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计算机管理制度

时间:2025-07-07 16:26:45 晶敏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涉密计算机管理制度(精选13篇)

  在生活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涉密计算机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涉密计算机管理制度(精选13篇)

  涉密计算机管理制度 1

  一、涉密计算机原则上专机专用,特殊情况需多人使用的,由处室、单位指定专人管理。

  二、涉密计算机使用及保管场所的安全防护措施应符合保密管理规定的要求,确保防护设施的安全可靠。绝密级便携式计算机必须存放在保险柜中;机密级以下的便携式计算机要存放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密码文件柜中。

  三、涉密计算机只能在本单位使用,严禁借给外单位、转借他人使用。确因工作需要携带涉密计算机外出的,需填写“涉密计算机外出携带登记表”,经主管领导批准,并报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备案,逐件登记涉密计算机内的涉密信息。返回时,保密工作机构对其携带的涉密计算机进行保密检查,以确保涉密计算机的安全。

  四、涉密计算机的`传递按照《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的规定》的要求管理。

  五、涉密计算机不得直接或间接连入国际互联网等非涉密网,必须与国际互联网实行物理隔离。严格一机两用操作程序,未安装物理隔离卡的涉密计算机严禁连接国际互联网。

  六、涉密计算机日常管理人员是涉密计算机安全保密的责任人,其日常保密管理职责如下:

  1、应设置8位数以上的开机密码,以防止他人盗用和破译,开机密码应定期更改。

  2、应在涉密计算机的显著位置进行标识,不得让其他无关人员使用涉密计算机。

  七、涉密计算机必须配备安全保密,查杀病毒、木马等的国产杀毒软件。配备的安全产品需经省保密部门指定的单位进行检测和安装、维护。

  八、涉密计算机使用的打印机、传真机等设备按涉密计算机的同等级别进行管理,不得与其他非涉密计算机网络及通讯网络连接;严禁在涉密计算机上使用无线功能的信息设备。

  九、涉密计算机的维修,原则上由信息中心负责。需外送维修的,维修前,应进行登记,将涉密信息备份后,彻底清除涉密信息或拆除所有涉密存储介质,到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维修点进行,并有保密人员在场。维修完毕后,进行核对、技术测试和审查,符合有关标准后才能投入使用。

  十、涉密计算机因使用人员岗位变动、使用期满等原因交回时,对涉密计算机进行检查、确认,并做好登记备案、妥善保管;需归档的,应按相关规定归档。

  十一、不再使用的涉密计算机应由使用者提出报告,由单位领导批准后,交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处理,确保有关内容和数据不可恢复。禁止将未经技术处理的涉密计算机转为非涉密计算机或进行公益捐赠。

  十三、责任人每半年对涉密计算机进行一次清查、核对,做出文字或电子记录,发现丢失应及时向保密工作部门报告。

  涉密计算机管理制度 2

  为进一步加强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工作,杜绝泄密隐患,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制定本制度。

  一、涉密计算机使用前必须进行登记,将计算机品牌、型号、标识、硬盘序列号、使用系统等登记在册,并贴上涉密标志。

  二、涉密计算机必须与非涉密网络实行物理隔离,禁止以任何形式接入任何非涉密网络。

  三、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严禁使用有无线功能的计算机、无线互联功能的网络设备、无线键盘和鼠标等无线外围设备。

  四、涉密计算机必须使用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严禁非涉密存储介质在涉密计算机上使用。

  五、涉密计算机因工作确需使用互联网上下载的资料及其它非涉密计算机上的'资料,必须将需要的资料刻入光盘,然后将该光盘用于涉密计算机上,在刻写光盘前必须做好安全处理,确保无病毒和木马程序。

  六、涉密计算机内存储的国家秘密信息输出时,接受输出信息的载体均要按照相关涉密载体的保密管理规定进行管理。涉密计算机使用的具有打印、复印、传真等多功能的一体机不得与普通通信线路连接。

  七、涉密计算机的维修、更换、报废应严格按照“涉密计算机的维修、更换、报废保密管理制度”执行。

  八、涉密计算机必须安装在符合防雷、防静电、防辐射、防盗等安全要求的机房内使用。

  九、工作人员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涉密计算机造成泄密事件的,将依法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涉密计算机管理制度 3

