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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部公布各地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联系信息

时间:2021-11-12 13:44:54 就业参考 我要投稿

人保部公布各地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联系信息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顺利开展,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其政府网站上(www.mohrss.gov.cn)公布了31个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省级联系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及75个重点联系城市及其联系方式,以方便企事业单位、高校毕业生咨询了解见习工作的有关事宜,畅通各方参与就业见习的途径。

人保部公布各地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联系信息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旨在通过丰富高校毕业生的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增强市场就业竞争力,促其尽快实现就业。为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2009年4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工商总局、全国工商联和共青团中央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三年百万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38号)(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自2009年至2011年,用3年时间组织100万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其中,2009年全国计划任务为30万人。

    《通知》要求各地根据当地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和见习任务需要,选择一批管理规范、具有较强社会责任感、能持续提供一定数量见习岗位的企事业单位作为见习单位;组织一批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做好毕业生见习期间的管理指导工作,提供各项见习服务,促其提高能力尽快实现就业;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和地方政府提供基本生活补助,保障毕业生见习期间的基本生活。刚刚下发的《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09]16号)进一步明确,对中西部财政困难地区应由当地政府所负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助,可从中央财政就业补助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中给予适当支持。

    按《通知》要求,目前,各省份已经制定了工作方案,分解了目标任务,明确了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省级联系部门,建立了一批见习单位,落实了一批见习岗位,并在全国范围内确定了75个高校毕业生数量较多、见习工作基础较好的城市作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重点联系城市。下一步,各地将按照工作方案的安排,认真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各项工作,努力完成今年的目标任务。

    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服务监督部门及电话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毕业生就业服务处,010-64001956。

    附件: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通讯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