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管理制度

时间:2026-02-04 05:51:22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工程监理管理制度【经典】

  在当下社会,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程监理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工程监理管理制度【经典】

工程监理管理制度1

  指挥部对监理机构管理建立下列制度:

  (一)监理报告检查制度。监理单位的监理报告按规定时间和内容上报指挥部,由指挥部组织对监理报告检查和处理。

  (二)例会制度。为加强指挥部与监理单位的'信息交流互通,建立指挥部负责人与总监的每月例会制度,由指挥部、监理单位有关人员参加,交流工程和监理情况,交换意见,部署监理工作。

  (三)检查制度。根据监理合同和有关规定,对监理单位履约情况和工作的定期检查制度。

  (四)考核及奖惩制度。指挥部建立监理工作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定期组织考核。

  (五)监理信息及资料的管理制度。指挥部对监理信息及有关资料实行归档管理。

  (六)监理人员'警示'制度。对违纪、违规、失职的监理人员按规定给予黄牌警告直至红牌清退出场的惩罚制度。

工程监理管理制度2

  第一条 装饰公司在隐蔽和竣工验收阶段,应自检合格后,提前三天通知市场工程监理部和客户,与装饰公司工程负责人一同进行验收;

  第二条 装饰公司在验收前应准备好有关项目主要材料的.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第三条 对有质量问题的工程,市场监理人员应即时写出整改通知书给装饰公司,要求其限期整改;

  第四条 市场工程监理部应对监章工程实行不定期抽查和电话追踪,对有关工程质量,现场管理,进度和安全等问题提出意见;

  第五条 出现争议时,市场工程监理部须出面调解,并按xx市场争议解决办法予以处理;

  第六条 对造价超过20万元的工程,应加强监理力度,增加监理员到现场检查次数,同时实行市场监理部经理和监理员双重负责制。

工程监理管理制度3

  为了确保施工安全、保证工程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规定,以及该工程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安全监理管理制度:

  一、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现场安全负总责,开工前工程项目总监必须组织监理部安全监理员编制安全监理方案。

  二、总监理工程师开工前首先必须熟悉工程项目特点和周边环境,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五项专项方案、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并写出审查意见。

  三、安全监理人员必须对施工单位组织实施的危险性较大的`工序,委派安全监理人员实行现场跟踪旁站监理,如:深基坑开挖与劫掠工程、孔桩工程,起重设备安装与拆卸工程、大型模板安装和拆除工程、施工用电安装与拆除工程、脚手架搭设与拆除工程等,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施工单位指出,必要时下发安全隐患通知单,并将情况及时向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四、安全监理人员必须督促施工单位定期对施工机械起重设备进行检修保养,并做好检修记录。

  五、现场安全监理人员必须对施工单位已安装完毕的起重设备,督促施工单位请有关单位进行检测备案,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六、现场安全监理人员必须对施工单位已搭设脚手架工程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七、现场安全监理人员必须对施工单位施工用电定期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即时下发指令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将情况及时向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八、现场安全监理人员必须对施工单位三级安全教育及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到位。

  九、现场安全监理人员必须对施工现场安全定期巡视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必要时下发安全隐患通知单,并将情况及时向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十、现场安全监理人员必须对施工单位存在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及时向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汇报,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向监理单位书面汇报,由监理单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报告。

  十一、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定期每周到工程现场检查指导现场安全监理人员的工作,并对施工现场安全情况进行检查。

  十二、工地安全例会制度,每月10号、20号、30号召开专题安全会议,对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总结、要求限时整改并及时检查整改情况,及时做好记录。

  十三、对不履行安全责任的现场安全监理人员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按照监理单位管理处罚制度进行处罚。

  长达白河监理公司锦江工程项目监理部

  二0一一年六月十日

工程监理管理制度4

  1、总监理工程师是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监理项目部和组织协调工程项目建设各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业主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规定。

  3、组织编制监理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监理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并审批执行。

  4、审查批准承包方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专项管理措施、技术方案。

  5、审查签发业主及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内,对承包方由于自身原因而产生的,对于安全、文明施工造成重大影响或导致严重隐患的处罚通知。

  6、审查监理及承包方的安全报表和安全、文明施工总结,督促安全部门定期通报安全、文明生产情况,同时听取相关汇报,并提出指导意见。

工程监理管理制度5

  我国公路建设自1985年开始在世行贷款项目中按照国际惯例试行工程监理制度、1996年工程建设监理全面开始实行以来,一改过去政府部门的单项行政监督和施工单位的自我监督体系,建立了政府监督、社会监理和承包商自我监督三结合的全面管理体系,使我国的公路建设有了质的飞跃,其社会效益得到充分肯定。然而由于诸多客观和主观上的因素,监理制度一直没有形成独立于业主和承包商之外的、维护双方利益的完全意义上的“社会监理制”,甚至成为业主的雇员或下属机构,造成了在公路建设中监理过分依赖于业主的行政命令、维护业主的利益而忽略甚至侵犯承包商的利益的现象大量存在。本文就此现象进行分析,愿与同行交流探讨。

  1.我国公路工程建设业主、监理、承包商三者行为关系的现状及根源

  1.1我国公路工程建设业主、监理、承包商三者关系的现状。目前三者之间的关系是:业主控制合同管理和建设资金的支付,监理控制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由于资金等问题,承包商处于被监督管理的状态。这存在以下几方面的矛盾:

  1.1.1业主方面。

  1.1.1.1立项后,业主往往以“优化设计”为由,在未和监理、承包商协商的情况下,擅自删减、变更相关的工程项目,或不按照国家制定的规范要求,随意提高工程的质量等级要求,造成工程施工难度加大;前期拆迁等问题没有彻底解决,造成窝工,后期利用合同外单方制定的奖罚规定要求承包商按期完工,造成抢工,又不愿意支付上述原因增加的费用。

  1.1.1.2资金不到位,工程款不能按月计量一次拨付,致使工期因资金不足而拖延,监理也无可奈何。

  1.1.1.3因涉及到工程造价控制等问题,指挥部合同处作为负责业主审核工程计量、变更、索赔的具体实施部门,成为三方矛盾的焦点:指挥部合同处对已经经过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复过的工作内容、工程量重新审核,形成业主对监理不信任的事实,引起矛盾;重复审核,引起支付时间的延长,致使工程款不能及时拨付给承包商,引起矛盾;有心到现场核实,却又被审核计量等工作困在办公室中,引起变更、索赔等批复困难。

  1.1.2监理工程师方面。监理工程师作为经业主委托、独立于业主和承包商之外的第三方,本应按照规范和法律公平公正的维护双方的利益,而在现行模式下,监理工程师在业务上有心科学、规范的行使监理权力,在行政上却又受制于业主,无所适从,矛盾重重。主要表现有指挥部合同处对工程计量的二次审核引起监理工程师的抵触情绪;因社会监理事实上成为业主的雇佣,往往会出现只维护业主的利益而损害承包商的利益的现象,引起承包商的消极对抗,影响工程的进度和质量;利用手中的监督管理权利强制承包商执行。

