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节能管理制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节能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节能管理制度1
本节能工作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部的能源消耗行为,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并响应国家节能减排的政策号召。制度涵盖了节能目标设定、节能措施实施、节能监控与评估、责任分工及奖惩机制等方面。
内容概述:
1.节能目标设定:明确年度节能目标,确保目标的可量化、可实现性,并与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相一致。
2.节能措施实施:制定具体节能技术改造计划,推广节能产品与服务,优化生产流程,减少无效能耗。
3.节能监控与评估:设立能源管理岗位,定期进行能源审计,跟踪节能效果,及时调整策略。
4.责任分工:明确各部门、岗位的'节能职责,确保节能工作的全面覆盖。
5.奖惩机制:建立节能绩效评价体系,对节能成果显著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对浪费能源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
节能管理制度2
我们的工厂节能管理制度旨在确保生产运营的.高效性和可持续性,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应用,降低能源消耗,提升经济效益。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核心部分:
1. 能源审计与规划
2. 设备能效管理
3. 生产过程优化
4. 员工培训与参与
5. 监测与考核机制
内容概述:
1. 能源审计与规划:定期进行能源审计,评估工厂的能源使用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节能目标和策略。
2. 设备能效管理:关注生产设备的能效指标,优先选用高效率设备,并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运行在最佳状态。
3. 生产过程优化:通过工艺改进、流程再造等方式,减少生产过程中的能源浪费。
4. 员工培训与参与:提高员工节能意识,鼓励员工提出节能建议,形成全员参与的节能文化。
5. 监测与考核机制:设立明确的节能指标,定期监测和评估节能效果,对节能成果进行奖励。
节能管理制度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xx]106号)和省、市、县有关精神,为切实做好我站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工作,进一步增强工作人员的'节能意识,加快推进节约型建设,加强能源管理,科学合理利用水、电、煤、油品等各种资源,减少资源浪费;降低成本,提高单位整体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如下:
一、用电管理
1、提倡每天少开1小时空调,节假日或少数人加班时不开空调;严格执行空调运行规定,夏季环境温度低于28℃、冬季环境温度高于16℃时停止使用空调。办公场所夏季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不高于20摄氏度,无人时不开空调,开空调时关闭门窗。
2、减少照明设备电耗,办公场所内自然光度足够时不再开灯,按需求开启照明灯,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白昼灯。办公室、候车室等公共场所的照明,降低瓦数。
3、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设置不使用时自动进入低能耗休眠状态,长时间不使用时要及时关闭,以减少待机消耗。下班前关闭电源开关(包括饮水机)。
4、优先采用环保型、节能型电器和设备,逐步淘汰高能耗、低能效设备。积极推广使用高效节能型新产品、新技术。
5、禁止使用移动式采暖设备。
二、用水管理
1、加强用水设备日常维护管理,严禁跑冒滴漏,杜绝长流水现象,做到随手关闭水笼头。
2、工作人员每天要根据需要装灌适量开水,各种会议一般不提供瓶装矿泉水。
3、禁止用桶装矿泉水洗茶具洗手,禁止用桶装矿泉水浇灌花木。
节能管理制度4
一、各公共机构要成立节能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用能统计台账及能耗计量,对本公共机构的能源利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要有专人专职负责统计本单位能耗、报表记录和管理台账。
二、各公共机构要落实能源消费计量制度。用能单位能源消费要进行分户、分类、分项计量,并对能源消耗状况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纠正用能浪费现象。
三、公共机构应当按时报送能耗报表,于每季度结束后10天内报送季度能耗报表及能源消费状况分析报告。公共机构要指导督促所属二层机构认真做好公共机构能耗统计上报工作。
四、各公共机构要加强对干部职工节约用水、用电宣传的`教育,普及节约用水、用电科学知识,增强干部职工节约用水、用电意识。
五、推广使用节能灯具,尽量采取自然光照明;合理设置空调温度,尽量减少办公用电设备待机电耗及大功率电器使用。
六、各公共机构要加强节约用电检查及照明线路定期检修,对发现浪费电力的行为,应及时制止,未及时整改的,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处理。
七、各公共机构要积极推广使用节水器具,采取有效措施,号召干部职工养成节约用水的习惯,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办公区绿地和景观灌溉提倡雨水浇灌。
八、安排专人定时定期抄录水表,对用水量及时分析,发现情况异常,立即进行管网检查以消除问题;加强供水管线的巡查,发现有管道泄漏的情况及时处理。
九、严格公务用车配备标准和编制管理,加强公车燃油管理,落实“一车一账”。定期开展车辆维护、保养,努力降低燃油消耗。
十、合理安排车辆出行路线和用车人员搭配,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率,周末和节假日无特殊情况一律集中封存管理,严禁公车私用。
