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合集1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车辆安全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1
为全面落实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道路货物运输安全,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驾驶人员必须了解道路货物运输方面的主要法规、法律和标准,熟悉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必要的应急方法。凡直接从事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业务管理人员,必须掌握货物的.有关知识,经设区的道路运输机构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应当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车里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二级维护。车辆必须定期进行技术等级平定,禁止客货混装、严禁拉运危险品。
车辆每年必须按时完成《道路运输证》审验,运输时必须携带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驾驶人员应自觉配合接受道路运政机构的路检路查。
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凡发生道路运输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有关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并及时反馈给道路运政机构。
凡事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一、必须了解掌握道路货物运输方面的主要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急救等方面基本知识,未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考核合格,禁止上岗从事运输经营。
二、严禁未取得货物运输从业上岗资格证,驾驶货运车辆从事货物运输。
三、严禁使用报废的、擅自改装的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
四、禁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列》的规定和本安全操作规程管理要求,连续驾驶车辆运输超过4个小时以上。
五、禁止不按规定对车辆进行维护和检测,禁止不进行二级维护非法买卖二级维护合格证、车辆不定期进行技术等级平定。
六、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时,必须随车携带车辆运输证和从业资格证。
七、禁止其它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擅自从事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活动。
违反上述规定,将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列》《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xx年第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处罚。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2
一、安全管理
1、机动车司机熟悉交通规则,必须持交警部门发放审核的驾驶证驾驶相应的车辆。
2、学习驾驶员不准单独驾驶。
3、实习驾驶员应由正式司机带2-3月后才准单独驾驶。
4、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活动开展正常化。
5、超高、超长、超宽大件和特殊重型设备、器材运输应有专门的安全措施,并悬挂明显标志。
二、车辆
6、及时维护保养,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不准带病运行。
7、出车前检查制动、转向、灯光等,确保性能良好可靠。
8、备有消防器材。
9、特种车辆标志清楚,油罐车装有拖地链条。
10、冬季冰冻期间应配有防滑链条和挡木,回场后将水箱中的水放空。
三、临时交通道路
11、路基坚实,边坡稳定。
12、路宽:双车道7米,单车道4米,不准堆放材、物品占用公路。
13、单行道有回车场。
14、排水良好,路面无积水。
15、危坡险段设有标志、护柱、护墙等。
16、及时清理路面废物,填平坑洼、保持平整。
17、重要交叉路口、铁道路口、重要设施应有明显标志和灯光信号。
18、横跨路面的线路、设施应埋在地下或高于路面4.5米。
19、交通繁忙的路口有专人指挥。
20、卸料倒碴场地平坦,不得有较大坡度,临空边缘有车档。
21、装卸料场所有专人指挥。
四、驾驶
22、按规定的车速、车距行驶,礼貌行车,不盲目超车、会车。
23、驾驶室不准超坐,或堆放过多的物品。
24、严禁酒后开车,不准穿拖鞋开车。
25、不准私自出车和绕道行驶。
26、自卸车、油罐车、平板车、吊车、装载车、机动翻斗车、除驾驶室外,不准乘载人。
27、载重汽车载人、人货混载应遵守有关规定,车厢墙板高度大于1米,载运器材应绑扎牢固。
28、载运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严禁烟火,做到低、中速行驶,不准随便停车,雷雨天气停止行驶。
29、危坡险段处禁止停车。
公路养护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及保通办法
第一条为维持高速公路养护作业现场秩序,规范高速公路养护作业安全管理,正确引导驾乘人员按规定线路有序通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路政管理规定》、《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道路作业交通安全标志GA182-1998》等法律、法规和规范,结合南华路政中队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速公路养护作业安全管理包括:
(2)、作业车辆、机械管理;
(3)、作业现场管理;
(4)、作业区通行(保通)管理。
南华路政中队与楚雄管理处、交警搞好协调配合,对公路养护施工作业进行规范管理。
第三条公路需要养护施工作业时,由省公路投资公司楚雄管理处向中队报送《公路养护施工作业情况工作函》。明确施工时间(期限)、施工路段、施工单位、施工对象(对公路特定病害情况采用对应的养护措施)、影响交通的情况下采取的交通管制措施。
第四条由作业(施工)单位向中队报送:
(1)、经楚雄管理处审核同意的《公路养护施工作业表》;
(2)、《施工组织计划》。主要包括:
①工程概况、工程特点和难点、施工目标;
②管理模式、质量体系、施工方案和施工工序;
③施工组织及进度、安全保障措施;
④主要车辆机具使用计划、劳动力安排计划;
⑤现场文明施工措施;
路政中队对工程概况、工程特点和难点、施工组织及进度进行重点了解,做到心中有数。
(3)、《安全保障措施》(施工保通方案),施工保通人员名单,通讯录,施工保通人员值班表。
第五条由施工单位报送的材料经中队与楚雄管理处,交警共同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对未经路政审核同意的施工坚决取缔,责令施工方迅速恢复交通。
第六条中队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及保通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必要时,收取路政保通服务费。
第七条对施工单位占用、拆除、移动、涂改、损坏公路附属设施的`行为收取施工保证金。施工结束后,经路政、管理处检查恢复原状后全额退还施工单位,未恢复原状的,由中队收取公路路产损失赔偿费、清理费等。
