1)符合下例条件的,给予嘉奖奖励。

  1、在日常工作中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实施有明显效果的,给予该人员奖励。

  2、能及时发现并上报治安,消除重大隐患、具有突出贡献者。

  3、员工在工作中做到拾金不昧,保持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

  4、遇事临危不惧,勇于维护公司利益。

  5、严格控制开支,节约费用能源有显著成效者。

  6、检举或揭发损害公司利益或违规行为,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7、保护公共财产安全、防止重大事故、抢险救灾成绩显著者。

  8、工作中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者。

  9、对改革物业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10、工作中积极主动,提供优质服务,屡次被各界表扬者。

  11、第一时间发现偷盗犯罪嫌疑人员者。

  处罚:

  (1)口头警告(按月考核5—10分,罚款处分)

  1、当班时间干私人事情、用公司电话办私事。

  2、当班时间吃东西。

  3、未经允许当班时间会客,擅自离岗、脱岗、串岗。

  4、上班时未按规定着装或衣装不整,未佩戴工牌。

  5、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或其他杂物。

  6、工作散漫,粗心大意,违反体系文件要求。

  7、上班翻垃圾箱捡废品,破坏公司形象。

  8、所有员工积极配合品质管理员的日常检查工作,在品质管理员日常检查中,如有故意不配合,发现员工在作业时间没有按照相关作业指导进行工作的,经部门负责人调查属实的。

  9、每日下班提前打卡者。

  10、日常工作检查中,发现同一个员工在同一个表格上检查三次发生同一个错误的,根据各部门考核制度处理。

  11、在宿舍会客,留外人住宿。

  (2)公司通报批评(按月考核11—20分,罚款处分)

  1、一个月内受两次口头警告者。

  2、未经领导批准终止工作,擅自离岗者。

  3、破坏公共卫生者。

  4、经通知无故不加班者。

  5、上班期间酗酒或有不轨行为者。

  6、当值时间睡觉未造成损失者。

  7、发现问题故意回避,不处理、不报告、不记录。

  8、利用工作之便,泄私愤,损失公物、浪费材料。

  9、公报私仇,以权压人,以老欺新,处理问题不公正。

  10、非工作需要,私用机电设备,消防器材。

  11、本职工作失职未造成损失。

  12、无故顶撞上司,不执行上司合理工作安排。

  13、品质员日常开出的整改单及处罚单,在负责人规定的完成期限内如未完成但存在客观原因不能及时完成的.,要及时说明,如没有客观原因又没按规定

  时间内完成累积三次的。

  14、品质管理员在日常工作中发现问题需及时与相关负责人沟通,实事求是,据实反映,若有违反,经调查属实,给予通报批评。

  (3)经济处罚(按月考核21—30分,罚款处分)

  1、不服从主管领导,影响工作质量。

  2、利用对讲机闲聊,污言秽语泄愤,乱按乱调扰乱正常工作秩序。

  3、因醉酒影响工作者。

  4、隐瞒工作中的失误(错误),给公司及部门造成重大影响者。

  5、在品质管理员日常检查中,发现员工在作业时没有按照相关作业指导标准进行操作,同样问题出现三次不合格,造成严重影响。

  6、设备设施非专业人员不得操作,否则造成的设备设施损坏除照价赔偿之外,根据事情轻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罚。

  7、部分质量目标三次以上未达标,给予责任人处罚。

  8、在外审过程中责任部门,出现一次不合格,除给责任部门处分以外,品质管理员在日常工作中未发现问题并记录也将根据情节给予连带处分。

  9、无事生非,挑拨离间,损害同事之间团结者。

  10、知情不举,隐瞒他人违纪行为者。

  (4)解 雇

  1、违反保密守则或对外故意泄露消防、安防布控者。

  2、利用工作之便破坏、挪用、偷盗公司物品者。

  3、利用工作之便贪污舞弊,损害公司(如有偿维修等)。

  4、提出离职申请尚未到期而在工作中弄虚作假,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煽动是非或影响他人工作情绪,故意损害公司财物。

  5、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6、因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7、工作态度恶劣,严重影响公司声誉。

  8、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拘留、劳教、判刑。

  9、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影响正常秩序和他人工作。

  八、各部门奖罚规定

  (一)行政管理部门

  奖励:

  1、对公司的人事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制定出相关方案,措施或制度经实施有成效者。

  2、给公司经济带来效益者。

  3、及时发现公司管理弊病,避免影响公司形象的。

  处罚:

  1、不调查实情,放纵或乱指挥给公司带来损失的行为。

  2、不关心员工,不解决员工合理要求的。

  3、知情不报,有意缓报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行为。

  4、遇到工作职责交叉或模糊事项时,推三阻四,不执行上级指示,不顾大局,遇紧急工作时临阵脱逃。

  5、不关心业务,不熟悉业务,业务重心管理失衡而产生不良影响行为。

  6、不举贤避亲,不主动回避与自已有特殊关系人员的利益合作或利益分配。

  (二)物业工程部

  奖励:

  1、通过自身学习不断提高专业技能,改善工作方法,工作效率及技能有明显提高者。

  2、通过技改使运行成本降低1万元以上。

  3、业主对工程维修服务提出书面表扬。

  处罚:

  (1)口头警告(书面记过)

  1、责任区域内发现问题没有及时汇报。

  2、未及时填写工作记录、巡查记录、维修保养记录、相关记录或填写不规范。

  3、无故未按时按质的完成工作。

  4、为顾客维修时服务态度较差,受业主投诉的。

  5、信息反馈不及时或不反馈的。

  6、因缺少配件或其它原因不能及时完成维修时,不按规定及时向上级领导或部门主管汇报,未在交接班本上做好记录。

  (2)通报批评及经济处罚

  1、因个人原因损坏公司设备设施、维修工具等造成一定损失,除开除处分之外,还应照价赔偿。

  2、违反操作程序,造成一定的事故隐患。

  3、因个人原因、工作失职等造成能源浪费。

  4、未按计划及相关作业指导书对设备进行维保的。

  5、不按作业指导书对设备进行操作及运行管理的。

  (3)解雇

  1、违反操作程序,造成重大责任事故,除给予开除处理外,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因工作失误造成大面积停水停电1个小时以上。

  3、当班人员麻痹大意造成事故或对事故隐瞒不报,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严重给予开除处理,并根据损失程度赔偿。

  4、工作弄虚作假,偷工减料,造成严重损失。

  5、挪用、盗取公司财物。

  6、窃取或泄露业主资料或隐私。

  7、私自为顾客提供获取报酬的劳务。

  (三)秩序维护部

  奖励:

  1、半年内所负责区域内无任何安全事故发生。

  2、如遇特殊情况,积极参与配合公司及部门行动有突出表现者。

  3、在部门内部每月工作巡查中工作质量区域全年最好者(每月不得有口头警告,注:全年4次以上区域最好者)给予工资晋升。

  处罚:

  口头警告、酌情给予通报批评或解雇:

  1、不按规定交接班。

  2、值班期间发现不良现象和事故苗头却视而不见。

  3、在记录本上乱写乱画写一些与工作无关的东西。

  4、领导交待的工作没有进行书面记录或口头交接不清而造成工作失误。

  5、拉帮结派或拉拢煽动他人破坏内部团结者

  6、不按公司的要求填写、登记各类表格。

  7、培养个人素质,严禁监守自盗行为发生。

  (四)保洁部

  奖励:

  1、连续三次在公司内部工作巡查中工作质量区域最好者。

  2、遇异常天气或特殊情况,积极参与配合公司及部门行动有突出表现者。

  3、在公司内部工作巡查中全年综合最好者。(给予工资晋升)

  处罚:

  口头警告、酌情给予通报批评或解雇:

  1、用水之后未关,导致水资源浪费,口头警告一次,二次以上通报批评。

  2、发现问题故意回避、不上报、不处理。

  3、上班期间无故缺勤或工作期间不务正业者。

  4、浪费或损坏公司财物。

  5、向业主搬弄是非,造成不良影响。

  6、不讲究个人卫生,影响服务质量行为。

  7、不遵守安全作业规定,不自我保护,不采取保护他人措施,可能造成人身伤害行为。

  8、上班时间出外卖废品者给予开除处理。

  九、奖罚条例执行效力

  1、部门条例与公共条例相冲突,奖罚条例则按部门奖罚条例执行。

  2、若本奖罚制度没有明确,按公司其它管理规定执行。

  3、所有奖罚记录将作为年终工作评估、晋级、调薪的重要依据之一。

  公司奖惩管理制度 3

  一、目地

  1.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权限及程序,形成良好的奖惩机制。

  奖: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惩:更好地规范约束员工的行为。

  2.是公司各项规制度良好运行的保障体系。

  3.是公司各项业务完成效果的`评价体系。

  4.是全员积极出谋划策、开拓革新的激励体系。

  二、分类及适用范围

  1.行为规范类:适用于本公司、特殊岗位可以根据经营特色予以适当调整;

  (惩:约束全员行为)

  2.管理操作类:适用于所有中高层管理人面以及具有管理职能的部公基层员工;

  (惩:保障各类管理制度运行)

  3.经营效益类:适用于集团各职能部门、业务部门、团体以及有特殊经营贡献的个人;

  (奖:业绩好或为企业发展有贡献)

  三、奖惩原则

  1.奖惩有依据的原则:奖惩在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2.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3.奖惩标准严格的原则: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幅度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

  4.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5.奖惩公正的原则:防止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公司奖惩管理制度 4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强化员工遵纪守法和自我约束的意识,增强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保证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执行,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企业所有员工。

  第二章奖励

  第3条企业奖励的方式分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特别贡献奖三种。

  第4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获得奖励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有出色或超常表现。

  (2)热心服务,有显著善行佳话。

  (3)检举违规或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

  (4)发现职责以外的故障,予以上报或妥善处理。

  (5)对经营业务或管理制度提出有效的合理化建议,得到采纳实施,并取得重成果和显著成绩。

  (6)为企业取得重社会荣誉,或其他特殊贡献,足为员工表率。

  (7)忠于职守,积极负责,不断改进工作,业绩突出。

  第5条企业设有“管理创新及合理化建议奖”、“杰出员工”、“先进员工”、“优秀管理者”等奖项,在每个工作年度结束后,人力资源部组织评选活动,对工作中表现优异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6条员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通报,颁发奖金xxxx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

  (1)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或特殊任务。

  (2)品行端正,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

  (3)其他对企业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

  (4)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假、事假。

  第7条针对管理创新及合理化建议奖,企业设有金额为xxxx~xxxx元不等的共五级奖励,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奖励级数。

  第8条优秀员工每名奖金为xxxx元。

  第9条对杰出员工奖项,企业金额为xxxx~xxxx元不等的三个档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奖励级数。

  第10条对“优秀管理者”奖项,企业设有金额为xxxx~xxxx元不等的两个档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奖励级数。

  第三章惩罚

  第11条惩罚包括批评、箭、罚款、降级或降职、辞退。

  第12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批评

  (1)工作时间未经批准离岗或窜岗、闲谈。

  (2)因个人过失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

  (3)妨碍工作或企业秩序,情节轻微。

  (4)不按规定着装。

  (5)在非吸烟区吸烟、工作时间吃零食以及在办公区从事娱乐活动。

  (6)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7)工作时间外出办私事或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

  第13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罚款、箭、降级或辞退处理

  (1)迟到或早退每次罚款xxxx元;当月累计达三次及以上,罚款xxxx元并警告一次。

  (2)旷工一日,除扣发当日基本薪资的xxxx%外,另罚款xxxx元。

  (3)代人打卡被查出者每次罚款xxxx元;三次(含)以上,通报批评并另罚款xxxx元。

  (4)托他人打卡或涂改、故意损坏考勤卡除按旷工处理外,另每次罚款xxxx元;三次(含)以上,通报批评并加罚xxxx元。

  (5)未按企业印信制度要求使用、保管印信,造成丢失、盗用等视情节轻重处以xxxx~xxxx元罚款,并警告一次;情形特别严重者予以降级、降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6)损毁公物除照价赔偿外,另处罚金xxxx元;如查实属故意行为,视情节轻重加罚xxxx~xxxx元,并警告一次。

  (7)利用职权、工作之便损公肥私,在对外交往中收受回扣或礼金,给企业声誉带来不良影响者,解除其劳动合同。

  (8)其他违企业制度和规定的行为,按相关制度或规定处理。

  第四章附则

  第14条员工奖惩的核实及手续办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

  修改标记修改处数修改日期

  公司奖惩管理制度 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校思想工作,深入推进“人才强校”主战略,增强教职工“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开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新局面,服务国家创新驱动战略和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形成持续激发人才内生发展动力和创新活力的制度环境,激励广教职工为学校早日建成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学的奋斗目标做出贡献,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全校教职工应当弘扬核心价值观,传承交精神,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言传和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坚守崇尚精品、严谨治学、注重诚信、讲求责任的学术品格和优良师风,努力做到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

  第三条学校对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与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集体或个人,依据本办法给予奖励。

  第四条教职工奖励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坚持及时奖励与定期奖励相结合,按照奖励规定的条件、种类、标准、权限和程序进行。

  第二章奖励的条件和种类

  第五条教职工集体或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

  (一)积极承担人才培养任务,在教书育人、思想工作中起到表率作用或做出重要贡献的;

  (二)努力开展科研工作,在服务国家重需求或引领世界学术前沿方面取得重突破的;

  (三)在文化传承创新、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深化国际交流合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为国家和学校赢得荣誉的;

  (四)为学校发展提供坚实保障与支撑,取得突出成效的;

  (五)在其它方面有突出贡献,应该予以奖励的。

  第六条学校对教职工的奖励分为: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等,对做出重贡献的教职工予以重奖。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以发给一次性奖金。上级部门及社会团体设奖,相关部门按奖项要求推荐上报。

  第七条校级奖励项目包括以下四类:

  (一)教书育人奖。主要面向工作在“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一线的教学科研并重、教学为主、专职教学、思政等教师,表彰师德高尚、学高为师、身正为范、乐疆教、深受广学生爱戴、在推动人才培养“教育增值”工作中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的优秀教师。

  (二)科研成果奖。主要面向教学科研并重、科研为主、专职科研等团队及个人,表彰其在学术研究、服务国家重需求方面做出的突出贡献。

  (三)管理服务奖。主要面向全校管理、服务、支撑、教辅等岗位教职工,表彰其立足本职岗位,在服务学校发展稳定方面做出的突出贡献。

  (四)其他专项类奖。面向在其他领域起到表率作用或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如“优秀员”、“三八红旗手”等奖项。

  第八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提名奖五个等第。

  第三章奖励的实施和评选

  第九条学校党教师工作员会全面负责校级奖励体系建设,统筹校级奖励的立项、评审、颁奖等环节,党教师工作部负责具体实施,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参与奖励的设立和评选等工作。

  第十条由学校党教师工作部牵头,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工作指导员会和教学发展中心等参与,制定“教书育人奖”评选实施办法;由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文科建设处牵头制定“科研成果奖”评选实施办法;由人力资源处牵头制定“管理服务奖”评选实施办法;由党教师工作员会授权的`相关部门负责其他专项类奖的评选实施办法。