十一、推行使用电子无纸化办公,尽量在电子媒介上修改文稿,减少重复打印次数。减少纸质文件印制,提倡双面使用纸张。
节能管理制度5
在企业的日常运营中,节能管理制度是一项至关重要的环节,它涉及到能源的.合理利用、成本控制以及环境保护等多个层面。然而,当前我们的节能管理制度存在一些不足,需要我们深入探讨并提出改进措施。
内容概述:
我们需要关注的是制度的完备性。这包括是否制定了详尽的节能目标、标准和程序,以及这些规定是否覆盖了各个部门和生产环节。执行力度是关键,制度的落实情况如何,是否有有效的监督机制和奖惩措施。员工的节能意识和知识也是不容忽视的一环,是否进行了必要的培训和教育。技术更新和设备改造也是节能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需要审视现有设备的能效水平和升级可能性。
节能管理制度6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的政府采购,适用本办法。因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需要实施的紧急采购,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采购,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简称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第四条 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采购是指采购人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分散采购是指采购人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在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第五条 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六条 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 政府采购工程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招标限额,在采用招标方式时,适用《招标投标法》。但采购预算编制、信息发布和招投标过程的监督、采购合同的订立、采购资金的拨付等适用《政府采购法》和本办法。未达到国家和省规定招标限额的政府采购工程的采购,适用《政府采购法》和本办法。
第八条 本市的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由苏州市人民政府确定,报省财政部门备案。
第九条 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及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等政府采购信息,应在省级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第十条 市、镇两级财政部门是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市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
第十一条 市人民政府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组织集中采购的需要设立的集中采购机构是非营利事业法人,直属市人民政府领导。集中采购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受采购人委托,制定集中采购的具体操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依法组织采购活动;
(三)根据采购人委托的权限签订或组织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督促合同履行;
(四)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项目的采购;
(五)依法办理其他政府采购事宜。
第十二条 采购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向采购人行贿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非法利益。
第十三条 采购人应当按照同级财政部门的要求和年度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采购人根据确定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月度政府采购计划,由主管预算单位汇总并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实施。经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一般不得调整。采购人确需调整的,应当按照报送采购计划的程序进行。不编制月度采购计划的项目,不予列入政府集中采购。
第十四条 采购人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分散采购可以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采购,也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实施分散采购必须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程序进行,并依法接受财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十五条 采购人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从事政府采购活动,应当与其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明确委托代理事项,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法定的资格条件。供应商资格由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审核,集中采购机构据此建立相应的供应商库。
