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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毕业论文撰写和毕业论文指导补充细则

时间:2021-12-12 17:32:40 开题报告 我要投稿

文学院毕业论文撰写和毕业论文指导补充细则

文学院毕业论文撰写和毕业论文指导补充细则

文学院毕业论文撰写和毕业论文指导补充细则

 

根据《贵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程(修订)》(教务字(2006)45号)的要求,为了使各专业学生毕业论文的撰写和教师的指导工作更加规范化,学院在45号文件要求的基础上,特制定以下补充细则:

一、文学院各专业学生论文的撰写必须严格按照《贵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程(修订)》中关于《贵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规范》(含用纸规格、封面格式、论文格式、开题报告格式等)所提出的具体要求进行,教师在指导毕业论文过程中,必须熟悉文件制定的各项指标体系和具体要求,严格按照各项指标对学生论文进行指导,对不符合标准的论文,必须要求学生反复修改,直到合格为止。

二、教师在指导论文期间,必须要求学生认真填写:1.《贵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指导记录表》,《指导记录表》是教师对学生进行论文指导过程的记录,最低指导记录不得少于4次,需有教师和学生双方签名;2. 要求学生在《毕业论文诚信责任书》上签名。同时,教师须填写的表格有:1.《贵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分组备案表》;  2.《贵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表》,此表是教师对学生论文撰写过程情况的检查记录;3.《贵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表》。其中《指导记录表》和《中期检查表》均要求手工填写。

三、教师对学生论文的评语须详细、准确、具体,对论文的优缺点有明确具体的评价,成绩的评定请参照《贵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参考标准》执行。

四、学生对资料的引用或综合借鉴等均属于参考文献部分,置于“正文”之后,严格按参考文献著录格式著录。如的确有知识性、概念性或专用术语等的解释,则可视为注释,统一安排为页下注。

五、对网上下载的论文或明显有抄袭痕迹的论文,教师须严格把关,并及时进行纠正或处理。

六、指导工作结束时,请教师对所指导学生的论文进行质量分析,包括论文的选题角度、资料的引用情况、论文本身的质量及价值等,并写出质量分析总结。

七、论文的定稿和交稿时间最迟不能超过2010年4月15日,请各指导教师抓紧开题,并指导学生进行论文写作,如学生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相关班主任联系,并通报学院。

八、毕业论文定稿(纸质)一式两份,优秀毕业论文一式三份交学院办公室。

九、毕业论文定稿无需交磁盘。请指导教师通知学生:将毕业论文定稿电子文档以附件形式,上传至邮箱:gzshdwxy@263.net,用“论文”作邮件名,用学生姓名做附件名,邮件正文写上学生专业、班级及联系电话。论文电子版本必须于2010年4月30日前用word文档doc格式传送,逾期不交者不登论文成绩。注意:上传论文必须是定稿,请勿重复多次发送。如上传之后又有修改的,请在邮件正文部分写明情况。

 

附:汉语言文学专业学科代码:0101

对外汉语专业学科代码:0102

广电新闻学专业学科代码:0103

贵州师范大学文学院

200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