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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营企业中手段性越轨的制度因素分析

时间:2021-10-01 11:33:25 社会文化论文 我要投稿

私营企业中手段性越轨的制度因素分析

   信用机制

  信用机制包含社会信用体系(信用信息的采集、评价和发布等),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合约管理、营销预警、商帐催收和财会制度等),信用中介机构的主体作用(资格认证和信用评价)等等。良好的信用关系对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可以起到推动作用。目前,信用机制在我国还很不健全,对于私营企业的黑箱操作有关机构还往往无法有效地、经常性地、制度化地介入,使其信用度透明化。尽管中国的专业信用评级公司在80年代后期就开始出现,但其发展速度较慢,服务覆盖面相对较窄。以中央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为基础的信用监督体系还相当缺乏,未形成规范的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档案制度。各工商企业对其相互之间的信任关系的保障措施一般仍主要依赖法律(如:合同法、票据法、公司法)来制约,但成效不彰。

私营企业中手段性越轨的制度因素分析

  由于没有专门的、体系化的信用制度,导致与私营企业进行交易时所需支出的信息成本较高,经营者们进行成本一收益估算时往往要无奈地加上这样的经验性考虑,即遇到金额不到10万元的违约事件通常只能算自认倒霉。通常只是与私营企业交易的一方在事后才能得知企业的信用程度。因此,为达到利润最大化的目的,经济主体间很难形成稳定的横向信用关系,私营企业中的违约现象司空见惯,欺诈行为时有发生。如前一段时间曝光的工业油冒充食用油、毒大米、毒米粉、毒酒事件,以及其他诸如私自废除或中断合同、以假充真、以次充优、逃避债务、偷税骗税事件等等,其影响面之广、危害之深,已到了令人无法容忍的地步。2000年,仅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就查处制售假冒伪劣案件23.05万起,商品总值38.81亿元,其中相当一部分涉及到私营企业。

  信用机制的缺失除了导致私营企业的短期行为外,还导致了信贷服务的缺失。从理论上讲,在利率给定的情况下,影响银行信贷决策的根本因素是银行对客户对象的风险评级或认识。如果银行缺乏对企业客户风险的足够信息,就无法作出适宜的风险评级,从而也就不能合理地提供相应的信贷服务。

    金融制度

  金融制度是私营企业经济发展的最为重要的制度,当私营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扩大再生产成为一种需要,而其融资的资金来源几乎取决于金融制度。对于公司的最优融资顺序,著名经济学家张维迎有这样的观点,“一个企业有好的投资项目需要资本的时候,先是内部融资,使用留利;如果留利不够了,再向银行借贷,或在市场上发行债券;最后实在没办法了,采取发行股票”(张维迎,1999:253)。我们不妨按照这样的一个顺序来看一看私营企业的金融制度。

  首先,企业留利是指实现利润扣除按合同规定应交国家税费后的余额。在利润一定的前提下,税收制度对于留利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从1994年1月1日起,我国全面推行了新税制,并同步进行了分税制改革。新税制解决了部分会计核算较健全的私营商业批发户税负偏重的问题,有利于个体户、私营企业向规模经营发展。它顺应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体现了统一税法、公平税负的原则,无疑对私营企业的发展产生积极影响。但是新税制带来的问题也是客观存在的:(1)部分行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负偏高。(2)小规模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新税制规定,小规模纳税人不得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3)新税制实行机构分设。私营企业由两套税务机构各自派员征管,难免会出现相互扯皮,重复检查。(4)税收优惠政策过多。据统计,除了税法、条例中规定的以外,截至1999年1月1日,经国务院批准的税收优惠政策共有113项。优惠政策过多、过滥,必然会影响到市场主体的公平竞争和经济发展效率。另外,各地方政府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出现了费多税少、以费挤税的状况。

  第二,信贷制度。以1985年“拨改贷”为标志,在国有企业的产出与国有银行的信贷支持两者之间确立了一种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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