第八条中队拟定《施工作业管理及保通方案》,进行施工作业管理及保通工作,实施对施工作业人员(保通人员)、车辆机械、施工作业现场、作业区通行(保通)的管理和监督,中队对路巡班组进行监督考核。
第九条路巡班组的职责是:
(1)、配合、指导施工单位按国家规范设置明显的施工标志、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
(2)、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要求必须穿着统一的反光安全标志服。无反光条的标志服需及时更换。要求施工保通人员在岗,及时引导交通,看守施工标志、标牌。禁止施工作业人员穿着拖鞋工作,禁止在工地饮酒、打闹、随意穿越高速公路。
(3)、对作业车辆,机械进行检查。
①作业车辆,机械必须有明显的安全标志,喷涂反光油漆或粘贴反光膜,并保持表面清洁。
②作业车辆必须在顶部配置黄色闪光警示灯。
③作业车辆应当停放在作业区内。
④尽量避免作业车辆在社会车辆通行路段调头。
⑤车辆,机械须审验合格,技术状况完好,并配备素质相当的驾驶员、操作员。
(4)、对施工作业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①施工单位必须按国家规范设置明显的施工标志、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
②夜间及雨雪雾天气施工单位必须设置红色警示信号。
③施工单位应按照公路施工养护规范堆放材料,并设置安全标志,并及时清除施工路段路面杂物。
④施工单位无擅自占用、拆除、移动、涂改、损坏公路附属设施的行为。
(5)、在施工现场进行安全保通工作。
①引导通过施工现场的车辆按照设置的标志有序通行,服从路政员、施工保通人员的指挥。
②配合施工单位进行公路施工作业交通管制,为公路养护作业提供交通安全服务。
③对未中断交通的施工作业路段,加强交通安全检查。发生交通阻塞时,配合交警、管理处、施工单位做好分流、疏导工作。必要时,在施工路段入口定点值勤。
第十条路巡班组对检查内容填写《公路施工管理、检查记录表》,并要求施工现场负责人签字。对存在的问题要当场要求施工单位,施工作业人员在规定时限内整改,不及时整改的,上报中队,由中队通报楚雄管理处、交警、并向路政大队及公路所在县市安监局汇报。
第十一条除昆瑞路政支队的路政员依法在中队辖区公路上履行公路作业管理及保通勤务外,其他单位不得使用路政车,路政员在中队辖区公路上进行路政管理职务活动。
第十二条除公路防护、养护外,占用、利用或者挖掘公路、公路用地、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以及更新、砍伐公路用地上的树木,应当事先报经路政许可。并参照本办法执行。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了严格管理车辆,合理使用车辆,节约费用开支,最大限度地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以适应企业货运用车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所指车辆均指货运车辆。
第3条权责单位
本企业的货运用车统一由业务部主理,办公室监管。
第二章货运用车管理
第4条对外出租用货运车辆需按照《货运车租用合同》进行管理。
第5条特殊情况下企业各部门需自用货运用车均应按要求填写《货运用车申请单》,并需常务副总经理签名同意后方可出车。部门货运用车需提前一天申请,最多使用一天。
第6条若多个部门同时申请货运用车,行政管理部有权根据用车的“轻、重、缓、急”进行统筹安排。对无法安排的用车,办公室会在《用车申请单》上注明,部门自行租用社会车辆,事后并票据报销。
第三章车辆管理
第7条企业货运用车的相关证件及稽核等事务统一由办公室管理。
第8条每部车辆应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在使用车辆后,应记载行使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办公室每月对其抽查一次。
第四章车队纪律
第9条日常行为管理
(1)货运驾驶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和相关操作规程,安全驾车。
(2)严禁在未经领导同意的情况下,接送人员、运输货物或办理私事。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或驾驶证不符)人员驾驶或租借给他人。
(3)未经业务主管同意,不得改变行车路线和行车计划,严禁私自对外经营,否则除取得收入归企业和与之相关发生的费用自理外,办公室可根据具体情节按规定给予处罚。
(4)任何车辆必须凭《派车单》外出,用车人员应认真填写《派车单》中的内容“部门、时间、地点、用车人、用车事由及用车人要求”。填写完后依次由本部门主管签字,办公室主任签字、业务主管签字、副总经理签字。签字不全不得放行。
(5)用车人员应爱护车辆,随时保证车辆的整洁,归队后应将车辆擦洗干净、停放整齐。需维修车辆必须先擦洗干净后再维修,否则按绩效考核扣分。
(6)不得擅自将货运车辆开回家,或作私用,违者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7)严禁酒后开车,酒后开车损坏车辆者,由使用车辆人员负责维修费;如发生交通事故除负责维修费外,还应承担法律责任。
(8)用车人员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该业务负责人,并说明原因,并上报业务部批示。批准后,应将车辆停放在规定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9)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机油及其他机件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10)用车人员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办公室,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第10条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理
(1)上、下车前不搞好车内外卫生。
(2)用车人员在货运时探亲访友、会客、办私事。
(3)用车后不签退,不交车钥匙。
(4)遗失车上设备、证件等。
第11条违规与事故处理
(1)因下列情形之一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时,由货运负责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2)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用车人员与企业共同负担。
第五章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第12条车辆的年审、保养维修统一由行办公室安排办理。
第15条企业车辆的维修,须在指定的修理厂修理。定点修理厂应该是修理质量好、价格合理、方便快捷、服务意识强、有一定规模的厂家。
第16条维修费在xxxx元以下的,由办公室主任审核;xxxx元及以上的须由总经理批准。
第六章费用报销
第17条货运用车油料及维修费根据相关凭证实报实销。私车公用依凭证报销。
第七章附则
第19条行政管理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发放、修改、废止等工作。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4
1、总则
1.1 目的: 为加强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 作方针,依据《道路交通法》,以及地方政府相关法规政策,结合车辆安全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中所指车辆包括:公务车、商品车(含试乘试驾车)、租赁车、工作(工具)车等所有权属公司的车辆。
1.3 适用范围:公司所属经营单位及全体员工。
2、 组织管理
2.1 车辆安全管理实行所属使用单位和所属使用个人责任制管理。车辆使用的个人必须签订《车辆安全管理责任书》。
2.2 管理职责区分
2.2.1 行政部:
1) 负责公务车、工作(工具)车的计划申报、调配、维修费用审核、证照及路桥费办理、年审年检和登记统计.
