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现金管理制度15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现金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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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管理制度1
现金收支管理制度是企业财务管理的核心部分,旨在规范企业的资金流动,确保财务安全和运营效率。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现金管理政策:明确现金的持有量、收支标准以及紧急备用金的规定。
2、收支流程:规定从收入确认到现金入账,再到支出审批和支付的详细步骤。
3、内部控制:设立多重审核机制,防止财务舞弊和错误。
4、报表与记录:规定每日、每周和每月的`现金流量报告,以及完整的会计记录保存。
5、审计监督: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以检查制度执行情况。
6、培训与沟通:定期培训员工,确保对制度的理解和遵守。
内容概述:
1、现金管理策略:确定现金的最佳持有水平,以平衡流动性与收益性。
2、收入管理:设定清晰的收入确认原则,确保及时、准确地记录收入。
3、支出审批:建立多层次审批制度,防止未经授权的支出。
4、银行账户管理:规定账户的开设、使用和监控规则。
5、现金盘点:定期进行现金盘点,核对账实差异。
6、应急处理:设定紧急情况下的现金管理预案。
现金管理制度2
1.现金管理必须遵循钱帐分管,钱票分管原则,会计管帐票,出纳管钱。
2.每项现金收入必须由会计开据票据,出纳收现,并在票上签字盖上“现金收讫”戳记。
3.现金收款票据必须设置多联,客户、会计、出纳、经办人分别一联,以便核对。
4.出纳必须确保现金的安全,防止遗失、偷窃。
5.出纳必须根据经办人签字、会计审核、经理审批的凭据付款。
6.出纳必须即时登记现金日记帐,核对收入、支出、余额并与实际库存现金相符,做到日清日结束。
7.出纳不得擅自借款给员工,借款必须有总经理批准签字,并不得超过规定限额。
8.月底会计同出纳核对现金余额和银行存款余款,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物业公司现金管理制度
1、根据物业管理公司管理业务的需要,库存现金限额为人民币壹仟元正,超出限额部分,应在当天存入银行,现金必须在规定的范围、限额内支出,除特殊情况外,不得在现金收入中直接坐支。
2、现金的使用范围:
2.1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工资、奖金、补贴、福利补助费、差旅费等款项;
2.2支付给不能转帐的集体单位或城乡居民个人的`劳务报酬或购买物资的款项;
2.3结算起点(¥100元)以下的零星支付款项。
3、不准单位之间和个人因私借用备用金。
4、不准利用物业管理公司银行帐户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支付和存入现金。
5、不准用白条或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
6、行政人事部、工程部因采购工作需要,可申请配备备用金,限额¥1,000,用于零星采购,并于每年末办理清算手续,次年初重新申请配备。
7、经营现金收支的出纳人员不得进行会计记帐,进行记帐的会计人员不得经营现金。
8、库存现金与日记帐金额应核对相符,做到日清日结。
现金管理制度3
一、为了加强现金管理,根据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结合本医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医院及各部门同各企业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凡达到支票起点的,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属下列范围的可支付现金。
1、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包括稿费和讲课费及其它专门工作报酬。
3、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现金支出
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6、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开支(结算起点为1000元)。
三、财务部门现金的存放必须使用保险柜,并做到钥匙由专人负责保管和使用,用后及时锁好。当保管钥匙的人员有特殊情况请假时,需事先向领导请示,请假获准后,钥匙要由部门领导责成专人代管。
四、财务部门要建立健全现金日记帐,每发生一笔现金收(支)都有要及时在“收”、“付”凭证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及收(付)款人名章,及时记帐,逐笔记载现金收支。结出每日余额,月末做出月结和累计收支发生额。
五、购买物品在100元以下的需借用现金时,由借款人填写“借款单(现金)”经院长审批后由出纳员付款,所借现金必须当日归还,遇特殊情况当日不能归还的,财务部门凭“借款单”及时转帐,不得以白条抵库。
六、因公外出,包括去外埠采购人员,要将本部门科主任审批意见及签章的借款凭证交医院领导审批,然后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款手续,去外埠采购人员要先编制采购计划,否则出纳人员不予付款。外埠出差归来的人员,必须在返回后的三日内报帐。
