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制度

时间:2025-01-03 10:06:12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人事管理制度(精品)

  在当下社会,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人事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人事管理制度(精品)

人事管理制度1

  人事制度在国内也被称为人力资源管理,该制度管理已被证实,在企业的整体发展过程中是具有引导性的作用的,是企业对内部人才有效分配的一种管理行为,也被认为是为满足企业现状及今后的课题需求,同时确保企业战略及从业人员能够共同发展的运营机制。在近年经济腾飞的中国,中国企业的发展受到了世界的注目,自然人事的革新也就成了企业发展的一大课题。笔者曾在日本留学八年,期间有幸跟随日本杏林大学的武田耕一教授学习企业管理方面的知识,大学毕业后在日本索尼人事部实习工作,积累到一些实战经验,自然也对人事制度有了一些个人的思考。本文计划将中日两国的企业人事制度进行对比,研究探讨出一个更为适合中国内企业建设和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革新方向。

  一、中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模式

  1.中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模式的分类

  根据国内不同企业类型笔者以个人观点将国内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分为以下两种:

  (1)以领导者的指令为管理中心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企业的决策权掌握在核心人员手上,仅有少部分人掌握了对企业决策的决定权,而员工只能无条件地执行这少部分人员的决定,其组织结构是直线职能制。这类型企业一般是传统型企业所采用的一种人力资源管理模式的管理制度,注重流程规范化,在实际过程中按部就班,具有机械性的特质。在整个企业运营过程中员工一般不参与企业的发展方向、发展战略等相关问题的探讨,这也就直接导致了企业无创新问题的发生,降低了企业发展的速度和规模。富士康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就是典型的以“自我”管理为中心的模式。各级直线管理人员在职权范围内对下属有指挥和命令的权利,并对此承担全部责任。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进一步扩大,职能部门越来越多,各部门之间的横向联系和协作变得更加复杂和困难,直线职能制的组织结构弊端逐渐显示出来(林棋龙,20xx)。这样的管理模式也就成为了富士康走下神坛的主要原因之一。

  (2)以“能”为本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所谓的以“能”为本模式是指企业看重员工的个人工作能力,将员工的能力作为企业发展的主要推动力,员工有参与决策公司决定的权利,但评价员工的工作能力有相应的要求规定,并以其设定的标准作为员工升职,加薪的依据。这是中国企业现行的主流管理模式之一,其流程灵活,充分利用了员工的能力资源,给不少面临危机的企业带来了生机。但因其工作的目标为企业所定制,故而未达到企业所给予目标的员工,则无法参与企业内加薪与升职等活动。这给员工带来了不少工作压力,也使得“跳槽”的现象频频发生。据日本瑞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社刊(20xx.10)的调查数据显示,20xx年的中国全体离职率为18.90%,达到历史最高点。而与往年相比呈年年上升的趋势。该管理模式虽然给中国企业带来了暂时性的发展,但近年人才市场的动荡已经逐渐暴露出其背后的缺陷。

  2.中国企业的雇佣制度

  目前国内企业使用的雇佣制度是具有年限的合约协议制。即,凡是被录用的员工,必须签订半年或半年以上的用工合同,若用工时间不满半年将负责其带来的经济损失,用工期满以后,公司考察根据其能否胜任决定用工合同是否续约。这种雇佣制,没有给员工带来安全感,从而员工不仅对公司的依附感不强,还逐渐形成了员工无集体主义精神,使得公司的凝聚力出现涣散的现象,阻碍了企业确保留住优秀的人才。

  3.薪酬制

  我国企业薪酬又可以为物质薪酬(外在薪酬)和精神薪酬(内在薪酬),物质薪酬是以货币形式提供,而精神薪酬是以非货币形式来表现,主要包括精神满足、奖励和各种机会(祝孔海,20xx)。然而从目前国内企业的薪酬制来看,物质薪酬与精神薪酬并没有很好的相结合,也给出没有明朗的薪酬标准,因此将会导致企业骨干或新员工因不满薪酬标准而转职他企,这不仅会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也会影响在职员工的工作心态,不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综上可得,我国企业目前已经呈现出了人力资源模式的弊端问题,即人力资源管理已无法及时跟随企业的发展脚步。从而人力资源管理模式的完善,已成为中国企业迫切需求解决的问题。如不赶在问题严峻化之前,将其解决,中国企业的人力资源管模式将会出现动荡,乃至影响到中国企业未来的战略性发展。

  二、日本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模式

  许多经济学家认为,战后的日本经济之所以能快速的恢复,终身雇佣制、年功序列工资制、企业内工会这三大神器的力量不容忽视。

  1.终身雇佣制

  终身雇佣制是由松下公司在1928年提出的一项具有战略性的模式,其企业为留住骨干和吸引更多的新职工。其制度具有极高的稳定性,即从正式被录用只要不发生特别重大的失误的情况下直到退休年龄都不会予以解聘。终身雇佣制为各类学校的应届毕业生的职业生涯做了长久的规划,并给与培训和深造机会,使之成为企业发展的栋梁。从日本战后经济复苏时期一直沿用至今,为日本企业留住了优秀的骨干性人才,使得日本企业的发展一直引领向前。

  2.年功序列工资制

  这是传统日本企业一种具有情感色彩的工资制度,以在同一家企业就职的工龄为衡量员工薪酬的标准。随着年龄的.增长,无论个人贡献大小,薪酬也会随之增涨。若员工“跳槽”就职另一家企业,则工龄从零计算,薪酬也会相应变低。日本这样的工资制度,有利于安抚老骨干并使其能长久留于企业,是为了配合1.1所介绍的终身雇佣制的实行而推出的一种防止人才流失的手段。

  3.企业内工会与合作型劳资关系

  企业内工会指的是企业内成立的工会制度(孟省,李洪亮,20xx)。企业还吸收员工参与管理,使员工不但对企业经营状况能及时了解和掌握,更能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发表意见。行使合作性的劳资关系(谢平楼,20xx)。工会劳资型关系的建立有利于企业与员工构建良好的合作性的关系,充分激发了员工的才能,使得企业与员工达成“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强烈集体主义精神。其实早期的中国企业也有着工会制度,但由于决策到行使所需时间过长,在改革开放以后就逐渐的被中国企业给遗弃了。综上,日本战后经济由于日本企业的高速发展很快恢复了国力,并达到发达国家的水平。从而这正好佐证了日本企业三大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优越性和可行性。它们不仅为日企留住了优秀的人才,还使得日企员工默认形成了一种强烈的集体荣誉感的精神,而这些优异的地方对于中国企业来说,这是一笔很好的借鉴财富。

  三、中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差异

  1.中日雇佣制的不同

  中国企业实行的是合约协议制与日本企业的终身雇佣制有很大的差距。合约协议制使得员工会为随时被解雇的危机感产生压力,从而导致工作效率低的现象发生,这弱化了员工对企业的依赖度。日本的终身雇佣给就业者提供了稳定的工作环境,使得就业者和企业之间有了相互依赖的关系,激励了工作效率,两者为达到共同发展的目的而奋斗,这样的体制有利于防止人才的流失。

  2.员工参与管理程度不同

  日企内部工会体制让从业人员有了更大的表现空间,这无形绑定了企业与从业员间的利益,使从业员不得不关心企业效益,为将来的发展而积极参与整个企业运营活动。而国内员工因合约协议制,缺乏集体主义团队意识,导致员工只重视自身非福利,很少参与集体工作活动,使之国内企业整体的创新精神、积极精神和主动精神都很薄弱,远不如日本企业的明显,间接阻碍了中国企业的发展。

  3.薪酬体系不同

  中国企业采取不明朗的薪酬制与日本年功序列工资制是完全不同的。日本企业实行的年功序列工资制有利于使员工减轻心理负担,且薪酬与工龄相挂钩,不仅留住了骨干人才,还有利于吸引更多的年轻人参与工作。而中国的薪酬制则以“能”为衡量标准,这或许可以给企业带来暂时性的活力,但久了自然会增加员工的心理负担,从而影响了其正常工作效率,这是不堪设想的恶性循环。

  四、中日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对比差异对国内企业未来发展道路的指向

  当前中国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弊端已经逐渐呈现,笔者将自己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相结合,对中国企业人力支援管理模式做了以下三点思考:

  1.将日企的终身雇佣制与以“能”为本的人力资源模式相结合

  日本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模式是具有以“终身雇佣制为主,年功序列工资制为辅”的特点。目的是鼓励员工长久效力于一家企业,这不仅稳定了组织结构,而且推动了组织内部的集体荣誉感的形成,避免了大面积“跳槽”现象的发生,降低了企业的再招人才的培训、深造成本,有利于企业的稳定发展。日本企业的稳定的结构,使日本企业可以不追求眼前的利益,把眼观看的更远,但这间接的也局限了日本的家族企业的跨界经营,不利于企业的扩大。因此中国企业想要跨界经营扩大企业,在实行终身雇佣制的同时,需要结合以“能”为本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

  2.重视培养员工的集体主义意识

  日企不仅重视员工工作能力的培养,更加注重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及集体荣誉精神的培养。这种类似于私人感情的联系,无形间凝聚了企业和员工间的精神力量。因此,国内企业应在重视员工的以“能”为本的同时也应该重视员工的集体主义合作精神的培养,让员工增强对企业的依附感与信赖感。避免出现企业内部员工凝聚力涣散,缺乏维护共同利益的现象。

