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5-04-14 08:06:06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安全管理制度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安全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1

  为了规范配电线路停电检修工作过程中,工作票使用和填写不规范,接地线设置位置不准确、现场管理不统一的现象,纠正工作中的违章行为,根据国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和公司《输配电专业现场安全措施规定》,特制定《配电线路现场工作安全措施管理规范》,请从事配电线路工作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认真遵守,防止人身事故的发生。

  一、工作分类

  1、同时开工的工作:简称同时开工。一个停电检修线路段有多个班组同时开工的工作。

  该类工作可以使用一张第一种工作票,或使用几张第一种工作票,或使用一张第一种工作票同时配合使用工作任务单的多班组同时开展的工作。

  适用于工作任务多,时间紧的工作。必须安排足够的工作负责人和小组负责人,并有充足的工作人员。

  2、分步开工的工作:简称分步开工。一个停电检修线路分成几个线路段,由一个或多个班组分步实施。即:一段工作结束后,再开始另一段工作,依次推进的工作。

  可以使用一张或多张第一种工作票。其中一个班组在某一段工作结束后,拆除安全措施,对新开工段布置好安全措施,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后,继续工作的工作,直到该工作票中所列工作任务全部结束。

  适用于工作内容简单,停电时间充足的工作,执行几张工作票需要几个工作负责人,每班需要较少的工作班成员。

  二、工作的实施

  (一)同时开工工作

  1、工作票管理

  (1)可以填写执行一张第一种工作票;

  (2)可以填写执行一张第一种工作票,并结合工作任务和人员情况,合理安排人员分组,配合填写工作任务单执行;

  (3)根据工作任务要求和人员情况,安排合理的人员分组填写执行几张第一种工作票。

  2、倒闸操作

  (1)配电值班人员应根据停电操作命令,拉开停电检修线路首端、或停电线路两端的开关和刀闸、或拉开单一停电检修线路的分段(支)开关和刀闸。

  (2)停电工作地段有分支线,无论需要还是不需要登杆进行检修工作,必须拉开分支线的刀闸,该项操作由检修人员执行。

  (3)停电工作地段有台变,不需要登台变进行工作,只需要拉开台变低压刀闸;需要登台变进行检修工作时,如果是线路停电配合对台变进行检修,只拉开台变低压刀闸即可。如果是单一台变的检修,必须拉开台变低压刀闸和高压零克。该项操作由检修人员执行。

  3、接地线装设

  (1)停电的电源首端、单一联络开关(或分段开关)和单一停电的分支开关的检修侧必须装设短路接地线,该接地线由停电操作的许可人员装设,该接地线在所有工作结束后由供电人员拆除。工作许可人在许可工作开始前该接地线已经装设完毕。

  (2)在各线路段工作的班组在本班检修工作开始时,在检修线路的两端装设接地线。该接地线由检修人员装设并拆除。

  (3)对于使用小组工作任务单的工作,该小组应在本小组工作开始前,在本小组工作的地点可能来电的各侧装设接地线。具体按照“3、接地线装设的(4)、(5)、(6)”小条执行。

  (4)对有配合停电的分支线的电杆上的设备进行检修时,在该工作开始前,必须拉开分支线的开关或刀闸,并在分支线刀闸负荷侧装设短路接地线,使检修人员处于接地线的范围之内。该接地线由检修分支电杆的工作人员装设,该分支电杆上工作结束后,立即拆除。

  (5)在主线路停电时,台变上进行检修工作,必须在低压刀闸负荷侧装设低压短路接地线,使检修人员处于接地线的保护范围之内。如果是单一台变的检修,必须在高压避雷器上和低压刀闸上验电并装设短路接地线。该接地线由检修台变的工作人员装设,在台变工作结束后立即拆除。

  (6)工作时需要穿越低压线路,应将低压线路停电并验电装设低压短路线。由检修人员实施。

  4、工作票填写

  除按照《兰州供电公司两票填写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当日工作的地点或地段和工作内容必须全部填写,工作地点或地段与工作内容必须相互对应。

  (2)在安全措施栏中,当日有多个工作班使用多张工作票时,需要拉开检修的线路和分支线以及配合停电的线路开关、刀闸和零克时,以本班工作地段为限,仅填写本班工作地段接地线范围之内的应拉开的开关、刀闸和零克,不填写其他班组工作地段的应拉开的开关、刀闸和零克。

  (3)在应挂的接地线栏中,根据本规定“(一)同时开工工作的3、接地线装设”中要求的地点,填写应装设的接地线具体位置和接地线编号。在杆号位置中要指明是杆号的大号侧还是小号侧。在分支线和台变工作所装设的临时接地线,在工作票中应注明具体装设地点,并写明是临时接地线。

  (4)在工作票所附的线路接线图中,必须将工作段检修的电杆、分支线电杆和台变的位置在线路图上标注清楚,并标明杆号,对装设的接地线的位置杆号也必须在线路图上标注清楚。线路图必须按照线路走向来画。