第十七条 采购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政府采购当事人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要求采购人或采购工作人员向其指定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第十八条 政府采购以公开招标方式为主,以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以及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为辅。
第十九条 采购人采购货物或服务,数额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由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报意见,市财政部门审核并报苏州市财政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采购人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或服务化整为零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
第二十条 政府采购专家库由财政部门按财政部、监察部的有关规定设立。政府采购专家应当具备国家和省规定的条件。
第二十一条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依法需要使用专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同级财政部门的监督下,本着专业对口的原则,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抽取结果当场记录备案。政府采购专家名单在评审结束前应当保密。对行业或产品有特殊要求的采购项目,本地政府采购专家库不能提供所需专家的,财政部门应当从上级政府采购专家库中抽取。如仍不能满足要求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自行确定,并报财政部门备案,但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第二十二条 政府采购专家应当客观、诚实和公正地参加政府采购的评审工作,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所提意见承担个人责任。政府采购专家应当主动回避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
第二十三条 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以书面合同方式约定。采购人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代理机构以采购人名义签订合同的,应当提交采购人的委托代理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第二十四条 政府采购合同一经订立,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并将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的有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备案。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五条 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 政府采购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国家和上级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质疑供应商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依法向同级财政部门书面投诉。财政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
第二十八条 财政部门应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及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一)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
(二)政府采购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
(三)政府采购合同的履约和验收情况;
(四)政府采购专家的使用情况;
(五)分散采购的组织实施情况;
(六)集中采购机构的内部制度建设情况;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九条 采购代理机构应实行采购项目负责人制度、人员轮岗制度、职能分离制度和回避制度,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其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和考核。采购人员经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任职。
第三十条 财政部门应建立健全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对集中采购机构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等有关情况在指定的媒体上如实公布。
第三十一条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政府采购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其职责分工,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
第三十二条 各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本系统各单位政府采购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各主管部门应根据本办法要求,制订相应的政府采购制度,并予以实施。