  3.中国企业应完善薪酬管理制度

  目前中国企业的物质薪酬与外在薪酬制还没有很好地结合起来,这不仅不利于企业业绩的提升,还易导致“跳槽”现象的频发。而日本企业的年功序列工资制具有稳定员工的优点但不利于激发员工的进取心,因此将三种薪酬方式加以结合,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将对企业战略性发展会起到重大的推动作用。

  五、结语

  制定一个既符合当前,同时又能有备于未来的人事制度,是企业持续发展的一大课题,假期对人才的有效管理分配,不仅有利于企业的基础建设也有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本文对中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模式进行对比分析,从其异同点得出了日本企业中优秀,并且值得学习的地方。同时本文中许多想法缺乏实例佐证,如,跳槽现象频发的根本原因?适用于日企的管理模式导入到中国是否会被中国企业及员工排斥?等等的一些系列问题都需要进一步探讨。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笔者将在以后的科研生涯里对其做逐一探究,为国内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模式的革新研究献出一份微薄之力。

人事管理制度2

  第一条:幼儿园实行全员聘用制。

  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条例》精神配置各部门工作人员,采取招聘方法择优录取。

  第二条:录取条件:

  (1)园长:

  幼师大专学历有第一线丰富工作经验,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师范学校幼教专业大专学历或工作3-5年有经验的老教师,获得园长资格证书。

  教师:

  1、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2、热爱幼教事业、热爱幼儿(看资料班主任评语)

  3、面试:面善大方、有亲合力、普通话标准、口齿清楚。

  4、专业技能全面:弹、唱、跳、画、讲、测试。

  (2)保育员:

  初中或初中以上文化、年龄25至40岁之间,有照顾孩子的经验、性格温和、有爱心、耐心、经过专业培训。

  (3)驾驶员:

  驾照相符、驾龄3年以上、安全意识强。

  (4)厨师:

  有厨师资格证

  (5)保健医生:

  中等医专毕业,受过儿童保健专业训练。

  所有任聘人员均应身体健康持健康证,不隐瞒传染病及传染病史、精神病史。

  第三条:聘用方法

  由董事会成员、各园园长组成招聘小组;招聘小组对招聘人员采取表决办法、决定录用的园长、教师、保健医生要半数以上认可,其他人员部门领导同意即可。

  第四条:解聘条件

  (一)本园有权在试用期及聘用期内对不符合幼儿园要求、不胜任岗位。

  工作的员工予以解聘(辞退),教职员工对幼儿园条件、要求不满意也有权要求辞职,但均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递交辞职报告,办理好离职手续后方可离职;在通知期内应尽职责做好本职工作,站好最后一班岗。

  (二)下列情形之一者,幼儿园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受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不能从事另行安排工作的;

  2、因幼儿园调整无合适工作安排的;

  3、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培训和岗位调整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哺乳期满后,不能胜任原工作岗位的。

  5、连续二次外部考评、内部考评排名最后的人员均为解聘对象。

  (三)下列情形者不得辞职

  1、相关人员经济有问题正接受审查的;

  2、在幼儿园借公款、公物未还清的;

  3、幼儿园交给的任务正在进行中,不能中断的.;

  4、玩忽职守,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未处理完结的;

  5、合同期未满,无正当理由的。

  6、学年未结束前(每年6月30日前)。

  (四)对自行要求辞职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五)幼儿园有权对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供任何补偿(含试用期):

  1、违反幼儿园管理制度、规定和教职工管理、职务行为规范;

  2、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严重失职,对幼儿园利益造成损失;

  4、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影响正常工作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幼儿园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教职工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为丧失劳动能力的;

  2、教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已办理辞职或解聘者,幼儿园停交其社会保险金;

  (八)凡未按规定办理手续而离开幼儿园的,按自动离职处理,不予发工资,同时,幼儿园可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力。

人事管理制度3

  在每一个公司的人事管理中,小公司一样要有规范的人事管理制度,详细的人事管理流程等。以下是详细的小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范本,仅供参考。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公司人事管理走上正规化、制度化、现代化的道路,在有章可循的情况下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特制定以下制度。

  第,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员工本人及用人部门,用人部门根据员工合同期内工作表现确定是否继续聘用该员工,并将结果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根据双方续签劳动合同的意愿,通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逾期不签且未作说明者,即视为自动待岗(待岗期间无薪)。

  第十六条员工劳动合同期满而原工作部门不同意续签,员工又不能联系到新工作部门时,劳动合同终止,合同期满,员工不愿意再在公司工作的,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人力资源部于合同终止当日通知合同终止,员工办理终止劳动合同及离职手续。

  第十八条第四章档案管理

  第十九条员工档案是为每位员工建立的内部管理资料,包括员工的有关招聘、录用、合同、考核、薪资、奖惩、培训等材料,建立此档案旨在方便内部管理。

  第内补填《出差、请假登记本》

  第四十条休假规定

  1、除规定假日及因公出差外,凡不能上班的员工均应依本规定请假。

  2、员工请假须填写《请假单》事先报主管批准,并按规定办妥工作代理人,经审批后,方得离开,否则以旷工论。但因突发事件或急病不能先行告假者,应利用电话或其它方法迅速向直属上级告假,事后须在2个工作日内补填《请假单》。

  3、假期已满,但未销假,又未续假者,也以旷工论。

  4、批准权限:部门经理假期必须由总经理批准,员工3天(含)以内的假期由部门主管领导批准,3天以上的假期由总经理批准。

  第四十一条根据国家及公司的规定,请假分为以下几种:

  1、病假:员工本人因身体不适需要到医院就医,而不能到岗工作的,视为病假;年累计病假不超过10天(含)的,为半薪假,超过10天的为无薪假。病假必须向考勤员出示医院相关证明,无证明者按事假处理。

  2、事假:员工本人因私事不能到岗工作的,视为事假;事假为无薪假,如未满一个工作日的,按钟点计算。

  3、婚假:员工或其亲属结婚可以申请婚假,婚假为有薪假,婚假需提前3天持有效证明申请。①员工本人结婚的,婚假为5天,晚婚者7天;②员工子女结婚的,可请婚假2天;

  4、产假:女方为无薪假,公司可保留其原有岗位;男方可享受5天带薪假

  5、丧假:有薪假①员工父母,配偶丧之的,可请假5天;②祖父母,兄弟姐妹(直系)及子女,岳父母丧之的可请假3天。

  第四十工资。第六节辞职、辞退、开除三

  十六、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三

  十七、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劳动人事部提出辞职报告,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职手续。用人单位辞退试用期人员,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经批准后到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三

  十八、员工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单位不准无故辞退员工。三

  十九、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经原批准聘(雇)用的领导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经予国理辞职手续。四

  十、国家干部、职工要求调离本公司,必须经劳动人呈部同意,报总经理审批后,才能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四

  十一、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四

  十二、员工或用人单位认为其现工种不适合的,可向劳动人事部申请在公司内部调换另一种工作。在调换新工作半年后仍不能手任工作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四

  十三、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四

  十四、公司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确需辞退的,必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提出辞退理由,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对符合聘用的领导批准后,通知被辞退的员工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未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和领导批准的,不得辞退。被辞退的员工如系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的干部、职工,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联系有关的人事、劳动部门另行分配工作。四

  十五、辞退员工,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被辞退者。四

  十六、聘(雇)用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员工或公司不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到劳动人事部办理终止合同手续。公司不与之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员工如系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的干部、职工,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联系有关的人事、劳动部门另行分配工作。四

  十七、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四

  十八、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劳动人事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四

  十九、公司对被辞退及未获公司续聘的员工,按其在公司的工龄计算每年发给其1个月工资。不满1年的按1年计。第七节附则五

  十、公司属下各公司、企业的人事管理,均适用本制度。五

  十一、本制度由劳动人事部负责执行。人事部可依据本制度制订有关实施细则,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人事管理制度4

  1.规范性:制度化的人事流程能保证公司运作的`合规性,避免法律风险。

  2.公平性:确保每个员工在相同条件下受到公正对待,增强员工满意度。

  3.效率提升:清晰的流程能减少误解,提高人事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4.人才保留:通过合理的人事政策,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促进企业发展。

人事管理制度5

  为加强人才中心档案工作,更好地为中心、为代理人员效劳,根据《档案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及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管理:

  一、档案进出制度

  (一)档案入库:

  1、根据人事代理窗口开具人事代理入库通知单,查收档案数量和人员名称,检查档案中档案材料完整性,确认无误后签收档案。为标准管理,不接收由个人直接转入档案室的档案材料,来档统一交至代理窗口后转入档案室。

  2、档案转入档案室后,按有关规定分类档案内容,填写档案目录清单并装订成册,在代理软件中录入代理人员信息,在《代理档案登记表》中登记相关内容,将入库通知单集中存放后,标准档案编号,按顺序放入相应档案柜中。

  3、如转入档案需填写三审定表、工资定级表、学历变更表,那么及时填写相关表格,并由档案室负责人审阅签章后,按有关规定办理报送审批。

  (二)档案转出:

  1、由人事代理窗口事先通知要转出档案号,检查档案内容(包括代理前的档案内容,在职人员的.(表)、调动介绍信,学生的学籍表、代理分配介绍信、毕业生报到证、毕业生通知单,三审定,工资定级,历年工资变动审批,职称评审,学历变更,年度表等内容)是否齐全,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将办妥的材料及时装入档案。

  2、接到人事代理窗口转档通知单后,清点档案内容,填写档案目录,在《代理档案登记表》中登记相关内容,并由转档人签名后,密封加盖档案室管理章交付转档人,将转档通知单集中存放。