  (二)分步开工的工作

  1、工作票管理

  根据班组情况每班只填写执行一张第一种工作票。

  2、倒闸操作

  (1)配电值班人员应根据停电操作命令,拉开停电检修线路首端、或停电线路两端的开关和刀闸、或拉开单一停电检修线路的分段(支)开关和刀闸。

  (2)停电工作的当前地段有分支线,无论需要还是不需要登杆进行检修工作,在该段工作时,必须拉开当前工作段的分支线的刀闸,该项操作由检修人员执行。

  (3)当前停电工作的地段有台变,不需要登台变进行工作,只需要拉开台变低压刀闸;需要在该工作地段登台变进行检修工作,如果主线路已经停电,必须拉开低压刀闸;如果是单一的台变检修工作,必须拉开台变低压刀闸和高压零克。该项操作由检修人员执行。

  3、接地线装设

  (1)停电的电源首端、单一联络开关(或分段开关)和单一停电的分支开关的检修侧必须装设短路接地线,该接地线由停电操作的许可人员装设,该接地线在所有工作结束后由供电人员拆除。工作许可人在许可工作开始前该接地线已经装设完毕。

  (2)在当前段的线路电杆上工作时,工作班组在检修工作的两端装设接地线。该接地线由工作人员装设并拆除。

  (3)对当前段有分支线的电杆上的设备进行检修时,必须拉开分支线的刀闸,并在分支线刀闸负荷侧装设短路接地线,使检修人员处于接地线的范围之内。该接地线由检修分支电杆的工作人员装设,该分支线杆上工作结束后,立即拆除。

  (4)在当前段台变上进行检修工作,仅在低压刀闸负荷侧装设低压短路接地线即可,使检修人员处于接地线的保护范围之内。如果是单一台变检修应该在高低压侧验电,并装设短路接地线。该接地线由检修台变的工作人员装设,在台变工作结束后立即拆除。

  (5)在当前段的工作,需要穿越低压线路应将低压线路停电并验电装设低压短路线。

  4、工作票填写

  除按照《兰州供电公司两票填写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当日工作的地点或地段和工作内容必须全部填写,工作地点或地段与工作内容必须相互对应。

  (2)在安全措施栏中,将需要拉开检修的线路和分支线以及配合停电的线路开关、刀闸和零克全部一次填写清楚。

  (3)在应挂的接地线栏中,根据本规定“(二)分步开工工作的3、接地线装设”中要求的地点,填写应装设的接地线具体位置和接地线编号。在杆号位置中要指明是杆号的大号侧还是小号侧。

  (4)在当前工作地段的电杆上的两端、分支线的负荷侧和台变工作的高低压侧所装设的临时接地线,必须在工作票中进行填写,并与工作内容的分段任务相对应。

  (5)在工作票所附的线路接线图中,必须将工作的电杆、分支线电杆和台变的'位置在线路图上标注清楚,并标明杆号,对装设的接地线的杆号也必须在线路图上标注清楚。线路图必须按照线路走向来画。

  三、其它要求

  1、接地点的设置

  以下地点必须设置接地点:

  (1)线路首端,1号杆靠电源侧;

  (2)柱上开关刀闸的线路两侧;

  (3)分支线开关刀闸的负荷侧;

  (4)台变的高压避雷器桩头和低压刀闸的负荷侧;

  (5)电缆与线路连接处,刀闸的两侧。

  2、开关、刀闸和零克的装设位置要求

  (1)线路的首端;

  (2)线路与电缆连接处;

  (3)联络线路处;

  (4)分支线路处;

  (5)线路较长时,为便于检修时缩短范围,在线路的适当位置应装设开关和刀闸(分段开关);

  3、围栏的设置要求

  (1)在工作的地点,必须设置围栏。围栏应可靠稳定,要能够确保外人不得接近工作区,防止高空坠物时造成伤害。设置围栏必须考虑行人和车辆的通行需要,留有一定的通道。

  (2)使用吊车或斗臂车作业时,要采取防止发生交通事故的措施,要派专人进行交通指挥,防止发生交通拥堵。

  (3)在工作现场的通行方向必须设置警示警告标志,提醒行人或车辆注意慢行或绕道行驶。

  4、同杆架设线路工作

  同杆架设线路需要停电进行工作时,必须对同杆架设的线路全部停电,对需要检修的线路,必须遵守本规定。对于配合停电的线路应在对应线路检修段的适当位置,验电后装设短路接地线。工作结束后拆除。

  5、登杆作业人员要求

  (1)着装符合规定要求;

  (2)安全带必须合格,每次使用前经过外观检查;

  (3)登杆前要检查脚扣是否合格,有无裂痕,小皮带是否磨损,松紧是否合适。

  (4)登杆人员必须使用后备绳,在杆上工作前必须挂在工作地点的高处横担上;

  (5)登高前,工作负责人必须对工作人员的着装、佩戴安全帽、佩戴安全带和使用脚扣的情况进行检查,合格后,经同意才能登杆;

  (6)登杆前必须核对线路“三号”,确认为停电检修线路;

  (7)登杆前要检查杆跟有无沉陷,线杆有无倾斜,有无腐蚀露筋,拉线是否牢固。

  (8)上下传递物品必须使用绳索传递,不得上下抛物;

  (9)工作负责人加强对杆上工作人员的监护,及时提醒安全注意事项。注意对地面滞留人员观察,防止高空坠落物体伤人。

  (10)杆上工作人员转移位置时,不得失去后备绳的防护。

安全管理制度2

  一、实行总承包的工程项目,其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由总承包单位全面负责,各项安全管理均应纳入总承包单位的项目管理体系中。