  为加强我局计算机保密管理,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一、计算机及网络管理保密规定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党和国家工作人员保密守则》和相关保密规定以及财政系统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2.在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国家秘密载体有关规定管理涉密文件资料。

  3.对网络资源和用户账户情况,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

  4.加强对电子邮件和重要部件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保 护技术措施,保障网络的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

  5.定期检查上网计算机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发生泄密事件要及时查明、上报和处理。

  6.遵守机房纪律,不得在机房接待外来人员。

  二、笔记本电脑保密管理规定

  1.涉密计算机的管理按国家《计算机系统保密管理暂 行规定》执行。

  2.笔记本电脑保密管理要严格执行保密部门保密制度,坚持“预防为主、积极防范”、“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并遵守如下规定:

  3.各股室要加强笔记本电脑管理,并落实责任人,制定 相应保密制度,采取的保密措施要与所处理信息密级的要相一致,其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保密要求,涉密电脑使用前要经上级部门进行安全检测。

  4.使用人要认真遵守保密规章制度,打印、处理、存储涉密信息要按规定进行密级标识,并按相同密级管理。

  5.笔记本电脑原则上不准上网,确需上网的要办理审 批手续(同外网联网保密审批手续相同)。

  6.笔记本电脑硬盘内不准存储国家秘密事项,同时,日常存放要严格执行贵重物品和密品管理制度,以防 被盗而发生失泄密问题。

  7.笔记本电脑硬盘禁止打印、处理、存储涉密信息。 确因工作需要暂存涉密信息的笔记本电脑须加密存储,用后 及时删除。

  三、国际互联网上发布信息保密管理规定

  1.涉密计算机一律不许上互联网。如有特殊需求,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并报保密委批准后方可实施,上网涉密计算机必需安装物理隔离卡。

  2.要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息上网必须经过单位领导严格审查,并经主管领导签署意见报保密委同意后再发布信息。

  3.涉密计算机系统必须与国际互联网实行物理隔离。

  4.在与国际互联网相连的'信息设备上不得存储、处理和传输任何涉密信息。

  5.上网人员要提高保密意识,增强防范意识,自觉执行保密规定。

  6.涉密人员在其它场所上国际互联网时,要提高保密意 识,不得在聊天室、电子公告系统、网络新闻上发布、谈论 和传播国家秘密信息。使用电子函件进行网上信息交流,应 当遵守国家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函件传递、转发或抄送 国家秘密信息。

  四、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规定

  1.涉密存储介质是指存储了涉密信息的硬盘、光盘、软 盘、移动硬盘及U盘等。

  2.有涉密存储介质的股室必须单独保管并标明“秘密”标签。

  3.因工作需要向存储介质上拷贝涉密信息时,须经主要领导同意保密委批准,同时在介质上按信息的最高密级标明密级。

  4.存有涉密信息的存储介质不得接入或安装在非涉密计 算机或低密级的计算机上,不得转借他人,不得带出单位, 下班后存放在固定地方。

  5.因工作需要必须携带出单位的,经主管领导同意报保密委批准,报办公室备案。返回后要经保密委审查注销。

  6.复制涉密存储介质,须经保密委批准。

  7.需归档的涉密存储介质,在归档时必须单独归档。

  8.各股室负责管理其使用的各类涉密存储介质,应当根 据有关规定确定密级及保密期限,并视同纸制文件,按相应 密级的文件进行分密级管理,严格借阅、使用、保管及销毁制度。借阅、复制、传递和清退等必须严格履行手续。

  9.不再使用的涉密存储介质应由使用者提出报告,由单 位领导批准后,交保密委同意后负责销毁。

  五、 涉密计算机维修、更换、报废的保密管理规定

  1.涉密计算机系统进行维护检修时,须保证所存储的涉 密信息不被泄露,对涉密信息应采取涉密信息转存、删除、 异地转移存储媒体等安全保密措施。无法采取上述措施时, 安全保密人员和该涉密单位计算机系统维护人员必须在维 修现场,对维修人员、维修对象、维修内容、维修前后状况