  3、如需开具工资转移介绍信,由档案室负责人按档案内容填写相应表格,加盖工资审批章后封入档案。

  二、档案保管制度

  (一)档案室与档案管理、办公要分设,档案室要巩固,专用柜架要充足,并有防盗、防火、防高温、防光、防潮、防尘、防鼠、防虫等设施。

  (二)取放档案要随手锁柜,出门落锁,确保档案的平安。

  (三)档案管理员要定期对档案保管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清查档案数量,追还借阅档案,发现问题及时采取防护措施,保证档案的完整。

  三、档案保密制度

  (一)严格执行《档案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相关规定。

  (二)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

  (三)档案管理人员不得擅自透漏档案内容,不准擅自将档案资料带出档案室,查阅(二)档案借阅制度:档案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需要借出时,单位借阅的须由单位开具查阅证明信,说明查阅目的,加盖单位行政章,经市场管理科负责人批准签字后订可借阅,个人借用需填写《档案借阅表》,经市场管理科负责人批准签字后,办理借出手续,限期归还,借阅期限不得超过1个月。过期不还者,要及时追缴,如仍不能及时归还影响到档案有关材料办理的,后果自负 。

人事管理制度6

  1、幼儿园员工的配备应坚持务实高效,力求精简的原则,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并依据工作需要和经费状况,合理配置,逐步到位。

  2、幼儿园聘任员工,应依法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幼儿园员工的聘用,原则上向社会公开聘请,也可从国家正式职工、退休、离休人员中聘用。

  4、幼儿园员工的解聘,应根据签订的聘用合同执行。

  5、幼儿园员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不低于当地最低用工标准,优化员工结构,调动员工工作的乐观性和提高整体素养。

  6、幼儿园员工的`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根据国家及主管部门的有关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政策规定执行。

  7、幼儿园员工的档案管理,原则上由幼儿园负责。

人事管理制度7

  一、人事

  1、凡本校教职工必须热爱教育事业,不提倡留职停薪,未经学校许可,不准搞第二职业。

  2、全校教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制,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分配。

  3、凡要求调入本校工作的教职工经学校考核,行政会研究同意方可办理调入手续。调入后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考评合格,方可成为本校正式教职工。

  4、学校决定调整工作岗位的教职工,应服从分配,按时上岗,否则从通知之日起以旷工论处。

  5、凡本校教职工连续矿工一周或累计半个月以上者,以待岗处理。

  二、考勤

  1、学校全体干部,教师职工均系考勤对象,由教务处负责考勤工作。各组、室设考勤员一名,(由组长担任),逐日记载出勤情况,按日统计,上报教务处汇总公布。

  2、全体教职工必须按学校规定的办公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中途离岗。

  3、教职工因事、因病(除特殊情况外),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准假后方可离岗。工作时擅离职守,按旷工论处。因公外出,也应告知组室负责人或考勤员。

  4、请假期满,必须按时履行销假手续,逾期无故不归者按旷工论处。旷工半天以上(合半天)扣除相应的工资外,停发当月奖励工资。

  5、教职工的集体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各种集体活动,均列入正常的考勤之列。

  6、本校专职教师,按国家规定享受寒暑假。职工、干部寒暑假期间,享受假期的三之二,其余时间由学校或部门安排工作。

  7、凡本校教职工,无故连续旷工一个月,或累积一个月者,以自动离职处理。

  8、教职工的考勤必须根据有关规定,与工资、奖金、评选、职称评定挂钩,做到奖惩分明。

  三、请假

  1、教职工因事、因病须离岗者,必须由本人履行请假手续。请假人除特殊情况外,一般需待安排好课工作之后,方可离开岗位。如因急病或紧急事故确实不能事先请假的,可委托他人办理或事后补假。

  2、请假时间在1—2节课以内,本人空课者,由年级组长批准;一天以内由教务主任批准(后勤人员由总务主任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分管副校长批准;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由校长批准;一周以上,由校长签注意见后,报教育局办公室批准;中层以上干部,一律由校长批准。

  3、教职工请假,一月内事假累计3天、病假5天以上者扣发全部奖金;一学期事假累计15天,病假累计一个月以上者,扣发全学期地区津贴;事假在一个月,病假两个月以上者,停发请假期间的职务工资。

  4、请长期病假者,从绺三个月起,除执行上述第三条规定外,发给病假期间工资标准如下:

  工龄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90%(指除工务工资、奖励工资以外的基本工资,下同)。满十年的照发,六个月以上病假的,从第七个月起发病假期工资,标准如下:工龄不满十年,发给本人工资70%;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80%。

  5、符合法定婚龄结婚的,可准假三天,实行晚婚晚育的可准假10—15天。

  6、女职工的'产假按计划生育暂行规定办理。

  7、本人直系亲属死亡时,可给三日的丧假。

  8、外省市籍职工,请假赴原籍结婚、奔丧者,根据往返路程、远近往返所需时间,给予路程假。

  9、未经请假擅自离岗或未经续假逾期不归者,以旷工论处。

  四、奖惩

  1、对教职工的奖励和处罚,要实事求是,公正合理,经过一定评议、审议手续,并公之于众。

  2、校级先进工作者,每学年评定一次,由校长授予荣誉称号。单项奖励随时进行。先进工作者评定比例一般为15%--20%左右,表彰先进,坚持德、勤、能、绩综合评定。须由群众评议推荐,组室申报,校长审批。

  3、给予教职工处分,必须慎重,应由学校组织调查,取得确凿证据后,根据错误程度和本人认识态度,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讨论,形成初步见后,由学校行政会议决定。记过以上处分,需经主管部门批准。

  4、奖励以精神为主,物质为辅。

  5、所有奖励和警告以上的处分,均记入个人和学校档案。

  6、凡符下列条件之一的教职工,可给予奖励:

  (1)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成绩显着者。

  (2)遵纪守法,兢兢业业,出满勤,事事处处为集体,对不良行为敢于斗争,事迹突出者。

  (3)热爱学生,循循善诱,诲人不倦,教育教学质量名列前茅者。

  (4)勇于开拓,创新善于试验,在教育教学改革上有较大贡献者。

  (5)面向全校学生,对后进学生加倍爱护,在帮助后进学生转化方面卓有成效者。

  (6)参加竞赛获奖学生的辅导教师。

  (7)积极组织,指导学校大型活动,并做出显着贡献者。

  (8)服务及时周到,态度和蔼可亲,质量令人满意,效益好者。

  (9)为筹集资金做出突出成绩者。

  (10)在其它方面有特殊贡献和先进行为者。

  7、对照上述条件,视情况可授予先进工作(或其它荣誉)称号,或给予单项奖励。

  8、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给予处罚。

  (1)目无法纪,自由散漫,擅离职守,玩乎失职,造成损失者。

  (2)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使学生心理和生理受到摧残和伤害者。

  (3)违法乱纪,赌博成性,酗酒成风,打仗,挑拨是非造成不良影响者。

  9、依据上述情形轻重与认识态度,可分别给予口头批评,公开检查,通报批评,扣发奖金或工资、赔偿损失、警告、严重警告、记过、降职、降薪、开除留用、开除等处分,触犯刑律者,由司法机关处理。

人事管理制度8

  干部人事考勤管理制度对于组织的运行至关重要。它:

  1. 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员工按时上下班,保证工作流程的连续性。

  2. 提高工作效率:通过规范员工行为,减少迟到早退现象,提升整体工作效率。

  3. 公平公正:为员工提供平等的工作环境,避免因考勤问题引发的.不公平感。

  4. 法规合规:符合国家劳动法规,保护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5. 人力资源管理:为人员调度、晋升、奖励等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人事管理制度9

  一、人事行政管理

  1、聘用教职工要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适合于职务或工作为原则。

  2、应聘教职工,坚持需要的原则,把好聘任关。

  二、人员流动管理

  1、聘任管理

  (1)根据教学和工作需要,聘任教育、教学人员,应以身体健康、年龄适中、有一定的教育教学工作经验者优先。

  (2)凡是已确定准备聘用的教学人员,先由学校人事部严格审查,待初步认定符合应聘要求后,进行背景调查,再由相应部门安排试教,最后报董事会批准。

  (3)试教工作采取哪级缺人就在哪级试教的原则,由所属部门安排试教内容、班级与时间。试教时,相应的年级组负责人,与同级同科老师、校长及部门负责人参加听课,课后由部门负责人主持写出具体详细的业务鉴定。

  (4)所属部门审议并写出被聘用的教学人员的业务鉴定后,交校长审定,最后由校长办公会议作出决定。

  (5)研究同意后由人事部按聘用规定履行聘用手续。

  2、辞退管理

  (1)受聘期间若终止合同,须提前两个月向校方递交书面形式辞职报告,未按规定时间而突然提出辞退或学期中途要求辞职者,学校不予受理。

  (2)获准辞职者须先向学校交纳违约金后,并办理归还图书资料、教具等各类财物手续,填写离职登记表,由有关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交校长审查签字,方可由人事部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3)每学期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人员变更。

  3、临时工管理

  (1)学校各部门聘用临时工,由用工部门根据用工岗位要求对被雇用人员进行考核,并提出用工意见交人事部审核,主管校长签署意见,方可聘用。

  (2)各部门聘用的临时工,由用工部门与临时工签订用工合同书(由人事部统一印刷)一式三份,交人事部一份存查。如辞退,由用工部门到人事部注销。使用期间,由用工部门进行管理、考核、奖惩。

  三、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1、教职工的办公制度

  (1)全体教职工上班时间,实行坐班制;

