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出征送行和培训派遣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7-18 12:08:12 就业政策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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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出征送行和培训派遣工作的通知

全国项目办发[2013]12号 

关于做好2013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出征送行和培训派遣工作的通知

西部计划各省(区、市)项目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项目办: 

  按照团中央等四部委联合印发的《2013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的具体安排,各省级项目办要抓住西部计划实施十周年的有利契机,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积极协调高校、服务县项目办和有关单位,认真做好2013年西部计划志愿者的出征送行和培训派遣等工作,同时按照团中央“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中国梦?西部情”西部计划十周年巡回报告团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各省级项目办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新一批志愿者的出征送行活动;招募省项目办做好新一批志愿者前往服务省报到并参加由服务省项目办统一组织的培训,服务省项目办负责组织志愿者和相关服务县项目办工作人员的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后迅速做好派遣工作,协调服务县项目办接收新一批志愿者,分抵服务地;服务县项目办负责做好在本县服务的新一批志愿者的岗位对接和食宿安排,组织开展岗前培训、二次信息确认等相关工作;各级项目办还要在志愿者出征送行和培训派遣期间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报告会活动。   

  二、工作安排 

  (一)出征送行 

  各省级项目办要进一步突出西部计划的志愿服务特色,以西部计划实施十周年和2013年青年志愿者出征为契机,结合本省(区、市)实际举行简朴、热烈的出征送行仪式。有条件的省(区、市)可以为志愿者安排统一食宿、统一乘车、统一服装标识及邀请有关领导为志愿者服务队授旗,组织出征前的宣誓、座谈会、欢送会等。

  (二)集中培训

  1.时间地点 

  7月23日-31日为统一报到培训时间。 

  今年是实施服务省面向全国高校开展招募工作的第一年,派遣工作较为分散。各招募省(区、市)项目办要高度重视,强化与服务省(区、市)项目办沟通,加强各项工作的统筹协调,确保专人带队、统一组织本省志愿者(携《确认通知书》、毕业证和本人身份证件)集中到服务省培训地报到,参加由服务省项目办组织的集中培训,要提前与相关服务省(区、市)项目办联系,及时告知到达航班/车次、领队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等信息。有赴藏任务的省(区、市)项目办更要加强与西藏项目办工作对接,确保赴藏志愿者安全、按时到达培训地。各服务省(区、市)项目办要在7月10日前确定志愿者报到培训具体地点、联系方式,并通知相关招募省(区、市)项目办;要合理安排培训时间,一般不得少于4天,其中,要专门安排一天时间对志愿者进行针对性强的安全健康、自护教育专题培训。志愿者经集中培训后由服务省统一派遣。

  2.培训内容 

  各服务省(区、市)项目办要结合2013年西部计划实施的有关要求,以形势政策宣讲、主题报告会、观看资料片、座谈会和分组讨论的形式系统性组织志愿者培训。一是以西部计划10周年为契机,按照《关于组织开展“中国梦·西部情”西部计划十周年巡回报告团活动的通知》的相关要求,集中培训时至少组织一次报告会,派遣后以服务县为单位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报告会活动,结合实际邀请服务县党政领导与志愿者开展面对面交流活动,宣传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成就和志愿者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典型事迹,不断增强志愿者投身基层、勇挑重担的荣誉感、使命感和责任感。二是组织志愿者学习党的十八大及团的十七大精神、《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各级项目办和服务单位职责》以及相关政策解读等文件材料,不断强化志愿者的学习意识、自律意识和服务意识,使其进一步明确自身的工作职责和纪律要求。三是建立大学生志愿者自我管理组织,以服务县为单位成立志愿者服务队、临时团组织等,通过调动和发挥服务队长、党员骨干作用和组织开展素质拓展活动,积极发挥集体力量做好志愿者的自我管理,着力培养志愿者的团队精神和协作意识。四是结合当地实际组织编写《西部计划志愿者安全健康自护和服务指南》,并组织志愿者学习和培训。 

  3.统一派遣 

  各服务省(区、市)项目办要结合今年省外志愿者来源省份较往年更多等实际情况,组织统一派遣活动。认真做好派遣工作协调、组织和衔接工作,协调服务县项目办派专人到培训地接收志愿者,确保志愿者安全抵达服务地,安排好志愿者工作岗位、食宿等;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县情、乡风民俗介绍等方面的岗前培训和签订服务协议书等工作。鉴于各地派遣工作较为分散和赴藏志愿者大幅增加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安全,各省(区、市)项目办应加强工作的统筹协调和衔接,统一组织接收志愿者工作。 

  (三)岗位安排和对接 

  各服务省(区、市)项目办、服务地项目办要切实将志愿者的服务意愿、专业特长和西部基层的实际需要有机结合,按照服务岗位要求及志愿者本人实际能力、意愿,合理安排服务岗位。同时,因健康、方言、生活习惯等原因,志愿者确不适宜在当地工作、生活的,经志愿者本人申请并在征求服务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可在8月20日前进行岗位调整。  

  (四)志愿者补录 

  各省(区、市)项目办在实施规模上要严格按照《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西部计划招募选拔工作的通知》(全国项目办发[2013]6号)有关规定执行,同时确保完成对西藏、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对口支援任务。在招募选拔期间,延期志愿者因公务员、事业单位考录等原因解除服务协议等情况,各省级项目办应及时统计,集中核准实际延期人数,并可以根据岗位的实际需求进行补录。培训派遣期间出现志愿者因故退出的情况,经服务省(区、市)与招募省(区、市)项目办确认,可解除协议并进行补招。  

  三、工作要求 

  各服务省(区、市)项目办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支持,为组织好集中培训创造条件。同时,认真制定、落实相关培训派遣方案,并及时告知相关招募省(区、市)项目办,相关进展情况以简报等形式报全国项目办。在保障志愿者安全健康的基础上,强化培训、派遣各环节的组织管理,确保按期完成培训任务。各服务省(区、市)项目办要及时了解各地情况,做好督导协调工作。各省级项目办要按照《关于组织开展“中国梦·西部情”西部计划十周年巡回报告团活动的通知》的相关要求,选树好典型,设计好形式,安排足场次,组织好人员,保证好效果,并将本级及县级项目办活动相关精彩短视频(5分钟左右)、活动现场和报告团成员服务情况的图片报道、报告团成员的精彩微感言(140字以内)等,及时上传到西部计划官方网站活动专栏。邮箱:xibu85212120@126.com,联系电话:010-85212727。 


                                                      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项目管理办公室 

                                                      2013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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