  1.1.3承包商方面。由于资金拨付大权仍然掌握在业主手中,作为业主雇佣的监理控制工程进度、质量的监督管理权却并不承担过多的责任,承包商始终成为三者之间的弱式群体,表现在:业主派往现场的工作人员(包括总监)大都不具备专业监理资格,承包商苦不堪言业主直接插手工程建设和现场管理,和社会监理一起对承包商进行双重管理,导致承包商在具体施工中手足无措、无所适从。

  1.2矛盾产生的根源分析。

  1.2.1受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作为出资方的业主,事无巨细统抓统管的管理思想和管理模式一时间难以改变,对自己出资建设,却将资金使用、进度管理、质量控制的“大权”完全交由他人处理的现象一下子难以接受的;

  1.2.2作为出资方的业主,经常会认为监理是受自己的委托进行工程监督的,承包商是付钱请来完成工程施工工作的,不认可监理独立的监督角色,因而认为监理和承包商都是自己的雇佣,不能接受业主、监理、承包商“三足鼎立”的局面;

  1.2.3作为国家公共设施建设管理的委托人,业主对工程的进度、费用、质量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业主认为自己完全可以胜任,不必假手他人。然而为了立项,又不得不按照相关规定实行“社会监理制”。

  1.2.4“经济原因”导致失去“社会监理”职能。监理如果不能按照业主的命令、指示开展工作,就不能顺利得到自己应得的费用,因而只能对业主惟命是从。这样既不用承担责任,又可以顺利拿到监理费,监理失去了“社会监理”的职能,成为业主派出的“施工监督员”。

  1.2.5监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个人素质不高。他们缺乏丰富的施工管理经验、深厚的技术知识和相关的法律、经济知识和严格的合同意识,综合水平、信誉相对不高,在一定程度上不具备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理能力,不能令业主十分放心地将工程管理工作完全托付给他们。

  1.2.6个别承包商不能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施工工作,采用非正当的行为诱使或迫使监理人员作假,不能保证工程的质量

  2. 对当前业主、监理、承包商混乱的行为关系这种现象所应采用的对策。

  2.1 以FIDIC条款为依据,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或行政措施,严格约束三者之间的行为。目前仅仅依靠现有的经济合同方面的法律对工程施工来说是不够的,需要有专门的、详细的、具有较强可操作性的工程施工方面专项立法或行政规定,公平、公正的保障三者的责任和权益,保证工程的正常实施。

  2.2建设方应认真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相关管理知识、法律知识,转变观念,摆脱计划经济时代形成的用行政手段管理工程建设的模式和思路,特别是加入WTO后,公路工程建设以及管理思路要逐渐向FIDIC条款的要求靠拢。同时摆正自己的位置,承认业主、监理、承包商、三足鼎立局面的事实,建设方除了对重大变更、索赔进行宏观控制、审批外,应按照国际惯例充分放权于被委托的合格的社会监理单位及其派出机构,使其充分享有合同赋予的.职权和利益,充分担负起合同规定的监督管理责任,充分发挥监理的独立性和公正性,以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约束监理和承包商的行为,运用法律和合同等经济手段实施工程建设管理,保证工程进度、费用、质量等目标的全面实现。

  2.3监理单位除了掌握好工程技术外,还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对合同应有清晰的概念,能够熟练运用合同解决纠纷,保证工程顺利实施。监理单位应不断提供自身的素质,在挑选监理人员时,在注重专业素质的同时,也应注重个人的人品,保证监理人员能公平公正的开展工作,真正担负起合同规定的监督管理职责。

  2.4承包商在决定投标的时候,应对所投标的工程和拟投入的人员、在工程中应承担的责任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并保证进入工地的人员和投标书上的人员、设备相一致,开工后能严格按照工程施工质量计划和进度计划完成工程任务。同时相关部门通过严格的资质审查制度,对进入公路施工市场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人员的素质进行综合的、全面的、从高、从严的考察和考核,保证有资质和能力的施工队伍和能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地完成监理任务的监理单位进入公路建设市场。

  2.5其他的一些建议。

  2.5.1考虑是否建立三方履约保证金制度。建设方、监理、承包商在签订合同后,都拿出相应比例的资金作为自己保证履约的信用保证金,存入相关主管部门(如交通厅质量监督站)的专设账户中,在对履约情况进行严格、细致、深入的考核后,对不能履约者给予经济处罚,对受损者给予补偿。

  2.5.2考虑是否建立工程资金保证制度。即建设方在开展招投标工作之前,应在相关的账户中存入拟建工程相应比例(50%、60%或80%)的资金,并保证在开工后若干时间内存入的资金达到100%,这样可以保证工程施工中有充足的资金,避免因资金问题引起的工期拖延甚至偷工减料。

  3.结语 自1996我国实施公路工程监理制度以来,已经历了10多年的磨合期,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已被广泛认可。然而,由于上述种种社会的和历史的原因,形成了目前的这种建设方全抓全管、监理成为建设方“雇员”的的现状,这并非真正意义上的“社会监理”的监理制度,也使得当前公路建设中建设方、监理、承包商在工程施工中的行为关系较为混乱,已经影响到工程的正常开展。希望本文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使参与公路工程施工的各方能逐渐抛弃传统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以适应市场经济形式下,特别是加入WTO后公路工程建设市场的特殊需要。

工程监理管理制度6

  工程驻地监理部管理制度

  监理守则

  (1)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

  (2)学习技术、熟悉业务、掌握标准、提高素质。

  (3)加强管理、立规建制、明确责任、各司其职。

  (4)现场巡视、坚持旁站、严格转序、确保质量。

  (5)谦政奉公、尊章守纪、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6)深入现场、真抓实干、科学高效、不断创新。

  监理工作方针

  一个遵循:要始终立遵循'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监理原则。

  二个坚持:严格试验检测,坚持数据说明标准。严格工程转序,坚持工程质量标准。

  三个进行:对施工现场必须进行全方位的巡视。对施工作业必须进行全过程的'旁站。对施工项目必须进行全环节的检查。

  四个百分百:对所有隐蔽工程做到百分之百旁站。对重点工程部位做到百分之百旁站。对重点施工工序做到百分之百旁站。对重要施工工艺做到百分之百旁站。

  监理会议制度

  一、监理内部会议

  1、全员会议每月开一次,进行上月工作汇报总结检查评比奖优罚劣,对下月工作部属落实。

  2、驻地会议每旬开一次,进行旬内工作现场自检找出工作质量差距,并分析讨论改进提高。

  3、临时监理会议随时开,针对随机情况临时立会上令下达下情上传,交流经验以确保质量。

  二、工地现场会议

  1、总监办每月一次会议,检查总结并安排部署。

  2、驻地办半月一次会议,具体研究并安排现场。

  3、临时会议应随机召开,研究问题保工程进展。

工程监理管理制度7

  近年来,由于建筑市场供求关系失衡,法律制度建设相对滞后,建筑市场秩序比较混乱。建筑市场业主的许多不规范行为,直接或间接地导致了工程建设中诸多方面的问题,是建筑市场秩序混乱的主要因素之一。建筑市场业主是建设项目的所有者、投资者和使用者,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能独立地对建设工程项目筹集资金,作出投资决策,并享有所有权和支配权,在建筑市场的主体中发挥主导作用。建立健康有序的建筑市场,要规范业主行为,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保障建筑市场的有效运行。