  (2)教职工自觉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月底由人事部负责考勤统计、薪酬管理。

  (3)教职工应准时参加学校(含大周一升旗仪式)、年级组、各部门召开的各类会议和活动。缺席、迟到、早退、病事假者扣除当月绩效分。

  (4)各类会议和活动由有关负责人进行考勤,当场登记,会后当天或第二天交人事部统计。

  2、教职工的请假制度

  (1)事假。教职工有事需亲自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能离开岗位,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岗位。如有急事、生病不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可电告或委托他人办理,事后两天内回校补办请假手续。

  (2)教职工请假,不得越级去办理。未经学校批准,教师私下调课而实际享受休假者,按旷工处理。

  (3)请假条在本部门获批准后,由本人交给人事部。

  (4)凡不经请假私自外出一个月不归者,或虽经请假但逾假三个月不归者,按国家有关规定作自动离职处理。

  3、请假的`审批和权限

  (1)两天以内(含两天),由本人填写假条交本部门主任审批,送人事部备案。

  (2)三天以上(含三天),由本人填写假条,经部门负责人核实签署意见后,报分管校长审批,送人事部备案。

  (3)中层干部请事假两天以内的,由分管校长审批,三天以上两周以内由校长审批,两周以上的由校长办公会审批。

  (4)正、副校长请假或因公外出两天以上的,应报董事会批准,并将外出时间、地点通知学校人事部,以便及时联系。

  四、档案资料管理

  (1)各种会议记录。

  (2)各类工作计划、总结。

  (3)各类检查、评比记录与材料。

  (4)学生统考成绩统计。

  (5)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竞赛获奖资料。

  (6)教职工名册及任职情况。

  (7)每届毕业生名单及去向。

  (8)教务室学籍资料(按学期)。

  (9)教学设备登记保管册。

  (10)图书资料登记册。

  (11)教师业务档案。

  (12)学校大事记。

  (13)学校材料汇编(按学期)。

人事管理制度10

  目的:为加强公司人事管理,明确人事管理权限及人事管理程序,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即公司聘用的所有从业人员。

  二、招聘和录用

  1、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公开招聘人员,通过笔试、面试、培训择优录取。

  2、各部门要招聘人员,须由部门经理上报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然后交由人事部进行招聘和录用工作。

  3、应聘者面试时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本人简历等到人事部报名,并填写《员工个人档案表》。

  4、应聘人员由部门经理,分管人事部笔试、面试或总经理批推后,由人事部负责办理有关手续,办妥报到手续者,即成为本公司员工。

  5、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缴验下列证件:

  5、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2正规医院的体检证明原件;

  5、3近期登记照五张;

  5、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5前任单位的离职证明原件;

  5、6其它必要的证件(如资质证书,技能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5、7养老保险手册、就业登记证原件;

  5、8上述证件经查验属伪造或虚假的,本公司可随时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

  三试用期

  1、试用的目的是让员工熟悉公司的工作环境、工作流程、业务要求、公司及部门的规章制度。

  2、新进员工试用期最长为六个月,具体时间依劳动合同期限长短决定,具体见下表:

  试用期与劳动合同期限的对应关系

  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

  不超过三个月的或完成一定任务的

  没有试用期

  超过三个月不满一年的

  不超过一个月

  超过一年不超过三年

  不超过两个月

  三年以上的或无固定期限

  不超过六个月

  3、试用期间,由部门以及人事部评估员工的工作能力、表现及可信赖程度,以此决定该员工是否符合公司的录用条件。

  四、劳动合同的变更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变更。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注明变更日期。

  2、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劳动合同的,应当将变更要求书面送交另一方,另一方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复。逾期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劳动合同。

  五、劳动合同的协商解除和自然终止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自然终止:

  2、1劳动合同期满的.;

  2、2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

  2、3员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等机关部门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

  2、4公司解散,或者被依法撤销、宣告破产,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的;

  2、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六、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书面告知员工理由:

  1、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公司公布的录用条件的;

  1、2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按照公司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1、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1、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1、5应聘时提供虚假信息的,如未满16周岁的、假身份证学历证的;

  1、6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

  2、1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2员工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人事管理制度11

  为了加强事务所员工队伍建设,提高员工的基本素质,获取事务所可持续发展所必需的优秀人才,特制定本规定。

  事务所招聘员工应以用人所长、容人之短、追求业绩、鼓励进步为宗旨;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为原则,从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符合岗位要求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

  (1)、人力资源部每年根据事务所经营班子对未来一年的业务发展预测,统筹规划各部门本年度人员编制。

  (2)、各部门在事务所岗位编制的整体规划下,根据本部门人员现状况,由部门负责人在业务忙季到来之前一个月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招聘。

  (3)、在业务淡季事务所严格控制新增人员,特殊部门需求的特殊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增加。

  人力资源部根据招聘需求,制定详细的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应主要包括人员需求、信息发布时间和渠道、选拔方案及时间安排、招聘费用预算、招聘工作时间表等内容,报事务所主任会计师批准。

  招聘广告应具有如下内容: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报名需附带的证件、材料、联系人以及其他注意事项。

  面试为主,有特殊专业要求(如应聘国际业务部门等对外语能力要求较高的部门时),除了采取笔试外,还得加试口试,题目由用人部门的部门负责人拟定。

  初试一般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主持,向参加初试的应聘人员介绍公司的背景,公司的员工待遇;并了解应聘人员的基本情况,包括学历、执业经验、专业技能等,对初试合格的人员情况予以记录。

  复试由主管副总主持,人力资源部负责应聘人员的引导工作。

  事务所招聘的主要渠道有:网上招聘、员工推荐、刊登报纸广告等。

  2、原则上初试和复试工作应在二个工作日内完成。确因面试工作量大的,可由用人部门主管副总和人力资源部协商确定间隔天数,但最长不超过两周。

  3、人力资源部必须在复试后三个工作日通知已被录用的应聘人员,并确定报到日期。

  1、所有应聘人员均应身体健康,复试合格后须先由综合业务部组织进行体检,至少包含以下内容(肝功化验结果,心、肺功能等),身体健康者方可录用。

  2、事务所接收的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应至少是本科以上学历,会计、审计、金融、财务管理等相关经济类专业(其他专业确实优秀的,应事先报经主任会计师同意)。

  3、非应届毕业生应聘普通员工级别的,应至少有一年以上同岗位工作经验,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有执业资格的优先。

  4、应聘项目经理以上级别的,应至少有二年以上同岗位工作经验,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有执业资格的优先。

  5、工作经验丰富,在行业内卓有成绩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6、应聘国际业务部等对外语要求较高的人员,英语程度至少在国家6级以上且听说读写流利。

  7、事务所员工推荐的应聘人员不得到推荐人所在的部门工作。

  2、在试用期内表现优秀的,经其所在部门负责人提请,并经事务所主任造价师批准,可予以提前转正。

  4、特别优秀人员经主任造价师批准可不经过试用期。

  1、试用期满后,由员工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经其所在部门负责人写出书面转正意见,人力资源部写出书面鉴定后,报事务所主任造价师批准,予以转为事务所正式员工。

  2、有执业资格的员工,应在转正后一个月内将执业关系转入事务所,由事务所统一管理。

  第九条、本条例经事务所主任造价师批准后执行,以后修改亦同。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保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公司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调入员工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内不签劳动合同,期满转为正式员工后应依据本规定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1.公司正式员工劳动合同最低年限一般为一年,合同期满仍继续留用工作的,应签订劳动合同;

  2.公司临时员工劳动合同年限由公司视实际情况具体确定。

  本制度生效后,已经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需要重新统一签订劳动合同,时间为每年七月一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原劳动合同废止;新员工于试用期满转正后即与公司签订。

  第五条劳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1.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合同对方当事人。

  2.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须按下列时间提前向公司总经理递交书面辞职申请:

  业务助理级及一般行政员工,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申请。

  项目经理级员工及行政经理,提前二个月递交辞职申请。

  1.公司正式员工,从到公司日起,均享受法定养老、医疗和失业社会统筹及提取住房公积金待遇。

  2.临时员工和实习员工可于工作日享受公司工作餐,其他方面的福利待遇可由公司总经理根据情况特批。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应根据员工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2.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应按其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3.员工不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应按其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第九条员工违反公司管理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

  第十条新员工到公司上班前,应在行政管理人员的陪同下,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由公司划定,费用由公司承担。体检结果出来后,行政管理部陪同人员应在上面签字,当确定各项体检结果符合公司要求后,由行政管理部通知其上班,进入试用期。

  第十一条公司与员工正式解除劳动合同前,员工必须严格履行工作移交手续,在工作移交表上必须经所在部门、财务部、质量监管部、行政管理部、公司总经理签字,确认其完成或者正在进行中的工作的资料档案及待办事项已经移交完毕,方可正式办理调转事宜。

  为规范事务所人事管理,使事务所的管理工作有章可循,为事务所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加强员工队伍的建设,建立“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建立一支“能吃苦、会战斗”的高素质员工队伍,是事务所健康、稳定、快速发展的基础。

  第二条、加强员工队伍建设,应本着公正、公平、公开和对员工负责的基本原则,使每位员工都能得到相同的待遇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条、“优胜劣汰”竞争机制,包括对由于各种原因已经不适合在事务所继续工作的员工的辞退、开除等。

  第四条、辞退、开除员工,事务所应采取十分慎重的措施,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获取可靠的证据基础上,按照事务所规定的程序严格执行。

  1、员工在试用期内,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建议,人力资源部考察,确实不符合工作岗位要求的,可在试用期内随时予以辞退处理;

  2、事务所正式员工,不能胜任所在岗位的工作责任,经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经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人力资源部考察核实,并听取本人意见后,上报事务所主任会计师批准予以辞退处理;

