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品管理制度
在当下社会,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化学品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化学品管理制度1
1、制定详细的操作手册:明确每个环节的具体步骤、安全标准和责任人,确保员工清楚自己的职责。
2、实施定期演练:模拟各种可能的紧急情况,检验员工的反应速度和处理能力,提高实战应对水平。
3、强化监督机制: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部门,进行日常巡查,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4、激励与惩罚并举:对于严格执行制度的员工给予奖励,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形成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
5、不断优化:根据实际情况和反馈,定期审查和更新管理制度,确保其时效性和有效性。
通过上述方案,我们可以构建一个高效、安全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管理体系,为企业的持续运营提供坚实保障。
化学品管理制度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公安机关有关易制爆化学品治安管理工作要求,为维护稳定的社会秩序,防止易制爆化学品滥用和流失。现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以规范公司易制爆化学品的申购、储存、使用、保卫、安全环保、人员培训、网络安全等各个环节,做到合法采购、安全使用、流向清晰、责任明确。
第二条 公司将设立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办公室,统一协调易制爆化学品的管理和监督,其职能由物资分公司兼负。主要职能为各类信息归档和“湖南省易制爆化学品流向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日常工作需要物资分公司、生产管理部、各使用部门(分厂)、武装保卫部、技安环保部、人力资源部、公司办公室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一起做好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工作。
第二章 申、购管理
第三条 易制爆化学品使用部门(分厂)应依据实际使用可能需求情况,向生产管理部和技安环保部提交易制爆化学品采购使用申请,申购单(见附表1)上应注明:用途、年需求量、工艺单耗及上批领用现余量。生产管理部对仓库核定库容量上限及日常管理负责,技安环保部对存储和使用安全监督管理。物资分公司接收到采购申请单报主管公司领导审批。
第四条 物资分公司采购经办人联系供应商后应提供供应商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易制爆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购买合同,交物资分公司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办公室,经审核同意后方可购买。
第五条 采购经办人员经办易制爆化学品采购仅限于为本公司购买,不得以任何形式利用公司资质为其他单位或个人代为购买。
第六条 购买易制爆化学品时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品类、数量购买,不得超过购买申购所限定的数额。
第七条 物资分公司在购买易制爆化学品时,应向供货商明确要求送货到库,不承担运输责任风险。
第八条 采购入库后,凭仓库保管员入库单,采购经办人员应二天内在“湖南省易制爆化学品流向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易制爆品化学品的采购备案。
第三章 储存管理
第九条 易制爆化学品运抵公司仓库后,仓库保管员应告知技安环保部负责装卸安全员组织卸货。仓库保管员核对送货单与实际入库数量后。仓管员和采购员并分别在易制爆化学品出入库登记证明簿(见附表2)上签名。
第十条 易制爆化学品存储,实行双人双锁,出入库和统计台帐(附表3)登记清楚、全面、准确。仓管员应每月盘点当月的出入库和库存数量,核对后如在盘点中发现存在数量不对应,应立即报告公司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办公室。如发现被盗应立即向公司武装保卫部报案。
第十一条 仓库保管员在易制爆化学品出库3日内登陆“湖南省易制爆化学品流向管理系统”上报出库数据。每月月底将易制爆化学品送货单、入库单、出库单原件或复印件上交公司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办公室进行装订(附表四)归档管理。出入库登记薄和统计台账登记表每年年底交公司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公室进行归档管理。
第四章 使用管理
第十二条 使用部门(分厂)开具易制爆化学品领用单,由使用部门(分厂)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向仓库领用易制毒化学品。出库时领用人与仓管员核对数量后分别在易制毒危险化学品出入库登记簿上签名。出库后领用人与装卸人员一起将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送到使用分厂材料仓库或使用班组。
使用部门(分厂)的易制爆化学品的仓库执行双人双锁双人负责管理,出入应建立类似公司材料仓库的签字登记台帐,单独装订成册备查。每年年底将登记台账账簿交物资分公司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办公室进行归档管理。
第十三条 使用部门(分厂)易制爆化学品内部领用原则上应按当天使用量,合理领用易制爆化学品。领用处理方式为谁使用由谁领用签名,领用人下班,班组易制爆化学品还有剩余即视为不能使用完。使用部门(分厂)负责人应安排二个人将多余的易制爆化学品送回本部门(分厂)的材料仓库或公司仓库,送回本部门(分厂)材料仓库实行双人双锁和台账管理,重新领用应由双管理职责的人到场在出入登记簿上签字后领用。送回公司的由仓库保管人员对送回的'易制爆化学品进行称量作为入库原料进行登记。送回人和双管理职责人员都要到场并在材料出入登记簿上签字。不得将领用原料暂存在班级或生产场地。使用部门(分厂)再次领用已送回公司仓库的易制爆化学品应按第十二条规定重新办理领用手续。
第十四条 易制爆化学品为主要原材料的生产分厂,要有班组易制爆化学品领用消耗台账,并制定分厂使用易制爆化学品班组的安全使用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
第五章 保卫管理
第十五条 武装保卫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管理的专职保卫人员应做到每天仓库周边的巡查,做好仓库治安防范工作,并做好治安防范基础台账的登记(附表五)。配合公安部门的检查,出现丢失被盗、安全问题时注意保护周边环境。
第十六条 易制爆化学品入库,负责易制爆化学品管理的专职保卫人员应在接到保卫值班或仓库保管员电话后及时赶到现场引导运输易制爆化学品车辆至仓库,监督检查装卸环境
第六章 安全管理
第十七条 易制爆化学品存放库房应根据国家有关易制爆化学品存储管理的有关规定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泄压、防火、防雷、灭火、防晒、消除静电等安全设施。技安环保部应制定出存放易制爆化学品各个仓库的合理库容上限,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相应技术防范设施。定期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测和检验,做到有记录可查。
