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验室管理制度15篇(合集)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化验室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化验室管理制度1
一、目的
确保化验室环境符合检测要求,检验工作顺利进行,检验结果真实可靠。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化验室检验工作。
三、化验室工作职责
1、执行品控部规定,对原辅材料、出厂产品样品进行检验,出具检验数据,对检验结果的准确性负责。
2、检验过程中,认真据实填写各项记录,严格按照检验规程检验,不得有漏检、错检等现象。
3、定期维护保养试验设备仪器,保持设备仪器的灵敏性和准确性。
四、化验室环境要求
1、化验室内外要保持清洁卫生,仪器、设备摆放整齐、保持清洁。
2、化验室工作人员上班前要打扫室内卫生,做到无积灰、无垃圾。
3、化验室工作人员进入化验室要换工作服,不得在化验室摆放私人杂物。
4、化验室工作人员必须确保环境条件符合试验设备、仪器的环境要求。
五、试验设备、仪器的管理
1、试验设备、仪器必须是经培训合格并取得操作证的人员方可使用。
2、试验设备、仪器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使用完毕要对设备仪器进行清洁、整理。
3、试验设备、仪器应定期送检或校准,执行公司《检测计量设备管理制度》,严禁使用检定不合格或超过检定周期的试验设备、仪器。
4、试验设备、仪器应定期维护保养,保持设备仪器的灵敏性和准确性。
六、检验工作程序
1、需要进行检验的产品,化验室工作人员负责对样品进行编号登记。
2、化验室工作人员根据要求检验项目及相关检验规程,对所送样品进行检验。
3、检验员严格按检验规程操作,确保检验过程符合要求,检验结果准确可靠,。
4、化验室工作人员应认真据实填写检验原始记录。
5、检验工作完成后,工作人员应及时整理检测数据,编制检验报告。
6、检验报告由化验室工作人员出具。
7、检验样品由化验室负责标识保存,流程样品一般保存30天,仲裁样品保存期限半年。
8、检验形成的各种记录由化验室工作人员负责保存,定期归档。
七、化验人员安全生产规则
1、化验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化验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技术规程,了解仪器设备的性能及操作中可能发生事故的原因,掌握预防和处理事故的方法。
2、使用易挥发有毒有害的药品进行化验时,必须在通风良好的通风厨内操作。使用极毒药品时,应注意防止中毒。
3、化验室的仪器、药品的摆放是根据取用方便及性质合理布置的,取用后必须放回原处,不得随意乱放。
4、禁止在化验室内吸烟、进食。不得用实验器皿盛放食物。离开化验室前应用肥皂洗手。
5、化验室严禁喧哗打闹,保持化验室次序井然。工作时应穿工作服,不能穿工作服到食堂等公共场所。进行危险性工作时要佩戴防护用具。化验室内不得干与化验无关的事。
6、每天工作完毕时,应检查电、水、气、窗等后锁门。
7、化验人员应具有安全用电,防火防暴灭火,预防中毒及中毒救治等基本安全常识。
1、化验室管理制度
目的:规范实验室管理,保证试验环境满足检验工作的要求和仪器设备的使用条件。
使用范围:适用于实验室管理。
责任人:实验室负责人、检验员。
主要内容:化验室必须保持整洁和安静,保持良好通风;严禁在化验室内吸烟、饮食、饮水、喧哗、打闹、娱乐;所有仪器、物品必须摆放整齐,便于使用,不得随意改动;实验室内试剂应有规范的标签,按试剂要求的条件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单独存放;检验人员严格遵守仪器设备操作规程;下班前应断水、断电、断气,做好安全检查
2、样品抽取管理制度
目的:规范取样工作。
适用范围:适用于检验部门对原料、辅料、半成品、成品检验的取样工作。
责任者:质检人员。
主要内容:取样原则:要保证所取样品具有代表性、随机性、一致性、真实性。取样时间:检验部门接到原料部、车间、仓库的通知后,要及时采样。取样方法:固体原料、辅料用取样钎,取出量至少为需取样量的'四倍,按四分法分样。液体原料、辅料用两头开口取样管缓慢插到桶底,然后用食指压紧上口,移出取样管,放入样品容器中,保证样品均匀具有代表性。取样数量:取样数量决定于被抽物料的总件数。每批产品总件≤10时,每件都需取样;总件为10~100时,取样量为10;总件为100件以上时,取样量在10的基础上每增加100件多取3件。取样后应及时将样品装入瓶(袋)中,密封,并贴上标签,写明品名、批号等信息。取样完毕,在每件被取样的包装上贴上标志(已取样)。采样完应及时填写采样记录,如:品名、生产日期(批号)、数量、规格、采样日期、采样人、备注等。半成品、成品在车间或成品库中按批随机采样,采样量由产量决定。采样人员采样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样品污染。采样工具或容器,在采样完毕后,应清洗干净,晾干,妥善保存,防止污染。
3、样品检验分析判定制度
目的:保证原料合格进厂、半成品合格进入下一生产环节、成品合格出厂。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厂的原料、半成品、成品。
责任人:品管部负责人、检验员、成品仓库保管员、质监人员。
主要内容:出厂成品、生产过程中的半成品及购入的原料一律由质量管理部门按企业内控标准规定,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不得漏检;质检员根据规定对原料、成品、半成品进行抽样,填写抽样记录,及时送至化验室;检验人员必需严格按标准、规程认真操作,各种检验应作好原始记录,确保分析结果准确、真实、有效。检验过程中发生故障或出现某种外界干扰(如停电等),必须立即中断检测,故障排除后,重新检测;检测原始记录保存2年以后,由品管负责人同意方可销毁;检验原始记录及检验报告是单位的技术秘密,不得泄漏;成品、半成品每批抽检一次,结果通知品管部。检验合格的原料,结果通知品管及保管入库使用。不合格原料填写“不合格原料通知单”交至原料部及品管部;检验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对检验室的仪器设备正确使用,按期维护,保证水、电、气的安全。
4、检品复检和比对试验制度
目的:建立检品复检制度,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适用范围:适用于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半成品、成品等复检。
责任人:检验员、质检员、复核人、检验负责人。
主要内容:样品经检验不合格,或检测平行样结果不平行、须复检或重做;复检前要首先核对试剂、试液是否有异常,是否在规定的有效期之内,仪器是否在检定有效期内,人员操作是否正确,时间(加热、恒温、灭菌)限制是否正确。确认无误后,进行复检,复检结果有效;复检合格并找出原因,可判定合格;若未找出原因,应再安排另一位检验员检验,如结果合格,才可判定为合格;若出现不合格,应报告质检负责人,指定第二人复检,如复检结果与第一次一致,则报不合格;若第二人复检合格,且找到第一次不合格的原因,可判定合格;若未找出二人差距原因,须报告质检负责人,重新取样复检,批准后由质检员重新取样,检验员与复检员一起复检,若合格,判定为合格;不合格,则判定为不合格。