  3、长期休假已作为待岗处理的员工,如待岗时间达到三个月以上,仍然没有部门接收,本人又不提出辞职,将按照辞退处理;

  4、劳动合同期满,事务所不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的员工,本人不愿意提出辞职时,可按照辞退处理;

  1、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或因触犯法律被提起公诉的员工,事务所根据行政机关的通知将予以开除处理;

  2、无故旷工累计超过3天的,事务所将予以开除处理;

  3、因个人失职,给事务所造成名誉上或经济上重大损失的员工,除按规定赔偿事务所相应损失外,事务所将予以开除处理;

  4、故意向外界泄露事务所或客户商业秘密的员工,事务所一经查实,将予以开除处理;

  5、严重或屡次违反事务所各项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仍无悔改表现的,事务所可根据有关规定作出予以开除的处理。

  (1)、事务所辞退试用期内员工,除支付员工工作天数的工资外,将不给于其他经济补偿;

  (2)、事务所辞退合同期未满的正式员工,将按劳动合同中的相应规定予以经济补偿;

  (3)、事务所辞退合同期满的正式员工,将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4)、凡是被事务所开除的员工,事务所将不给于任何经济补偿。

  1、事务所在辞退或开除员工前,由拟被辞退或开除员工所在的部门负责人与其谈话,听取员工个人意见,并将谈话结果告知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将拟辞退或开除员工的情况,及时向事务所领导进行报告,并根据事务所领导的要求和有关的规定,进行必要的调查和了解。

  3、人力资源部将调查结果以书面的形式向事务所领导进行汇报,并履行辞退、开除员工的必要手续。

  4、辞退或开除员工的.决定经事务所领导批准后,人力资源部应至少提前一周向被辞退或开除的员工发出“辞退(开除)通知单”(通知单样式附后),正式通知拟被辞退或开除的员工。

  5、被辞退或开除的员工有权向人力资源部或主任会计师申诉,人力资源部应认真听取申诉员工的意见并进行书面纪录,且在3日内给以申诉人答复。

  第九条、凡被事务所开除的员工,事务所在3年内不再录用。

  1、员工应于辞职前一个月向其主管部门负责人提出辞职请求;

  2、主管该员工的部门负责人与辞职员工应积极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应努力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3、员工辞职申请获准,则办理离职移交手续;部门负责人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

  4、辞职员工写出书面辞职申请同时到人力资源部领取《离职申请表》,经相关各部

  5、事务所可通过人力资源部出具辞职人员在事务所的工作履历和绩效证明。

  员工辞职时,其部门负责人要与辞职人进行谈话;如有必要,可请人力资源部协助,并记录离职谈话清单,经员工和谈话经理共同签字,存入员工个人档案。

  3、事务所价值在3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包括事务所为个人配置的手机、笔记本电脑等;

  第十四条、员工个人人事关系、档案、党团关系、社会保险关系等应从员工离开事务所之日起3个月内调离事务所。

  第十五条、离职人员不能亲自办理离职手续时,应寄回有关物品,或请人代理交接工作。

  第十六条、被事务所辞退、开除处理的员工,也必须办理离职手续。

  离职员工领取工资,享受福利待遇的截止日为正式离职日期或以部门负责人

  签认定的停薪日期为准。以各种理由请假一段时间后提出辞职,认定停薪日期为请假开始日期。

  3、事务所对在合同期内被辞退的员工按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相应条款予以补偿;

  (3)、劳动合同期未满而提出辞职的员工,按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相应条款对事务所

  (4)、如应扣除费用大于支付给员工的费用,则应在收回全部费用后才予办理手续。

  第十九条、事务所员工的离职工作以保密方式处理,保持工作连贯、顺利进行。

  为加强纪律,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按照《劳动法》和参照利安达总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公司员工考勤工作由综合业务部承担,对总经理负责。

  第二条凡因私请假,应事先向有关领导请示,得到批准后方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离开公司工作岗位,否则以缺勤计算。

  第三条除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外,公司工作时间为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冬季:早8时30分至下午4点30分,夏季:早8时至下午5点。(午休时间一个半小时除外)。冬季时间为十一月一日至下年三月三十一日。

  第四条员工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上班下班。凡上班时间未准时到达岗位的,按迟到计;凡未到下班时间擅自离开岗位的,按早退计。

  3.凡超出各种假期规定期限仍需继续休假者,应提前向领导请示,经批准后方可继续休假,不提前请示批准者逾期休假时间按旷工论;

  4.上班时间擅自离开办公室达一小时以上者,缺勤时间按旷工论。

  第六条病假。凡因病必须治疗和休养的,可凭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申请病假。工作时间到医院就诊,凭挂号单视就诊时间长短计病假。

  第七条事假。凡因私事必须本人办理的,可申请事假。

  第八条工伤假。员工因公负伤,必须治疗和休养的,可给予工伤假,直至痊愈。

  第九条探亲假。凡公司正式员工,可享受以下探亲假:

  1.员工探望配偶(夫妻两地分居者,工休日不能团聚的),每年给予探亲假一次,假期30天(不包括路途时间)。

  2.未婚员工与父母分居,工休日不能团聚的,每年可享受探亲假一次,假期20天;两年探亲一次者,假期为45天;已婚员工探望父母4年一次,假期20天;新招收未婚员工,从报到之日起满一年后开始享受探亲假(不包括路途时间)。

  3.员工如因工作需要不休探亲假的,个人提出书面申请按休假天数每天补助20元。

  公司正式员工办理本人结婚事宜,可享受婚假,假期3天。晚婚增加奖励假7天。对方在外地需到外地结婚者,公司可酌情给予路程假。

  1.女员工生育后可享受产假90天。男员工配偶生育,可申请休假15天护理配偶,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子增加15天。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领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女员工凭该证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增休产假3个月。晚育女员工增加奖励假30天。

  2.女员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者,可根据医生意见享受产假15至30天;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者,给予产假42天。

  3.产假期满仍需继续休养者,可凭医院证明申请病假。

  4.员工施行绝育手术或女员工作人工流产手术,可凭医院证明休病假。

  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每个工作日给予两次哺乳时间,每次不超过一小时。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

  员工需离职处理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夫、妻)及同住的岳父母、公婆的丧事时,可请丧假3天。

  员工到外地结婚、奔丧、探亲,可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路程假不计入事假。

  1.凡入公司满一年的在岗正式员工均可享受年休假二天,以后所龄每增加一年即年休假增加1天。如:

  2.年休假天数不包括政府法定节日,年休假不能跨年度累计使用,原则上也不能分开使用。

  3.员工如申请年休假,应至少提前两周提出,以便公司合理安排工作。

  4.员工如因工作需要,不休年休假的可以此抵扣事假、病假;不抵扣而又因工作需要未休年休假的,可按照假期天数每天补助20元。

  (1)员工在本年度内,累计事假在15天以上,或累计病假在30天以上者;

  公司正式员工参加公认职称考试,一次考试可申请考试假3天。

  员工参加对公司发展有重大积极影响的考试,其休假时间由公司另行安排。

  第十七条因公出差者,出差时间包括休息日的,休息日的出差补助按2倍计发。

  第十八条请假者应至少提前1天向有关领导请示,请假者应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委托(或由主管领导指定)他人代理工作,并办理有关交接手续以后,方可离职。因重病、急事不能提前请假者,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请假或事后办理补假手续。

  第十九条凡请病假、工伤假者,均须凭区级以上就诊医院医师诊断书,并经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病假、工伤假需延长休养期,产假期满需继续休养的,均须凭就诊医院证明申请续假。

  第二十条请假期满因故不能正常上班者,可提前申请续假,续假手续与请假手续相同。当事人在外地需续假时,可采用电话方式联络,于返回后立即补办续假手续。

  第二十二条员工请假半天不用填请假单,但必须与主管副总打招呼,请假半天以上者必须填写请假单应由本部门主管副总、综合部、总经理审批;

  部门经理以上职务者请假由公司总经理直接审批并通知综合管理部。

  任何人无权超越本规定的职权范围批准员工以各种名义的请假,否则应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请假理由不真实,故意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即以旷工论处。

  第二十四条节日加班(元旦、春节、五一节、国庆节)按劳动法规定计算工资。

  第二十五条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全脱产、半脱产学习培训的员工,

  7天以下的,(含7天)按工资总额全额照发;超过7天,(不含7天)只享受基本工资的90%。

  第二十六条符合规定时间内的工伤假、年休假、探亲假、婚假、奔丧假者,原则上扣发综合奖金,其它工资照常发放。

  第二十七条每月病假超过5天者,扣发其请假超过天数应发基本工资的30%;(例如:月工资1000元,请假10天,计算方法:10天-5天=5天,1000元/22天=45.45元, 45.45元*5天*50%=113.63元1000元-113.63=886.36元)请病假超过1个月,按基本工资70%计发工资;超过2个月,按基本工资60%计发工资;请病假超过3个月,按基本工资50%计发工资;请病假超过4个月,按基本工资40%计发工资;请病假超过5个月,按基本工资30%计发工资;请病假超过6个月的长期病假者作为自动解除聘用合同处理。(以上病假1-5个月的均扣发综合奖金)

  第二十八条每月事假超过1天,扣发其请假超过天数应发工资的80%;(例如:月工资1000元/22天=45.45元,请假2天超过1天,计算方法扣发:45.45元*1天*80%=36.36元,应发1000元-36.36元=963.64元。每月事假超过7天,扣发应发工资的100%和当月奖金。

