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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我国资本市场信息不对称及其成因

时间:2021-10-01 20:15:47 经济学论文 我要投稿

谈我国资本市场信息不对称及其成因

 关键词  资本市场  信息不对称  成因摘要:随我国资本市场的逐步发展,金融风险逐年增高,本文通过对我国证券市场的分析和研究,认为我国资本市场风险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是资本市场中的交易主体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对称的主要成因是外生性因素。 一、前言证券是根据法律规定发行的代表对财产所有权的收益权的一种法律凭证。证券产品与一般商品不同,是一种特殊的商品,有其自身的特性,主要表现在:(1)这类产品具有价值上的预期性,既证券产品的价值与其未来的状况有关;(2)这类产品具有价值上的不确定性,即证券产品的价值可能会与人们的预期价值不一致,会随着某些因素的变化而变化;(3)从某种意义上讲,证券产品具有公共产品的部分特性;(4)证券产品基本上是一种信息产品,消费者完全是按照证券产品所散发的各种信息来判断其价值,产品的物理形态与产品价值之间没有直接的联系,有些证券产品可能只是以概念的形态存在,不存在物理形态,如指数期货、期权等金融商品。证券产品的特殊性主要由其特殊的价值决定方式决定的。证券属于虚拟资本,本身并没有价值,但它代表了对一定数量现实资本占有权,可以用来买卖,因而具有交换价值。而且它还代表了对所占有的该部分现实资本的收益的所有权,所以其交换价值不仅取决于它所代表的这部分现实资本还与资本预期收益能力有关,是现实资本和收益能力两者的综合结果。证券的交换价值不仅仅表现在它所代表的现实资本的多少上,更多地是表现在其投资价值的高低上,也就是它所具有的为投资者带来收益的能力上。证券的投资价值主要取决于其预期回报,以股票投资为例,投资股票的预期回报包括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预期股利;第二部分是预期资本利得。预期股利的大小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公司未来的预期赢利状况;二是公司的未来股利分配政策。公司未来的预期赢利状况与公司现在的财务状况、预期经营业绩、经营环境和经营决策密切相关。而这些因素在证券市场上直接表现为信息,使得证券产品的价值(交换价值)几乎完全取决于交易双方对各种信息的掌握程度以及在此基础上所做出的理性判断。由于交易主体对信息的掌握程度及判断能力上的差异,形成信息不对称,造成证券产品价格与价值的背离。二、现象我国证券市场仍处于起步阶段,一般而言,市场只给我们提供了价格方面的信息,在其他信息的分布上存在严重的不对称现象。这种信息不对称大量地发生在政府与上市公司之间、上市公司与股东之间、在股票市场交易中的资金雄厚大机构和众多散户之间。1、  政府与上市公司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政府具有政策制定的信息优势,上市公司只能根据所掌握有关信息判断政策导向,进而决定下一步的经营行为;上市公司具有自身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产品销售情况等方面的信息优势。这样在政府与上市公司之间形成信息不对称,在政府与上市公司的搏弈中,政府视为委托人,上市公司为代理人。上市公司为了谋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满足资金饥渴或寻求更为宽松的经营环境,而产生经营行为的异化,主观上故意隐藏信息或制造虚假信息,包装上市或规避政府监管。 对于利用虚假信息包装上市的案例在中国股票市场已发生过多起,红光实业、大庆联谊、东方锅炉及康赛集团等经营业绩差的公司为了达到圈钱的目的,人为制造虚假信息,规避监管,骗取了上市资格[1]。上市公司的弄虚作假、欺骗上市的行为固然与证券市场法律法规不完善、上市公司改制不彻底、及部分地方政府的保护有关,尤其是与上市公司遴选制度和发行制度的缺陷密切相关,但更主要的原因是政府与上市公司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造成的,政府对上市公司信息掌握不完全,处于信息劣势地位,而上市公司正是利用了自身的信息优势,在与政府的搏弈中取胜。2、  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在证券市场上,投资者参与投资的目的是获取适当的回报。投资者在获取有关公司公开信息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风险偏好选择投资的目标公司。我国的股票市场是一个以中小投资者为主的市场,他们大多不直接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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