对于原料,如供货方提出异议,并拿出“合格证明”,经品管部负责人同意后,双方重新取样一同检验,以后一次结果作为最终判定。如双方检验结果不一致,可送权威部门仲裁检验。
5、检验结果校核和报告制度
目的:确保检验记录正确、规范,结论准确。
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检验结果的校核。
责任人:校核人、检验员。
主要内容:校核人应具有与检验员一样的资格;检验员填写完检验原始记录后,交校核人校核,未经校核人校核并签名的记录仍处于未完成状态,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校核人根据检验项目的操作规程进行校核。校核内容由:检验项目是否完整、不缺项,书写是否工整、正确,检验依据与检验指令用标准是否一致,计算公式、计算数值是否正确,实验记录填写是否完整、正确,检验员是否签名等。原始记录均符合规定要求,校核人可签字,否则待检验员按要求改正后再校核签名,或报检验负责人令其改正。属于校核内容范畴的项目发生错误由校核人负责;属操作差错等问题由检验员负责。校核工作应及时、认真完成,不得拖延。
6、饲料标签签发制度
要点:产品经检验(不一定经过检测)合格才可允许出厂。按照当班产量核发标签的数量。检验员要在饲料标签上加盖“检验合格章”或有检验员标记的印记,这样的标签才是合格的标签。
7、产品留样观察制度
目的:提高产品质量,使产品具有追溯性,以便发现问题及时核查。
适用范围:适用成品、原料、辅料、内包装材料、标签、说明书等。
责任人:品管部负责人、质检员、检验员、样品保管员。
主要内容:样品保管员负责留样样品管理工作,应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了解样品的性质和贮存方法;质检员将所抽样品进行详细登记,登记内容有:样品的名称、规格、来源、生产日期(或批号)、采样数量、采样基数、采样人、采样日期、样品保质期等;送至化验室后,样品保管员对所抽样品进行唯一性编号,并进一步签字确认,按要求粉碎至一定粒度;检验完毕后,由样品保管员统一分类存放于留样室,防止生虫、霉坏或丢失;样品保存期为保质期过后三个月;超过保存期限样品,按规定由品管部负责人签字后统一处理,并做好记录;留样室的样品为单位的技术机密,未经品管部负责人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拿做它用。留样室应有温湿度表,样品保管员每天检查留样的温、湿度情况并记录,除具有特殊要求的样品外,通常为常温状态下保存。
8、化学试剂安全贮存制度
目的:确保化学试剂安全、合理存放,利于管理和使用。
适用范围:化学试剂的存放与管理。
责任人:检验负责人、检验人员。
主要内容:贮存环境:化学试剂应存放在化学试剂贮存室内。室内应阴凉避光,防止太阳光直射,使室温偏高造成试剂挥发、变质、失效等。室内严禁明火,消防灭火器材完备。盛放化学试剂的橱柜应防尘、耐腐蚀、避光,且取用方便。化学性质相抵触的化学物品,严禁在同一柜内存放。毒品及危险品应单独存放。配制好的各种化学试剂均应封口,贴好标签,合理摆放。剧毒试剂应双人双锁专柜管理,设专帐保管。使用时由检验负责人批准。
9、仪器设备检定和管理制度
目的:有效管理仪器设备,使仪器正常运行,确保检验分析数据准确。
适用范围:适用于检验用仪器设备。
责任人:检验部门负责人、检验员。
主要内容:对所有检验用仪器设备建立档案和使用记录。档案内容包括: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管理人、使用人、说明书、设备清单、安装位置、维修保养记录等。使用记录应包括:使用时间、使用人、使用前仪器状态、测试项目、测试样品、使用后仪器状态、备注等。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保养、检查,并做好记录。
存放条件应满足仪器的要求,如温度、适度、是否避光等。每种仪器都有特定的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应先熟悉仪器性能,才能进行操作,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为保证测试数据准确可靠,每台分析仪器、必须定期进行检定。仪器一旦出现故障,应由专业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其他任何人不可对仪器进行拆卸。维修完毕,由维修人员填写维修记录,存入仪器档案。检验人员使用仪器操作完毕后,及时关机,填写使用记录,台面整理干净后方可离去。
10、玻璃仪器管理和洗涤制度
目的:有效管理玻璃仪器,确保检验分析数据准确。
适用范围:适用于检验用玻璃仪器。
责任人:检验部门负责人、检验员。
主要内容:玻璃仪器分类存放,使用时轻拿轻放,使用后按要求清洗、晾干,定量玻璃仪器要进行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11、检验记录管理和保存制度
目的:规范检验记录的书写要求。
适用范围:检验记录。
责任人:检验负责人、检验员。
主要内容:检验员书写检验原始记录要完整,无缺页损角。有检验数据、计算公式。有检验员、校核人签名(全名)。字迹清楚,色调一致。书写正确,无涂改。错误处用横线划去,并在改正处签章。有判定依据,由检验结论,无漏项。质量检验记录过样品保存期一个月后,交品管部负责人妥善保存,并做好相应记录。检验记录应保存至样品有效期满后一年,无有效期的应保存三年,经品管负责人批准方可销毁,并做记录。
12、化验员岗位职责
(1)对自己所做的检验工作质量负责;
(2)严格按标准或检验技术规范进行各项检验工作,确保数据准确、可靠、及时;
(3)按照要求全面检测原料和成品相应指标; (4)不合格原料、成品及时通知检验负责人;
(5)对初检不合格原料、成品及时复检,保证检测结果准确; (6)负责所用试剂及标准溶液的配制及标定,做好记录;
(7)认真做好仪器设备的使用记录,并定期保养,仪器由故障及时汇报负责人;
(8)认真填写检验原是记录,数据处理及时准确,并及时将分析结果报告检验负责人;
(9)所用玻璃器皿及时清洗,保持检验室干净卫生; 13、检验室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1)全面负责检验室工作,每月向品管部或主管厂长报告工作情况; (2)负责全室人员的工作安排,时刻检查、督促检验工作;
(3)及时收集新的检验标准方法,随时解决检验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4)负责检测质量争议的处理;
(5)审核检验记录,签收检验报告单;
(6)每月编写原料、成品检验汇总表;
(7)负责提出所需仪器设备、化学试剂的计划。
化验室管理制度2
为健全化验室质量控制的管理工作,现对质量控制的有关问题作如下规定。
1、原始记录
使用统一规定的现场采样原始记录纸和分析原始记录纸。
原始记录应及时填写,及时复核、审核,并签名。使用档案用中性笔书写,做到字迹端正、清晰。如数据有误需改正时,应在错误的数据上划以横线,并在错误数据的上方写上正确的数字,在右下方签名或盖章,不得在原始数据上涂改、描写。如需改正的数据成片,则用空白记录纸重新填写。
测量结果低于方法最低检出限时,样品浓度栏填写“〈最低检出限数值”,在备注栏填写“未检出”。
仪器室、天平室的`《仪器使用记录》应及时填写。
2、有效数字
有效数字的位数主要取决于原始数据的正确记录和数值的正确计算,同时也考虑该分析方法的最低检出限度,以及分析仪器所能达到的精度。有关仪器的数据记录及各项目的监测结果的有效数字的取舍详见《规范》。另根据《规范》补充如下:
1)标准曲线截距a小数点后三位,斜率b三位有效数字。
2)精密度两位有效数字,小数点后一位。
3)准确度三位有效数字。
化验室管理制度3
一、化验人员安全守则
1.化验人员应佩戴齐全劳保品、手套、口罩、眼镜等。
2.使用色谱时,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开启,关闭。
3.开启钢瓶时,严禁用带油的扳子、沾油的手套。
4.操作室内严禁吸烟,不准有明火。
5.色谱气路系统,试漏严禁用明火,只能用皂液。
6.一切试剂药瓶,要有标签,避免发生混用。
7.一切剧毒药品应在严密坚固的瓶内封装,专人保管,禁止用纸包装和外流。
8.稀释浓硫酸或溶解固体氢氧化钠时,应在耐热容器中进行,同时以玻璃棒不断搅拌,稀释浓硫酸时,必须将浓硫酸慢慢倒入水中,不能把水倒入酸中。
9.剧腐蚀药品,如:硫酸、强碱、浓氨水、双氧水、冰醋酸等使用时,禁止与皮肤接触,使用重铬酸钾严禁用手接触,操作后要及时洗手。
10.易燃药品如:低沸点的苯、醇等应于低温、避光保管。
11.严禁试剂入口,用鼻子闻气时,应以手招嗅。
12.回流或蒸馏分析所用的水冷却管,先通水后加热。
13.从橡皮塞上装拆玻璃管或折断玻璃棒时,需戴手套,垫布折断。
14.着火点太低的药品及有升华腐蚀性药品,不得放入烘箱。
15.相互间起化学作用的`药品,不得放入同一烘箱内烘烤。
16.严禁在化验室内烘烤食品,衣袜等物。
17.使用电器应用电笔试点,如发现水浴、调压器、电炉、水分测定器等漏电时立即停止使用,通知有关人员检修。
18.电线或电阻丝上不要滴上酸碱或其它有腐蚀性药品,如果滴上,立即停电,经处理后方能进行使用。
19.DMF、C10 蒸馏分析时,如发现分层或异象,判断为含水时,应不予分析,防止爆沸。
20. 电器、油类发生火灾应使用干粉灭火器。
21. 废液、废蒽禁止倒入水池,温度计损坏后,水银要及时处理净,不得用手接触。
22. 高温物体(如刚由高温炉中取出的坩埚)要放在耐火石棉板或瓷盘上,附近不得有易燃物,需称量的坩埚待稍冷后方可移至干燥器中冷却。
23.实验室的各种精密贵重仪器未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前不得随意动用。
24. 开启易挥发的试剂瓶(如丙酮、浓盐酸)时,尤其在夏季或室温较高的情况下,应先经流水冷却后盖上湿布再打开,且不可将瓶口对着自己或他人,以防气液冲出引起事故。
25. 使用酒精灯时,酒精切勿装满,应不超过其容量的2/3;灯内酒精不足1/4容量时,应灭火后添加酒精;燃着的酒精灯焰应用灯帽盖灭,不可用嘴吹灭,以防引起灯内酒精起燃。
26. 蒸馏可燃气体时操作人不能离开去做别的事,要注意仪器和冷凝器的运行情况。需往蒸馏器内补充液体时,应先停止加热,放冷后再进行。
二、用水、用电、用气安全管理
1. 操作电器时,手必须干燥,一切电源裸露部分都应配制绝缘装置,电开关应有绝缘匣。
2. 实验室停止供气、水及电时,应立即关闭各气源、水源及电源开关,以防止恢复供给时,由于开关未关而发生事故。离开化验室前应检查门窗、水电、煤气及各种压缩气体管道阀门,确保全部关闭。
3. 严禁有长流水,长明灯现象出现,要保证人走灯关水停。
4. 严禁使用湿布擦拭正在通电的设备、电门、插座、电线等,严禁洒水在电器设备上和线路上。
5. 易爆易燃物品附近和仓库禁止烟火。
6. 工作室内禁止存放大量易燃易爆物品,工作需要时限量领用。
三、设备安全管理(钢瓶使用)
1. 气瓶须经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2. 气瓶要专用,严禁串用、代用、混用,各种气瓶用铁链固定好。
3. 使用气瓶时要选用合格的减压器,通常出口压力大于仪器、设备的使用压力0.1-0.2MPa。
4. 按标志确保每一个气瓶减压阀、防振圈、防护帽齐全有效,每种气瓶要有专用的减压阀,氧气和可燃气体的减压器不能互用,瓶阀或减压器泄漏时不得继续使用。
5. 使用时要上好减压器,拧紧固定密封帽,不得漏气;开阀时要慢慢开启,以防止加压过速产生高温;对盛装可燃气体的气瓶尤应注意防止产生静电;开阀时不能用钢瓶扳手敲击瓶阀,以防止产生火花;氧气瓶的瓶阀及其它附件、工具都禁止沾染油脂;操作者必须站在气体出口的侧面,减压器的防爆出口不准直对操作者。
6. 气瓶使用到最后应留有余气,一般应保持0.5MPa的余压,防止混入其它气体或杂质,造成事故,气瓶室外在明显处悬挂“危险,禁止吸烟”标志。
四、灭火、急救与事故处理
1.实验室失火时,要保持沉着,不要惊慌,根据火势大小及时采取诸如关闭 电源、搬离易燃物、选用适当灭火器灭火、拨打“119”火警电话等措施。
2. 身上衣服着火时,不要随意跑动,可采取将薄毯裹在身上或就地打滚以灭火。
3. 当酸洒出流到地面上时,应用碱面或干土中和处理后,再用清水冲洗干净;少量酸或碱洒在衣服或皮肤上时应立即用大量水冲洗,并将烧伤处的衣服尽快脱下,继续用大量水冲洗,再分别用碳酸氢铵溶液(2%)或乙酸溶液(3%)轻轻擦洗,必要时去医院;大量酸碱洒到皮肤上时,切不可立即用水冲洗,以免产生大量的热使问题更严重,应该用干土或干布先擦去酸碱,然后用碳酸氢铵溶液(2%)或乙酸溶液(3%)冲洗,再用大量水冲洗,并立即送往医院。
4.人体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或用非导体将电线移开,如有休克现象,应立即将触电者移至有新鲜空气处,并拨打“120”急救电话。
5.当发生气瓶爆炸时,应随时撤离附近易燃物,并拨打“120”求助电话。
6.污染物接触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化验室管理制度4
一、穿着规定
1、进入实验室,必须按规定穿戴必要的工作服。
2、进行危害物质、挥发性有机溶液、特定化学物质操作实验,必须要穿戴防护用具(防护口罩、防护手套、防护眼镜)
3、进行实验中,严禁戴隐形眼镜。(防止化学药剂溅入眼内而腐蚀眼睛)
4、需将长发及松散衣服妥善固定,且在处理化学药品所有过程中需穿鞋子。
二、饮食规定
1、避免在实验室吃喝食物,且使用化学药品后需先洗净双手方能进食。
2、严禁在实验室内吃口香糖。
3、实验禁止储藏在化学药品的冰箱或储藏柜内。
三、药品领用、储存及操作相关规定
1、操作危险性化学药品必须遵守操作守则、操作流程进行实验,勿自行更换实验流程。
2、领取药品时,确认容器上标示名称是否为需要的实验药品。
3、领取药品时,应看清楚药品危害标识和图样;是否有危害。
4、使用挥发性、强酸强碱性、高腐蚀性、有毒害性药品必须要在特殊排烟柜机及桌上型抽烟管下进行操作。
5、有机溶剂,固体化学药品,酸、碱化合物均需分开存放,挥发性化学药品必须放置于具有抽气装置的药品柜。
6、高挥发性或易于氧化的化学药品必须放于冰箱或冰柜中。
7、严禁独自一人在实验室做危险实验。
8、废弃药液、过期药液、废弃物必须依照分类标示清楚,药品使用后,废(液)弃物严禁倒入水槽或水沟,应列入专用收集容器中回收。
四、用电安全相关规定
1、实验室内电气设备的安装和使用管理,必须符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大功率实验设备用电必须使用专线,严禁和照明线共用,谨防超负荷用电着火。
2、实验室内用电容量的确定要兼顾发展增容需要,留有一定余量,不得乱拉乱接电线。
3、实验室内的'用电线路和配电盘、板、箱、柜等装置及线路系统中的各种开关、插座、插头等保持完好可用状态,熔断装置使用的熔丝必须与线路允许容量相匹配,严禁用其他导丝替代,室内照明用具保持问顾客用状态。
4、实验室的电气设备要有可靠的安全接地,定期进行检查。
5、实验室内严禁使用明火取暖,严禁吸烟。
6、手上有水勿接触电器用品或电器设备,严禁使用水槽旁的电器插座(防止漏电或感应电)。
