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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大学生创业获扶持

时间:2021-11-13 09:18:23 就业政策 我要投稿

江门市:大学生创业获扶持

江门市近日出台《江门市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决定从7条渠道、7项措施、6大政策、6项补贴以及5种待遇方面入手,力促大学毕业生就业,特别在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这一项上,给大学生提供了很大支持。

江门市:大学生创业获扶持

  

自主创业

3年免交登记费

 

据《意见》,政府要鼓励大学生自我创业。对高校毕业生登记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可以实施注册资本“零首期”政策,其所创办的企业也可在其进行工商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并免收2年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的费用和各项代理费。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还可享受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政策,贷款额度为5万~8万元。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软件生产企业、小型微利企业或从事农林牧渔业,可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江门市劳动保障局就业科相关人士称,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在招用本省户籍高校毕业生就业还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一次性岗位补贴;另外,政府在毕业生创业成功后,还将一次性发放创业资助资金2000元。

 

在促进就业方面,对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各类企业分别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而对企业组织高校毕业生参加岗前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则给予企业相应的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对成功介绍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各类职业中介机构(含民营)给予职业介绍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