  进行监督并做详细记录。

  2.各涉密股室应将本股室设备的故障现象、故障原因、 扩充情况记录在设备的维修档案记录本上。

  3.凡需外送修理的涉密设备,必须经保密小组和主管领 导批准,并将涉密信息进行不可恢复性删除处理后方可实 施。

  4.严禁使用者私自安装计算机软件和擅自拆卸计算机设备,计算机软件的安装和设备的维护维修工作由局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

  5.涉密计算机的报废由保密领导小组专人负责定点销毁。

  六、数字复印机、多功能一体机的保密管理规定

  1.用于专门处理涉密信息的数字复印机、多功能一体机 按所接入设备的最高定密等级定密。

  2.严禁将用于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具有打印、复印、传 真等多功能的一体机与普通电话线连接。

  3.严禁维修人员擅自读取和拷贝数字复印机、多功能一 体机等涉密设备存储的国家秘密信息。

  4.涉密电子设备出现故障送外维修前,必须将涉密存储部件拆除并妥善保管。涉密存储部件出现故障,如不能保证安全保密,必须按照涉密载体销毁要求予以销毁;如需恢复其存储信息,必须由国家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具有数据恢复资质的单位进行。

  涉密计算机管理制度 4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涉密计算机信息保密管理工作,杜绝泄密隐患,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办公室负责本委计算机网络的统一建设和管理,维护网络正常运转,各处室、各单位不得擅自在本局内部网络上安装或卸载其他设备。

  第二条 涉密计算机设备必须与互联网(外网)完全分隔离。涉密信息不得在与互联网联网(外网)的计算机中存储、处理、传递。

  第三条 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上网人员的保密教育和管理,提高上网人员的保密观念,增强防范意识,自觉执行有关规定。

  第四条 使用电子邮件进行网上信息交流,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邮件传递、转发或抄送涉密信息。

  第五条 凡涉密计算机设备的维修,应到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维修点进行维修,并派技术人员在现场负责监督,保证储存的涉密信息不被泄露。

  第六条 各处室、各单位发现计算机系统泄密后,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按规定在24小时内向宜宾市委保密委员会报告。

  第七条 涉密的'计算机信息在打印输出时,打印出的文件应当按照相应密级文件管理,打印过程中产生的残、次、废页应当及时销毁。

  第八条 工作人员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涉密计算机造成泄密事件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九条 本规定由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涉密计算机管理制度 5

  为进一步加强我所涉密计算机信息保密管理工作,杜绝泄密隐患,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结合我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简称涉密计算机),是指用于存储、处理、传输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我所涉及动物疫情秘密以上的计算机都属于涉密计算机,必须具有能接受市保密工作部门统一监管,粘贴由保密工作部门统一制发的密级标识,并做好登记备案。

  二、涉密计算机原则上专机专用,特殊情况需多人使用的,由科、站、所、中心指定专人管理。

  三、涉密计算机使用及保管场所的安全防护措施应符合保密管理规定的要求,确保防护设施的安全可靠。

  四、涉密计算机的传递按照《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的规定》的要求管理。

  五、涉密计算机不得直接或间接连入国际互联网等非涉密网,必须与国际互联网实行物理隔离。未安装物理隔离卡的涉密计算机严禁连接国际互联网。

  六、涉密计算机日常使用管理人员是涉密计算机安全保密的责任人,其日常保密管理职责如下:

  1、应设置8位数以上的开机密码,以防止他人盗用和破译,开机密码应定期更改。

  2、 应在涉密计算机的显著位置进行标识,不得让其他无关人员使用涉密计算机。

  七、涉密计算机必须配备安全保密、查杀病毒、木马等的国产杀毒软件。

  八、涉密计算机使用的打印机、传真机等设备按涉密计算机的.同等级别进行管理,不得与其他非涉密计算机网络及通讯网络连接;严禁在涉密计算机上使用无线功能的信息设备。

  九、涉密计算机的维修,要严格程序,原则上由综合科负责。需外送维修的,维修前,应进行登记,将涉密信息备份后,彻底清除涉密信息或拆除所有涉密存储介质,到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维修点进行,并有保密人员在场。维修完毕后,进行核对、技术测试和审查,符合有关标准后才能投入使用。