7、实验室的专业人员必须掌握本室的仪器、设备性能和操作方法,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8、机械设备应装设防护设备或其他防护罩。
9、电器插座勿插接太多插头,以免电荷负荷不了,引起电器火灾。
10、如电气设备无接地设施,勿使用。以免产生感应电或漏电。
11、作业完毕后,详细检查化验室的门、窗、水、电、气等,安全后方可锁门。
五、环境卫生
1、实验室应注重环境卫生,保持整洁。
2、减少尘埃飞扬,洒扫工作应于工作时间外进行。
3、垃圾清除及处理,必须符合安全、环保要求,在指定场所倾倒。
4、窗面及照明器具透光部位须保持清洁。
5、油类或化学物溢满地面或工作台时应立即擦拭冲洗干净。
6、养成良好卫生习惯,随时捡拾地上垃圾,保持实验室清洁。
化验室管理制度5
1、总则
为了规范化验室的环境、安全、仪器设备及化验人员的相关管理,有效地控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保护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车间工艺小试/中心化验室的安全管理。
3、管理规定
化验室工作人员,必须经危化品操作专业培训与考核,合格后上岗。化验室实验时一般应有二个工作人员在场。
4、环境管理
化验室要保持整洁的环境卫生和良好的工作秩序,化验室内不准饮食、吸烟,不准闲杂人员出入,严禁个人物品存放,工作人员进入化验室必须着工作服。
5、安全管理
5.1 对水、电、气、火源及油料应专人管理,要经常检查管道线路及开关的安全。化验室内使用的空调设备、电热设备等的电源线,必须经常检查有否损坏,移动电气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电路或用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检查。
5.2 化验室应配有各类灭火器,按保卫部门要求定期检查,化验室人员必须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
5.3 与化验室无关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随意带入化验室。
5.4 室内严禁擅自乱拉电线,任何设施严禁带事故隐患运行。
5.5 正确使用和维护电子和电气设备,非工作时不得使用空调、烘箱和电炉等。
5.6 严格执行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质的领用、保管、使用的管理;对易燃易爆药品分类摆放,妥善保管,远离火源。下班后,检查电源、火源、水源和气源,做到无隐患方可下班。
5.7 化验室使用后的废弃物,做到无害化处理后方可废弃。防火、防盗的安全防范措施要经常检查。
5.8 按规定放置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
6、化验、试验管理
6.1 实验工作人员在检测前必须熟悉检测内容、操作步骤及各类仪器的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做好必要的安全防护。
6.2 实验前要全面检查安全,实验要有安全措施。若仪器设备在运行中,实验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6.3 进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质或有腐蚀性物质操作时,应戴好防护手套、防护镜。
6.4 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质及高压气体钢瓶的存放应满足实验环境条件的'规定。
6.5 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要有人值班,下班时负责关掉各种开关,进行安全检查。化验室法定的计量器具,检测设备需经常检查,清洁维护和校准。
6.6 配制试剂应注明日期、配制人、浓度大小。对原始记录和化验单要求填写及时,内容真实,完整正确,字迹清晰,能准确识别,签名齐全,不得随意更改涂改,如发现数据填写错误,要用划线的方式更改更正,更改人需签名。
7、试验、化验等仪器设备管理
7.1 仪器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必须实行岗位责任制,并有专人负责技术管理工作。
7.2 化验室内部设备借用,需向仓库管理人员登记,并注明用途、归还日期。化验室仪器设备外借,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并按规定办理借用手续,要按期归还,经化验室检测确认正常后方能办理归还手续。
7.3 做好仪器设备的安全防护工作,设备要定期维护保养。如发现损坏、丢失,应及时报知部门负责人。
7.4 化验室的仪器设备一律不许任意拆改,确因工作需要必须拆改时,应事先报部门负责人批准。
7.5 仪器设备的报损、报失,必须按程序经技术鉴定后,填写《设备报废单》,经批准后方能办理报废手续。
8、事故处理
一旦发生事故,及时上报,配合有关部门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对违反安全规定造成事故的要追究个人责任;情节严重者,除经济赔偿外,还要酌情给予行政处分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本制度由公司技术小组负责解释。
化验室管理制度6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行业规章制度及标准,为提高公司产品质量,规范质量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明确一名领导负责企业质量全面工作,该领导必须履行其质量管理职责;公司设专制质量管理机构,进行质量管理日常工作,明确各环节质量管理负责人,主抓质量管理日常事务。
二、基酒车间质量目标:基酒生产车间,应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各项操作流程,生产出优质达标的基础酒,为此,必须认真作好以下环节工作:
1、原燃材料的购进:必须达到规定标准,不合格的原燃材料坚决不能进仓;
2、生产配料环节:必须按公司规定的.配料控制点(即配料比例)产出高产优质的基础酒;
3、生产发酵环节:严格按公司规定的入窖温度、发酵时间、窖池的密封等重要环节。
三、贮存环节:公司的基础酒必须达到贮存时间,没有达到贮存时间的,严禁调入勾兑车间勾兑,贮存时间要求在基础酒产出入库时3年以上。
四、勾兑环节:勾兑加浆时,必须加入已交货的水,达到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规定,勾兑达所需要酒精度后进行化检测,化验不合格的,继续进行净化、勾调,至化验合格标准,然后进行储存,等待再过滤后罐装。
五、包装环节:应按以下目标进行:
1、洗瓶:酒瓶的损耗率为2%以下,酒瓶的洗净率为98%;
2、灌装:检验员必须在流水线上逐一进行感官(目视)检验,每隔二十分钟随机抽取一瓶进行计量检测,所抽验产品必须达到计量标准;
3、在批次成件酒中,随机抽取六件,每件抽取一瓶,共六瓶,总量不少于300ML
4、包装成件入库前,化验员进行抽取化验,抽取合格率必须达到100%,抽取不合格产品严禁出厂;
5、出厂前必须认真检查各项产品记录,出厂合格率必须达到100%。
六、其他环节目标管理根据公司有关制度执行。
化验室管理制度7
一、目的
