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办法

时间:2021-11-29 18:00:54 考核办法 我要投稿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办法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办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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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办法

  司乘人员奖惩制度 本文简介:司乘人员奖惩制度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更好地规范司乘人员的行为,鼓励和鞭策广大司乘人员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特制订奖惩制度如下:一、奖惩的原则1、奖惩方式的原则: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2、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司乘人员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

  司乘人员奖惩制度 本文内容:

  司乘人员奖惩制度

  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更好地规范司乘人员的行为,鼓励和鞭策广大司乘人员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特制订奖惩制度如下:

  一、奖惩的原则

  1、奖惩方式的原则: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2、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司乘人员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司乘人员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3、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4、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严防司乘人员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司乘人员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二、奖励

  (一)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司乘人员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司乘人员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工作业绩的目的。

  (二)奖励的办法

  1、每半年度进行一次评优奖励工作,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奖励名额及奖金额度酌情而定。

  评优依据:

  (1)品行端正、恪尽职守,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2)在平时业务考核中名列前茅,并从未受过暗查处罚以及各项测评成绩优异者;

  (3)半年之内满勤,无迟到、早退者;

  (4)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不避危难,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

  (5)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或财产损失者;

  (6)通过自身努力,避免了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2、每月根据暗查记录结合站内检查,进行评优奖励,在服务各方面表现均为突出者,给予经济奖励,金额酌情而定。

  3、每月根据好人好事记录,依据《好人好事管理制度》给予相应奖励。

  三、惩戒

  (一)惩戒的目的在于促使员工必须和应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惩前毖后,从而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二)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制度、岗位描述、工作目标等)检查员工的表现,对达不到标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三)惩戒的方式分为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两种。经济处罚分为罚款,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辞退、开除。以上两种惩戒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1、司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经济处罚。

  (1)未着统一工作装或不洁不净、未化淡装(女)、未挽发(女)、佩戴禁止饰品、证件佩带不齐全,每违反一项罚款50元,如情节严重给予待岗培训处理。

  (2)发车前,乘务员未将车内备品(如笤帚、拖布、方便袋、晕车药、配餐、矿泉水等)配备完整,如因此造成旅客投诉的处以50元—100元罚款外,给予待岗培训处理。

  (3)发车前,驾驶员未站立在货仓前迎候旅客,未主动帮助旅客放置行包,未向放置行包的旅客问好或帮助旅客放置行包时没有语言,到站后,驾驶员未主动帮助旅客取行包,每违反一项罚款50元;

  (4)私自串班,处以100元罚款,待岗培训;

  (5)乘务员没有核对好检票记录,造成公司利益受损的,一经查实,由乘务员自行承担该部分损失;

  (6)乘务员未用“英、汉”双语进行“七报二宣”,发生一次者,罚款200元;二次不报者,待岗培训。

  (7)没有做到为旅客及时放映影碟、发放报纸、矿泉水、晕车药、方便袋等,服务不周到、不热情者,处以50元—200元罚款;

  (8)因司乘人员造成旅客行包丢失者,司乘人员自行负责赔偿;

  (9)乘务员在异地驻班,未服从驻地调度的指挥,发生晚归寝、夜不归寝行为,给予罚款200元,待岗培训处理;

  (10)本月内事假超过3天罚款50元,病假超过4天罚款50元;

  (11)乘务员未按照服务规范和工作程序操作,每违反一项罚款50元。

  2、司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同时给予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警告通报全公司。

  (1)无故迟到,未按时到岗做好发车前准备工作,给予警告处分,并处以50元—100元罚款;

  (2)未按规定在公司待命(串班人员08:00—15:00在公司待命,节假日08:00—16:30在公司待命),对迟到、早退者,给予警告处分,并处以50元—100元的罚款;不按时参加培训、不认真听讲、迟到者,处以50元—200元的罚款;

  (3)乘务员未做到车辆整洁(包括座垫套的整理、换洗,车内物品的摆放、地板、门窗玻璃及内壁外表、货仓、轮胎钢圈、座椅的擦洗等),或车内设施不齐全,处以20元罚款,如整车卫生不打扫者,给予警告处分,并处以200元罚款,待岗培训;

  (4)发生酒后上岗,在全公司内予以警告通报,待岗培训,同时处以300元罚款;

  (5)在行车途中聊天、打盹、进食、看报纸、打电话(公事除外)、听MP3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给予警告处分,并处以200元罚款,造成不良后果的,待岗培训。

  (6)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开斗气车、违章超车、跟车距离过近、不文明驾驶或存在其它对安全有影响的行为,给予警告处分,并处以200元罚款,造成不良后果的,待岗培训。

  (7)无故旷工,发生一次者给予警告处分,并处以200元—300元罚款,待岗培训;

  (8)遭到旅客投诉一次者,给予警告处分,视情节处以50—200元罚款;

  3、司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辞退或开除,同时通报全公司,并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

  (1)无故旷工,发生两次者,给公司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予以辞退或开除;

  (2)司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在公司待命,无故不到岗者,给予辞退或开除;

  (3)发生与旅客撕打、漫骂等行为,给予除名。如不文明服务行为在报纸、广播和电视等新闻媒介中被公开披露或被省市管理机关通报批评的,经查证属实,给予相关责任人(承包车辆对承包人)500元—1000元的罚款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终止合同并扣罚抵押金;

  (4)遭到旅客投诉两次者,给予罚款500元,并处辞退或开除;

  (5)乘务员躺在后座位上睡觉,给予罚款500元,并处辞退或开除;

  (6)司乘人员贪污自售票款,给予开除,并要求乘务员将手中自售票款、票根、乘务证、服装全部交回,否则扣除当月工资或部分抵押金;