第三十三条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的,财政、监察和其他有关部门可以实施现场监督。
第三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有关部门、机关应依照各自职责及时处理。
第三十五条 采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停止向其支付预算资金,并相应扣减预算指标。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财政部门应提请其上级机关或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政府采购合同没有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而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的;
(二)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损害或继续履行将会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而没有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的;
(三)擅自委托未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的代理机构进行采购的;
(四)应进行集中采购而擅自进行自行采购的。
第三十六条 采购人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大型或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工作而未邀请的,由财政部门责令改正,并由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七条 供应商在政府采购过程中有违反法律、法规情形的,或在中标后不能按投标承诺履约的,给予其取消中标资格、限期整改、一到三年内禁止参加本地区的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罚。
第三十八条 验收方成员在验收工作中弄虚作假,损害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由财政部门责令改正,并由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 采购代理机构在代理政府采购业务中有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以罚款,并依法取消其进行相关业务的资格;对构成犯罪的有关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 财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实施监督检查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上级机关或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常政发[1999]15号《常熟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节能管理制度7
我们的节能管理制度旨在建立一套全面、科学的节能管理机制,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并响应国家节能减排的号召。该制度将涵盖以下几个核心领域:
1. 节能目标设定与分解
2. 能源审计与监测
3. 设备节能改造与升级
4. 能源使用规范与控制
5. 节能教育培训与宣传
6. 节能考核与奖励机制
内容概述:
1. 节能目标设定与分解:明确公司年度节能目标,并将其分解至各部门,确保责任落实。
2. 能源审计与监测:定期进行能源审计,监控能源消耗情况,找出浪费点,提出改善措施。
3. 设备节能改造与升级:推广使用高效节能设备,对老旧设备进行节能改造,提升整体能效。
4. 能源使用规范与控制:制定能源使用标准和操作规程,减少非生产性能耗,优化能源分配。
5. 节能教育培训与宣传:提高员工节能意识,定期开展节能知识培训和宣传活动。
6. 节能考核与奖励机制:设立节能绩效指标,对节能成果显著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
节能管理制度8
建筑节能管理制度体系是一项旨在提升建筑能源效率,降低能耗,保护环境的重要管理框架。它涵盖了建筑设计、施工、运营维护以及政策法规等多个层面,旨在通过科学的'管理手段,实现建筑全生命周期的节能目标。
内容概述:
1. 设计阶段:推行绿色建筑设计,如采用高效保温材料,优化建筑朝向,合理布局以最大化自然采光和通风。
2. 施工阶段:实施节能施工技术,如精细化施工管理,减少浪费,提高施工过程中的能源利用效率。
3. 运营维护:建立节能运行管理系统,定期进行能源审计,优化设备运行策略,确保建筑运行的能源效率。
4. 政策法规:制定和执行严格的建筑能效标准,提供经济激励措施,鼓励建筑节能技术的研发和应用。
5. 技术研发:推动建筑节能技术创新,如智能控制系统,可再生能源利用等,以提升建筑能效。
6. 培训教育:加强建筑节能知识的培训和普及,提高从业人员的节能意识和技能。
节能管理制度9
为降低办公成本,节约能源,杜绝人为浪费,使员工自觉养成良好的行为规范,特对办公室节能降耗事宜制订以下管理办法。
一、公司各公共区域的水电设施设备,须保持完好,物管部门应经常进行巡查,若因未及时修理而造成公司损失的,将依照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责任。
二、为节约用水、用电,使员工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规范使用水电责任区域及标准如下:
1、各办公室的`照明,上班期间由办公室人员负责,下班后由清洁工及夜巡员工负责,须做到人走灯灭,如发现常明灯的行为,对其负责人处以100元/次的罚款。
2、各办公室、会议室使用的空调、取暖器等高功率电器设备,必须随当时的气温情况确定是否开启,原则上28℃以上(含28℃)或低于12℃方可开启,如有违反,一次性扣发当事人100元工资。
3、各部门办公室使用的饮水机、电脑、空调等用电设施,由各部门人员负责,须在下班后关闭,如有未关闭现象,处以100元/次的罚款。
4、用完水后应随手关闭水龙头,如若发现常流水现象,处以100元/次的罚款;