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对样品存档和领用的管理,使样品保持其有效性、统一性和特殊性,特制定此规定。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质检部、生产技术部和销售部等对样品的存档和领用。
三、职责
1、质检部负责样品的日常管理及发放审批工作;
2、质检部主任负责重要样品发放的审批工作;
3、生产技术部负责保证样品存档所需数据的真实、准确性;
4、销售部负责对领用样品的维护工作(指内部标准样品),并及时归还;
四、样品的保存
公司的实物样品存放于公司样品室,由质检部统一采集、管理和处置。
五、公司样品的基本构成
公司的样品有内部标准样品和对外展示样品之分。
1】内部标准样品
1)内部标准样品作为公司产品的标准以实物存档和文字存档相结合的形式存在,是在以美国原有样品的基础上添加了本公司近年来生产和研发的新产品取样构成,它的内容涵盖了三大原材料的规格,生产
过程数据(生产技术部提供)以及后处理加工等以备为日后生产提供准确可靠的标准数据支持。
2)内部标准样品的存档方式
存档方式分为实物存档和电子存档两类。
电子存档内容包括产品执行标准、原材料的规格、生产过程中的技术数据、产品的后处理以及产品进行各种检验数据的记录。
2】对外展示样品
1)对外展示样品主要是以实物样式呈现在顾客面前,为客户要求产品的品质判定、色样、花型提供对比参照,从中挑选出符合顾客要求的产品,以制定相应的生产计划。
2)对外展示样品的分类
对外展示样品也分为电子存档和实物存档。因为照片容易出现色差,所以电子存档现只以花型为主,可为远距离的顾客在挑选花型时提供产品照片。
实物存档按照功能分现为家居装饰、汽车装饰、地毯三大类。
按照制作工艺又可分为空气压花、热油辊压花、平绒、绒上绒和印染五大类型。
六、样品的采集
在公司科研成功并生产出新型产品后,由采样员对符合各项公司产品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的新产品,按照一定的样品采集操作规程进行样品的采集。
采集后的样品实物存放于样品室内,样品上依次注明产品的名称、产
品的批次、所用原材料的规格、生产日期、各种检验数据、生产技术数据(由生产技术部提供)等。产品的相应电子数据信息存于公司产品信息库内。
七、外寄样品的'管理
质检部在接到销售部的备样通知单后,根据要求及时准备所需样品,对有特殊要求的备样通知单和给特殊客户的备样,须经质检部负责人审核后方可备样。新产品样品的外寄一律经公司的领导批准方可。
八、样品的领取手续
质检部及时准备好样品后(有特殊要求的备样通知单和给特殊客户的备样,须经质检部领导审核后方可备样),通知销售部领取,领取时在《样品领用登记表》表中签字,注明领用日期、领用人姓名,由样品管理员在《样品领用登记表》中填写领用样品的规格、颜色、花型、数量等。
九、内部标准样品的管理
内部标准样品因其对日后再生产的数据具有参考性和重要性,因此在领用和使用过程中要注重保持其完整性并及时归还。
化验室管理制度8
1、化验室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建立安全用水、用电、用气、防火、防爆、防中毒、防化学事故等具体管理制度,并定期组织检查其执行情况。
2、化验室分析严格按规范及指导书安全注意事项进行,应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与安全防护制度,合理使用安全防护用品,不得携带与工作无关的私人物品。
3、行政管理员负责按工作需要、岗位的特点及行业的`有关规定发放安全防护用品。化验室应配备安全防护常用品和急救箱,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做针对性处理或送医院救治。
4、行政管理远负责各化验室配备合适、有效的消防器材、设施。
5、化验室药品管理员负责化学试剂的储藏和保管,严格执行剧毒标准物质的申领手续。
6、化验室人员须进行安全防护和知识培训
1)培训内容包括:化验室安全操作,危险品、剧毒品的使用、保管规定、野外采样的自我保护,消防知识,危险工种等安全防护知识;
2)新进中心的检测人员或换岗人员上岗前由化验室安全员负责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化验室管理制度9
1、目的
使化验室的检验原始记录,仪器设备档案,技术书籍处于受控状态,满足检验、设备的原始资料的.保存需要。
2、使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化验室的检测原始资料和仪器设备档案管理。
3、职责
3.1班长负责对检测原始记录进行归类,按保存期限进行保管。
3.2仪器设备管理人员负责对仪器设备档案进行管理。
4、工作程序
4.1由班长负责归档资料的整理、保管、借阅和销毁工作。
4.2由班长负责收集日常水质检测原始记录,在检测报告发出后立即归档。凡列入固定资产范围内的各类仪器设备档案资料于进站开箱验收后,立即归档。
4.3借阅存档资料应办理借阅手续。与检测无关人员不得查阅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保密资料需经部长或总经理批准方可查阅,不得带出资料室,不得复印。
4.4档案工作人员要严格为供货商保守技术机密,并按照相关保密制度管理,否则以违反纪律处理。
4.5要注销的技术档案要造册登记,经部长和总经理审批,指定监销人共同处理,以防失密。
4.6妥善保管资料档案,定期检查防止霉变和虫蛀。
5、相关文件
6、相关记录
化验室管理制度10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化验室药品进行有效管理,防止在储存、使用、废弃等过程中对环境保护、人员安全造成不良影响,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化验室对药品的管理。
三、引用标准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
《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四、定义
1、化学品:是指天然和人造的各种化学元素、由元素组成的化合物和混合物。
2、一般化学品:指除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以外的所有化学品。
3、危险化学品:爆炸性品;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然物品、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感染性物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等几大类。
五、职责
1、化验员负责化学药品的管理,并监督制度的执行。
2、化验员负责化学品购买计划的申报。
六、管理规定
1、化学药品计划的申报
①一般化学药品的申报根据使用实际情况及安全库存量(满足使用1月的量)填报购货计划单,注明化学品的`名称、规格、数量。
②危险化学药品的申报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之规定,计划要报送当地刑警部门批准并备案,化验室根据实际使用情况每年分两次报半年计划,注明化学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
2、化学品的储存
①化学药品采购后经验收合格一律统一放入化验室药品库并登记。
