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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生产力是制度约束的生产力

时间:2021-10-01 11:33:06 社会文化论文 我要投稿

绿色生产力是制度约束的生产力

  “资源匮乏”、“环境危机”已不是危言耸听,而是我们面临的严峻现实。“绿色生产力”是生产力经济学为解决这一问题而提出的基本概念。“绿色生产力”就我们的理解是“生产力发展的绿色道路”,即对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而言既能保证“发展是硬道理”又不损害环境和资源的生产力演进方式(孟庆琳,2002)。这是一个极具挑战性的难题,因而有必要对“绿色生产力”进行广泛而深入的研究。“绿色生产力”仍然是一个陌生的概念,对其基本性质的研究仍然十分必要,本文从生产力演进的历史过程出发,探讨“绿色生产力”约束条件的基本特征。

      一、生产力的约束条件

绿色生产力是制度约束的生产力

  生产力是一种“既得的力量”(马克思话)。一个时代的生产力是历史的产物,既不能自动消失,也不能任意增长,它是受客观条件限制的生产力,因此是“既得的力量”。研究这一限制条件可以区别不同生产力的特征,而对“绿色生产力”而言,约束条件(限制条件)上的区别则具有本质意义。从约束条件的角度看,可以把生产力划分为三大类型,资源约束的生产力,技术约束的生产力和制度约束的生产力。

    (一)资源约束的生产力

  资源约束是对生产力最基本约束条件,也是迄今为止生产力经济学中研究最多的内容。资源约束来源于对生产的基本认识。生产过程是一个“投入产出”的过程,没有投入就不会有产出是一个基本事实。生产力作为社会生产过程的总和,当然也具有同样的“资源约束”性质。这就是“资源约束生产力”的基本含义。一般而言,随着历史上“既得的力量”的积累,自然资源特别是不可再生资源日益减少,“资源约束”的强度越大,人们对“资源约束”就越加关注。如今经济学把自己定义为资源有效分配的学问,“可持续发展”理论把资源代际约束作为研究的核心,这些无不表明人们对资源约束生产力的重视与日俱增。

    (二)技术约束的生产力

  有了资源没有一定技术也构不成生产力,资源只有在一定技术条件下才能“转化”成生产力。“转化”理论是生产力经济学的一大贡献,这是因为一般意义上的资源不等于“生产力要素”,不能形成生产要素的资源不能影响生产力因而不构成生产力。资源能不能转化成生产力则取决于生产技术。在有丰富资源的情况下,可能因为没有相应的技术而不能利用,因而生产力受到限制,这正是所谓“技术约束的生产力”的典型含义。技术和知识的作用受到人们的日益重视,以至于把科学技术称作第一生产力,把我们今天的时代称为“知识经济”时代。这种看法隐含着知识和技术的发展决定了生产力发展的思想:只要有相应技术,生产力可以突破任何限制而无限发展。我们且不论这种看法的对与错,但可以合理地把这一看法逻辑地归结为“技术约束的生产力”范围。

    (三)制度约束的生产力

  有资源、有技术,但受制度的限制人们不能利用它们进行生产活动,这就是所谓“制度约束的生产力”的含义。我们认为“绿色生产力”正是这样一种生产力。“绿色生产力”是关注环境的生产力发展道路,其实质是关注生产过程中的负作用。从环境和生产的负作用出发,如果一个生产过程对环境的损害过大,生产的负作用过强,即使我们有资源,有技术,我们也往往不能进行生产,或不能不加限制的生产,这是“绿色生产力”的要求之一。而这一要求只能用制度限制来实现,因而“绿色生产力”是一个制度约束的生产力。

  制度约束的具体形式大体上可分为两种类型:直接约束和间接约束。直接约束是指法律、政策、规章、文件等对生产者明令禁止的行为约束,例如禁渔、禁猎、禁止砍伐等命令,违反这些禁令会受到有权部门的处罚和纠正。另一类是间接约束:制度并不直接禁止生产者的行为,而是通过操纵影响行为结果的机制,引导生产者改变行为的选择来实现限制某些行为的目的。例如征收排污税,可使污染企业的成本增加,一旦污染企业的成本高于收益,则污染企业会由于亏损而自动退出生产,因而达到限制污染活动的目的。我们不加区别地把这两种不同的约束形式统称为“制度约束”,因为无论那种形式的约束都是社会的约束,具有“人为”的特点,这正是本文要讨论的主要问题。

  为了避免造成混淆,有必要澄清“制度约束的生产力”不是近年来引起争论的“制度生产力”。“制度生产力”论者认为制度是生产力(邹东涛,2001)。我们认为这是一个错误。首先,生产力经济学创造之初就是遵循马克思主义把人类经济活动划分为“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两大方面的唯物辩证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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