  二、总承包单位在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之前,应对该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安全资质和在工程项目所在地登记注册等政府管理手续进行确认,分包单位应具备与其分包工程相符的施工资质等级和安全资质。

  三、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在签订分包合同时,应单独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或在分包合同中设立独立的条款,以明确双方在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分解与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专(兼)职安全员的配置,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使用,安全教育与持证上岗管理,现场防护及事故处理等各方面权利、责任与义务。

  四、如果分包单位的'人员在施工作业中擅自违章操作,而造成安全隐患又不服从总承包单位管理的,总承包单位应视情节对分包单位进行经济处罚或终止分包合同。若由此而引发安全事故的,分包单位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总承包单位应立即终止分包合同,将其清退现场,并应要求给予总承包单位一定的经济赔偿。

  五、对于业主直接发包且与总承包单位无任何合约和经济关系的施工单位,总承包单位有义务在发现其施工作业存在安全隐患时,立即通报给业主,使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六、分包单位发生伤亡事故,由总包单位负责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安全管理制度3

  第一条 石油成品油库(以下简称油库)是接卸、储存、供应石油成品油的基地。为了提高油库的科学管理水平,做好成品油的供应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石油成品油(以下简称油品)具有易燃爆、易挥发、易渗漏、易于集聚静电荷的特性。油库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采取措

  施,提高安全生产的保障能力。

  第三条 油库要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不断提高油库现代化技术水平。

  第四条 油库必须做好各项基础工作,不断提高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的管理水平。

  第五条 油库必须贯彻执行勤俭办企业的方针,改善经营管理,减少油品损耗,降低流通费用,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第六条 油库必须根据设计规范,制定布局总体规划。经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审定批准后,作为扩建和更新改造的依据。新建、改建油库时,油库管理部门要

  参与方案论证、设计审查、竣工验收。油库及其主要设备拆迁,要按程序上报批准后,方能实施。

  第七条 油库必须认真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遵章守纪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第八条 油库必须根据本制度要求,结合本身实际情况,建立起从油库主任到每个岗位职工分工具体、职责明确的岗位责任制、技术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并做到严格考核,保证贯彻执行。

安全管理制度4

  1、需要动火施工的区域与使用、营业区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

  2、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前,实施动火的'部门和人员应按照制度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3、禁止在营业时间进行动火施工;

  4、演出、放映场所需要使用明火效果时,应落实相关的防火措施;

  5、不应使用明火照明或取暖,如特殊情况需要时应有专人看护;

  6、厨房的烟道应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

  7、厨房燃油、燃气管道应经常检查、检测和保养。

安全管理制度5

  一、维护施工现场和生活区的治安秩序,确保安全率100%。

  为维护内部秩序表现突出的奖励100~200元。

  二、加强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昼夜值班巡守,确保守卫目标不发生盗窃、设备损坏、火灾或其它灾害事故。

  防止或发生一起一般案件或事故奖或罚30~50元,重大的.奖罚100~300元,情节严重的直至追究刑事处分。

  三、坚守岗位,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不准擅自离岗。

  出现一次擅自脱离岗位或不负责任的罚款10~30元。

  四、上班时不准嬉逗、闲谈、搬弄是非,不准睡觉,必须保持积极的工作状态。

  发现睡觉一次罚款10~20元。

  五、值班时要按时交接,仪表端庄,无违法违纪行为、出满勤。

  无故缺勤一次,罚款10~20元。

  六、工作要团结协作,互相配合,不断提高本职工作的业务和素质。

  优秀的奖励,不合格的给予辞职。

  七、外出请示报告制度,值班期间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并按规定处理得当。

  无故外出一次或报告不及时的罚款10~30元。

  八、完成公安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安全管理制度6

  为加强宾馆安全管理、维护宾馆财产和宾客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江苏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结合宾馆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宾馆的安全管理工作贯彻预防为主、确保重点、依靠群众、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各级主要领导负责、专门工作和群防群治相结合的原则,落实以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防食物中毒(以下简称“五防”)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管理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宾馆总经理是单位安全管理的主要责任人,实行总经理、部门经理、班组三级安全责任制。

  总经理安全管理职责

  总经理应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其安全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

  1.组织制定、实施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部署安全保卫工作并检查执行情况,全面落实“五防”措施,消除隐患。

  2.对宾馆员工进行经常性的法制和各项安全保卫知识教育,不断增强员工的法制观念、安全观念和保密观念。

  3.组建和管理安全保卫机构及群众性护卫、消防和治安保卫组织,协调和决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大事项,不断改善饭店治安保卫工作条件,充分发挥安全保卫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能,保证生产经营正常动转。

  4.建立健全经理值班制度和安保部工程部夜值巡查制度,并经常检查督促。夜值经理应坚守岗位,处置突发事件,确保宾馆夜间安全运转。

  5.负责组织重要活动和接待的保卫任务和安全检查工作,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6.建立健全奖惩制度,对饭店员工和其他人员采取多种形式的`考核管理。

  财务部门管理职责

  对固定资产的立项提出审核意见,以供决策层参考.会同经营、技术、行政后勤等管理部门,办理固定资的购建、转移、报废等财务审核手续,正确计提折旧,定期组织盘点,做到账、卡、物三相符;

  参与宾馆低值易耗品申购审核,入库及领用发放,月终盘点核对。总库对可以进行以旧换新的物品要严格执行,以杜绝浪费;

  设备安全管理

  一.使用管理

  1.设备操作人员均应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锅炉工、空调工、电工均应持有专业操作证并定期年审.