  十、涉密计算机因使用人员岗位变动、使用期满等原因交回时,对涉密计算机进行检查、确认,并做好登记备案、妥善保管;需归档的,应按相关规定归档。

  十一、不再使用的涉密计算机应由使用者提出报告,由单位领导批准后,交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处理,确保有关内容和数据不可恢复。禁止将未经技术处理的涉密计算机转为非涉密计算机或进行公益捐赠。

  十二、责任人每半年对涉密计算机进行一次清查、核对,做出文字或电子记录,发现丢失应及时向保密工作部门报告。

  涉密计算机管理制度 6

  1.涉密计算机一律不许上互联网。如有特殊需求,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并报保密委批准后方可实施,上网涉密计算机必须安装物理隔离卡。

  2.要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上网必须经过单位领导严格审查,并经主管领导签署意见报保密委同意后再发布信息。

  4.在与国际互联网相连的信息设备上不得存储、处理和传输任何涉密信息。

  5.上网人员要提高保密意识,增强防范意识,自觉执行保密规定。

  6.涉密人员在其它场所上国际互联网时,要提高保密意,不得在聊天室、电子公告系统、网络新闻上发布、谈论和传播国家秘密信息。

  涉密计算机管理制度 7

  第一条为加强柴胡店镇涉密计算机及涉密网络的管理,保障办公使用过程中国家秘密的安全,避免计算机病毒等非法入侵,根据、国家保密局、及其它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涉密计算机及涉密网络是指处理、存储和传输涉密信息的单机、笔记本电脑、涉密信息系统及涉密网络等。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柴胡店镇直各部门。

  第四条柴胡店镇党政办公室对本规定第三条所指各部门执行本规定负有指导、监督、检查职责。各部门主要领导,对本部门执行本规定负有指导、监督、检查职责。

  第五条涉密计算机投入使用前,要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不允许进行各种形式的有线及无线的网络连接,不允许使用无线功能的键盘鼠标进行操作。

  第六条涉密计算机应为专人专用,用户应定期修改机器登录密码,密码要求8位以上并有英文大小写和数字的混排。

  第七条涉密网络由各单位指派专人负责接入管理,不允许私自将笔记本电脑、小交换机、无线设备接入涉密网点。

  第八条涉密网络需要使用移动介质前,应先检查移动介质是否存在病毒、木马等恶意程序。

  第九条涉密人员因工作变化、调动等原因需要开始或停止使用涉密计算机及涉密网络的,所在部门应备案登记,并提交书面申请由领导批准后再由网络管理人员开通或关闭相应权限。

  第十条涉密计算机及涉密网络所在的场所,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指定专人进行日常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该场所。

  第十一条涉密计算机及涉密网络设备需要维修的,必须到市保密局指定的维修单位维修。涉密计算机等设备送修前必须将涉密存储部件拆除并妥善保管;如需请外来人员维修,单位应派人全程监督修理过程。涉密存储部件出现故障,如不能保证安全保密,必须按涉密载体予以销毁。

  第十二条涉密计算机如需恢复其存储信息,必须到市保密局指定的具有保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并将废旧的存储介质收回。

  第十三条禁止将涉密计算机转为非涉密环境使用,禁止进行公益捐赠或销售。

  第十四条报废、销毁涉密设备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清点、登记手续,送至市保密局指定的销毁单位销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销毁。

  第十五条管理人员违反本规定,情节较轻的,应责令改正,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造成泄露机密的,按照有关保密规定给予责任人行政或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本规定由镇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各部门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涉密计算机管理制度 8

  一、非涉密计算机使用前必须进行登记,将计算机品牌、型号、标识、硬盘序列号、使用系统等登记在册。

  二、非涉密计算机必须与涉密网络实行物理隔离,禁止以任何形式接入涉密网络。

  三、严禁在非涉密计算机上存储、处理、传输、输出涉密信息和内部信息。

  四、严禁在非涉密计算机上使用涉密移动存储介质。

  五、工作人员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非涉密计算机造成泄密事件的,将依法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涉密计算机维修、更换、报废管理制度。