  第二十九条休正常产假,除综合奖金、基本工资正常发放。超过应休产假视具体情况,按旷工、病假、事假处理。

  第三十条当月迟到、早退累计超过3次者,视同事假超过1天处理;当月迟到、早退累计超过7次者,视同事假超过2天处理。

  第三十一条旷工半日以上者,扣发全月应发工资的20%,并扣发当月的全部综合奖金,累计旷工达3天者,解聘除名。

  第三十二条被公安局拘留者,视情节严重程度酌情发放生活费。

  第三十四条本规定适用于本所正式员工和聘用的长期(半年以上)在本公司工作并领取劳动报酬的其他人员。

  1、根据公司管理需要,员工自进入公司试用第一天起,需要在综合管理部建立基础信息档案,应及时提供真实的个人基础信息资料,包括个人履历、联系方式、家庭住址、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执业资格证复印件、职称证复印件等资料。

  2、员工基础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综合管理部进行信息更新,并提供新的资料。

  3、每六个月综合管理部将对基础信息档案进行重新确认。

  1、正式员工转正后可将人事档案调入公司,由公司将人事档案存档于省人才中心,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存档费用由公司负担;

  2、员工离所后,应及时将人事档案调出,未能及时调出产生的存档费用由本人负担;

  3、人事档案管理应由专人负责,认真做好人事档案材料的整理,送交前的妥善保管。

  4、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应及时将人事档案送存人才中心。

人事管理制度12

  众所周知,在国家医疗事业发展的过程中,最核心的力量就是公立医院,而在其改革当中,最为关键的就是人事改革。现阶段,公立医院虽然已经进行了改革与创新,然而,在制度方面始终比较落后,而且,公立医院认识制度改革并不完善,所以,创新人事管理的管理模式已经成为当前公立医院改革的重点。

  一、公立医院人事管理问题分析

  1.人事管理制度不完善

  公立医院是医疗服务行业当中发展时间较长的,其社会影响力也很大。但是,在传统理念的作用和影响下,公立医院在人事管理制度的整体结构以及传统陈旧理念十分相似,所以,人事管理制度与理念也始终表现的滞后,导致人事管理思想意识的引导和管控不理想。在这种不完善的人事管理制度下,现代化的管理办法和理论建设都十分落后,导致公立医院的人事管理制度不完善,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公立医院的可持续发展。

  2.人事管理质量不高

  文中所提及的人事管理质量不高,主要是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之间的对比。在公立医院当中,人事管理体制内容十分落后,而且执行过程也只停留在形式层次,对于管理理念和方式来讲没有公开,导致公立医院的人事管理工作不透明且不人性化。在这种人事管理质量不高的背景下,对于公立医院的医疗氛围营造具有一定的负面影响,简单地说,就是会降低其在群众心目中的影响力,所以,对其科学发展产生了制约。

  3.人才管理机制不健全

  当前,公立医院人才管理体制的现代化管理意识以及观念都十分薄弱,而且没有开展目标管理,甚至没有将实践项目与活动当作主要目标,所以,在人才挖掘以及评估和激励工作方面始终落后于其他企业的运营。而医院是特殊的企业单位,如果医院的人才竞争力薄弱,那么必然会使其运营效益严重缺乏,而最根本的原因则是竞争才能推动人才发展,并且为企业提供不竭动力。但是,在公立医院当中,其人才管理体制的竞争管理并不完善,所以,为了更好地完善并健全公立医院的人才管理体制,最重要的就是要开展整体规划,积极地制定出明确的发展目标,在医院宗旨和理念的基础上,重视人才管理工作,更好地实现公立医院的`发展。

  二、公立医院的人事管理模式创新途径

  1.有效结合人事管理和运营机制

  在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过程中,公立医院要想更好地生存发展,就需要创造经济利益。但是,最关键的前提条件就是要构建合理的人事管理制度,确保医院的资源建设以及发展都从医院内部的基层工作人员遵守规章制度开始。而在医院的运营活动当中,人事管理体系是人力资源质量提高的根本条件,所以,公立医院的人事管理模式一定要与医院的运营机制相结合。其中,把医院的运营目标当作基本准则,并且通过人事管理制度来提高医院的医疗服务水平,更好地为患者提供所需服务。另外,与医院运营机制相结合,考虑医院的发展战略目标,积极地树立起以患者为本的管理理念,明确这一工作的核心目标是患者的利益。必须要实现医院运营机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的融合,重视医院运营中的医务人员价值,在其重视医院运营活动的前提下,更加重视医院的运营目标,保证医院的医疗服务质量以及发展。

  2.健全人才管理机制

  众所周知,公立医院属于惠及国计民生的公益性的服务企业,所以,在创新人事管理模式的过程中,一定要不断强化人才管理核心价值。在实际工作中,人才是根本,能够为医院的发展提供不竭动力。所以,公立医院的人事管理模式创新需要积极地建立并健全人才管理体制,实现其现代化的建设,并且合理制定人才选拔制度,将人才选拔与考核当作管理工作的重点。公立医院的人才管理体制,其主要的作用就是重视人事管理工作人员的以身作则,积极地树立良好作风,并且参与到医院的社会实践活动当中。在实际开展活动的时候,善于发现并提拔人才,对其进行适当地管理,以推动公立医院的人事管理工作开展。

  3.改进医院医务人员的聘用制度

  在公立医院的人事管理模式创新中,一定要保证医院的可持续发展,所以,不仅需要充分地发掘并培养内部人才,同时,还应该在市场竞争当中积极地开展人才竞争工作,保证外聘制度的公平与公正。另外,在医务人员的聘用制度当中,一定要保证积极贯彻并落实科学准则。在岗位选择方面也需要选择符合标准的人才,特别是专业技能的岗位,一定要重视人才自身的技能水平、管理能力以及工作经验等,并对其进行综合评价,尽量减少后期问题的发生几率。

  4.创建目标管理机制

  在公立医院的人事管理模式创新过程中,应该积极借鉴先进的管理理论,并构建相应的目标管理体制。其中,目标管理就是将医院的运营战略目标当作标准,并且制定出各个部门与工作人员的阶段目标,保证在工作的过程中端正服务态度,提高工作质量。而公立医院的高层管理则应该考虑医院制度和战略目标,积极明确部门与个人职责,制定下级目标。在此基础上,需要以身作则并树立榜样,为了更好地实现预期目标而考核评估各个部门和个人,并且执行奖惩制度,发挥出医院本身的主观能动性,更好地推动公立医院的发展。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公立医院在人事管理模式创新的过程中,一定要与时代建设需求相适应,建立并健全人事管理模式,实现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体制的现代化发展,进而有效地提高医院资深的综合素质,弥补传统观念的不足之处,对医院管理质量予以优化,更好地实现自身价值。

人事管理制度13

  一、人才招聘录用

  第一条招聘原则

  (一)员工的招聘将根据公司岗位需求进行。

  (二)招聘录用采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招聘优秀、适用人才,招聘以面试方式为主。

  第二条录用条件

  (一)具备以下情况均将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1)被公司开除或未经批准擅自离职者;

  (2)未满16周岁;

  (3)有欺骗、隐瞒行为者;

  (4)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5)工作能力不符合要求。

  第三条录用程序

  (一)各项目服务中心根据本单位发展或职位空缺情况,配合行政人事部进行招聘。

  (二)新录用人员报到应先到行政人事部办理下列手续:

  (1)如实填写相关人事资料表格;

  (2)核对并递交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核对并递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交1寸免冠彩色免冠照片1张;

  (5)持本人的烟台市工商银行卡;

  (6)员工每年的缴纳180元安全保障基金;

  (7)到财务缴纳60元饭卡及工牌押金,我们为您办理员工就餐卡及工牌;如需公司提供住宿,请到财务缴纳100元宿舍押金,我们为您提供床上用品7件套。

  二、入职管理

  第一条试用与转正

  (一)新聘员工根据岗位设置不同的试用期

  保洁员试用期为3天,3天之后经考核合格办理入职手续,试用期工作时间计入工资,3天之内离职者不计工资;

  其它岗位员工原则上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公司可随时解除劳动雇佣关系。试用期满且经考核合格后可转为公司正式员工,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延长试用期或予以辞退。

  (二)试用期满后转正程序

  新员工填写转正申请表,由部门负责人、服务中心项目经理、行政人事部对新员工的工作表现依次进行评价,根据公司工资标准填写转正意见并拟定转正工资,报总经理审批。

  第二条员工入职接待

  (一)新员工报到时由行政人事部负责接待,并全力帮助解决生活、工作等方面遇到的困难。

  (二)新员工报到后,行政人事部帮助办理饭卡及工牌,部门协助为员工安排好住宿。

  (三)新入职员工必须保持仪容、仪表干净整洁,按公司的规定着装,佩戴工牌,试用期未发放工装人员根据部门要求尽量规范着装。

  (四)新员工进入部门以后,由部门负责人安排老员工尽量采取一带一的方式对新员工进行帮带,引导员工尽快熟悉工作区域,了解工作职责,进入工作角色。

  第三条物业公司员工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员工在工作时间不允许抽烟、吃零食、看报纸、上网及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更不允许岗前岗上饮酒,打架等,一旦发现将给予辞退处理。

  (二)员工应本着节约、杜绝浪费的原则,循环利用使用过的单面纸打印或复印。单面纸的内容必须为一般性的'文件或资料,对涉及保密信息不得循环使用,以免信息外泄。

  (三)维护公司信誉,不做任何有损物业公司信誉的行为。

  (四)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五)严格操守,不得接受公司内部员工、业务单位、客户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