  第十一条评选实施办法经过党教师工作员会审定通过后正式生效,并根据评选办法设置财务专项经费。评选程序由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第十二条学校原则上不再另行设立其他校级奖项。因工作需要确实需要新设校级奖项的,相关部门可参照本办法精神,提出奖励方式建议及方案,经过学校党教师工作员会审批通过后实施。

  第十三条校级奖励的评选,一般由奖励实施部门依照评奖办法发起,尊重二级单位的推荐意见。按照各奖项实施办法的程序和标准(条件)进行推荐、申报、评选或认定;由牵头部门将各奖项的初步名单提交学校党教师工作员会初审,上报学校党常会审议通过后,将拟获奖人选在全校范围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形成最终获奖名单。

  第十四条对获得校级奖励的教职工集体或个人,在教师节会宣布奖励决定,予以表彰。表彰形式应当隆重、节俭,积极倡导教书育人、科研创新、爱岗敬业、奋发向上的良好氛围。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党教师工作员会按规定程序撤销奖励:

  (一)弄虚作假或违奖励程序,骗取奖励的;

  (二)获奖集体或获奖个人的核心成员有违道德品质或学术不端行为的;

  (三)有法律、法规规定或其它应当撤销奖励的情形的。

  第四章奖励的应用

  第十六条要发挥奖励政策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注重奖励结果的馈和应用,奖励结果将作为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职级晋升、长聘体系与荣誉体系评聘、个人职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条件和依据。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适用于全体在校工作的教职工(含医学院)。

  第十八条各院(系)设立的院(系)奖励或新增的专项奖,应符合本办法精神。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20xx年教代会联席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学校授权党教师工作部负责解释。

  公司奖惩管理制度 6

  1、行政类:

  行政奖惩:通报表扬、记小功、记大功。

  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记小过、记大过、解除劳动合同。

  2、经济类:

  经济奖惩:奖金、奖品和旅游度假等。

  经济处罚:罚款等。

  3、绩效类:

  绩效加分:在绩效考核相关成绩中予以加分。

  绩效减分:在绩效考核相关成绩中予以减分。

  4、专项奖励类:

  专项奖励指对员工在专项事件优异所进行的奖励,包括年度优秀员工奖、年度优秀管理者奖、金点子奖、开源节流和其他特别奖励等。

  公司奖惩管理制度 7

  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需要每位员工有更强的责任感和凝聚力。个人的付出与收获跟公司的命运息息相关,惟有管理才能出效益,为开创新局面特定如下制度,望家遵守。

  一、奖励制度:

  1、工龄奖:在本公司食堂连续工作满一年者,报销第二年的健康证费用。

  2、满勤奖:员工当月上班出满勤无迟到、早退、请假、擅自离岗、旷工等行为,当月上班出满勤无迟到、早退、请假、擅自离岗、旷工等行为,当月奖励15元,在发放当月工资时发放。

  3、带薪假日:每位食堂员工每月允许有两个下午带薪休息日(须完成中午开餐后的工作)由班组长同意,主管批准:但不具有满勤奖获奖资格。(每天不得超二人)

  4、优秀奖:对食堂各项工作积极主动,爱岗敬业,表现优秀者,公司经予100-200元奖金,每季度评审一次,年终发放。

  5、特别奖:对公司的业务、管理技术、厨房内部存在的问题等提供建议性的改善意见,有助提高工作效率、增加经营业绩这意见或建议,用书面形式提交公司,经公司分别研计评审后,(包括如下内容)

  A举报某领导处事不公正,内部人员问题,收受礼品、回扣;员工假公济私,私带公司物品、破坏公物等破坏公物等破坏行业。(公司经予保密)

  B对厨房运作过程、作业方法或等程序,提出改进方法、有助降低成本、减化作业、提高工作效率可以实行的。

  C对公司组织机构提出调整意见,能精简机构或强化组织功能效益者。

  D对于公司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提出具体改进建议或方案,具有重价值可增进收益者。

  E对于公司未来经营发展提出具体研究报告,或提供有效业务信息;有参考价值可以采纳的。

  6、表现优秀、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员工,可以自我推荐,经公司核准培训合格后经予调整新的工作岗位。具有高度责任感和爱岗敬业精神,有管理经验和管理能力的,可培训晋升为管理人员。

  二、惩罚制度(每分1元)

  迟到、早退:

  A、迟到、早退时间5分钟以下者,第一次警告,当月再发现每次扣罚5分。

  B、时间在5分钟以上15公钟以下者,每次扣罚5分。

  C、时间在15分钟以上30分钟以下者,每次扣罚10分。

  D、时间在30分钟以上,60分钟以下者,每次扣罚20分。

  E、时间在60分钟以上者,按情节轻重扣罚25-40分。

  2、请假:厨房员工请假时间在一天之内,由食堂主管或人事管理人员批准,报公司备案;一天以上应报公司批准,请事假应提前一天报批。

  3、旷工:未请假或未经批准而不上班的,按旷工论处,旷工一天扣罚三天工资。当月累计旷工达三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4、离职:厨房员工离职应提前15天用书面形式向本公司食堂主管提出,由食堂主管报请公司经理批准,公司在15天内给予批复结算工资,在此期间擅自离岗,按旷工处罚。

  5、员工未经批准擅自无故离开工作岗位,参照第一条给予处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照价赔偿,按损失程度给予扣罚20-30分,并给予警告处分,造成严重损失的,给予扣罚30-50分,并给予箭处分;造成误餐等重事故的给予扣罚100分,并给予记过处分。

  6、炉灶等设施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非有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使用炉灶等设施;厨师等有关人员应严格按操作程序使用炉灶等设施,下班前应对有关设备进行全面清洁,并检查水、电、煤气的阀门是否关好;定期对有关设备进行检查保养,违者每项给予30分以下处罚;造成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20-50分处罚,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7、厨房工作人员应遵守厨房员工奖罚制度,上班时应注意仪容仪表,不能穿拖鞋、高跟鞋、不涂脂抹粉,男工不留长发;应穿整洁制服、胶鞋或其他平底鞋、戴好口罩、手套。违者每项每次扣罚5-30分。

  1.0目的.

  为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做到“奖惩分明,公正公平”,特制定本制度。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3.0职责

  各部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人事行政部负责本制度的完善,并及时收集反馈意见。

  4.0内容

  4.1员工奖励

  4.1.1为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及服务质量,特制定以下奖励办法。奖励原则:“贡献大小”、“奖勤罚懒”以及“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

  4.1.2奖励的种类及方式:

  ①精神奖励:指根据不同情况,公司对在工作上取得一定成绩或作出一定贡献的员工在精神方面予以鼓励的一种方式。具体分以下几种:

  (1)通报表扬。

  (2)大会表彰。

  (3)颁发《荣誉证书》。

  (4)记功(记功分: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

  ②物质奖励:

  (1)记特等功(奖励金额:200—1000元)。

  (2)晋级(指对获奖者在原工资或职务基础上调升工资或职务)。

  (3)嘉奖:指对符合条件的员工,除给予精神鼓励外,还给予一定物质方面的奖励(金额:100—500元)。

  4.1.3奖励基金的来源及构成:

  ①公司各种经营创收按比例计算提奖励作为基金。

  ②公司有偿服务按比例计提作为奖励基金。

  ③其他可列为奖励基金的费用。

  4.1.4奖励权限:

  ①对部门主任以下人员的奖励,由部门经理或管理处主任及保安队长按照规定条件提议(填写《员工奖励申报表》并附事迹材料,下同)。经管理处主任或部门经理核实,公司人事行政部审核,公司负责人批准,由所在部门或管理处协同人事行政部组织实施。

  ②对部门主任(含)级以上人员的奖励,由各部门经理提议,公司行政人事部审核,公司负责人批准,由行政人事部组织实施。

  4.1.5奖励的条件:

  ①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按程序报批后,可给予记特等功、晋级或嘉奖:

  (1)对改革企业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及对公司经营发展作出重大贡献者。

  (2)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公司声誉并受到了商户高度赞扬者。

  (3)保护商户及公司财务(价值在3000元及以上)免受重大损失或事迹特别突出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者。

  (4)管理有方,在员工中具有较高威信并使本部门或本管理处工作业绩突出者;

  (5)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者。

  (6)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为公司挽回损失及名誉者。

  (7)尊老爱幼、见义勇为、拾金(物)不昧,品行优良者。

  (8)年终评比获优秀员工、优秀管理干部称号者。

  (9)协助公安机关破获重大案件者。

  (10)预防机件故障或抢修工作提前完成并保证质量者。

  (11)公司认为应该奖励的其他情形。

  ②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按程序报批后,可给予精神奖励:

  (1)服从公司(部门)安排,任劳任怨、顾全大局者。

  (2)品行端正、作风正派、不搞小集团,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者。

  (3)严格照章办事,工作勤恳、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者。

  (4)精打细算、厉行节约、不贪污腐化、维护公司形象声誉有功者。

  (5)为商户挽回较大财产损失(1500元以上),并受商户书面表扬者。

  (6)工作效率高,办事快速、不拖拉推诿者。

  (7)眼光敏锐,能及时判断、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上报,协助解决取得成效者。

  (8)在本职工作中有创新意识,能创造性地完成本职工作并取得成效者。

  (9)遵纪守法,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10)工作达到质量标准,无差错、无庇漏、无投诉者。

  (11)公司认为应该奖励的其他情形。

  4.1.6各部门一定要严格按照奖励条件及权限实施各项奖励,禁止按平均主义和假申报。否则,对部门负责人及推荐人予以相应处罚,严惩者予以降职、撤职或辞退。

  4.2员工处罚:为了规范员工行为,做到“奖罚分明,有法可依,公正严明”,特制定以下规定。

  4.2.1员工过失处罚类别:

  ①“A类”过失处罚——罚款10—100元(以整数计,下同)。

  ②“B类”过失处罚——罚款50—500元(同上)。

  ③“C类”过失处罚——立即予以撤职、解约或辞退,且无任何经济补偿。

  4.2.2处罚权限同奖励权限。

  4.2.3处罚的条件:

  ①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将受到“A类”过失处罚(轻者予以通报批评,严重者将予以书面警告):

  (1)未按规定着装或不佩戴工作卡者。

  (2)代(托)人打卡者。

  (3)无故迟到、早退或未经部门经理或管理处主任批准而私自倒班者。

  (4)工作时间扎堆聊天,高声喧哗或出言污秽者。

  (5)工作时间吃零食,打瞌睡、看小说、杂志,听收录机以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节较轻者。

  (6)在公司禁烟区吸烟或乱扔果皮、纸屑、包装废弃物等者。

  (7)怠慢商户或在与其打过招呼置之不理者。

  (8)不按规定使用对讲机及用语者。

  (9)私自动用机电设备、消防器材尚未造成损失者。

  (10)不遵守交接班制度,以及未做好交接班记录者。

  (11)未经批准擅自将公司物品借给他人使用者。

  (12)私藏(拿)公司物品占为已有者。

  (13)破坏物业辖区内公共设施、设备、严重违反公司管理规定以及损坏公司形象的行为不予制止或知情不报者。

  (14)上班时间在电脑上打游戏或上与工作无关的网站。

  (15)违反规定浪费、损坏、丢失公物者。

  (16)违反公司其它规定,适用于“A类”过失处罚情况时。

  ②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将受到“B类”过失处罚(严重者予以记过、降级、罚款处理):

  (1)一个月受到两次或一年内累计三次A类过失者。

  (2)因工作失误,工作质量、服务态度不佳引起客户的有效投诉。

  (3)与公司内外各种检查人员争吵、狡辩、无理取闹、干扰执行公务者。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教育员工遵守职业道德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工作程序的良好运行及保障,形成良好的奖惩机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罚的原则。

  (三)赏罚有度原则。有奖有惩,奖惩严明,赏罚有度。

  (四)奖惩及时的原则。

  (五)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执行与监督

  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负责贯彻并监督实施情况。原则上应由员工直接上级负责其所属员工的奖惩管理,根据制度规定奖罚,报人事部门备案与财务部门执行,特殊情况上报总经理批准。

  第二章奖惩分类

  (一)行政类:

  行政奖惩:通报嘉奖、记功、晋升。

  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记过、降级、解除劳动合同。

  (二)经济类:

  经济奖惩:奖金、奖品和旅游度假、考察奖励。

  (三)总经理特别奖:

  总经理特别奖指对员工在专项事件优异所进行的专项奖励,包括年度优秀员工奖、伯乐奖、金点子奖、特别贡献奖等。

  (四)奖惩累计:

  惩罚:3次通报批评为1次记过,3次记过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奖励:3次通报表扬为1次记功,3次记功公司一性奖励300元。

  凡处分期间有立功表现的员工,公司将依照功过相抵的原则酌情予以撤销处分的

  公司奖惩管理制度 8

  一级警告:5—20元

  1、不使用指定员工通道

  2、上岗时仪容仪表达不到酒店规定要求的

  3、行为懒散、无精打采、工作效率低,时常出现差错的(轻微)

  4、上班时间未经批准私自会客,办私事,接打私人电话

  5、非工作需要进入其他部门闲聊

  6、上班时间吃零食,看电视、报纸及杂志

  7、设备不按规定摆放,下班前未将布草车及公区清理干净

  8、工作时未做到“三轻”的(即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

  9、随地吐痰,乱丢烟头或其他杂物

  10、在公共场合吸烟,造成不好影响

  11、擅自不参加例会的

  12、不按时出早餐者,早餐之前准备不充分

  13、擅自减少服务程序,投机取巧达不到酒店要求

  14、经主管领导认定的其他事项

  二级警告:20—50元

  1、违反操作规程或工作不认真造成的失误(较重)

  2、没有节约能源、做到人走灯灭的

  3、未按规定及要求乘坐电梯的

  4、在宾馆内拒绝接受保安人员及所属管理人员的正常检查

  5、对客服务不礼貌、与客人争辩

  6、工作散漫,粗心大意,引起宾客投诉(轻微)

  7、工作效率欠佳,引起宾客投诉(轻微)

  8、在工作时间内进行娱乐性活动

  9、下班没有将钥匙交至前台保管的'

  10、违反安全规则或乱用其他安全设施

  11、不爱护宾馆财产和使用客用品

  12、和上级或同事争吵,谩骂上级领导或不服从上级指令

  13、未经允许到宾馆客用餐厅用餐及娱乐

  14、利用工作时间进行洗浴的

  15、擅自离岗而影响工作

  16、未经领导同意私自串班、迟到早退及休息的

  17、一个月之内第二次违反一级警告条例者

  18、经主管领导认定的其他事项

  严重警告:50—200元

  1、传播小道消息、破坏内部团结、影响合作

  2、拾到客人物品,没有及时上交或告知上级领导的

  3、拒绝在工作需要时加班的

  4、客人退房不更换床单、被罩的、引起二次住客投诉的

  5、宾馆内吵闹、污言秽语,造成不好影响的

  6、当值时玩忽职守,拒绝接受纪律方面的告诫,从而造成工作失误,引起客人投诉(较重)