  一、业主不规范行为简析

  1.招投标阶段的不规范行为。

  在项目的招投标阶段,一些业主把本应公开招标的项目变成了邀请招标或变相议标。尽管形式上是公开招标,表面上也很公平,但实际上在招标前施工单位已经内定,通过随意提高对企业资质等级的要求,抬高投标门槛,排斥潜在投标者,并给暗定的承包单位透露标底,创造条件让有关系的承包商中标。还有些业主随意压低标价,缩短工期,附加不平等条件,强迫中标的承包商签订“阴阳合同”,单方面地强调业主意志,严重损害到承包商的利益,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为合同的履行埋下了隐患。

  2.施工阶段的不规范行为。

  在项目的施工阶段,业主随意干扰承包商经营活动的行为常有发生:有的业主缺少专业知识,却以“优化设计”为由,根据自己的喜好随意修改设计,提高建设标准,或者违反工程强制性规定,降低工程质量,给工程留下了隐患;有的业主要求承包商带资或垫资施工,并不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工程进度款;有的业主要求承包商超标准缴纳履约担保金,随时强迫承包商接受一些合同之外的条件,否则就会以没收保证金为由进行威胁;有的业主指定分包商和物质供应商,却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承包商分包管理费,材料采购价格也常常高于市场价,不仅剥夺了承包商合理的利润来源,而且影响了工程的投资效益与质量。

  3.竣工阶段的不规范行为。

  在项目的竣工验收阶段,业主的不规范行为突出表现为:有的工程不具备验收条件,而业主急于使用,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分不清责任;有的工程已具备验收条件,业主却不按要求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结算;有的工程已经竣工使用,但业主不办理竣工备案手续,并以各种理由拖欠工程款,形成建设市场工程款拖欠的三角债,破坏了建设领域正常的诚信理念与行为规范,制约了建筑行业的发展。

  二、规范业主行为的对策

  1.完善工程建设的法制体系。

  我国已颁发《建筑法》、《招投标法》、《质量条例》等法律法规,这对于指导和规范建筑市场很重要。但在有些情况下,这些法规政策往往局限于一些原则规定,缺乏可操作性。因此迫切需要国家有关部门制定出一些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使建筑市场能在法律的规范和保障下有效运行。1)对业主应履行的义务、遵循的建设程序、惩罚处理制度等要做出详尽的.规定。要从科学管理和廉政建设的角度建立具体的管理办法,对业主决策不当,给国家和人民造成损失,要追究当事人和领导人的责任。2)加强建筑市场的规范和管理,对项目的设计、监理、勘察、施工单位和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对招投标的各个环节进行规范和管理,对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不招标或以其它方式规避招标(如“假招标”、“暗箱作业”)等违法行为要依法惩处。3)加强资金管理。资金不到位,不准开工;归账未清,不准建新项目;工程拖欠款可以从业主账号中直接强制划拨;既要开户行审核概预算,控制超拨工程款,也要对拨款不及时和拒不拨工程款的行为进行监控。对在资金管理中的失职行为,要追究责任。

  2.加强对业主执行法定建设程序的监督。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一支组织严密,反应灵活,监控有力,公正廉洁的监督队伍,加强对业主执行法定建设程序的监督。一方面要严把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和施工设计文件审查、竣工验收备案四道关,另一方面要依法规范业主的招标行为,严肃查处规避招标包括规避公开招标、招投标弄虚作假和不执行法定招标程序等行为。有关监管部门应及时沟通信息,实行综合整治、联动执法。对于不按规定履行职责、执法不力、者,要对直接责任人认真查处,推动合法、公正、高效执法。要加大监督处罚力度,问题严重的要公开曝光,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使建筑市场成为真正“统一开放,依法管理,平等竞争,有序进行”的市场。

  3.提升业主素质,强化业主的法律意识。

  针对一些业主法制意识淡薄、专业知识缺乏的现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业主代表进行培训并进行相关知识的考试。业主单位的工程管理人员均应参加相关部门主办的短期行业培训,重点学习国家各项建设法规和条例、建设基本程序、项目管理知识,了解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责任和义务。要通过学习使“外行业主”变成“明白业主”,使业主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白自己在工程建设中应该做些什么工作,承担什么责任和义务,参建各方应承担什么责任和义务,明白如何做好业主,提高建设项目的综合效益。要使业主树立法律权威高于个人权威、合同意志强于业主意志的思想,从而减少不规范行为。

  4.发挥监理人员的作用,实现工程建设管理目标。

  工程监理是监理单位为接受项目的委托而开展的技术活动,具有服务性、独立性、公正性、科学性等特点。监理单位是技术服务单位,要协助业主进行目标规划、动态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等工作,实现业主工程建设管理的预期目标。工程建设监理的依据是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和其他工程建设合同。监理单位在提供监理服务的过程中,要以公正态度对待业主和承包商,它与项目业主、建设单位是平等的横向关系。我国有关法规明确要求,监理单位应按照独立自主的原则开展监理工作,而不是依赖业主进行工程管理,建设单位亦无权不规范介入监理单位的正常工作。监理单位要以有关法律、法规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为准绳,既要谨慎、勤勉地为业主提供服务,履行自己的责任义务,又要注意在业主委托的范围内,站在第三方的立场,公正的认证、决定或行使处理权,正确行使监理合同赋予的权力。

  业主是建筑市场形成的基本主体,业主的行为规范对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建设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加强对建筑市场的监管,依法规范业主行为;业主要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自觉履行合同,严格遵守建设程序,以使建筑市场更加富有生机与活力,实现建筑业持续协调的发展。

工程监理管理制度8

  1、工程监理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合同管理,项目监理部进行合同管理的'主要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应在监理规划时即组织建立合同管理制度,资料员负责保管合同。

  2、项目监理部进驻现场后,应及时收集与工程相关的合同,并与业主联系,掌握工程项目的合同结构(分包商数量、分包专业项目、项目合同标段的划分等),编制合同管理台帐,详见附表《合同管理台帐》。

  3、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熟悉和研究合同内容,充分理解合同内条款,对合同中有明显违背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内容及明显不合理之处,书面向合同签订双方予以指出,提醒注意修改。

  4、根据合同内容检查项目部的工作制度,重点关注与合同内容联系较为密切的工程变更处理、现场签证、工程计量、工程款支付、索赔处理、合同争议等工作制度。

  5、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定期检查合同履行状况(附表《合同协议执行情况检查记录》)。

  6、根据合同进行工程管理,处理合同争议和索赔事项,按照合同规定审核工程变更、现场签证、计量、工程支付事项。

  7、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对合同文件及时进行收集、整理、存档。

  8、在监理过程中,遵守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不向无关方泄漏合同内容,以免损害合同签订各方的利益。

工程监理管理制度9

  1工程招投标

  首先要建立招投标工作的组织体系,作为业主单位和责任主体,负责委托招标中介机构实施招标的具体工作。招标单位要认真编制招标文件,提高招标文件的质量。招标要进入有形市场公开交易,并通过政府批准的网站招标公告,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同时在国家指定的报刊招标公告.以增进市场开放力度和竞争强度。为进一步开放地方市场,积极鼓励并邀请高水平的外埠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参与工程投标。按招标法组建评委,评委会应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对投标单位的投标工期、质量、施工组织体系、施工方案、企业信誉、业绩、总报价等进行综合的评价,最终评定出中标单位。