七、出纳员在每日业务终了必须核对库存现金和业务周转金,做到每日现金、帐相符。对超过现金限额的部分及时送存银行。
八、送交款,提取现金必须保证安全。每次到银行交大额现金款必须有两人以上同行,以确保安全。
九、有关现金管理的其他几项规定:
1、不准超出规定限额范围使用现金。
2、不准以不符合财会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和业务周转。
3、不准因私事借用公款,不得将单位的现金收入按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
4、不准私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不准单位之间相互借用现金。
5、不准编造用途套取现金和用转帐支票套取现金。
6、不准保留帐外公款和私设“小金库”。
7、财务部门存放现金过夜,不准超过一万元(待定)。因特殊情况超限,应有主管领导同意。
现金管理制度4
某超市现金管理制度是确保超市日常运营中财务安全、提高资金运作效率的关键措施。它旨在规范现金收付流程,防止资金流失,保障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同时为超市的决策提供准确的'财务数据。
内容概述:
1. 现金管理政策:明确现金的接受、存储、使用和报告的具体规定。
2. 收款操作规程:详细规定收银员的职责,包括现金的清点、记录和存入银行。
3. 支出审批流程:设定支出权限,规定大额支出的审批程序。
4. 现金盘点制度:定期进行现金盘点,核对账目,及时发现和纠正差错。
5. 内部控制机制:设立内部审计,监督现金管理的执行情况,预防舞弊行为。
6. 应急处理方案:针对突发情况,如现金短缺或过多,设定相应的应对策略。
现金管理制度5
1现金管理
a.根据帐款分开的原则,出纳与会计岗位不能由同一人兼任,出纳也不得兼管现金凭证的填制和稽核工作。
b.严禁私设小金库,违者一旦查出按贪污论处。
c.现金管理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使用范围支付和收取现金,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对外币的管理须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现金主要用于日常零星支付。大额支用现金每笔3000元以上须经公司财务副总裁审批。
d.库存现金中的港币只限于在香港和深圳特区内使用。
e.库存现金限额:港币3000元;人民币10000元,超出部分应及时送存开户银行。
f.出纳员应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现金、支票、发票、原始凭证和传票等的安全。
g.出纳员在收取业主管理费等现金收入时应明确告知业主尽量采用银行托收,收取现金时应注意防范识别伪钞。
h.支付现金时出纳员凭经办人填制的借款单或报销单,按规定的审批权限经审批人、经办人、财务稽核人员签章后方可支付现金。
i.出纳员、财务稽核人员应分别审核现金原始单据,保证票据的真实、合法、有效,不得以白条抵库。
j.现金报销应做到及时。市内办事借款报销,事毕不超过三天,外埠办事借款报销事毕不超过五天,严禁拖欠占用公款。
k.出纳员依据现金支付凭证,分币种按时间顺序登记现金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
l.财务经理或财务主管应不定期地核查出纳员库存现金与现金帐结余额是否相符,如不符应查明原因。
m.收款员当日收取的款项,必须在当日下班前交给出纳员。
2备用金管理
a.为方便工作,简化手续,对因工作需要周转资金的部门和个人经公司总裁批准(公司)、分公司经理(管理处主任)审批后支取。
b.周转金主要用于零星费用支出。
c.市内办事周转金限额控制在1000元以内,特殊情况可适当提高。住外埠机构和个人按实际需要由公司总裁批准的限额使用。
d.备用金年末由财务部门收回,需要继续使用的年初重新办理借款手续。
e.备用金由借款人负责保管,安全自负。
g.办理储蓄户的备用金利息,凭银行计息清单上缴财务部门。
3支票管理
a.支票由出纳员专职管理。
b.购入支票要建立登记簿,做好登记,填写购入日期、行名、支票类别、起止号码、经办人签字等。
c.领用支票应凭领导签批、经办人签名的借款单办理领用手续。
d.出纳员在签发支票时应填写日期、大小写金额、用途、收款单位名称等。对事前难以确定收款单位和金额的须填写限额,领用人要在支票存根上签字备查。
e.出纳员对逾期(超过五天)未报的支票要督促经办人结帐,对无正当理由拖延不结的有权停发支票,并向上级反映其情况。
f.未经财务副总裁同意支票不得背书转让。
g.支票印鉴管理:公司财务部在银行预留'财务专用章'和法人代表章由财务主管领导和财务经理分别保管;分公司(管理处)银行预留印鉴除上述公司财务部印鉴外,增加一枚分公司经理(管理处主任)章,到公司财务部加盖空白支票每次不得超过10张。分公司经理(管理处主任)印鉴由经理(主任)本人保管,支票使用时方可加盖经理(主任)印鉴。严禁将经理(主任)印鉴交给出纳员或收款员保管。
h.支票书写的收款单位名称必须与发票或收据所盖印鉴名称相符。委托付款必须由原收款单位出具委托付款书。
i.现金支票不得交与非财务人员代提现金。
j.各种原因作废的支票应由出纳员加盖'作废'戳记,妥善保管。
4银行帐户管理
a.公司银行帐户管理在公司财务副总裁直接领导下,由财务部经理全面负责,承担日常运作和监管的直接责任,各运作环节由经办人承担具体责任。
b.银行帐户的开设
(1)任何以公司名义、私人名义开设银行帐户,均实行申报制度;
(2)公司开设银行帐户,由财务部提出申请,报公司总裁批准。
(3)分公司(管理处)开设银行帐户,由分公司(管理处)提出申请,经公司财务副总裁批准,财务部备案。
(4)公司开设的`银行帐户,银行预留印鉴办法,由公司财务专用章和公司负责人私章共同组成;取得非法人分支机构资格的分公司(管理处)经公司财务副总裁批准,可以分公司(管理处)名义开设银行帐户,预留银行印鉴为分公司(管理处)财务专用章和分公司(管理处)负责人私章;未取得非法人分支机构的分公司(管理处)一律以公司名义开设银行帐户,预留印鉴为公司财务专用章和分公司(管理处)负责人私章。