第十八条 技安环保部指派专职安全员指导卸车入库。卸车过程要求装缷人员对易制爆化学品储存方式、装卸方法以及储存数量应当符合公司规定进行管理,如盛装易制爆化学品的外包装有破损应提出处理措施。
第十九条 易制爆化学品仓库保管和使用从业人员应配备接触该化学品所需的专用劳动防护用具和器具。
第二十条 盛装易制爆化学品的外包装,装卸、使用前必须检查,消除隐患,防止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发生,使用后残渣、外包装由使用部门(分厂)报技安环保部统一回收进处理,避免流失。
第二十一条 技安环保部应制定公司易制爆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第七章 人员培训
第二十二条 人办资源部负责公司易制爆化学品从业人员安全、法制、岗位技术等培训,从业人员应接受教育和培训,考试合格后上岗作业,对有资格要求的岗位,应当配备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第八章 视频与网络支持
第二十三条 公司办公室应在易制爆化学品仓库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和通信报警装置,视频监控系统前端探头监视范围应覆盖专用仓库的内部或出入口,图像记录保存时间不少与30天,监控画面清晰。通信报警装置处于适用状态。公司物资分公司所用“湖南省易制爆化学品流向信息系统”的电脑网络保持通畅,断网时间不能超过2天。
第九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 公司物资分公司易制爆品化学品管理办公室负责公司易制爆化学品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工作。易制爆化学品的各使用部门(分厂)、公司办公室、技安环保部、武装保卫部、人力资源部等应配合管理、按时记录台账,上报材料。易制爆化学品办公室也将不定期对各使用部门(分厂)台账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章 罚则
第二十二条 各部门(分厂)领导人在易制爆化学品管理使用过程中为各部门(分厂)合法使用承诺人。采购、保管、领用、使用等人员是直接接触易制爆化学品责任人,因此在易制爆化学品管理过程中如果在各自范围内出现问题,将视情节给予相关人员200至1000元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化学品管理制度3
1、目的
为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采购、储存和使用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预防火灾、爆炸、中毒及环境污染等意外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危险化学品的日常安全管理。
3、职责
(1)行政部负责危险化学品作业人员的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培训。
(2)采购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采购供应,并提供新的危险化学品危险性能资讯。
(3)生产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入厂检验。
(4)仓管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储存及管理。
(5)生产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
(6)安全管理部门、义务消防队负责组织火灾事故的紧急救援,安全管理部门、生产部、行政部、义务消防防队负责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的紧急求援。
(7)副总经理负责新的危险化学品申购审批。
4、危险化学品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
(1)行政部负责对公司从事危险化学品作业人员进行有关危险化学品相关知识及操作技能的安全培训,并保留培训记录。
(2)新的危险化学品作业人员必须在接受相应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5、危险化学品的采购
(1)危险化学品由采购部统一采购,采购部应掌握供方准确资讯,确保危险化学品符合质量、安全要求。
(2)申请采购的危化品须经质检部和仓管员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6、危险化学品的贮存
(1)危险化学品应储存在专用的危险化学品仓库。
(2)危险化学品应当分类、分项储存,堆放时堆架之间的主要通道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不得超量储存。
(3)危险化学品仓库应经常保持整洁,对散落的危险化学品要及时清除,用过的棉纱头,应放在指定地点妥善保管、定期处理。
7、危险化学品的使用
(1)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和个人,必须遵守危险化学品的标识内容,危险特性及使用注意事项,严格执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防范事故发生。
(2)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在使用后需由指定协作单位回收,不得随意露天摆放或将残余物随意倾倒。
(3)使用后的废料不得随意倾倒,应妥善存放在专门容器中,由指定回收公司回收。
(4)各相关部门可以根据本部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作业指导文件,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8、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化学品管理制度4
化学品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不仅保障了企业的生产安全,避免因化学品管理不当导致的火灾、爆炸、污染等事故,同时也保护了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此外,严格的化学品管理还能减少企业因违规操作面临的.法律风险,提升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和公众形象。
化学品管理制度5
毒化学品管理制度是一套旨在保障企业员工安全、环境保护及合规运营的规则体系,涵盖了毒化学品的采购、存储、使用、废弃等各个环节。它强调风险评估、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以及员工培训,旨在确保企业在处理这些高危物质时能遵循最佳实践。
内容概述:
1.毒化学品的分类与标识:明确各类毒化学品的性质、危害程度,实施统一的.标识系统。
2.采购与验收:设定严格的采购流程,确保来源合法,同时进行严格的入库验收,检查化学品的包装、标签、证书等。
3.储存管理:规定专用的储存区域,设立安全防护措施,如防火、防泄漏设施,定期进行库存盘点。
4.使用与操作: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确保员工正确使用毒化学品,防止意外接触或泄漏。
5.废弃物处理:设定毒化学品废弃物的收集、储存、运输和处置程序,遵守环保法规。
6.安全与健康: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保障员工健康。
7.培训与教育:定期对员工进行毒化学品知识培训,提升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化学品管理制度6
第一条总则
1、目的