  2审查监理单位的前期工作

  审查组应由业主单位的技术部门、工程的设计部门、质量监督部门等组成审查组,对已中标的监理单位的监理规划、监理工作实施细则、监理程序等进行审查,在审查结束后批复意见书。

  3技术交底

  开工前由业主主持技术交底。设计部门对工程的技术要点、难点及施工注意事项进行说明,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也可以提出工程中的'技术问题,而且通过交底会可以使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与设计部门之间建立直接的联系。参加施工交底的有业主单位的技术部门、计划部门、预算部门、项目负责人,还有工程总监、驻地监理、设计单位的设计负责人及设计者、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工及相关技术人员。交底后要形成会议纪要。

  4协助监理单位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

  市政工程包括道路、桥梁、绿化等专业,有些工程兼有多个专业,每个专业又各有其专业技术性,如桥梁有结构复杂、施工难度大等特点,而道路施工有管网排迁繁杂、作业面大涉及面广等特点,绿化则是工期要求严格、维护性强等特点。因此,为了能按期保质的完成工程,必须在施工前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论证。业主单位应协助监理单位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

  5组织人员对施工单位进行开工前的检查,开工报告的批复

  施工单位应向业主单位提交开工报告。报告被批复后方能进行施工。业主在批复施工单位的开工报告前,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单位进行最后的检查,检查施工单位的人员、机械设备及相关技术储备情况,检查施工单位对文明施工及安全生产的落实情况。检查后确认已具备开工条件的批准开工报告,允许开工。

  6协助监理单位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

  会议的主要内容是:①业主向监理单位授权。②业主、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第三方介绍组织机构和人员的分工情况。③业主向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等提出相关要求,并宣告有关规定。④会议要形成会议纪要。参加人员由业主单位的项目管理部门、计划部门、拆迁部门、技术部门、预算部门、市质量监督站、监理单位、总监单位、施工单位,这个次会议十分重要,起着把关定向的作用。

  7施工阶段的管理

  (1)严把质量关。质量主要指现场的施工质量,也包括材料质量。市政工程建设所用的原材料、设备是形成建设工程实体的直接与间接因素,同时也是保障工程质量的基本要素,究其源头也是人的问题。人是质量的创造者,质量控制应以人为核心,把人作为控制的动力,调动全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全员的责任感,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材料是构成建筑产品的主体。在施工过程中,对进场材料的质量控制是确保工程质量的基础。施工机械是实现施工机械化的重要标志,是现代化施工项目中必不可少的因素。它对施工项目的进度、质量有着直接的影响。因此,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管理维护,保证工程施工正常进行对工程进度和质量的控制至关重要。坚持进场材料一定要合格。施工操作一定要规范,并要求按设计图纸施工,杜绝偷工减料现象的发生。按图施工,按规范操作。

  (3)合同管理(略)

  (4)信息管理。充分利用网络等现代化工具,收集相关信息,加以利用;同时汇总所有工程的进展情况,定期或随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并传达领导的要求和指示。

  (5)项目施工的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管理原则,制定安全管理措施,加强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根据施工生产特点,安全管理也具有明显的行业特色,要落实安全责任,实施责任管理,加强安全教育,坚持例行安全检查。

  8竣工验收及工程总结报告

  由业主单位组织施工单位、总监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市质量监督站、接收单位进行验收及移交。工程总结报告应由业主完成。

工程监理管理制度10

  合同管理既是工程监理的重要内容,又是必不可少的控制手段。因此,需要加强对合同的管理工作。

  依照《合同法》和其他相关经济法规,制定合同管理制度规定如下,

  一 由专人负责各项合同的签订、执行和管理。

  二:合同签订必须报主管领导批准。经领导同意签字、盖公章后方可生效。

  三:在合同签订过程中,条文清楚完整,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明确违约责任。本着平等互利,风险共担的原则双方恪守合同。避免违约行为,尽最大可能消除不利影响实现合同预期目标。

  四:合同管理人员每月对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检查分析一次,并同时送到业主、施工单位。检查结果在监理月应予以反应。 。

  五: 由于水利工程耗资大、施工周期长、施工条件多变,又具有不可逆转的质量特性,所以在施工阶段强化合同措施,协调约束各方行为,是搞好监理工作的基本途径。因此应完善合同咨询、定期检查和协商制度,以实现工程的建设目标。

  六:当发生合同争议,监理工程师应本着有利于施工的正常进行,不损害工程质量,维护双方合法利益的原则,实事求是,公正合理地协商调解。

  七: 管理好监理委托合同:每月总监主持月度工作总结时,应检查分析监理委托合同的履行情况,督促每个专业工程师按照合同、监理大纲、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的要求。认真做好本职工作,遵守行业准则和职业道德,达到全面履行合同的目标。

  八: 对于合同执行中发生的问题和有争议的重大事项,总监应及时向监理单位反映,由监理单位主管领导出面进一步与合同双方协商,以求得争议及时解决。 。

  九:合同管理人员应保守机密。做好合同归档和借阅工作, 建立合同执行情况。根据实际情况,编写《合同执行情况》汇报。

  十:认真做好合同文本的保管工作。合同档案应防潮、防蛀、防火、防盗。合同档案需专业人员保管,避免破损。

工程监理管理制度11

  为监理工作的各项目标的实现,有必要建立一系列的监理工作制度,用制度的有效运行保证监理工作的有效进行。我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主要有:

  一、委派公司驻现场项目监理部制度

  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后,即根据合同的约定组建驻地项目监理部。公司签发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代表授权任命书,由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公司全面开展各项工作。并与监理合同签订后10天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该项目监理部组成及职责分工情况。

  二、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写制度

  1、监理规划

  依据我公司《质量手册》和《建设工程监理规程》的要求,在监理合同签订1个月内,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监理规划。编写内容和方法按照公司要求进行。编写完成后,总监签字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核、签字。

  监理规划审批后,报送建设单位。受发文进行登记。

  2、监理实施细则

  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规程》中要求: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工程项目,项目监理部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实施细则有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必要时由公司总工程师审核,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批,并报送建设单位。

  监理实施细则的内容应结合公司特点、设计文件和专业技术要求,对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管理、环保控制进行科学、合理、详细的安排。

  三、施工图纸会审制度

  对图纸的审核有两个层次,首先对复杂工程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由公司组织专家组进行审图,熟悉施工图,全面阅读审核,并提出书面意见。其二对于一般项目,由总监理工程师及时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建设单位提供的成套施工图纸和补充进行审核,将发现的问题以书面的形式提交建设单位。参与建设单位组织的四方(即业主、设计、施工、监理)参加的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在图纸会审中提出的有关问题,由设计、业主、施工、监理单位共同研究解决,由施工单位形成书面会审纪要。

  四、监理月报制度

  工程开工后,项目监理部于当月25日开始编制监理月报,收集各种施工资料及对监理工作情况进行统计,要求内容齐全、准确并符合公司要求。

  监理月报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人员编写,编写后又总监理工程师签字,于下月5日前报公司和业主,并在收发文上签字。

