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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社区”的语词历程看一个社会学概念内涵的演化

时间:2021-10-01 11:38:52 社会文化论文 我要投稿

从“社区”的语词历程看一个社会学概念内涵的演化

   一、Gemeinschaft概念的翻译难题:“社区”还是“共同体”

  社会学研究者们认为,“社区”概念进入学科领域,当从1887年滕尼斯(Ferdinand  Tonnies)发表《共同体与社会》(Gemeinschaft  und  Gese  11  schaft)一书算起。德文Gemeinschaft一词可译作“共同体”,表示任何基于协作关系的有机组织形式。滕尼斯提出“社区”与“社会”相比照,主要是用来表示一种理想类型,引用他的话就是:“关系本身即结合,或者被理解为现实的和有机的生命——这就是共同体的本质,或者被理解为思想的和机械的形态——这就是社会的概念……一切亲密的、秘密的、单纯的共同生活……被理解为在共同体里的生活。社会是公众性的,是世界。人们在共同体里与同伙一起,从出生之时起,就休戚与共,同甘共苦。人们走进社会就如同走进他乡异国。”[1]

从“社区”的语词历程看一个社会学概念内涵的演化

  对此,吴文藻的解释是:“‘自然社会’与‘人为社会’的区别,乃是了解杜尼斯(即滕尼斯——引者)社会学体系的锁匙……由这‘本质意志’而产生了他所谓的‘自然社会’……反之,‘作为意志’(林荣远译本作‘选择意志’——引者)形成了杜氏所谓之‘人为社会’……试将人为社会与自然社会来对比:自然社会是本质的,必需的,有机的;人为社会是偶然的,机械的,理性的。自然社会是感情的结合,以齐一心志为纽带;人为社会是利害的结合,以契约关系为纽带。”[2]

  滕尼斯在提出与“社会”相区分的“社区”(Gemeinschaft)这一概念时,旨在强调人与人之间所形成亲密关系和共同的精神意识以及对Gemeinschaft的归属感、认同感;而且他强调得更多的是一种研究的路径、一种“理想类型”。因此,在滕尼斯的视野中,Gemeinschaft的涵义十分广泛,不仅包括地域共同体,还包括血缘共同体和精神共同体,人与人之间具有共同的文化意识是其精髓,所以Gemeinschaft译作“共同体”应该说更贴近滕尼斯的本意。

  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展以及由此而产生的种种社会问题,滕尼斯所提出的“社区”逐渐引起社会学家的研究兴趣。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的20世纪20年代,美国的社会学家把滕尼斯的社区(Gemeinschaft)译为英文的Community,并很快成为美国社会学的主要概念。英文Community一词源于拉丁语communitas,有“共同性”、“联合”或“社会生活”等意思。美国的芝加哥学派把社区问题作为其研究重点,对美国不同类型的地域社会及其变迁进行深入的研究,获得了丰富的成果。尽管从研究取向上看,美国芝加哥学派注重经验研究而与滕尼斯的纯粹(理论)社会学异趣,不过使用英文Community作为德文Gemeinschaft的译名,至少在符号能指(音响形象)上仍然是同一的,并没有以后进入汉语导致的分裂。或者说,不论是重地理还是重心理,使用的都是一个字眼,而不必在两个语词(社区/共同体)之间徘徊选择。一个简单而可以被接受的解释或许是英、德两种语言的谱系关系非常之近罢。

    二、社区概念的发展(20世纪30~40年代)

  从滕尼斯提出"Gemeinschaft"概念的一百多年来,随着社会变迁和社会学学科的发展,社区研究引起社会学家人类学家的普遍关注,“社区”的内涵也不断得到丰富。由于在不同国家、不同文化以及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社区研究有着不同的实践,因此学者们对于社区内涵和外延的界定出现了多元化的趋向,对于究竟何为社区,也就颇多歧见。

  据美国社会学家希勒里(George  Hillary)的统计,到20世纪50年代,各种不同的社区定义已达90余种。在这些定义中,有的从社会群体、过程的角度去界定社区;有的从社会系统、社会功能的角度去界定社区;有的从地理区划(自然的与人文的)去界定社区;还有人从归属感、认同感及社区参与的角度来界定社区[3]。这些定义与滕尼斯提出的社区概念相比,不论内涵还是外延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社区的定义众说纷纭,但归纳起来不外乎两大

[1] [2]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