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届毕业生派遣须知和毕业生户口迁移须知

时间:2021-12-10 09:09:20 协议书 我要投稿

2010届毕业生派遣须知和毕业生户口迁移须知

2010届毕业生派遣须知和毕业生户口迁移须知

2010届毕业生派遣须知和毕业生户口迁移须知

2010届毕业生派遣须知

 

为了使2010届毕业生更好的了解就业手续办理流程以及相关就业政策,切切实实地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与服务,现将2010届毕业生派遣相关事宜汇编如下:

一、派遣时间

学校于2010年6月21日根据毕业生签约、考研、缓派等情况编报就业方案,上报省就业主管部门审批。并统一到四川省教育厅集中办理就业报到证。

二、协议书、接收函、研究生调档函等受理截止时间

毕业生于2010年6月19日上午12点前将协议书、用人单位接收函、研究生调档函等交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如超过该期限,学校将不再进行就业报到证的统一办理,同学须在省教育厅规定日期自行前往省教育厅办理报到证改签手续(四川省教育厅地址:成都市陕西街26号)。

三、户口档案留校代管手续办理

学校于2010年6月17日—18日集中办理户档留校手续,请符合留档条件的毕业生在就业网下载户口档案留校代管申请表,经学院审核后到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相关手续。(户口档案留校办法及申请表附后)

四、就业协议

就业协议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一般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作为学校列入派遣计划依据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由学校统一发放,毕业生签字,用人单位盖章,毕业生本人保存一份作为办理报到、接转行政和户口关系的依据。

五、毕业生派遣办法

(1)毕业时参加选调、与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有人事自主权的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同学直接派往用人单位。

(2)毕业时到外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无人事自主权的单位就业的同学,如在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可直接派往该人才交流中心,否则派回生源地。

(3)毕业时未就业的同学派回生源地。四川省生源毕业生直接派回地市级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省外生源毕业生按所在省规定派遣至省级或地市级人事部门。

(4)生源地为高考时户籍所在地,如大学期间户籍发生变化,请于6月19日上午12点前持目前户籍所在地人事、公安部门相关证明材料到招生就业办公室(逸夫楼原校史室)进行更改。

小提示:考取研究生及户口档案关系留校代管的毕业生毕业时不派遣,无报到证。

六、关于报到证的问题

1、毕业生报到证有何作用

报到证的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国家教育部直接印刷,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单独签发。用人单位以报到证为依据,接收安排毕业生工作,并接转毕业生的档案、户口等。毕业时,除考上研究生、户口档案留校的毕业生外,每个同学都有报到证,报到证只能一人一份,由其它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毕业生对报到证要妥善保管,不论什么原因,凡自行涂改、撕毁的报到证一律作废。

2、毕业生的报到证由哪个部门开具

毕业生的报到证由四川省教育厅统一开具。

3、何时发放报到证

报到证开回后,各学院统一到学生处招生就业办公室领取,在毕业生办理完离校手续后,由学院发给毕业生。

4、毕业生何时报到

报到证上的报到时间一般是从开报到证之日起顺延两个月。

5、报到证不慎丢失, 如何补办

因特殊原因将就业报到证遗失,毕业后两年内可根据有关规定补办报到证,程序如下:

★由原派遣地出具未报到证明

★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地址:逸夫楼二楼,联系电话:0835-2882800)补办新的报到证,并由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开具报到证补办申请表。

★毕业生持未报到证明、申请表及新签发报到证到四川省教育厅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