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县地下水超采问题探析
1.地下水超采情况 地下水超采系指在特定区域内,在一定的水文地质、地下水补排条件和在某一开采水平下,多年平均地下水开采量超过多年平均地下水可开采量,由于地下水超采引起地下水位持续下降,引发了地面沉降、海水入侵、水质恶化等现象的地区,均为超采区域.根据超采程度又分为轻微超采区、超采区、严重超采区.超采程度划分依据如下:轻微超采区: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划分为轻微超采区.
作 者: 冀龙 张富昌 作者单位: 大名县水利局 刊 名: 河北水利 英文刊名: HEBEI WATER RESOURCES 年,卷(期): 2009 ""(4) 分类号: P64 关键词:【大名县地下水超采问题探析】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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