2) 负责公务车使用单位使用人(责任人)《车辆安全管理责任书》(附件一)的签订。
3) 组织对车辆交通事故、案件的调查处理或协助交管部门的调查处理.
4) 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使用单位、使用人的公务车、工作(工具)车管理和使用情况,车辆的技术性能安全状况及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5) 及时参与或协调公务车、工作(工具)车跨单位(部门)、使用人的车辆交接工作(附件二《公务车辆交接清单》)
6) 负责组织车辆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员工遵纪守法意识和交通安全的自觉性,落实车辆安全管理责任制。
7) 建立、完善车辆管理制度和车辆安全管理资料档案。
2.2.2 各经营单位责任人:
1) 负责对本单位(或个人)所管理、所使用的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落实,做好本单位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
2) 严格按照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对所属车辆进行定人定车定位管理.
3) 对车辆的管理和使用进行日常性监督检查,每月定期、节假日以及重大活动必须进行车辆安全管理检查.落实执行“三包一处理”,即包员工的安全教育、包安全检查、包不出或少出违章事故。发现问题或出现事故,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纠正或处理,以减少或避免损失.
4) 安排专人做好本单位车辆的使用登记、统计和审验等管理工作。
5) 负责对本单位车辆交通违章和一般交通事故的处理;协助配合交管部门或公司总部对本单位重大车辆交通事故的处理。
6) 配合做好交管部门和地区安委会对本公司本单位进行的安全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以及其它安全评比等活动。
7)做好车辆安全例行检查记录。包括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等,检查情况由检查人员和车辆负责人签字。
8) 做好车辆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抓好专职司机和员工的安全培训及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司机队伍的管理。专职司机的培训学习每周应不少于2个小时,其他有驾驶证的员工学习时间每月不少于2小时(含业余时间).学习方式以自学为主,必要时可集中进行。
3、 车辆管理具体规定
3.1行政部应对公司所有公务车、工作(工具)车辆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造册登记、统计备案;申请(批复)单、车辆交接清单、车辆管理安全责任书必须齐全,并统一制做、下发车辆行驶包,进行规范管理。
3.2 公务车一般实行“定人定车"制。当单位部门或2人(含)以上需共用一 辆车时,应指定一名车长,实施车长责任制。
3.3 实行内部准驾制度。《准驾证》《试车证》《上路证》由各部门主管协助行政 部负责考试、核发和审验。禁止无上述“三证”的员工驾驶公司的车辆。
3.4 准驾人员(含租赁专职司机)应与本单位本部门签订《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书》, 并自觉遵守规章制度,服从安全管理。
3.5 各车辆管理和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车辆使用、行驶、维修记录,主要包括 《车辆行驶、使用记录本》(附件三)、《车辆维修、保养记录本》(附件四)、《商品车试乘试驾记录本》
(附件五)、《客户维修车试车记录本》(附件六)。
因无行驶记录或管理责任不落实等原因造成责任处罚难以追溯的,其责任由车长或部门单位责任人承担。
3.6 租赁单位应依据本办法建立健全本单位所属车辆的管理使用、安全行驶、 定期维修登记制度.
3.7 准驾车辆的员工应自觉爱护车辆,并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行政部每季度定期对各部门、各单位进行车辆安全性能及交通安全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3.8 长途(800公里以上)出车或到山区危险地带出车,原则上应配2名司机 同行并指定一人负责,避免疲劳驾驶,防止发生事故。
3.9 坚持公车公用的原则,严禁将公务车辆转借或租借他人、其他单位或外单位使用。特殊情况需要必须请示本系统主管领导或公司领导同意后,办理或补办相关手续方可转借,事后应及时检查收回.
3.10 所属公务车辆应由相关责任人员妥善保管使用,由于保管或使用不当发生丢失或损坏等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有关条款处理。
3.11 公务车要在停车位内停放,并服从保安人员的指挥,保持道路的畅通。
3.12 严禁驾驶员酒后开车、疲劳驾驶等违章行为,如有超速、闯红灯等违章罚 款情况,其责任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3.13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或单位、部门责任人应在1小时内向公司行政部和主管职能部门报告,同时,采取紧急救援或处理措施,积极主动配合交管部门对事故进行现场处理。
3.14 摩托车和非机动车在场区内行驶的,要注意行车安全;应停放在指定的停车场或车棚,不得随意乱放,严禁在楼道、车间、库房等生产区域存放。
4. 奖励与处罚
4.1 对认真执行车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无交通违章扣 罚的有关部门及责任人,在年度季度评先评优时,应优先予以表彰奖励。
4.2 因玩忽职守或渎职发生安全事故案件,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由董事会 或总经理办公会做出对当事人的行政处罚,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4.3 公司干部员工违反本办法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4.4 无内部《准驾证》等“三证"驾驶公司车辆的,应对当事人和“定人定车” 制中规定的责任人处以100元罚款;直接上司承担管理责任,处以50元罚款,并由行政部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4.5 未经请示批准,擅自驾驶公务车办私事或无证驾驶的,对当事人处以200 元罚款.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赔偿直接损失外,视情节轻重处以500—1000 元罚款。由行政部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4.6 接到属地交管局给公司下达的`《单位机动车违章处罚通知书》后,由行政 部前台收发员进行统一登记,并通知车辆所属管理使用单位,领取罚单。其处罚金由车辆所属管理使用单位根据《车辆使用(行驶)记录》进行责任追溯到个人,由当事人全部承担.单位行政安全主任(主管)在上报工资方案时,从月工资中扣除或向当事人直接扣罚,单位行政人员负责向相关部门缴纳。
4.7 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违章行为的处罚同前款.此外造成严重影响或经济损失的,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对当事人或有关责任人处以行政处分和200-—500元罚款.其经济损失,由当事人或责任人全部承担。
4.8 因私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其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全部由当事人个人承担.因公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视事故的性质和情节轻重对当事责任人处以200~1000元罚款和行政处分。
4.9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立即向交管部门、公司和本单位口头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经过和现场情况.并协助当地交管部门和公司事故调查处理小组进行处理.