(5)由申请人办理有关银行开户手续。
c.银行帐户的运作
(1)银行支票、汇票、储蓄存折、财务印鉴由专人保管,保管人应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承担相应的责任;
(2)严格支票的签字程序。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单据(报销付款凭证或借款单)签发支票;
(3)一般不得签发空白支票,如因实际需要(如招待费和材料采购)领用空
白支票,须经财务主管领导批准,只可领用限额空白支票,并要加强控制,明确规定领用人责任,及时补记支票内容和金额;
(4)发出支票必须核实支用金额,并及时取得收据正本,保证实支款项与收据相符。
(5)财务专用章和负责人章必须分开保管。重要凭证、财务专用章及负责人私章保管人发生工作变动、离开公司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6)帐户有效签字人如因工作变动,离开公司或变换工作环境时,由开户申请单位及时办理更换签字人手续。
d.银行帐户撤消
(1)在下列情况下,应及时办理银行帐户撤消手续:银行帐户长期不使用,且以后也不再使用的;专门为某一单项业务开设的帐户,该业务已完结的;分公司管理处因某种原因撤消的。
(2)银行帐户撤消手续由原申请开户单位负责办理。
d.银行帐户监控
(1)银行帐户资料由公司财务部进行汇总。财务部定期汇编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帐户资料,报财务部经理及时分析变化情况,提出有效签字人、销户意见。
(2)定期汇总银行存款帐户余额,财务部每周编制资金周报,报公司财务总裁。
(3)汇入单位要求汇款时要填写汇款通知,以传真告诉汇出单位。汇款通知内容要详尽、字迹要工整,并由有关领导
签字。汇出单位接到汇款通知,进行电话确认,并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汇款。
(4)要认真核对每笔款项收支是否正确,每月按帐户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5)各分公司(管理处)出纳员发生变动时应事前通知公司财务部,离职、辞职的未经财务部经理批准不得办理结算。
d.银行帐户档案资料保管
(1)银行帐户档案资料包括开设银行帐户申请表、银行开户资料、银行帐号、有效签字资料或银行印鉴及银行销户资料。
(2)所有银行帐户资料要及时存档、妥善保管。
现金管理制度6
现金管理管理制度旨在确保企业现金流的有效运作,通过规范化的流程和严格的控制机制,实现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这一制度涵盖了以下几个核心领域:
1、现金流入与流出的监控
2、现金预测与预算
3、现金储备与投资策略
4、现金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
5、现金审计与报告
内容概述:
1、现金流入与流出的监控:设定明确的收款和付款审批流程,确保每一笔交易的合法性与准确性。
2、现金预测与预算:建立动态的现金流量预测模型,以便提前规划资金需求,制定合理的财务预算。
3、现金储备与投资策略:规定最低现金储备标准,同时设定投资策略以优化闲置资金的使用。
4、现金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设立风险评估机制,防止欺诈、盗窃等风险,强化内部审计和控制。
5、现金审计与报告:定期进行现金审计,确保账实相符,并及时向管理层提交现金管理报告。
现金管理制度7
为理顺现金采购流程,加强采购资金管理,提高采购资金效益,防范采购资金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1、本制度只适用于除水果、蔬菜及活鲜产品以外的现金采购业务。水果、蔬菜及活鲜产品的现金自采规定将另行制定。
2、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按本制度的规定进行现金采购。
⑴、与供应商有长期合作关系,但供应商只同意采用现款结算方式。
⑷、超低价商品促销。
二、采购计划与报批
1、采购部制订采购计划经采购部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2、采购部根据批准后的`计划组织商品采购,拟定《采购目录》经采购部负责人审核。
《采购目录》应包含商品名称、计量单位、最低单价、预算金额及合计等信息。
3、采购部制定采购线路,填制《采购费用申请表》经采购部负责人审核。
《费用申请表》应包含采购人数、采购工具名称及数量、采购所需时间及费用预算等信息。
4、采购部将采购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的《采购目录》和《采购费用申请表》送财务部进行审核后交总经理同意报董事长审批。
三、资金申请与跟单
1、采购部将经批准的《采购目录》和《采购费用申请表》交财务部申请采购资金借款。
2、采购部根据情况指定一名跟单员报财务部备案,由跟单员写出借支凭证经财务负责人批准后转账支付到其银行卡内。指定的跟单员原则上应报董事长同意,可以是财务或采购人员,也可以是公司其他员工,其产生的费用包含在采购费用预算内。
跟单员负责保管采购资金,现场监督采购货物信息,收取采购发票(附货物清单)和供应商信息、支付货款和采购费用以及办理报账平账手续等。
供应商信息应包含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信息。
四、货物验收与平账
1、采购货物到公司后,仓库或门店收货人按正常的收货流程办理收货业务和签字手续。
2、跟单员收取手续齐全的《入库单》与采购货物和费用发票等单据一起交采购部负责人签字后送财务部审核。
采购货物和费用发票必须由采购人员和跟单员签字确认。
3、财务部审核后填写支付单交总经理提出意见,在最近的费用报账日经董事长批准后按多退少补原则报销平账。
