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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转股:银企能否双赢》

时间:2021-09-30 09:40:38 财经会计论文 我要投稿

《债转股:银企能否双赢》

经国务院批准,华融、长城、东方三家新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将于近期挂牌营运,加上今年4月份成立的信达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这四家公司的成立标志着我国解决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全新方式的启动。新组建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寄托着国有商业银行和国有企业的厚望,担负着重要的经济使命:剥离收购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通过专业化经营盘活资产,加快不良贷款的回收;对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实行债权转股权,支持国有企业脱困。 由于债转股工作一头系着银行,一头联着国企,因而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人们真诚地期盼着:债转股这一"杀手锏"能够真正将银行不良贷款的处置与国有企业改革有机地结合起来,为国有商业银行与国有企业带来"双赢"结局。企业减轻压力所谓债转股,就是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国家开发银行作为投资主体,将有关商业银行原有的不良信贷资产转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企业的股权。这就将原来商业银行与企业的部分债权债务关系,转化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国家开发银行与实施债转股企业之间的持股与被持股、控股与被控股的关系。实施债转股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实际上成了企业的股东,可依法行使股东权力,参与企业重大决策,从而有效地监督与改善企业的经营状况,推进国企改革发展。实施债转股,受益最大的当属国有企业。长期以来,由于体制的原因,一些国有企业负债率过高,利息负担沉重,相当一部分国有企业因缺乏必要的资金积累而导致经营活动步履维艰。实施债转股后,企业摆脱了对银行的沉重债务负担,资产负债结构趋于合理,企业由原来的向银行偿还利息变成了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按股分红。企业还债压力大大减轻。债转股不是简单地将企业债务一笔勾销,更不是为企业逃避银行债务开绿灯,实施债转股的企业是有着严格的条件限制的。这些企业主要是"七五"、"八五"期间和"九五"前两年主要依靠商业贷款建成投产,因缺乏资本金和汇率变动等因素,负债过高导致亏损,难以归还贷款本息,通过债权转股权后可转亏为盈的工业企业。此外,这些企业还必须在产品品种、工艺装备、内部管理、领导班子等方面符合有关条件,方有可能入选。 银行卸了包袱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数额大,比例高,既有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让银行承担巨额政策性贷款的因素,也有长期以来重复建设、国有企业高负债经营,国有企业经营风险向银行转移和集中的因素。此外,银行缺乏自我约束机制,重发展、轻管理,违规发放贷款,也是形成不良贷款的一个重要原因。将银行比较好的贷款与一部分不良贷款分开,把剥离出来的不良信贷资产交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经营,可以大大改善银行的资产负债状况,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中,有相当大的一部分是因国有大中型企业借贷后无力归还而形成的。实施债转股,不仅为国有企业减轻了债务负担,也为国有商业银行卸去了沉重的不良贷款包袱,使国有银行和国有企业可以轻装上路,更好地参与市场竞争。由此看来,债转股不失为让银行与企业"双赢"的一种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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