5、公司员工如发现水龙头应关闭而未关闭,应及时关闭,并立即通知使用部门,若不闻不问,事不关己,每次扣发当事人100元工资。
6、如果再次违反以上规定,则双倍处罚;以此类推。
三、节约用纸。打印、复印采用双面模式,草稿、公司内部资料尽量使用单面废纸打印。
四、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节能管理制度10
医院作为公共服务机构,能源消耗巨大,节能管理不仅关乎经济效益,还对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有效节能可以降低运营成本,减轻财政压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有助于实现可持续发展;同时,节能行动也是医疗机构社会责任的体现,有利于提升公众形象。
节能管理制度11
1.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教育局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向学校宣传有关节能方面的法规和文件精神,宣讲节能降耗目的意义和工作方面的要求、方法、措施,动员学校号召全体师生员工积极行动起来,投入到全民节能行动之中,从学校和家里入手,节约能源资源,减少消耗。
各中校按照统一要求与部署,全面开展了学习宣传活动。一是学校利用各种会议和活动向教职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教职工对降耗工作的认识水平,让教职工充分认识到能源资源与我们息息相关,是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和社会事业、经济发展的大事,节能降耗应立即行动起来;二是以班为单位,班主任组织教师向学生进行宣讲,三是利用学校板报、标语和活动进行宣传,四是在节能降耗宣传周要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在向学生宣讲时,要求教师结合实际,注重从有关报刊杂志和网络中收集学习资料,针对不同年级的学生应结合课本知识分层次讲解节能降耗的基本知识,大力对学生宣讲“节约一度电、节约一方气、节约一升油、节约一块煤、节约一滴水、节约一张纸”提一条节能降耗的建议;用废旧易拉罐、塑料瓶等制作一件艺术品;收集一次废旧电池;去超市自带一次购物袋。都是缓解能源供应紧张状况、保护环境的行为,培养学生良好的节能生活方式,号召全体学生用实际行动投入到节能系列活动之中。
2.严格管理,完善制度
为抓好资源节约工作,我局在做好机关自身节能降耗工作的基础上,将节能降耗工作要求及时传达各直属学校和单位,为全系统资源节约工作的开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各直属单位结合实际,以节约水、电、油、办公用品等为重点,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在卫生间、走廊灯有照明灯开关、自来水开关的地方张贴节电、标识,新建楼房走廊要求安装声光控开关,卫生间使用电感应节水开关。要求制定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办法并在工作中逐项加以落实,通过建立完善节约资源的计量、记录报告、奖惩措施等,定期公布资源消耗情况,不断强化对资源节约工作的日常管理。明确每一位节能领导小组成员的具体责任和管理区域,形成有效的交叉监督检查机制,严格执行节能方案各项要求,将每一栋建筑物、每一个班级、每一个后勤服务点都落实到专门部门和专人负责,完善监督检查措施,严格执行节能奖惩细则,校园节能降耗效果明显。
3.扎实开展了节能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节能素质
全市各级学校都自编节能减排教材。如:孟疃初中自编节能教育教材《节能减排从我做起》,龙都小学自编节能教育教材《“节能减排”九项行动》等,每学期不少于10课时。我市的工商职业学院结合大专、中等职业学校课程设置与专业要求,对学生开展节能降耗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学习和掌握一定的节能知识和技能,增加对能源资源的认识,提高职业学生节能意识和能力,促进学生职业技能的提高。让学生知晓明白了“汽车大排量、住房大面积、装饰求豪华”等现象是浪费能源资源的行为,它们加剧了能源供应紧张状态,加重了环境污染。
4.把握重点,突出效益
控制重点部位的资源使用量是节能降耗的关键,我局通过四个方面加强能源消耗控制。
在节电方面:一是推广使用节能灯、感应灯。繁华中学更换节能灯管。学校已投入55万元将原用的T8型号灯管更换为更节能、使用寿命更长的T5型号灯管,其节电率高达36%。学校现已更换灯管6000余支,每年节约用电28万度。二是安装灯具感应控制设备。安装灯具感应控制设备。繁华中学目前已经在东园校区主教学楼安装了429套,节电率达30%以上,一年节约用电约15万度。三是减少电梯的使用,一至三楼电梯关闭,鼓励徒步上下楼梯。四是办公室白天尽量采用自然光,公共区域的照明逐步使用延时开关和感应开关。五是尽量减少办公设备的待机耗电。六是改造老化线路降低电能损耗。七是优先采用环保型、节能型电器和设备,逐步淘汰高能耗、低能效设备。积极推广使用高效节能型新产品、新技术。如一中在学生宿舍、食堂等耗能集中的地方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泵等先进节能技术设备,逐步淘汰和改造老化和超期使用的设备,在内宿学生节能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诸城一中新上30吨的皇明太阳能集热系统,并通过管道连接,一方面每天可以满足300名学生的洗澡,同时一年四季为蒸汽锅炉补水,通过提高锅炉基础水温节约燃料。这样既达到节能减排目的,又能每年节约燃气费十二万元左右,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显著。龙城中学投资100万元在餐厅楼顶安装太阳能集热设备,通过太阳能把水加热,转换成可以饮用的热水,节约了用电烧水支出;冬季取暖用水也用太阳能集热设备先加热,然后再用锅炉提高温度,每年可节约用煤100吨,一项投入多方收益。繁华中学充分利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投入83万多元对学生公寓热水系统进行了技术改造,由锅炉集中供热改为太阳能供热。每年可节省耗煤646吨、节电108万度。枳沟初中空调地源热泵系统项目从20xx年8月开始建设,当年12月投入使用,诸城一中投资130多万元安装了地源热泵空调系统,给办公楼冬季取暖,夏季降温。由于新技术的应用,每年两季的运行成本大幅度降低(冬夏两季约计每平方的'费用为25元左右),该系统运行以来取得了显著的效益:一是节能,项目运行费用是电炉的1/4、燃油锅炉1/3、燃气锅炉的1/2,比太阳能热水系统还节能,能效比高,节能效果非常明显;二是省钱,热泵机组安装在楼顶或室外,无须建锅炉房,节省土地投资,无须年检和运行附加费,无须燃料运送和储存,无须专人值守,无须复杂的维护、检修,投资回收期短;三是安全,热泵机组无燃料泄露、火灾、爆炸等安全隐患。机组内设有高压保护、低太坏保护、压缩机过流、过载保护、水温超高保护、水箱水位自动控制等多重安全保护,从根本上杜绝漏电、干烧、超高温等安全隐患;四是环保,热泵机组对环境无污染,属于高效节能环保型产品,符合我国能源产业和环境保护政策。