为加强对危险、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保障职工、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保护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危险、剧毒化学品的管理,凡在厂内使用和接触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必须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
3、主题内容
本管理制度规定了危险、剧毒化学品的采购、销售、收发、装卸、储存、使用及报废处理。
4、职责范围
4.1供应部负责采购危险、剧毒化学品。
4.2销售部负责销售采购危险、剧毒化学品。
4.3仓库负责保管、发放采购的危险、剧毒化学品。
4.5以安全科为主,各职能部、车间负责监督本制度执行。
第二条危险、剧毒化学品的分类
5、具有燃烧、爆炸、腐蚀、毒害等性质,在生产、贮运、使用中能引起人身伤亡、财产受到损毁的化学物品,均属危险化学品或剧毒化学品。危险化学品按其性质和贮运要求分为:爆炸物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固体。自然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七大类。
6、有些虽然不属于危险化学品,但容易引起燃烧的化学品也应加强管理。
第三条危险、剧毒化学品采购制度
7、凡我厂生产用的原材料系危险化学品的如:氯化钡、硫酸、电视等各种有机氧化物引发剂以及其他易燃易爆、剧毒化学试剂类物品。供应采购时须持有公安部门签发的危险、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
8、供应部采购危险化学品,应办妥准运手续,并向负责运输的人员交待清楚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要求及注意事项。
采购危险化学品必须根据本厂生产的实际需要及贮存条件进行采购。
9、采购新增加的危险化学品时,应向生产计划部、总工办及提出采购要求的部门了解清楚该品种的性能,属哪类危险化学品,在到达供应单位后,必须向供应单位复核该物品的性能,并将了解的情况通知生产部门。
第四条危险化学品销售制度
10、本公司生产的剧毒化学品如:液氯,危险化学品如:盐酸、烧碱及各类属于危险化学品性质的物品。销售人员必须查验前来采购人员的危险品采购证、准运证后方可开票,在开票时应把采购证号码抄录在单据上,收下准购证并附在票证后。同时应当纪录购买单位的名称、数量、用途。记录至少保存1年。
11、销售部及车间对剧毒化学品的销售情况应每天核对,发现被盗。丢失、误售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12、销售人员不得向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手续不全的单位或个人销售危险、剧毒化学品。
第五条危险化学品储存和出入库制度
13、凡危险、剧毒化学品经采购运输入厂后,仓库保管人员必须立即通知质检中心进行抽样化验,化验员应在接到化验通知后的24小时内报告化验结果给仓库保管员,对质量不合格的产品,仓库保管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听候处理。
14、危险、剧毒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内,并设专人管理。专用仓库应当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并根据物品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泄压、防火、防雷、报警、灭火、防晒、调温、清除静电、防护围堤等安全措施。
15、危险、剧毒化学品储存应当分类、分项存放,堆垛之间的主要通道应当有安全距离,不得超量存放。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和低洼容易积水的地点存放。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和桶装、灌装等易燃体、气体应当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同一仓库或同一储存室存放。
16、危险、剧毒化学品管理人员要选派责任心强、经过专门训练、熟知危险品质和安全管理知识的人担当。
17、危险、剧毒化学品入库前,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入库后,应当定期检查,剧毒化学品必须实行两人、两锁、两本账管理。剧毒化学品必须按规定管理,由两人领取方可发放,并记录领取人员姓名备查。管理人员要按管理危险品范围、配备防护用品和器具。
18、仓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对进入仓库区内的机动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用电要有相应的保险措施,人离开仓库必须关闭库房电源。仓库内应当根据消防要求配备消防力量和灭火设施及通讯、报警装置。
19、因库房不足、暂时需露天放置的危险化学品,其放置部位的安全措施,由仓库保管员向安全科提出,经同意后方可放在露天保管。夏天天气热,对1-2级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应当采取降温措施。仓库负责人应定期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20、保管人员应对危险、剧毒化学品贮存数量及时统计,定期上报主管部门。
21、重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在使用前应当进行检查并作记录,检查记录至少保持两年。
22、预防剧毒化学品的流失、被盗,一旦发现丢失、被盗,应及时报主管部门,并立即上报公安部门。
23、危险、剧毒化学品保管人员应每年审核一次,对不符合保管规定的应及时换人。只有经过培训,取得作业证的人员,才能上岗作业。
第六条危险化学品的收发制度
24、仓库保管员在发放危险、剧毒化学品时,厂外销售应凭销售部开发的合格发票、提货单,本厂使用部门凭合格的领料单发货。
25、仓库保管员在发放危险、剧毒化学品时,必须查验提运单位的危险化学品提运手续是否安全;车辆危险化学品标志、灭火器材是否完备;包装容器是否合乎要求,方可发货。
26、危险、剧毒化学品收发员应对本单位、外单位装运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实行收发前的检查(如液氯钢瓶、盐酸及液碱容器等),查验包装容器的标志是否正确,防震设施是否完好,气瓶的安全帽是否旋紧盖好,是否做到专瓶专用、专门容器专用。并对收发危险化学品的日期、数量、瓶号、单位做好登记,发货员如发现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用品不符合规定不发货,不合格包装容器应作报废处理。
27、收发员应对提货员宣传我厂的有关规定,当发现有违章情况时应立即劝阻,待做出处理后再发货。
第七条危险化学品装卸制度
28、在装卸搬运危险化学物品前,要预先做好准备工作,了解物品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检查装卸搬运的工具是否牢固,不牢固的应予更换或修理。如工具上曾被易燃物、有机物、酸、碱等污染的,必须清洗后方可使用。
29、操作人员应根据不同物资的危险特性,分别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工作,对毒害、腐蚀等物品更应加强注意。防护用具包括工作服、橡皮围裙、橡皮袖罩、橡皮手套、长筒胶靴、防毒面具、滤毒口罩、纱手罩、纱手套和护目镜等。操作后应对防护用具进行清洗或消毒,放在专用的'箱柜中保管。
30、操作中对危险化学物品应当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摩擦、碰摔、震动。液体铁桶包装下垛时,不可用跳板快速溜放,应在地上垛旁垫旧轮胎或其他软送物,缓慢下。如用电动葫芦起吊,物品着地时动作要轻。
31、标有不可倒置标志的物品切勿倒放。
32、发现包装破漏,必须移至安全地点整修,或更换包装。整修时不能使用可能发生火花的工具。
