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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中国知识产权法落后的文化原因

时间:2021-10-01 14:05:05 法学论文 我要投稿

浅析中国知识产权法落后的文化原因

    〔摘 要〕中国传统文化中专制的文化政策,严重窒息和禁锢了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孕育和产生:“无欲”、“无为”的思想极端地淡化了人们的权利意识;传统文化的价值取向———重整体精神使个体意识普遍缺乏;文化体制的僵化,严重阻碍了科学技术的形成、发展和文化的传播。

浅析中国知识产权法落后的文化原因

    〔关键词〕知识产权;落后;文化原因

    知识产权是人们对自己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依法享有的排他性的独占权利,是一种私权、一种财产权。随着人类进入21世纪———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制度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作用将越来越重要,可以说谁拥有了知识产权,谁就拥有市场优势。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在西方发达国家如美国、德国、瑞士、日本等均有三百多年的历史,发展至今已相当发达。而在中国,系统、科学的知识产权制度的建立则开始于1979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至今只不过二十多年的历史,相比之下,中国的知识产权制度起步晚,比较落后。究其原因,当然很复杂,下面本文将从文化方面着手来谈谈中国知识产权法落后的原因。

    一、专制的文化政策禁锢、窒息了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孕育和产生

    众所周知,专制统治在中国延续了几千年。几千年来,统治阶级为了维护其专制统治,长期实行高压的文化政策,树立所谓的“正统文化”,残酷地排斥“异端邪说”、“妖书妖言”,使得老百姓敢怒而不敢言,哪里还会有什么创新?哪里还敢有自己的权利主张?即使有,也只能埋藏在心中,而不能“公开”,更不能大张旗鼓地“声张”。

    尽管早在春秋战国时期有过“百家争鸣”的文化繁荣景象,可它是专制文化政策的开端,随后秦始皇的“焚书坑儒”不就是最好的例证吗?即使在中国封建社会鼎盛时期的唐朝,这种文化的高压政策也丝毫未能改变,如《唐律疏议·职制》规定:“诸玄象、器物、天文、图书、讥书、兵书、七曜历、《太一》、《雷公式》、私家不得有,违者徒三年”。清乾隆盛世时,还曾大兴“文字狱”,不知牵连了多少思想活跃的文人墨容、能工巧匠,连《红楼梦》都未曾逃过劫难就可想而知。

    可见,在这种专制的文化政策的高压下,人们心中偶尔闪烁的那点思想火花不得不早早被浇灭了,怎能会有大的发明创造?当然更不要奢望朝庭会为发明创造制定法律来保护它了!

    二、传统的“无欲”、“无为”思想极端地淡化了人们的权利意识和观念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对后代知识分子影响最大的是发源于春秋时期老庄的“无为”哲学思想。“无为”思想是先秦流传的政治思潮之一。除道家外,法家、儒家、阴阳家、杂家等,都从不同的理论体系出发,接受了“无为”思想。特别是自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后,儒家思想成为正统思想,“无为”思想多半被包溶于儒家之中,继续发挥作用。而这种传统思想,滞碍着人们去提出权利要求,淡化着人们的权利意识。《老子》曾云:“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绝学无忧”(《老子·十九章》),可以说这是“无为”思想在文化领域中最根本体现,而所谓的“罪莫大于多欲”(《老子·四十六章》),则更将人们的为欲求利上升到违法犯罪的高度,使之陷入不能为、不敢为的境地。正是在这种“无为”思想的束缚下,在这一时期,古代知识分子只能尽力做到在思想上、行动上与统治者保持一致,哪里还敢有什么“创造”的欲望呢,哪里还敢有“权利”的奢求呢?

    而对于统治阶级而言,这正是他们所希望的,老百姓“无欲”、“无为”,就会乖乖地听话,乖乖地臣服于自己的统治,这样,他们的统治也才能长治久安,流传万代。老百姓“无欲”、“无为”,那就只好“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了。“圣贤书”是什么书呢?是得到统治阶级承认或认可的、符合他们统治需要的宣扬“忠”、“孝”、“节”、“义”的所谓“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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