  7、对宾馆、客人或其他成员财产造成损失、毁坏情节较严重,或知情不报

  8、在房间翻看客人物品或取用客人物品(食物)的

  9、未经宾馆领导允许私自介绍外人与宾馆客人认识

  10、拒绝或故意不完成领导安排的工作及未达到要求标准的

  11、违反正常工作流程,滥用权限以及超越权限的

  11、在宾馆内传播或展示有淫秽内容的物品、照片

  12、有意损坏宾馆内物品或有意浪费现象的(如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要将损失部分全部个人承担,外加处罚)

  13、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的个人利益、违规操作乱用职权(情节严重情况可加大惩罚力度)

  14、撤下的布草放置地上或用布草擦尘的

  15、一个月内重复违反第二条警告条例之规定

  16、经主管领导认定的其他事项

  开除解聘:

  1、盗窃宾馆或员工的任何物品

  2、在宾馆内擅自带危险物品、凶器

  3、向外泄漏宾馆的机密文件、资料、数据

  4、参与卖淫行为

  5、侮辱客人或伤害客人身体

  6、当值时,使用宾馆物品为自所用

  7、伪造文件意图行骗或采用涂改记录、账单、单据等手段窃取宾馆钱物

  8、向客人索取小费

  9、拒不服从上级行政人员或部门主管、经理的工作指示

  10、意图或挑拨打架、殴打他人、互相打斗

  11、当班时违反操作规程或不按操作程序工作,造成自身、他人或宾馆财务损失及人员伤亡

  12、未经批准私自配制宾馆钥匙

  13、没有上交客人遗留物

  14、藏匿或故意损坏他人财物

  15、知道自己患传染病或影响工作的其他疾病,不向宾馆报告

  16、在酒店内做与我国传统道德规范相悖的行为

  17、连续三次有工作严重失误

  18、刑事犯罪

  19、经主管领导认定,并向公司人事部上报的其他严重违纪事项。

  公司奖惩管理制度 9

  为加强门卫的管理,增进门卫人员的工作热情,特制定本办法。

  一、 奖励:

  门卫人员应在工作中达到如下要求,公司将视工作完成情况给门卫发放奖金,奖金分为:优秀奖200元,良好奖100元。奖金由安全部每月写出书面报告,交由领导审批。

  1、 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不串岗、不空岗,并做好交接班记录。值班时间禁止饮酒,要提高警惕,加强巡视,不准睡觉。

  2、 对进出现场的所有人员,值班人有权过问,非现场施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现场。

  3、 对不明身份的外来人员,值班人员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经许可后方可进入现场,并要做好访客登记。

  4、 值班人要积极配合各级领导和安检人员的检查指挥。

  5、 门卫人员应加强对现场人员的管理,摸清人员和车辆详细情况。

  6、 对所有进出现场的材料,认真做好验证手续,并进行记录,所有出门的'材料物资必须有出门条。尤其对外来车辆要认真检查。

  7、 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夜间巡逻防护的重点部位是仓库、料场、办公室。

  8、 值班人员应协助库管管理好易燃、易爆、有毒物品,不经工程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得动用。

  9、 做好现场的成品保护工作,严防被盗、破坏和治安事故的发生。

  10、 保持门前环境卫生、保持道路通畅。

  11、 对工作要认真负责,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

  12、 现场遇到紧急情况时,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并保护好现场。

  13、 如遇到火灾发生,应及时将火灾扑灭在萌芽状态,如火大无法破灭,应及时通知领导并拨打119。

  14、 打卡机设在门卫室,由门卫负责看护,保证机器不遭到人为损坏,并提醒每个进门的员工打卡。

  15、 监控室设在门卫室内,由门卫负责看管,如出现故障,或夜间灯不亮无法拍摄,应及时通知主管领导。

  二、 处罚

  门卫若不能尽职尽责的完成工作,将按照下列方法进行处罚:

  16、 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不串岗、不空岗,并做好交接班记录。如不做好交班记录或发现有空岗现象,当班门卫罚款罚款50元。

  17、 值班时间要提高警惕,加强巡视,禁止饮酒,不准睡觉,如发现值班期间饮酒、睡觉,当班门卫罚款罚款100元。

  18、 对进出现场的所有人员,值班人有权过问,非现场施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现场,对不明身份的外来人员,值班人员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经许可后方可进入现场,并要做好访客登记。小孩不准进入现场,如无来访登记的或发现现场有无关人等流窜,当班门卫罚款罚款50元。

  19、 对所有进出现场的材料,认真做好验证手续,并进行记录,所有出门的材料物资必须有出门条。尤其对外来车辆要认真检查,如因门卫失职造成的材料损失,由当班门卫照价赔偿。

  20、 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夜间巡逻防护的重点部位是仓库、料场、办公室,并做好巡视记录,如无值班记录的,当班门卫罚款罚款50元。

  21、 保持门前环境卫生,保持道路通畅,门前禁止停车,如发现门口不畅通,当班门卫罚款罚款50元。

  22、 按公司要求严格控制出场人员所带物品,所有带出场物品必须开具放行条后方可放行。不得循私情将工地物品放出。对于所有设备、工具出场必须有项目部或材料人员开具的放行条方可放行,否则,给予扣留。如有违反,当班门卫罚款罚款50元。

  23、 门卫应清正廉洁,不得与外界闲杂人员串通倒卖工地财物,若有发现,当班门卫罚款立即开除。

  24、 加强收料记录的保密性,除保卫、材料、项目负责人,其它人员不得查阅此记录,如有违反,当班门卫罚款罚款50元。

  25、 门卫人员必须向公司提供体检证明,保证不患有心脏病、糖尿病、高血压、癫痫等慢性病,身体无残疾,若发现上述情况公司将依据规定将其辞退。

  26、 打卡机设在门卫室,由门卫负责看护,保证机器不遭到人为损坏,并提醒每个进门的员工打卡,若打卡机出现人为损坏,由当班门卫负责赔偿。

  27、 监控室设在门卫室内,由门卫负责看管,如出现故障,或夜间灯不亮无法拍摄,应及时通知主管领导,若发生设备故障不报修,当班门卫罚款50元。

  公司奖惩管理制度 10

  一、奖罚目的:

  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流程正常进行、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积极性,激励员工的敬业爱岗精神,做到管理有章可依,用制度管理人的'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二、奖罚范围:

  凡本司所属员工。

  三、执行权限:

  当事员工直接管理者或以上级、公司保安部。

  四、奖罚流程:

  具体奖罚事情发生后4小时内,由岗位直接上司、部门主管、行政人员或保安部依据情节轻重及实施权限填写员工动态表,交当事人签名确认,再上交行政人事部审核生效,并记入员工档案。

  五、奖罚标准:

  所有奖罚均用分数体现,每员工每年享有底分12分,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为底分(例如年中正常辞工),以此为标准,每被扣除1分,将从扣分当月薪金扣除20元,当底分为0或者低于0时,将被辞退出厂,如符合奖励条件而受奖分者,奖分将在现有底分的基础上累积,奖罚分数相互抵消,年终奖励将按照超出标准底分部分以每分50元给予奖励。

  六、奖励依据(根据实绩给予1-6分奖励):

  1、对工作流程或管理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书面形式),被采纳并成效者;

  2、工作勇于创新,主动提高工作效率或降低成本,取得实效者;

  3、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4、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及财物安全者;

  5、举发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之案件,经查属实;

  6、连续3个月表现良好未被扣分者;

  7、具有其它特殊功绩。

  七、惩罚依据:

  1、对以下行为一次扣1分(重犯扣两分):

  A、上班时间不带厂牌或不按规定佩带,穿拖鞋者;

  B、上班时间吃零食、玩手机、听随身听或看与工作无关之报纸、杂志;

  C、工作时间内打瞌睡、嬉戏、扎堆聊天、回宿舍或擅离工作岗位(未办理有关请假、离岗手续);

  D、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门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E、委托他人打卡或代他人打卡或伪造出勤纪录;

  F、对上级安排任务因个人因素未完成者;

  G、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或其他杂物者;

  H、未按照正常作息者(例:超过规定最晚时间回厂,关灯);

  I、高空抛物、洒水者;

  J、不遵守饭堂用餐规定;

  K、上班时间酗酒者。

  2、对以下行为一次扣2分:

  A、不服从管理的合理安排并态度恶劣;

  B、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C、虚报生产量、不良品量、材料用量等数据;

  D、擅自撕毁公文或公告文件;

  E、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F、在厂区内赌博者;

  G、有不珍惜劳动成果的行为。

  3、对以下行为视情节轻重一次扣3分或3分以上:

  A、因疏忽或故意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

  B、办事不力,未尽职责或积压工作延误时效;

  C、妨碍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准则;

  D、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者(严重者并移交司法机关);

  E、仿冒他人签字或伪造、变更、盗用公司印信者;

  F、打架滋事,聚众闹事,拉帮结派者;

  G、员工损坏、遗失公司物品,视情节轻重扣分并按比例赔偿损失,故意损坏的应加倍赔偿。

  八、员工申诉途径:

  若员工对所处理结果不服,有异议者,请于事发当日对奖罚实施人提出申诉,若申诉结果未达成一致意见,则向上一级或行政人事部申诉。在规定时间(处理后半天内)未提出申诉又拒不签名的,奖罚通知单强制生效。

  公司奖惩管理制度 11

  1、累计奖惩:

  惩罚:2次通报批评记为1次小过,2次小过记为1次大过,2次大过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奖励:2次通报表扬记为1次小功,2次小功记为1次大功,2次大功公司一性奖励500元。

  2、功过相抵:凡处分期间有立功表现的员工,公司将依照功过相抵的`原则酌情予以撤销处分的处理。一次通报表扬抵一次通报批评,一次记小功抵一次记小过,一次记大功抵一次记大过。

  五、惩罚措施

  (一)行为规范类:

  1、着装仪表:

  2、职业道德与操守

  (二)管理操作类:

  培训会议管理

  六、奖惩执行和申诉

  1、奖惩由相关部门填写《员工惩处单》或《员工奖励单》。

  2、《员工惩处单》或《员工奖励单》由综管部根据上报资料审核,按相关责权审批后执行,其中经济奖励和处罚结果交于财务部,由财务部在本月工资中予以执行。

  3、在奖惩过程中,员工如认为受到不公平对待对奖惩结果感到不满意可向人综管部进行申诉。

  公司奖惩管理制度 12

  为促进和保持公司员工工作积极性和自觉性,贯彻企业精神和经营宗旨,保证公司目标实现,公司将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本着规范化管理、精细化管理、制度化管理、人性化管理、标准化管理、组织化管理原则,以制度管理人和事;坚持以人为本,应尽力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保障公司高效、协调运行;以制度为依据,制度有明文规定则可受奖受罚,否则免之。奖惩原则是:奖优罚劣,奖勤罚懒,鼓励上进,鞭策落后。

  第一条 奖励:

  奖励是成绩的体现、进取的动力、激励的措施,公司奉行有功必奖的原则,鼓励员工勤劳敬业。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发奖状和颁发奖金,可单独奖励,也可以同时奖励,不限名额。

  一、优秀团队奖:年终对各部门的管理、服务、纪律、任务完成、业务水平、工作业绩等进行评审。总的要求是管理规范有序、服务及时到位,组织纪律严明,工作业绩突出,团队协作良好,部门配合协调,无客户不满投诉,无重大经济损失,无严重安全事故,这样的团队,可获最佳团队奖。由公司分管总经理组织评审,除通报表彰,发奖状外,根据业绩情况确定一定数额的`现金奖励。

  二、优秀管理者奖:公司各级管理人员能以身作则,勇挑重担,遵章守纪,业绩突出,业务精进,组织能力强,能很好地带领一个团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由公司分管总经理组织评审,被评为优秀管理者的,应给予以奖励,除通报表彰、发奖状外,还应给予1000元的奖励。

  三、优秀员工奖:根据各岗位员工工作业绩,执行力度,遵守规章制度,考勤和其他表现良好者,予以奖励,由公司分管总经理组织评审,除通报表彰,发奖状外,应给予600元的奖励。以上三个奖项属年度奖,年终奖励一次,由董事长亲自表彰和发放奖励。

  四、举报奖:公司任何一个员工,都有权利有义务对公司内部严重失职、贪污盗窃、营私舞弊、泄漏公司机密、违法乱纪等行为向公司管理人员举报,凡属核查无误、情况属实的有效举报,颁发举报奖。

  奖励方式:为保障举报人的权益,此奖不公开授予,由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特别颁发给获奖者一定数量的奖金。

  此奖为即时奖励,即时举报,即时授予

  五、特殊贡献奖:为保卫公司财产、人身安全、忠于职守者;为公司解决较大难题,避免和制止不良社会影响者由董事长授予特殊贡献奖。

  此奖为随时出现,随时授予

  六、全勤奖:员工在一个月内无旷工或消极怠工现象,迟到在2次共10分钟以内,休假加病事假不超过2天的,公司应给予当月100元的奖励,在当月工资金中发放,并通报表章,由行政部门负责此项奖励,1月1次。

  第二条 惩罚:

  惩罚是对出错员工的教育,公司奉行有错必究的原则,惩罚方式分为口头警告、通报批评、罚款三种,实行一次警告或通报批评、二次罚款的处罚政策。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累教不改的,应一次罚款20元:

  1、上班时间仪容仪表不整,装扮影响公司形象者

  2、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或其他杂物者

  3、车间工具、物品摆放、库房商品、个人物品、办公桌面文件码放凌乱者

  4、在上班时间内,对办理非本职工作不服从者

  5、卫生没有及时打扫或打扫不干净者

  6、不服从工作安排者,多次打招呼不听者

  7、请人代打卡或给别人打卡者

  8、9点钟前没有打扫完卫生和吃完早餐者

  9、其它不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罚款50~100元

  1、对客户、同事污言秽语、不讲礼貌者

  2、因服务态度问题导致客户投诉者

  3、工作态度恶劣、侮辱他人者

  4、因过失泄漏公司机密者

  5、其它不遵公司规章制度较为严重的行为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一次罚款400~800元,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造成严重伤亡者

  2、对客户投诉未能及时妥善解决,致使矛盾激化或其它严重后果者

  3、蓄意破坏公司财物者

  4、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拘留、劳教、判刑者

  5、故意泄漏公司机密者

  6、因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

  7、员工与客户勾结,损公肥私,一经发现,除收缴不正当收入外,另处以罚款

  8、其它严重错误行为

  四、公司其它制度和规定有处罚项目和金额的,按有关规定和制度执行

  五、员工有下列情况,应赔偿公司损失

  1、员工损坏公司物品,视情节轻重赔偿损失,故意损坏的`应加倍赔偿;正常使用损坏的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赔偿;如是设备质量的原因,则不承担赔偿。

  2、员工丢失公司财物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赔偿。

  第三条 惩罚的实施

  1、员工可以直接向总经理或行政部报告违纪行为;