  一、涉密计算机维修一般在本单位内进行,并全程有工作人员陪同。维修时必须完善登记审批手续,要标明维修时间、批准人、经手人、维修单位及维修人员。

  二、涉密计算机需要外出维修时必须进行脱密处理,将涉密设备卸下后方可送修,同时完善登记审批手续,要标明维修原因、送修时间、送修地点、返回时间、批准人、经手人。

  三、涉密计算机的更换、报废必须进行脱密处理。需更换和报废的涉密计算机及涉密存储介质应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同意,销毁涉密计算机必须到县国家保密局指定的单位和地点销毁。

  涉密计算机管理制度 9

  总则

  为加强涉密计算机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依据相关保密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设备采购与登记

  采购涉密计算机应优先选用国产设备,确需进口的,需经详细调查论证,严禁选用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禁用的设备或部件。

  新购涉密计算机须统一登记、编号,记录设备型号、配置、购买时间、使用人等信息,建立设备台账。

  使用规范

  涉密计算机仅用于存储、处理涉密信息,严禁处理与工作无关事务。

  严格设置开机密码,处理秘密级信息的口令长度不少于 8 位,更换周期不超过 1 个月;机密级信息的'口令采用 IC 卡或 USB Key 与口令结合,长度不少于 4 位,若仅用口令则不少于 10 位,更换周期不超 1 周;绝密级信息采用生理特征等强身份鉴别方式。

  严禁将涉密计算机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不得使用无线网卡、无线键盘、鼠标等无线互联外围设备,涉密笔记本电脑需物理拆除摄像头、无线网卡等。

  涉密信息处理过程中,不得擅自卸载、修改安全技术程序和管理程序,不得在未采取防护措施下与非涉密设备交叉使用移动存储介质。

  维护与维修

  定期对涉密计算机进行病毒查杀和系统更新,安装正版杀毒软件并离线升级。

  设备维修尽量在单位内部进行,由专人监督。如需送外维修,需经保密部门批准,拆除信息存储部件后送定点单位维修。

  报废与销毁

  涉密计算机不再使用或报废时,由保密部门对硬盘进行专业清除或物理销毁,确保信息无法恢复。

  报废设备处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在指定场所销毁,做好相关记录。

  监督与检查

  单位保密部门定期对涉密计算机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记录存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对违反本制度的人员,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涉密计算机管理制度 10

  安全防护要求

  所有涉密计算机必须安装符合国家保密标准的'身份鉴别、访问授权、违规外联监控、移动存储介质使用管控等安全保密软件及设备。

  涉密计算机应配备红黑隔离电源,安装视频干扰,防止电磁泄漏发射,降低信息被窃取风险。

  设备采购与验收

  采购前,由保密部门评估所需设备的涉密等级和安全需求,确定采购清单。

  新设备到货后,组织专业人员验收,重点检查设备外观有无损坏、配置是否符合要求、安全防护功能是否正常等,验收合格后方可登记入库。

  日常使用规范

  使用者每次使用涉密计算机前,需进行身份验证,确保只有授权人员可操作设备。

  严禁在涉密计算机上运行来源不明的程序,不得随意下载、安装软件,如需安装特定软件,需经安全评估和审批。

  处理涉密信息时,应避免在人员密集或公共场所使用,防止信息被窥视。

  存储介质管理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如 U 盘、移动硬盘)需与涉密计算机绑定使用,使用前进行格式化和初始化,设置访问密码。

  禁止在涉密与非涉密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移动存储介质,确需交换数据时,通过中间机或一次性光盘刻录等安全方式进行。

  应急处理

  若发现涉密计算机存在异常(如系统故障、疑似被攻击等),使用者应立即停止操作,报告单位保密部门,不得擅自处理。

  保密部门启动应急预案,对设备进行检查和修复,评估信息安全风险,采取相应措施降低损失。

  培训与教育

  定期组织涉密人员参加安全防护知识培训,学习最新的保密法规、安全防护技术和操作规范。

  通过案例分析、模拟演练等方式,提高涉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涉密计算机管理制度 11