  (7)对中途上车的旅客补售客票时发生跳号售票、保存废票、收取废票、收钱不给票、多收钱少给票等行为均视为违规售票,予以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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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办法2

  本文内容: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办法

  1总则国有

  1.1为维护国家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保障公司员工在生产过程中人身安全,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1.2安全生产奖惩考核,以法制手段与行政手段、思想政治教育与经济制裁相结合,实行凭功受奖、论过受罚、赏罚严明的原则。

  1.3安全生产奖惩考核由安技部门归口管理,各分厂(分公司)、部门均应把安全生产奖惩列入员工考核内容。

  2

  奖惩条件

  2.1

  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群体和员工,由安技部门或由其提请公司主管领导批给子一次性奖励。

  2.1.1

  在劳动保护方面有创造发明,积极推广新技术,对防止职业危害及人身伤害事故取得突出效果的;

  2.1.2

  对劳动安全工作提出切合实际、行之有效的重大合理化建议的;

  2.1.3

  发现事故预兆及时采取果断措施排除险情,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发生的;

  2.1.4

  在事故抢救中不畏危险,奋不顾身使国家和人民的财产生命免受损害或减轻损害的;

  2.1.5

  敢于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因而避免发生事故的;

  2.1.6

  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发现重大不安全隐患及时报告有关领导部门的。

  2.2

  对以上群体和员工的奖励分为:表彰、记功、晋级、授予荣誉称号和发给的一次性奖金。

  2.3

  奖励经费从公司奖励基金或税后留利中专项列支。

  3

  处罚条件

  3.1

  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群体和员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应予以严肃处理:

  3.1.1

  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不力,分厂(分公司)、部门管理混乱,员工无章可循,造成重大伤亡、火灾、爆炸事故的;

  3.1.2

  安全教育与检查督促不力,事故隐患未及时采取预防措施进行整改而造成各类重大事故的;

  3.1.3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伤亡事故的责任者;

  3.1.4

  由于违反规章制度,玩忽职守,造成伤亡事故的责任者;

  3.1.5

  由于擅自动用他人设备,损坏或拆除安全设施等原因而造成各类重大事故者;

  3.1.6

  新建、改建、扩建及革新、挖潜项目未执行“三同时”评审的;

  3.1.7

  违反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责任者;

  3.1.8

  不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及女员工进入作业场所不戴安全帽者;

  3.1.9

  危险作业不办理审批手续者;

  3.1.10

  无操作证而单独操作者;

  3.1.11

  带小孩进入作业场所者;

  3.1.12

  穿拖鞋(有限定的除外)、赤膊、敞衣、穿裙、穿高跟鞋进入生产作业区域者;

  3.1.13

  交通运输车辆人物混装者或者未戴安全防护排气罩进入油化库的车辆驾驶人员。

  3.2

  凡属触犯上列各条之一的责任部门和个人应列入经济责任制考核,有关责任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政纪处分或经济处罚(可并处),特别严重的还要追究法律责任。

  3.3

  行政纪律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办法3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是争创国家优质工程的前提。因此,综合管理和提高工人素质至关重要。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做到文明施工,提高工地安全管理水平

  制定本奖惩制度。

  1、搞好场前三包,对故意毁坏花草树木的,处50-100

  元罚款。

  2、施工人员间要和平相处,对打架、斗欧、酗酒闹事者罚款500-1000

  元。

  3、施工现场禁止吸烟,每发现一人处10-50

  元罚款。

  4、现场禁止随处大小便,对不服从管理的人员罚款100-200元。

  5、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宿舍不能乱写、乱刻、乱画,禁止乱丢废弃物。否则,罚款10-50

  元。

  6、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高处作业系好安全带,违者管理人员罚款20元工人罚款10元。

  特殊工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对无证操作人员处以200元罚款。

  7、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未穿戴防护用品或防护用品

  穿戴不全,视情节处以罚款50-100元。

  8、

  机械设备未按照操作规程使用、未按规定进行维修保养,处以50-100

  元罚款。

  9、

  施工现场严禁大小便,禁止吸烟,违者罚款50—100元。

  10、文明安全施工,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违者追究班组长责任,处以

  50—100元罚款。

  11.

  施工现场、生活区严禁打架、赌博、酒后闹事,违者视情节给予50—

  12元罚款,甚至开除,扣除全部工资。

  13.

  现场消防器材严禁随意动用,违者予以5-10元罚款。

  14.

  现场施工做好成品保护工作,根据有意、无意损坏视情节赔偿损失并罚款。

  15.

  工人上下班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

  16.

  非电工严禁动用电气设备及用电工具,违者予以罚款。

  17.

  每月5日、20日的联检中,安全生产达标,给予200-500元奖励。

  18.

  施工人员能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预防了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视情节给予50—100元奖励。

  19、施工作业,要日做日清,对不清理现象处20-100

  元罚款。

  20、水泥、白灰粉等易扬尘材料要注意防尘,发现故意扬尘者罚款100

  元。

  21、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处100-500

  元罚款。

  22、施工垃圾清除要认真,能用则用,节俭材料。清检生活废料,集中一处,废料处理款20%奖励节约者。

  23、施工用电不能私拉乱接,对私拉乱接用电器具的处100元罚款。

  24、对故意毁坏和挪用消防器材的,罚款100-200

  元并应照价赔偿。

  25、偷窃工地财物和私人物品的,根据表现和情节轻重处以不同程度的罚款或开除本工地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26、出现突发事故主动参加现场急救,排除故障者予以500—1000元奖励。

  27、职工入场必须经三级教育,填写安全教育记录方可上岗,任何人不得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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