在节水方面: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及时检查更换老化的供水管路和零件,在重点用水部位应用新型节水装置,在用水区域设置节约用水标识,控制各个阀门、龙头的出水流量,使师生员工养成良好的节水习惯。开展对学校用水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研究分析,制定并积极落实学校用水节水工作实施方案,于年底前将基本完成校园教学、办公建筑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龙头、冲洗阀、水箱的更换改造,积极使用节水器具。
在节油方面:一是统一调度公务用车,公务用车由办公室统一调度。二是减少出车次数。集体活动原则上不安排小车,尽可能集中同线路人员一同外出;办公事提前预告,尽量利用一部车前往,减少出车次数。三是控制燃油量及车辆保养维修费。根据车型和排气量,司机对车辆加油、保养维修应事先向办公室报告,严格控制燃油量及车辆保养维修费。
节能管理制度12
1、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并正常运行。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责任制,严格按《建筑工程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进行安全管理。尤其安全管理人员到岗并履行其职责、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均真正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2、认真审核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的开工条件;
3、认真审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中有关安全条款,协助总包单位对安全技术措施的衔接进行协调。
4、及时提出对总包与分包单位在施工交接过程中或交叉作业时涉及的'施工安全问题,并协助协调。如达不到要求则下发监理通知书。
5、发现安全事故隐患以及违反施工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安全操作规程行为,及时予以制止。
6、督促施工单位对脚手架、吊篮脚手架进行经常性巡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吊篮脚手架应始终处于绝对安全状态。
7、不定期组织进行施工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下发监理通知单责成整改并加以验证。
8、具体安全生产注意事项
(1)应符合'条文'jgj102-96第7、2、5条的规定,即窗体与主体结构连接的预埋件,应在主体结构施工时按设计要求埋设。否则应经设计同意后方可采取措施进行节点处理。
(2)在型材使用方面不能随意减小面积、取小安全值来降低窗的成本。
(3)防雷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有关规定。窗体应形成自身的防雷体系,并与主体结构的防雷体系可靠连接。还要考虑防火、抗震等性能要求,按建筑防火设计分区和层间分隔等要求采取防火措施
(4)施工人员应按要求配备安全帽、安全带、工具袋等。
(5)安装用的施工机具在使用前,应进行严格检验。手电钻、电动改锥、焊钉枪等电动工具应作绝缘电压试验;手持玻璃吸盘和玻璃吸盘安装机,应进行吸附重量和吸附持续时间试验。
(6)在窗体安装与上部结构施工交叉作业时,结构施工层下方应架设安全防护网;离地面3米处,应搭设挑出6米的水平安全网。
(7)现场焊接时,在焊件下方应设接火斗。
节能管理制度13
为发挥公共机构在节能和建设节约型社会中的表率作用,以实际行动节约能源资源,减少公用经费支出,建设节约型机关,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节约用电管理制度:
一、各单位、科室要加强对职工节约用电宣传和教育,普及节约用电科学知识,增强节约用电意识。
二、节约空调用电。改进空调温度控制方式,严格执行空调温度控制标准,充分利用自然风,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高于20摄氏度,办公室无人时要随手关闭空调。除会议室外,上班不得提前开空调,下班前应提前半小时关闭空调。力争每天少开1小时空调。开空调时不开窗户,定期清洗空调,提高空调能效。
三、节约照明用电。机关办公楼内外使用节能灯,自然采光条件较好的.办公区域,白天充分利用自然光;夜间楼内公共区域(含卫生间)尽量减少照明灯数量,确需开灯时,如间隔开灯能保证照明时不全部开。会议室一律使用节能灯具。办公区道路、院落照明、厕所安装自动控制开关。下班、夜晚加班最后一个人离开办公室要关灯,杜绝白昼灯、长明灯。
四、节约办公设备用电。办公设备不使用时要设置好节电模式,长时间不使用的要及时关闭,减少待机能耗。加快淘汰高能耗办公设备。新购买的用电办公设备必须达到规定的能效标识。节假日和非工作时间,要及时关闭电热水器等用电设备。开水茶炉在下班、双休及节假日期间断电停用,锁闭房门。计算机、打印机、
节能管理制度14
1目的
对华鲁运行分场节能工作实施全过程管理和控制,提高能源利用水平,降低发电成本。
2、组织:
建立健全节能网,负责:贯彻执行公司主管部门的节能要求。每季度向公司上报节能技术指标完成情况、原因分析、改进建议、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完成情况及下季度节能技术改造计划。
3、节能管理人员的职责:
(a)负责华鲁运行分场节能管理日常工作;