现金管理制度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为加强铁路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现金管理工作,监督铁路经济活动,保证铁路建设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办法。
关联法规:国务院部委规章(1)条
第二条凡在银行和其他各类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开户银行)、铁路资金结算(调度)中心开立账户的铁路企业(包括集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等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必须依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收支和使用现金,接受开户银行、资金中心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
关联法规:国务院部委规章(1)条
第三条各级财会主管部门必须加强对所属单位现金收支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现金收支管理
第四条已成立资金结算(调度)中心的地区,各单位只能在资金结算(调度)中心开立一个基本账户,不得多头开户。
第五条各单位要与银行协商,积极推行银行代发工资业务,以减少现金流量。
第六条运输进款现金和餐营收入按下列要求管理:
(一)各单位要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财会人员负责运输进款保管存汇及账表编报工作,必须实行账款分管制度,业务量大及现金数量多的车站、列车(客运)段应配备专职进款员,专职进款员不得对外直接办理客货运输及收付业务。
(二)运输进款要按规定及时送存开户银行,现金数量多时要增加送款次数。取送进款时,必须由公安人员护送。当地没有银行的车站,进款随指定列车交代缴站转存银行时,车站、列车、代缴站要有严格的交接手续和安全措施。
(三)各站、段必须建立运输进款专户银行存款日记账,及时核对账目,保证账款相符。各级运输收入管理部门要经常对站、段的银行存款情况进行实地检查,要加强对站、车进款的检查监督工作。
(四)对列车上补票、餐营收入现金的管理,要求做到措施严密,责任分明,设备齐全。补票款金额往返程在五千元以上的跨局长途列车,在安全上无保证的要实行到站交款办法,局与局之间进行清算。
(五)列车乘警要把保卫列车补票进款、餐营收入的安全作为工作重点之一,检查督促有关乘务人员认真落实各项安全负责制度。夜间和列车通过治安情况复杂区段时,要加强对存放现金部位进行巡视,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列车在终到站交款时,应由列车长和收款员一起将票款送到交款处,数额超过10万元以上时可由乘警护送,以确保安全。
第七条其他现金收入必须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应与开户银行协商,确定送存时间,但不得超过第2天。
第八条各单位在办理结算业务时,不得填写空白支票。要严格控制收取外单位现金,不得拒收支票、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
第九条各单位从银行提取现金时,要写明真实用途,同时,必须由本单位财务主管审核盖章后,才能向银行办理提款。不得超限额提取备用金。
第十条各单位在日常经济活动中,要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范围使用现金,能通过转账方式结算的,一律不准支付现金;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现金(即坐支),或者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
关联法规:国务院部委规章(1)条
第十一条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管理制度,不得超限额储备现金,如有超储,必须于当日送存银行。需要增加或减少库存现金限额的,应及时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由开户银行核定。库存现金限额的申请额,不得超过单位预计每天的`现金使用额(不包括工资、奖金额),交通不方便的单位,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单位预计三天的现金使用额。
第十二条各单位财务主管必须不定期对现金、库存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和银行对账单进行抽查核对,每月不得少于2次,抽查情况要有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各单位财务主管必须保管好银行预留印鉴和个人印章,外出期间要指定出纳以外的财会人员代为保管,或者委托有关行政领导人保管,严禁支票和印鉴、印章由同一个人保管。
第十四条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出纳人员必须根据当天发生的经济事项和会计凭证,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任何单位不准月末按银行对账单一次登账;现金日记账要求做到日清日结,银行存款日记账要做到日清月结;现金账结余额应每天与库存现金核对。
第十五条各单位必须每旬一次将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每月对账单数量少于3 张的单位也必须做到每月不少于一次。