4.10 因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按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
4.11 在场区内未按规定行车、停车或乱停乱放的,对车辆责任人处以10—50 元罚款.发生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车辆责任人承担,并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处以200—1000元罚款.
4.12 车辆故障应及时修理,逾期未修理或带故障行车的,对车辆责任人处以200 —5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按相关条款加重处罚。
4.13 夜间所有停放库存的车辆应关闭门窗,上锁。夜间巡检发现车辆未关闭门窗上锁的,由当值巡检人员登记并在翌日早上与车辆所属单位责任人(负责人)进行现场核对后,当场开具处罚通知单,视情节轻重和违规次数处以50—100元罚款,罚金由行政部从当事人工资中扣除。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5
(一)车辆设备安全管理分公司、部门、安全人员及驾驶员四级管理。
(二)主要内容是监督落实车辆强制维护检测、视情修理,设施设备齐全有效,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三)车辆设备的安全检查分为;日常检查、周检查、月检查、二级维护和大修竣工出厂检查、换季维护竣工检查以及长途出车检查。
(四)驾驶员每天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对车辆进行日程,车管人员每周按照《汽车日常维护作业项目规定》的要求,统一对车辆进行的一次检查,公司每月按照《汽车一级维护作业项目和技术要求》等规定,统一对车辆设备进行的一次检查。
(五)督促车辆按时到当地经确认的综合性能监测站进行综合性能检测,确保车辆达一级以上。
(六)检查车辆标志牌灯是否有效,及时更换损毁的.标志牌灯,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确保处在正常的工作状态。
(七)建立车辆安全管理奖罚体系,对车辆设备的维护、检测、技术管理取得成效的给予奖励;对车辆设备管理混乱、车况降低安全性能的管理部门和人员给予处罚。
(八)车辆设备安全管理分公司、部门、安全人员及驾驶员四级管理。
(九)主要内容是监督落实车辆强制维护检测、视情修理,设施设备齐全有效,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十)车辆设备的安全检查分为;日常检查、周检查、月检查、二级维护和大修竣工出厂检查、换季维护竣工检查以及长途出车检查。
(十一)驾驶员每天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对车辆进行日程,车管人员每周按照《汽车日常维护作业项目规定》的要求,统一对车辆进行的一次检查,公司每月按照《汽车一级维护作业项目和技术要求》等规定,统一对车辆设备进行的一次检查。
(十二)督促车辆按时到当地经确认的综合性能监测站进行综合性能检测,确保车辆达一级以上。
(十三)检查车辆标志牌灯是否有效,及时更换损毁的标志牌灯,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确保处在正常的工作状态。
(十四)建立车辆安全管理奖罚体系,对车辆设备的维护、检测、技术管理取得成效的给予奖励;对车辆设备管理混乱、车况降低安全性能的管理部门和人员给予处罚。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6
为加强校内车辆安全管理,规范校内车辆的行驶与停放,确保师生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禁非实验小学教职工的一切车辆驶入校园,更不准将车辆停放在校园车棚里。
二、实验幼儿园教职工的小轿车不得在本校校内车棚停放,电瓶车、摩托车应从实验幼儿园大门口进出。
三、进入校内的一切车辆车速不得超过20码,发现违规者门卫和保卫人员必须进行劝阻,可以要求离开校园,可以取消其车辆驶入及在校内车棚停车的权利。对劝阻无效的,门卫、保安及其他教师都有权扣车,再作处理。门卫、保卫发现情况不作为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在课间,严禁一切机动车辆在校园内穿梭进出,以防止与奔跑追逐的学生相撞造成责任事故。
五、上学、放学学生进出校门口高峰时间段,要主动避让学生,延时开车离校。严禁一切车辆与学生抢道。
六、小车驾驶合格证获得未超过半年以上驾龄的,不得开车进入校园。
七、严禁进入校内的所有车辆,包括电瓶车和自行车都不得从教学楼底层的中央门厅通过。
八、准许进入校内的一切车辆应无条件接受门卫、保安、学校保卫科人员管理,按规定路线开车,按指定地点和要求停车。
九、本制度对本校教职工、食堂人员、小店人员、校外蔬菜食品商品运送人员、垃圾处理车等一切进入校内的车辆适用。
十、因违犯本规定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由违规者本人承担。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7
为加强公司公车管理,切实降低公务车辆管理使用费用,提高公车使用效率,确保公司公务用车,现就进一步完善公司公车管理使用制度通知如下:
一、公车管理使用制度
(一)完善定人管理制度。公司公务车辆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管理、安排使用。公司公车主要保证公司领导和公司干部公务用车,各用车人应提前向公司办公室提出用车要求,由公司办公室统一调配:上班后15分钟内,公司领导需要用车的,首先确保公司领导公务用车;15分钟后,根据工作缓急,再安排业务科室工作用车。驾驶员凭公司办公室出车单出车。
特殊情况非公务用车,须经公司长批准后由公司办公室安排。
(二)实行用车登记制度。驾驶员根据公司办公室安排的'出车任务对出车情况进行登记,并填写《出车登记表》,明确出车事由、地点等事项。《登记表》须经用车人签字。公司办公室按月负责对《登记表》进行审核。
(三)完善定人驾驶制度。公司公务车辆实行定人定车专职负责驾驶,其他人员不得兼任驾驶员,驾驶员不得随意相互更换驾驶车辆。如有特殊岗位工作人员确需驾驶公车的,需由分管办公室副总经理审批并报公司办公室备案。
(四)执行刷卡加油制度。公务车辆用油采取一车一卡加油,管理人员要及时检查车辆油费支出情况,如有特殊情况,需及时向本单位分管领导汇报。加油卡由公司财务科统一办理、充值。
二、进一步明确驾驶员职责
(一)严格执行定点停放制度。除出车在外地的车辆外,驾驶员完成出车任务后(含节假日、双休日),必须及时将车辆停放在公司车库或指定地点。特殊情况不能入库停放的,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对没有按规定将车辆入库或停放指定地点的,视情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因车辆不入库或不按指定地点停放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负责。