  2、总经理及行政部发现违纪行为可以直接进行处罚,该部门经理按管理不力论处,处以与员工相同的惩罚。

  3、违纪罚款的缴纳:对于受到罚款处罚的员工,由行政部门下达处罚通知,送达员工签字生效,如员工拒绝签字,可强制执行,从下月工资中扣除。

  公司奖惩管理制度 13

  第一条 总则:

  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公司根据各部门之间协作事项与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

  公司奖惩制度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

  第四条:奖励或处罚方式:

  1、 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2、 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各部门的阶段工作考核情况,随时或年底发放。

  第五条 员工奖励主要有通报表扬和奖金奖励,程序如下:

  1、 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 办公室、本部门审核;

  3、 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审;

  4、 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 处罚办法,员工如果损害公司利益,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 通报批评;

  2、 经济处罚;

  3、 降级;

  4、辞退。

  第七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1、 完成本部工作计划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

  2、 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被公司采纳,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 节假日经常加班,并取得显著效果者。

  4、 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 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工作绩效突出者。

  6、 堵住公司的经济漏洞,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7、 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给与通报批评并作处罚。

  1、 迟到、早退一次罚款30元;

  2、 在工作时间嬉戏、擅离工作岗位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罚款30元;

  3、 轻微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造成损失的'罚款50元;

  4、 工作时间串岗,妨碍他人工作罚款30元;

  5、 不按要求打扫卫生罚款30元;

  6、 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他人、制造事端者罚款100元;

  7、 遗失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罚款50元;

  8、 不按时参加公司的会议培训罚款30元;

  9、 不配合各部门工作的罚款100元;

  10、 部门经理及主管责任人对本部门制度的宣贯、执行和监督负直接责任,对部门人员奖励或处罚承担200%责任,即同时按对员工奖励、处罚数的200%的比例奖励、处罚本部门经理及主管负责人;

  11、 若被处罚员工屡教不改,重复同样错误,或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者,则上级主管人员或制度执行部门有权力对其进行加倍处罚直至停职处理,造成后果的,由被处罚当事人承担后果与损失;

  12、 凡是部门经理或主管发现问题不及时纠正,或包庇下属、隐瞒事实者,与责任当事人处以同等处罚;

  13、 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责任人要对前面各个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上一流程有问题,有权拒绝继续进行下一道流程,并有权向所属部门主管或经理提出申诉或向公司进行投诉。若未对上一道流程进行检查,或发现问题但未提出或解决,则所发生一切后果与损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门承担,处罚100元;

  14、 各员工之间应互相监督、检查,发现隐瞒、包庇问题或知情不报,并造成损失的罚款100元;

  15、 完不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罚款100元;

  16、 有制度的参照员工管理制度,没有成文制度可参考的,由总经理召开行政人事管理会议决定。

  公司奖惩管理制度 14

  第一节 总 则

  第一条奖惩目的 为严明纪律,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创造优质服务品牌,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职责、落实员工十不准、达到员工互相督促、提高,以及会所发展、进步的目的,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奖惩管理 提倡奖励与惩罚相结合的方式,以实际考核为依据,依据员工对会所贡献的大小给予不同形式的奖励,对违反规定,给会所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员工视情节给予严厉处罚。

  第二节 奖 励

  第三条 奖项

  1、满勤奖:全月满勤(串班除外),无事、病假,奖励50元;

  2、合理建议奖:对会所提出有益的`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有实际成效,奖励100—500元;

  3、特殊贡献奖:奖励100—500元。

  a、妥善处理突发事件、事故、平息重大顾客投诉事件者;

  b、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拾金不昧等为会所争得重大荣誉者;

  c、个人业务、经营业绩情况优异、完成任务突出者;

  d、忠于职守、认真负责、热诚服务,具有高度奉献和敬业精神,受到顾客表扬;

  e、顾全大局、团结互助、廉洁奉公、挖潜增效贡献较大者;

  4、优秀员工奖:提供优质、感动式服务,综合评定,年评选一次;

  5、优秀团队奖:每季度评选出两个优秀楼层,设立流动红旗;

  6、星级护理奖:每月每楼层评选2名星级护理,进行张贴公示。

  第四条 奖励方式

  1、精神奖励:通报表扬,评选为年度优秀员工;

  2、即时奖金:根据贡献程度,给予50-500元奖金鼓励;

  3、奖励性假期:给予1至10天带薪休假;

  4、奖励性旅游:给予国内外旅游支持;

  5、参加外部学习培训:安排国内月子中心、高校学习培训。

  1

  第五条 奖励程序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所在部门提名;

  2、院长审核;

  3、院会议通过;

  4、办公室、财务部门执行。

  第三节 惩 罚

  第六条 惩罚办法 对于员工违反会所规章制度、违反员工十不准等各种违法违纪行为者,会所将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及悔改态度等进行处罚。

  员工处罚分为取消绩效工资、辞退、开除。

  第七条 取消绩效 员工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取消当月绩效工资,造成损失的,依据实际损失情况进行赔偿:

  1、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责任事故、引发纠纷或经济损失者;

  2、违反劳动纪律,迟到、早退、不假外出、不戴名牌者;

  3、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出现设备损坏、物品丢失、责任事故者;

  4、不服从领导安排、不参加培训或缺席会议者;

  5、违反规定,推卸责任,刁难顾客,受到投诉、产生恶劣影响者;

  6、违反员工十不准者;

  7、不遵守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岗位职责、职业道德规范等,给正常工作及顾客造成不利影响、给会所造成损失者。

  第八条 辞退处罚员工有以下行为者,予以辞退,对会所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工作中发生意外却隐瞒实情不及时报告,造成损失或影响者;

  2、搬弄是非、挑拨离间、破坏团结、谩骂吵闹影响工作者;

  3、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积极采取措施使会所受到重大经济损失者;

  4、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侵害会所利益者,在职期间从事其他工作者;

  5、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严重失职,对会所造成重大损害者。

  第九条 开除处理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国家行政处罚或承担刑事责任的,除依法接受国家处理外,会所予以其开除处理。

  1、虚报冒领、假公济私者;

  2、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与制度,损害会所利益者;

  3、挑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者;

  4、泄露会所秘密或客户信息,影响会所信誉者;

  5、旷工2天以上(不含2天)者;

  第十条 惩罚程序

  1、员工举报,客人投诉,考核发现;

  2、院长审核;

  3、院会议通过;

  4、办公室、财务部门执行。

  第四节 附 则

  第十一条 员工对会所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接到处理决定当日向院长申诉一次,申诉应重视调查研究、实事求是。

  第十二条 本规定由院长负责解释,全体员工负责监督。

  第十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会所全体员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奖惩管理制度 15

  1.目的

  为提高合同的履约率、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调动合同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根据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的各级合同管理人员,包括法律顾问、专职和兼职合同管理员及部门领导。

  3.考核

  3.1考核方式:以签订合同数和合同标的额作为考核指标;

  3.2考核组织:由公司人力资源部作为考核管理部门,法律顾问室和财务部派人参加,组织考核小组,决定考核的有关问题;

  3.3考核程序:对全体符合条件的合同管理员进行总体评价,然后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其属于哪个档。

  4.奖励

  4.1凡是在1年内签订合同总数在x件以上或者合同标的额在x万元以上,未发生纠纷争议的,都可获得公司颁发的优秀合同管理员的荣誉称号,并增加两个月的平均奖金;

  4.2凡是签订合同的标的额在x万元以下,未发生纠纷的,可增加1个月的平均奖金;

  4.3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基础考核总评分为全优的.,对主管的合同管理人员奖励奖励金x元。

  5.处罚

  5.1凡是因经办人自身的过错造成签订的合同发生纠纷的,扣罚本人1个月的平均奖金。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保留追究经济赔偿的权利,并取消1年的评先资格。

  5.2在诉讼或者仲裁过程中,不认真对待,导致该赢的未赢,该少赔的未少赔,参与处理的经办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取消评选资格。

  6.程序

  对合同管理人员的奖惩程序是:由考核小组提出考核意见,符合奖励条件的,由人力资源部发文奖励;给予处罚的,则由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由人力资源部发文通知本人及全公司。

  7.附则

  7.1本办法经董事会讨论通过,由总经理发布 施行。

  7.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奖惩管理制度 16

  一、奖励:

  1、受客人书面表扬3次~7次,在原奖金系数上提高,7次以上提高。

  2、销售业绩前十名,按销售额来计算。

  3、受公司通报表扬的,视情形在原系数上提高~1。

  4、被评为A级的员工,当月可在原系数上提高。

  5、被评为优秀员工或管理人员称号,可在当月奖金系数上提高。

  6、各店经理可视情况对工作表现好的员工给予提高奖金系数~1。

  7、总公司将拿出当月奖金的8%作为对平时工作表现突出的'员工奖励基金。

  二、处罚:

  1、凡旷工者,取消当月全额奖金。

  2、事假1天扣当月奖金的30%,二天扣60%,三天或三天以上取消当月全额奖金。

  3、病假须有区、县级以上医院单位出具的证明,1天以内,手续齐全者不扣;1天~3天手续齐全扣20%;3天以上~7天以内扣50%;7天或7天以上扣全额奖金,凡手续不齐者按事假处理。

  4、迟到、早退、脱岗每次扣5%。

  5、顶撞上级、不服从领导安排,扣10%~当月全额奖金。

  6、有骂架、偷吃、偷盗、开飞单、受通报批评等重大过失、较大过失者,扣当月全额奖金。

  7、恶意阻碍公司物品回收的,扣当月奖金的50%。

  8、隐瞒事实真相的、知情不报者,扣10%~当月全额奖金。

  9、客人投诉3次以内扣1%~20%,3次以上(含3次)扣当月全额奖金。

  10、凡代打卡者,一经发现扣当月全额奖金。

  11、除此之外,店经理、部门经理对下属员工可视情节轻重扣1%~100%奖金。

  公司奖惩管理制度 17

  一、总则:

  1、为确保医院工作质量和正常工作秩序,强化医院管理,健全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在职工中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以医疗质量为核心”的服务宗旨,以经济杠杆为手段,从严治院,充分调动全院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各部门、科室及全体员工。

  4、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二、奖则:

  奖励对象:各部门、科室及个人。

  奖励方式:以精神奖励为主(通报表扬、授予先进工作者、文明科

  室称号等),适当给予奖金或奖品。

  奖励时间:随时奖励和年终奖励相结合。

  1、在工作中能顾全大局,能正确对待各种复杂事件,并能及时采取应变措施,使事件得到妥善处理的给予奖励。

  2、维护医院利益,勇于揭露损坏医院利益行为,除为揭发人保密外,给予相应奖励。

  3、提出合理化建议,采纳后给医院带来显著经济效益,根据效益情况给以一次性奖励。

  4、科室或个人得到新闻媒体正面报道表扬,分别给予200元奖励。

  5、收到患者书面表扬信或锦旗给予50—100元。

  6、爱护医院财产,精心维护设备,勤俭节约,有突出表现者给予奖励。

  7、工作中及时发现重大事故苗头,阻止了事故或严重差错的发生,使医院或病员免受重大损失、给予相应奖励。

  8、敢于管理、善于管理,在提高医院或科室服务质量,成绩突出者给予奖励。

  9、在突发事件及重大医疗抢救工作中,能服从命令、忠于职守、临危不惧、救死扶伤,取得较好社会效益的科室或个人给予奖励。

  10、为维护医院形象,能正确对待个别病人或家属的偏激行为,忍受委屈,经院务会讨论后给予奖励。

  11、全年工作中成绩突出,被评为先进工作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12、参加医院组织的.各种竞赛等活动获得前三名者,分别给予奖励。

  13、坚持财经制度,维护财经纪律,敢于抵制歪风邪气,避免较大资金流失,给予奖励。

  14、在后勤服务工作中认真、热情、及时为临床服务,在节支方面做出较大成绩给予奖励。

  15、凡在正式报刊、杂志发表论文的,市级奖励100元、省级奖励200元国家级奖励300元。

  16、在医疗服务中,坚持优质服务,尊重服务对象,乐于助人,甘于奉献,深受群众表扬的或拒收红包的科室和个人给予奖励。

  三、罚责:

  1、不遵守劳动纪律,上班迟到、早退、矿工、串岗、干私活、会私客、吃东西、喝酒、输液、看电视、听音乐、睡觉、聊天、拿科室电话聊天、玩游戏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

  2、不能与同事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工作任务,或诋毁他人、抬高自己、跟同事不搭台、不补台、甚至拆台或拨弄是非、挑拨离间、破坏团结、影响工作罚当事人100—300元。给医院、他人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罚当事人500—1000元。

  4、服务态度差,发现生、冷、硬、顶、推、拖罚当事人100元。

  5、患者在诊疗过程中对医疗服务不满意,科室没有及时给予解决,上交矛盾或包庇,使病人向有关部门投诉,经核实,情况属实,罚当事人100元,科室100元,同时通报科室负责人。

  6、在工作中与病人或同事发生争吵、打架斗殴,根据情节轻重,处于50—300元罚款。造成损失或人身伤害由责任人承担法律责任。

  7、医院全体员工必须24小时开通手机。关手机、不接电话或不服从安排,罚款1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承担相应责任。

  8、无故不参加早会、员工大会、全院性培训学习,每次罚20元。

  9、科室有关负责人不参加院务会、院周会以及该向科室传达会议内容的,又不向科室传达,每次罚款20元。

  10、职能科室间的临界工作,经领导协调裁决后,仍发生相互推诿,踢皮球,扣罚科室负责人100元。

  11、后勤无充分理由未能及时供应临床、医技科室所需的`各种物资,予以处罚。

  12、科室出现差错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扣罚科室负责人100元。

  13、上级部门各类检查,非正常原因影响医院积分的科室或个人,给予200——500元的处罚。给医院造成损失的重罚。

  公司奖惩管理制度 18

  1、各小组必须统计当日包装袋的报废量并上报予车间主任,原则上不能大于2%,超过则相应的袋子费用由各小组承担。

  2、各种产品不能多装,少装,混装违者由当事小组给予厂家赔偿。

  3、根据生产安排需要,所有员工必须服从生产调配,违者视情节轻重,轻则5---20元/次,重则开除。

  4、若某组出现质量投诉问题,由该组承担相应的`责任。

  5、车间地面脏乱5元/次,地面有凤爪5元/次.扣组长。

  6、车间内员工未戴工作帽进车间2元/次,未穿工作装进车间10元/次,穿工作装进厕所20元/次。车间内喧哗,吵闹10元/人。

  7、更衣室脏乱(鞋柜,更衣柜无杂物,保管箱关闭)10元/次扣值班组长。员工进车间前,值班组长未配制好洗手,净脚消毒液。10元/次扣组长。

  8、地面上不能有袋装产品,违者1元/袋扣组长。抽查产品质量不合格5角/袋扣组长。

  9、收市后物品摆放不规范,电子秤油垢严重,盘子不卫生5元/次扣组长。

  10、机器未按要求打扫5元/次扣组长。

  11、所有操作人员必须操作规范,视情节轻重违者5---10元/次。

  12、严禁在在工作区域内吃东西,喝饮料,存放私人物品,违者扣当事人2元/次。

  13、奖励:当月所有罚款作为奖励基金奖励给优秀工作小组,厂办出资50元奖励给优秀工作小组的组长,出资50元奖励给优秀工作小组。所有罚款在工资中扣。总分10分,每日评分一次,每月评选一次,每月评一个优秀小组。优秀小组评选标准是每月扣分最少,且在比赛的整个过程中过失最少者胜出。