33、化学危险物品撒落在地面上时,应及时扫除,对易燃易爆物品应用松软物经水浸湿后扫除。
34、在装卸搬运化学危险物品时,不得饮酒、吸烟。工作完毕后根据工作情况和危险品的性质、及时清洗手、脸、漱口或沐浴。
35、装卸搬运毒害品时,必须保持现场空气流通,如果发现恶心、头晕等中毒现象,应立即到新鲜空气处休息,脱去工作服和防护用具,清洗皮肤沾染部分,重者送医院诊治。
36、装卸搬运爆炸品,一级易燃品、一级氧化剂时,不得使用铁轮车、电瓶车(没有装置控制火星设备的电瓶车),及其他无防爆装置的运输工具。参加作业的人员不得穿带有铁钉的鞋子。禁止滚动铁桶,不得踩踏危险化学物品及其包装(指爆炸品)。装车时,必须力求稳固,不得堆装过高。
37、装卸搬运一般宜在白天进行,并避免日晒。在炎热季节,应在早晚作业,晚间作业应用防爆式或封闭式的安全照明。雨、雪、冰封时作业,应有防滑措施。
38、装卸搬运强腐蚀性物品,操作前应检查箱底是否已被腐蚀,以防脱底,发生危险。搬运时禁止肩扛、背负或用双手揽抱,只能挑、抬或用车子搬运。
39、严禁用铲车、叉车、翻斗车搬运易燃易爆液化气体等危险物品。
40、两种性能互相抵触的物品,不得同地装卸,同车并运。对怕热、怕潮物品,应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第八条危险剧毒化学品使用制度
41、使用剧毒危险化学品时,现场操作人员及使用场所,必须设有专用的防护用品。领用量应限量领取,不得超过三天的需要量。
42、严禁用手直接接触有毒物品,并不得在有毒物品场所饮食。
43、使用危险、剧毒化学品的个人和部门,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4、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检查,消除隐患,防止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发生。
45、易燃、易爆液化气体使用时,瓶内物质不得用净,要留有余压,防止物料窜入。
46、严禁用一级易燃液体洗刷机械设备与车辆部件及工作服等。
47、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必须按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48、易燃易爆容器、设备检修,要按安全检修和防火防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危险、剧毒化学品运输管理制度
49、运输危险物品必须出示有关证明,向指定的铁路、交通、航运等部门办理手续。
50、危险物品的装卸运输人员,应按照装运危险物品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摩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
51、危险物品装卸前,应对车、船搬运工具进行必要的通风和清扫,不得留有残渣。仓库应对运输车辆的消防、抢修、防护等应急器材配置情况进行严格查验和登记,达不到国家规定条件的,不予装载危险化学品。
52、装运爆炸、剧毒、放射性、易燃液体、可燃气体等物品,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
53、禁止用叉车搬运易燃、易爆液化气体等危险物品。
54、温度较高时装运液化气体和易燃液体等危险物品,要有防晒设施。
55、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机动车,其排气管应装阻火器,并悬挂“危险品”标志。
56、装载完毕,仓库必须对装载重量,系固情况及装载安全防护设施配置情况进行检查、核准,并做好记录。
第十条危险化学品报废处理制度
57、剧毒物品用后的包装物需严加管理,统一回收登记、造册,安排专人负责销毁。
58、铁制包装容器不经彻底洗刷、清除残余物,不得改用。
59、包装器材的销毁必须在由保卫部门指派专人监护下销毁,但在销毁上述物质时应采取安全措施,并征得公安和环保等部门的同意。
60、检修化学品生产用设备、管道时,应按化工安全检修清洗、置换处理规定进行处理,经验收合格后,才能检修。
61、生产中的腐蚀物、易燃固体、有毒物质等必须加强管理,不得随从一般垃圾运出。
化学品管理制度7
1危险化学品储存的基本要求
1.1危化品储存必须经公安部门批准,未经公安部门批准不得随意设置化学危险品仓库。
1.2危化品露天堆放,应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爆炸物品一级易燃物品、与湿燃烧物品、剧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放。
1.3危化品仓库必须配备有专业知识的,且熟悉各存储物品的危害性和泄漏紧急处理办法的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1.4应根据危险品性能分区、分类、分库储存,各类危化品不得与禁忌物料混存,储存的危化品应有明显的标志,同一区域储存两种以上不同级别的危化品时,按最高等级危化品的性能标志。
1.5危化品储存的建筑物、区域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2危险化学品储存的要求
2.1危化品仓库不得有地下室,其防火等级、安全疏散和防火间距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还应考虑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的影响,设置警示标志,规定警戒区,无管人员严禁入内。
2.2仓库内的配电线路、灯具、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符合安全要求,存储易燃易爆危化品的建筑必须安装避雷针设备。
2.3危化品库必须安装通风设备,通排风系统应有消除静电的接地装置,不得使用蒸汽和机械采暖。
2.4库房温度、湿度应严格控制,经常检查,及时调整。
2.5易燃液体、遇湿易燃物品、易燃固体不得与氧化剂混合储存。
2.6有毒物品应储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场所,不得接近酸类物质。
2.7腐蚀类物品包装必须严密,不允许泄漏,严禁与液化气体和其它物共存。
2.8危化品在储存期内,应定期检查,发现其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渗漏等应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3危险化学品出入库管理
3.1危化品入库前应按合同进行检查验收,登记核对数量、包装、危险标志,当商品性质未弄清不得入库。
3.2危化品的领取,应经主管领导签字批准,经手人签名后方可出库,生产剩余料应及时退库。严禁存放作业区。
3.3进入危化品储存区域的人员、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装卸搬运危化品时应按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动和滚动。
3.4装卸对人体有害及腐蚀性的物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3.5不得用同一车辆装运互为禁忌的物料。
3.6换装、清扫、装卸易燃、易爆物料时,应使用不产生电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
4危险化学品的使用
4.1使用危化品的作业人员,应根据其危险特性,穿戴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品,作业场所注意通风排毒。
4.2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禁止违章作业。
4.3使用危化品区域应与一般作业区域相对隔离或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工作完毕,未使用完的危险物料应及时清点退库。
5废弃物处理
5.1禁止在危化品储存、使用区域内堆积可燃废弃物。
5.2泄漏或渗漏危险品的包装容器应迅速移至安全区域。
5.3按危化品特性,用化学或物理的方法处理废弃物品,不得任意抛弃,污染环境。
