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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淡化高考成绩宣传 发布要遵循“十不准”

时间:2021-12-12 11:29:38 高考热讯 我要投稿

广西淡化高考成绩宣传 发布要遵循“十不准”

  广西新闻网南宁讯 (记者刘琼)高考结束后,高考成绩的发布备受社会各界关注。6月12日,在全区规范高考成绩宣传发布工作座谈会上,自治区教育厅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要淡化对高考成绩的宣传,并具体提出了高考成绩发布的“十不准”原则。

广西淡化高考成绩宣传 发布要遵循“十不准”

  据了解,长期以来,高考成绩的过度宣传,已在社会上造成了一些不良影响。一些地方和学校受升学率的影响,宣传炒作高考状元及高考成绩排名现象比较严重,这给学校造成了过重的压力,导致校际之间产生不正当生源竞争,同时也助长了不良择校之风,在加重学生学业负担的同时,也给学生和家长带来了精神和物质上的负担。

  在座谈会上,自治区有关部门公布了高考成绩发布的“十不准”原则:一是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不准利用考试成绩和录取信息,对所辖的学校进行排名和升学率统计;二是不准在校园内外公共场所,以张贴海报、悬挂横幅等形式,宣传炒作高考状元及高考成绩排名;三是不准在校园网站及其他公众网站,宣传炒作高考状元及高考成绩排名;四是不准编印、发放与高考状元和高考成绩排名有关的宣传手册、海报等资料;五是不准以新闻发布会、通气会、通报会、研讨会等形式,宣传炒作高考状元及高考成绩排名;六是不准在报刊、杂志、电视、广播等媒体上,宣传或变相宣传炒作高考状元及高考成绩排名;七是不准以喜报、贺信等形式,向学生就读过的学校,宣传炒作高考状元及高考成绩排名;八是学校、教师不得以所谓“高考状元”毕业学校和教师的名义,参与媒体或其他机构组织的高考成绩发布活动;九是不准向社会宣传虚假高考信息;十是不准利用高考状元及高考成绩排名,进行校际间的恶意宣传。

  为了给各地教育行政机构和学校树立榜样,自治区教育厅从今年开始不再对外编印高考白皮书、高考质量分析报告等研究性材料,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再编印此类书刊。违反以上规定的人员,将会受到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将被撤销职务;属于自治区示范性高中的学校,要撤销“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称号。

  自治区教育厅希望各新闻单位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正面导向作用,大力宣传一批规范办学行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学校典型;不参与对高考成绩的各种炒作,不要报道各高中学校的升学率、升学人数、升入重点大学等具体情况;不要依据高考成绩对考生个人进行炒作,不宣传“高考状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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