  3.其他设备的操作人员应接受工程部操作培训。各部门的设备、设施因损坏而修理,应向工程部报修,严禁非专业人员私自维修。

  4.各工种设备定期巡查内容:

  水电(含弱电)空调系统(末端)巡查内容及周期:变配电所、主楼低配房、楼层水电管井、机房的定期巡查,责任区域为:A区为维修一班,C区为维修二班.检查周期为每周一次,外场灯光为维修班中班每晚检查一次,冷库及屋顶水箱为维修夜值每夜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如实记录检查与处理情况。重大问题、及时向主管或经理汇报。

  空调主机房当班人员须对饭店前台区域的空调及热水使用情况作跟踪检查,以便及时了解并掌握对主机和温控的适度操作与调节,使其始终处于最佳状态。每班还需对冷水机组、泵系统、热交换器、地下泵房及屋顶冷却塔系统按时履行巡查,实时如实填写运行日志,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难度大的、向主管或经理汇报协调处理。

  锅炉房:当班运行人员负责检查本区域设备状况,保持使用设备清洁、完好检查所有加油部位,并及时加油。发现情况及时向领班汇报。工程部根据具体情况每年安排一次大修,锅炉班对设备每三个月小修一次。每月进行一次锅炉附件、附件设备大自查,发现问题及时修理,确定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及时汇报。

  二.新增设备管理

  1.凡需新增设备的部门,首先提出申请,报分管领导签字后,报送工程部。

  2.工程部按设备电气负荷,建筑物承载允许值、安全、环保、通风、水暖核实后,报请总经理室批准后方可进行购置。

  3.工程部应向采供部提供产品信息和提出产品质量、尺寸等要求。

  4.根据安装要求,并视工程大小,工程部决定内部或委托专业施工单位施工。

  5.新装设备应由工程部的相关专业人员当场开箱检查:

  (1)规格型号是否相同,质量是否达到要求;

  (2)收集有关技术说明资料,并交内勤存档。

  (3)收集有关备品备件、随机工具等,交工程部保存。

  6.设备安装后应由工程部技术人员在场指导调试后,方可投入运行。

  7.设备一经安装固定,使用部门不得任意移动位置,另接电源等,若因经营需要,按改移装制度办理。

  8.设备正常运转后,应由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方可交付投入使用。

  三.设备改、移装管理

  1.酒店设备需改、移装时,应由使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工程部根据施工技术要求及动力提供等其他技术因素论证后进行计划安排。

  3.对改装工程较大,技术复杂性和价格较高或需对原结构、装潢做较大面积破坏的,由使用部门经理提出申请,拟定方案,报请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施工。

  4.设备改装的材料及审批文件应由工程部存档。隐蔽工程设施的改装、移装资料及设备改动原因除存档外,应对相应的施工图纸作改动或标注有关说明备案。

  5.部门移装、改装时,应按设备转让制度处理,并办理有关撤消、登记手续。

  6.凡未经宾馆许可,私自移动、改装拆除设备或破坏建筑结构、装潢效果者,将追究有关部门责任。

安全管理制度7

  为了加强仓库防火安全管理,保障国家和公司财产免受火灾危害,保证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仓库建筑

  1、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仓库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核和验收仓库的建成。

  2、仓库、货场必须生活区、维修工房分开布置。

  3、易燃和可燃物品的露天堆垛与烟囱、明火作业场所,架空电力线等的安全距离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4、储存易燃物品库房地面,应当采用不易打出火花的材料。

  5、库区的加工间和保管员办公室应当单独修建或用防火墙与库房隔开。

  6、仓库区域内应当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规定,设置消防车通道。

  7、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库房、货场应当根据防雷的需要,装置避雷设备。

  二、储存管理

  1、库房内物品储存要分类、分堆,堆垛与堆垛之间应当留出必要的通道,主要通道的宽度一般不应少于两米,根据库存物品的不同性质、类别确定垛距、墙距、梁距。储存量不得超过规定的储存限额。

  2、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易燃和可燃物品堆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3、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与一般物品以及性质互相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库储存,并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4、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的堆垛应当布置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场所,并应当有专人定时测温。

  5、遇水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湿和容易积水的地点。

  6、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露天存放。

  7、闪点在四十五度以下的桶装易燃液体不准露天存放,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8、化学易燃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9、易燃、可燃物品在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检查符合要求方准入库或归垛。

  10、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库房、露天堆垛、罐区,不准进行分装、试验、封焊,动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如因特殊需要这些作业时,事先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进行现场监护,备好充足的灭火器材,作业结束,须切实查明未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11、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

  12、在库房或露天堆垛的防火间距内,不准堆放可燃物品。

  13、库区和库房内要经常保持整洁。对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和库区的杂草应当及时清除。用过的油棉纱、油抹布、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必须放在库外的安全地点,妥善保管或及时处理。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护仓库免受火灾危害。因此制定了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起来阅读学习以下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吧!