6消防措施
6.1应根据危化品特性和仓库、作业场所条件,配备相应的消防设备、设施和器具。
6.2仓库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必须熟悉存放化学品种类、特性、事故处理程序、消防器具的使用方法和所存放物品的扑救办法。
6.3储存、使用危化品区域进行动火作业,应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制度。
6.4储存、使用危化品的建筑内应根据条件安装自动监测和火灾报警系统。
化学品管理制度8
根据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天津市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办法》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为加强我系易制爆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证财产和人身安全,保护环境,更好地为教学、科研和开发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体制
我院易制爆化学品实行学院、系(中心)、实验室三级管理。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保卫部负责易制爆化学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环境科学与工程系实验中心负责教学科研用易制爆化学品日常管理及采购供应工作;系主管领导负责本单位的易制爆化学品的监管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易制爆化学品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本单位易制爆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各实验室在本单位领导下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二、计划与供应
1.易制爆化学品的计划、采购、供应、储存,统一由环境科学与工程系实验中心办理。
2.各教学课程组根据教学、科研需要,提出易制爆化学品申请计划,报实验中心办理。进口化学试剂由实验中心统一办理订货及申请免税手续。计划如有变动,应提前通知相关部门。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未及时申报的单位负责。
3.易制爆化学品的采购、供应工作应严格参照天津市经济委员会与天津市公安局有关许可制度规定办理,采购人员要严格按规章办事,不准超量购买易制爆化学品,不得违反供应管理规定。
三、管理与使用
1.储存、供应和使用易制爆化学品要切实加强有关管理工作,做到分类储存、分类领取、安全使用。
2.对易制爆化学品实行集中管理,由环境科学与工程系实验中心限量储存、供应,各实验室不得储存易制爆化学品或私设易制爆化学品库。
3.易制爆化学品要由两位实验教师统一领用,领用量不得超过当次实验用量。毕业设计实验若要使用易制爆化学品,应由指导教师和学生本人一同申请、领用。领用时需留下身份证复印件。
4.领用易制爆化学品应按需领用,随用随取,并做好出入库台账记录,当次实验未使用完的易制爆化学品应及时归还易制爆化学品仓库。使用易制爆化学品应做好使用记录。
5.实验中心管理人员要定期对易制爆化学品进行检查和清理。
6.易制爆化学品的'使用人、管理人,须经过本单位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易制爆化学品。
7.安全使用易制爆化学品。落实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加强对使用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和要求进行实验和生产,现场必须有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指导和监督,确保安全。
8.严禁将实验中产生的易制爆化学品残渣、废液倒入垃圾箱和地下管道,严禁室外存放,必须专人回收处理。
四、贮存
1.易制爆化学品必须贮存在专用的仓库内。易制爆化学品仓库应根据物品性质,按规范要求设置相应的防爆、泄压、防火、防雷、报警、防晒、降温、消除静电、环境保护等安全装置和设施。
2.每一个易制爆化学品仓库内,只能贮存同一类易制爆化学品,不同品种应分别存放。不能超量贮存,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并保证道路通畅。化学性质、防护或灭火方法相互抵触或相互有影响的易制爆化学品,绝对不允许在同一库内贮存。
3.严禁在易制爆化学品仓库内吸烟和使用明火。如果必须动用明火时,易制爆化学品必须全部转移到安全地点,同时对仓库内进行必要的通风或清洗。经主管部门审查,报保卫部门签发《动火证》后方后实施。
五、责任追究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擅自生产、使用、销售、贮存、易制爆化学品的实验室和个人,造成安全事故和安全隐患的,学院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条例给予处罚。
违反本《办法》规定,非法生产、使用、销售、贮存易制爆化学品,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附则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原有关规定自行废止。
本办法应由环境科学与工程系实验中心负责解释。
化学品管理制度9
1、完善制度: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详尽的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明确各环节责任人。
2、强化培训: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化学品安全培训,确保人人了解并遵守规定。
3、设施升级:投资改善存储和操作设施,确保其满足安全标准。
4、监督执行: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日常监控和检查,及时纠正违规行为。
5、反馈机制:鼓励员工报告安全隐患,通过持续改进,提升制度的有效性。
6、合作与沟通:与供应商、环保部门等外部机构保持良好沟通,共享信息,共同维护安全环境。
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是企业安全文化的重要体现,需要全员参与,共同构建一个安全、有序的工作环境。通过严格执行,我们能够将潜在的'风险降至最低,为企业的稳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化学品管理制度10
一、企业仓储管理的主要模式和方法
经过多年的发展演变,我国的仓储管理发展处了多种科学性的管理样式,其中比较常见的企业仓储管理模式有ABC分类库存控制法、物质需求计划法、制造资源计划法和企业资源计划法等等。以下将对此做一简要介绍。
(一)ABC分类库存控制法及其工作要点
由于ABC分类库存控制法的可操作性,在我国仓储管理的实践中,这种方法具有悠久的应用历史。它主要是根据不同物资的重要程度,将其划分为A、B、C类别,并按照不同类别的管理层次予以不同的关注程度与管理控制。一般而言,A类物资具有极高的经济价值,但是在库存中仅占一成左右的比例。因此,应当予以高度的关注和悉心的存储管理。B类物资的经济价值与其在存储中的比例相当一致,一般占有存储物资的两成左右。C类物资是存储物资的主体,占有大量的存储空间,但是经济价值有限,对于企业的整体的生产经营活动又是不可或缺的部分。采用本类方法,可以对不同类别的物资予以差别化的管理方式,从而避免了平均用力,优化资源的配置。恰当地运用本方法便于优化存储物资的构成,减少库存数量和资金占用。其重要策略是,A类物资需要采取精细化管理,严控库存数量;B类物资有保有压,尽量保持合理库存水平;C类物资维持简单管理,只要求保持正常运行和入出库管理。
(二)物质需求计划管理法及制造资源计划管理法及其工作要点