  三、培训及考核

  第一条培训目的

  (一)通过培训,使员工达到并保持在本职工作岗位上进行规范操作的要求。

  第二条新员工入职培训

  (一)新员工入职培训由行政人事部组织实施,各部门配合。

  (二)培训内容包括员工手册、公司简介、公司组织结构介绍、人事制度、劳动纪律、安全教育等。

  第三条在岗培训

  (一)在岗培训由各部门组织实施,行政人事部配合。

  (二)培训内容包括部门规章制度、操作流程、工作标准,并结合实际工作案例进行,注重业务能力、技术掌握等。

  第四条管理人员培训

  (一)管理人员统一培训由行政人事部牵头,培训内容包括管理理论、管理能力、管理技巧、营销理论、财务知识等。

  第五条培训考核资料

  (一)培训考核资料应归档保存,作为晋升或奖惩的依据。

  第六条考核的类型

  (一)考核分为试用转正考核和年终考核。

  (二)员工考核记录将作为转正、升迁、调薪及奖惩的依据。

  第七条考核制度

  (一)考核分为试用转正考核、年终考核。

  (二)试用转正考核:由部门负责人、部门员工考核试用人员,经评估合格后,报行政人事部,由物业公司总经理审批。

  (三)年终考核:每年年底执行。由部门负责人对部门员工先行考核,报行政人事部总评,由物业总经理审批。

  (四)考核内容包括员工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团队精神、遵纪情况等。

  (五)考核工作由部门负责人、行政人事部、物业负责人根据员工的工作绩效、专业技能、工作态度以及全年的功过记录等以客观的态度予以评定。

  四、薪酬管理

  第一条薪酬框架

  (一)物业公司建立了以岗位工资及补贴相结合的薪酬制度。

  (二)实行同岗同酬的原则,按公司制定的岗位工资标准执行,做到同岗同酬,严禁不遵照岗位工资随意调整工资。

  第二条试用期管理

  (一)员工试用期结束后,考核合格,参照岗位工资标准,执行岗位工资;考核不合格,根据情况延长试用期或予以辞退。

  第四条其他

  (一)对于工作单位调动、岗位调动或职务变动人员的工资,由物业公司根据新的工作岗位或调整后职务的工资标准重新确定工资。

  (二)外聘人员工资原则上按照招聘时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

  五、劳动合同及劳动保险管理

  第一条合同种类

  (一)合同分为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在籍合同三种。

  第二条签订范围

  (一)劳动合同签订范围:外聘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重点岗位人员以及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员工。

  (二)集体合同签订范围:普通岗位员工。

  (三)在籍合同签订范围:在籍人

  员。

  第三条签订日期

  (一)签订日期:员工入职1个月内签订合同,并盖本单位行政章。

  第四条注意事项

  (一)劳动合同由行政人事部组织员工签订。

  (二)合同内容要完整清晰,禁止空格或更改,如有更改,必须在更改处加盖单位领导的印章。

  (三)员工签完合同后,须于落款处签字摁手印,公司领导审核后,签字或盖章表示同意。

  第五条合同档案管理

  (一)合同签订完毕后,行政人事部将劳动合同及电子版索引报总公司办公室。集体合同由行政人事部存档。

  第六条合同期限届满

  (一)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劳动者应当提前30日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书以书面形式通知行政人事部。

  第七条保密协议

  (一)外聘师傅、重点岗位技术人员在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保密协议。

  第八条公司保险

  (一)公司保险类别分为社会劳动保险、安全保障基金。

  第九条社会劳动保险

  (一)缴纳社保的范围及条件

  (1)对档案由公司代理的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试用期合格且与公司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者可申请缴纳社会保险。

  (2)对工作满2年的重点岗位、技术骨干及其它普通员工,年龄在40岁以下,且与公司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根据个人意愿,可申请缴纳社会保险。

  (二)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员工到行政人事部领取缴纳社会保险申请表,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经所在部门及本服务中心物业领导批准后,报总公司审批。

  (2)行政人事部在接到员工申请表后,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员工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报物业公司总经理审批,逐级审批后报总公司办公室。

  (3)审批批复后,由行政人事部社保人员通知员工按要求办理相关参保手续,同时办理社保手册(单位保管)及医疗保险证、医疗IC卡(个人保管)。

  第十条安全互助基金

  (一)员工每年需缴纳160元安全保障基金,基金用于员工出现的各种意外情况的补助。

  六、岗位调动管理

  第一条调动类型与程序

  (一)调动分为平行调动(各项目之间)、晋升、降职。

  (二)员工不得拒绝公司对其职位、工作地点的调动,否则将终止合同。

  (三)任何调动必须由物业公司行政人事部按规定程序进行,个人不得私自调整工作岗位。

  第二条平行调动

  (一)平行调动:职位级别、薪酬不变的情况下的工作变动。

  (二)平行调动发生情况:

  (1)部门工作量增减。

  (2)新项目需要。

  (3)工作急需。

  (4)员工不能胜任现任职位。

  (5)岗位轮换。

  (6)其它原因。

  第三条晋升

  (一)晋升:职位级别或薪酬向上调整的职位变动。

  (二)晋升的条件:

  (1)员工在原岗位表现优秀。

  (2)有担任高一级职位的能力和潜力。

  (3)完成晋升职位所必须的教育与培训。

  (三)晋升可通过自荐或直接领导推荐,经总经理审批实施。

  第四条降职

  (一)降职:职位级别或薪酬向下调整的职位变动。

  (二)降职的条件:

  (1)不能胜任本职工作。

  (2)由于组织结构调整,职位被取消,目前没有合适的职位空缺。

  (三)降职人员从降职的次月起执行新职位的工资与福利标准。

  (四)降职应当从严掌握,员工有权对降职提出异议,但公司一经决定,员工应当服从。

  七、离职管理

  第一条终止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第二条离职手续办理

  (一)员工离职,需提前一个月向行政人事部递交离职申请,公司确定离职时间后,向行政人事部领取离职审批单并填写。

  (二)归还饭卡,公司收回《员工手册》、个人的工装及工具等。

  (三)归还财务借款,所经办业务设计的资料(公文、图书、技术资料等)。

  (四)工作交接应由本人亲自办理,如有特殊原因经核准方可指定他人代为办理,工作交接须填写工作交接单,交接双方,重点岗位须有监交人,签字确认方可办理离职。

  (五)如未经同意自动离职或未填写离职审批单而私自不上班者,本月出勤工资将不能给予发放;填写离职审批单后及时归还饭卡,入职时所交押金公司将给予退还。

人事管理制度14

  k酒店人事管理制度旨在规范酒店人力资源管理,提升员工绩效,确保团队稳定性和效率,为客人提供一流的服务体验。它通过明确的规则和流程,指导招聘、培训、考核、激励、福利等各个环节,形成公平公正的工作环境,促进员工职业发展,进而推动酒店业务持续增长。

  内容概述:

  1. 招聘与选拔:规定招聘标准、面试流程及录用决策机制,确保引入合适的人才。

  2. 员工培训:制定全面的培训计划,涵盖入职培训、技能提升及职业素养教育。

  3. 工作分配与职责:明确各部门职责,合理分配工作任务,确保高效运作。

  4. 绩效管理:设定绩效指标,定期评估员工表现,提供反馈与改进建议。

  5. 薪酬与福利:设立薪酬体系,结合市场水平和员工贡献,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待遇。

  6. 员工关系:建立沟通渠道,处理劳动争议,维护和谐的劳资关系。

  7. 职业发展:设计晋升路径,鼓励员工提升能力,实现个人与组织的共同成长。

人事管理制度15

  1、目的

  为使本公司人事作业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2.1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均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2.2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2.3本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应规定,或参照本规定办理。

  2.4关于试用、实习人员,新进员工的管理参照本规定办理。

  3、录用

  3.1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人员甄选流程提出申请,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纳入聘用计划并办理甄选事宜。

  3.2本公司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核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选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3.3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公司综合管理部办理试用手续。原则上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得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3.4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公司综合办公室送交以下证件:

  3.4.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4.2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4.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4.4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三张。

  3.4.5入职员工登记表。

  3.4.6其它必要的证件。

  3.5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3.5.1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3.5.2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3.5.3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3.5.4贪污、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3.5.5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3.5.6因品行恶劣,曾被执法单位和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

  3.5.7体格检查不合格者。经公司总经理特许者不在此列。

  3.5.8其它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3.5.9员工如系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视情况与本公司签订“临时企业、公司行政管理用工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3.5.10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3.5.11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赴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

  4、工作

  4.1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

  4.2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4.2.1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塞责的行为。

  4.2.2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职务。

  4.2.3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强化品质意识,圆满完成各级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

  4.2.4爱护公物,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将公司财物携出公司。

  4.2.5工作时间不得中途任意离开、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方可离开。

  4.2.6员工应随时注意保持作业地点及公司其它场所的环境卫生。

  4.2.7员工在作业时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4.2.8员工应团结协作,同舟共济,不得有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4.2.9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收受贿赂,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4.2.10员工对外接洽业务,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不得有损害本公司名誉的行为。

  4.2.11各级主管应加强自身修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和满意程度,加强员工感和归属感。

  4.2.12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4.3公司实行每日7.5小时工作制: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以后如有调整,以新公布的工作时间为准。

  4.4所有员工应亲自打卡计时,不委托或代人打卡,否则双方均按旷工一日处理(特殊情况除外)。

  4.5实行弹性工作制的,采取由各部门主管记录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含加班时间),本人确认,部门备案的考勤方法。