  五、监理例会制度

  监理例会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主持,在无特殊情况下每周一次。

  监理例会内容应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程》的要求整理。

  上次例会决议事项的落实情况,如未落实,必要时可写在本次例会的决议事项中。

  与会各方对上次例会以来工程进度、质量、造价、安全、材料设备的执行、协调管理等情况的意见,对工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改进的措施等。本次会议已取得共识的重要决议事项,应明确执行单位和执行人及时限要求。

  会议结束由项目监理部编写会议纪要。

  会议纪要初稿编写后,请与会各方主要人员审阅征求意见,无意见后,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后发送各有关方面,并做好发文记录。

  会议纪要最迟不得超过5天报送各单位。

  六、专题工地会议制度

  为解决合同实施及工程进行中质量、禁赌等方面的问题,总监理工程师可根据需要召开专题工地会议。

  专题工地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授权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主持,合同各方与专题会有关的负责人及专业人员应参加。

  项目监理部应做好会议记录,并整理会议纪要。

  会议纪要应由与会各方代表签字,发至与会有关单位,并应有签收手续。

  七、项目监理部内部会议制度

  项目监理部内部定期召开会议,会议内容包括业务学习、讨论工程上有关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等问题。同时总监理工程师定期将公司召开的总监会的主要精神进行传达,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主持。

  八、监理人员巡视及旁站制度

  (1)项目监理部结合本工程各专业的特点及图纸文件,在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的施工过程中安排旁站监理,并编制旁站监理方案,报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

  (2)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的施工进度,进行旁站监理,旁站监理后,填写旁站监理记录表,承包单位的配合人员也应签字。旁站记录要如实写明工艺情况、质量情况、材料情况、试验情况,数据要具体真实。

  (3)项目监理部队施工过程的巡视作为一个制度执行。

  监理工程师原则上每天上午下午分别不少于一次到现场巡视,每天的巡视情况记录在监理日志中。

  (4)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定期(每月)检查巡视和旁站记录情况。

  九、监理日志填写制度

  公司给每位员工配发专业监理人员日记本。监理人员每天要记录当天的主要活动情况,例如巡视、旁站或参加会议,对每次活动的情况都要作简要的记录,巡视过程发现的质量问题及处理等。

  每个项目监理部由总监或总监代表指定专人做好监理日志的记录工作,根据各项目情况,监理日志可以各专业记录在一起或各专业分别记录。记录内容按照公司技术质量部文件要求和监理规程要求进行。由各专业记录人员或专门记录人员签字。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每周检查一次并签阅。

  我公司在进行ISO质量认证、检查、复查及公司的定期检查时,都要检查监理日志的记录情况。

  十、监理资料管理制度

  监理规程中和公司管理制度中都有监理资料的管理办法、监理档案的借阅办法与档案保存期限等。

  每个项目部的资料员(专职或兼职)都应按照资料管理规程的要求进行资料管理工作。总监理工程师要对资料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每年的年末或年中,在质量认证体系的`内审中,对每个项目监理部的监理资料、质量记录、档案管理进行检查。

  十一、公司对项目部的考核制度

  公司年中对项目进行定期抽查及年终进行考核,考核内容按照《质量手册》及公司对项目部的考核办法的要求进行。考核时成立检查小组,检查小组到项目监理部对资料、档案文件、施工现场的质量体系施工现状进行检查。

  项目监理部工作结束后,(项目竣工验收后),项目监理部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写出工作总结,对项目监理部的工作进行总的评价。

  十二、监理人员培训制度

  鉴于监理工作的特性,为了提高监理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能力,适应监理工作的需要,公司建立了一套培训制度。监理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获得监理工程师培训证书。凡进入公司的人员,包括已在其他监理公司工作过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进行《新上岗人员培训》,介绍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要求公司的管理要求。根据需要技术质量部每年制定培训计划,另外还会派出人员到市有关培训班进行培训学习。

  十三、项目监理工作中的其他制度

  1、工程洽商与设计变更审核制度

  凡工程洽商与设计变更都要经业主和监理审核同意,未经监理签认的工程洽商和设计变更单,不计入已完工程量。

  2、对分包单位资质的审查制度

  工程总承包单位必须预先向监理工程师申报其选择的分包单位。监理工程师应审核分包单位的资质、能力、信誉等情况,然后确定是否认可。未经监理工程师认可签认的分包单位,总承包单位不得让其进入现场施工,否则监理有权拒办付款证书,责令总承包单位停工或返工。

  3、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的审核制度

  工程在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方案,并报监理工程师审核。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要针对本工程特点编写,并突出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和安全措施。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工程师共同审核,然后由总监签认。审批后监理工程师督促施工单位贯彻实施。当组织设计或技术方案存在问题未经审核时,则严禁施工。

  4、原材料、构配件质量的认可控制

  监理工程师对影响工程结构安全、使用功能和观感的材料、构配件实行质量预控,依据质量标准参与选择工作。凡未经监理工程师鉴定检验的主要材料、构配件及不合格品,施工单位在工程上均不得使用。

  5、隐蔽及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报验控制

  隐蔽及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的质保体系必须自检合格,技术资料齐全,提前24小时通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按照图纸、规范、标准和有关文件检验合格认可后方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分部工程质量检验。施工单位应预先收集、整理工程质量检验等资料,以备审验。

  6、砼、砂浆试块管理审核制度

  现场砼和砂浆配制在开盘前,其配合比必须有资质符合要求的试验室发出,施工单位填写报验单,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

  商品砼的供应厂家必须获得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的认证。

  砼及砂浆在配制时,必须按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做试块,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建立试块台账。试块组数应符合工程需要除留置28天标养试块外,还应留置同条件养护的试块和其他需要天数(7天及14天)强度试验的试块。施工应按试块的规定时间进行试压,其试压结果在三天内送监理工程师。以便监理工程师进行正常判断。

  7、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对以下主要项目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

  ①用于承重结构的砼试块;

  ②用于承重墙体的砂浆试块;

  ③用于承重墙的砖和小型砼砌块;

  ④用于结构工程中的主要受力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⑤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⑥用于结构实体检验的混凝土同条件试块;

  ⑦重要钢结构用钢材和焊接材料;

  ⑧高强螺栓(预拉力、扭矩系数摩擦面抗滑移系数);

  ⑨加固碳纤维正拉粘结强度试验

  ⑩民用建筑工程室内饰面采用的天然花岗岩石材,人造木板和饰面人造木板等

  ○14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件、试块和材料;

  ○15其他施工合同中约定的项目;

  8、工程质量问题或事故的处理制度

  发生工程质量问题或事故后,施工单位应提出处理申报,请设计单位、业主及监理单位共同研究认定,由设计单位制定技术处理方案,责成施工单位组织人员实施,监理工程师督促检查实施处理过程。由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对处理结果作结论。

  9、暂停施工和复工的管理制度

  当工程施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在合同有约定或必要时,签发前应征求建设单位的意见),通知承包单位暂停施工。

  1)建设单位要求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

  2)由于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必须进行停工处理。

  3)由于出现质量或安全隐患,为避免造成工程质量损失或危及人身安全而需要暂停施工。

  4)承包单位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部管理。

  5)发生必须暂停施工的其他情况。

  在特殊情况下可先要求暂停施工,后补暂停令。签发《工程暂停令》时,应要求承包单位保护该部分或全部工程免遭损失或损害。

  工程暂停是由于承包单位原因引起,当承包单位在具备复工条件时,应填写《工程复工报审表》并附有关材料(原因分析、原因消除的证据、预防措施)报项目监理部,由总监在48h内签发审批意见;若工程暂停是由于建设单位原因引起的,当暂停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及时填写《工程复工报审表》并予以签批,指令承包单位继续施工。