  公司奖惩管理制度 19

  1、出现以下问题必须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⑴、各工序自检不严存在未发现的质量问题;

  ⑵、不严格按照工艺纪律,操作规范操作者;

  ⑶、违反质量管理制度者;

  ⑷、纠正预防措施执行不力者;

  ⑸、质量管理人员对制度监督落实不力或存在工作失误者;

  2、以上情况如果造成经济损失,按照公司管理制度处理,如果未造成经济损失按本制度进行处理,每次处罚金额为5至50元不等,在车间质量分析会上讨论决定,在运行中不断细化和增补;

  3、出现以下情况可以进行奖励:

  ⑴、堵漏避免重大经济损失;

  ⑵、自检制度执行好的`工序;

  ⑶、互检发现上工序质量问题者;

  ⑷、节约消耗效果明显的工序;

  ⑸、能严格执行纠正预防措施的工序;

  ⑹、能严格执行提高质量措施的工序;

  ⑺、针对质量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确实有效的人员;

  4、以上情况每次奖励5至50元不等,在车间质量分析会上讨论决定,在运行中不断细化和增补。

  公司奖惩管理制度 20

  为严肃厂纪厂规,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进行,按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鼓励员工正确行为,纠正员工错误行为,特制定本条例。

  一、奖励

  (1)全勤奖;

  (2)原材料节约奖罚;

  (3)工龄奖。员工自入职满1年工龄的,工龄奖50元/月,满2年工龄的,工龄奖100元/月,100元封顶;

  (4)安全奖。生产车间当月无任何工伤及安全事故,正式员工当月获得安全奖励50元/人;

  (5)老员工介绍新员工进厂。新员工在公司工作期满三个月,老员工可享有200元/人的介绍奖励;

  (6)月度优秀员工奖。根据各岗位签订合同正式员工全月出勤情况、完成各项指标等情况综合评选,获奖员工当月获得一次性奖金100元。

  二、罚款

  (一)纪律类:

  (1)责任心不强,造成设备设施及产品损坏的,根据设备维修情况或产品损坏情况,罚款30元-200元/次;

  (2)故意损坏公物,破坏生产设备工具及产品的`,按实物价的2倍赔偿;

  (3)随手丢垃圾、工作时间玩手机,扣10元/次;

  (4)下班不关闭工作区域水、电、气阀门造成工厂损失,按情况轻重罚款当事人30-100元/次;

  (5)离开5分钟以上,不关风扇等行为,罚款5元/次;

  (6)当事人下班时有不打扫岗位和机台卫生、不收拾工具用具等行为之一的,扣10元/次;

  (7)在禁烟区域吸烟者,罚款10元/次;

  (8)对上级有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罚款30元;

  (9)不服从上级工作分配、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和工作秩序的,罚款50元/次;

  (10)在工作场所吵架者,双方各罚款50元/次;

  (11)挑拨是非、乱传闲话、影响团结、扰乱正常工作环境和秩序之一的,罚款50元/次;

  (二)安全类:

  (1)上班赤膊者,罚款10元/次;

  (2)上班穿拖鞋者,罚款10元/次;

  (3)工作时间带小孩或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域的,罚款20元/次;

  (4)冲床、分切机、辊运转时,无安全意识手伸进模具、刀具、辊内罚款10元/次;

  (5)擅自驾驶厂的车辆的`,罚款30元/次;

  (6)出现重大生产、设备故障不及时上报的,罚款50元/ 次;

  (三)文明类

  (1)提前进入食堂就餐的,罚款10元/次;

  (2)早上在上班时间吃早餐者,罚款10元/次;

  (3)将饭菜、汤水泼于餐桌、餐椅或地面的,罚款10元/次;

  (4)未经同意,在食堂私自烧菜的罚款50元/次;

  (5)浪费粮食的,罚款10元/次;

  (四)降职(免职)、自动离职:

  (1)管理者带头违纪的;

  (2)管理者不作为,或乱作为的;

  (3)不服从上级指挥的;

  (4)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致使厂生产或经营受到重大损失。

  (5)在厂内打架,造成严重后果或造成他人伤害的,负责赔偿一切费用

  (6)隐瞒或使用虚假的身份证、体检表、档案资料等欺诈的予以自动离职;

  (7)偷盗行为的,在厂内聚众闹事、带头罢工者予以开除。

  三、执行权限:

  (1)日常检查由班组负责人执行,员工也可向班组负责人或总经理室检举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

  (2)具体执罚决定由相关班组负责人负责,处罚结果报总经理室批准,交财务室备案;

  (3)公司领导巡检,发现员工违纪违章行为,班组负责人存在、不阻止、不处理不作为现象的,同时对班组负责人处以罚款20-50元/次。

  四、员工申诉:

  当员工认为奖罚不公,可向总经理室提出申诉,总经理室作出答复。

  五、罚款资金

  除设备、工具或产品损坏罚款外,当月其它处罚金额进入专用基金,全部用于奖励当月无违反奖罚纪律的正式员工。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奖惩管理制度 2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职工行为,强化职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打造高效的团队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发[1982]59号《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作为对公司职工进行激励和约束的主要依据。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

  第二章职工奖励

  第三条奖励的项目分为个人荣誉奖、成果奖、其他奖三类。

  第四条个人荣誉奖项:

  (一)企业劳动模范、优秀管理者和优秀员工:在一个年度内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或多次受到嘉奖的职工,根据公司工会每年颁发的文件精神组织评选,可获得年度劳动模范、优秀管理者或优秀员工荣誉称号并记入个人档案。

  (二)书面嘉奖:

  1、在对外服务和协调工作中,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声誉引起社会良好反响的;

  2、妥善处理突发事件,避免事故,或见义勇为、保护国家财产的;

  3、一贯服从领导,恪尽职守,爱岗敬业,为公司做出突出贡献的;

  4、工作主动性强,常提合理化建议,为公司创造效益的。

  由总经理提名或单位申报,经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后,颁发书面嘉奖证书并记入个人档案。

  (三)通报表扬:生产经营活动中,保质保量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生产经营指标或工作任务的;在行风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公司总经理在全公司范围内的重要会议上给予表扬的。人事部门负责收集并形成书面决定,在公司范围内公布。

  第五条成果奖范围如下:

  (一)管理成果奖:采用新的管理思路,创新公司的管理模式或者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改进提升管理水平,取得明显成效的,可参评公司专业委员会组织的管理创新成果奖或管理应用成果奖。

  (二)技术成果奖:在企业工艺设计、工程施工、管网安装、管网维修、计算机软件开发、水表改进等方面有发明创造、技术革新、技术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或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以及将研究成果论文在省级以上杂志上公开发表或在供水行业获得论文奖的,并参评公司技术进步管理委员会组织的技术成果奖或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奖。

  (三)QC成果奖: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的QC活动,通过活动解决管理或技术中的实际问题,取得了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其成果公司组织发表并给予奖励。对于优秀的成果,由公司推荐到上级发表。

  第六条其他奖项如下:

  (一)对举报违章用水、损坏供水设施的有功人员按《关于对举报违章用水、损坏供水设施的有功人员的奖励办法》执行。

  (二)获上级政府部门颁发的各种单项奖励的人员;

  (三)公司内部开展各类管理活动中受奖人员;

  (四)在各类报刊杂志上发表与公司生产经营有关的通讯报导、论文及照片新闻的在岗职工。

  第七条物质奖励标准:

  (一)获市级以上个人荣誉称号者,奖励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二)获得公司劳动模范荣誉称号者,可获得一次性奖励800元;

  (三)获得公司优秀管理者荣誉称号者,可获得一次性奖励300元;

  (四)获得公司优秀员工荣誉称号者,可获得一次性奖励300元;

  (五)获得书面嘉奖者,可获得一次性奖励100至300元。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或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者,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后也可按一定比例提取奖励;

  (六)成果奖及其他奖的奖励标准及奖励程序按照相关文件标准执行。

  第三章职工处罚

  第八条职工处罚是对在生产经营中违反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准则及出现了工作过失的职工,进行相应的经济惩罚和行政处分。处罚的种类有四类:经济处罚、内部待岗、行政处分(1、警告2、记过3、记大过4、留用察看5、开除)、解除劳动合同。上述各类处罚可以并用。

  第九条处罚范围如下:

  (一)违反劳动纪律类

  1、上班迟到、早退、串岗、睡岗的;

  2、上班时间干私活、玩电子游戏、看小说等的;

  3、不按规定请销假、无故缺席、擅离职守的;

  4、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酗酒滋事、聚众赌博等扰乱工作秩序的;

  5、未经许可擅自操作、使用本职权限以外的设备、仪器以及物品的;

  6、违反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的;

  7、内部退休、内部退职及请各类半年以上假期的职工,违反与公司签订的各种协议的。

  (二)违反职业道德准则类:

  1、违反供水业务规定,损害公司利益,以职、以权、以水谋私的,由公司监审处按《职工违纪处理暂行规定》处理;

  2、违反公司行风建设有关规定,服务态度恶劣,与用户争吵,造成不良影响,有损公司形象的;

  3、弄虚作假,欺骗领导,骗取收入和奖励,或主管对职工错误给予包庇的;

  4、遇到紧急情况或意外事故,有意回避逃离的;

  5、无视领导,不服从工作分配,甚至违抗命令,威胁侮辱主管人员的。

  (三)工作过失类:

  1、消极怠工、工作不到位,未完成工作任务的;

  2、违反操作规程,或业务生疏,或玩忽职守,发生生产或安全事故,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3、工作马虎、违反管理规定,造成企业浪费和损失的;

  4、损坏公司设备或遗失物品和资产的。

  第十条经济处罚标准:

  (一)迟到、早退一次扣30元;迟到、早退一个半小时以上,视同旷工半天;迟到、早退三小时以上视同旷工一天;旷工1天,扣发月岗薪工资50;

  (二)违反劳动纪律1、2、3、4、5点者,违反一次扣30元(一个月内三次视同旷工一天)。对违反劳动纪律,触犯《治安管理条例》的,按《治安管理条例》规定处理;

  (三)违反请销假规定,越权所批准的假期无效。对请假人按旷工处理,另扣部门负责人月岗薪工资20;

  (四)违反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当事人按旷工行为处理。所在班组负责人停发三个月绩效工资,同时请人代工的职工其岗薪工资由公司在该单位工资总额中扣回;

  (五)违反工作过失类第2点,按照《公司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执行;

  (六)违反工作过失类第3、4点,损失1000元以下的,损失全额赔偿;损失1000元以上的,超过1000元部分赔偿5%(最高不超过1万元);

  (七)对违反职业道德准则者,每查处一次,扣发责任人50元。其中第3点中骗取的收入和奖金予以没收。

  第十一条内部待岗规定:

  (一)职工消极怠工,违反岗位职责或工作不到位,完不成工作任务,情节较轻的,经本单位研究同意,可给予内部待岗的处理,待岗期间停发绩效工资;

  (二)在单位劳动用工改革中,因双向选择、竞聘上岗中落聘的职工,进入公司内部劳务市场按内部待岗接受管理;

  (三)内部待岗三个月以上的职工,由所在单位根据《关于公司内部劳务市场的管理实施方案》向人事教育处提出报告,进入公司内部劳务市场接受管理;

  (四)公司内部劳务市场负责接收待岗三个月以上的职工。根据《关于公司内部劳务市场的管理实施方案》执行。

  第十二条行政处分规定:

  (一)行政警告:因违反本办法受到1000元以上经济处罚的;或一年内连续旷工2天以内或累计旷工5天以内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类第4、5点的;违反工作过失类,造成损失5万元以下的;

  (二)行政记过:一年内连续旷工2-5天或累计旷工5-10天的;因工作过失造成1000元以上经济损失的;一年内受到两次行政警告处分的;因违反职业道德准则受到有关部门效能告诫的;因工作过失,造成损失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

  (三)记大过:受到记过处分后一年内再受行政处分的;或因工作过失造成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或一年内连续旷工5-10天或累计旷工10-20天的;

  (四)留用察看:记大过后一年内再受行政处分的;因工作过失造成15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违反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的;一年内连续旷工10-15天或累计旷工20-30天的;

  (五)开除:一年内多次受到行政处分仍不改正的,因违法被判刑的。

  (六) 对受行政警告处分者,停发三个月工资;对受行政记过处分者,停发四个月工资;对受记大过处分者,停发五个月工资,对受留用察看处分者,察看期间停发工资,以上停发工资期间按南昌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费。

  第十三条解除劳动合同:

  (一)连续旷工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以上(含30天)的;

  (二)根据劳动合同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受到开除处分的;

  (四)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内部退休、内部退职及请各类半年以上假期职工,因违反与公司签订的各种协议,并根据协议规定要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十四条对公司级领导干部的处分由任免机关或监察部门处理。

  第十五条对中层干部的处分,由组织部门会同人事部门提出处理意见,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报公司党委批准后,组织部门负责监督执行。

  第十六条中层以下职工处分的权限和程序

  (一)对职工经济处罚,由职工所在单位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理并报公司人事部门备案;

  (二)给予职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由所在单位提出处理意见,并附证据,报有关部门核实并征求工会意见后,经公司经理办公会议决定,由人事部门负责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单位和本人,并监督执行;

  (三)解除职工劳动合同,由公司人事部门征得同级工会同意后,由经理办公会作出决定,书面意见由人事部门负责分别通知单位和本人,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四)开除职工基本程序如下:

  1、开除职工时劳动人事部门必须认真核实所犯错误事实,如实提供材料和证据;

  2、处理意见和事实材料要和被处分者见面,听取本人意见,慎重决定。如本人拒绝时,要有详细记录;

  3、给予职工开除处分时,处理时间从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起不超过5个月时间;

  4、开除职工必须经总经理提出,由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告主管部门和南昌市劳动部门备案;

  5、开除决定应写明被开除原因;职工如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自企业公布处理决定之日起15天内)向南昌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述;

  6、形成处理决定后应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并书面通知本人,同时抄报企业主管部门、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开除处分同时抄报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备案,并将人事档案移交劳动保障部门。

  第十七条如发现包庇隐瞒或从轻处理,除令其纠正外,职工的处罚款项从所在单位工资总额中扣除;对利用处分职工权力,进行打击报复或者对应受处分的职工进行姑息包庇的人员,应从严处理。

  第十八条职工对所受处罚不服或有争议者,可在处罚决定之日起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诉。如职工对调解答复不满意,还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申诉,申诉期内执行原处罚意见。

