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也应享受工伤待遇
[案情] 汪某系某纺织厂下岗女工.2004年2月,汪某应聘到胡某经营的塑料厂干临时工,但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6月24日,汪某在工作时受塑料厂副厂长--胡某弟弟的指派,协助其他工人从机器上向外搬运加工好的塑料制品,左手不慎被机器轧伤,虽经全力救治,仍不幸致残,后经汪某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汪某为工伤.
作 者: 童轩 作者单位: 刊 名: 劳动保护 英文刊名: LABOUR PROTECTION 年,卷(期): 2005 ""(8) 分类号: F8 关键词:推荐文档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