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不一致时,要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各单位要建立单位内部制约制度。
要健全内部财务稽核制度,有条件的单位要设置专职财务稽核员,工作量较小的单位也必须指定兼职财务稽核员,以负责对本单位各项财务收支内容进行严格的事前审查,以及对其他会计资料的事后复核。
每一会计事项的处理,不得由一个人负责办理全过程,必须由两个以上人员处理。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七条已停止手工记账的单位,其使用的会计核算软件,必须具备在结账后对计算机内数据记录不能直接修改的功能,发生错账时,只能运用补充登记法实现留有痕迹的修改。
第三章 现金收支安全保卫
第十八条各单位要加强现金保管地点的安全保卫工作,配备必要的报警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建立严格的值班和保管制度,并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第十九条各单位每次向银行取送款金额达5千元及以上时,必须2 人同行;金额达1 万元及以上时,必须由出纳员的直接领导人员陪同,并尽可能派机动车接送;取送款额10万元及以上时,必须保证机动车接送,并由公安干警、保卫干部携带或警械护送;日取送现金达50 万元及以上的单位,应尽可能配备取送款专用车辆。取送款专车严禁搭载无关人员。
第二十条各单位由于工资、奖金等未及时发完,或者现金收入超限额当天不能送存银行时,要加强现金存放地点和设施的安全保卫工作,必须安排人员值班。
第四章 现金管理责任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要建立现金管理责任制。
(一)单位行政领导人负责领导本单位财会部门、财会人员和其他人员确保现金收支核算和管理的真实、准确和安全。
(二)财务主管是现金管理和监督的主要责任人,在日常工作中必须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本办法、《银行结算办法》组织对现金、银行存款业务核算,对每一张收、付款凭证和银行对账单要做到亲自审核,外出期间应指定人员代行职权。
(三)出纳人员对银行对账单的真实性和现金收支的安全负有直接责任,对银行对账单要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涂改。
关联法规:国务院部委规章(2)条
第二十二条各单位违反《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本办法的,由其上级财会主管部门或开户银行给予相应的处罚。
关联法规:国务院部委规章(1)条
第二十三条各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按下列原则处理:
(一)现金管理场所安全保卫工作不落实,未建立现金管理责任制,或者责任制不落实的,给予单位领导人和财务主管人员通报批评;屡教不改的,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二)财务主管日常把关不严,不按规定保管好预留银行印鉴,不按规定抽查、核对现金、银行存款和银行对账单的,给予通报批评;屡教不改的,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三)不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收支和使用现金,造成单位经济损失的,要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单位行政领导人和有关责任人员相应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或解除劳动合同:造成3 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给予单位行政领导人和有关责任人员行政记大过以下处分,并处以相当于本人2 个月技能工资和岗位工资之和以下的罚款;造成3万元及以上经济损失的,处以相当于本人3个月技能工资和岗位工资之和的罚款,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单位行政领导人和有关责任人员撤职以上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
(四)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并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铁道部财务司负责解释;部属各单位要制订相应的实施办法,并报部备案。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现金管理制度9
公司建立现金库存限额的管理制度,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公司必须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现金的开支范围。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
1.现金使用的范围严格按照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理》的规定执行。公司可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1)员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及应报销的出差补助费用;
(6)结算起点100元以下的零星开支;