  4.6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形,按照公司《考勤管理制度》规定处理。

  5、待遇

  5.1本公司依照兼顾企业的维持与发展和工作人员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则,以贡献定报酬、凭责任定待遇,给予员工合理的报酬和待遇。

  5.2员工的基本待遇按《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5.3月薪工资在次月15日左右发放或存入员工在内部银行的帐户。新进人员从报到之日起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算。

  6、休假

  6.1公司休假按照公司制度或者通知为准,其他休假情况暂不做说明。

  7、请假

  7.1员工请假和休假按公司《考勤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8、出差

  8.1公司根据需要安排员工出差,受派遣的员工,无特殊理由应服从安排。

  8.2员工出差在外,应注意人身及财物安全,遵纪守法,按公司规定的标准和使用交通工具,合理降低出差费用。

  8.3公司对出差的员工按规定标准给报销费用和交通费用。如需要出差补助的按照公司规定执行,公司未予以规定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呈报批准后执行。具体标准和执行以公司的意见办理。

  8.3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及时向主管领导叙职,并按规定报销或核销相关费用。

  9、培训

  9.1为提高员工的业务、知识技能及发挥其潜在智能,使公司人力资源能适应本公司日益迅速发展的需要,公司举行的各种教育培训活动,被指定员工,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应按有关请假制度执行。

  9.2新员工进入公司后,须接受公司概况与发展的培训以及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岗前专业培训,培训及时间由各部门自行确定,合格者方可上岗。新员工培训由公司根据人员录用的情况适当安排,在新员工转正前1个月内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继续留用。

  9.3员工调职前,必须接受将要调往岗位的岗前专业性培训,直到能满足该岗位的上岗要求。特殊情况经将调往部门的主管同意,可在适当的时间另行安排培训。

  9.4对于培训中成绩优秀者,除通报表彰外,可根据情况给予适当物质奖励,未能达到者,可适当延长其培训期。

  9.5公司组织的员工培训应根据情况登记在相应的《员工培训登记卡》上,《员工培训登记卡》由综合办公室保存在员工档案内。

  9.6公司对员工在业余时间(不影响本职工作和任务的完成)内,在公司外接受教育和培训予以鼓励,并视不同情况可给予全额报销学杂费、部分报销学杂费、承认其教育和培训后的学历等支持。

  9.7经公司出资委培并通过参加正规考试而获得相应证书的职工,需按所持证书的级别与公司另行签订服务期限协议书。期间,公司按证书的级别适当给予技能补贴;如职工在服务期内离职的,则需退回公司为其取证等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10、调职

  10.1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整员工的职务或工作地点,但应提前至少一周告知被调员工,被调员工不得借故拖延或拒不到职。

  10.2各部门主管在调整员工岗位时,应充分考虑其个性、学识、能力,务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才职相称”。

  10.3员工接到调动通知书后,限在一月内办完移交手续,前往新职单位报到。

  11、保密

  11.1员工所掌握的有关公司的信息、资料和成果,应对上级直接主管领导全部公开,但不得向其它任何或个人公开或透露。

  11.2员工不得泄露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凡是意见涉及公司的,未经上级领导许可,不得对外发表。

  11.3明确,对于非本人工作职权范围内的机密,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参与小道消息的传播。

  11.4非经发放部门或文件管理部门允许,员工不得私自复印和拷贝有关文件。

  11.5树立保密意识,涉及公司机密的书籍、资料、信息和成果,员工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或偷窃,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

  11.6发现其他员工有泄密行为或非本公司人员有窃取机密行为和动机,应及时制止并向上级领导汇报。对未经允许发布或泄露公司秘密的.视情节追究当事人责任。

  12、考核

  12.1员工考核分为:

  12.1.1试用考核:员工试用期间(两个月)由试用部门负责人考核,期满考核合格者,填具“试用人员转正申请表”经综合管理部或副总经理批准后正式录用。

  12.1.2平时考核:由各部门依照通用的考核标准和具体的工作指标考核标准进行,通用的考核标准和考核表由综合办公室拟制及修订,具体的工作指标考核标准由部门负责人负责拟制及修订。

  12.1.3部门负责人以下人员的考核结果由各部门保存,作为确定薪酬、培养晋升的重要依据。部门负责人及其以上人员的考核结果综合办公室保存,作为确定部门业绩、对公司的评价、薪酬及奖励、调职的依据。以薪资挂钩的考核需由保管附于工资表后。

  12.1.4考核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有营私舞弊或贻误行为。

  13、奖惩

  13.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嘉奖:

  13.1.1品性端正,工作努力,按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事务者。

  13.1.2培训考核,成绩优秀者。

  13.1.3热心服务,有具体事实者。

  13.1.4有显著的善行佳话,足为公司荣誉者。

  13.1.5在艰苦条件下工作,足为楷模者。

  13.1.6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13.1.7发现职责外的危机处理,予以速报或妥善处理防止损害者。

  13.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表彰:

  13.2.1对销售或管理制度提出改进建议,经采纳实施,卓有成效者。

  13.2.2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理得当者。

  13.2.3遇有意外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害者。

  13.2.4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13.2.5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13.2.6有其它重大功绩者。

  13.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授予特别奖:

  13.3.1兢兢业业,不断改进工作,业绩突出者。

  13.3.2热情为用户服务,经常得到用户书面表扬,为公司赢得很高信誉,成绩突出者。

  13.3.3开发新,销售成绩显著者。

  13.3.4对有其它特殊贡献,足为全公司表率者。

  13.4员工的惩罚分为四种:

  13.4.1罚款:由员工所属部门负责人书面提出,副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13.4.2记过:由员工所属部门负责人书面提出,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报综合管理部执行,并下达通知,受记过者同时扣发当月部分工资(根据实情)。

  13.4.3降级:由员工所属部门负责人书面提出,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报综合管理部执行。

  13.4.5除名:由员工所属部门负责人书面提出,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报综管理部执行。

  13.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罚款或批评:

  13.5.1工作时间,擅自在公司推销非本公司产品者。职责所需,经批准者不在此限。

  13.5.2上班时间,躺卧休息,擅离岗位,怠慢工作者。

  13.5.3因个人过失致发生错误,情节轻微者。

  13.5.4妨害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13.5.5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13.5.6不按规定穿着或佩带规定上班者。

  13.5.7不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13.5.8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13.5.9在工作场所喧哗、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13.5.10对同事恶意辱骂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13.5.11工作中酗酒以致影响自己和他人工作者。

  13.5.12公司明文规定其它应处罚款或批评的行为。

  13.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过:

  13.6.1擅离职守,致公司受较大损失者。

  13.6.2损毁公司财物,造成较大损失者。

  13.6.3怠慢工作擅自变更作业方法,使公司蒙受较大损失者。

  13.6.4一个月内受到批评超过三次者。

  13.6.5一个月内旷工职(工)累计达二日者。

  13.6.6道德行为不合社会规范,影响公司声誉者。

  13.6.7其它重大违反规定者。

  13.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解聘除名:

  13.7.1未经许可,兼营与本同类业务或在其它兼职者,或在外兼营事务,影响本公司公务者。

  13.7.2一年中记过二次者。

  13.7.3散播不利于公司谣言或挑拨公司与员工的感情,实际影响恶劣者。

  13.7.4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影响团体秩序者。

  13.7.5殴打同仁,或相互斗殴者。

  13.7.6在公司内赌博者。

  13.7.7偷窃公司或同事财物经查属实者。

  13.7.8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或毁、涂改公司重要文件者。

  13.7.9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13.7.10一年中已降级二次者。

  13.7.11无故旷职三日或全月累计旷职六日或一年旷职累计达十二日者。

  13.7.12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13.7.13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13.7.14伪造或盗用公司印章者。

  13.7.15故意泄露公司营业上的机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13.7.16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者。

  13.7.17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公司名誉受损害者。

  13.7.18有不良行为,道德败坏,严重影响公司声誉或在公司内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

  13.7.19转正一个月内不能把社保转入公司或者拒不转入且没有书面说明的。

  13.7.20其它违反法令、规则或规定情节严重者。

  14、福利

  14.1试用人员试用期间不享受意外医疗保险,其他保险自理。

  14.2公司为一般员工社会保障保险,其费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15、资遣

  15.1员工自行辞职或受处罚被除名声,不按资遣处理。

  15.2若因公司亏损、破产或其他意外重大事故导致不能正常经营,资遣费的发给标准依临时股东会研究制定的决定执行。

  16、辞职

  16.1员工因故不能继续工作时,应填具“辞职申请”经主管报公司批准后,办理手续。并视需要,开给《离职证明》。

  16.2一般员工辞职,需提前一月提出申请:责任人员辞职,根据职级的不同,需提前2―3个月提出辞职申请。

  16.3辞职的手续和费用结算,按公司文件和有关规定办理。

  17、生活与娱乐

  17.1公司按实际情况可向员工提供部分生活用具,或者有组织地开展一些娱乐活动,以满足员工的基本需要。

  17.2公司反对员工生活上的腐化,禁止员工加入打麻将之类的消磨意志的活动和违反国家法律、法令、法规的活动。

  18、安全与卫生

  18.1本公司各部门应随时注意工作环境安全与卫生设施,以维护员工身体健康。

  18.2员工应遵守公司有关安全及卫生各项规定,以保护公司和个人的安全。

  19、附则

  19.1有关的制定:有关本公司员工的(1)考核(2)职位职级晋升(3)荣誉(4)退休(5)抚恤(6)各种津贴给付等,其方法另行订之。

  19.2本制度解释权、修改权归公司办。

  19.3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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