物质需求计划管理法是根据产品特性倒推出产品所需要的零部件的需求量以及时间等生产要素,并通过科学的计算得出这些零部件生产时间和数量的数据,据此加以科学管理、控制的整个过程。采用本管理方法,要求对各部件的生产、存储等做出精确的安排,以便杜绝不必要的成本支出和存储停留时间,实现生产管理的精确化。制造资源计划管理法把仓储管理视作企业管理的一个子系统,从而统筹、整合进入制造资源计划系统。这个系统集合了企业生产说涉及的各个环节的科学管理以及关键点控制。在整个生产过程的视域中更加宏观的思考企业内部的仓储管理活动,以期实现仓储管理的科学化和系统化。
(三)企业资源计划管理法及其工作要点
企业资源计划管理法集合了以上诸个管理方法的优点,并在此基础上有所发展演变。它具有更为恢弘的视野,以供应链管理的思维方式把供应链上的所有参与者纳入本系统中。企业资源计划管理法要求实现从供应商到终端消费者的冗长链条的有效管理,并且要求打通企业内部不同职能部门之间的子系统联系。通过对不同对象的自动化数据的监测与管控,最大限度地挖掘企业的竞争优势和价值,从而达成最大的经济利益。
二、企业仓储管理与信息化建设
最近一些年来,仓储管理在我国的大中型企业中受到高度重视,但是相关企业的仓储管理信息化程度仍然是重要的掣肘。企业由于经济原因不愿在仓储管理的信息化建设方面投入较多资金和资源。同时,我国的相关技术人才匮乏也是重要因素。
(一)企业应用的仓储管理系统的信息化内容与流程介绍
在企业的仓储管理中广泛的应用数字化、标准化的管理方式可以提高管理的效率、提高配送速度和减少空间空置率等。在此过程中,以条形码技术为龙头的系列技术的应用,可以提高产品的'可追溯性,实现企业仓储管理效率和运输效率的倍增效应。此外,仓库管理系统的应用还可以提高仓库各个管理点位的系统化集成水平,实现物质的高准确定位。
(二)企业仓储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意义所在
企业仓储的信息化管理涉及仓储管理的各个环节,它具有多重意义。首先,通过仓储管理的信息化控制,可以实现对流程的科学再造和重组优化,提高现场管理水平,提高物质的科学管理力度。第二,它可以通过配送效率的跃升,减少不必要的时间损耗和资金利用,从而提高了企业的效益。第三,它利于提高仓储服务企业与客户的能力和水平,提高服务的针对性和效率,提高保障的质量。
(三)企业开展仓储管理建设的路径选择
首先,企业的管理层要提高认识层次,通过各种措施加大仓储管理信息化的资金、人员与物资的投入,各部门紧密配合,信息部门在技术上提供有力的支持。第二,企业要以仓储管理的信息化建设为抓手,进行流程再造和先进技术应用,提高企业的科学管理水平和信息化程度,提高供应链管理的整体协调性。第三,要安排必要的人员配置,对相关岗位人员开展有效的培训工作,提高仓储管理人员的素质。
三、结语
总之,仓储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应当置于企业整体科学管理能力建设之中加以考虑,并以信息化建设为契机提高企业的仓储管理水平和供应链管理水平。
化学品管理制度11
1.目的: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装卸过程中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到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装卸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内所有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装卸环节。
3.职责:
3.1供应部、销售部负责对运输车辆、人员的资质检查及车辆安全设施的检查。
3.2相关单位保管员负责整个装卸过程的监护。
3.3安全部负责对装卸过程的安全监督检查。
4.工作程序
4.1.1供应部、销售部在危险化学品进行装卸前,要根据有关要求检查车辆的资质和安全附件是否齐全。
4.2对装卸操作人员的工作要求
4.2.1装卸操作人员,必须由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负责,其他人不得擅自操作。
4.2.2操作人员在装卸危险化学品期间不得脱离岗位,当班不能装卸完毕或有紧急情况需交下一班次或其他人继续装卸时,一定要以书面的形式交代清楚,防止发生物料的泄漏。
4.2.3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时应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滚动。
4.2.4装卸对人体有毒害及腐蚀性物品时,操作人员应具有操作毒害品的一般知识,操作时轻拿轻放,不得碰撞、倒置,防止包装破损物料外溢。操作人员应戴防护眼睛、佩戴胶皮手套和相应的防毒口罩或面具,穿防护服。
4.2.5作业中不得饮食,不得用手擦嘴、脸、眼睛。每次作业完毕,应及时用肥皂(或专用洗涤剂)洗净面部、手部,用清水漱口,防护用具应及时清洗,集中存放。
4.2.6装卸易燃液体时需穿防静电工作服,禁止穿带铁钉的鞋子。桶装的'易燃液体物料不得在水泥地面滚动。桶装的各种氧化剂也不得在水泥地面滚动。
4.2.7各项操作不得使用沾染油污及异物和能产生火花的机具,作业现场需远离热源和火源。
4.2.8装卸危险化学品时,操作人员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集中精力注意装卸的情况,以便于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4.2.9工作前应认真检查所用工具是否完好可靠,开启易燃易爆的桶装物料的桶盖时,应使用铜或者铜铝合金的专业扳手。
4.2.10公司内各车辆装卸点所配备的消防器材及急救药品,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确保其有效完好;如存在失效、数量不够等现象,要及时报告单位、部门领导。
4.2.11应熟练掌握装卸过程中的一般事故处理方法和防护用具、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4.3对运输槽车随车人员的工作要求
4.3.1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装卸应符合《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有关规定。
4.3.2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的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岗位培训,凭专业岗位操作证书上岗作业。
4.3.3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装卸人员对所运危险货物要掌握其化学和物理性质及应急措施。
4.3.4运输、装卸作业时,必须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3.5进入装卸作业区前,必须安装防火罩,不准随身携带火种,装卸易燃、易爆危险货物时,不准穿带有铁钉的工作鞋和穿着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
4.3.6车辆进入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区,驾驶员应按有关安全规定驶入装卸货区。
4.3.7车辆停靠货垛时,应听从作业区指定人员的指挥,车辆与货垛之间要留有安全距离;待装、待卸车辆与装卸货物的车辆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不准堵塞安全通道。驾驶员不准离开车辆。
4.3.8装卸过程中,车辆的发动机必须熄灭并切断总电源。在有坡度的场地装卸货物时,必须采取防止车辆溜坡的有效的措施。
化学品管理制度12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目的
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工厂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及生产的正常进行。
1.2适用范围
