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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价值观的普适性

时间:2021-10-01 11:16:09 社会文化论文 我要投稿

民主价值观的普适性

1997年夏天,日本一家主要报纸请我就二十世纪中发生的最重要的事谈谈自己的看法。我发现这是个很少遇到的引人深思的问题,毕竟在过去的百年当中发生了那幺多重大的历史事件。欧洲的帝国,特别是在十九世纪中居于支配性地位的英、法帝国,终于没入了历史。我们亲历了两次世界大战,看到法西斯主义和纳粹主义的兴起和衰亡,目睹了共产主义的崛起,以及它的没落(如在前苏联阵营)或大幅度的变革(如在中国)。我们也注意到,西方世界的经济支配地位已被一种新的经济格局所取代,在这一新的经济格局中,日本、东亚和东南亚有着更大的影响力。虽然东亚和东南亚地区现在正面临一些金融和经济问题,但这并不会改变上述的世界经济格局过去几十年来的演变态势(若观察日本在世界经济格局中地位的变化,则其重要性的提升几可追溯至百年前)。过去的这一百年确实不乏重要的历史事件。

然而,若要在二十世纪里发生的诸多进步当中选择一项最重要的,那幺,我会毫无困难地指出,那就是民主的兴盛。我这样讲,并无意否认其它同样具重要性的历史事件,但我想指出的是,到了遥远的将来,当人们回首这个世纪的历程时,他们就会发现,民主制度出现后被广泛地接纳为政府的组成方式,除此之外恐怕没有比这意义更重大的事了。

当然,民主的理念实源于两千多年前的古希腊,此后各国都尝试过零星的致力于民主化的努力,印度也是如此。在古希腊,确实形成并认真地实施过民主的理念(尽管范围有限),而此后这一实验却瓦解了,被更专制、缺乏制衡的政权取而代之了;而那时在其它地方则尚未出现过其它任何形式的民主制度。

所以,我们所了解的民主制度是经过了很长时期才出现的。民主制度作为一种有效的统治方式,它逐渐成长直至最终居于支配地位的过程是由一系列历史发展进程所组成的。这些事件包括1215年英国的大宪章的签署,十八世纪的法国大革命和美国革命,以及十九世纪在欧洲和北美选举权的扩大等等。然而,直到二十世纪,民主的理念才被确立为在任何国家都适用的“常规的”政府形式──无论在欧洲、美洲,还是亚洲或非洲皆然。

关于民主的思想是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理念,它是崭新的、典范式的二十世纪的产物。当年通过宪章运动强制性地限制英国君主权力的反叛者们,把民主完全视为单纯地为其本地需要服务的理念。相比之下,为美国独立而战的志士们和法国大革命中的革命者则作出了巨大的贡献,是他们帮助人类懂得了,必须把民主变成在人类社会里通行的制度。不过,他们在实践中提出的要求之重点,也仍然有相当的地域局限性,实际上限于北大西洋的两岸,而且是以该地区特殊的经济、社会和政治历史为基础的。

在整个十九世纪里,民主思想的理论家们觉得,议论一个国家或另一个国家是否“适合于民主制度”是十分自然的事情。直到二十世纪,这一看法才发生了变化,人们开始承认,这样提问题本身就是错误的:根本不需要去判定一个国家是否适合于民主制度,相反,每个国家都必然在民主化的过程中变成适应民主制度的社会。这一变化的确是个重大的变化,它把民主理念潜在的影响扩展到了历史和文化各不相同、富裕程度千差万别的数十亿人当中。

也正是在本世纪,人们最终接受了这样的理念,所谓的“成人的普选权”必须包括所有的成年人──不仅仅包括男性,而且也包括女性。今年一月我有幸会见了一位享有盛名的杰出女性、瑞士总统露丝·德雷福斯女士(Ruth Dreyfuss)。这次会见令我浮想连翩,仅仅在二十五年前,瑞士的妇女还没有选举权呢。我们终于在本世纪达成了这样的共识,民主的举世普适性就像善行一样,是不应对之加以限制的。

我不否认,民主价值观的普适性这一诉求受到着各种挑战,这些挑战形式各异,来自不同的方向。实际上,这正是本文要讨论的主题之一。在下文中,我将回顾民主的价值观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诉求,并分析围绕着这一诉求的种种争论。但在进一步讨论之前,有必要明确地把握这样一个概念,即在当今的世界上民主已经成为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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