(b)对技术经济指标进行分析和检查,总结经验,针对能源消耗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c)开展节能宣传教育,提高广大运行人员的节能意识。组织实施节能培训,对节能相关工作进行指导;d)提出节能奖励分配方案。
3.3节能日常管理
4.指标管理
运行分场应定期对以下指标进行检测,同设计值、历史最好水平及国内外同类型机组最好水平(计划值)进行比较,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分析和调整,找出差距,提出改进措施,不断加以改进,保证指标的全面完成:
(a)综合指标:发电量、供热量、供电标准煤耗率、厂用电率等;注:上报的煤耗应真实。具备条件的火电厂的供电标准煤耗率应按正平衡法计算,反平衡校验,盘煤校核。
(b)锅炉:效率、过热蒸汽汽温、汽压、炉烟含氧量、锅炉漏风率、排烟温度、飞灰和灰渣可燃物、风机单耗、点火用油等;
(c)汽轮机:热耗、真空度、凝汽器端差、给水温度、给水泵耗电率、循环水泵耗电率、高压加热器投入率等;
(d)热网:供热回水率;
(e)燃料:配煤合格率入炉燃料量及低位发热量等;
(f)化学:自用水率、补充水率;
(g)热工:热工仪表、热工保护和热工自动的投入率和动作正确率。
5运行管理
5.1要按公司要求,确定机组运行方式,进行电、热负荷的合理分配,组织运行分场的经济运行,使各项运行参数达到额定值。
5.2由于燃烧非单一煤种的火电厂,根据不同煤种及锅炉设备特性,研究确定掺烧方式和掺烧配比,并组织有关岗位认真执行。
5.3锅炉司炉应掌握入炉煤的变化,根据煤种煤质分析报告及炉膛燃烧工况,及时调整燃烧,经常检查各项参数与额定值是否符合,如有偏差应分析原因,及时解决。凡影响燃烧调整的设备缺陷,应及时通知检修人员消除。应按照规程规定及时做好锅炉的工作,保证锅炉在最佳工况下运行。
5.4改善操作技术,节约点火用油,实施燃烧优化调整,制定耗油定额,加强管理。
5.5应保持高压加热器的投入率在一定比例以上。应规定和控制高压加热器启停中的温度变化速率,防止温度急剧变化。维持正常运行水位,保持高压加热器旁路阀门的严密性,使给水温度达到相应值。应注意各级加热器的端差和相应抽汽的充分利用,使回热系统处于最经济的运行方式。
5.6加强化学监督,做好水处理工作。应严格执行锅炉定期排污制度,防止锅炉、凝汽器、加热器等的受热面以及汽轮机通流部分发生腐蚀、结垢和积盐。
5.7应按规定做好冷水塔的检查和维护工作,结合检修进行彻底清理和整修。
5.8应加强对各种运行仪表的管理,做到装设齐全,准确可靠。有DCS装置的自动仪表投入率应达到95%,没有DCS装置的自动仪表投入率应达到85%
5.9积极开展小指标竞赛活动,以小指标保证大指标的`完成。监视分析机组的主要经济指标,及时进行调整,不断降低机组热耗。
5.10及时发现并联系检修人员消除设备缺陷,使设备保持最佳状态。结合设备检修,定期对锅炉受热面、汽轮机通流部分、凝汽器和加热器等设备进行彻底清洗,以提高热效率。
5.11通过检修消除八漏(漏汽、漏气、漏水、漏油、漏风、漏灰、漏煤、漏粉),建立查漏堵漏制度。
5.12加强热力试验工作,应进行机炉检修后的热效率试验及各种特殊项目的试验,作为设备改进和检修的依据和评价
5.13定期进行能量平衡测试工作。能量平衡测试时,单元制锅炉及汽轮发电机组应同时进行测试,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能量平衡测试工作,内容包括燃料、汽水、电量、热量平衡等,并进行煤耗率、厂用电率及其影响因素分析。
5.14锅炉应进行优化燃烧调整试验,制定出针对常用炉前煤种在各种负荷下的优化运行方案。
6水管理
6.1加强用水管理,采取有效措施节约用水
6.2应减少各种汽、水损失,合理降低排污率。做好机、炉等热力设备的疏水、排污及启、停时的排汽和放水回收工作。严格控制非生产用汽和做好凝结水回收措施。
节能管理制度15
能源消耗定额的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是用经济办法管理企业,加强经济核算,考核经济效果的主要基础工作。对于降低消耗,节约能源,提高经济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能源消耗定额的制定、审批和上报。
1、能源消耗定额的定义:能源消耗定额是指在一定的条件下,为生产单位产品或完成单位工作量,合理消耗能源的数量标准。
2、能源消耗定额必须反映生产建设过程中能源消耗的客观规律,它应是能源利用率考核的依据,能源消耗定额应先进合理,既反映生产技术水平,同时也反映生产组织管理水平。为此,合理的能源消耗定额,必须是正确的能源消耗规律的反映,正确的能源消耗定额必须在科学地研究能源消耗规律的基础上制定、产生。
3、企业能源消耗定额由企业节能主管部门组织,并会同生产技术管理部门、设备管理部门等共同进行制定。
4、能源消耗定额的制定必须遵循从实际出发,深入生产第一线,进行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掌握资料,实际测算,适当的科学分析,精确的核算,力求达到“快、准、全、好”的标准。 “快”即制定的定额迅速及时,走在生产之前,对生产起指导和促进作用。
“准”依靠长期的定额资料积累和经常了解分析生产情况,使能耗定额准确。
“全”即完整齐全,企业各生产环节、生产车间各生产工序、各类产品均应制定完整的能耗定额。
“好”定额指标既要积极,又要可靠,既具有先进性,又切实可行,对能源单耗尚未达到行业平均水平的部门,定额要从严核定,以利调动一切积极因素。
5、能源消耗定额草案制定后,经职工讨论和有关部门审核,企业领导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执行。
6、企业制定的能源消耗定额,应逐项逐级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⑴审查制定能源消耗定额工作报告的说明;
⑵审查是否符合国家当前有关能源方针、政策和法规;
⑶审查能源消耗定额的项目;
⑷审查重点项目变化情况和原因;
⑸与历年能源消耗的资料对比,分析是否符合能源消耗的规律性;
⑹审查制定过程中的计算依据,并验算是否正确;
⑺审查是否积极采用了节能新技术;
⑻审查是否已采纳了群众讨论及各级审批过程中提出的正确意见;
⑼审查制定过程中拟定实现能源消耗定额措施的情况。
7、能源消耗定额的审批标准:
⑴定额必须先进、合理、齐全、准确;
⑵定额必须达到本企业的历史水平或低于上一年度的实际消耗水平;
⑶定额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必须建立健全并切实执行;
⑷必须实行按定额供能和按实际消耗严格考核;
⑸计量表具必须准确和齐备。
8、企业的单位能源消耗定额,应报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经审批后执行。
二、能源消耗定额的贯彻执行