②化学药品库要阴凉、通风、干燥,有防火、防盗设施。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有火源(如电炉通电)时,必须有人看守。
③化学药品应按性质分类存放,酸、碱、盐及危险化学品要分开放,并采用科学的保管方法。如受光易变质的应装在避光容器内;易挥发、溶解的,要密封;长期不用的,应蜡封;装碱的玻璃瓶不能用玻璃塞等。
④对危险化学药品要严加管理
(a)危险品按《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根据其化学性质严格按照规定分区、分类储存,并且不得超量贮存。
(b)禁忌类危险品必须隔开贮存:如氧化剂、还原剂、有机物等理化性质相忌的物质禁同区储存。
(c)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危险品不得在同库储存。
(d)对有易碎、易泄漏的危险化学品不能二层堆放。
(e)对爆炸、剧毒、易制毒、放射等化学品须设置专柜储存,采取双人收发、双人记帐、双人双锁、双人使用和双人运输的“五双制”。
3、化学药品的使用
①化学药品使用人员在使用时应先详细阅读物质的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掌握应急处理方法和自救措施,然后按照防护要求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口罩、手套、眼罩等),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②各种气瓶在使用时,距离明火10m以上,各气瓶的减压器上应有安全阀,严防沾染油脂,不得暴晒、倒置。
③对从事化学品的作业人员在操作过程中禁止吸烟、进食、喝水和喝饮料,工作结束后沐浴更衣。
七、考核
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如违反此规定视情节严重处以20~100元的罚款。
化验室管理制度11
1、目的
使化验室的仪器设备,计量器具、玻璃量器的使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确保其满足检测分析的质量保证。
2、职责
班长负责仪器设备的检定和新购量器和使用到期的量器检定,确保仪器设备及玻璃量器符合国家计量标准,为检测工作提供有效的计量保证。
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化验室的检测计量器皿仪器准确度。
4、工作程序
4.1、检测人员职责
4.1.1、负责建立本站计量器具、仪器设备、玻璃量器、标准物质、检测用的辅助设备台帐、档案。及其购置、保存、发放、领用、维护、检定、降级、报废等实施统一管理。
4.1.2、负责编制本站计量检测设备的周期检定计划,并组织送法定计量检定部门进行周期检定。保存好检定合格证书以及检定记录。
4.1.3、对现场使用的各种计量检测设备备注写上“正常”或者“不正常”字样,实行“合格”、“准用”、“停用”标志贴标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对超周期使用或已失准的,有权制止使用者继续使用。
4.1.4、负责监督检查使用计量检测设备的单位合格人要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适时维护保养,作好记录,发生故障的要及时组织力量维修,保证检测的量值准确可靠。
4.1.5、负责宣传计量法律法规和计量基本知识,对发生的计量纠纷负责调节。
4.2、玻璃量器检定
4.2.1、检定员正确操作设备,并如实进行日常使用中的各种记录。
4.2.2、保管员负责设备的量值溯源、定期维护、保养、记录和标志管理等工作,并承担监督使用的责任。
4.2.3、化验室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有监督、检查、规范执行情况的责任。
4.3、计量标准使用维护管理
4.3.1、标准玻璃量器应存放在20±5℃的实验室内。
4.3.2、标准玻璃量器装置严禁碰撞,轻拿轻放。
4.3.3、标准玻璃量器应定期检查,每次使用都必须认真清洗。
4.3.4、严格按检定规程,对玻璃量器进行检定。
4.3.5、检定完毕后,将标准玻璃量器放回盒内保存,并清理现场。
4.3.6、标准玻璃量器检定周期为3年。
4.4、计量检定
4.4.1、检定事故的判定
在鉴定工作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应作为检定事故;
4.4.1.1、检定人员违反操作规程,使设备损坏或造成精度下降。
4.4.1.2、检定数据失真。
4.4.1.3、受检量器漏检、漏报而无法弥补。
4.4.1.4、原始记录丢失或损坏而无法弥补。
4.4.1.5、违犯检定规程。
4.4.2、检定工作事故的处理:
4.4.2.1、事故一旦发生,当事人与发现人要立即报告。
4.4.2.2、鉴定质量事故需分析原因,采取相应措施,重新检测、填写报告记录,向负责人汇报。
4.4.2.3、设备事故需现场分析,进行事故处理,填写事故单,向负责人汇报。
4.5、计量检定室安全卫生管理
4.5.1、检定室必须保持清洁、整齐、安静,禁止将与检定工作无管物品带入检定室。
4.5.2、检定室内严禁吸烟、进食。
4.5.3、工作人员进入检定室,按规定更换工作服。
4.5.4、检定室应建立一定卫生值日制度。每天开始工作前应打扫清洁卫生,完成检定测试后,应及时进行标准量器及有关器具的'清洁卫生。
4.5.5、检定室内各种仪器、器皿应有规定位置,不得随意堆放,以免错拿错用,造成安全事故。
4.5.6、使用水电时,应按有关规程进行操作,以保证安全。下班时要专人负责检查门、窗、水、电是否关闭,不得疏忽。
4.5.7、检定发生意外事故时,应迅速切断电源、水源,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并上报领导。
4.5.8、非检定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检定室。
4.6、检定原始记录、证书核验
4.6.1、检定原始记录的格式要规范,须用统一印制的记录表。
4.6.2、原始记录必须详细客观地进行记录,字迹工整,不得涂改,但可以划改(即在错误处划一横线,在其右上方填写正确数据,并盖上检测者印章),划改后必须能分辨清被改的原始记录。
4.6.3、原始记录应记载检定日期、检定量器名称、环境条件、检测结果和检测人员(检定员、复核员)的签名。
4.6.4、审核人员在审核原始记录中,无权更改检测数据,如发现有错,可通知检测人员改正,或要求检测人员重测。原始记录的审核人员不得与检测人员为同一人。
4.6.5、原始记录应属技术秘密,不得外泄,摘抄、复印。
4.6.6、检定证书,包括以下内容:证书编号、计量器具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厂、检定结论、主管人、复核人、检定员签名、送检部门、检定日期及有效期、检定结果。
4.6.7、检定证书根据原始记录填写检定结果,必须盖有检定专用章。
4.6.8、检定证书的复核人员不得与检测人员为同一人。
4.6.9、检定证书,如发现错误需更改时,应由有关人员提出书面报告,说明要求更改的内容和理由,由负责人批准后,在有错误的检定证书上盖上报废章,重新填写检定证书。
4.7、计量检定室技术资料保管
4.7.1、原始记录与相关技术资料一起,放于检定室内的档案柜中专人保管。
4.7.2、原始记录,一般不借给对检定工作无关的人员查阅,如有查阅,须经负责人同意后,在指定地点查对,查对时不得复印和污损原始的记录。
4.7.3、原始记录,保管期原则上为两年。