  第一条为了加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护仓库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仓库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仓库消防安全由本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第三条本规则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监督机构负责监督。

  第四条本规则适用于国家、集体和个体经营的储存物品的各类仓库、堆栈、货场。

  储存火药、炸药、火工品和军工物资的仓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仓库建筑设计,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仓库竣工时,其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消防监督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仓库应当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人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仓库防火负责人负有下列职责:

  一、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二、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三、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四、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五、领导专职、义务消防队组织和专职、兼职消防人员,制定灭火应急方案,组织扑救火灾;

  六、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

  第八条国家储备库、专业仓库应当配备专职消防干部;其他仓库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人员。

  第九条国家储备库、专业仓库和火灾危险性大、距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仓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

  第十条各类仓库都应当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第十一条仓库防火负责人的确定和变动,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备案;专职消防干部、人员和专职消防队长的配备与更换,应当征求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意见。

  第十二条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第十三条对仓库新职工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四条仓库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带班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督促落实。第三章储存管理第十五条依据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按照仓库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程度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详见附表)。

  第十六条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堆场的总储量以及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第十七条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必须露天存放时,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第十八条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第十九条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第二十条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须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和空气干燥的场所储存,并安装专用仪器定时检测,严格控制湿度与温度。

  第二十一条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第二十二条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第二十三条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等沾油纤维物品以及可燃包装,应当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处理。

  第二十四条库房内因物品防冻必须采暖时,应当采用水暖,其散热器、供暖管道与储存物品的距离不小于零点三米。

  第二十五条甲、乙类物品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其他库房必需设办公室时,可以贴邻库房一角设置无孔洞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其门窗直通库外,具体实施,应征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同意。

  第二十六条储存甲、乙、丙类物品的库房布局、储存类别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改变的,应当报经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第四章装卸管理第二十七条进入库区的所有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防火罩。

  第二十八条蒸汽机车驶入库区时,应当关闭灰箱和送风器,并不得在库区清炉。仓库应当派专人负责监护。

  第二十九条汽车、拖拉机不准进入甲、乙、丙类物品库房。

  第三十条进入甲、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是防爆型的;进入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装有防止火花溅出的安全装置。

  第三十一条各种机动车辆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库房、货场内停放和修理。

  第三十二条库区内不得搭建临时建筑和构筑物。因装卸作业确需搭建时,必须经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装卸作业结束后立即拆除。

  第三十三条装卸甲、乙类物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对易产生静电的装卸设备要采取消除静电的措施。

  第三十四条库房内固定的吊装设备需要维修时,应当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经防火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三十五条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人。第五章电器管理第三十六条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甲、乙类物品库房和丙类液体库房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

  第三十八条储存丙类固体物品的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六十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第三十九条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第四十条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第四十一条库区的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

  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第四十二条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第四十三条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对提升、码垛等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置防护罩。

  第四十四条仓库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安装规范的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第四十五条仓库的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电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第六章火源管理第四十六条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

  第四十七条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仓库或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第四十八条库房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在库区使用时,应当经防火负责人批准。

  第四十九条防火负责人在审批火炉的使用地点时,必须根据储存物品的分类,按照有关防火间距的规定审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人。

  第五十条库区以及周围五十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第七章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第五十一条仓库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五十二条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第五十三条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第五十四条甲、乙、丙类物品国家储备库、专业性仓库以及其他大型物资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安装相应的报警装置,附近有公安消防队的宜设置与其直通的报警电话。

  第五十五条对消防水池、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整好用。地处寒区的仓库,寒冷季节要采取防冻措施。

  第五十六条库区的消防车道和仓库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第八章奖惩第五十七条仓库消防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第五十八条对违反本规则的单位和人员,国家法现有规定的,应当按照国家法视予以处罚;国家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地方有关法规、规章进行处罚;

  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九章附则第五十九条储存丁、戊类物品的库房或露天堆栈、货场,执行本规则时,在确保安全并征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

  第六十条铁路车站、交通港口码头等昼夜作业的中转性仓库,可以按照本规则的原则要求,由铁路、交通等部门自行制定管理办法。

  第六十一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委根据本规则制订的具体管理办法,应当送公安部备案。

  第六十二条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一九八0年八月一日经国务院批准、同年八月十五日公安部公布施行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即行废止。

安全管理制度8

  1、定期清理水箱房的卫生,保持水箱房的'卫生清洁。

  2、及时复查水箱房责任人的健康合格证,体检不合格者立即更换。

  3、设专人对水箱的设施、设备负责,杜绝与水箱房管理无关的人员进入水箱房。

  4、水箱房要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定期的消毒、清洗、报检、化验水质,确保业主生活用水的安全。

  5、与防疫部门及时沟通协调,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6、按照公司和卫生防疫部门的有关要求,做好水箱房的日巡检记录和其他记录。

安全管理制度9

  (一)保安队长工作职责

  一、坚决执行上级命令,带领班长及各班队员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二、负责园区各项安全制度的落实、实施、贯彻、监督工作。