  部门职责划分

  保密部门:负责制定和修订涉密计算机管理制度,监督制度执行,组织安全检查,处理违规事件。

  信息技术部门:负责涉密计算机的采购、安装、维护、技术支持,保障设备正常运行,配合保密部门进行安全防护工作。

  各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涉密计算机的`日常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督促员工遵守制度,及时反馈设备使用问题。

  设备分配与使用

  根据各部门工作需求和涉密等级,合理分配涉密计算机,明确设备使用责任人。

  使用部门制定内部使用规范,要求员工严格按制度操作,不得私自转借、挪用涉密计算机。

  信息共享与交换

  部门间需共享涉密信息时,通过单位内部涉密网络或经批准的安全方式进行,严禁通过互联网或非涉密渠道传输。

  建立信息共享审批流程,明确共享信息的密级、范围和方式,经相关领导审批后实施。

  安全检查与整改

  保密部门联合信息技术部门定期对各部门涉密计算机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设备运行状态、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人员操作规范等。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使用部门限期整改,整改情况及时反馈给保密和信息技术部门。

  人员管理

  对接触涉密计算机的人员进行严格审查,确保人员政治可靠、具备保密意识和专业能力。

  新入职涉密人员需参加保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接触涉密计算机。定期对涉密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和培训,提高其保密意识和业务水平。

  奖惩机制

  对严格遵守涉密计算机管理制度,在保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违反制度的部门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涉密计算机管理制度 12

  采购阶段

  需求评估: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涉密计算机采购需求,由保密部门会同信息技术部门进行评估,确定设备的配置、数量和涉密等级。

  选型采购:优先选用国产且通过国家保密检测认证的`设备。采购过程严格保密,避免设备被植入窃密装置。

  安装与启用

  设备到货后,信息技术部门在安全环境下进行安装调试,安装必要的安全防护软件和管理系统。

  启用前,由保密部门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测,包括病毒查杀、漏洞扫描、安全防护功能测试等,合格后张贴密级标识,登记入库,交付使用部门。

  使用阶段

  使用者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按规定设置密码、处理涉密信息,不得擅自更改设备配置和安全设置。

  定期对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包括清理灰尘、检查硬件连接、更新系统补丁等,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变更管理

  若涉密计算机使用人、部门或用途发生变更,需填写变更申请表,经审批后,由信息技术部门和保密部门进行相应调整和重新配置。

  设备硬件或软件进行升级、改造时,需提前申报,经评估安全风险并制定防护措施后实施。

  报废与处置

  涉密计算机达到使用年限或出现无法修复的故障需报废时,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保密部门和信息技术部门鉴定确认。

  报废设备的信息存储部件(如硬盘)采用专业技术进行消磁或物理销毁,确保信息无法恢复。设备外壳等其他部件按规定进行处理,防止信息泄露。

  档案管理

  建立涉密计算机全生命周期档案,记录设备从采购到报废各个环节的信息,包括采购合同、验收报告、使用记录、维护维修记录、变更记录、报废处置记录等。

  档案由专人负责管理,保存期限按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档案完整、安全。

  涉密计算机管理制度 13

  人员责任界定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涉密计算机管理工作负总责,保障保密工作所需资源,督促各部门落实管理制度。

  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涉密计算机的日常管理,监督本部门人员遵守制度,对本部门发生的违规行为承担领导责任。

  计算机使用人:为直接责任人,严格按制度操作涉密计算机,妥善保管设备和账号密码,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培训与考核

  定期组织涉密人员参加保密知识和技能培训,内容包括保密法规、涉密计算机操作规范、安全防护知识等。

  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员工绩效挂钩,未通过考核者需参加补考,补考仍不合格者不得继续接触涉密计算机。

  监督与检查

  单位成立监督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涉密计算机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人员操作是否规范、安全措施是否到位、设备是否正常运行等。

  设立举报渠道,鼓励员工对违反涉密计算机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举报,对举报属实者给予奖励。

  违规处理

  对违反制度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等纪律处分,同时追究部门负责人的管理责任。

  因违规行为导致涉密信息泄露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令相关人员予以赔偿。

  责任追溯

  建立责任追溯机制,对已发生的违规事件,无论人员岗位是否变动,均追溯其相应责任。

  定期对违规事件进行分析总结,完善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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