4.8、检定量器收发
4.8.1、接受未检定量器时应填写接受清单,包括名称、数目、型号规格、日期、送检部门。在将未检定量器放入检定室内待检区。
4.8.2、对检定合格的量器,应在不影响使用处贴上绿色合格表示,对于不合格量器,也应注明不合格标识。(合格量器作绿色油漆记号,降级使用的作黄色油漆记号,不合格量器作红色油漆记号。)
4.8.3、发放量器应检查量器标识是否齐全,与检定证书是否相符,并将已检定过量器与检定证书一同交于使用部门。
5、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表》
《常用玻璃量器检定规程jjg196-90》
6、相关记录
化验室管理制度12
1.化验室环境清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井然有序。
2.严禁个人物品存在,严禁室内饮食、吸烟,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化验室。
3.对易燃易爆药品分类拜访,妥善保管,远离热源、人源。
4.进入化验室必须着工作服,无菌室配备专用的工作服、帽、口罩、拖鞋,离开无菌室、化验室需更衣。
5.从事化验的人员须经过一定的教育,具有一定经验资格。
6.定期对化验员进行技能、能力的培训,并进行考试,合格后方可继续从事化验工作。
7.利用外部送检的方法,对化验员的个人检测行动进行校准。
8.化验员工作应科学、严谨、客观、公正,严格遵守操作标准及要求。
9.使用的介质、配好的试剂、试剂和化学试剂均应在保质期内使用。
10.截至、配好的试剂、试剂和化学试剂在开封或配置时应注明日期。
11.分装容器或配置的试剂,应在每个分装容器上标识废弃日期,所有的介质,配置的试剂、试剂和化学试剂容器都应有标签。
12.实验室法定的'计量器具,定期由国家计量所进行鉴定校准,其他非法定计量器具依照公司的相关规定,由化验员校准,严禁使用非鉴定校准的计量器具,检测设备须经经常检查、清洁、维护和校准。
13.对原始记录和化验单,要求填写及时,内容真实,完整正确,字迹清晰,能准确识别,签名齐全,不得随意更改、涂改,如发现数据填写错误,要用划线的方法进行更正,更改处应签名或签章。
14.化验室使用后的废弃物,做到无害化处理后方可废弃。
15.化验室应有可以马上找到的检验操作标准规程。 16.下班后,检查电源、火源、水源,做到无隐患方可下班。
化验室管理制度一、认真学习粮油检化验制度,严格按照《检化验人员岗位责任制》对出入库的粮油进行检验。
二、化验室设备、仪器要经常检查、清洁和维护,摆放整齐,选择合适地方以便操作。
三、所以的仪器要符合要求,每月定时维护和校准,并做好记录,对精密仪器应有专人负责管理,使用要有记录,确保测定数据的准确性。
四、化验设备仪器要严格管理,不准外借,经领导同意外借的,交回时要认真检查,即使校正校正后方能使用。
五、仪器发生故障应采取措施维修,不能自己维修的,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处理,不按操作规程操作,损坏仪器设备的照价赔偿。
六、玻璃仪器使用时要轻拿轻放,掌握一般的洗涤、干燥和保管方法,完好率达90%以上,无辜损坏的要照价赔偿。
七、化验室所用的试剂、溶液,都要标明名称、浓度以及失效日期,以便正确使用。
八、化验室各种记录、单据必须正确书写,对所出具的化验结果,要项目填写齐全,字迹清楚工整,有真实性和代表性。所有的登记记录都要有编号、页数、使用永久性碳素墨水书写,更改时在数据上画线标明,不准随意撕、随意扔,按时整理、装订化验单据,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否则按粮库的有关规定处理。
九、根据粮情、品质检验制度认真对储存的粮食进行常规检验,扦送的样品,按照检验程序对原始样品保留不少于3天,根据情况再做处理。
十、再整个化验工作中,要做到公正、合理,不徇私情,不谋私利,不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树立良好的形象。如有违反,一经发现查实后,按造成损失的金额给予处罚。
十一、化验室要保持清洁卫生,不准在化验室私自与他人聊天、洗衣服等做与化验无关的事。
十二、对违反本制度的,除另有处罚的外,均按粮库有关制度处理。
化验室管理制度13
1、不许将易燃物质放置在明火附近和化验地区附近。
2、在存储易燃物质的周围不应有明火作业。
3、使用蒸馏或升华的易燃物质时应注意:
(1) 不许用明火加热,加热可用水(油)浴器、电热饭或电砂浴,周围也不应有明火。
(2) 实验仪器应当严密不漏气。
(3) 工作地点应通风良好,四周不可放置可燃物物质。
(4) 工作时要戴上眼镜
4、在化验室内存放各种可燃性物质总量不许超过3千克,各种不得超过1千克,随用随取,然后专门的储存地点。
5、凡能引起火的物质(废油、废有机溶剂)应集中在专门的容器内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得任意乱放。禁止将性质相抵触的,能引起燃爆的.易燃物储存在一起,使用中应保留安全距离。
6、一旦发生失火事故,首先应撤出一切热源,关闭煤气和电闸,然后用砂子和石棉布盖住失火地点或用四氯化碳等灭火器灭火,除酒精外,化学物品失火,不许用水灭火。酒精等可溶于水的液体着火时,可用水灭火;汽油、乙醚等有机溶剂着火时,用沙土扑灭,此时决不能用水,否则会扩大燃烧面;导线或电线着火时,不能用水或二氧化碳灭火器,而应首先切断电源,用四氯化碳灭火。
7、应经常检查防火设备,如灭火器,黄沙、石棉及毛毡等。
8、易燃物质有:纯醇类、醚类、丙酮、苯、甲苯、酚、汽油、二硫化碳、磷、过氧化钠,金属钾、钠、镁等,钙化碳。
9、预防由于内外压力差引起的爆炸的措施:
(1) 仔细检查供操作的全部仪器有无裂痕。不许使用有裂痕的仪器。
(2) 使用之前应检查纯氮、纯氧、纯氩气瓶是否合格
(3) 检查安全标识和防火措施。
10、使用气瓶时注意在定周期内使用,并要求:
(1) 不能让气瓶受冲撞或碰撞。不许用人背或在地下滚动的办法运气瓶。立着使用应有固定措施,开气时气嘴不能对人。
(2) 气瓶不能放在电炉,暖气附近,不能放在日光照射的地方。禁止在气瓶旁抽烟。
(3) 气瓶必须有减压阀才能使用。
(4) 氧气瓶、氧气表以及导管,严禁与油类物品接触。
化验室管理制度14
1、 挪动干净玻璃仪器时,勿使手指接触仪器内部。
2、量瓶是量器,不要用量瓶作盛器。带有磨口玻璃塞的量瓶等仪器的塞子,不要盖错。带玻璃塞的仪器和玻璃瓶等,如果暂时不使用,要用纸条把瓶塞和瓶口隔开。
3、洗净的仪器要放在架上或干净纱布上晾干,不能用抹布擦拭;更不能用抹布擦拭仪器内壁。
4、除微生物实验操作要求外,不要用棉花代替橡皮塞或木塞堵瓶口或试管口。
5、不要用纸片覆盖烧杯和锥形瓶等。
6、不要用滤纸称量药品,更不能用滤纸作记录。
7、不要用石蜡封闭精细药品的瓶口,以免掺混。
8、标签纸的大小应与容器相称,或用大小相当的白纸,绝对不能用滤纸。标签上要写明物质的'名称、规格和浓度、配制的日期及配制人。标签应贴在试剂瓶或烧杯的2/3处,试管等细长形容器则贴在上部。
9、使用铅笔写标记时,要在玻璃仪器的磨砂玻璃处。如用玻璃蜡笔或水不溶性油漆笔,则写在玻璃容器的光滑面上。
10、取用试剂和标准溶液后,需立即将瓶塞严,放回原处。取出的试剂和标准溶液,如未用尽,切勿倒回瓶内,以免带入杂质。
11、凡是发生烟雾、有毒气体和有臭味气体的实验,均应在通风橱内进行。橱门应紧闭,非必要时不能打开
12、使用贵重仪器如分析天平、、分光光度计、液相色谱仪,酸度计、气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仪,红外光谱仪等,应十分重视,加倍爱护。使用前,应熟知使用方法。若有问题,随时请教。使用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关闭仪器,请告知负责人。
