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公司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

时间:2024-12-26 07:42:52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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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公司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物业管理公司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物业管理公司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

  第一条 各部门、管理处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尤其保安部、工程维修部要牵头,加强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消防管理、设备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防患于未然,避免重大突发性事件的发生。重大突发性事件发生后,要及时采取应急、补救措施,迅速高效处理好,把损失和影响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第二条 各部门、管理处若有动态信息或发生重大突发性事件,必须按要求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凡隐瞒不报或未按要求及时上报的,一经发现将按有关制度严处,导致事态扩大或影响恶化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三条 报告范围:

  1、动态信息,须是发生在本部门、管理处的事件,包括经营、决策、创新、技改、好人好事、时事等。

  2、事件、案件:

  1)失火事件,在管理范围内因各种原因引起的失火事件;

  2)失窃事件,公司范围内有公物等失窃,造成一定损失的;小区业主、后勤服务处住户的财物失窃,造成一定损失的;

  3)业主、住户有损坏公共财物现象或威胁、侮辱、殴打工作人员,妨碍工作秩序,扰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种事件;

  4)任何员工受到威胁、恐吓、侮辱、殴打、围攻的。

  5)员工打架斗殴,情节严重,导致人员受伤的;

  3、事故类:

  1)发生工伤事故,造成员工受伤的,员工上下班途中在主要必经路线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伤的;

  2)员工因公外出期间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的;

  3)车辆发生车祸、扣押,造成一定损失的;

  4)损失在500元以上的设备损坏、材料报损等事故;

  4、遇台风、暴雨、水灾等自然灾害,造成一定损失或人员受伤的;

  5、其它损失较大或影响较大的突发性事件,以及突然发生,事态一旦扩大影响大、后果严重的事件。

  6、未达到报告范围,但发生地点敏感,人员身份特殊,或持续时间较长,影响较大的事件,如记者进入小区采访等敏感事件。

  第四条 报告要求:

  1、动态信息,动态信息要求把事件的要素(时间、地点、人物、事情、结果)表达清楚,为保证动态信息的时效性,所报信息须是2天内在本部门、管理处发生的事件;

  2、发生重大、突发性事件,记者采访等敏感事件,事态、损失严重,影响较大的,需立即汇报主管部门领导,并须在2小时内将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发展趋势、已采取的措施及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等情况报公司综合部或总经理;

  3、非重大、特别紧急性事件、事故,各部门可酌情在事后二天内进行汇报给公司综合部;

  4、以上信息、事件都要有台帐记录;台帐记录按部门、管理处于次月2日前报公司综合部,综合部汇总后报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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