(二)严格执行定点维修制度。车辆维修(保养)要在公司固定的汽车修理厂家或维修点进行。车辆需维修(保养)时,由驾驶员填写维修(保养)申请单,经公司办公室审核,报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到定点厂家维修(保养),否则,公司财务不予报销。维修(保养)费用由公司办公室审核后统一结算。
(三)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制度。驾驶员要自觉遵守公司公车管理使用制度,不得擅自外借或让车辆让他人驾驶,不得自行出车,严禁私驾公车。要做好车辆日常保养工作,保持车辆整洁、车况良好。车辆修理、保养、年检需提前报告公司办公室。要做好厉行节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努力降低车辆费用。
(四)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职业道德,做到文明行车,不酒后开车,不带故障出车,确保行车安全。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因执行操作规范不正确,造成违规受罚,责任自负。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8
1.、目的:为了加强厂内交通管理、防止交通运输事故发生
2、范围:机动车和叉车驾驶员
3、责任者:保卫科、安全部、购销运输部门
4、程序:
4.1机动车辆驾驶员和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交通法。
4.2各级领导和厂内职工,本厂或外单位入厂车辆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自觉遵守厂内交通安全规定。
4.3驾驶员应精力集中,严禁违章作业,行车进入禁火区内严禁吸烟。
4.4无阻火器车辆不准驶入禁火区。
4.5厂内行车速度不大于10公里/小时,危险场所不大于5公里/小时。车辆应在中心道上行驶,严禁与生产系统设备管道接触。
4.6严禁在道口、车间、交叉路口上停留车辆。
4.7车辆通过道口、拐弯,应显示信号,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减速鸣笛,注意观察。
4.8行人靠道路右侧行走,严禁与汽车及其它车辆抢道。
4.9自行车、摩托车不得进入厂区,一切进出车辆应接受门卫检查。
4.10道路上不准放物件,随时保持畅通。
4.11厂区的一切交通标志和安全设施,任何人不得损坏或搬动。
4.12车辆装载运输:
4.12.1汽车不得超载、超高、超长、超宽,若特殊情况,必须事先与主管部门联系,采取安全措施,方可行驶。
4.12.2厂内推车行走时应注意前方行人,防止伤亡事故发生。
4.13机动车辆的七大禁令:
严禁无证开车和无令开车(调度令)。
严禁酒后开车。
严禁超速开车。
严禁空挡溜车。
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严禁人货混载行车。
严禁超标(超高、超长、超重)装载行车。
4.14凡发生交通事故应保留现场,对负伤人员及时抢救,并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前往调查处理。
4.15厂内交通安全,由保卫部门负责全面管理、检查。
4.16对本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厂安全部门必须实施监督。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9
井下接送人是矿山往井下运送人员的主要通勤工具,为确保人员安全和车辆行驶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所有井下接送人车辆司机,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并取得“机动车辆驾驶证”。
严格按照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要求进行运输作业。
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违规驾车。
严禁车辆“带病”运输。发现车辆存在问题要及时进行检查、维修,保证车辆车况安全良好。
所有井下车辆都必须安装和使用尾气净化装置,减少尾气对井下空气的污染。
驾驶室内按规定额定乘座人数乘座,严禁超员。
接送人员车辆在检身房外依次等待入井人员乘车,每趟车,出入井时,必须由跟班经理临时确定一名负责人,负责入井人员有序上车,人员上车完毕后负责关好车后门,方可通知驾驶员行驶,严禁超员。
因井下环境受限,车辆行驶速度最高不得超过每小时公里,在通过交叉路口、拐弯、路况较差、照明较暗等地段时必须减速慢行,鸣号提醒。
井下行驶中遇见行人时,应在相距米处停车避让,必须坚持“先过人,后行车”的原则;当车辆上下走道行驶中遇行人,应提前鸣号提醒行人靠边躲避。
下坡时要缓慢行驶,严禁空档滑行;在上、下坡时,要根据车载情况和坡度大小,选择合适的档位,严禁车辆在陡坡行驶中换档。
在车辆行驶中,两车之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以防发生碰撞。
井下接送人车辆,除加油、维修可以离开,其它时间一律不准离开指定停车区域;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由主管副经理或主管车间主任批准同意。
所有车辆必须配备个公斤的干粉灭火器。
二、车辆检查制度
检查内容:制动、方向、发动机、轮胎、灯光、仪表、电气线路等部件情况。
检查规定:
驾驶员应在开车前,对车辆安全性能例行检查,确定车辆安全可靠后,方可行驶。
车辆驾驶员每旬对本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修、保养,保证车况良好,并做好记录
分公司主管设备副经理、主管车间主任每月应对所管辖范围的接送人员车辆不少于两次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并做好检查记录。
分公司安全科不定时对本单位的`接送人员车辆进行安全运行情况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对检查出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应及时进行处理和整改,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要责令停止运行。
对违反运输规定和存在隐患问题不进行整改的,要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分公司安全科必须建立井下接送人车辆安全检查记录档案,每月将主管设备副经理、主管车间主任、安全科、驾驶员检查记录存档。
三、责任追究
发现车辆行驶超速对司机进行安全教育,并罚款元;情节严重者,分公司要立即更换驾驶员。
发现车辆超载对跟班经理处罚元,对跟车负责人处罚元。
发现驾驶员酒后驾驶、车辆严重带病行驶,要立即责令停止行驶,并更换驾驶员;若造成事故,对驾驶员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事故责任追究。
根据安全检查规定要求,若发现存在监管不到位、检查不到位、无检查记录等情况,对相关负责人处罚元。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10