  10、施工计划管理审批制度

  为确保总工期,施工单位应及时编写月计划,并报业主与监理工程师审批。于每月25日报送业主和监理工程师,以利于检查督促落实。监理工程师根据施工合同,分阶段和部位控制工程进度目标,对工程进度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及时催促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以保证总工期按期或提前完成。

  11、工程竣工预验收制度

  为促进工程及时竣工验收,要求承包单位经自检合格并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时,填写《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并附相关资料;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对质量控制资料进行核查,督促承包单位完善;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和承包单位共同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届时请甲方、[[设计参加),经检查需要局部整改的,限期整改后再验收直至符合合同要求,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

  十四、公司其他管理制度

  保密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检查评价制度、仪器设备监测制度、人事管理制度等均是公司管理方面的规定,工作过程中都应严格遵照执行,在此不作详细描述。

工程监理管理制度12

  现代社会有了很大的发展,城市化速度逐步加快,市政工程作为重要的基础项目,其建设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很多市政工程被建设和应用。为了能够促进市政工程建设质量的提升,就要优化建设方案和措施,提升市政监理水平,能够更好地保证市政工程的质量符合标准。从目前市政监理具体状况作出分析,其规范化管理中存在很多现实问题无法解决,这就导致了整体水平比较低,严重限制了市政工程领域的发展,对于人类社会进步也存在不利影响。

  1市政工程监理现场规范化管理中的主要不足之处

  市政工程高速发展的现代社会中,极大地促进了市政工程建设水平的提升和发展,可以更好地保证市政工程建设水平得以提升,为了能够达到这一标准,应该全面建设工程监理体系。当前我国的市政工程监理现场规范化管理有着一系列的问题无法解决,严重阻碍了市政工程质量的提升,给社会发展产生不良影响。

  1.1市政工程建设管理体系不规范

  市政工程要想实现全面发展和进步,就必须要监理完善的管理体系。当前的高速发展时期,市政工程项目在建设阶段,还存在很多不规范的问题。一方面,市政工程建设阶段,没有制定出科学合理的管理体系,工作流程缺乏规范性,管理也比较落后,很多先进管理措施没有应用到实践中,极大地限制了工程的质量提升。另一方面,市政工程建设阶段,建设部门很多都是政府直接下派,建设单位没有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施工资质也不能达到要求,导致了工程建设管理存在很多的问题。比如建设单位为了自身利益而过度追赶工期,设计图纸不合格或者存在没有出具的条件下,导致了施工环节存在很多问题。还有些市政工程单位人才匮乏,没有技术进行人员招聘,导致人才缺口较大,极大地影响市政工程的质量和水平。

  1.2市政工程技术标准不规范

  市政工程在实践实施阶段,要科学合理地应用先进施工技术,以达到工程的质量和技术标准要求,这是当前的现场监理管理规范化控制的关键所在。当前我国的市政工程建设中,技术标准不规范的问题比较普遍。一方面,市政工程的建设施工环节,没有根据实际需要来形成完善的技术管理体系,有些人员甚至没有掌握足够的技术就开展施工,导致施工现场随意性非常大,而很多人员没有了解设计方案的基础,按照自己的经验开展施工,导致了工程建设存在很大的问题,严重地影响整个工程的质量,也会导致技术不规范。另一方面,市政工程建设施工中,技术交底没有有效地进行,导致技术体系建设不完善,也没有充分了解技术难点和重点,盲目施工。有些人员在遇到问题后不能技术采取措施,导致现场施工混乱,严重阻碍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1.3监理现场的内容不全面

  市政工程项目的实施环节,选择科学合理的方式以提升工程的质量水平,要全面实施现场监督管理制度,要优化监理管理系统,可以更好地促进工程质量的全面提升。当前的市政工程项目实施环节,虽然实施了工程监理,但是监理内容确是不完善的,导致其不能发挥出应有的效果。一方面,工程监理主要是进行质量管理和控制,没有有效地实现材料、进度、成本等方面的控制,导致监理效果比较差,严重影响工程的总体水平。另一方面,建设单位在市政工程实施阶段,以高高在上的姿势进行管理,过多地干预监理工作,造成很多工作存在严重的问题。有些监理单位为了能够获取更多的业务、提升自身经济效益,按照业主、建设单位随意更改监理结果,造成了监理无法发挥出应有的作用,严重影响了市政工程的质量。

  2市政工程监理现场规范化管理的对策

  市政工程的建设施工环节,应该逐步的优化监督管理体系,可以提升监理水平,要加强现场规范管理,促进监理管理水平的提升,使得市政工程的建设总体质量满足要求。

  2.1监理完善的管理体系,设置合理的监理机构

  市政工程项目的建设施工环节,为了能够更好地促进工程质量的提升,应该加强监理管理,优化监理措施,必须要结合管理的需要来构建完善的监理管理体系,做好现场的管理和控制,能够根据现场管理设置监理机构。一方面,市政工程建设施工环节,要积极落实项目管理责任制,要明确合理的管理体系和标准,积极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对于复杂性非常高的市政工程来说,其包含的部门比较多,各个部门都有着不同的职能,同时也有大量的施工人员、管理人员参与其中,这就需要优化与协调各个部门的人员,使得人们都能够按照标准开展工作,以更好地提升建设工程的总体水平。另一方面,市政工程的建设施工阶段,应该严格按照标准,考虑到项目的具体特点,以更好的设定监理组织机构,合理的设置相关工作人员。

  2.2严格按照施工技术组织开展工程监理,落实技术交底

  全面的落实各项市政工程的质量水平,就要明确具体的监理规范管理制度,应该组织开展技术标准监理工作,落实各项技术交底工作。一方面,市政工程实施环节,应该严格执行技术标准的要求,根据项目的特性出发来进行,明确具体的实施方案,保证所有项目都能够按照要求来组织进行,以提升技术实施的效果。另一方面,市政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环节,要对现场进行全面的规范化管理,按照标准组织进行技术交底。通过加强人员的培训、教育等工作,来形成完善的管理体系,以更好地促进工程技术管理水平的提升。

  2.3合理的确定监理工作内容,制定监理实施方案

  市政工程项目的实施环节,要从工程的整体角度出发来实现质量的优化,可以提升建设标准和要求,形成科学合理的监理管理体系,能够使得各项监理工作顺利的进行,从多个方面和角度来组织落实监理工作,然后明确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监理工作方案,以促进市政工程的规范化管理。一方面,在市政工程实施环节,应该制定出监理工作的标准和内容,所有的工期、成本、材料等方面都在监理工程的管理范围内,以保证监理工作效果达标。另一方面,市政工程项目的监理现场规范化管理阶段,能够更好地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监理管理方案,也能够提高人们的综合素质水平。