(7)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2.除以上规定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后支付现金。
公司现金收入应当及时存入银行,不得用于直接支付单位自身的支出。单位借出款项必须执行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严禁擅自挪用、借出货币资金。
出纳员向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提取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财务主管批准后提取。
公司取得的货币资金必须及时入账,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账外设账,严禁收款不入账。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公司应当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及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公司应当加强对银行结算凭证的填制、传递及保管等环节的管理与控制。
公司应当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人资金;不准无理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不准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
公司应当指定专人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如调节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公司应当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注明借用现金的用途,经部门经理批准后,送财务,经财务部主管审批后方可支取。各业务人员应及时清理借款,公司应视业务需要制定还款期限及措施。
办理现金报销业务,经办人要详细记录每笔业务开支的实际情况,填写《支出凭单》,注明用途及金额。出纳员要严格审核应报销的原始凭证,根据成本管理、费用管理有关审批权限进行审核无误后,办理报销手续。
支付个人的临时工工资、顾问费等,出纳员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领导的批示,以及经过审核的《支出凭单》,并由经办人、收款人签章后,支付现金,同时办理代扣个人收入所得税手续。
出纳员办理完毕现金收付款业务后,应及时在单据上加盖“现金收讫”、“现金付讫”戳记及出纳员签章,并将自制原始凭证加盖“附件”章。
出纳员要每天清点库存现金,登记现金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库存备用金必须存入保险柜,出纳员必须妥善保管保险柜。凡当天收到的现金款项,应及时送交开户银行,不得用于其他款项支出。
财务负责人应高度重视现金管理,对现金收支进行严格审核,不定期进行实地盘点,对现金管理出现的情况和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现金管理制度10
1、单位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工工资、津贴、奖金;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四)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2、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经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财务主管、镇领导批准后支付现金。
3、单位所购固定资产、大宗商品、工程款以及其他超过现金支付限额1000元以上的物品必须采取转账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4、单位职工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财务主管审核,单位主要领导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的即转应收款。
5、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单位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财务主管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支付现金。
现金管理制度11
现金银行管理制度是企业财务管理的核心组成部分,旨在确保资金的安全、有效运作,并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该制度涵盖了现金管理、银行账户管理、支付审批流程、内部审计与控制等多个方面。
内容概述:
1、现金管理:规定现金的收付、保管、盘点等操作,明确现金余额的合理范围,防止资金积压或短缺。
2、银行账户管理:明确开设、使用和关闭银行账户的.程序,规定账户的授权使用和对账流程。
3、支付审批流程:设定支付申请、审批、执行的步骤,确保每一笔支出都有明确的授权和记录。
4、内部审计与控制:设立定期的内部审计机制,检查现金和银行存款的准确性,防止财务舞弊。
5、风险防范:识别可能的金融风险,如欺诈、盗窃等,并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6、法规遵从性:确保所有的财务活动符合国家的会计准则和金融法规。
现金管理制度12