为有效落实保安学校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工作,消除机动车辆安全隐患,确保行车安全无事故,结合车辆使用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严格遵守机动车辆管理制度
(一)车辆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1、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研究掌握车辆管理法规政策、业务技能、管理措施,发挥好车辆安全管理参谋助手作用;认真服务好领导用车、装备、安全管理和工作用车;每周对学校车辆进行一次检查,及时进行保养,确保处于良好状态。
2、车辆档案和车务审验工作:逐车建立管理档案,准确反映车质车况、证件年审、燃油消耗、保养维修等情况;按要求进行车辆年检,驾驶员证件审验,保险续缴等车务管理手续。
3、司机培训工作:每季度至少组织全体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和业务培训一次,包括交通法规、机动车驾驶、保养、修理技能知识和交通事故典型案例防范分析等,具体培训内容报经学校领导审批。
4、车辆维修和车辆派遣工作:车辆故障要及时报告,按审批权限到指定地点维修;车辆派遣工作严谨完备,根据用车情况,搞好统筹协调,减少用车次数。
5、车辆管理人员应落实工作职责,以身作则,日常车辆管理工作纳入个人考核,年终进行总体评定,奖惩分明。
(二)驾驶员工作职责
1、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禁酒后驾驶,严禁开斗气车、英雄车、疲劳驾驶车辆。
2、驾驶员必须养成出车前检查的良好习惯,即对轮胎、仪表、机油、水、光灯、异常声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逐级汇报,杜绝开带病车。
3、严格执行用车行车审批制度,出车后应停放在指定停车场,锁好车门,防止车辆被毁、被盗。
4、驾驶员应落实自身职责,日常的车辆驾驶工作纳入个人考核,年终进行总体评定,奖惩分明。
二、严格遵守机动车辆定期保养制度
(一)驾驶员自觉保持车容车况整洁每周至少冲刷车辆一次。
(二)车内灭火器,提示牌保持完好无损。
(三)运用机动车辆档位应注意油离配合合理,禁止低档位和高档位运行,做到即节油又保护车辆。
(四)夏季行车为防爆胎及时补充轮胎氮气,车辆行驶时打开空调冷气便于节省汽油,冬季行车应及时补充防冻液。
(五)车辆行驶5000公里左右及时更换三滤,即机滤、空滤、气滤。
(六)风扇皮带应两年左右换一次,轮胎10万公里左右换一次,
正时皮带10万公里左右换一次。
(七)对行驶10万公里的'车辆应进行全车检修,必要时更换全线路。
(八)保障领导用车安全,对领导用车提前进行检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以免影响工作。
(九)学校各种机动车辆维修保养和费用开支应提前统一报经校长审批后方可支出。
三、严格遵守机动车辆应急工作制度
(一)机动车辆发生故障
1、首先把车放到安全地方,开启提示灯或放置提示牌。
2、查找故障原因,如不能修理应及时报修。
③附近快修门脸。
(二)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
1、驾驶员不能擅自离开现场,应保护现场及时拨打110电话报警;如有伤病者还应拨打120电话急救伤者。
2、车辆行驶时,如与其他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应打开双闪灯,立即拨打110报警电话,如车辆上了保险,应同时给指定保险公司打电话,等待相关人员来处理。
3、车辆行驶时,如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除了拨打110报警电话和保险公司电话之外,应视情决定伤者是否到附近医院检查身体。
4、车辆行驶时,如与动物发生交通事故,应打开双闪灯,立即拨打110报警电话请交警进行责任事故处理。
(四)学校机动车辆各类事故的发生应逐级报告,及时应急处理。
四、本管理制度规定由学校综合部门负责制定、修改和完善,结合学校员工管理奖惩制度进行考核落实,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11
一、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1、所有井下接送人车辆司机,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并取得“机动车辆驾驶证”。
2、严格按照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要求进行运输作业。
3、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违规驾车。
4、严禁车辆“带病”运输。发现车辆存在问题要及时进行检查、维修,保证车辆车况安全良好。
5、所有井下车辆都必须安装和使用尾气净化装置,减少尾气对井下空气的污染。
6、驾驶室内按规定额定乘座人数乘座,严禁超员。
7、接送人员车辆在检身房外依次等待入井人员乘车,每趟车,出入井时,必须由跟班经理临时确定一名负责人,负责入井人员有序上车,人员上车完毕后负责关好车后门,方可通知驾驶员行驶,严禁超员。
7、因井下环境受限,车辆行驶速度最高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在通过交叉路口、拐弯、路况较差、照明较暗等地段时必须减速慢行,鸣号提醒。
8、井下行驶中遇见行人时,应在相距10米处停车避让,必须坚持“先过人,后行车”的原则;当车辆上下走道行驶中遇行人,应提前鸣号提醒行人靠边躲避。
9、下坡时要缓慢行驶,严禁空档滑行;在上、下坡时,要根据车载情况和坡度大小,选择合适的档位,严禁车辆在陡坡行驶中换档。
10、在车辆行驶中,两车之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以防发生碰撞。
11、井下接送人车辆,除加油、维修可以离开,其它时间一律不准离开指定停车区域;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由主管副经理或主管车间主任批准同意。
12、所有车辆必须配备1个3公斤的干粉灭火器。
二、车辆检查制度
1、检查内容:制动、方向、发动机、轮胎、灯光、仪表、电气线路等部件情况。
2、检查规定:
(1)驾驶员应在开车前,对车辆安全性能例行检查,确定车辆安全可靠后,方可行驶。
(2)车辆驾驶员每旬对本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修、保养,保证车况良好,并做好记录
(3)分公司主管设备副经理、主管车间主任每月应对所管辖范围的接送人员车辆不少于两次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并做好检查记录。
(4)分公司安全科不定时对本单位的接送人员车辆进行安全运行情况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5)对检查出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应及时进行处理和整改,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要责令停止运行。