  三、熟悉掌握各岗位职责,熟知园区内部及周边区域的安全环境,总结安全保卫工作的规律及特点,及时加强调整安全防范工作重点、做好保卫人员的统一协调和管理工作。

  四、负责保安队员日常管理,制定月工作计划,对班长、队员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定期进行培训、考核、考评,提高队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对各岗位人员进行合理的安排和调配、监督、指导,负责队员的考勤、行为规范、劳动纪律、操作流程。

  五、定期组织召开队务会和其他工作例会,部署贯彻上级领导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及时了解、掌握队员的工作情况和思想动态。

  六、切实做好园区的.防火、防盗和重大节日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重点部位和岗位的防范工作,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园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应急预案和安全保卫工作方案,适时安排综合演练。及时处理辖区内各类安全事件,并及时上报。

  七、经常检查各岗位的工作情况,每周至少检查二次。督促队员坚守岗位并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八、监督队员熟悉并掌握各种安防器械、设备的位置及使用方法;维护保养器械、消防设施、设备,确保各器械、设备、设施保持正常工作状态。

  九、协助甲方领导做好其它工作。

  (二)保安班长工作职责

  一、在保安队长的带领下主持工作,每日提前十五分钟到岗,查看各岗位情况,处理上一班未尽事宜,召开本班班前会。检查本组队员的考勤情况,检查仪容仪表是否符合要求,监督班组之间交接班制度的执行情况,明确责任。

  二、负责所属辖区内各值勤点安全保卫工作,严格执行公司制度,掌握重点部位,对进出园区重要部位的人员、物资及车辆进行管理和监督。制定巡逻方案,安排队员对所属辖区内进行不间断的巡逻,及时调查处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并向队长汇报。

  三、根据公司要求合理安排安保人员对办公区、宿舍区、厂区及其他重要部位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种安全隐患,每班指定专人对辖区周围进行巡查记录。

  四、及时处理园区所辖范围内出现的问题,并将日常安全治安事件的调查处理情况进行记录。

  五、协助队长了解园区内员工的基本情况,做好内部治安工作。

  六、做好组员的团结工作,协助队长做好队员的培训工作。

  七、对园区内的消防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同时组织队员进行消防训练。

安全管理制度10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不疲劳驾车。

  3、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4、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5、不超员,不超速。

  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8、幼儿上下车时,跟车老师应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

  9、乘车时不要把头、手、胳膊等伸出窗外,以免被对面来车或路边树木等刮伤;也不要向车窗外乱扔杂物,以免伤及他人;

  10、跟车老师在幼儿上车前清点幼儿人数,帮助幼儿安全落座,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人员启动校车;

  11、核实幼儿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幼儿已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车。

安全管理制度11

  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及师生安全教育是学校的一项长久性基础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及社会稳定。为确保学生在校园中的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条例:

  指导思想:立足于常规教育,定位于安全防范,常抓不懈,警钟长鸣。

  一、安全教育

  1.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责任意识,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

  2.学校要认真组织教职工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以《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主要学习内容,提高依法执教的自觉性。

  3.广泛宣传,加强专题教育。校园开设安全教育宣传栏;每年3月份为“安全教育月”,组织开展全校性安全主题教育活动;定期对班主任进行安全知识培训。通报学校安全工作计划,宣讲消防、交通、饮食等方面的安全防患知识。

  4.加强学生法制教育。

  二、安全管理

  把严抠细管理作为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硬功夫来抓。

  (一)确保交通安全

  普及交通安全常识,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学生往返学校途中的安全。

  (二)确保活动安全

  1.组织教职工较大型的外出活动,必须坚持申报审批制度。严禁组织学员参加有危险因素的活动。

  2.校内各项活动必须事先考虑到安全教育及安全防范措施,谁主管谁负责。

  3.组织校内外集体劳动,事先要明确目的,讲清安全要求,制定相应措施;严禁组织接触有易燃、易爆、高空等危险因素的`劳动。

  4.日常性的卫生大扫除,擦楼道玻璃,焚烧垃圾等劳动要在安全指导下进行。

  (三)确保校园安全

  1.加强校内消防教育,严防人为因素引起的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

  2.严禁学生携带危险物品或非学习用品进校进班。以防发生意外。

  3.总务处及相关人员对校园内所有建筑物、电源电线、文体设施等要经常检查维护,对年久失修的设备设施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确保教职工和学员人身安全。

  4.在楼道、楼梯、楼上护栏处设有明确的安全警示。

  5.严格门卫管理制度,坚持来客登记,控制校外人员随意进校,严禁闲杂人员进校干扰滋事,学生在校期间,严禁机动车入校园。

  6.实验课、微机室要规范管理,有毒物品、强腐蚀药液要单独存放,严加保管;微机操作必须听从老师指挥,防止触电伤人。

  7.及时处理周边治安隐患。

  三、安全管理机构

  由校长亲自抓,校长是总责任人。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

  副组长:x

  成员:xx

  四、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1.凡由于管理不到位,措施不利,教育不够造成学员伤亡的,追究班主任的责任,实行“一票否决”。不得评优评先。

  2.凡因工作失误,学校设施倒塌造成伤亡事故,追究主管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并负责对受害人经济赔偿。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管理制度12