适用于工厂危险化学品库房、油库的消防安全管理。
2.相关文件
外来文件:《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3.术语
3.1危险化学品:是指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
3.2危险化学品库: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库房。
4.职责
5.化学品库消防安全制度
5.1库房管理
5.1.1库房管理部门须指定专门的化学品库消防安全责任人,其职责是:负责库房消防器材的管理和日常消防安全检查。
5.1.2仓库管理员应经过专门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了解、掌握所保管的化学品性质、灭火方法以及消防器材的使用,持证上岗。
5.1.3库房内所使用的电气设备都应为防火、防爆电器。电器维修时必须由设备动力科专业人员进行。
5.1.4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同库存放。
5.1.5库房内物品的存放应严格按要求留有通道(1m)、垛距、墙距(0.5m),储量不超过0.5t/m2。
5.1.6禁止烟火等警示标志要明显,消防器材配备齐全、完好。在库房内及库房周围动用明火,须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审批制度,并采取必要措施后方能动火。
5.1.7库房安装有避雷设施,避雷设施每年检测一次。
5.1.8库房内不许设置办公室,除库房管理员及安检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库房,必须进入库房的搬运工等,严禁携带火种。
5.2操作管理
5.2.1库房管理员接班后,应对库房全面巡视,检查存放物品、设备设施、防雷设施、消防器材是否正常,如有异常及时处理并报告主管或制造部。
5.2.2危险化学品入库时,应严格检验物品质量、数量、包装情况、有无泄漏,杜绝隐患。对于物品性质不清的化学品不得入库。
5.2.3运输甲类危险物品的车辆须停放在远离库房10米之外的空地上,再通过叉车转运到库房门口,叉车不得进入库房,要求叉车排气口距离库房门口不得少于3米,然后通过人工转运进库。
5.2.3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时,要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滚动。
5.2.4库房内严禁分装作业。
5.2.5库房管理员应做到对库房一日两检,及时开启通风设备强制通风。
5.2.6对于初起火灾库房管理员应及时组织扑救,并按应急响应流程执行。
5.2.7下班时应仔细检查库房内物品、设施,确定正常后,关闭电气、门窗。
6.记录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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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修定内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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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化学品管理制度13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危险化学品仓库由校安全保卫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联合管理,其中危险化学品仓库周边及内部安全防范监控由安全保卫处负责,仓库内危险化学品的出入库及存放试剂的安全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该仓库的主要职能是负责全校教学和科研对危险化学药品需求的储备、管理和供应工作,因此特订本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一、仓库管理人员必须树立高度责任感,努力提高业务知识,掌握有关安全管理知识和各类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不得擅离职守。
二、仓库应有明显的防水、防爆的'警牌,严禁在库内禁区吸烟和把火种引入库房。
三、易燃易爆、剧毒品必须分类存放,性质互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品不可混放,库房内必须保持良好的通风和避免强光照射,易燃、易爆品不得随意堆放,并严禁在日光下爆晒,夏季时要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四、管理人员必须建立书面台帐,定期检查库存物资,防止变质、自燃或爆炸事故,对变质、过期的易爆、剧毒品需要销毁的,要按规定申报批准手续。
五、易制毒化学品和剧毒品的申购、领用,须经主管领导的同意,办妥相关手续,否则仓库管理人员拒绝受理。对这类物品的管理,必须贯彻“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帐”的“五双”管理规定。
六、危险化学品的寄放管理人员要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必须标明寄放部门、危险化学品名称、数量、寄放人的姓名。
七、仓库内应配备必须的消防器材和保护器具,不得损坏,不得挪为它用。发放危险化学品时,工作人员必须安全操作,若遇火警、爆炸或泄毒时,管理人员必须要紧急处理,并及时报警和报告主管领导。
八、做好危险化学品仓库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到防火、防盗、防破坏,非管理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库房内。
九、仓库安全员有责任监督本制度的实施,并负责向主管领导或安全保卫处报告上述制度执行情况。
十、仓库接受各实验室剧毒、易制毒和其它特殊药品的存放,无价回收各实验室长期不用试剂的统一处理。
化学品管理制度14
1)目的
为了对公司使用的各种化学品进行有效的管理,防止在运输、储存、使用、废弃等过程中对环境、健康和安全造成不良影响,特制定本制度。
2)使用范围
使用于公司化学品从购买到废弃的全过程的管理
3)定义
3.1化学危险品
化学危险品(以下简称化学品)系指中华人命共和国标准《危险货物分类与品名编号》规定的分类标准中的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或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七大类。
化学品范围请参照《波力公司化学品清单》附件1
4)职责
4.1采购课、管理部负责化学品的采购和运输中的管理;
4.2仓库课分别负责危险化学品贮存中的管理;
4.3各部门负责化学品使用过程中的管理
5)工作程序
5.1化学品的购买和运输
5.1.1请购单位根据实际生产的需要,确定请购量,有计划地进行请购。
5.1.2采购部门在选购化学品时,应根据使用生产工艺要求,在满足相同使用效果的前提下,尽可能选择毒害性,危险性较小的环保产品。
5.1.3对于新购买的化学品应要求供应商提供化学品物质安全资料表(MSDS)或从有关资料获取(MSDS)。
5.1.4购买化学品时应对供应商的环境行为、运输能力进行调查,选择有运输资格的单位;运输及装卸过程中要防止泄漏、碰撞、倾倒等潜在事故的发生。
5.2化学品的标示
5.2.1根据化学品的物质安全资料表或危险特性,生产单位制作化学危险品标示牌,其内容包括材料识别信息、危害警告和特定的个人防护用品。
5.2.2所有化学品的存贮处都必须设置有效的化学危险品表示牌。
5.3化学品的储存
5.3.1新购化学品入库时,应由仓库管理责任者按化学品的品名、数量、入库日期进行登记,并检查其是否包装完好,标示清楚。
5.3.2化学品应存放在危险化学品仓库指定位置,仓库内应有防火、防爆、防泄漏、防雷等措施,并配备通讯、报警等装置。
