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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国有资本宏观财务目标的分割

时间:2021-09-30 20:54:54 财经会计论文 我要投稿

论国有资本宏观财务目标的分割

企业是一个经济组织,是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实现财务管理的经济目标是天经地义的,因为这是它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在市场经济中,企业有自己独特的经济利益,自利性是衡量企业市场行为和价值取向的重要标准,因此企业首先是一个“经济人”,它财务管理的经济目标通常是利润最大化或企业价值最大化。

企业又是一个社会组织,总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中开展活动,它与社会有着密切的联系,从而成为社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企业的这种社会属性决定了它是一个完完全全的“社会人”,其行为必然受到社会的约束和限制,一方面,企业是社会的一分子,它的经营活动和社会息息相关,可以说是社会赋予了企业生存的权利,并为企业提供了各种资源,如企业所需的生产要素是从社会的不同渠道获得的,离开了社会关系、社会环境,企业将一事无成,甚至难能以生存。既然企业从社会中获得了许多好处,享有许多权利,它应该相应的承担一定的社会义务。另一方面,企业的经营活动也会对社会产生巨大的影响,如企业产品的质量、性能、价格、使用安全状况都涉及到顾客的利益,又如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过量排放废气、废水、废物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外部不经济的问题,影响着人们的生活质量和身心健康,所以企业应该对自己的行为和后果承担责任。因此,企业的财务活动目标还应包括如何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可将其称为企业财务管理的社会目标。

论国有资本宏观财务目标的分割

财务管理的经济目标和社会目标既有相互融合的一面,又存在相互冲突的关系。古典经济学的一个基本理论假设是企业利益和社会利益并不矛盾。亚当.斯密认为,无数自私自利的“经济人”在一只无形的手的指挥下,从事着对整个社会有益的经济活动。根据人的利己主义本性和趋利避害的行为动机,他指出每个人越是追求自己的利益,就越会促进社会利益的实现。这种理论假设与现实的经济生活显然不相符,原因之一是现在的企业生存环境与亚当斯密时期有着重大的差别,完全竞争的市场模式是极少存在的。在西方,企业经营中的一系列丑闻如贿赂、垄断、欺诈、环境污染、非法政治捐助、非法股票交易、窃取商业秘密等,引起了社会的强烈不满,要求建立企业和社会相互信任的关系。美国管理大师德鲁克指出,企业首要的社会责任是经济责任,但利润不是企业的目的而是一个限制因素,满足社会需要才是企业的永恒目的,利润不过是企业实现社会责任的回报。松下幸之助也认为企业从社会中获得合理的利润,是企业完成了使命,对社会做出了贡献而得到的报酬。

从上述观点可以看出,企业财务活动的经济目标和社会目标虽有一定的冲突,但企业要实现经济目标,必须以实现一定的社会目标为前提,即要考虑法律、道德甚至是慈善方面的约束。企业的经济目标在于企业价值的最大化,它通过利润和利润率等指标来考核,具有独立性和排他性的特征。社会目标有公众性和共享性的特征,它注重整个社会成员共同利益的提高。因此,企业财务活动的社会目标其实是为实现经济目标服务的,是实现经济目标的一种手段和投资。为了实现经济目标,企业愿意考虑社会目标承担社会责任,从而达到企业和社会的双赢。

同其它企业相比较,国有企业有着自身的特殊性:组建国有企业的目的主要是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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