13、一般容量仪器的容积都是在20℃下校准的。使用时如温度差异在5℃以内、容积改变不大,可以忽略不计。
化验室管理制度15
第一条使用石油气安全规定
一、石油气灯(炉)及煤气管道要经常检查,如闻有石油气味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检查修理。
二、检查石油气设备是否漏气时,要用肥皂水涂于可疑或接头处试漏,严禁用火试漏。
三、点石油气灯(炉)时,必须先擦燃火柴再开石油气,最后调节风量。停用时要先停风后闭石油气、关闭气瓶总阀。
四、使用石油气灯(炉)时,要注意防止内燃。下班前要详细检查是否熄灭,以免发生事故。
五、发生事故时,必须立即关闭用气开关和总阀门。
六、无人在室内,禁止点燃石油气灯(炉)。
七、点燃的石油气灯近旁,不得放置易燃物品(如抹布、毛巾、油脂等)。
八、连接石油气用胶管不宜过长并且不准用物品掩盖住胶管。
第二条使用电气设备安全规定
一、使用电气设备时,必须事先检查开关、电机以及机械设备各部分是否安装妥当。
二、开始工作或停止工作时,必须将开关扣严或拉下。
三、更换保险丝时,要按负荷选用保险丝,不准使用代用品。
四、电气开关箱内,不准放任何物品。
五、严禁用导电器具去清扫电器和用湿布擦洗电器。
六、凡电器动力设备超过允许温度时,应立即停止运转。
七、定碳定硫电炉两端应设安全罩。安全罩严禁随意拆掉,以免发生触电事故。
八、禁止在电气设备和线路上洒水,以免漏电伤人。
九、凡使用110v以上电源装置,仪器的金属外壳必须安装接地线。
十、严禁用湿手分、合开关或接触电器设备。
第三条使用毒品安全规定
一、凡能产生有毒气体和剌激性气体的操作,应在通风柜内进行。这些气体是:一氧化碳、硫化氢、氟化氢、氯化氢、二硫化碳、氯、碘、二氧化硫、氧化锰、氧化氮等。
二、进行有毒物质的试验时,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或面罩)、手套,试验室内禁止饮食、吸烟,试验后要洗手。
三、工作人员手、脸、皮肤有破裂时,不许进行有毒物质操作,尤其是氰化物的操作。
四、一切有毒药品和溶液应倒入废液罐内,禁止直接倒入下水系统。应经过安全处理符合排放标准后倒入下水道,并用水冲洗水槽。
五、禁止用实验室内的任何容器盛放饮料和食物。
六、处理无名药品,禁止口试。需嗅其味,可用手掌在药品表面上空向脸部扇动闻之。
七、有毒液体、生产污水或其他腐蚀性强烈的液体在取样时,不许用口吸取,只能用抽气管吸取。
八、使用水银注意事项:
(一)装水银的玻璃器皿,应当是坚固完好。
(二)装水银的容器表面应盖一层甘油。
(三)当水银可能与大气直接连通时,不许在表面上覆其它物质。应在水银和大气中间,接一段内装活性二氧化锰的玻璃管。
(四)装水银容器应放在金属质浅盘中。当水银溅出地面时,应填死或以高锰酸钾溶液灌泡。
(五)脏水银的回收,可用10%的硝酸(浓度不许再高)在通风柜内处理,分离后用水洗3-4次。先用滤纸吸干,然后再于真空中干燥2h左右,不许采用加热蒸干。
九、遇到下列毒性强烈的物质时,应特别注意安全:
1.汞及汞盐;2.铅盐及铅;3.砷化物及砷;4.氰化物;5.白磷及磷化氢;6.氟化物;7.二硫化碳;8.钾、钠、氨的.氯酸盐;9.铬的化合物;10.所有的有机化合物。
第四条使用强酸、强碱及腐蚀剂安全规定
一、搬运和使用腐蚀性药品如强酸、强酸及溴等,要戴橡皮手套、围裙、眼镜,并穿深筒胶鞋。
二、搬运酸、碱前应仔细作下列几项检查:
(一)装运器具的强度;
(二)装酸或碱的容器是否封严;
(三)容器的位固定是否稳;
(四)搬运时;不许一人把容器背在背上。
三、移注酸碱液时,要用虹吸管,不要用漏斗,以防酸、碱溶液溅出。
四、酸碱或其他苛性液体,禁止用嘴直接吸取,如无吸气器可用量筒量取。
五、开启盛溴、过氧化氢、氢氟酸、氨水其他苛性溶液容器时,应先用水冷却,开瓶时,瓶口不准对人。
六、在稀释酸(尤其是硫酸)时,应当一面搅拌冷水,一面慢慢将酸注入。禁止将水注入酸内。
七、拿取碱金属及其氢氧化物和氧化物时,必须用镊子夹取或用瓷匙采取。
八、废酸、废碱必须倒在专门的缸子内,缸子应该放在安全的地方。
九、如腐蚀性物质触到皮肤上时,应立即用大量水冲洗。
十、腐蚀性强烈的物质时:
1.溴及溴水;2.硝酸;3.硫酸;4.王水;5.氢氟酸;6.铬酸溶液;7.氢氰酸;8.五氯化二磷;9.磷酸;10.氢氧化钾;11.氢氧化钠;12.氢氧化铵;13.冰醋酸;14.磷;15.硝酸银;16.盐酸。
十一、有毒物品的保管、使用应有台帐、记录。
第五条使用易燃品安全规定:
一、不许将易着火的物质放置在明火附近和试验地区附近。
二、在储存易着火的物质的周围不应有明火作业,点着的煤气(酒精)灯、燃着的火柴和其他等。
三、使用在蒸馏或升化时易着火的物质,应注意。
(一)不许用明火加热,加热可用水(油)浴器、电热板或电砂浴,周围也不准有明火。
(二)试验仪器应当严密不漏气。
(三)在蒸馏装置下面,应有一金属浅盘(边高80-100mm)。
(四)工作地点应有良好的通风,四周不可放置有可燃性的物料。
(五)工作时要戴上眼镜。
四、在实验室内存放各种可燃性物质量不许超过3kg,每种不得超过1kg。随用随取,用后送回专门的储放地点。
五、遇水易着火的物质(如黄磷、过氧化钠、金属钠、钾等)禁止丢入废液桶内。凡能引着火的物质(如废油、废有机溶剂)应集中在专门的容器内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得任意乱放。
六、一旦发生失火事故,首先应撤除一切热源,关闭煤气和电门,然后用砂于或石棉布盖信失火地点或用二氧化碳等灭火机灭火。除酒精外,化学物品失火不许用水灭火。
七、应经常检查防火设备:灭火机、砂子、石棉毡。
八、当加热、蒸馏及其他有关用火的工作进行时,要有专人负责管理,不许随便离开。用完后立即关掉热源。
九、可燃的尤其是易挥发的可燃物,应存放在密闭的容器中,不许用无盖的开口容器贮存。
十、易着火的物质有:
1.醇类;2.醚类;3.丙酮;4.苯;5.甲苯;6.酚;7.汽油;8.二硫化碳;9.磷;10.过氧化钠;金属钾、钠、镁等;碳化钙。
十一、做蒸馏提纯或蒸馏实验,必须用明火加热时,每次蒸馏物的数量不得超过100ml,附近不许存放易燃物质,同时,应有防火措施。
第六条使用易爆品安全规定:
一、预防由于内外压力差引起爆炸的措施:
(一)仔细检查供真空操作用的全部仪器有无裂纹,不许使用有裂纹的仪器;
(二)使用前应检查容器真空度是否够高,检查时应将容器用布包好。
二、使用氧气时应注意:
(一)不能使氧气受碰撞或冲击。不许用人背或在地下滚动搬运气瓶。立着使用时应有固定措施,开气时气嘴不能对人。
(二)氢气瓶、乙炔瓶及氧气瓶应分开存放,且不能放在电炉、暖气附近,不能放在日光照射的地方。禁止在氢气瓶、氧气瓶旁抽烟。
(三)氢气瓶、乙炔瓶、氧气瓶必须有减压阀门才能使用。
(四)氧气瓶、氧气表以及导管,禁止与油类物质接触。
三、有爆炸危险性的药品(过氧化钠、过氧化氢、高浓氯酸等),在实验室内只许放一小部分,并应保存在干燥阴凉的地方。
四、禁止浓硫酸和结晶状高锰酸钾接触。
五、禁止和有机物一起研磨氯酸钾。
六、禁止和有机物一起研磨硝盐。有机物不得和浓硝酸一起混合及加热。
七、乙炔铜、乙炔银的干粉最易爆炸,故在试验完时,将它的溶液一同倒在室外,用土埋住。
八、使用乙醚,首先应按下法检查过氧化醚是否存在;取10ml乙醚于试验管中,加入新制10%碘化钾溶液1ml,摇匀后放置1分钟,如乙醚层显黄色,则不能用此乙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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