  1、物品验收

  (1)仓管员对采购员购回的物品无论多少、大小等都要进行验收,并做到:

  ①发票与实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不相符时不验收;

  ②发票上的数量与实物数量不相符,但名称、规格、型号相符科按实际验收;

  ③对购进的食品原材料做到不鲜不收,味道不正不收;

  ④对购进的物品已损坏的不验收。

  2、入库存放

  ⑴验收后的物资,除直拨的外,一律要进仓保管;

  ⑵进仓的物品一律按固定的位置堆放;

  ⑶堆放要有条理、注意整齐美观,不能挤压的物品要平放在层架上;

  ⑷凡库存物品,要逐项建立登记卡片,物品进仓时在卡片上按数加上,发出时按数减出,结出余数;卡片固定在物品正前方。

  3、保管与抽查

  ⑴对库存物品要勤于检查,防虫蛀、鼠咬,防霉烂变质,将物资的损耗率降到最底限度。

  ⑵材料会计或有关管理人员也要经常对仓库物资进行抽查,检查是否帐卡相符、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4、领发物资

  (1)领用物品计划或报告

  ①凡领用物品,根据规定必须提前做计划,报库存部门准备;

  ②仓管员将报来的计划按每天发货的顺序编排好,做好目录,准备好物品,以便取货人领取。

  (2)发货与领货

  ①各部门各单位的领货一般要求专人负责;

  ②领料员要填好领料单(含日期、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用途等)并签名,仓管员凭单发货;

  ③领料单一式三份,领料单位自留一份,单位负责人凭单验收;仓管员一份,凭单入帐;材料会计一份,凭单记明细帐;

  ④发货时仓管员要注意物品先进的先发、后进的后发;

  (3)货物计价

  ①货物一般按进价发出,若同一种商品有不同的进价,一般按平均价发出;

  ②需调出以外的单位的物资,一般按原进价或平均价家手续费和管理费调出

  5、盘点

  (1)仓库物资要求每月月中小盘点,月底大盘点,半年和年终彻底盘点;

  (2)将盘点结果列明细表报财务部审核;

  (3)盘点期间停止发货

  6、记帐

  (1)设立帐薄和登记帐,帐薄要整齐、全面、一目了然;

  (2)帐薄要分类设置,物资要分品种、型号、规格等设立帐户;

  (3)记帐时要先审核发票和验收单,无误后在入帐,发现有差错时及时解决,在未弄清和更正前不得入帐;

  (4)审核验收单、领料单要手续完善后才能入帐,否则要退回仓官员补齐手续后才能入帐;

  (5)发出的.物资用加权平均发计价,月终出现的发货计价差额分品种列表一式三份,记帐员、部门、财务部各一份;

  (6)直拨物资的收发,同其他入库物资一样入帐;

  (7)调出本企业的物资所用的管理费、手续费,不得用来冲减材料成本,应由财务部冲减费用;

  (8)进口物资要按发票的数量、金额、税金、检疫费等如实折为单价人民币入帐,发出时按加权平均发计价;

  (9)对于发票、税单、检疫费等尚未到的进口物资,于月底估价发放,待发票、税单、检疫费等收到、冲减估价后,在按实入帐,并调整暂估价,报财务部材料会计调整三级帐;

  (10)月底按时将材料会计报表连同验收单、领料单等报送财务部材料会计;

  (11)与仓管员校对事物帐,每月与财务部材料会计对帐,保证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7、建立档案制度

  (1)仓库档案应有验收单、领料单和实物帐薄;

  (2)材料会计的档案有验收单、领料单、材料明细帐和材料会计报表

安全管理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为保证我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的原则,根据我校的实际,制定本规定,要求全校认真贯彻执行。

  第二章学校安全工作要求

  第一条学校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时间。学生每日在校学习时间不超过6小时,学校作息时间表中明确规定在校时间。学校或者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延长授课时间和增加作业量,加重学生学习负担。

  第二条学校和家庭必须把学生的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定期或不定期在学生中普遍进行安全教育,使其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自救自护技能。

  第三条学生家长和教师都必须更注重对孩子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并督促孩子做好自身安全防范工作。学校在期初口头或书面通知家长学校作息时间,安全知识注意事项,让学校和家庭携起手来,共同做好对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上课期间,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回家。对学生的实验操作,应按安全规定严格要求,各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各科教师应重视学生课间休息活动的安全教育,行政值周、值日教师应加强课间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理危及学生安全的因素,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第五条学校集会、做操应由学校教导处、体育教师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排队进场,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第六条学校体育场地和器材应当符合安全要求,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应当适合学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体质健康状况,防止发生伤害事故。

  第七条高度重视学校周边环境问题,如出现学校附近开办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应及时上报,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进行整除。发现学校门前和两侧摆摊设点,学校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教育学生不吃零食,不到小摊小贩上买东西,使学校周围有一个健康文明的环境。每学年初中心学校校长与各完小负责教师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明确落实责任制,共创安全文明校园。

  第八条加强校舍的管理与维修,消除事故隐患。学校安全总务处要定期对校舍及辅助用房进行检查,鉴定为危房的一律停止使用,对破旧房屋要及时维修。各校负责教师平时要密切注意校舍的安全,一旦发现隐患,应及时上报,并立即停止使用。