(6)对违反运输规定和存在隐患问题不进行整改的,要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7)分公司安全科必须建立井下接送人车辆安全检查记录档案,每月将主管设备副经理、主管车间主任、安全科、驾驶员检查记录存档。
三、责任追究
1、发现车辆行驶超速对司机进行安全教育,并罚款200元;情节严重者,分公司要立即更换驾驶员。
2、发现车辆超载对跟班经理处罚300元,对跟车负责人处罚100元。
3、发现驾驶员酒后驾驶、车辆严重带病行驶,要立即责令停止行驶,并更换驾驶员;若造成事故,对驾驶员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事故责任追究。
4、根据安全检查规定要求,若发现存在监管不到位、检查不到位、无检查记录等情况,对相关负责人处罚500元。
车辆安全的管理制度5
1、公司所有运输车辆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检查车辆的安全部位,各种机件连接,紧固情况,重点检查看拉向杆、刹车、轮胎气压、轮胎螺丝、灯光等是否正常;
2、对运行车辆要保持机油、燃油滤清器、电瓶等清洁良好,防止有漏水、漏洞、漏气、漏电等现象发生;
3、行车中应注意查听发动机、底盘有无异响,看仪表指示是否正常。
4、公司所有运输车辆每五天必须全面检查一次,安全员向驾驶员询问车辆在行驶中有无异常现象,对车身、门、窗玻璃、车门、座位、后视镜等是否良好,检查轮胎气压、胎面有无划伤、起鼓。轮胎螺丝是否紧固等车辆检验。安全员驾驶员在检车记录上签字。
5、公司所有运行车辆都要严格按照《山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执行,实行定期检测,强制维护、视情修理的'原理,每运行15000—20000公里,进行一次一级维护以清洁、润滑、紧固为主,并检查制动、方向等安全部件。每运行12000—15000公里(或3个月),进行一次二级维护。二级维护车辆出厂合格证和质量保重期制度,车辆二级维护持原技术合格证到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线,上线检测,检测不合格项目回厂修复,检测合格后由维修行业管理所在维修卡签章。二级维护项目,除一级维护作业外,以检查、调整为主,撤离检查轮胎换位。二级维护前对车辆进行检测诊断,确定附加小修项目。二级维护作业内容按《新汽车维修制度资料选编》执行。
6、公司所有运行车辆按上级要求,及时参加交通,交警部门组织的年检、季检、月检。受检参加前应对车容、车貌、车况进行一次综合性检查,以保证检验合格。检验合格的车辆、交通、交警等部门在有关部门证明上签章。凡不能参加审验的和年检不合格的车辆,一律停止使用。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12
为了保障厂区的交通运输安全,维护交通秩序,防止事故发生。根据有关的交通安全规程,结构我厂的实际,制定如下制度。
1、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经有资格的`培训单位培训,并经考核检审,发给驾驶执照方可驾驶。
2、未经车辆所在单位负责人批准,厂内机动车辆禁止在厂区外随意驾驶。
3、车辆通过十字、拐弯路口时,驾驶员一定要减速鸣笛,认真瞭望、确认信号,在没有危险时才能通过。
4、车辆的各种机构零件,必须符合技术规范和安全要求,严禁带故障运行。(如照明、刹车等)
5、机动车辆进出厂区大门及拐弯时,时速不得超过5千米/小时,在厂区道路上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0—15千米/小时。
6、非专职司机严禁动用车辆,违者一律开除。造成事故、事件的按照化工厂其他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送司法机关处理。
7、司机在离开车辆时,必须取下钥匙、档复位,如在有坡度的地方还应采取措施防止溜车。
8、静止状态下的车辆,在行走时必须鸣笛,车辆每次倒车都必须鸣笛,并了解背后情况。
9、叉车、铲车在行走过程中除专职司机外,一律不准载入,严禁人货混载行车。
10、严禁超标(超高、超长、超重)装载行车。
11、铲车在行驶时,无论空载还是重载,其车铲距地面不得小于300毫米,但也不得高于500毫米。
12、严禁驾驶员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越道抢行等违章行为。
13、严禁空档溜车和超速开车。
14、严禁无阻火器车辆进入禁火区。
15、如违反以上条款一律考核司机、车间主任,考核金额为100—500元。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事故的按照事故有关规定处理。
16、本制度从xx年xx月xx日开始执行。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13
井下接送人是矿山往井下运送人员的主要通勤工具,为确保人员安全和车辆行驶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1、所有井下接送人车辆司机,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并取得“机动车辆驾驶证”。
2、严格按照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要求进行运输作业。
3、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违规驾车。
4、严禁车辆“带病”运输。发现车辆存在问题要及时进行检查、维修,保证车辆车况安全良好。
5、所有井下车辆都必须安装和使用尾气净化装置,减少尾气对井下空气的污染。
6、驾驶室内按规定额定乘座人数乘座,严禁超员。
7、接送人员车辆在检身房外依次等待入井人员乘车,每趟车,出入井时,必须由跟班经理临时确定一名负责人,负责入井人员有序上车,人员上车完毕后负责关好车后门,方可通知驾驶员行驶,严禁超员。
7、因井下环境受限,车辆行驶速度最高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在经过交叉路口、拐弯、路况较差、照明较暗等地段时必须减速慢行,鸣号提醒。
8、井下行驶中遇见行人时,应在相距10米处停车避让,必须坚持“先过人,后行车”的原则;当车辆上下走道行驶中遇行人,应提前鸣号提醒行人靠边躲避。
9、下坡时要缓慢行驶,严禁空档滑行;在上、下坡时,要根据车载情景和坡度大小,选择适宜的档位,严禁车辆在陡坡行驶中换档。
10、在车辆行驶中,两车之间应坚持必须的安全距离,以防发生碰撞。
11、井下接送人车辆,除加油、维修能够离开,其它时间一律不准离开指定停车区域;如有特殊情景,必须由主管副经理或主管车间主任批准同意。
12、所有车辆必须配备1个3公斤的.干粉灭火器。
二、车辆检查制度
1、检查资料:制动、方向、发动机、轮胎、灯光、仪表、电气线路等部件情景。
2、检查规定:
(1)驾驶员应在开车前,对车辆安全性能例行检查,确定车辆安全可靠后,方可行驶。
(2)车辆驾驶员每旬对本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修、保养,保证车况良好,并做好记录
(3)分公司主管设备副经理、主管车间主任每月应对所管辖范围的接送人员车辆不少于两次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并做好检查记录。