为加强现金管理,规范现金结算行为,根据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所属分公司、子公司。
一、使用现金范围
1、产品销售的运输费、广告费。
2、员工工资、奖金、津贴、福利费、医药费和其他劳务报酬。
3、差旅费、培训费、业务招待费。
4、司机的车油费、过路费、过桥费、行车费。
5、员工工伤事故、生活困难、突发事件和临时借款。
6、小型维修费及所需的零配件等其他材料费。
除以上支付现金外,出纳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财务部经理审批、董事长批准。
二、库存现金
1、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5000元,超额部分必须及时存入银行。
2、公司现金必须存放在财务部的保险柜内。
3、出纳员到银行存、取现金时,公司应派车或专人护送。
4、工资以委托银行每月定期发放到员工的工资卡。
三、现金支付
任何资金支付都须有完整的.审批手续。
1、生产物资采购的现金支出,凭采购单、入库单、购物发票经xxx审批,财务部审核,董事长签字才能支付。
2、公司员工(借款人)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借款人的直属领导签字,财务部经理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签字后方可
借支,借款金额超过xx元,须经董事长批准。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借款人的当月工资中扣除;如借款人当月工资不足以扣还借款的,则在下月工资中继续扣除,依次类推,直至扣还全部借款时止。(或如借款人当月工资不足以扣还借款的,则依次从直属领导、公司分管领导、董事长当月工资中扣还借款,然后再从下月起从借款人的工资扣还给直属领导、公司分管领导、董事长。)
3、日常零星开支凭费用报销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由经手人签字,分管领导审批,财务部审核,董事长批准后支付。
4、差旅费支付根据公司差旅费报销制度执行。
5、业务招待费开支凭费用报销单、业务招待申请单、发票等,由经办人签字,财务部审核,董事长批准后支付。营销人员的业务招待费按公司销售制度执行。
四、财务部职责
1、出纳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簿,逐笔记载现金收付,每日核对账款是否相符,每月核对账账、账实是否相符,做到日清月结。
2、财务经理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出纳员的库存现金进行清查、盘点,如有长短款,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3、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即白条抵库)。
4、不准代其他单位收、付现金。
5、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
6、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
7、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
8、不准保留账外公款(即小金库)。
9、不准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款项(即坐支)。
现金管理制度13
为保证学院内现金、票证、物资、设备的安全,维护学院教学、生活秩序和财产安全,根据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部门必须严格执行银行规定的'库存现金的限额,确因特殊情况,必须滞留超额现金过夜的要及时报告保卫处并设专人就室看守。
二、现金和有价证券必须存放有安全设施的保险柜内,财务办公室要安全、牢固,做到窗有铁栏,门包铁皮并安装防盗、报警装置。
三、取送数额较大的现金必须两人以上同行(至少有一名男性),取送巨额款的,应派专车并配有保护人员。
四、个人的贵重物品、现金及有价票证不准在办公室内存放。
五、学院各部门的固定资产以及其它与生产有关的物资设备,在经营、存放、运输、使用过程中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并纳入守护人员视线。
六、存放高档物品、贵重器材的库房、实验室、演播室等门窗要安全牢固,做到窗有铁栏、门包铁皮、双锁,并设专人管理。
现金管理制度14
第一条 本管理办法所指的收入金额,是指由财务部汇入各单位银行账户内的金额,支出金额则仅指各单位的费用。各单位应行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可控制费用与不可控制费用,均应自财务部汇入之金额中支付。
第二条 各单位的可控制费用统一于每月月底前由财务部就下月份各单位的费用概算一次(必要时得分次)汇入各单位的银行账户内备支。
第三条 各单位的收入款项除财务部汇入的款项外,一律不得自行挪用单位内收回的应收账款(包括现金及支票),其收回的应收账款,应依账款管理办法的规定,悉数寄回总公司财务部。
第四条 现金收支旬报表的填写应一次复写两联,第一联于每旬第1日(即每月1日、11日、21日)中午以前就上旬收支逐项编制妥,连同费用科目的正式收据或凭单呈单位主管签核后以限时转送寄送财务部;第二联由各单位自行汇订成册作为费用明细账,并凭此于月底当天填制“费用预算分析表”。
第五条 现金收支旬报表中的编号系指费用的笔项而言,采用每月一次连系编号方式,月内的每月编号应相互衔接并连续编至当月月底止,次月1日再行重新编号。
第六条 现金收支旬报表上科目栏中类别的填写,系指依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其分属类别,分别以“营”或“服”或“管”等字表示,其性质的区分如下:
1.营业费用:凡属营业人员(包括营业主任及外务人员)所发生费用;
2.服务费用:凡属服务人员(包括服务主任及服务人员)所发生的费用;
3.管理费用:凡营业费用及服务费用外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七条 现金收支旬报表上科目栏中的“名称”系指各项费用的科目名称,其明细如下:
1.营业费用:即营业人员(包括营业主任及外务员)所发生的下列诸费用:
(1)汽车诸费:营业人员汽油、机油、过桥费、寄车费等;
(2)旅费:营业人员计程车资及营业员因业务之需所付的差旅费;
(3)公共关系:营业人员因业务上应酬所需支付者;
(4)薪工津贴:营业人员薪资(包括本薪、机车津贴、交际津贴、成交奖金、各项加给及值班费用);
(5)坏账:账款尾数无法收回,或倒账公司损失。
2.服务费用:即服务人员(包括服务主任及服务员)所发生下列诸费用:
(1)汽车诸费:服务人员所支之汽油、机油、过桥费、寄车费等;
(2)旅费:服务人员所支之计程车资及服务人员因服务的需要所支的差旅费;
(3)公共关系:服务人员因服务上的需要所支的交际费;
(4)薪工津贴:服务全体同仁的薪资(包括本薪、机车津贴、绩效奖金、加给及值班费等);
(5)坏账:账款尾数无法收回者。
3.管理费用:凡营业费用及服务费用外所发生的费用:
(1)汽车诸费:营业人员及服务人员外所支付的汽油、机油费;
(2)旅费:营业人员及服务人员外所支付的车费或出差旅费;
(3)运费:装载货物所支付的费用;
(4)文具用品:日常所用的文具纸张等;
(5)清洁费用:清洁公司所支的费用;
(6)邮票:邮寄函件及包裹的邮资及购邮票等;
(7)电话费:业务上的长途电话及市区电话;
(8)电报费:业务上的需要而拍的'电报;
(9)电力费:用电所支付的费用;
(10)自来水费:用自来水所支付的费用;
(11)修理费:汽车修理及保养等;
(12)人事广告费:刊登招员启事等;
(13)报章杂志:订阅报章杂志所支付的费用;
(14)固定薪资:营业人员及服务人员外的薪资;
(15)公共关系:营业人员及服务人员外所支付的交际费;
(16)租金支出:房屋的租金;
(17)税捐:支付营业印花税;
(18)其他变动费用:凡未能列入该分类科目的费用。
第八条 上述所列项目,会计员应按其性质区分(即营业费用、服务费用、管理费用等),妥予分类报支,不得相互混淆。
第九条 各单位与总公司间如有代收或代支事项发生时一律以“内部联络函”联系之,其作业规定如下:
1.各单位代总公司或其他分公司收款时应于收款的当日以“内部联络函”述明代何单位收款,代收现金应先换购汇票,若代收票据须注明代收票据内容,并连同票据一起寄送总公司财务部,由财务部负责通知被代收单位入账的同时将入账情形回复代收单位。
2.总公司代分公司收款时,应于收款的当月,由财务部以“内部联络函”述明代收款项内容,若为票据应注明票据内容,通知被代收单位,款项则暂代留存,被代收单位于接获财务部的通知时,应即于当天的“收款及成交奖金明细表”上加入该笔账款,增加其收款总额,并将入账情形回复财务部。
3.各单位代总公司支付款项时(如押标金、权限内购入的生产器具及服务部汽油或单价在100元以上的工具、油墨等)不得记入现金收支旬报表,惟应另行备忘登记,应于每旬寄送“现金收支旬报表”时另以内部往来联络函将所代支的款项明细及总额述明后连同单据一并寄送总公司财务部,由财务部凭以汇入该笔款项。若为紧急代支事项必须立即处理时,除以电话通知财务部电汇处理外,仍应填具“内部往来联络函”述明以资凭证。
4.总公司代各单位支付费用款项时,(如预付房租等)应由财务部于每月25日前以联络函通知被代支单位依虚收虚付方式在其“现金收支旬报表”上的“收入金额”栏内径行加入该笔款项。同时在“支付金额”栏内,直按登入该笔费用款项以增加账面的收入金额与费用金额。
第十条 各单位全体员工的借支总额在3.1万元以内者得经单位主管核准后由首存现金中先行借支,并限于每月10日发薪时一次扣回,其借支总额超过3.1万元者,应依权责划分逐笔专案报备核准后始得由财务部汇寄支付。
第十一条 每月月底当天,各单位会计员应凭留存之当月份该单位“现金收支旬报表”,依费用类别分别统计其当月份各项费用的总额,详填于“费用预算分析表”中呈单位主管就可控制费用中的各项费用,并对其实际与预算的差异详加分析。
第十二条 “费用预算分析表”一式两联,各单位应于每月3日前将此表(两联一起)连同“直线单位经营绩效评核表”一并寄送总公司业务部,由业务部据以查核与“直线单位绩效评核表”所填的费用数字无误后,即转送财务部复核并呈具所属副总经理填具总评后第一联由财务部留存,据以分析全公司费用差异,第二联寄回各单位存查。
第十三条 “费用预算分析表”上的费用率系指当月份的费用与营业额的百分比,“本月费用预算”一栏之计算公式如下:
(1)本月“营业费用”预算=上月营业费用×(1±本月营业收入成长率);
(2)本月“服务费用”预算=上月服务费用×(1±本月服务收入成长率);
(3)本月“管理费用”预算=上月管理费用×(1±本月营业及服务总收入成长率) ×20%)。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财务部呈总经理核准公布后实施,修订时同。
现金管理制度15
本现金管理管理制度案例旨在建立一套完善的现金流动控制体系,确保公司的财务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预防潜在的.风险。
内容概述:
1、现金收付流程:详细规定现金的接收、支付、记录和核对程序。
2、财务审批权限:设定不同金额级别的审批权限,明确责任分配。
3、现金盘点制度:定期进行现金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4、内部审计与监控:设立内部审计机制,监督现金管理执行情况。
5、应急处理预案:面对突发事件,如现金流短缺或异常,应有应对措施。
6、法规遵守:遵守相关财务法规,确保合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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