5.3.3根据化学品的`性质分类、分项存放,并贴上MSDS予以标识,化学品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存放高度,仓库内做好防渗、防漏的管理。
5.3.4危险品仓库应由专人管理,要采取防止无关人员随意入内的措施,禁止将火种、热源带入化学品贮藏场所。
5.4化学品的临时储存、分别保管
5.4.1各部门、生产车间必须选定远离火源,热源的合适场所作为使用中化学品暂存处,并作适当标示管理。
5.4.2对于生产车间保管的化学品的在库量,原则上以一天的使用量为限。
5.4.3暂时保管场所由专人管理,管理责任人负责其管理状况的检查和维持。
5.5化学品的使用
5.5.1化学品领用时,要做好出库记录,出库搬运过程中应避免散落、渗漏。
5.5.2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使用化学危险品的管理,对于生产车间,以车间为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化学危险品的领用、发放并作用量、去向记录管理。
5.5.3对于现场临时存放的化学品,要标示明确,分类存放,防止挥发和泄漏。
5.5.4各部门在使用化学品时,应根据其物质安全资料表MSDS,尽量做到不散落,不滴漏、不挥发、不浪费。
5.5.5生产车间除工作指定使用的相应化学品外,不得使用其它化学品。
5.5.6使用对于人体有害的化学品时必须根据MSDS或其它要求做好必要的防护工作,如戴手套、口罩、通风等。
5.5.7禁止将酒精等易燃品做打扫卫生、擦拭赃物等清洁用途(产品清洁除外),以避免接触火源引发火灾事故。
5.6化学品的废弃
各单位生产的废化学液应收集到容器内,防止暴晒、雨淋和废液的流出,并按
《废弃物管理程序》放到指定的场所,废液的处理见《废弃物管理程序》。
5.7紧急情况处理
5.7.1发生火灾、泄漏、爆炸等紧急情况时,按《应急准备和响应管理程序》进行处理。
5.7.2发生人员伤害或环境污染时,应按照相应的物质安全资料表MSDS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7.3对危险化学品的异常、紧急事件处理后必须按照《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做出纠正,进行改善措施。
5.8人员培训
对使用、管理化学品岗位的人员进行培训,使其能够担任该岗位的日常管理工作,培训方法详见《培训、意识和能力管理程序》。
6)相关文件
略
化学品管理制度15
1目的
本标准规定了剧毒化学品采购、运输、装卸、储存、使用、报废处理等过程中的安全要求。
2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剧毒化学品的采购、运输、装卸、储存、使用、报废处理过程的安全管理。
3术语和定义
3.1
剧毒化学品是指国家20xx版《剧毒化学品目录》所规定的化学品。
4程序
4.1剧毒化学品的采购
4.1.1公司供应部负责对剧毒化学品的采购,应指派责任心强,熟知剧毒化学品一般性质及其安全防护知识的人员承担采购。凭许可证件按公安部门有关规定统一办理。
4.1.2使用单位每月月底前将下月所需物资名称、数量、规格上报仓库,由仓库人员根据库存量上报原料供应部门,供应部门按计划负责采购。
4.1.3物资采购进厂后由仓库人员报物资进厂请检单,要求品管部中心化验室检验,经化验分析合格后方能入库。
4.2剧毒化学品的运输
4.2.1剧毒化学品运输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交通法规,办理相关的运输手续。运输单位应指派专人押运,运输和押运人必须责任心强,熟悉剧毒化学品的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及异常情况下的危急处理方法。
4.2.2运输单位和个人必须对装运物品严格检查,对包装不牢,破损,品名标签、标志不明显的剧毒化学品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罐体不得装运。
4.2.3剧毒化学品装卸、运输人员,在装卸、运输时应按要求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搬运时必须轻拿轻放,防止碰撞、拖拉、抛掷及倾倒。对装卸及搬运的员工应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且要有一定业务知识和固定的人员来担任。
4.2.4运输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品的车辆等工具应彻底清扫冲洗干净后,才能继续装运其他剧毒化学品。性质相抵触的`物品,不得同时装运。
4.2.5禁止用翻斗车、电瓶车运输易燃、易爆的剧毒化学品,汽车和容易产生火花的各类车辆进入要害区时,排气管应戴上阻火器。
4.3剧毒化学品的存放
4.3.1剧毒化学品必须及时入库,不得露天堆放。
4.3.2剧毒化学品应贮存在指定地点,不得与其他物质混合储存,库房要求干燥、无积水,屋顶不漏水,防潮物品应加木板垫放,放置整齐。
4.3.3库内严禁一切明火,禁止吸烟,禁止一切火种和带火、冒火和外部打火的机动车辆入内。
4.3.4剧毒化学品应分类、分堆储存、堆垛不宜过高、过密并要留出一定的通道及通风口。
4.3.5仓库管理人员要选派责任心强,经过专门训练,熟知剧毒化学品物化性质及安全管理常识的人员担任。
4.3.6剧毒化学品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做到“四无一保”和严格遵守“五双”制度,(“四无一保”即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五双”制度即“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帐。)坚持规范化管理,严禁混存、混运。
4.3.7剧毒化学品必须有出入库发放管理制度,主管部门按要求加强检查,严格执行。
4.3.8根据不同的剧毒化学品,在库房内要有相应的标识和图形标志,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防护器具。
4.3.9库房人员工作结束后,应该进行安全防火检查,切断电源。
4.4剧毒化学品的使用
4.4.1剧毒化学品使用场所和操作人员,必须配有专用防护用品,操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否则不得离开作业场所。
4.4.2严禁用手直接接触剧毒化学品,并不得在剧毒品场所饮食。
4.4.3剧毒化学品使用场所应配备一定数量的解毒药品,以备应急之用。
4.4.4禁止使用绝缘软管插入易燃液体槽内进行移液作业。
4.4.5桶装或罐装有毒或挥发性毒害品时,必须将盖拧紧密封,防止挥发或溅出伤人,并转移到良好通风处。若一时无法处理可与安环部联系协同解决。
4.4.6领料时,禁止地面滚桶,防止摩擦、撞击、领料途中要考虑环境影响是否对领料构成危险,否则要采取安全措施。
4.4.7在设备发生故障、液体渗漏、改变工艺条件,由自动变手动操作时,必须注意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4.4.8盛装剧毒化学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后必须确保干净,两者相遇会引起燃烧的原料严禁前后混用,剧毒化学品一旦散落于地面应立即进行处理回收。
4.4.9剧毒化学品使用后废渣、废液、废气等,由使用单位负责处理,要严格执行环保规定,不得私自乱倒污染环境。自行处理不了的应及时报告,通过安环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5剧毒化学品的报废处理
4.5.1剧毒物品用后的包装桶、塑料桶、塑料袋等,必须严加管理,立即浸入消毒液内彻底消毒,并有专人负责处理。
4.5.2剧毒化学品废弃物的报废处理,必须预先提出申请,制定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处理。
4.5.3加强金属回收管理,凡金属容器、管道含有毒性物质,必须进行置换,清洗处理,经收缴单位检验合格方可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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