(4)分公司安全科不定时对本单位的接送人员车辆进行安全运行情景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5)对检查出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应及时进行处理和整改,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要责令停止运行。
(6)对违反运输规定和存在隐患问题不进行整改的,要按有关规定对职责人进行处罚。
(7)分公司安全科必须建立井下接送人车辆安全检查记录档案,每月将主管设备副经理、主管车间主任、安全科、驾驶员检查记录存档。
三、职责追究
1、发现车辆行驶超速对司机进行安全教育,并罚款200元;情节严重者,分公司要立即更换驾驶员。
2、发现车辆超载对跟班经理处罚300元,对跟车负责人处罚100元。
3、发现驾驶员酒后驾驶、车辆严重带病行驶,要立即责令停止行驶,并更换驾驶员;若造成事故,对驾驶员及相关职责人进行事故职责追究。
4、根据安全检查规定要求,若发现存在监管不到位、检查不到位、无检查记录等情景,对相关负责人处罚500元。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14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三、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四、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五、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六、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七、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八、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九、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十、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十一、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十二、每趟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
十三、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15
为加强停车场安全管理,对车辆统一停放和管理,避免人为因素对车辆进行破坏,确保车辆安全,维护正常的车场秩序,本停车场特制定以下安全制度:
一、 车辆停放管理制度
1、本车场实行封闭式管理,提供24小时停车管理服务。
2、本车场为内部停车场,只为小区的业户提供停车管理服务;外部车辆禁止入内。
3、凡在本车场停放车辆的业户,须到公司客户服中心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停车许可证。
4、为保证您的车辆安全,凡在本车场停放的车辆,须办理机动车辆保险。
5、车辆进出停车场时,应按规定的行车线路减速慢行,注意交通安全,严禁违章、逆行。
6、请将公司核发的停车卡及停车证放置在车辆前挡风玻璃的显要位置;车辆进出停车场时,请主动刷卡文明停车。
7、请按规定的位置停放车辆,严禁挤占其它车位。
8、停车后,请锁好车门、关好窗户,严禁在车内存放贵重物品。
9、停车场内严禁烟火;严禁将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停车场。
10、严禁在停车场内修理车辆或使用消防水源冲洗车辆。
11、停车场内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司机将车辆停好后,应主动离开,不得在停车场内无故逗留。
12、严禁酒后和非司机人员驾驶车辆。
13、对于进出停车场的可疑车辆,停车场管理人员有权暂扣其车辆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14、为了保证停车场的'正常使用,请您爱护停车场内的各种设备设施。一旦造成人为损坏,当事人应照价赔偿。
15、请广大业户自觉遵守本车场的管理制度;自觉服从车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共同维护停车场的秩序。对于违反停车场管理规定的人员,物业管理公司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1、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安全投入、管理、装备、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2、操作人员持证上岗,负责车库的车辆指引,维持停车秩序。
3、对车辆安全进行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来车时将车辆指挥到位,并检查车辆有无损坏,有无上锁。
4、严格执行停车规则对来路不明、无牌证车辆不予停放。
5、合理配置灭火装备,检查灭火设备运行情况,对漏油、漏气车辆不准停放,并及时告知车主。
6、定期开展消防演习,消除安全隐患、堵漏洞、抓死角。落实安全条例,增强防火意识。
三、 消防管理制度
1、车辆接顺序停放,不得阻塞消防通道,和堵压消防栓;车辆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离。
2、电源火线绝缘套管不被挤压,与灼热部位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驾驶室、车厢的车门(包括安全疏散门)开启灵活,门锁完好。
4、车上备有相应的消防器材。
5、进场车辆及司机应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扔垃圾及弃置废杂物;禁止场内吸烟。
6、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用过的油绵纱等废弃物,必须及时清理,不准存放在停车场,停车库内。
7、在停车场内禁止以超过限速的速度行驶。
8、进场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学习驾驶车辆。
9、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进入停车场。
10、不损坏停车场消防、通信、电器、供水等设施。
11、在停车场设置垃圾箱(桶),必要位置设置路障和防护栏。
12、停车声场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配备灭火器、配备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定期检查检修,保持完好。
13、严禁停车场内放汽油、柴油等燃料以及其它易燃或可燃物品。
14、严禁在停车场内吸烟和动用明火。
20xx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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