  第九条严格用电、用水管理,注意用电、用水安全。用电线路和设备总务处要经常检查,发现老化线路和不安全插座要及时更换;用电操作要严格、规范,并由专人负责。要配足消防器材。学校的公共饮水设施、水源等要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

  第十条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工作。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和《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同时,学校要重视染病的防治与管理工作,坚持学生定期健康体检制度。

  第十一条不得组织小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抗洪救灾活动。

  第三章学校安全工作管理

  第十二条学校把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期末作为考评每位教师工作的.一项内容。

  第十三条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的安全工作。

  第十四条各部门教师对部门安全工作负责,班主任对班级安全工作负责,教职员工均有维护学校安全和保护学生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五条学校配备安全工作联络员,并报镇政府和市教委备案做好,主要做好每月安全报告工作。安全工作联络员要及时了解学校安全工作情况,迅速准确地传达上级和学校领导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和要求,定期向主管领导和上级汇报安全工作情况。

  第十六条学校要在教育局的领导下,会同公安、交通、消防、卫生、防疫、综合治理、新闻宣传等部门,相互配合、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形成良好的学校安全防范体系。

  第十七条实行领导值周和节假日值班制度,教师值周制度,认真填写值日登记表。

  第四章学校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

  第十八条学校安全工作作为学校教育行政管理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学校领导、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第十九条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充分利用晨间谈话、班队课、学科教学渗透等形式,针对学生不同情况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第二十条学校聘请校外辅导员来校对学生进行法制安全知识讲座,增强学生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使学生能够知法守法,并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第五章规章制度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逐步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逐步实现安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第二十二条实行安全工作定期检查制度。分管领导要经常在中心校、村小进行安全检查。每学期初要组织专项检查,主要检查对安全工作是否重视,各种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措施是否得力有效并得到落实,各种设施设备是否有安全隐患,食品是否卫生等。要认真仔细,不走过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隐患。

  第二十三条任何形式的集体性外出活动(包括教育、教学计划内的),必须书面报告校长室,再由校长室报请市教委审批,批准后方可外出,并坚持安全、就近、就地、徙步原则,组织者要制订相应的安全措施,遵循有关规定,确保万无一失。

  第二十四条实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凡学校发生死亡或重大伤害事故,应迅速向上级部门报告。

  第二十五条落实“安全教育周”制度。每年3月份最后一周为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周”。主要内容:

  (1)组织学生看一本安全教育录像;

  (2)出一期安全教育黑板报;

  (3)上一堂安全教育主题班会课;

  (4)全面进行一次安全工作自查。

  第六章事故处理与奖惩

  第二十六条学校将安全教育、管理和防范工作作为考核每位教师的重要内容。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教师一律取消本年度评优资格,对因玩忽职守而酿成重大安全事故者,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要依法妥善处理学校安全事故。学校教师、学生在校内受到轻微伤害的,学校可配合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进行处理;发生死亡、重伤等重大事故的,应保护现场,迅速报告上级部门,及时疏散学生,全力救护伤员,减少伤亡,并积极协同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凡师生在校外因非学校责任造成伤害的,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学校不承担事故责任。

  第二十八条实行安全工作奖惩制度。对见义勇为,为保护国家财产或师生安全作出贡献者要给予表彰奖励;对遇险不救、临危逃脱者,要给予党纪、政纪、校纪处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安全工作与教师年度考核挂钩。

  第三十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安全管理制度14

  1、热爱本职工作,熟悉本职业务,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2、负责科内日常办公工作,部门通知、文件等的传达工作,做好科内办公电话接听和电话记录;

  3、协助领导组织拟定科内管理制度、规章、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等。

  4、协调各岗位之间的协同工作。

  5、负责科内各类资料的`归档与管理。

  6、认真完成值班任务和科内安排的其他日常工作。

安全管理制度15

  1、学生实训前应接受系统的安全教育。

  2、学生实训必须在实训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学生在操作前一定要明确操作步骤和操作时应注意的安全问题。

  3、参加实训的学生,必须听从实训指导老师的指导,自觉遵守纪律,做好实训的安全保护工作。

  4、在实训全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着装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在进入车间前,必须穿好工作服、工作鞋,不得穿短裤、背心、拖鞋、裙子、高跟鞋、戴围巾,长发应戴帽子。

  5、学生操作前,应检查所用设备、用具、仪器等是否完好无损,如有损坏立即报告指导老师,操作中,如设备有故障,应立即停止操作。

  6、学生应爱护实训设备、仪器,节约用水用电,节约材料,如损坏设备仪器应及时报告并按章赔偿。

  7、学生实训时,严格遵守操作纪律和操作规程,严禁乱窜岗位,打闹嬉戏。未经指导教师许可,不得离开操作岗位。

  8、学生实训时不能用湿手或湿物接触电插销或带电物体。操作完毕,—定要切断电源。机器设备、仪器装备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操作,严禁擅自开动机器设备及仪器设备,力避意外、不测事故发生。确保人身、设备安全。

  9、实训结束,及时切断水、电、气源,清点用具,做好设备及仪器的'清洁工作。

  10、实训中,不服从指导老师和工作人员管理及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操作规程者,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较重或造成后果的要按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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