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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我国证券法律责任制度的几项基本原则

时间:2021-10-01 16:59:56 经济学论文 我要投稿

完善我国证券法律责任制度的几项基本原则

  [摘 要]本文基于对我国证券法律责任制度设计和运行的基本条件和现实状况的认识和分析,提出了完善我国现行证券法律责任制度必须坚持的六项原则,即严格责任、强化监管的原则,催生和发展的原则,公正与发展相协调的原则,实体与程序并重的原则,强调民事责任的原则,强化个人责任的原则。以期能够构建起真正能够切实而有力地保障我国证券市场的有序化、规范化和持续健康发展的证券法律责任制度。

  [关键词]证券法律责任制度基本原则、强化监管、催生发展、强调民事责任、强化个人责任

完善我国证券法律责任制度的几项基本原则

  行之有效的证券法律责任制度,是促进我国证券市场健康、有序、快速成长的根本保障。我国设计上存在着严重的缺陷,使监管无力,违法违规行为大量发生。如何使我们的证券法律责任制度设计能够在现行的经济体下有效运行,成了完善我国证券市场法律制度建设的急需解决的问题之一。健全和完善证券法律责任制度是一项浩大而繁杂的系统工程,但科学、务实的指导原则是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本文将以维护公正的市场秩序和保护投资者利益为基本理念,以我国的具体实践为基础,结合国外的先进经验,提出完善我国现行证券法律责任制度必须坚持的六项基本原则。

  一、严格责任、强化监管的原则。

  严格责任、强化监管,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涵义:第一,基于市场主体各方利益协调平衡的公正原则,对于应当强制性要求承担的责任,必须通过立法予以明确设置,并有效实施监管,以保证法律责任制度有效实施;第二,对于设置责任过轻,侵权行为大量发生的,应当加重责任以有效平衡,并加强监管;第三,对于责任设置公平,但基于执法资源有限、执法不严、究责率低而造成实际利益不平衡的,应当通过加强执法、提高究责率,或者进一步加重责任设置以达到公平和平衡,并加强监管。

  强调严格责任、强化监管原则是保证我国证券市场有序、规范发展不容置疑的选择:

  1、严格责任、强化监管,是现实市场缺陷对强化政府干预的必然要求。市场缺陷包括理论市场缺陷和现实市场缺陷。理论市场缺陷理论是完全市场在发展过程中所存在的缺陷。该种理论支持了政府适当干预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而现实市场缺陷,是现实的市场存在的缺陷,它不仅包括理论市场存在的缺陷,而且还包括现实市场不完全所存在的缺陷。我国的现

  实,正是处于这种理论市场缺陷和现实市场缺陷并存,现实市场缺陷还很严重的状态之中,市场中的卖方和买方之间力量不均衡、卖方的数量还不足以形成竞争、卖方和买方的素质还不足以自律,等等,使我国证券市场既不可能在自由中有序,也不可能在自由中发展。

  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处于一个特殊的环境之中,它的特殊之处在于:第一,不能象英美等国从前的证券市场发展一样,可以在一个漫长的年代里自由式地发展;第二,不具备英美等国今天证券市场雄厚的基础条件,即发达的公司和富有的投资者群体。第三,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必须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能够建设得象英美等发达证券市场一样规范有序地发展。正是这种二难的处境和要求,中国证券市场没有大量的高质量的股份有限公司,没有大量理性的、高素质的、富有资金的中产阶级投资者,中国没有先进的金融监管经验和大量高素质的金融从业人员和金融工作队伍,中国没有长期证券市场发展和实践的经验,没有健全完善的金融、证券法制等,这些条件的约束使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不能由各要素自由地去撞击,而必须能动地协调各要素,强化政府监管,在不具备自然有序的条件下,实现能动地有序。 正是现实市场缺陷与现实发展目标之间的冲突,使政府干预具有了更加充分的理由,使严格责任、强化监管成为谋求发展的必然要求。

  2、严格责任、强化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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