  2.4落实人员岗位职责,做好监理工作质量考核与管理

  任何制度、程序与标准的实施,都要进行必要的技术交底,所有监理人员都必须要掌握这些标准和规定,以促进整体管理水平的.提升。公司或者项目部应该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评价管理,要及时发现监理工作中的缺陷和问题。监理单位应该配合建设单位来进行人员的培训,以促进人员素质的提升,必须要按照要求进行目标与绩效的考核,考核的结果与人员的福利待遇、奖金等直接联系起来,以促进管理规范化水平的提升,所有人员也具备较高的积极性,能够开展规范化的管理。

  2.5加强施工监理过程中的精细化管理

  市政工程的实施现场复杂程度非常高,且施工工期非常长,监理单位应该实施必要的精细化管理措施,一是要监理人员进入到现场进行严格管理,审查设计图纸,如果存在问题,要及时的沟通和处理。二是在现场设置样板工程,同时应该评比质量管理先进单位,组织现场严密的检查和控制,切实提升工程的质量水平。三是要按照工程设计方案和技术标准,合理地设置实验室,以组织开展各项质量检查工作。四是对于现场监理发现的不合格部分,要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告知相关单位进行停工整改,符合要求后才能再次开展施工。

  2.6确保现场监督工作合规,监督过程规范化管理

  项目监理部门成立后,监管者应当根据法律要求,合规合理化的依照各种条例和一些相关的设计文件来进行,包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有关规定领导全体成员,从一开始就做好现场监理。施工前的准备,在施工的过程以及竣工后的验收,需要符合管理和监督的要求。规划监督作为指导现场监督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尤其应纳入安全监督,建筑节能,房屋建筑质量常见故障的预防和控制,并作为房屋检查监督规则作为现场监督一份专业或一级操作文件,根据监督计划和现场的复杂性,对监督方案进行针对性的制定。做好对整个过程的预控工作,现场监督这个工作是必不可少的。这同样也是为有效管理和控制项目中的质量和安全问题。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方案和通过针对性专门设计的策划,根据图纸,设计公开,监理公开等的联合审查,达到预控效果。我们要求现场监督人员要“四”勤奋,也就是腿眼嘴手比较勤快。这意味着他们应该更频繁地去现场,发现更多的问题,并经常提醒建筑公司,通知承包商如果出现质量上和安全上有隐患的情况,加以改正。以消除萌芽中的质量和安全隐患。

  2.7规范现场监督管理,树立现场监督部门的形象

  我公司对现场监督部门提出了统一的形象建设要求,公司在《关于监督部门现场办公室规范化管理》中,在各部门要求的公告中做;监督办公室门应有明显的监督,由公司的“监督人员职责”,“监督程序流程图”挂在墙上。将员工组成表,项目图像进度图,考勤表,公司的质量要求和目的要求展示在墙上,整齐地放置文件夹、数据框、图纸和文具,并定期打扫。在服装要求上面,总监要佩戴监管的徽章和统一的安全帽,服装也要穿工作服,这以上均是江苏省统一的要求。评估的内容之一都有对总监的服装上面的要求。因为监理工作是贯穿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的,过程的每个项目的跟进,以及对施工过程中的一些问题的处理。

  2.8加强现场监督部门的检查,监督和评估

  为确保现场监督工作能达到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应加强对现场监督部门的检查、监督和评估,由公司质量保证部门组成的检查组实施每个项目的月度检查制度。它主要检查项目实体的质量,安全情况,监督文件和其他项目监督指标的控制情况,并评估现场监督工作。公司检查组对现场监督部门的评估内容包括以下几项内容。监督单位、建设部门、施工方、投资控制、进度、质量、实现行监督责任、其他方面。公司质量保证部门每月都会报告公司内部的评估情况,并要求每个项目监理部门从各自的项目中吸取教训,并防止类似情况的发生。公司将月度考核与监事处处长和各级监事的绩效挂钩,以此作为人才选拔、晋升、提薪和公司考核的主要依据。

工程监理管理制度13

  1、安全监理工程师是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主要负责人,具体负责组织监理项目部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2、在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各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协调。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文明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结合业主有关要求开展具体工作。

  4、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在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负责贯彻落实,并进行检查。

  5、审查并督促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承包方报送的有关安全、文明生产的专项管理措施和技术方案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供总监理工程师参考。

  6、参加每月进行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和安全、文明生产管理专题会议,审核相关检查通报和会议纪要。

  7、编制各类有关安全、文明生产管理的各种报表、报告、专业监理总结。

  8、定期对危险源进行辨识及采取控制措施。

  9、审查签发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范围内,下达对由于承包方自身原因而产生的.,对于安全、文明施工造成较大影响和较严重隐患的处罚通知,并督促其进行整改。

  10、对监理项目的工程施工安全和承包商的安全工作进行现场监督管理。监理工程师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检查,并不替代或减轻施工承包商对安全、文明施工应承担的合同责任与义务。

  11、督促承包商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体系,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人员落实情况;督促承包商按合同履行其安全、文明施工职责。

  12、对建筑施工、机电安装及其安全设施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当发现有危及设备及人身安全时,及时制止,并上报总监下达停工令,指令承包商采取措施处理或整顿,由此而延误的工期和施工费用增加由承包商自负。

  13、检查工程的防汛、渡汛措施。

  14、参加对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审查承包商的安全事故及安全表报、监督承包商对安全事故的处理,并协助国家职能部门查处违章失职行为。

  15、完成总监及分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工程监理管理制度14

  一、工作时间规定:

  1、根据工程管理的特殊性,工作时间可灵活调整;

  2、连续工作后须保证休息时间;

  3、项目总监(或其代表)进场后七天内制订作息时间计划;

  4、作息时间计划必须经工程部审批;

  5、每周上班时间不得少于6天。

  二、一周出勤计划:

  1、项目总监(或其代表)根据工作计划制订本周轮休计划;

  2、轮休计划尽量考虑在周六、周日安排轮休;

  3、若周六、周日无法安排轮休,须根据工程进展集中安排休息;

  4、轮休计划在每周一晨会制订。

  三、考勤抽查点:

  1、抽查点:员工自我考勤、监理日志、晨会、巡视记录、监理资料;

  2、从抽查点核实考勤的真实性。

  四、员工自我考勤:

  1、监理机构成员如实填写《员工自我考勤表》;

  2、《员工自我考勤表》报项目总监(或其代表)审核;

  3、审核后的'《员工自我考勤表》月底报工程部。

  五、监理日志抽查:

  1、日记填写是否连续;

  2、日记内容是否与其它抽查点相符;

  3、日记内容是否真实。

  六、晨会签到表抽查:

  1、项目总监(或其代表)组织晨会签到;

  2、因值班轮休未签到,由项目总监(或其代表)备注说明;

  3、晨会签到表月底报工程部。

  七、监理资料抽查:

  1、工程部考核前查阅现场监理资料;

  2、涉及考勤考核的监理资料;

  3、监理函件;

  4、监理工程师通知;

  5、会议纪要;

  6、其它资料。

  八、迟到、早退、旷工:

  1、上班迟于作息时间计划中上班时间为迟到;

  2、下班早于作息时间计划中下班时间为早退;

  3、旷工:

  a、未经项目总监(或其代表)批准,监理人员离开工地现场;

  b、未经项目总监(或其代表)批准,迟到、早退时间超过1小时;

  c、未经项目总监(或其代表)批假不上班;

  d、未向工程部按时销假;

  e、未向工程部办理延假手续,不上班;

  f、项目总监(或其代表)负责对迟到、早退、旷工进行监督。

  九、请假:

  1、病假两天以上须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意见;

  2、事假不得影响现场监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3、请假一天,由项目总监(或其代表)批准请假单,报工程部备案;

  4、请假一天以上,须工程部批准;

  5、项目总监因公外出一天以上报工程部批准;

  6、项目总监请假由工程部批准;

  7、假期结束后,必须向工程部按时销假。

  十、配套表格:

  1、《员工自我考勤表》;

  2、晨会记录表;

  3、现场巡查记录;

  4、请假单(监理机构成员)。

工程监理管理制度15

  一、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必要性

  危险化学品是指化学品中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放射性、腐蚀性,会对人员、设备、环境造成伤害或损伤的化学品。这些危险化学品在其生产、经营、存储、运输、使用和废弃的过程中,如果处理不当或疏于管理,就很有可能对人类和环境造成危害。随着化学工业的发展,涉及到的化学品的种类和数量也显着增加,很多危险化学品的易燃易爆性、反应性和毒性本身就决定了事故的多发性和严重性。现代化学工业的生产呈现出设备多样化、复杂化以及过程连接管道化的特点。如果管线破裂或设备毁坏,会有大量易燃气体或液体瞬间泄放,迅速蒸发形成蒸气云团,与空气混合达到爆炸下限。论文参考。云团随风漂移,飞至居民区遇明火爆炸,会造成难以想象的灾难。多数危险化学品对人体有害,由于设备密封不严,人员操作失误或处理不当等因素,容易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可直接导致人员急性或慢性中毒甚至死亡,生态环境也会受到严重污染。正是危险化学品的固有危险性使我们在利用其益处的同时,也有可能受到伤害。因此,必须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的监督管理,避免其可能带来的对生命、财产、健康及环境的伤害和损失。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制度体系不健全

  针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我国建立了一套自己的法规体系,并相应出台了一系列危险化学品的管理规定和标准,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危险化学品名录》等,这对有效控制和预防危险化学品的危害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我国现行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制度体系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制度建设本身存在着立法滞后、制度体系标准矛盾、与国际不接轨等突出问题。

  化学工业经过数十年的发展,至今为人们所知的化学品有500-700万种之多,并且每年以数万种的速度产生新合成化学品,其中绝大多数都应该属于危险化学品。国家现行最新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xx年版)和《剧毒化学品目录》(20xx年版)都是20xx年出台的,严重滞后于经济的发展,导致在实际操作中很多新化学品没有按照危险化学品登记要求进行注册登记,造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漏洞,存在着极大的安全事故隐患。

  现有的有关危险化学品管理的制度中包括着原化工部、交通部、环保总局等部门制定的相关的规定和标准.而这些规定和标准之间存在着互相不协调甚至矛盾的问题,让执法者无章可循,让企业无所适从。危险化学品鉴别分类管理上缺乏多部门共同认可的权威的鉴别分类机构,各部门按照行业特点自行制定标准,造成了实际监管的难度。

  我国作为危险化学品进出口大国,与国际化学品管理体系不接轨。国内外危险化学品分类标准不同。危险化学品出口企业的产品直接采用国外的配方、说明书和标签,在在登记中时由于国内外危险化学品分类标准不同,导致产品归类不同,危险化学品标签差异明显,给安全监管带来困难。部分国外已禁用或严格限用的化学品,如甲胺磷、久效磷、偶氮染料等,我国仍有一定量的生产,给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严重危害和潜在危害。

  2、危险化学品安全登记监管难度大

  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实行登记注册制度,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是一项告知性备案工作,缺乏有力的制约手段。在登记开展过程中,很多企业积极性不高,认为登记工作进行与否对企业的影响不大,不能积极响应和认真配合。

  危险化学品登记对象为生产和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使用剧毒化学品和使用其他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化学品登记机构,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的具体工作和技术管理工作。在实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中很多不构成重大危险源,达不到登记注册条件,市级和企业没有明确的登记监管部门,缺少技术支持指导,监管体系不完善,存在安全监管盲区。同时存在监管部门不同,信息交流困难的问题。例如使用剧毒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企业需要公安部门进行登记,剧毒化学品使用企业的名单一部分掌握在安监部门手中,还有一部分为公安部门所掌握。实际登记过程中就有一个互相协调、沟通及资源共享的问题。论文参考。

  3、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体系不完备

  危险化学品大多具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的特性,如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过程中如有不慎,会造成的大量危险化学品泄露,发生危险危险品事故,会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财产的损失,对大气、水体、土壤造成污染。20xx年中石油吉林石化苯胺爆炸,造成影响恶劣的松花江污染国际事件,暴露出危险化学品应急管理问题严重。虽然我国也出台了一系列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方面法规和要求,各部门、企业组织人员编写了应急预案,但大多都是敷衍了事,没有太多的实用价值,没有针对性及目的性,可操作性差,且没有按照要求认真进行演练。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时还是处于手忙脚乱,临时抱佛脚,仓促面对的现象,造成不应有的损失。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是一个多部门合作,分工明确,综合协调的体系,而今我国目前的对于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处理还处于各部门各自为政,各扫门前雪的状况,没有形成一个比较完整的体系。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管的对策措施

  1、建立、健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

  根据我国目前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的现状及未来的发展趋势,吸取国外的先进行管理经验及国际惯例,与国际化学品管理体系接轨,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使得执法者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制定的法律、法规、标准要有一定的前瞻性,可操作性强,实用性强,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修改,消除法律、法规、标准的滞后于实际情况的弊病。

  一是尽快修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部分条款,尽快修订新的《危险化学品名录》和《剧毒化学品目录》,当前应对不在《危险化学品名录》的化学品实施新的化学物质申报审查制度,完善新化学物质申报监管;

  二是加快制定完善有关危化品安全的配套规章,在危险化学品鉴别分类技术、危险化学品限量标准、重大危险源鉴别标准、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等方面需加强研究,统一监管标准;

  三是在危险化学品分类制度、标签和标志、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等标准上,需进一步和国际通行做法接轨。从而基本建立起以《安全生产法>为总纲,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为核心,以相关配套规章、规程、标准和地方性法规为基本组成部分的一整套法律法规体系。实现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废弃处置的全过程的依法管理新局面。

  2、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全程监管

  继续大力推行化学品登记制度,从法律形式上固定下来。进行化学品登记管理是各国加强化学品安全管理的通行作法。国外绝大多数工业发达国家及一些发展中国家,如欧盟、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日本和韩国等,都制定或实施了化学品登记制度或新化学品申报制度。我国应将危险化学品登记证作为一种行业准人凭证和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入市场的首要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和储存条件的企业,将不能通过登记审核,也就不能领到证书。没有证书的企业,可以不予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工商登记证等,可以取消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或储存等工作的资格。

  危险化学品涉及的部门多、行业多、环节多,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显着特点,因此政府和企业都应建立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对全部危险化学品采取登记管理,建立本地区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数据库和动态统计分析信息系统,对管辖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废弃等环节进行实时的监管。各部门的协调、合作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顺利进行的关键。环保、经贸、公安、交通、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要加强联系,建立综合协调机制,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从生产、运输到废物处置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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