1、经批准下达的能源消耗定额,企业各部门都要贯彻执行,凡属能源计划分配,组织供应和成本核算等都要按定额办事。
2、能源供应部门按照核定的能源消耗定额和生产任务核实供应,各单位要建立能源消耗定额的管理档案。
3、能源供应部门和生产部门应密切配合,建立健全定额供能制度、消耗定额分级管理和奖惩制度,做到定额管理生产、指导生产、监督生产,以便实现最小的能源消耗。
4、做好能源消耗的原始记录和统计分析工作,从能源进厂、转换、分配和最终消耗为止,各处环节都应有健全的原始记录,记载各种能源在不同阶段,不同环节的使用情况和消耗情况。三、能源消耗定额的检查分析
1、能源消耗定额在贯彻执行进程中,必须经常检查分析,目的为了解消耗定额在实际生产过程中的执行情况及取得的效果,同时检查为发现定额在执行过程中的.缺点和不足,找出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改进能耗定额,使之愈做愈好。
2、检查的方法采取统计分析和实际查定相结合的办法,办求符合实际和更加全面、使之及时发现能耗定额存在的问题。
3、在检查定额的基础上,进行定额分析,目的是为揭露矛盾,找出节约和浪费的原因,从而采取有效措施,推动设计和工艺方面的改进,积极采用节能新技术、新材料,从而使生产水平不断提高,定额消耗不断降低。
四、能源定额的修定
1、由于影响能源消耗定额的各种因素是在不断地变化的,因此能源定额必须定期修改或临时修改,一般单项定额每年修改一次,遇到下述情况时,可作必要的临时修改:
⑴在能源消耗定额执行过程中,发现定额脱离实际或计算错误时;
⑵产品结构、用能设备和生产工艺有重大改变时;
⑶提高了生产或改进了操作时;
⑷能源品种、规格、质量等发生重大变动时。
2、在一定时期内影响生产某产品消耗能源的主要因素,还是具有相对稳定性的,由于能源消耗规律的作用,要求能源消耗定额具有相对稳定的性质,故能耗定额一经审查批准生效后,不宜经常改动,只作定期修定,以便于贯彻执行。
五、能源消耗定额的考核和奖惩
1、定额考核是定额管理的又一重要环节,以对比分析的方法进行定额考核,即将制定的能源消耗定额与执行消耗定额的实际结果进行比较,从而找出偏差的幅度,并分析研究产生偏差的原因,以便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
2、能源消耗定额考核的目的
⑴通过生产实践的检验,考察制定的能源消耗定额是否合理;
⑵通过定额考核,与企业历史最好水平比,与国内外先进水平比,找出差距,力争赶上国内外先进水平;
⑶通过定额考核,积累完整的历史资料,为指导生产和有效地进行能源管理提供科学的依据;
⑷通过定额考核,促进能源消耗定额管理工作的加强。
3、为进一步调动企业和职工节能降耗的积极性,达到节能降耗,提高经济效益,促进生产发展的目的,能源消耗定额考核必须与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相结合。
4、节能奖惩可按节能承包经济责任制的形式进行:
⑴按生产任务、耗能量和节能量承包;
⑵按能耗定额承包,实行分等计奖;
⑶按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工期,资金和工程质量承包计奖;
⑷按用能总量承包计奖;
⑸节能目标承包计奖。
企业合理用热、用水管理制度
1、企业制定的用热技术标准,各生产车间在进行工艺操作时要严格执行。根据生产工艺进程的可能,尽量降低加热温度的规定值。
2、生产技术部门根据生产工艺要求的温度和加热形式,正确决定供热蒸汽的参数,按生产工艺用热的具体情况,采用热能的梯级利用,最大可能地利用热能资源。
3、节能主管部门会同设备管理部门,对企业主要耗能设备,制定热效率或单产热耗专业标准,同时会同生产技术部门,制定用热设备或被冷却物体的温度,加热蒸汽或载热体的温度、压力及流量。
4、企业内所有蒸汽主管道和用汽设备支管、阀门,都必须按《设备及管道保温技术通则》的要求,完成保温工程的施工,设备管理部门按标准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5、设备主管部门负责加热传热设备的巡回检查和维修,及时清除用热设备内外沉积的灰渣、水垢或其它附着物,保证用热设备有良好的传热性能。
6、维修部门应经常清除空气调节设备过滤器的堵塞物,热交换器结霜,冷却器的水垢,保证设备有良好的工作状态。
7、对工业锅炉,执行好《锅炉水质标准》的管理,保证锅炉换热效率。
8、按照工艺条件的规定,生产操作时应准确控制被加热或被冷却物体的温度,防止超出规定的温度范围,对已安装自动控制温度的设备,要经常检验其工作的准确性,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专业部门进行调试。
9、在生产过程中,操作人员要杜绝用热设备的溢汽、溢水现象,杜绝用汽设备和供热管道、阀门、蒸汽疏水器及连接部件的跑、冒、滴、漏,对热设备及其附件和保温结构随时进行检查,一旦发现上述现象及时通知设备部门进行维修。
10、对使用蒸汽等载热物体的设备,准确控制载热体的温度、压力与流量,防止供给的热量过剩。
11、对于温度稳定,连续工作的加热设备,应控制各点的供热量,以保证被加热物按规定的温度制度加热,为进一步提高热效率,生产技术部门应研究改进温度制度,合理分配各点的供热量。
12、企业在新建、扩建、改造工程中,用热工艺和设备必须严格按照《评价企业合理用热技术导则》的各项规定,进行设计,企业工程技术主管部门要及时督促设计部门精心设计。
13、设备主管部门与生产车间管理负责人在生产过程中,要不断的研究改善传热设备的运行管理,及时调整被加热或被冷却物体的数量,使每台设备接近额定产量,防止产量过低或过高而增加热耗。根据生产需要及时调整热力设备的开台数。
14、生产计划部门应合理安排计划,保证用热机台或作业线的集中和连续运行,尽可能防止过频的冷车起动。
15、节能主管部门应组织进行企业热平衡测试,并会同设备等部门摸清企业热设备存在的余热资源,制定余热回收方案及措施,并有计划地预以实施。、
16、计量管理部门对于全厂用汽、用水必须实施计量,对生产系统中按产品划分的生产线其用热、用水应分别配备安装蒸汽流量计和水表,水表还应符合《评价企业合理用水技术导则》规定的配备率和检测率。
17、企业工程主管部门在进行企业规划、设计或改造时,应采用循环用水和串级使用的供、用水系统,并采用节水工艺与措施。
18、对于生产中的重复用水系统,必须保证完好,防止泄漏和排放。
19、对于生产中的循环用水,应尽可能减少新水的补充量,提高冷却用水装置或其它用水装置的效率,减少水的损失。
20、生产、生活中用水设备凡已装有自动节水器等的节水设备器具,设备部门要加强检查,维修。防止滴漏和长流水。
21、各生产车间,根据用水工艺要求,操作人员应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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