  第十九条劳动争议调解

  (一)公司成立由公司工会负责、监审处、劳动人事处以及部份职工代表为成员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负责受理职工处罚申诉并调解劳动争议;

  (二)收到报告之日起,由工会召集委员会成员听取争议双方理由;

  (三)调解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委员会在受理后七日内向申诉者出具书面调解意见;

  (四)争议申诉方在收到调解意见仍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南昌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第二十条本办法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有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公司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经公司第七届五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公司其他有关条例、规定和制度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公司奖惩管理制度 22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教育员工遵守国家法规和政令,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工作程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制订原则是:

  1.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分,有奖有惩,奖惩严明,赏罚有度;

  2.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属各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贯彻并督察实施情况。

  第五条

  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奖金”、“记大功”、“记功”、“嘉奖。

  (一)员工有下情况之一者,可用于“奖金”或“记大功”

  1.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确有成效者。

  2.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成绩者。

  3.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者。

  4.在恶劣环境下,冒着生命危险尽力职守者。

  5.对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权益的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者。

  6.研究改善生产设备,有特殊功效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于“记功”

  1.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者。

  2.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依限完成者。

  3.协且(一)项1至3款人员完成任务确有贡献者。

  4.利有废料有较大成果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嘉奖”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恪尽职守者。

  2.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3.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工程命名生产不致中断者。

  4.品行端正,遵守规章、指导,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5.节省物料,有显著成绩者。

  (四)其他对本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亦予以奖励。

  第六条

  员工奖励,以嘉奖3次等于记功1次,记功3次等于记大功1次。

  第七条

  本公司员工的惩处分为“免职或解雇”、“降级”、“记大过”、“记过”、“警告”。

  (一)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免职或解雇”处分

  1.假借职权,营私舞弊者。

  2.盗窃公司财物,或挪用公款,或故意毁损公物者。

  3.携带违禁品进人工作场所者。

  4.在工作场所聚赌或斗殴者。

  5.不服从主管的'指挥调遣,且有威胁行为者。

  6.利用工作时间,擅自在外兼职者。

  7.逾期仍移交不清者。

  8.泄漏公司机密,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9.品行不端,严重损及公司信誉者。

  10.仿效上级主管人签字,盗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义者。

  11.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旷工达7日以上者

  12.记大过达2次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降级”、“记大过”处分

  1.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为举报者。

  2.故意浪费公司财物或办事疏忽使公司受损者。

  3.违抗命令,或有威胁侮辱主管的行为情节较轻者。

  4.泄漏机密或虚报事实者。

  5.品行不端有损公司信誉者。

  6.在物料仓库或危险场所违背禁令,或吸烟引火者。

  7.在工作场所男女嬉戏,有妨害风化行为者。

  8.全年旷工达对日以上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以予“记过”处分

  1.疏忽过失致公物损坏者。

  2.未经准许,擅自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3.工作不力,屡劝不改者。

  4.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影响秩序者。

  5.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6.顶替签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顶替者)。

  (四)员工具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警告”处分

  1.遇非常事变,故意规避者。

  2.在工作场所内喧哗或口角,不服管教者。

  3.办事不力,于工作时间内偷闲怠眠者。

  4.浪费物料者。

  5.办公时间,私自外出者。

  6.科长级以上人员,月份内迟到、早退次数累计7次(含7次)以上者。

  (五)其他违反本公司各规章,应于惩戒事项顶者,应分别予以惩处

  第八条

  员工之惩处,警告3次等于记过二次,记过3次等于记大过1次,累计记大过2次,应予免职或解雇。

  第九条

  员工的奖惩,应叙明事实以书面通知本人并摘录事由公布众知。

  第十条

  本章所称嘉奖与警告、记功与记过、记大功与记大过可以相互抵消。

  第十一条

  本公司为求对员工考核、调迁、奖惩公平起见,可设置员工考评审议委员会。其组织规程另定。

  公司奖惩管理制度 23

  1总则

  1.1为明确奖惩的考核标准、依据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防止和纠正员工的违法失职行为,保证顺利的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发展目标,特制订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奖惩的原则

  2.1奖惩的原则。

  2.1.1奖惩有据的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2.1.2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2.1.3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2.1.4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严防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2.2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达到或稍稍超出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视为员工应尽的责任,不应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奖励。

  2.3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处罚的原则是从轻不从重,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

  2.4为处理员工因违纪过失或责任过失行为而填写的表单为过失单。处罚和惩戒通知单必须知达本人,对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惩罚,员工有申诉的权利。

  2.5对员工奖惩采取拖延、推诿或不办等方式的管理人员,人力资源部应及时提出处罚建议,下达(责任过失单)。

  3奖励

  3.1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3.2奖励的方式分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工作本身的奖励三种。

  3.2.1经济奖励包括加薪、奖金、奖品。

  3.2.2行政奖励包括通令嘉奖、记功、记大功。

  3.2.3工作本身的奖励:授予先进员工、先进职员等称号、职务晋升、调整合适的工作岗位、加重工作任务和扩大工作职权(特别述职)、参与某层级别的决策等。

  3.2.4按程度不同依次为通令嘉奖、奖金(奖品)、加薪、记功、记大功、职务晋升。

  3.3以上三种奖励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执行。

  3.4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颁发奖金200元,直接予以发放奖金。嘉奖通报全公司。

  3.4.1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3.4.2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3.4.3预防事故或抢修工程使正常经营不致受到较大影响者。

  3.4.4增收节支1万元(含)以上,5万元(不含)以下者。

  3.4.5品行端正,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3.4.6其他对公司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3.4.7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并事假者。

  3.4.8经“员工合理化建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c级的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效果者。

  3.5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功,并颁发奖金500元,直接予以发放奖金。记功通报全公司。

  3.5.1全年能超额(10%—3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3.5.2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3.5.3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3.5.4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3.5.5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不避危难,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

  3.5.6增收节支5万元(含)以上,10万元(不含)以下者。

  3.5.7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或财产损失者。

  3.5.8维护公司安全,积极采取措施排除险情,确有实效者。

  3.5.9通过自身努力,避免了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3.5.10全年累计获嘉奖三次者。

  3.5.11连续三年,完成本职工作,无任何劣迹者。

  3.5.12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的,因个人行为受到社会赞同和舆论表扬者。

  3.5.13经“员工合理化建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b级的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者。

  3.6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大功,并颁发奖金1000元,直接予以发放奖金。记大功在全体员工大会上宣布。

  3.6.1全年累计获记功三次以上且未受到惩戒处理者。

  3.6.2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

  3.6.3全年能超额(≥3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3.6.4增收节支10万元(含)以上者。

  3.6.5承担巨大风险,挽救公司财产,较3.5.5款表现更为突出者。

  3.6.6连续三年,年终考核列为优等者。

  3.6.7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重大贡献者。

  3.6.8通过自身的努力,避免了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3.6.9经“员工建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a级的合理化建议,在实际应用中取得重大效果和创造重大经济效益者。

  3.7对为公司建设与发展作出巨大贡献者,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另行给予“公司特别贡献奖“。

  奖励内容和奖金额度由董事会一事一人一议,公开通报奖励。

  3.8任用与提升员工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受过奖励的员工,对德、才兼备者还可破格提升。

  3.9奖励事项如为多人共同合作而完成的,其奖金按参加人数以一定的比例分配。

  3.10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奖励,由其直接上级提出,凡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由见证人提出,均需填写嘉奖单。奖励的核实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批准人为总经理。奖励实施的`办理见员工奖励程序。

  4惩戒

  4.1惩戒的目的在于促使员工必须和应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惩前毖后,从而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4.2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制度、岗位描述、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等)检查员工的表现,对达不到标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4.2.1检查员工遵守公司的各项工作纪律、规章制度的情况,一切违反有关纪律、规章制度的行为构成违纪过失,填(违纪过失单)。

  4.2.2考查员工岗位描述以及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凡对本人负有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的工作造成损失的情节视为责任过失,填(责任过失单)。

  4.3惩戒的方式有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两种。

  4.3.1经济处罚分为罚款、扣发工资(奖金)、减薪。

  4.3.2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辞退、开除。

  4.4以上两种惩戒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4.5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罚款10元。

  4.5.1迟到、早退在半小时之内者。

  4.5.2不按规定穿着服装或佩挂厂牌者。

  4.5.3在办公场所、修理场所吸烟者。

  4.5.4在车间吃东西者。

  4.5.5上班时间闲聊说笑者。

  4.5.6在上班时间离开办公场所20分钟以上,未在记事板上标明去向者。

  4.5.7不遵守考勤规定,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两次者。

  4.5.8同事间互相说脏话、粗话者。

  4.5.9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衣冠不整、奇装异服影响公司形象者。

  4.5.10各人工作机台及工作环境欠整洁,经指正后而不知整理者。

  4.5.11在工作场所赤足,赤膊,穿拖鞋者。

  4.5.12参会人员迟到者。

  4.5.13未按公司指定位置,随意堆放杂物者。

  4.5.14破环车间,厂区,住宿区域的环境卫生者。

  4.6各部室第一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并罚款20元。

  4.6.1未能及时传达、执行公司下发的文件者。

  4.6.2在所管辖区域内,有长明灯、长流水者。

  4.6.3下班后所辖区域或窗户未关,所用电器(空调等)电源未切断者。

  4.6.4本部室及所辖区域环境卫生脏乱差者。

  4.6.5部室内发生重大事情,如物品丢失等,未能及时上报有关主管领导者。

  4.6.6对本部室员工进行行政检查不力者。

  4.6.7本部室员工,一周内有五人次(含)违反4.5条规定者。

  4.7对具有4.5条、4.6条所列行为(4.6.7除外)的当事人,由检查人员当场填写员工过失单(对具有4.6.7款规定的当事人,由人事部开具惩戒通知单),当事人签字后,检查人员将过失单送交人事部,由人事部填写(惩戒通知单)。(惩戒通知单)一式三联,人事部留一联,转会计室一联,转当事人直接上级一联,由当事人直接上级负责落实,知达当事人。

  4.8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以警告处分,并给予100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警告通报全公司。

  4.8.1因疏忽造成工作错误或仪器、设备损坏,情节轻微者。

  4.8.2一个月内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4.8.3检查或督导人员不认真执行任务者。

  4.8.4故意拖延或借口搪塞上级指派的工作者。

  4.8.5妨害现场工作秩序、妨碍他人工作者。

  4.8.6工作时间,非招待客户或业务关系酗酒者。

  4.8.7同事之间相互谩骂吵架者。

  4.8.8下班后在厂内大声喧哗者。

  4.8.9培训旷课,或培训补考不合格者。

  4.8.10上班时间私自接听私人电话者。

  4.8.11私自留客在员工宿舍留宿者。

  4.8.12替代他人刷考勤卡或唆使他人代刷考勤卡者。

  4.8.13浪费材料或不爱护公物,属情节尚轻者。

  4.8.14不按规定填写报表或工作记录者。

  4.8.15不按规定报不良或废料者。

  4.8.16涂写墙壁、机器设备或任意张贴文件影响观瞻者。

  4.8.17私自移动消防设施者。

  公司奖惩管理制度 24

  第一节总则

  第1条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物制订本制度。

  第2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3条本制度适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4条董事会监察委员会和公司监察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

  第5条本制度适用于未注明条款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节奖励

  第6条本公司设立好下奖励方法:

  1.大会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7条对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

  1.遵纪守法,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全年无出现事故;

  3.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4.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

  5.全年无缺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6.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7.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8.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突出;

  9.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10.坚持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任职期内取得中专以上文凭或获得其他专业证书;

  11.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会或总经理变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员工有上述表现符合《晋升制度》规定的,给予晋升提级。

  第8条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会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三节处罚

  第9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一定时期的奖金、扣除部分工资、警告、记过、降级、辞退、开除等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法规,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4.拒不执行董事会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的,干扰工作的;

  5.工作不负责,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6.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7.滥用 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8.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9.盗窃、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分的;

  10.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1.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2.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

  13.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4.有其他违章违纪行为,董事会或总经理应予以处罚的。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10条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公司损失:

  1.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50%;

  2.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总经理或董事会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11条各企业领导发现本企业员工犯有本《制度》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告;员工也可向上述部门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12条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接到报告、检举、揭发,应即报经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

  调查完毕,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分人。

  第13条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第14条调查、审批员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2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1个月。

  第15条对员工进行处分,应书面通知本人,并记入档案。

  第16条员工对处分决定不服的,允许按监察制度规定提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允许向上级主管机关申诉。

  第17条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18条受处分的员工,能改正错误,积极工作,在1年内弥补经济损失或完成利润指标的,经所在单位提议或本人要求,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可酌情减轻或免除处分。

  公司奖惩管理制度 25

  第一条奖励:

  奖励是成绩的体现、进取的动力、激励的措施,公司奉行有功必奖的原则,鼓励员工勤劳敬业。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发奖状和颁发奖金,可单独奖励,也可以同时奖励,不限名额。

  一、优秀团队奖:年终对各部门的管理、服务、纪律、任务完

  成、业务水平、工作业绩等进行评审。总的要求是管理规范有序、服务及时到位,组织纪律严明,工作业绩突出,团队协作良好,部门配合协调,无客户不满投诉,无重大经济损失,无严重安全事故,这样的团队,可获最佳团队奖。由公司分管总经理组织评审,除通报表彰,发奖状外,根据业绩情况确定一定数额的现金奖励。

  二、优秀管理者奖:公司各级管理人员能以身作则,勇挑重担,遵章守纪,业绩突出,业务精进,组织能力强,能很好地带领一个团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由公司分管总经理组织评审,被评为优秀管理者的',应给予以奖励,除通报表彰、发奖状外,还应给予1000元的奖励。

  三、优秀员工奖:根据各岗位员工工作业绩,执行力度,遵守规章制度,考勤和其他表现良好者,予以奖励,由公司分管总经理组织评审,除通报表彰,发奖状外,应给予600元的奖励。

  以上三个奖项属年度奖,年终奖励一次,由董事长亲自表彰和发放奖励。

  四、举报奖:公司任何一个员工,都有权利有义务对公司内部严重失职、贪污盗窃、营私舞弊、泄漏公司机密、违法乱纪等行为向公司管理人员举报,凡属核查无误、情况属实的有效举报,颁发举报奖。

  奖励方式:为保障举报人的权益,此奖不公开授予,由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特别颁发给获奖者一定数量的奖金。

  此奖为即时奖励,即时举报,即时授予

  五、特殊贡献奖:为保卫公司财产、人身安全、忠于职守者;为公司解决较大难题,避免和制止不良社会影响者由董事长授予特殊贡献奖。

  此奖为随时出现,随时授予

  六、全勤奖:员工在一个月内无旷工或消极怠工现象,迟到在2次共10分钟以内,休假加病事假不超过2天的,公司应给予当月100元的奖励,在当月工资金中发放,并通报表章,由行政部门负责此项奖励,1月1次。

  第二条惩罚:

  惩罚是对出错员工的教育,公司奉行有错必究的原则,惩罚方式分为口头警告、通报批评、罚款三种,实行一次警告或通报批评、二次罚款的处罚政策。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累教不改的,应一次罚款20元:

  1、上班时间仪容仪表不整,装扮影响公司形象者

  2、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或其他杂物者

  3、车间工具、物品摆放、库房商品、个人物品、办公桌面文件码放凌乱者

  4、在上班时间内,对办理非本职工作不服从者

  5、卫生没有及时打扫或打扫不干净者

  6、不服从工作安排者,多次打招呼不听者

  7、请人代打卡或给别人打卡者

  8、9点钟前没有打扫完卫生和吃完早餐者

  9、其它不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罚款50~100元

  1、对客户、同事污言秽语、不讲礼貌者

  2、因服务态度问题导致客户投诉者

  3、工作态度恶劣、侮辱他人者

  4、因过失泄漏公司机密者

  5、其它不遵公司规章制度较为严重的行为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一次罚款400~800元,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造成严重伤亡者

  2、对客户投诉未能及时妥善解决,致使矛盾激化或其它严重后果者

  3、蓄意破坏公司财物者

  4、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拘留、劳教、判刑者

  5、故意泄漏公司机密者

  6、因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

  7、员工与客户勾结,损公肥私,一经发现,除收缴不正当收入外,另处以罚款

  8、其它严重错误行为

  四、公司其它制度和规定有处罚项目和金额的,按有关规定和制度执行

  五、员工有下列情况,应赔偿公司损失

  1、员工损坏公司物品,视情节轻重赔偿损失,故意损坏的应加倍赔偿;正常使用损坏的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赔偿;如是设备质量的原因,则不承担赔偿。

  2、员工丢失公司财物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赔偿。

  第三条惩罚的实施

  1、员工可以直接向总经理或行政部报告违纪行为;

  2、总经理及行政部发现违纪行为可以直接进行处罚,该部门经理按管理不力论处,处以与员工相同的惩罚。

  3、违纪罚款的缴纳:对于受到罚款处罚的员工,由行政部门下达处罚通知,送达员工签字生效,如员工拒绝签字,可强制执行,从下月工资中扣除。

  第四条附则

  1、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行政部

  2、本制度从xx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公司奖惩管理制度 26

  1、总则

  1.1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福建省宏闽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的安全管理,在公司安全生产中做到奖惩分明,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依据国电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省公司《电力建设安全生产奖惩办法》(闽电安[2000]0912号)等文件制定。

  1.3公司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安全生产奖惩贯彻“以责论处”和重奖重罚的原则。对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并在安全生产中取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员给予批评和处罚,对失职或严重违反规程制度虽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也要给予批评和相应处罚。

  1.4在奖励上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在处罚上坚持以教育为主,惩教结合的原则。

  1.5公司安全奖励金的发放,按安全责任、安全风险、贡献大小确定,并向安全责任及安全风险大的工作人员和现场监理部倾斜。

  1.6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各项目监理部。

  1.7发生本公司责任的非重大及以上的交通事故,对有关事故责任人的内部处罚执行公司有关交通管理方面制度,如《关于印发<福建省宏闽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机械事故及行车违章处罚暂行规定>的通知、《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试行)》文件等,制度修编后,执行最新的制度。

  2.目标

  2.1公司安全生产目标:

  2.1.1杜绝工程施工的.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轻伤事故控制在1%以内;

  2.1.2不发生人为责任的火灾事故;

  2.1.3不发生本单位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以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主;

  2.1.4不发生人为责任的重大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2.1.5不发生本公司责任范围内,由于工程质量原因而造成的电网事故。

  2.2安全生产管理重点是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发生;预防预控习惯性违章行为的发生;防止高空坠落和高空坠物、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车辆伤害、爆炸、坍塌和倒塔等恶性事故发生。

  3.奖励

  3.1安全奖励种类分为以下几种:

  3.1.1安全生产特殊贡献奖;

  3.1.2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表彰奖励;

  3.1.3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即对实现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各部门、各项目监理部的奖励。

  3.2安全生产特殊贡献奖

  3.2.1奖励对象:

  (1)及时发现或消除事故隐患,使险情得以控制,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的;

  (2)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3)在安全技术、文明施工方面认真执行反事故措施,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并被采纳的;

  (4)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在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5)在处理和调查分析事故中,有重大突破,做出特殊贡献的;

  (6)在安全施工和安全监督管理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领导、安监及有关人员。

  3.2.2安全生产特殊贡献奖由公司安全生产职能部门推荐或由所在单位申请,经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或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审核确认,由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即监理公司经理批准给予表彰奖励。

  3.2.3成绩特别突出的,除公司表彰奖励外,由公司推荐至省公司安全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3.3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

  公司对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职工予以奖励。具体奖励细则详见附件2。

  3.4公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评比和奖励。

  4.处罚

  4.1凡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期间,发生本公司责任范围内的工程施工人身死亡事故、人为责任的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和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重大及以上交通事故等,取消安全奖励。对在考核期间因发生安全事故而没有完成安全生产目标的部门,取消所在部门全体人员的安全奖。

  4.2发生本公司责任范围内的重大及以上人身、设备、电网、交通事故,有关责任人员除受到省电力公司行政处罚外,公司还将视情节严重情况进行内部经济处罚。有关责任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并经“安规”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工作。具体经济处罚如下:

  (1)事故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人罚款1500元,次要责任人罚款800元;

  (2)事故所在部门负责人罚款1500元;

  (3)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罚款1200元;

  (4)公司分管领导罚款1000元;

  (5)公司其他领导、中层干部、安监人员及其他人员的经济处罚,比照公司上一年度公司安全奖励金的发放方案,按同奖同罚的原则进行处罚。

  4.3发生人身重伤及恶性误操作事故的处罚

  4.3.1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报告结论,按事故责任划分,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具体如下:

  (1)对负有责任的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即部门负责人)给予行政警告至记过处分,并处罚款1000元;

  (2)对负直接责任者或主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至记过处分,并视情节严重情况罚款1000元;

  (3)对负次要责任者给予罚款500元,并视情节严重情况给予一定的行政处罚或不进行行政处罚;

  (4)有关责任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并经“安规”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4.3.2工程分包单位发生因工重伤及以上事故,除扣罚单项工程全部安全保证金外,必须立即限期整改。

  4.3.3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必须旁站并没做旁站记录的处罚本专业监理工程师500-1000元。

  4.4轻伤事故的处罚:

  对事故主要责任者给予通报批评,并处罚款300元,有关责任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并经“安规”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4.5对“三违”行为及违反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处罚:

  在本年度公司安监人员日常检查过程中,发现如下各种情况之一累计3次以内的单位,该单位全体人员的安全奖励金视情节严重情况每次扣减15%~20%;累计超过3次的,取消该单位全体人员的安全奖励金。

  (1)公司工作人员在施工现场未戴安全帽(包括无安全帽)等安全违章行为。

  (2)未按规定对公司和上级有关安全的文件组织学习和开展安全检查、督促整改、落实的;

  (3)有关安全报表未按规定及时报送或报送不符合要求的;

  (4)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学习或安全培训及安全规程考试不合格的。

  4.6对事故隐瞒不报的处罚:

  凡发生任何性质的事故都应及时准确上报,发现有虚假或隐瞒事故情节的,一经查实,除责令补报外,还要撤销奖励,加重对隐瞒事故的主要策划者和决策人的行政处分。

  4.7事故责任者触犯国家法律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5、安全奖励金的来源和使用

  5.1公司对所属各单位的安全违规或事故罚金一并作为基建安全奖励专用基金。

  5.2公司从每年工资总额中列支50%作为安全奖励专用基金,其中40%上交公司财经部,另外10%由公司财务部设立公司基建安全奖励专用基金并建帐,由质安部统一掌握使用。

  5.3省公司或集团等上级下拨的安全奖励金。

  5.4安全奖励金暂定“以支定收”的原则,以上正常渠道得到的安全奖励金不足部分由公司另外划拨。

  6、附 则

  6.1本制度未提到的有关事项,可参照公司有关文件或制度执行。本制度与国家法规或上级有关文件有抵触的,按国家法规或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6.2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福建省宏闽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海南办事处。

  6.3本制度自本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公司奖惩管理制度 2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教育员工遵守职业道德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工作程序的良好运行及保障,形成良好的'奖惩机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罚的原则。

  (三)赏罚有度原则。有奖有惩,奖惩严明,赏罚有度。

  (四)奖惩及时的原则。

  (五)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执行与监督

  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负责贯彻并监督实施情况。原则上应由员工直接上级负责其所属员工的奖惩管理,根据制度规定奖罚,报人事部门备案与财务部门执行,特殊情况上报总经理批准。

  第二章奖惩分类

  (一)行政类:

  行政奖惩:通报嘉奖、记功、晋升。

  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记过、降级、解除劳动合同。

  (二)经济类:

  经济奖惩:奖金、奖品和旅游度假、考察奖励。

  (三)总经理特别奖:

  总经理特别奖指对员工在专项事件优异所进行的专项奖励,包括年度优秀员工奖、伯乐奖、金点子奖、特别贡献奖等。

  (四)奖惩累计:

  惩罚:3次通报批评为1次记过,3次记过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奖励:3次通报表扬为1次记功,3次记功公司一性奖励300元。

  凡处分期间有立功表现的员工,公司将依照功过相抵的原则酌情予以撤销处分的

  公司奖惩管理制度 28

  一、总则

  (一) 目的:

  为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鼓励员工长期为公司服务,奖励为公司做出贡献的员工,特制定本制度。

  (二) 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三) 职责:

  行政综合部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解释之起草工作;总经理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解释之核准工作。

  (四) 签署生效:

  本制度自总经理签署之日起生效。

  二、程序

  (一) 工龄服务奖:

  1. 员工每工作满一年,月工资上浮50元的工龄工资。以此类推,上限为10年。

  (二) 年度优秀团队奖:

  1. 评选标准:

  ①本部门工作高效完成,无拖沓及工作延误现象出现;

  ②在部门工作进度、部门内各项工作等关键节点把控严格,尽全力、想办法保证工作进度及顺利执行,保障公司战略经营计划、业绩的不断提升;

  ③候选部门年度考核业绩必须是80分(含)以上;

  2. 评选对象:公司各部门(以部门为单位)

  3. 评选流程:

  年度考核业绩在80分(含)以上的部门依据本奖项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如有相关工作成果可作为附件一并提交,经行政综合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4. 奖励标准:奖金3000元 。

  (三) 年度“优秀员工奖”:

  1. 评选标准:

  ① 保持积极的'工作态度,对公司忠诚并具有奉献精神。 ② 本职工作突出,对公司发展能提出合理化建议。 ③ 全年无警告以上惩处。

  ④ 用心做事,诚信做人,得到各部门同事的认可。

  ⑤ 全情投入,勇于挑战,全力达成目标,工作完成出色;能换位思考,协作意识强,表现出高品质的工作水准。 ⑥ 工作满一年(含)以上员工;

  ⑦ 个人年度业绩考核必须是85分(含)以上;

  2. 评选对象:公司全体员工;

  3. 评选流程:

  由部门内部推荐并填写申报材料,如有相关工作成果

  可作为附件一并提交,经部门负责人同意(推荐)、行政综合部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4. 奖励标准:奖金1000元,晋升一档工资。

  (四) 特别贡献奖:

  1. 评选要求:

  ①在公司经营和内部管理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工作成果对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有重大作用或对管理有重大价值。 ②对本公司有显著贡献的特殊行为;对提高本公司的声誉有特殊功绩;

  ③创新的项目或建议被公司采纳、实施,对公司业务的发展或提高,对节省经费、提高效率或对经营合理化的其他方面做出贡献者;

  ④对本公司可能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损害能防患于未然,制止或减低损失;

  ⑤遇到突发事件,如灾害事故等,能临机应变,不惧风险,救护公司财产及人员脱离危难;

  2. 评选对象:全体员工

  3. 评选流程:

  各部门负责人或本人依据贡献事实填写申报材料,如有相关工作成果可作为附件一并提交,经行政综合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4. 奖励标准:500—10000元,晋升一档工资,职务晋升优先。

  (五) 特别荣誉奖:

  1. 评选标准:

  在各类比赛或评选活动中获得名次,为公司赢得荣誉。

  2. 评选对象:公司全体员工

  3. 评选流程:

  个人依据自己所获奖项进行申报,填写申报材料时须附获奖证书(章)、参赛(评)原稿,经部门负责人确认、行政综合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4. 奖励金额:

  ①国际性比赛(评选):一等奖 20000元,二等奖15000元, 三等奖 10000元,入围(选)奖 5000元;

  在国际性刊物发表文章 5000元。

  ②国家级比赛(评选):一等奖 15000元,二等奖10000元, 三等奖 5000元,入围(选)奖 1000元 ;

  在国家级刊物发表文章 3000元。

  ③省部级比赛(评选):一等奖 10000元,二等奖8000元, 三等奖 3000元,入围(选)奖 1000元;

  在省部级刊物发表文章 1000元。

  ④市(厅)级比赛(评选):一等奖 5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 1000元,入围(选)奖 500元;

  在市(厅)级刊物发表文章 500元。

  ⑤集团内部比赛(评选):一等奖 1000元,二等奖500元, 三等奖 300元;

  在集团或县级刊物发表文章按公司创作奖励标准再次奖励。

  (六) “好人好事”奖

  1. 评选标准:

  ① 见义勇为、舍己救人

  ② 热心公益、志愿服务

  ③ 拾金不昧

  2. 评选对象:全体员工;

  3. 评选流程:

  个人或者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4. 奖励金额:200-20000元

  (七) 创作奖励:

  1. 评选标准:

  ①积极创作,用文字、图片或书法美术作品表达对公司的热爱和感恩之心;

  ②所创作作品由公司组织专家评分,得分在80分以上,并在公司网站或内刊上发表;

  ③所创作作品必须为员工本人原创作品。

  2. 评选对象:全体员工

  3. 评选流程:

  员工每月28日以前将所创作作品交行政综合部,由公司组织专家评分,得分在80分以上的由行政综合部在公司网站

  公司奖惩管理制度 29

  1、奖励制度

  为增加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感和归属感,充分发挥工作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及经济效益,公司将对表现突出或有特殊贡献的'员工实行奖励,以资鼓励。具体事项如下:

  1.2奖励条件

  1.2.1热爱本职工作,工作积极主动、勇于克服困难、为业主提供高质量服务并受到业主书面表扬者。

  1.2.2在对外接待中,服务态度良好,言谈举止得体,为物管公司赢得荣誉者。

  1.2.3一贯忠于职守、工作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助人为乐,被评为"杰出员工"称号者。

  1.2.4保护公司财产、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或采取措施,防止或制止事故发生,使公司财产免受重大损失者。

  1.2.5提出合理化建议、改进管理、技术,经采纳实施后取得显着效益者。

  1.2.6见义勇为,做出突出事迹者。

  1.2.7在处理重大事件中,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和声誉者。

  1.3奖励形式

  通过表扬或一次性嘉奖(视情况给予假期、旅游、一次性奖金等形式的奖励),并将事迹记录个人档案作为年终评估加分参考。

  1.4奖励程序凡符合上述奖励条件者,均按以下程序办理:

  1.4.1事后由当事人口述或书面形式,然后由部门直属主管草拟事迹报告。

  1.4.2部门主管完成报告后呈所属管理处主任审核。

  1.4.3管理处主任审核后再呈人事行政部审批及执行。

  2、纪律处分

  2.1口头警告: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填写口头警告书,并报人事行政部备案。

  1)当值时未按公司规定着装、仪表、仪容、礼节、礼貌不符合规范;

  2)迟到或早退,每月达三次或三次以上;

  3)因员工忘记打卡每月达三次以上;

  4)上班时间打私人电话或利用电话、上网聊天;

  5)工作时间擅离岗位、串岗;上班后不到位工作或聚堆聊天;上班时间私自外出购食品、吃早点;

  6)随便吐痰、乱丢烟头、纸屑、杂物;不保持办公区、园区环境的整洁;

  7)不爱惜小区公物,浪费物品,损坏公物;

  8)不经批准私自接待外人参观;

  9)被业主/住户有效投诉,尚未造成重大影响;

  10)在办公室或公共场所发泄个人不满情绪,造成不良影响;

  11)在小区公共区域聚众喝酒、打牌等;

  12)无故不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会议者;

  13)不履行督查责任,发现问题不制止、不汇报;

  14)对属下不管理、不批评,发现违纪行为不制止,不按章处罚;

  15)月度考评得分低于80分者。

  2.2书面警告:

  违反下列规定者填写书面警告书,报人事行政部备案。

  1)一个月内受到二次口头警告;

  2)索取业主/住户的小费或物品;

  3)违反管理处的工作程序或规章制度以至造成隐患;

  4)由于责任心不强损坏或丢失工具价值在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按价赔偿。

  5)工作时间内在管理处或小区睡觉、打扑克、下棋、玩电子游戏等;

  6)未经批准私自使用小区的`设备,如:车辆、餐厅、餐具、会所的各种设施等;

  7)提供不真实的材料、报告等;

  8)遗失公司钥匙、单据等;

  9)工作时高声喧哗或做骚扰住户的活动;

  10)由于个人的责任而延误客户的活动。

  公司奖惩管理制度 3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奖励和处分,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单位和个人的奖励分为通报表彰、嘉奖、记功、授予荣誉称号以及给予物质奖励。

  对安全生产工作人员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对单位的处分分为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评先资格。

  第四条安全生产奖励每年进行一次。

  第五条安全生产管理权限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没有规定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确定,但上级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第二章奖励

  第六条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完成省、市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成绩突出的,由市政府给予通报表彰。

  第七条单位及其有关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给予嘉奖、记功、授予荣誉称号,并可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一)在紧急情况下,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或避免重大、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二)在事故抢险、救灾过程中表现特别突出的;

  (三)长期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成绩显著或获得国家级奖励的。

  第八条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成立安全生产年度评先工作小组,负责安全生产评选奖励工作。

  奖励的具体方案由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参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年安全生产状况制定,报市政府批准。

  第九条奖励经费可从以下渠道筹措:

  (一)政府的财政预算安排;

  (二)其它合法经费来源。

  第十条给予嘉奖、记功的,由市或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推荐,报同级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年度评选工作小组初审后,按审批程序和权限报同级人事部门或人民政府批准。

  给予通报表彰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同级人民政府决定。

  第三章处罚

  第十一条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类伤亡事故、死亡人数突破市政府下达的控制目标数的、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的,扣减该单位的市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评分数,并取消评先资格。

  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对相关政府或主管部门、发生事故的单位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第十二条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9人伤亡的,或造成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按下列规定处分:

  (一)给予事故责任单位负有相关责任的人员行政警告以上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给予事故单位及相关部门通报批评,并取消年度评奖评先资格。

  第十三条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发生死亡10人以上安全事故的,按照上一级人民政府事故调查处理意见执行。

  第十四条对重大危险源监控不力、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不力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有关人民政府和政府部门隐瞒不报、谎报、拖延报告或者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和处理,或者未按规定组织救助的,根据情节轻重,对单位的有关人员给予行政记过以上处分;造成事故损失扩大的,给予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负责安全生产事项审批的部门,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履行职责,致使发生重大以上安全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对部门的有关人员给予行政警告以上处分。

  第十七条被奖励的单位和人员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的,由批准机关撤销对受奖单位和人员的奖励决定,收回奖励证书、奖章及物质奖励,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八条生产安全事故的有关经济处罚按照《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执行。

  第四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具体适用中的有关事宜由xx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xx市安全生产奖励规定(试行)

  第一条为了鼓励各区、各有关单位及个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指标的顺利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职能部门、用人单位及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政府给予奖励:

  (一)各区人民政府完成年度市下达的.安全生产指标;

  (二)市有关职能部门完成年度省相关部门下达的安全生产指标;

  (三)用人单位连续二年工伤保险投保率达到100%,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没有发生员工死亡事故或造成员工达到1—4级残疾事故的;

  (四)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个人。

  第三条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立年度评选工作小组,负责各项评选奖励工作。

  奖励的具体方案由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等部门,参照国家和省的有关标准,根据当年安全生产状况制定,报市政府批准。

  第四条奖励形式:

  (一)奖励采取定期考核评比的形式进行,根据考核情况,每二年评奖一次。

  (二)全市每二年评选一次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符合条件的,分别授予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称号,可同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第五条奖励经费可从以下渠道筹措:

  (一)政府的财政列支;

  (二)工伤保险基金中提取(按每年工伤保险基金总额的5%提取工伤预防费,其中不超过50%的费用作为安全生产奖励基金);

  (三)其它合法经费来源。

  以上奖励经费可累积结存使用。

  第六条受奖励的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职能部门、用人单位和人员不符合评选条件的,由批准机关撤消其奖励决定。对弄虚作假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七条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职能部门、用人单位及个人的奖励要接受社会监督。

  第八条各区人民政府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另行制定安全生产奖励办法。

  第九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公司奖惩管理制度 31

  一、奖励

  1、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将给予奖励。

  ①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表现出众、群众评议良好、绩效评估好;②忠于职守,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全年无差错、事故;

  ③在生产和服务工作中创造优异成绩为企业带来良好声誉;

  ④积极钻研业务,革新、挖潜有明显成绩、业绩;

  ⑤严格开支,节约费用有显着成绩;

  ⑥对改进经营管理和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

  ⑦提出合理化建议,经企业采纳并实施运用,有显着成效;

  ⑧对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有较大贡献;

  ⑨及时发现各类隐患,防止重大事故;

  ⑩参加各类竞赛为企业争得荣誉;

  ⑾为保护企业、顾客、同事的生命财产安全,挺身而出见义勇为;

  2、奖励办法:

  ①经核实,批准给予相应奖励,并发给奖品、奖金、证书并作为员工晋升的主要依据;②奖励类别包括:口头表扬、表扬、嘉奖、记功,提供培训、学习、休假、旅游、升职机会;

  二、惩罚

  1、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为轻微过失错误

  ①一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三次;

  ②不服从主管指挥,一意孤行;

  ③不按照操作程序、进度、质量要求工作;

  ④浪费公物、纸张、原辅料、包装用品情节轻微;

  ⑤工作能力弱,不称职、无法完成应该完成的'本职工作;

  ⑥对本人负责的各项工作不重视,执行不力;

  ⑦遭顾客或部门投诉,情节轻微;

  2、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为一般过失错误

  ①旷工一次

  ②一年内受警告记录二次;

  ③在员工中拉帮结伙,制造员工之间矛盾,欺侮他人,制造散布谣言;

  ④个人卫生,仪容仪表不遵守规定;

  ⑤因疏忽使生产经营所需要的各类工具、用具、设备、设施受轻微损坏;

  ⑥因疏忽出现一般质量事故情节轻微;

  ⑦在工作期间及工作场所行为不检,如串岗、聊天、阅读、进食、娱乐、冲撞顾客,情节轻微;

  ⑧对1类轻微过失错误不听劝解,屡次再犯,情节严重;

  ⑨对1类轻微过失错误认识不足,消极对抗,散布不满;

  3、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为严重过失错误

  ①擅离职守,影响生产、经营正常运转;

  ②泄漏企业机密,情节轻微;

  ③拒绝服从主管指令及管理;

  ④违章违纪经纠正拒不认错,拒不接受处罚;

  ⑤工作场所行为不检,喝酒、抽烟等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⑥编造谣言,诋毁他人;

  ⑦遭顾客重点式重复投诉,但有改正意愿及行动表现;

  4、员工有下列情节之一为特重过失错误

  ①全年无故旷工三日;

  ②违抗上级指令,不服从企业规章制度情节严重;

  ③恶意发泄不满情绪,损坏生产经营用各类工具、模具、设备设施情节严重;④工作疏忽、贻误要务,使企业蒙受重大无可挽回损失(经济、声誉);

  ⑤违反安全或卫生制度,工作规章致使企业遭受损失,情节严重;

  ⑥谩骂、侮辱或威胁同事、主管、领导及顾客;

  ⑦在企业内部各处殴打他人或互相殴打;

  ⑧公物私用或利用职权图谋满足一已之私利;

  ⑨泄露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机密,图谋一已之私利;

  ⑩破坏、毁损藏匿、偷窃企业公私财物;

  ⑾破坏、毁损藏匿、偷窃企业物料,工具、各类单据、报表使业务无法正常运转; ⑿贪污企业原物料、工具、器具及公款;

  ⒀恶意散布谣言,歪曲事实、诋毁企业声誉;

  ⒁公众场合恶意损毁企业形象的言行举止、仪容仪表;

  ⒂见灾不救酿成企业及员工和顾客有重大损失;

  ⒃恶意报复,往食品内放入异物给企业造成损失;

  ⒄工作期间担任同地区同类企业类似工作对企业隐瞒不报;

  ⒅因违法受到公安部门收审以上行政处分;

  5、惩罚办法:

  ①经核实,批准给予相应惩罚;

  ②惩罚类别包括:口头批评、批评.警告、记过、停职检查、留厂察看、开除;

  ③根据员工过失错误言行程度轻微、一般、严重、特重,情况分别处以相应惩罚,同时给予相应除职降级、降薪、罚款、调岗、取消休假,培训、学习等同步处罚;

  ④在员工犯严重过失错误接受处分学习改造期间,又有一次一般过失错误或二次轻微过失错误等同于一次特重错误;

  ⑤员工犯特重错误根据情节分别给予半薪无奖留用察看两个月,无薪留用察看一个月直至除名,追究法律经济责任。

  公司奖惩管理制度 32

  本厂对全体员工实行有功者奖,有过者罚,奖罚分明制度。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办法。对犯有过失的员工,坚持思想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景,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公司在职员工

  二、审批过程

  由个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报告,经行政负责人确认后,由总经理最终审批。

  三、主要资料(奖励和处罚)

  1、对于有下列十个方面的有功员工,给予一次性奖励和经常性奖励:

  对本厂各方面工作能提出合理化有价值的意见提议,经审核评定,确能给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带来实际效益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为本厂研制、开发适合市场的新产品、新项目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为本厂产品打开市场销路,对产品销售增长做出进取贡献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为维护本厂利益,在对外经济活动中能一次性为公司节俭资金3000元以上或换回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的,经核实确有其事,予以一次性奖励。

  对提出并实施重大技术革新,经评定,确具有实用价值,能节俭资金或提高效率的,节俭物料或废料利用,在成本控制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予以一次性奖励。

  为树立社会正气,企业形象,维护企业声誉,而身心受到伤害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为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者抢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本厂利益免受重在损失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在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一次性或经常性奖励;

  一次性奖励分为记功,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等,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同时发给一次性奖金,奖金最低不少于100元,最高不封顶。经常性奖励以发给奖金体现,奖金最低不小于50元,最高为1000元。

  2、对犯有过失行为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分为罚款,赔偿经济损失。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辞退、开除。对于员工的行政处分,必须在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的基础上,按规定审报程序办理。

  以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5元:

  上班迟到、早退或中途溜号在一小时之内的(超过一小时作旷工半天论处,超过四小时作旷工一天论处);

  工作日志,检验记录表有错误或漏记的,衣着不整,工作未穿工作服或佩戴工作证。

  乱丢烟蒂、果壳、纸屑;乱倒饭、菜、茶叶、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等影响环境卫生的;

  在员工宿舍私拉电线、安装电路、新加插座,不按时熄灯的;在营销和对外交往中,工作态度粗暴,有投诉反映并经核查确有其事的;

  有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行为,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

  当月上班迟到,早退累计已到达三次,第三次及其以上的,旷工半天的。

  工作器具、仓库材料、机电另部件等,不按规定存放的;

  非电工人员,乱拉、乱开用电设备的;

  非本设备操作人员,擅自动用该设备的;

  上班时睡觉、喝酒的(业务接待例外);

  多次违反工艺操作规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违反情节严重,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在员工宿舍使用电炉及功率较大的电器具以及明火的;

  门卫当班不严格执行门卫制度和巡查制度的。

  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处予0元的.罚款;

  (1)旷工一天的;

  (2)谎报虚报考勤的;

  (3)在禁烟禁火区未经主管领导同意,擅自明火的;

  (4)非紧急情景,未经主管领导同意,动用消防器材的;

  (5)非驾驶员或无证开铲车、汽车的;

  (6)随意挪用、损坏设备或安全器材的;

  (7)有赌博或打架斗殴行为的;

  (8)有损害本厂利益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行为,及对有可能或已经发生的损害本厂利益和声誉的情景知情不报或隐瞒实情的;

  (9)因工作失职,造成财产受损或失窃500元以下的;

  (10)发生产品的质量事故,造成废品或其他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的;

  (11)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产管理制度,发生人身伤害或其他经济损失500元以下的各类职责事故的;

  (12)占用、挪用本厂原材料、设备、工具、上班干私活的;对违反(7)(8)(9)(10)(11)(12)各条的,还可酌情同时给予赔偿经济损失的处分。

  对以下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的员工,可酌情给予警告、记过、撤职、辞退、开除的行政处分,对情节异常严重的,可送交公交、司法机关处理。

  (1)有赌博行为,受罚款教育后仍不改的;

  (2)有行凶斗殴、盗窃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3)损害企业形象的社会公德,给社会、本厂及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的;

  (4)擅自挪用本厂资金和财产、经教育不及时归还的;

  (5)玩忽职守,造成事故,使本厂财产或员工生命蒙受严重损失的;

  (6)无故旷工,经教育不改的;

  (7)经营违反本厂规章制度,屡教不改的;

  (8)有意损害公共财物的;

  (9)偷窃本厂、同事或客户钱物的;

  (10)触犯国家刑事法律的;

  (11)无理取闹或不服从工作分配的调动、指挥而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12)工作不负职责,产品废品,损害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13)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使本厂经济和声誉蒙受重大损失的。

  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时,可同时给予一次性罚款或降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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